甲方:學生家長及監護人
乙方:xxx中學
為了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進一步加強學生管理,確保學生住宿安全,我校本期要求九年級學生一律住校,特殊情況不願住校者,甲、乙雙方應就學生在校外住宿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申請在校外住宿系本人自願,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乙方按規定審批。
第二條:甲方所填寫申請審批表的內容全部屬實,如有隱瞞或欺騙,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第三條:甲方應定期主動向乙方彙報其在外住宿情況。
第四條:凡因甲方被監護人在外住宿聯絡不暢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乙方可對在外住宿的學生進行教育,並可根據學校及乙方特殊工作要求,隨時終止學生申請,並督促學生返校住宿。
第六條:乙方應當對在外住宿學生進行法制與紀律教育,加強對學生的人身、財產和飲食衛生等安全教育,甲方及其被監護人必須積極配合並嚴格遵守。乙方對其在外住宿期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概不負責任。甲方被監護人在外住宿期間發生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等造成的損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補充條款:
1、 xxx
2、 xxx
第八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到甲方申請在外居住時間結束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學 生:
家長電 話: 公章:
住宿電 話:
詳細住宿地址及戶主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