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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處理合同模板(精選15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4.34K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1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xx年11月13日起施行。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精選15篇)

局長 周伯華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違法行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行為。

第三條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職權範圍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合同違法行為。

第五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監督處理合同違法行為,實行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推行行政指導,督促、引導當事人依法訂立、履行合同,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當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實施下列欺詐行為:

(一)偽造合同;

(二)虛構合同主體資格或者盜用、冒用他人名義訂立合同;

(三)虛構合同標的或者虛構貨源、銷售渠道誘人訂立、履行合同;

(四)釋出或者利用虛假資訊,誘人訂立合同;

(五)隱瞞重要事實,誘騙對方當事人做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訂立合同,或者誘騙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

(六)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

(七)惡意設定事實上不能履行的條款,造成對方當事人無法履行合同;

(八)編造虛假理由中止(終止)合同,騙取財物;

(九)提供虛假擔保;

(十)採用其他欺詐手段訂立、履行合同。

第七條 當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實施下列危害國家利益、 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一)以賄賂、脅迫等手段訂立、履行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二)以惡意串通手段訂立、履行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三)非法買賣國家禁止或者限制買賣的財物;

(四)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國家指令性合同義務;

(五)其他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違法行為。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情況下,為他人實施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違法行為,提供證明、執照、印章、賬戶及其他便利條件。

第九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責任:

(一)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責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

(三)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

(四)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五)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十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加重消費者下列責任:

(一)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超過法定數額或者合理數額;

(二)承擔應當由格式條款提供方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規不應由消費者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下列權利:

(一)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二)請求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三)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四)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

(五)就格式條款爭議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消費者依法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當事人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三條 當事人合同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應當依法不予行政處罰;主動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後果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經督促、引導,能夠主動改正或者及時中止合同違法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行政處罰。

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3日起施行。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2

一、解決裝修糾紛,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規

隨著我國裝修市場上的“魚龍混雜”,裝修糾紛層出不窮,國家對於裝修糾紛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而瞭解這些法律法規能夠有效地保障自身的權益,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設部[997]60號《建設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暫行規定》、建設部[997]9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等法規。

根據《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發生了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糾紛,可以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的機構進行投訴,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解決裝修糾紛,需要了解的五大途徑

在裝修房屋的過程中,出現裝修質量問題,或者裝修設計等不符合要求,或者是裝修房屋材料出現問題等,都可以和裝修公司進行商討,當出現糾紛的時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時,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裝修公司協商解決

2、業主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裝修公司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但必須注意,一般情況下,如提請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訴訟。

三、解決裝修糾紛,需要了解的相關流程

在解決裝修糾紛的時候,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相關流程,所以我們需要注意相關的流程,例如在進行投訴之後,——質檢部根據合同及圖紙進行現場核查——調解部、質檢部依核查結果進行調解——若雙方達成協議則進行維修或返工;若未達成協議或不履行協議,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四、解決裝修糾紛,需要保持平和的心態

在出現糾紛的時候,有些住戶或者裝修公司方面的人員大打出手,導致不必要的損失,其實在解決糾紛的時候最需要保持平和淡定的心態,將責任明確之後,進行協商和調節。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3

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

(一)協商

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合同簽訂之後.在履行過程中,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容易產生糾紛,有了糾紛怎麼辦?應當從有利於維護團結、有利於合同履行的角度出發,懷著互讓、互諒的態度,爭取在較短的時間內,通過協商求得糾紛的解決。對於合同糾紛,儘管可以 用仲裁、訴訟等方法解決。但由於這樣解決不僅費時、費力、費錢財,而且也不利於團結,不利於以後的合作與往來。用協商的方式解決,程式簡便.及時迅速,有利於減輕仲裁和審判機關的壓力,節省仲裁、訴訟費用,有效地防止經濟損失的進 一步擴大.同時也有利於增強糾紛當事人之間的友誼,有利於貢固和加強雙方的協作關係,擴大往來,推動經濟的發展。由於這種處理方法好,在涉外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中,也相當盛行。

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自行協商解決糾紛.應當遵守以下原則:一是平等自願原則.不允許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強迫對方進行協商,更不能以斷絕供應、終止協作等手段相威脅,迫使對方達成只有對方盡義務,沒有自己負責任的“霸王協議”.二是合法原則。即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其內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不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否則.當事人之間為解決糾紛達成的協議無效。

(二)調解

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三)仲裁

仲裁也稱公斷。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 同糾紛的一種方式。仲裁是現代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解決爭議的一種法律制度、合司爭議的仲裁是各國商貿活動中通行的慣例。

(四)訴訟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後.解決爭議的方式有4種: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仲裁方法由於比較靈活、簡便,解決糾紛比較快,費 用又比較低,所以很受當事人歡迎。但是,如果當事人一方不願仲裁,則不能採用仲裁的方式、而只能採用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所以,訴訟是 解決合同糾紛的最終形式。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河區汙水處理廠電力設施設計、安裝、工程驗收投運專案,甲方承包給乙方負責實施事宜,為明確雙方職責,確保工程優質高效按期建成投運,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1、工程名稱:……區汙水處理廠……KV線路工程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內容

1、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乙方完成工程點的電力設施建設、設計、安裝、驗收的工作內容。

2、乙方完成自T接電源點至變電臺區(不含變壓器)的電力設施安裝工作內容(含工程造價清單內容)。

第三條 工程工期

該工程從而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完工,工程工期 20天。

第四條 工程質量

1、本工程必須符合設計圖紙要求和GB50171X92《電器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合編》等國家相關規範及行業規定。

2、工程質量:優良工程。

第五條 工程造價

大寫:……萬元整。(小寫:……元)

第六條 材料裝置供應

本工程實行雙包,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付款方式

經協商,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預支付工程造價50%費用,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財務制度要求向甲方提供正式票據,甲方在五日內向乙方支付40%工程造價費用,餘10%工程造價費用待質量保修期到期無質量問題後甲方一次性支付。

第八條 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為乙方提供工程點電力設施建設申請的相關資信文字。

2、為乙方提供現場查勘基礎資料。

3、為乙方提供進場施工方便,負責青苗理賠工作並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現場的協調。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照國家及行業《電器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合編》,按照施工圖紙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成合同規定工作內容。

2、在合同規定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處理直至達到質量要求。

3、工程完工後,做好現場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4、乙方承擔因自身工作失誤、管理不嚴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裝置損壞等一切安全責任、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九條 竣工驗收

1、隱蔽工程在隱蔽前24小時,乙方通知甲方指派的質檢人員進行檢查確認。

2、工程竣工後,由乙方向供電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竣工驗收投入使用後,交由甲方接收管理。

第十條 質量保修

1、保修內容:合同承包範圍工程。

2、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工期之日內交付經驗收合格的工程,每延遲一天支付總工程造價款 0.1 %的違約金。

2、工程質量和採購材料不符合國家質量規定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支付總工程造價款0.1%的違約金。

3、一方違約造成停建、緩建或合同解除,給另一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直接損失費)由違約方承擔。

4、若甲方違約,每延遲一天支付總工程造價款0.1 %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由……區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三條 其他事宜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長,延長時間從施工工日中扣除;

2、關於對安裝工程的驗收,加入電力系統執行的時間由供電局審批為準。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餘款後終止。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供電局備案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5

某房地產公司在20xx年2月將某大廈其中一層出租給李某經營酒樓,租期為3年,並約定了租金、支付時間、違約金,但李某經營不善,酒樓虧損嚴重,便不想繼續承租,但已經支付了一年租金且約定的違約金很高,直接要求解除合同會承擔很大損失。在這種情況下,李某便向法院提起訴訟,以該大廈尚未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且雙方租賃協議未經備案為由主張合同無效,要求返還剩餘租金及押金。

哪些情形可能導致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房屋;

2、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

3、未經批准建設的臨時建築;

4、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

5、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同時又做了除外的規定,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了相關部門批准的,也就是權屬完整的,租賃合同有效。

這一案例保含了多方面的法律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雙方的租賃協議有效嗎?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幾種: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主張合同無效的一方需要舉證證明合同簽訂的過程中存在上述幾種情形之一,而本案中李某所依據的就是第五種情形。

根據我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同時,根據我國《消防法》的規定,對於必須經過消防驗收的工程,如果未經消防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也是不得使用。也就是說,這份租賃協議,因為違反了《建築法》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也有可能因為違反消防法的規定而無效。

二、如果訂立合同時沒有取得驗收合格證,但幾個月後經過驗收取得了合格證,這種情況下如何確定合同效力?

這在法律上並沒有直接的規定,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於違法建築以及沒有取得規劃許可的建築出租後合同效力問題的有關規定,出於維護市場穩定,促進交易,如果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出租方能在一審辯論終結前,提供房屋驗收合格的證明,那麼合同的效力會可以得到補正。

三、租賃沒有經過備案,能否成為合同無效的法定事由?

我國城市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原建設部在1995年頒佈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雖然直接規定了未辦理登記備案的租賃行為無效,但它屬於部門規章層面的法律檔案,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它不能規定合同效力問題。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也有明確規定,而且屬於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第53條規定房屋租賃“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屬於管理性規定,並非效力性強制性規定,不能作為房屋租賃合同的生效條件,故房屋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其有效性不受影響,從理論上來講,登記備案的合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屬於對抗要件主義,但不是一個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

但若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則以約定為準,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合同無效。但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且對方接受的情況下,視為當事人以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行為,變更了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未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約定,此時,即使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合同仍為有效。

四、如果合同最終歸於無效,那麼怎麼處理?

按照《民法通則》第61條和《合同法》第58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按照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主要是承租方騰退房屋,租賃房屋恢復到簽訂合同之前的狀態,承租方負責將租賃期間添附物拆除或與出租方協商抵扣租金等。造成合同無效的過錯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佔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援。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理。即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6

案情簡介

今年3月,小程通過職介應聘到一家公司上班,同時雙方口頭協議月薪5000元,年底還可以再領專案獎金。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小程發現合同上並沒有寫明工作崗位和勞動報酬,在他一再追問之下,人事部門給出了“合同就這樣,愛籤不籤”的回覆。小程心想一份好工作來之不易,無奈之下只得簽下空白的勞動合同。可兩個月來,小程每月只領到了3000多元的工資。小程找到人事部門屢次協調未果,最終惹惱了領導。人事部門以“不能勝任專案為名”通知他,讓其馬上走人。小程十分氣憤,要求公司支付當初承諾的工資並支付違約金。而單位拿出了當時和小程簽訂的合同。與當初不同的是這份合同“被填空”了,原來的勞動報酬處已寫上3000元。公司說:“當時簽訂的工資就是3000元。”小程這才明白自己上當受騙了,當初簽訂的勞動合同就這樣“被填空”了。

辦案思路及心得

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特意強調該勞動合同的形式應為“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法》第3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綜上所述,勞動者一旦在勞動合同上簽字,就得履行約定的義務,承擔法律責任。除非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才會認定為無效合同或部分無效。如果小程想要證明用人單位在合同上弄虛作假,就得找到相應的證據,但現實中這樣的證據很難取證。因此,勞動者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檢視合同文字內容是否完整,起止日期是否明確等,千萬不要在不規範的勞動合同上簽字,以免被不法用人單位利用。

裁判結果

近年來,像小程這樣遭遇勞動合同“被填空”的員工並不少見。用人單位為了應付勞動部門的檢查,勉強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勞動合同文字會保留一些空白處,可根據單位的意願隨時更改。這都會為勞動者以後維權埋下隱患。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係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證據,而這本應是勞資雙方各執一份的文書,卻被一些用人單位留存起來,這樣的情況也非常普遍。如果出現勞動爭議糾紛,用人單位會在勞動合同上倒籤時間、補填內容等虛假行為,給勞動者帶來維權難題。因此提醒勞動者,除了簽訂完整勞動合同外,留存勞動合同更為重要。勞動者如果發現所在單位讓其簽訂空白合同,或勞動合同簽訂後單位不給勞動者一份原件的,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7

現代資本市場為企業提供了多種方式的套期保值工具,從而使企業規避包括匯率風險在內的各種財務風險成為可能。隨著企業涉外業務的增加、規避外匯風險需求的增長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各種外匯套期業務的數量將迅速增長。研究新的經濟業務對會計理論和實務的影響成為會計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本文探討了遠期外匯合同的會計處理問題。由於遠期外匯合同是一種較為簡單、最為常用的套期工具,而且遠期外匯合同的會計處理又涉及套期會計的一些核心問題,因此這一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遠期外匯合同及套期保值概念

遠期合同(forwardcontract)是一個在確定的將來時刻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資產的協議。遠期外匯合同是遠期合同的一個子類別,是在將來某一特定時刻按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特定種類外幣的協議。從會計學角度來看遠期外匯合同具有以下特殊的性質:首先,它是一種外幣業務。

目前會計理論中關於外幣的定義有傳統法和“功能貨幣”法兩種。

傳統觀念認為外幣是公司總部或集團母公司的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功能貨幣”指的是某一級別的企業主體從事經營活動的主要環境中的貨幣。本文並不試圖討論採用何種外幣概念的會計方法能更好的實現會計目標,而是假設在給定外幣概念的條件下研究遠期外匯合同的會計問題。遠期外匯合同的會計處理經常涉及不同貨幣之間的即期、遠期匯率問題。

其次,遠期外匯合同是一種金融衍生業務。金融衍生合同的一個重要特點是該類合同不需要初始投資或者初始淨投資,與那些預期對市場條件具有類似反映的其他合同相比要少。企業在簽訂遠期外匯合同時並不發生現金的流入或流出,但是這一合同卻代表了符合資產或負債的權利或義務,應在財務報告中予以反映。公允價值是金融工具最相關而且是惟一相關的計量屬性。公允價值指的是建立在合理可靠假設和推測上最佳估計的未來現金淨流量的折現值。遠期外匯合同的公允價值應該由合同規定的到期日的遠期匯率決定。

最後,簽訂外匯遠期合同的一個重要目的(儘管不是惟一目的),是對外匯業務進行套期保值。所謂套期保值指的是通過購銷套期工具使其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的變動方向與被套期專案相反,從而有效地抵消特定風險導致的被套期專案價值變動可能帶來的損失。套期會計的目的是要通過合理的方法和程式客觀公允地反映企業通過對衍生工具的使用規避包括外匯風險在內的各種財務風險的效果以及準確公正地評價管理當局運用這些工具進行避險活動的策略及其業績。

二。遠期外匯合同的劃分及其會計處理

(一)投機與套期合同可以將遠期外匯合同劃分為兩類:一類遠期外匯合同的目的是投機於外匯價格走勢,另一類對基礎合同(被套期合同)進行套期保值。做出這種劃分的目的是對兩類性質不同的`遠期外匯合同進行符合各自經濟實質的會計處理。如果遠期外匯合同用於投機,持有期間發生的利得或損失應當在各期加以確認,如果遠期外匯合同被用作套期目的,則應當採用一些特殊的會計程式和方法以反映套期業務的經濟實質。

劃分一項遠期外匯合同是用於投機還是套期的標準是評估衍生工具預期能否有效抵消被套期專案在套期期間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風險。當且僅當遠期外匯合同的簽署有效降低了報告主體範圍內的外匯風險,該合同才適合套期會計。合同型別的劃分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企業管理當局的意圖。這為管理當局提供了進行盈餘管理的機會和途徑。

因此有必要要求管理當局制定一份詳細的包括套期工具的辨別、套期專案和被套期風險的性質以及如何評估套期工具在抵消被套期專案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的有效性等方面的正式文件。這種備案性質的文件不僅可以防止管理當局通過任意選擇遠期外匯合同的會計處理方法而實現期望的會計結果,還有助於外部審計人員的對遠期外匯合同處理的公允性進行職業判斷。同時管理當局還應當在財務報告中披露有關遠期外匯合同的資訊,文章第三部分將專門討論披露方面的問題。

(二)FASB133號公告關於遠期外匯合同的套期會計處理規定根據FASB133號《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動的會計處理》的相關規定,可以將用於套期的遠期外匯合同進一步劃分為四類,即對外幣受險淨資產或淨負債套期保值、對可辨認承諾套期保值、對預期交易(現金流量)套期保值和對國外實體淨投資套期保值。所謂對淨資產或淨負債套期保值,就是簽訂遠期外匯合同以對衝某項已被確認的資產或負債的外匯風險。通常的情況是通過簽訂遠期外匯合同,進口商套期保值其以外幣標價的應付賬款,或者是出口商套期以外幣標價的應收賬款。在進行會計處理時應當同時確認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基本合同與衍生合同的匯兌損失並相互衝減。其中遠期合同以遠期匯率記錄,而基本的資產或負債以即期匯率記錄。套期期間,即期匯率與遠期匯率間差異產生的匯兌損益被認為是套期的成本計入當期淨損益。

遠期外匯合同不僅可以是基於已確認的受險淨資產或淨負債,還可能基於一項可辨認的外幣承諾。所謂外幣承諾指的是一項將在遠期成交的按外幣結算的合同。可辨認承諾與受險淨資產和淨負債不同,該承諾並不符合資產和負債的人賬條件,但與其相關的外匯風險仍然可以通過簽訂遠期外匯合同而得以套期保值。FASB目前的規定是儘管基本承諾不作為資產和負債入賬,但匯率變動對外幣承諾以及遠期外匯合同產生的影響均應作為損失或利得加以確認(均基於遠期匯率),並相互抵消。

如果遠期外匯合同是基於一項預期的而不是承諾的交易,此時稱作對預期的現金流量套期。

由於沒有像承諾交易中對交易進行價值調整的基礎,所以在會計處理時僅考慮衍生合同的價值變化。具體的做法是將遠期外匯合同在套期期間的利得或損失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並作為股東權益的獨立專案累計下來。當預期交易實現後,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損失再從綜合收益中轉出,並調整相關資產或負債的取得成本。

另外在海外設有分支機構的公司還可能簽訂遠期合同以抵消外幣變動對淨投資額的影響,此時稱作對實體淨投資的套期。在會計處理上對實體淨投資進行套期而簽訂的遠期外匯合同發生的匯兌損益不作為淨損益而是直接調整淨投資額,因為該種套期產生的損失或利得類似於股權權益的折算調整。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8

一.勞動合同期限約定不明的處理

對於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無異議,但未續簽勞動合同的,有關部門規章及法律解釋已明確規定了勞動合同推定辦法。原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4條規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而未及時協商合同期限即發生爭議的,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中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認定合同期限與原勞動合同一致,合同期自原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算。

二.未約定合同期限的處理

僅約定試用期未約定合同期的,有的地方性法規已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確定辦法。如《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13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尚未有明確法規規定的,可依原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3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21條的規定來確定合同期限推定辦法。

如凡約定試用期為十五日以下的,可推定勞動合同期限為六個月;凡約定試用期為十五日以上三十日以下的,可推定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凡約定試用期為三十日以上至六十日的,可推定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參照相關規定,凡約定試用期為六十日以上至六個月的,可推定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凡約定試用期為六個月以上的,可推定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並應將試用期更改為六個月。合同期均自勞動者進入用人單位試用時起算。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9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一、乙方遵依《_________》規定辦理相關廢棄物清理作業。

二、乙方依進廠申請表(含廢棄物基本資料表及其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交付甲方清除處理廢棄物,並依申請表內容所紀錄之廢棄物種類、性質與數量交付。

三、乙方至遲應於清運前提供廢棄物性質左證資料與甲方。前述左證資料應為中文或英文。

四、甲方為乙方清除處理之實際廢棄物數量,以網路申報數量為準,未網路申報者,依下列方式之一認定之。

(一)以固定容量之容器盛裝者以下列方式之一認定:(以甲方之磅秤個別量稱)

1.使用甲方所提供之垃圾子車者,經甲方隨車之磅秤量秤後當場列印磅單雙方籤認。如甲方之隨車磅秤因故無法作業時,則以乙方前三次所交付同類廢棄物之量秤紀錄平均值代替之。

2.使用乙方自備容器者,由甲方載回甲方所屬之《_________》(以下簡稱本中心)後以電子秤過磅並列印或開立磅單左證。

(二)以槽車、卡車或環保車整車過磅計量者:以本中心設定之地磅實際量秤之重量為準,並列印量測報表佐證。如本中心磅秤因故無法執行量稱作業時,則以甲方另行指定之磅秤替代之。

(三)使用甲方所售之專用垃圾袋盛裝一般可燃性事業廢棄物(生活垃圾)者,以專用垃圾袋規格及數量計算之。

五、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依甲方公告之《_________》辦理,並追溯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計價依據以本契約第四條之認定數量為準。

六、甲、乙方為共同維護本中心裝置之妥善率,於交付廢棄物時,乙方願配合依甲方訂定之《_________》交付廢棄物。

七、甲方為追蹤輔導乙方之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符合_________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內容,得派員攜帶證明檔案進入乙方進行各項廢棄物清除處理流向輔導檢核工作,乙方應配合辦理並提供相關資料供參;拒絕或藉故拖延者依(廢棄物收受作業要求》記點。

八、甲方辦理廢棄物清除、處理之工具、方法、裝置及場所如附件三所示,作為雙方清除處理廢棄物之依循。廢棄物清除作業之頻率、清除時間及地點由雙方協議之。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10

1、原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是否應續簽勞動合同及其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之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顯然,勞動合同法的立意十分明確,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必須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所以,原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的,雙方勞動關係仍然存續,用人單位就應當及時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

那麼未及時續簽勞動合同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呢?《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系義務性法律規則,違反法定義務所需要承擔的責任需要適用責任性法律規則。對此,《勞動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責任中的第八十二條明確“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原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應當在合理期限內續簽書面勞動合同。這樣,既符合勞動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響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續簽勞動合同的權利。

2、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是否適用勞動報酬的特殊時效?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申請仲裁時效期間為一年。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用人單位因支付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屬於用人單位違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定義務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此二倍工資中除正常工資外的第二倍工資僅以正常的一倍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其實質不屬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勞動報酬。因此,二倍工資的仲裁請求不適用勞動報酬的特殊時效規定,應適用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一般時效規定。

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14號)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20xx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12號)第三條明確“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原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未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的解除、終止應該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是:一個月以內的,用人單位未明確表示原勞動合同期滿後,願意繼續使用勞動者的,用人單位可以行使原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權,並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此外,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者不願意簽訂新的`書面勞動合同或者比照《勞動合同法》的法定解除終止情形實施勞動關係的解除終止。

二是:滿一個月不滿一年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者不願意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比照《勞動合同法》的法定解除終止情形實施勞動關係的解除終止。

三是:滿一年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解除終止情形實施勞動關係的解除終止。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11

購房出租,以租還貸,因其高效的投資回報越來越得到投資者的認可。但是,我們經常遇到各式各樣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這裡是一個常見的案例,希望通過我們的分析,對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有所借鑑,以便謹慎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案情介紹

A先生將其自有的一套公寓出租給一家網路公司——B公司,雙方在合同當中約定,租賃時間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月租金人民幣11000元,B公司應於每月20日前支付下個月的房租,否則按日支付應付款的千分之三的違約金,直到實際付款日為止。因為簽訂合同時,A先生對約定的租金數額很滿意,便沒有約定合同解除事由。

20xx年12月,B公司以房間供暖不好、隔音效果差等理由每月都遲延付款,並且沒有支付違約金。現在發展到不經A先生反覆催促,B公司就不付租金。對此A先生非常苦惱。

案件分析

B公司:遲延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義務,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因此,依據合同約定,A先生向B公司索要違約金的行為合理合法,受法律保護。

B公司不具備遲延付款的抗辯權。如果A先生違約,B公司可要求他承擔違約責任,但不能停止付款(除非有明確約定可以因此停止、遲延付款),否則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條,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B公司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那麼對前幾次沒有索要的違約金,A先生是否還有權追償呢?答案是肯定的。對於未經A先生明示放棄的債權,只要在訴訟時效之內,隨時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

A先生:有權依法解除合同

對於已經發生的事實,雖然合同當中沒有約定解除事由,但A先生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法定方式處理:

第一種:當B公司出現遲延支付租金的情況時,A先生可向B公司發出有效的催款通知,若B公司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A先生有權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採取這種方式的前提是B公司遲延履行合同主要債務,即遲延支付月租金。

第二種:在約定租期屆滿前,A先生單方面想解除與B公司租賃合同關係的,A先生應當向B公司發出明確的解除合同的意志表示。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A先生可以在任何情況下采取該種處理方案。

本案當事人在採用上述方案時,應嚴格區別“合同已履行完畢不能解除”的情況,以保證安全公正的社會秩序。若對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只能通過仲裁或訴訟程式,由司法機關判定合同是否解除。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12

股份有限公司

與X有限公司

關於X專案可研工作

合作協議

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AA”)是……的大型企業。

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BB”)在建設專案上擁有豐

富的可研、勘察、設計經驗和業績,並在國外有類似專案業績,其專業和技術能力可以滿足業主和AAA對此專案的要求,並有積極願望,本著風險和費用分擔的原則,與AAA合作開展此專案的前期工作。

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識:

一、 合作內容和方式

1。 雙方合作內容主要為建設專案的可行性研究 。

2。 該協議包括的主要工作內容有:編制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所有工作內容(資料收集、建廠條件落實、現場考察、技術方案、投資估算等)。

3。 雙方同意在本專案的前期考察、商談、可研編制的全過程中,以AAA名義對外。

4。 本專案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具體實施要求見附件

二、雙方責任

責任

⑴ 負責專案的全部對外工作並將專案進展情況及時通知BBB。負責專案的建設條件的落實、按BBB要求收集有關技術資料並對其準確性

負責。

⑵ 協調當地各方關係,協助BBB現場考察等各項工作的實施。

責任

⑴ 作為技術支援,全力配合AAA專案工作的實施,承擔本協議合作內容的有關工作,

⑵ 向AAA提交可行性報告所需的資料清單,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現場考察。

⑶ 提供專案的技術諮詢服務。

三、費用分擔

1。 前期準備和可研階段的費用雙方各自承擔本方人員的全部費用,和各自為編制方案付出的成本。

2。 專案生效啟動後,有關費用支付由雙方另行商議。

四、 特別約定

BBB承諾,在設計和裝置選型階段,本著可靠、經濟、滿足需求的原則進行系統設計和裝置選型,除專案特定技術指標要求要求外,不直接或間接指定特定規格、品牌的裝置。

如專案對外合同簽訂並生效,但雙方未能繼續合作,AAA將向BBB支付專案開發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投入的補償金。

五、轉讓和保密

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對外洩露本專案相關資訊

及資料。

六、 有效期

本協議於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若一年專案未簽定對外合同,雙方可協商協議終止、順延或修改,視具體情況而定。

X有限公司

地址:

授權代表簽字:

郵編:

時間: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13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GF-20xx-02-1)第16.2.4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後的處理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則合同當事人應在合同解除後 28 天內完成估價、付款和清算,並按以下約定執行:

(1)合同解除後,按第 4.4 款〔商定或確定〕商定或確定承包 人實際完成工作對應的合同價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 裝置、施工裝置和臨時工程等的價值;

(2)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支付的違約金;

(3)合同解除後,因解除合同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要求和監理人的指示完 成現場的清理和撤離;

(5)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合同解除後進行清算,出具最終結清 付款證書,結清全部款項。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發包人有權暫停對承包人的付款, 查清各項付款和已扣款項。發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後的清 算和款項支付達成一致的,按照第 20 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詳見施工合同範本)

2、剩餘工程規模如果超過了200萬元,即達到了國家規定的單項施

工合同200萬元以上,則必須進行公開招投標。

(1)《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國家計委令第3號20xx年)第七條規定

(2)《湖北省招投標管理辦法》(20xx第309號令)第十三條規定

3、如果剩餘工程規模在200萬元以下,50萬元以上,也應該進行招投標。

(1)《湖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0xx湖北省第229號令)

第二條規定。

從以上法律法規都有具體規定:依法必須招標的專案,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佔控股或者占主導地位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

20xx年實行的招投標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國有資金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一)技術複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佔專案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有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屬於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專案,由專案審批、核准部門在審批、核准專案時作出認定;其他專案由招標人申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作出認定。建議招標人在解除合同之後,重新進行公開招標。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年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_(□年 / □月)不變,自第________(□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為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處理合同模板 篇15

為加強生活垃圾汙染防治,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人民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中的法律規定: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生活垃圾,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生活垃圾進行安全處臵。乙方為寧德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BOT特許經營單位。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集中無害化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等事宜達成一致,簽訂以下協議條款:

一、 合作分工

生活垃圾集中處臵工作是一項關聯性極強的系統工程,需要垃圾產生單位,收集、運輸及最終處臵單位密切配合,協調一致才能保證徹底杜絕汙染隱患。為此雙方須明確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具體分工如下:

(一) 甲方:作為城市生活垃圾產生源頭,負責安全合理地收集

和運輸本市產生的生活垃圾。為乙方集中處理生活提供前臵條件,並負責與乙方共同參與生活垃圾的過磅工作。

(二) 乙方:作為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臵單位,負責生活垃圾集

中安全無害化處臵,並實現各項環保指標達標排放。

二、 責任義務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本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和運輸,收集和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汙染事故及人身傷害由甲方負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活垃圾不應超過300噸/天。

2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市生活垃圾的數量、種類、成分及含量等有效資料,如因垃圾成分不實、含量不符雙方約定的乙方可接收垃圾種類、成分和數量導致乙方在集中處理過程中造成事故以及環境汙染的法律賠償後果由甲方負責。

(二) 乙方責任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環保標準對甲方產生的城市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臵,如因處臵不當造成的汙染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 垃圾處理費支付

1 垃圾處理服務費的支付

垃圾處理服務費的計算

垃圾處理服務費的計算公式為:

垃圾處理服務費(月)=垃圾處理價格×該月垃圾累計處理量

每噸生活垃圾處理費參照乙方與寧德市政府簽訂的寧德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BOT特許經營協議約定:65元/噸。

2 開具結算清單

乙方應在有垃圾交付的每個月結束後五(5)個工作日內計算該月已實際交付的垃圾價格、按照雙方約定的的格式準備結算清單並提交給甲方。

3 付款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結算清單後二十(20)日內,支付該結算清單列明的應支付給乙方的金額。

3 乙方帳戶如下:

單位名稱:

帳 號:

銀行程式碼:

稅 號:

5支付程式

根據本合同支付的任何款項應支付到收款方通知付款方的中國的銀行帳戶內。收款方自行承擔本方的銀行手續費,每一方應通知另一方匯入款項的銀行帳戶的具體細節,說明該銀行帳戶的檢索號碼、銀行帳號和帳戶戶頭。應支付款項的日期若在非營業日,則

應在下一個營業日支付。

6利息

如果甲方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到應支付的日期後仍未支付,應自該款項到期之日(包括該到期日)直至收款方收到該款項之日(但不包括收款日)為止,按照違約利率千分之二每天計算支付利息。

7有爭議的金額

當對任何發票/結算清單金額或其它要求付款的通知中列明的金額發生爭議時,對該筆款額有爭議的一方須在應付款日之前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指明爭議的性質和金額,同時支付無爭議部分的金額。對爭議部分的金額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稅費和發票

8.1 乙方應支付根據中國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徵收的全部現行及將來的稅費。

8.2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按照月度結算清單支付的款項後三(3)日內,根據實際收到的款額向甲方或其委託的支付機構開具法定的發票。 9人民幣支付

本合同中的任何支付均應以人民幣結算和支付。

四、 垃圾種類、成分和規格

1 提供垃圾種類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垃圾應為符合焚燒技術要求的可接受垃圾,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及其他適合焚燒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