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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監理合同模板(精選20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25W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1

1.施工總進度規劃或施工總進度計劃是。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精選20篇)

A.以里程碑事件為進度目標 B.是實施性施工進度計劃

C.確定施工作業的具體安排 D.確定一個月度或旬的資金需求

2.在雙代號時標網路中,以波形線表示工作的。

A.邏輯關係 B.作業時間

C.總時差 D.自由時差

3.某工作N有A、B、C三項緊後工作,LFA=20、DA=,LSB=22,LFC=25、DC=1,則LFN為。

A.17 B.24

C.22 D.20

4.某網路計劃,已知TF=8,FF=4,檢查時發現M工作的持續時間延長了6天,說明M工作。

A.會將其緊後工作推遲6天,不影響總工期

B.會將其緊後工作推遲2天,不影響總工期

C.會將其緊後工作推遲4天,使總工期延長2天

D.會將其緊後工作推遲2天,使總工期延長2天

5.進行進度控制會議的組織設計屬於進度控制的措施。

A.組織 B.技術

C.經濟 D.管理

6.建設工程專案的質量內涵指的是。

A.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合同等所規定的要求

B.建築產品本身客觀上已存在的某些要求

C.滿足明確和隱含需要的特性之總和

D.滿足質量要求的一系列作業技術和活動

7.在質量管理體系的系列檔案中,屬於質量手冊的支援檔案的是。

A.程式檔案 B.質量計劃

C.質量記錄 D.質量方針

迴圈中,質量計劃階段的主要任務是。

A.明確目標並制訂實現目標的行動方案 B.對計劃實施過程進行各種檢查

C.展開工程的作業技術活動 D.對質量問題進行原因分析採取措施予以糾正

9.藉助試驗儀器裝置對材料的化學成份、機械效能進行科學鑑定是材料檢驗方法的。

A.書面檢驗 B.外觀檢驗

C.理化檢驗 D.無損檢驗

10.藉助試驗儀器裝置對材料的化學成份、物理力學效能進行鑑定是檢驗方法中的。

A.書面檢驗 B.外觀檢驗

C.理化檢驗 D.無損檢驗

答案: 1A 2D 3A 4B 5A 6C7A 8A 9C 10C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2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

1、自合同約定之日起,乙方負責甲方郭店供電所宿辦樓建設工程質量監理。

2、熟悉工程條件、技術規範和設計圖紙,控制施工進度、保證質量要求。

3、嚴格執行現場監督旁站規定,按規範檢查和籤認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對不符合規定的部分要及時提出,要求承包人糾正,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監督承包人的各項試驗工作,包括取樣、試件製備、各種標準試驗和檢驗試驗。對任何有懷疑的試驗結果,應進行證實試驗,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項試驗記錄、報告並分類歸檔。

5、按期現場核實和檢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計算表。

6、做好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

7、必須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

8、合同期間,對自己人身、財產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工作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遣。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3

一、監理合同協議書

(本格式編排在招標檔案中,供投標人蔘考,投標時不需填寫)

本協議書由(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發包人”)為一方,與(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監理人”)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鑑於發包人已委託監理人為 專案工程第 監理合同段提供監理服務,並已接受了監理人就此提出的投標檔案,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2)工程名稱:;

(3)工程地址:;

(4)工程內容:;

(5)資金來源:;

(6)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姓名及證書號碼: 。

二、工程監理範圍

監理範圍: 。

三、監理服務期

監理服務期: 個月(其中:施工準備階段個月,施工階段監理 個月,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監理 個月)。

四、監理服務費用

1. 監理服務費總價:(大寫)元(¥;

其中:施工階段監理服務費 元;

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監理服務費

2. 施工階段監理服務費與計費額的折算係數:

五、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定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約定的定義相同。

六、下列檔案是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合同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監理合同協議書及附件;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檔案;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工程專用規範;

(7)監理規範;

(8)技術規範;

(9)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檔案。

上述檔案相互補充,如果上述檔案之間出現矛盾,應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或雙方最後確認的檔案為準。

七、發包人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約定向監理人支付其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八、監理人基於發包人的上述保證,在此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服務。

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監理人按約定提交履約擔保金後生效,至雙方按照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完各自的義務和責任後自然失效。

十、本監理合同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 份,雙方各執 份。

發包人: (全稱)(蓋章)監理人: (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

日 期:年 月 日日 期:年 月 日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編: 郵編: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號: 帳號:

二、廉政合同書格式

(本格式編排在招標檔案中,供投標人蔘考,投標時不需填寫)

廉政合同書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加強廉政建設的若干意見》以及有關工程建設、廉政建設的規定,為做好工程建設中的黨風廉政建設,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質,保證建設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資效益,建設工程的專案法人 (全稱)(以下簡稱“甲方”)與監理單位 (全稱)(以下簡稱“乙方”),特訂立如下合同。

1.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黨的政策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交通運輸部的有關規定。

(2)嚴格執行 (專案名稱)的合同檔案,自覺按合同辦事。

(3)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祕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立廉政告示牌,公佈舉報電話,監督並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5)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6)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條款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並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2)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乙方安排的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遊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監理分包專案的活動。

3.乙方的義務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為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甲方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員參加超標準宴請及娛樂活動。

(4)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5)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單位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單位報銷任何應由乙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4.違約責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二條,按管理許可權,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乙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三條,按管理許可權,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給甲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建議交通工程設主管部門給予乙方一至三年內不得進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設市場的處罰。

5.雙方約定:本合同由雙方或雙方上級單位的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監督執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級單位的紀檢監察機關約請乙方或乙方上級單位紀檢監察機關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提出在本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裁定意見。

6.本合同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竣工驗收後止。

7.本合同作為__________專案 __________標段施工監理合同的附件,與工程監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合同雙方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立即生效。

8.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送交甲乙雙方的監督單位各一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 方: (單位全稱) (蓋章) 乙方:(單位全稱)(蓋章) 法 定 代 表 人法 定 代 表 人或或

其委託代理人: (職務)其委託代理人: (職務)

(姓名)(姓名) (簽字)(簽字)

地 址: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甲方監督單位(全稱):(蓋章) 乙方監督單位(全稱): (蓋章)

三、工程質量責任合同格式

(本格式編排在招標檔案中,供投標人蔘考,投標時不需填寫)

工程質量責任合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有關檔案精神,建立工程質量專案法人責任制、工程質量終身制,結合福建省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制的實際情況, (業主全稱)(下稱“甲方”)與 (監理單位全稱) (下稱“乙方”),特訂立如下質量責任合同。

第一條 責任總目標

1、本專案質量總目標:合格

2、監理單位所監理的工程無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交通運輸部的有關規定。

2、嚴格執行本工程施工監理合同、施工合同檔案。

3、雙方的施工監理業務活動堅持科學、公正、誠信、平等的原則,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4、發現對方在施工監理業務活動中,有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5、發現對方嚴重違反監理合同文件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並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及時提供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檔案及有關資料。

2、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範進行施工監理。

3、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薦單位、個人承包或分包施工監理任務。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監理單位就本監理合同段的工程監理質量對專案法人全面負責,並承擔由於監理工作的失職或瀆職造成的質量事故責任。監理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對其經手的監理工程因監理工作失職或瀆職造成的質量事故負終身責任。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4

第1題

對已完成施工圖設計的小型工程,進行施工招標時,可採用合同。

A.單價

B.總價

C.成本加酬金

D.計劃價格

正確答案:B

第2題

設計招標應採用方式進行招標。

A.公開

B.方案競選

C.詢價

D.邀請

正確答案:B

第3題

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經過承包人修正缺陷再次驗收檢驗合格。這種情況下,計算承包人的實際竣工日期應為日。

A.承包人第一次提交竣工驗收報告

B.承包人修改後再次提請竣工驗收

C.最終驗收合格

D.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正確答案:B

第4題

發包人為勘察人提供的現場工作條件不包括。

A.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

B.提供勘察裝置

C.落實土地徵用

D.修好通行道路

正確答案:B

第5題

承包人於某日收到了竣工結算價款,則應當在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A.7日

B.14日

C.28日

D.42日

正確答案:B

第6題

債權人決定將其債權債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時,。

A.需經對方同意

B.無需經對方同意,但應通知對方

C.無需經對方同意,也不必通知對方

D.需經對方同意,但要辦理公證

正確答案:A

第7題

發包人自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後,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價款的支付手續。

A.施工全部完畢

B.保修期滿

C.試車合格

D.竣工驗收報告被批准

正確答案:D

第8題

施工合同訂立後,發包人有確切證據證明承包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拒絕支付預付款,這是發包人行使。

A.同時履行抗辯權

B.代位權

C.撤銷權

D.不安抗辯權

正確答案:D

第9題

某建築材料採購合同,既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當一方違約時,守約方。

A.必須適用違約金條款

B.必須適用定金條款

C.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

D.兩者都不能適用,因約定無效

正確答案:C

第10題

某工程專案施工階段,發包人與某科研機構的試驗室簽訂了委託試驗合同,約定該試驗室完成監理工程師指示的材料和工藝質量的檢測試驗。以下有關檢測試驗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試驗室只接受發包人指示的試驗專案

B.試驗室應完成承包人要求的試驗專案

C.監理工程師有權指示試驗室完成某項試驗,但不對檢測資料的正確性負責

D.監理工程師應對依據錯誤檢測資料作出的指示承擔責任

正確答案:C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5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1、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工程專案的施工監理。

2、監理範圍:

3、委託監理期限:至。

4、總費用為:萬元。

5、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簽訂本合同書(協議書連同合同一般條款、特殊條款與附錄,稱為“本合同書”)。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雙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籤於

地點: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合同一般條款

第1條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第2條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書,並按本合同書開展監理工作。

第3條甲方是本工程專案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徵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係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託,作為本專案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第4條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範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範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第5條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第6條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絡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檔案,屬於合同的補充檔案。雙方聯絡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7條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7、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後,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7、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7、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內完成服務。

7、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7、5如本合同書需延長(由於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7、6合同簽約後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後可做調整,並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8條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8、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督促和檢查。

8、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展,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8、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後確定並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式辦理。

8、4甲方支援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裝置、設施和材料。

8、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字、資料、圖紙和資料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8、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係。

8、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給他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檔案等作出決定。

8、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9條乙方的權力與責任。

9、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並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9、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9、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諮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的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併發生費用,應得甲方書面同意後,由甲方承擔費用。

9、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裝置、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9、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專案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並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9、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利於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這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9、7乙方有本監理專案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9、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於本合同書的惟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洩露甲方申明的祕密,乙方亦不得洩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10條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11條違約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十五天內沒有答覆,可視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12條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13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檔案,作為本合同書的一部分。

合同特殊條款

鑑於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第5條補充:

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範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籤委託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第6條補充:

雙方聯絡方式:重要問題以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聯絡人:

地點:

電話:

第7、2條補充:

監理服務期限:

第7、5條補充:

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協議。

第7、6條補充:

合同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增加8、9條:

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專案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五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一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洩露,專案結束後歸還甲方。

增加8、10條:

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檔案等,應在七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增加9、10條:

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第11條補充:

違約金:由於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十一條的期限辦理。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萬元。由於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萬元。因甲方決策不當或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條,方支付方違約金元。

違反合同條,方支付方違約金元。

違反合同條,方支付方違約金元。

違反合同條,方支付方違約金元。

第12條補充:

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元範圍內,罰金在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6

委託人(甲方): 監理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的基礎上,結合工程建設的具體情況,達成以下一致補充協議條款,雙方遵照執行,監理補充合同。

1、乙方必須嚴格按現行國家《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監理規範》進行工程監理。

2、乙方須對隱蔽工程及現場施工進度拍攝照片存檔,工程竣工後提交甲方工程照片電子光碟一張。

3、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有相關專業的監理工程師在崗,並拍攝照片記錄施工現場的施工質量情況,夜間施工時必須有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場,關鍵部位工序必經旁站。

4、每週一向甲方上報監理週報和周例會紀要,每月25日之前上報監理月報,報表內容和格式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要求,漏報一次在監理費中扣除違約金500(伍佰)元。

5、乙方派出的監理工程師應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工序檢查並簽字,甲方現場工程師進行抽查,發現一處(一次)漏檢或補籤,在監理費中扣除違約金500(伍佰)元。

6、乙方要加強對現場的質量控制,監理工程師發現質量問題後應及時下發監理通知單,並迅速抄報甲方。如甲方現場工程師發現質量問題,而乙方沒有對該問題下發監理通知單,發現一項在監理費中扣除違約金500(伍佰)元。如果甲方現場工程師或相關人員在檢查時發現因監理監督不力造成的質量和安全隱患或問題一處(一次),在監理費中扣除違約金500(伍佰)元—1000(壹仟)元。

7、乙方監理工程師應對圖紙達到熟知程度,甲方將不定期對監理工程師進行圖紙業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伍佰)元。

8、乙方各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定人定崗,若需更換不稱職的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員應書面報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準換人。

9、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不稱職的監理工程師,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兩日內完成調整,並且在乙方調整人員期間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10、乙方應按照優良工程的標準對工程進行管理。 11、監理範圍: 工程規劃圖中所有建築物及構築物。包括設計圖紙包含的全部內容及工程變更、延長工期等所涉及的全部內容。

12、監理期限:自原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原合同及本協議項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並且甲方與承包人之間約定的工程保修期屆滿之日止。

13、經雙方協商確認:監理費按照施工中標價扣除暫列金及暫列金稅金後的1%計取,取費為 元(大寫: )。 14、付款方式:

不全或不符合質量標準,形成事實質量隱患或後期質量事故,並經權威部門認證,確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金按本協議總價款的2%執行。

16.1.4乙方不得擅自將監理業務轉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原合同及協議,並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16.1.5在監理期間,若乙方監理水平低劣,未達到或完成監理目標及原合同和本補充協議有關內容,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原合同及本協議,合同範本《監理補充合同》。

16.1.6乙方負責施工單位建立樣板工程並組織三方驗收。

16.1.7乙方負責對施工檔案進行審定,審定合格後向甲方提交。

16.1.8乙方負責將施工方提交的工程週報,質量評定及乙方的複檢報告每週五向甲方提報,同時乙方負責對施工方提交的工程月報,質量評定及乙方的複檢報告每月23日向甲方提報。

16.1.9乙方必須督促施工單位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協助甲方進行現場管理,協助甲方對施工組織設計工程施工方案及技術變更進行審定。及時提供材料質量樣式、對進場關鍵材料樣式、型號封樣。

16.1.10乙方必須組織安排投標檔案內列明的監理組織機構內的監理人員進行本工程的監理工作,同時乙方對擬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常規檢測儀器裝置必須到位。

16.1.11乙方按照國家監理規範要求進行編制資料,同時必須按照工程所在地的建設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監理資料的備案工作。

16.1.12乙方同意甲方直接從本協議總價款中扣原合同及本協議的違約金及各種損失,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另行支付。

16.1.13乙方需對施工單位的內業資料進行檢查,並承擔資料不全的連帶責任。

16.1.14乙方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負監理責任。 16.2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6.2.1如涉及設計變更時,甲方應按原合同及本協議有關要求,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交設計變更。

16.2.2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對施工現場的監理內 業及外業工作,督促施工計劃的實施。

16.2.3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人員召開日、周、月的工程協調會議。

16.2.4甲方全力支援乙方對施工單位的合理處罰。 16.2.5乙方對施工方提報的工作量簽證與技術簽證、施工組織設計再確認,必須經甲方的確認後方可生效。

16.2.6甲方每月對乙方進行一次量化考核。分值在95分以上為優秀、90-95分之間為優良、80-90分之間為合格、70-80分之間為基本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按照考核分值優秀當月獎勵10000元、優良當月獎勵3000-5000元、合格不獎勵不扣除、基本合格每月扣除5000-10000元,不合格除按要求整改外,扣除10000-15000元/月。

17、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18、本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19、乙方經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影印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資質證書影印件、招標檔案以及乙方投標檔案各項內容作為本補充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與本協議約定的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共6頁,一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加蓋騎縫章之日起生效。

(橫線以下為雙方簽字蓋章,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7

一、 因其他原因,我x公司與x公司,於20xx年x月x日簽訂的監理合同及補充協議書無效,終止一切事項。

二、 原有x公司墊付資金x元,在1周內有x專案部協調辦理現金及返還手續。

三、 此解除合同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不得違約。如那方違約追究其法律責任,二是申請人民法院仲裁。

x專案部x公司

年 月 日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8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監理專案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 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專案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徵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係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託,作為本專案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範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範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絡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檔案,屬於合同的補充檔案。雙方聯絡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後,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後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後可做調整,並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後確定並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式辦理。

4.甲方支援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裝置、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字、資料、圖紙和資料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係。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檔案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並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諮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併發生費用,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裝置、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合同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專案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並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專案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於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洩露甲方申明的祕密,乙方亦不得洩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八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15天內沒有答覆,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鑑於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範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籤委託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絡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合同。

5.合同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專案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洩露,專案結束後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檔案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9.違約金:由於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元。由於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 元範圍內,罰金在____ 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範本

本合同書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鑑於業主已委託監理單位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並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專案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合同:

一、本合同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檔案是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合同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託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檔案

6.雙方籤認的補充或修正檔案

7.其它檔案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於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後自然失效。

六、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書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業主:(蓋章)____________ 監理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範本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筒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份。

委託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9

本合同書委託方為:______

(以下稱"甲"方)

被委託監理方為:_______工程諮詢監理公司

(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工程專案的施工監理,監理範圍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服務期限為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總費用為:____萬元。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簽定本合同書。

本合同書(協議書連同合同一般條款、特殊條款與附錄,稱為"本合同書")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合同雙方各持合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籤於:____年__月__日 地點: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合同一般條款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____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書,並按本合同書開展監理工作。

第三條

甲方是本工程專案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徵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係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託,作為本專案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甲方賦予的權力並對甲方負責。

第四條

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範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範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第五條

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10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建設單位(全稱): 委 託 人(全稱): 監 理 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三方就下述工程委託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規模:

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 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適用於招標工程)或委託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3. 投標檔案(適用於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

5. 通用條件;

本合同簽訂後,三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檔案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 ,註冊號: 。

五、簽約酬金

1、簽約酬金(大寫): (: )。 包括:

1、監理酬金;

2、相關服務酬金。

2、計費辦法:

(1)、公開招標監理專案計費辦法以預算清單編制依據為準,

(2)、縣工程監理機構庫內抽取監理專案計費方式根據〔〕號的規定,參照〔〕號檔案的規定執行。

3、結算方式:結算時,根據實際監理範圍的工程造價,按預算編制(招標專案)或監理機構庫管理辦法規定的相同取費標準及係數,並按投標優惠率(招標專案)計算監理費,最終以稽核為準。

六、期限 監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延期不增加費用)。

七、雙方承諾

1. 監理人向建設單位及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2. 建設單位及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必要的配合和資料,並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

3. 本合同一式 柒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設單位 貳 份,委託人 貳 份,監理人 叄 份。

建設單位:(蓋章)

委託人:(蓋章) 監理人:(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託人: 開戶銀行: 賬號: 郵編: 電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託人:郵編: 電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託人: 開戶銀行: 賬號: 郵編: 電話: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11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專案”是指發包人委託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專案。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專案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並經發包人同意後,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並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並生效的有關本工程專案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暢?是指建設專案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12

單選題及答案

1.按完成承包的內容進行劃分,建設工程可以分為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和( )三類。

A.建設工程監理合同

B.建設工程採購合同

C.建設工程分包合同

D.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按照《合同法》,( )屬於委託合同。

A.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工程諮詢公司訂立的監理合同

B.某建設單位與建築工程承包公司訂立的工程施工合同

C.某建設單位與設計院訂立的工程設計合同

D.某承包商與水泥公司訂立的水泥採購合同

3.下列關於代理的敘述中,不正確的是( )。

A.代理的民事責任由被代理人承擔

B.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

C.被代理人應承擔代理人不當代理行為的民事責任

D.代理人有權自行解決他如何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

4.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專利的法律制度。擔保活動應當遵循( )的原則。

A.平等、自願、公平、公正

B.平等、公開、公平、公正

C.平等、公開、公平、誠實信用

D.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

5.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 )。

A.只能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

B.只能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

C.不得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D.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6.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而以他人名義進行的民事、經濟活動。無權代理不包括以下( )。

A.沒有代理權而為的代理行為

B.超越代理權而為的代理行為

C.在代理人授權範圍內的代理

D.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

7.某小型勘察專案,甲乙雙方只訂立了口頭合同,工程完工後,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而發生糾紛,應當認定該合同( )。

A.無效

B.甲方同意有效

C.成立

D.備案登記後成立

8.下列關於當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仲裁條款是獨立存在的

B.合同若發生變更,則仲裁條款無效

C.合同出現爭議時,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D.合同解除後,仲裁條款也隨之失去效力

9.依據《合同法》,下列關於後履行抗辯權應滿足的條件,說法錯誤的是( )。

A.應當先履行的合同當事人沒有履行債務或沒有正確履行債務

B.合同中未約定履行順序

C.應當先履行的對價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

D.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互負的對價給付債務

10.某施工企業擁有一處辦公樓,評估價為6000萬元。該施工企業從A銀行貸款4000萬元,從B銀行貸款20xx萬元,並與B銀行辦理了抵押登記。後該施工企業無力還款,經訴訟後拍賣辦公樓,取得售樓款5000萬元用於清償A、B銀行債務。A、B銀行債權的分配數額應為( ).

A.A銀行4000萬元,B銀行1000萬元

B.A銀行3300萬元,B銀行1700萬元

C.A、B銀行各項工作2500萬元

D.A銀行3000萬元,B銀行20xx萬元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13

1鐵路監理的合同管理的特點

合同管理是鐵路監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註失路合同管理具有自身的特點:

(l)合同涉及金額較大。一般說來膚路建設工程是一項龐大的工程專案它涉及到鐵路路基、橋涵、軌道、隧道建設等等各種問題,鐵路標段招標額一般高於25億元,如北京動車段工程總投資為74億元。可見相對於其他合同而言膚路建設合同的標的金額較大。

(2)合同設計內容較多。相對於其他合同而言膚路建設合同比較複雜涉及到的內容比較多而且比較詳細。以20xx年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湯陰東至日照南段的鐵路建設合同為例工程總承包單位(甲方)是海南中交龍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澇務分包單位(乙方)是華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雙方簽訂的合同叫做《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合同中涉及到工程概況、合同檔案適用標準和法律、施工圖紙、施工前期工作、甲方駐工地代表、乙方駐工地代表、甲方責任、乙方責任、工程總金額、付款方式、工程期限、工程質量、質量檢查與驗收、安全施工、現場管理、違約、爭議、附加條款等等注羊細的規定了工程建設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

(3)合同履行時間較長。鐵路的工程量決定了鐵路工程合同的工期比較長很多鐵路工程管理合同的工期都在三年以上,比如北京動車段工程合同工期就是三年,這裡的工期一般是包含節假日及不可抗力的膽對於雨雪天氣等不可抗力應當在合同中約定該不可抗力如果影響工期正常進行應當順延工期。

2如何加強鐵路監理的合同管理?

2.1事前控制—做好合同籤叮前的準備工作

合同簽訂前要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根據鐵路工程施工路段的具體J清況沛」定合理的施工方案選擇最適合的發包方式以及結算和驗收方式。如被譽為“天路”的青藏鐵路是世界海拔最高、線路最長的高原鐵路啟東起青海西寧市南至西藏拉薩市,全長1956公里,青藏鐵路的很多線路施工地點是高海拔地區和無人區,需要克服多年的凍土、缺氧、生態、天氣等難題,僅靠一兩個施工單位的力量是難以完成的,為此清藏鐵路的參建單位有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二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等十幾個單位他們共同商討青藏鐵路建設中遇到的各種難題。

2.2事中控制—籤叮書面合同

做好合同管理與檢查工作鐵路監理的合同管理應從兌現合同承諾,自覺履行業主簽訂的《監理委託合同》監督施工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專案在合同的約束下實現進度、投資、質量、安全目標的要求。為了確保鐵路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施工企業在對外開展經營活動時要儘量採用書面合同。從施工企業管理的角度而言要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以明確權利義務、防止糾紛。合同一經簽訂,就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雙方都要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捉使合同管理正規化和規範化撇好合同風險工作分析儘可能的避免合同糾紛。為了保證合同的正常執行,一定要確保鐵路施工單位人員的穩定尤其是技術性人才。關鍵崗位確保由專業性正是人員擔任,監理單位定期報告人員流動情況,嚴格按照簽訂的合同執行,同時,還要成立專門的獨立於合同雙方的第三方監督小組負責監督合同的履行狀況要看履行過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數量、工期、設計等方面的變更情況,如有變更應履行變更籤證手續,以合同形式明確變更情況等。

2.3事後控制—做好合同總結

處理好合同糾紛合同履行完畢,一定要及時總結和評估。對合同制定執行中的好的管理經驗要總結推廣對合同制定執行中的不好的管理問題要加以修正避免以後出現類似問題。合同管理的評估與總結工作是合同管理的最後階段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河以為下一工程專案的合同管理和造價控制提供實戰經驗。一旦發生合同糾紛要儘量採取和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加果不能和解就要申請仲裁甚至提起訴訟。要申請仲裁解決糾紛必須在合同中有合法有效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後就仲裁解決糾紛達成了一致否則便不能進行仲裁。如果提起訴訟就要儘可能的蒐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3結束語

總之在現代企業管理中,鐵路監理部門應十分重視合同管理工作,nt實提高鐵路監理的合同管理水平提升我國鐵路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質量。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14

【例】:某工程專案,發包人將工程主體結構施工和電梯安裝分別發包給了甲、乙兩個承包人。乙承包人在進行電梯安裝時,由於甲承包人不配合,給乙承包人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則該損失應當由( )承擔。

A 乙承包人 B 發包人 C 甲承包人 D 工程師

答案:B。

【例】:對於單價合同,下列敘述中正確的是( ):

A 採用單價合同,要求工程量清單數量與實際工程數量偏差很小

B 單價合同的特點之一是風險由合同雙方合理分擔

C 固定單價合同由發包人承擔物價上漲的風險

D 可調單價合同由承包人承擔物價上漲的.風險

答案:B

【例】:對於採用單價合同的招標工程,如投標書中有明顯的數字計算錯誤,業主有權先作修改再評標。當總價和單價的計算結果不一致時,正確的做法是 ( ):

A 分別調整單價和總價

B 按市場價調整單價

C 以總價為準調整單價

D 以單價為準調整總價

答案:D

【例】:在固定總價合同形式下,承包人承擔的風險是 ( ):

A 工程變更的風險,不包括工程量和通貨膨脹的風險

B 全部工程量和通貨膨脹的風險

C 全部工程量的風險,不包括通貨膨脹的風險

D 通貨膨脹的風險,不包括工程量的風險

答案:B

【例】:一般而言,採用固定總價合同時,承包商的投標報價較高的原因是 ( ):

A 承包商喪失了今後一切的索賠權力

B 業主因今後工程款結算的工作量減少而給予承包商的費用補償

C 業主今後可以增加工程範圍和內容而不給予承包商另外的費用補償

D 承包商會將工程量及一切不可預見因素的風險補償加到投標報價之中

答案:D

【例】:固定總價合同適用於 ( )的專案:

A 工期長、工程量變化幅度很大

B 工期長、工程量變化幅度不太大

C 工期短、工程量變化幅度不太大

D 工期短、工程量變化幅度很大

答案:C

【例】:關於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點和應用,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

A 採用該計價方式不利於業主方的投資控制

B 採用該計價方式不利於業主方的進度控制

C 該計價方式不宜用於專案管理合同

D 該計價方式不宜用於施工總承包管理合同

答案:A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的規定,工程師接到承包人提交的進度計劃後,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如果工程師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為( ):

A 工程師已經確認,承包人不再承擔計劃的缺陷責任

B 工程師已經確認,承包人仍應承擔計劃的缺陷責任

C 工程師未確認,承包人應修改進度計劃

D 工程師未確認,承包人應等待工程師的進一步指示

◆ 答案:B。

《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字)》規定,工程師接到承包人提交的進度計劃後,應當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時間 限制則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如果工程師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則視為已同意。工程師對進度計劃和對承包人施工進度的認可,不免除承包人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本身的缺陷所應承擔的責任。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的規定,施工合同終止的條件是( ):

A 工程驗收通過

B 承包人送交了竣工驗收報告

C 辦理完移交工程手續

D 發包人支付了竣工結算款

◆ 答案:C。

《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字)》規定,承包人收到竣工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給發包人,施工合同即告終 止。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的規定,因承包人的原因不能按時開工,( )後推遲開工日期

A 需承包人書面通知工程師

B 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C 應經工程師批准

D 需承包人書面通知發包人

◆ 答案:C。

《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字)》規定,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在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

,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未予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如果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工期不予順延。如果承包商未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也不予順延。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的規定,對合同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檔案包括( ):

A 投標書及其附件

B 招標階段對投標人質疑的書面解答

C 資格審查檔案

D 工程報價單

E 履行合同中的變更協議

◆ 答案:A、D、E。

《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字)》的協議書和通用條款中規定,對合同當事人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檔案包括簽訂合同時已形成的檔案和履行過程中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檔案。

【例】:依據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當施工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承包人負責採購的裝置運到現場準備安裝前造成損失 ,則該損失應由( )承擔。

A 發包人

B 承包人

C 裝置供應人

D 發包人和承包人分別

◆答案:A。

施工合同示範文字通用條款中關於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出現的責任承擔:①工程本身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②承發包雙方人員的傷亡損失,分別由各自負責;③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④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

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⑥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例】:依據有關“建築工程一切險”的規定,下列描述中正確的是( ):

A 保險物件包括各類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而不包括公共工程

B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

C 發包人未經過竣工驗收即提前使用部分工程,保險公司不再對該部分工程承擔保險義務

D 保險合同的有效期至工程保修期滿為止

答案:C

【例】: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終止時間可以是( ):

A 工程動工

B 全部工程驗收合格

C 工程所有人實際佔有全部工程

D 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

E 保修期滿

答案:B、C

【例】:建築工程一切險規定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的範圍包括( )的損失。

A 外力引起的電氣裝備

B 地震導致施工建築物

C 颱風摧毀施工現場內的臨時工程

D 水災導致被保險人在工地上原有建築物

E 氣溫變化造成精密儀表

答案:A、B、C

【例】:某建設專案的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為1000萬元人民幣,在施工中需要採用不可替代的專有技術,該施工專案( )方式發包。

A 應該採用公開招標

B 應該採用邀請招標

C 應該採用議標

D 可以採用直接委託

答案:D。

《招標投標法》規定,屬於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採用直接委託的方式發包建設任務: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的工程;搶險救災工程;採用特定專利技術、專有技術進行勘查、設計或施工。

【例】:考慮到特殊行業施工內容的專業要求,裝置安裝工程一般採用( )方式為宜。

A 公開招標

B 邀請招標

C 議標

D 方案競賽

答案:B。

方案競賽是設計招標的招標方式;議標是材料採購中採用的招標方式。題中提到特殊行業,說明潛在的投標人很少,所以對於這樣的專案宜採用邀請招標。

【例】:招標方式中,邀請招標與公開招標比較,其缺點主要有( )等。

A 選擇面窄,排斥了某些有競爭實力的潛在投標人

B 競爭的激烈程度相對較差

C 招標時間長

D 招標費用高

E 評標工作量較大

答案:A、B。

【例】:招投標過程中需要對現場進行考察,以瞭解現場情況。現場考察組織工作由( )。

A 招標人承擔,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B 投標人承擔,費用由招標人承擔

C 招標人承擔,費用由招標人承擔

D 投標人承擔,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答案:A。

《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時間組織投標人自費進行現場考察。

【例】:公開招標在開標時,應當由( )。

A 招標監督機構主持,所有投標人均應參加

B 招標監督機構主持,投標人自願參加

C 招標人主持,所有投標人均應參加

D 招標人主持,投標人自願參加

答案:C。

《招標投標法》規定,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均應舉行開標會議,體現招標的公平、公正和公開原則。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由招標人主持開標會議,所有投標人均應參加,並邀請專案建設有關部門代

表出席。

【例】: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不允許招標人在定標過程中( )。

A 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進行談判

B 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

C 強制中標人接受新的承包條件

D 在評標委員會推薦備選中標人名單外確定中標人

E 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答案:A、C、D。

【例】:當投標人對現場考察後向招標人提出問題質疑,而招標人書面回答的問題與招標檔案中規定不一致時,應以( )為準。

A 現場考察時招標人口頭解釋

B 招標檔案規定

C 書面回函解答

D 仲裁機構裁定

答案:C。

【例】:對設計投標書進行評審時,主要考慮的因素有( )。

A 設計方案優劣

B 環境保護措施是否合理

C 投資估算是否超過限額

D 投標報價是否最低

E 社會信譽是否良好

答案:A、B、C、E。

B屬於“三廢治理方案” ,是設計招標書評審的主要內容;C的投資估算是屬於設計人的工作;D應當要求投標報價合理。

【例】:某建設專案施工招標過程中,由於某種原因,在投標有效期內未能結束評標工作,招標人需延長投標有效期,則( )。

A 投標人可以修改投標檔案的實質內容

B 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檔案的實質內容

C 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人延長投標保函期限

D 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人延長投標保函期限的要求

E 投標人可以接受招標人延長投標保函期限的要求

答案:B、C、D、E。

《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檔案應當規定一個適當的投標有效期。在原投標有效期結束前,出現特殊情況的,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

檔案的實質性內容,但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敗,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例】:確定中標人後,招標人與投標人應以( )作為施工合同價。

A 標底價

B 投標價

C 評標價

D 標底修正價

答案:B。

【例】:對招標檔案的響應存在細微偏差的投標書,( )。

A 不予淘汰,在訂立合同前予以澄清、補正即可

B 不予淘汰,在評標結束前予以澄清、補正即可

C 不予淘汰,允許投標人重新報價

D 初評階段予以淘汰

答案:B。

【例】:某招標專案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提出降價要求。對該降價要求,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中標 人( )招標人的要求。

A 應當接受

B 可以接受

C 應當拒絕

D 可以拒絕

答案:C。

《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與中標人之間已經形成了法定認可的關係,任何一方的要求爭得雙方的一致同意,否則是無效的。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提出降價要求,對該降價要求,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中標人應該拒絕招標人的要求。

【例】:按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價款或報酬沒有約定的,確定價款或報酬時應按

( )的順序履行。

A 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合同有關條款、補充協議

B 合同有關條款、補充協議、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C 補充協議、合同有關條款、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D 補充協議、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合同有關條款

答案:C。

【例】:某建設專案,承包人與分包人口頭約定了施工合同內容,施工任務完成後,由於承包人欠工程款而發生糾紛,但雙方一直沒有訂立書面合同,此時應認定( )。

A 施工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 施工合同成立,且已生效

C 施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

D 施工合同不成立,但有效

答案:B。

口頭形式是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現形式。一般認為,合同的形式可分為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一般說來,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具體地講:口頭合同自受要約人承諾時生效;書面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法律規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當事人雖然未採用書面形式但已經履行全部或主要義務的,可以視為合同有效。合同中有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條款的,當事人取消或改正後,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例】:當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對給付貨

幣地點,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事後雙方又

未能達成補充協議,依據《合同法》,應在

( )履行。

A 支付貨幣一方所在地

B 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

C 貨幣存放地

D 貨幣使用地

答案:B。

◆【例】:某工程簽訂的鋼材採購合同,由於條款內未約定交貨地點,故運費未予明確,則供應商備齊鋼材後應( )。

A 將鋼材送到施工現場

B 將鋼材送到發包人的辦公所在地

C 將鋼材送到發包人的倉庫

D 通知發包人自提

答案:D。

《合同法 》中規定“合同生效後,履行地點不明確的,除給付貨幣和交付不動產外的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本題中的履行義務一方的履行地就是供貨商所在地 。

【例】:合同履行中,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 )。

A 繼續履行

B 採取補救措施

C 賠償損失

D 返還財產

E 追繳財產,收歸國有

答案:A、B、C。

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定金責罰。

【例】:施工過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實際進度滯後於計劃進度,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採取趕工措施後仍未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務,則此延誤的責任應由( )承擔。

A 工程師

B 承包人

C 工程師和承包人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15

本協議書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鑑於甲方已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並已接受了乙方就此提出的專案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檔案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託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檔案

6、雙方籤認的補充或修正檔案

7、其它檔案

三、甲方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乙方基於甲方的上述保證,在此向甲方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後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16

1.某圖書館改造工程,施工中使用了一種新型粘結劑,按規定需要審查該材料的。

A.實驗室各項資料 B.鑑定證書

C.現場試驗報告和鑑定報告 D.出廠合格證書

2.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測量複核結果應報送複驗確認後才能進行後續相關工序的施工。

A.專案經理 B.監理工程師

C.業主技術負責人 D.專案技術負責人

3.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含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質量事故屬於。

A.施工質量事故 B.嚴重施工質量事故

C.重大施工質量事故 D.操作質量事故

4.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的主要手段是施工許可制度和制度。

A.實體檢測 B.竣工驗收備案

C.施工方案審查 D.驗收會議

5.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屬於施工安全保證體系中的。

A.崗位管理 B.措施管理

C.投入和物資管理 D.日常管理

6.對新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包括

A.進公司教育、進專案部教育、進班組教育

B.進廠教育、進車間教育、上崗教育

C.最高領導教育、專案經理教育、班組長教育

D.最高領導教育、生產負責人教育、專案經理教育

7.施工現場安全“五標誌”中,“佩戴安全帽”屬於標誌。

A.指令 B.禁止

C.警告 D.提示

8.某工人在施工作業過程中腳部被落物砸傷,休養了21周。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1--86),該工人的傷害程度為。

A.輕傷 B.重傷

C.職業病 D.失能傷害

9.分部分項工程材料費的構成不包括。

A.材料原價或供應價格 B.材料運雜費

C.不可避免的運輸損耗費 D.週轉材料攤銷費

10.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後,首先應該做的工作是。

A.進行事故調查 B.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C.搶救傷員,排除險情 D.編寫事故調查報告並上報

答案: 1C 2B 3B 4B 5A 6A 7A 8B 9D 10C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17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8)“月”是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

當不同語言文字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字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

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業主的財產。

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絡。

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裝置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監理單位的權利第十六條業主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授予監理單位以下監理權利:(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7)報經業主同意後,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裝置,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建商取得監理機構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釋出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稽核和籤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複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業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監理機構在業主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

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業主事先批准。

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業主批准時,監理機構所作的變更也應儘快通知業主。

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第十八條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業主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

當業主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

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業主的權利第十九條業主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簽定權。

第二十條業主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一條監理單位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業主同意。

第二十二條業主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三條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監理單位的責任第二十四條監理單位的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

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條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如果因監理單位過失而造成了經濟損失,應當向業主進行賠償。

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數(除去稅金)。

第二十六條監理單位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單位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監理單位向業主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單位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業主的各種費用支出。

業主的責任第二十八條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業主如果向監理單位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單位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第三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由於業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單位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業主。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條在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單位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單位應當立即通知業主。

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

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天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

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第三十三條業主如果要求監理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前通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

當業主認為監理單位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單位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

若業主發出通知後21天內沒收到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第三十四條監理單位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業主又未對監理單位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2條或第33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半年時,監理單位可向業主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

如果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發出後14天內未得到業主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後42天內仍未得到業主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第三十五條監理單位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三十六條合同的協議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酬金第三十七條正常的監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三十八條如果業主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單位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三十九條支付監理酬金所採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條如果業主對監理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專案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對監理單位發出異議的通知,但業主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酬金專案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一條委託的工程建設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經業主同意其所需費用隨時向業主實報實銷。

第四十二條監理單位如須另聘專家諮詢或協助,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監理單位承擔,監理業務範圍以外,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四十三條監理機構在監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業主得到了經濟效益,業主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第四十四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五條除業主書面同意外,監理單位及職員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專案有關的報酬。

監理單位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爭議的解決第四十六條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時,雙方選擇:1。仲裁由仲裁委員會仲裁;2。訴訟由人民法院管轄。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第一條本合同適用的法規及監理依據:第四條監理業務:第八條外部條件包括:第九條雙方約定的業主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第十條業主應在天內對監理單位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監理單位自備的,業主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如下:第十五條在監理期間,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職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並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

第二十五條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第三十七條業主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單位的酬金:業主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酬金:業主同意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酬金:第三十九條雙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匯率計付。

第四十三條獎勵辦法:第四十六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業主與監理單位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按項解決: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18

委託人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實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託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於: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託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盲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託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託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託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絡。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託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許可權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並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託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裝置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佔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託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

(7)徵得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有權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託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裝置,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稽核和籤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複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託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託人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託人批准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儘快通知委託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委託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託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託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託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託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託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託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委託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託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託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並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託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託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後14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後42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託人發出通知後21日內沒有收到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日內發出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託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專案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專案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託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裝置複試,其費用支出經委託人同意的,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專案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洩露委託人申明的祕密,監理人亦不得洩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第四條 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

第十條 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在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十二條 委託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監理人自備的、委託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並免費提供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支付報酬,按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19

業 主(甲方):監理單位(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以及行業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湖北銀行黃石分行開發區支行裝飾工程 2、工程內容:湖北銀行黃石分行開發區支行室內外改造裝修、土建、消防、空調、水電工程

3、工程造價:開發區支行裝飾工程合同價

4、合同起止時間: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二條:公司委託代表

湖北中南工程建設監理公司黃石分公司派駐畢立華監理工程師為駐工地代表。

第三條:監理人員的資質要求

派駐現場監理人員必須有國家註冊工程師資質(包括土建、裝飾、水電等)

第四條:監理費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約定範圍內按工程合同價的1.76%計算工程監理費。

2、進場七日內支付30%監理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七日內支付監理費至95%,如有罰則約定範圍的相應扣除工程監理費用,工程決算完畢監理費餘款付清。

第五條:監理的義務權力 1、監理的義務:

1.1、監理參與業主裝飾工程設計方案制定、施工設計圖審定、工程招標、工程施工、工程驗收、工程決算等工作的整個流程範圍,並明確賦予其職權和工作要求;

1.2、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1.3、協助業主辦理消防、質監等有關開工手續,並代表業主組織工程分

部和竣工驗收整理存檔工作;

1.4、監理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注重資訊、新工藝、新材料,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單位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證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1.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設計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1.6、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業主對本工程的有關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提出,由監理研究處臵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業主和有關方發生爭執時,監理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等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1.7、出具工程監理評估報告。

2、監理的權力:

2.1、裝飾工程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2.2、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實用、美觀、經濟的原則,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2.3、裝飾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2.4、報經業主同意後,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2.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廠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裝置,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監理復工令後才能復工,釋出停工、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2.6、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期限的確認權。

第四條:業主的義務及權力 1、業主的義務

1.1、業主應向監理提供專案檔案及資料,並負責裝飾工程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1.2、業主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1.3、業主應當授權熟悉本工程情況的領導、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聯絡。更換常駐代表和領導,要提前通知監理;

1.4、業主應當授予監理的監理範圍和權利,及時通知已選定的設計方、施工方,並在與設計、施工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監理。

2、業主的權利

2.1、業主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2、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公司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公司業務範圍的專項報告,並加蓋公司合同章。

第五條:罰則約定

1、工程施工期內,監理方必須常駐工地,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拒付監理費。 2、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按照合格簽字的,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單位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造成的經濟損失。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監理單位(派出監理人員)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專案有關的報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設計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錢財,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與業主利益衝突的任何活動。

第六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及解釋權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能進行變更。

3、合同項下不發生任何業務或業主提出終止要求的情況下本協議終止。 4、本合同依據《合同法》、《湖北省室內裝飾工程監理管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範》、《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範》、《湖北省室內裝飾施工監理規程》享有對本合同的解釋權。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申請仲裁。協商或調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叄份。

業 主:(簽章)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黃石分行

甲方代表:(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工程建設監理公司黃石分公司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有關監理合同模板 篇20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託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列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託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理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託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託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絡。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託人應當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許可權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並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託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佔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託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款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供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和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

(7)徵得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有權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託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裝置,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稽核和簽訂權,以及工程結算的複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託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託人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託人批准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儘快通知委託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委託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託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託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託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託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便函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託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直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託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委託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託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託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並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託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託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後14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進一步發現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後42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勤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現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託人發出通知後21日內沒有收到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日內發出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託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專案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專案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託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裝置複試,其費用支出經委託人同意的,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進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專案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洩露委託人申明的祕密,監理人亦不得洩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第四條 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

第十條 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十二條 委託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監理人自備的、委託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 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並免費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_ 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0XX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