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廣州消防裝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工程施工專案的氣體、報警消防裝置的購置及安裝,配合消防部門對本批產品的驗收並保證合格,工作交由乙方完成,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專案名稱:合同段氣體消防工程。 2、期限
2.1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依據甲方現場施工進度。
2.2驗收日期:本施工點工程完成後,由乙方現場負責人確認該點的驗收時間為起始時
間進行驗收,並組織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工作驗收,最終以消防部門對該批產品的驗收為準。
2.3質保期限:自通車之日起一年。 3、合同價格
3.1本合同計價貨幣、結算貨幣和支付貨幣均為人民幣。供方將按如下《合同清單》按質按量按時供貨給需方:
注:以上報警及輔材部分按現場實際用量計價核算。
3.2本合同暫估總價是本工程施工現場指定地點的交貨價,即合同價款包括乙方履行全部
合同規定義務的價款和酬金,包括貨價、運輸費用、安裝費用。因氣體瓶重約400-500斤,且屬高壓裝置,在惡劣和不熟悉的施工現場就裝卸、倒運等需得到甲方的協調、支援。 4、付款方式
4.1 合同簽訂後施工進場前15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指定賬戶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此專案的預付款。
4.2合同專案主裝置到達施工現場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總價款的85%,安裝除錯完成,經消防部門對該批產品驗收合格後(甲方承諾2-3月內完成消防驗收),甲方再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10%的貨款,乙方出具合同總價款的普通發票。留合同總價款5%的質保金,質保期到後無質量問題及維修責任無息退還。如十日內未能按約定支付各筆貨款則按每日總合同款的5‰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直至問題解決。 5、貨物的更換、補充、調整與退貨
5.1經驗收,確屬於乙方運輸過程中損壞或少發的物品(以送貨清單雙方簽字為準),乙方應無條件為甲方及時更換補充完整,調換貨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5.2乙方提供的產品在安裝使用過程中,因質量原因出現損壞問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返貨並認同問題所在後及時負責調換;或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補貨、增購、改裝情況,甲方需自行採購或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代為採購(款到發貨)。
5.3 因業主、監理、甲方等採購方臨時調整產品型號、規格,超出原合同圖紙或要求時,甲乙雙方應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原合同單價上予以增加。
5.4甲方辦理退貨須保證貨物的完整、無損壞,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退貨,並承擔退貨時產生的運費,損壞貨物乙方將不予以退貨,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數量送貨所產生的退補貨費用概予甲方無關。 6、雙方責任與義務
6.1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並進行技術交底。
6.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及安裝時必要的配合工作,協調乙方施工現場的各班組、施工隊伍關係,保障乙方的正常施工。
6.3乙方不負責氣體滅火及電氣線路的設計、施工及裝置選型,均依據參照設計院及甲方提供的圖紙,且不因圖紙設計承擔任何責任。
6.4乙方在本工程中安裝的所有消防裝置質量須全部合格且符合設計、規範要求,乙方作為單純的裝置供應商和安裝施工方應接受甲方產品質量及施工驗收,乙方不負責消
防驗收,但應保證該批產品質量合格,並負責該批產品消防驗收需要的相應的產品資料和施工說明等。
6.5乙方負責全部裝置的運輸、安裝工作。在實施過程中的裝置保管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協調存放。運輸保管過程中裝置的損失以及安裝過程中的損壞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6.6專案實施過程中,乙方所有人員、裝置的安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6.7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6.8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6.10乙方負責該工程質保期內的免費維護及維修工作,經檢查屬裝置自身原因,所有費用乙方承擔,因甲方人員操作不當造成損壞,乙方免費維修,材料費由甲方承擔。 7、其他
7.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雙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對雙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7.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質保期到後自動失效。
7.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絡電話: 開 戶 行:
合同起草人:
出賣人: (乙方)合同編號:
買受人: (甲方)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願友好協商的原則,甲方將工業園10KV中心控制室裝置 委託乙方加工定做,雙方洽商後達成以下協議:
一、質量標準:
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甲方要求及乙方投標書中承諾的質量標準。
二、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正常使用條件下,質保期為1年。
三、交(提)貨地點和費用負擔:
費用由出賣方負擔,運輸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驗收:
買方在驗收及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不符合規 定的,有權在妥善保管的同時於發現問題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賣方提出書面質量 異議。如經檢驗異議屬實,則甲方可以退貨,並可以解除合同,由此發生的所 有費用及延誤工期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合同簽訂後,甲方付合同款的20%作為預付款,出賣人將貨送到買受人
指定現場後辦理完出入庫手續,買受人支付出賣人總價款的50,安裝驗收合格 後,買受方付至合同同總價款的95,餘款5作為質保金,待保修期(兩年)滿後 買受方支付出賣人。
六、本合同解除的條件:貨、款兩清。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應 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裝置,裝置每遲交一天,按中標總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 延期超過7日,則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及延誤工期造成的 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違約,雙方未能就賠償損失達成協議,引起訴訟或仲裁時,乙方除 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外,還應承擔甲方因訴訟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等相 關費用。
3、其他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 法規規定為準,無相關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 成的,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電力裝置採購合同【2】
甲方: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一臺630KVA變壓器及其相關的裝置委託給乙方採購,為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合同:
1、採購的主要裝置:甲方的630KVA變壓器,高壓計量櫃,高壓進出線櫃,低壓配電櫃,高壓柱上開關以及配套高、低壓電線、電纜,10KV避雷器、10KV跌落保險等。
2、付款方式:裝置及相關材料總造價以人民幣貳拾捌萬叄仟元總包乾 ,在合同簽訂之時,甲方付給乙方總貨款的百分之十即預付金貳萬捌仟叄佰元整,在630KVA變壓器和相關設施到達甲方現場,甲方付給乙方百分之六十即現金壹拾陸萬玖仟捌佰元整,餘下百分之三十貨款即捌萬肆仟玖佰元整在甲方通電後一次性付清
3、乙方必須保證所採購裝置的質量,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
4、甲、乙雙方在合同價格約定時,包括髮票費用,乙方必須提供普通增值稅發票給甲方。
5、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所有產品質量,裝置送電後按照規定給甲方提供一年的免費維修服務。
6、本協議簽訂後即具法定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電力裝置採購合同【3】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供需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供方向需方供貨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裝置,裝置每遲交一天,按中標總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7日,則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及延誤工期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違約,雙方未能就賠償損失達成協議,引起訴訟或仲裁時,乙方除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外,還應承擔甲方因訴訟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等相關費用。
3、其它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準,無相關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時間: 時間:
1. 合同相對方的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也就是審查合同相對方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雙方是否具有主體資格,直接影響著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因此應該對合同相對方企業的主體資格以及合同實際簽訂人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
對單位就是審查對方是否有從事相關經營的資格、資質、履約能力(註冊資本審查)和信用等級等;對公民就是公民是否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是否對合同標的有處分權。
因此我方可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證明檔案並在所提供的檔案上簽名蓋章確保真實,檔案包括:營業執照影印件、資質證明、授權委託書,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住址(地址)、電話等。如對方是單位的要特別注意對方籤合同的工作人員是否有單位的授權,儲存對方的授權委託書。在審查對方的營業執照時,應注意企業參加年檢的情況,有的企業因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已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與其簽訂的合同也將因為對方沒有主體資格而失去效力。
在一般的商業實踐中,合同相對方一般委託其子(分)公司或相關業務人員作為代理人進行合同簽訂。因此我方在簽訂合同時首先應該對相對方的主體資格進行確認。第一,確認合同簽訂方不能為相對方的業務部門,如:業務部、銷售部等,應該由其上級的公司法人簽訂合同。第二,如果公司法人授權其分支機構簽訂合同,應當出示法人授權證明檔案。也就是說先要了解對方是否具備法人或者代理人資格,有沒有簽訂合同的權利,並對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進行確認,否則該合同往往會因為缺乏主體合法資格而無效或者由於代理人超過代理許可權或者無權代理而使合同成為效力待定合同。 備註:對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時,應向對方索取《授權委託書》。
2. 合同條款稽核
1) 裝置的規格、型號、功能與價格的匹配性
在合同應儘量明確所購買產品的規格、型號以及裝置的功能模組,儘量避免使用過於模糊的產品質量標準,諸如“低壓配電櫃GGD”,在情況允許下儘量在採購合同後附上技術協議,在主合同中以下文字約定“低壓配電櫃GGD,詳細的引數標準請參見附件”,以避免糾紛。
備註:在裝置採購中,經常會出現對裝置的隨機備件約定不明確的現象,諸如“供方提供隨機備件一套(含易損件及關鍵件),詳見供方的產品說明書”,這種規定顯然使我方對供方提供的備件缺乏清晰的瞭解,而處於被動。產品說明書是供方制定的,我方無法準備瞭解供方所提供備件的種類和數量。供方可能會出現通過抽調核心備件或減少相關備件降低成本,這樣即使我方將價格談得很低,但實際上供方仍可以通過對備件提供的安排而折回成本,而我方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相關部件損壞無法找到合適的替代部件,又會再次向供方購買相關部件。總之,對於隨機備件的種類和數量的約定,儘量明確規定在技術協議中,防止供方通過抽調備件的手段來節約成本,損害我方利益。
2) 關於預付款與定金的約定
“定金條款”要慎用。大型裝置採購合同中一般約定“預付款”條款,切忌與“定金”條款混淆。根據合同法第115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就是合同中所謂的定金罰則。因此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則我方如違約,則我方無權要回定金。如對方違約,將雙倍返還定金。關於預付款,法律上規定預付款為貨款的一部分,即使我方違約,我方仍有權要回預付款,因為依據《合同法》第97條和《物權法》第39條的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我方有權要回預付款。
所謂定金是指簽訂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為證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證合同的完全履行,在標的物價款或酬金的數額內(一般不超過20%,根據《擔保法》第91條及《擔保法解釋》第121條的規定:“定金的金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貨幣。因此,即使雙方簽訂合同時約定了定金條款,也不能高於貨款的20%,否則我方有權要求將定金修改為“預付款”或者將定金金額修改為貨款的20%。
另,關於定金條款的認定,只有在合同中以“定金”字樣出現才會被認定為定金,否則將被認定為預付款。
3) 關於權利擔保條款的約定
關於權利擔保條款主要是指涉及到產品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智慧財產權的擔保問題,其中主要是賣方提供的產品是否存在著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根據《合同法》第150條和151條的規定:“出賣人就交付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本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義務”,也即賣方有義務保證任何第三人不得主張我方所買的產品或者貨物侵犯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但我方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對方將不再承擔權利擔保義務。因此當出現法律糾紛時,雖然我方可依據合同法第150條的規定向賣方主張權利擔保,但是我方還是不可避免的介入了法律糾紛,產生了相應的訴訟成本和經濟成本。因此,建議公司在簽訂涉及產品專利或實用新型等知識產品的採購協議中,要在合同中明確註明權利擔保條款及如若發生第三方主張權利給我公司造成損失時的違約責任。另外,建議公司的相關採購人員或者採購調研組在調研時也要著重對涉及智慧財產權的產品是否具有獨立的智慧財產權進行審查。
4) 關於質量條款、質保金的約定
質量條款是裝置採購合同中的核心條款,直接關係到我公司購買的裝置或產品能否滿足企業的需求。在裝置採購合同中的質量條款主要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裝置或產品的規格型號以及主合同後附的技術協議;第二部分為質量保證條款。裝置或產品的技術指標部分,前面已經論述。下面,重點就裝置採購合同中的質量條款及質保金方面進行闡述。
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應當著重對合同的質量條款進行審查,以避免合同標的物的質量存在瑕疵(質量不符合約定或法定標準)。為了防止質量瑕疵糾紛的發生,我們應當在合同中儘量明確產品的技術規格與指標,並在合同的質量條款中儘量明確、細化驗收的標準,防止出現諸如“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有關標準執行。”等模糊約定;對於大貴精裝置,建議單獨制定詳細的“質量保證協議”(可與技術指標及引數等包含在技術協議中),以防止糾紛發生時,我方維權無事實依據。
在質量條款或質量保證協議中應該明確規定以下條款:
A.質保期的約定:質保期的具體時間標準應與供方協商確定,並規定在合同中,一般來說裝置的質量期為一年。在質保期條款中,質保期計算的起始期的確定也尤為重要。我方應要求在裝置安裝除錯合格後的次日為質保期的計算的開始時間,而非裝置或產品交付後。另外,在質保期內,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約定也十分重要。一般來說,應強調供方在質保期必須保證裝置質量,並且在質保期內向我方提供免費的裝置維護與修理。對於合同約定的,由於我方原因造成的裝置不能正常運轉的裝置維護需我方支付相應修理費用的條款,我方也應儘量爭取優惠或確定維修費用的標準,以防止供方維修時故意刁難或漫天要價。另外,對質保期結束後的維修,也應儘量在合同中明確,儘量爭取免費維修,如若不能也應爭取優惠(備註:當然解決上述問題的最好的辦法,就是要求對方對裝置適用和維護提供相關的培訓,以使我公司具備相應的人才直接維修,減少供方維修的概率。)
B.質保金的約定:在裝置採購合同中應嚴格約定質保金,一般為合同標的額的10%,待裝置的質保期結束後歸還於供方。對此,在簽訂合同中,相關的工作人員要予以重點審查。另外,對於合同中約定質保金條款的,應同時對質保金歸還的方式以及證明予以明確,以防止我公司雖然向對方歸還了相應的違約金,可是由於給付的物件不是簽訂合同的主體或者相對人,而出現法律糾紛。例,若合同的主體為母公司,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授權代表代表母公司與我公司簽訂裝置採購合同。在質保期結束後,我公司按照合同相對人(母公司)的授權代表的要求向子公司的賬號打回質保金,而同時由於子公司資不抵債宣佈破產,法律對子公司的資產進行清算時,將我公司打回的質保金作為資產的一部分,而合同相對人(母公司)顯然在這個過程中存在著經濟損失,(因為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母、子公司分別為獨立的法人,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東,股東對其所投資創立的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即僅以其投資額對外承擔責任。而我公司歸還的質保金顯然屬於我公司與母公司發生的債權債務,因此我公司向其子公司歸還的質保金顯然是歸還物件錯誤,因此母公司有權要求我方承擔繼續歸還質保金的法律義務,對此我方將承擔法律風險。)因此,建議在規定質保金條款時,應同時明確質保金歸還的方式、歸還的物件及其賬號等相關資訊,以避免捲入不必要的法律糾紛或風險。
C.質量驗收標準及方法的約定:首先,合同中應明確具體的驗收的時間、標準。驗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部分,因為只要驗收完成後,即意味著賣方已經完成合同的交付義務(注:除非合同中明確規定,裝置或產品安裝除錯成功後視為交付完成)。如果規定不完善,就可能產生爭議。對於驗收,我們不僅要對產品及配件數量進行清點驗收,而且應著重對貨物的質量進行驗收,諸如產品名稱、品種、規格等技術規格,包裝是否有破損等等都要進行嚴格檢驗,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對驗收標準、驗收方法進行明確,以防止不必要的糾紛。驗收期限、驗收地點也同樣應該明確,但期限和地點條款對於賣方更加重要,如果賣方不在合同中明確,我方可以不主動提出約束我方的驗收期限和時間。在驗收過程中,應當著重對隱蔽性缺陷的風險的防範,因此在簽定合同時應當著重對諸如“對貨物質量的異議應於收到貨物起10天內向賣方提出,否則視為質量驗收合格”的條款進行嚴格審查。因為根據此約定貨物驗收完成後,所有的風險將轉移到買方,而有些貨物又是在使用過程中才發現存在缺陷,此時我方再以違約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就非常的被動,勝算的把握也很小。因此在簽定合同時,建議約定“買方對貨物的現場驗收僅為感觀驗收(或非理化驗收),若貨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隱蔽性缺陷,賣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備註:在質量條款中或者其他補充條款中,在有需求的情況下,應當對供方是否提供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以及是否需要供方提供使用培訓進行規定。
5) 關於交貨時間、方式以及風險轉移條款的約定
在合同中,交貨時間及方式的約定也尤為重要,因為如果對交貨時間無明確的約定,則賣方可能無限期的拖延下去,雖然根據合同法第62條的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相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我方有權要求供方隨時供貨,但是由於這時一般來說,供方已經拖延很久,對我方的需求已經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應在合同中儘量明確交貨時間及期限。
另根據《合同法》第1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貨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後將由我方承擔,因此對於交付的約定或者定義也顯得尤為重要。同時對於運費的承擔也事關企業的相關採購成本及風險負擔,如我方負責運輸裝置,並承擔相應的運費,則當供方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運輸商)則視為交付已完成,我方將承擔運輸期間的貨物的毀損風險及相應的運輸成本。因此建議公司在約定交付條款時,儘量規定為:“供方負責將貨物的運輸至買方所在地,並承擔相應的運費及裝卸費,裝置經安裝除錯完成後視為交付完成,運輸方式可以為汽車運輸或者鐵路運輸等”
備註:對於安裝除錯條款,應註明供方為免費安裝除錯。另外對於運費的條款的規定,我在稽核以前簽訂的合同時發現存在著將運費包含在貨款中的現象,對此建議取替這種規定方式,因為根據我國稅法的規定,對於固定資產採購的費用和運輸費用的進項稅額扣除或抵扣率是不同的(一般增值稅含固定資產為17%,運輸費用為7%)。因此這樣就增加了我公司的稅務成本。另外,即使對方給予我方開出一張包含所有款項的裝置採購發票,我公司將來仍面臨著稅務查賬偷減稅的處罰。
6) 關於法律適用條款(糾紛解決機制)及其他條款的約定
所謂法律適用條款就是當雙方產生糾紛時如何進行確定糾紛的解決方法和機制或者說選擇時間、地點以及爭議的解決方式和方法。一般來說,當合同雙方產生糾紛時,應就平等公平協商的原則解決彼此的矛盾或分歧。但當糾紛到達了雙方協商無法解決時就要利用法律手段維護彼此的合法權益,解決相應的糾紛。而法律手段無非就是仲裁和法律訴訟。而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採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即如果當事人對訴訟地無明確約定,則誰起訴將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起訴。因此如果我方主張對方產品不合格或者違約,則應向對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顯然這種方式對我方不利。因此在簽訂合同時,應儘量明確將爭議解決的法院確定我方。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當事人只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採取仲裁方式作為爭議解決方式時,雙方產生糾紛才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當然雙方也可以在糾紛發生後協商確定仲裁解決,但此時對仲裁地的選擇將會產生爭議,因此為了避免諸如此類的法律風險,建議我方在簽訂合同時,對法律適用條款規定如下:“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時,應首先友好寫生妥善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申請在需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庭)進行裁決。
另外,一般在合同的最後,都要對合同的次要條款或者非主要條款進行規定。諸如合同生效時間、合同的有效期、合同附件的效力以及其他合同未盡事宜的補充規定辦法進行規定。以上條款雖然是合同的次要條款,但其作用卻不容忽視。
第一, 合同的生效時間。應規定為:“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注:不能為財務章,合同章也可)儘量避免讓供方提出“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並在需方支付預付款後合同生效”等其他生效附加條件。
第二, 合同附件的效力。應嚴格規定為“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二份,供方二份,《技術協議》二份,附件二份。本合同之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後附具體的附件明細,如:
附件1:……
附件2:……
1.賣方總責任
賣方向買方提供的加工系統,為成套裝置生產線。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該成套裝置生產線是符合下述要求的:
1.1該生產線生產能力不低於,除賣方裝置說明書載明的維修時間外,可連續運轉,使年生產能力不低於。賣方保證裝置是運用賣方最新技術的全套裝置
1.2生產的產品規格應為標準尺寸並符合雙方對產品的要求
1.3賣方負責裝置的安裝、除錯並使裝置達到規定生產能力的試生產。具體規定依照本附件第2款
1.4賣方向買方提供操作,維修工作人員培訓,並提供相應培訓教材及手冊具體規定依照本附件第3款
1.5賣方所提供的裝置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和規範進行設計、選材,製造以及檢驗和實驗。賣方向買方提供質量證書以確保所生產裝置符合國家標準
1.6賣方應對其供應的裝置和材料進行檢驗;質量合格證,檢驗和試驗記錄應由製造廠或賣方出具,並將這些檔案提供給買方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
1.7賣方得向買方提交根據具體要求制訂的生產及安裝佈置圖和土建要求
2安裝、除錯、試執行
2.1在買方根據賣方要求準備好場地的條件下,賣方在裝置運抵買方生產現場一週內,應開始裝置的安裝、除錯
2.2賣方安裝除錯時間不應長於30個工作日
2.3生產線驗收的標準是連續三天生產每天連續生產個小時,買方負責提供原料。試執行時間不應遲於20xx年月日2.4賣方在安裝、除錯、試執行完成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只要符合本合同第2.3款的要求,買方應予以認可
2.5裝置未按照約定通過買方認可,每遲延一天向買方支付合同總額1%違約金;超過天仍未驗收合格,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並賠償買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2.6買方應為賣方安裝、除錯、達產提供支援,包括適時準備好安裝人員、場地、必要的裝置和工具。買方須提供足夠的人力在賣方的技術指導下參與裝置的卸貨和安裝
3.人員培訓
3.1賣方應在生產裝置發遠時隨時發遠全部裝置的完整技術資料。賣方應在裝置安裝前向買方提交書面培訓計劃和培訓教材,培訓開始時間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能遲於安裝,除錯開始後3個工作日
3.2培訓時間不應少於30個工作日,從裝置安裝之日起計算
3.3培訓內容應包括裝置的使用、操作;裝置的保養、維護;生產線的調整等。培訓應採取理論與實際操作結合的方式,賣方可對被培訓人員進行考試,認可其是否合格
3.4培訓人員數目包括:裝置操作人員人;裝置維修人員人;生產線除錯人員人
3.5為了保證生產線裝置正常運轉,由賣方派專人在第一年跟蹤生產線生產,為期6個月,不連續,自裝置安裝之日算起
4費用
4.1賣方派出的安裝、除錯、培訓及跟隨生產人員在到達買方裝置安裝所在地之前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在到達買方裝置安裝所在地之後的食、宿、本地交通費用由買方承擔,按買方標準計算
5備品備件
5.1備品備件清單須滿足生產線年生產所需。該備品備件包含在成套裝置生產線價格之內,買方若追加備品備件訂貨,雙方將別在補充合同中規定
5.2賣方自工廠裝置交接驗收後年內,根據買方需要,以優惠的條件供應買方本合同所涵蓋的生產線所需的一切裝置及備品備件,以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
5.3賣方同意,在買方緊急需要時,自接到買方訂貨通知到發貨不應超過小時,並以前款優惠價格供貨
6付款
6.1買方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後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額%貨款;裝置安裝、除錯、試執行完畢,經買方認可一週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額%貨款;裝置正常執行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後一週內,買方向賣方付合同總額%的貨款;質保期滿後付清餘款
6.2賣方應在收到收到買方第一批貨款後天內,完成裝置的交貨。賣方負責貨物包裝、運輸及保險
6.3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起天,如發現品質或數量與本合同規定不符時,包括屬於保險公司或運輸公司責任,買方有權要求換貨或索賠及所有因換貨及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檢驗費、換貨的費用、倉儲及裝卸費,由賣方負擔6.4延遲交貨及罰金:賣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只有在賣方同意根據雙方協商扣除罰金的條件下,買方同意延遲交貨。罰金為每7天罰合同總金額的0.5%,不足7天按7天計,但賠付不超過有關貨物金額的5%,如賣方交貨晚於本合同規定的時間10周,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而賣方仍應毫不延遲地如上所述向買方交付罰金
7保修
7.1自裝置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定的條款進行免費保修服務,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年。保修期內,賣方必須在接到買方保修通知後天內派人至買方現場維修
7.2保修期內,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買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賣方負責免費維修,裝置材料成本費用由買方承擔
7.3保修期後,賣方必須在接到買方維修通知後天內派人至買方現場維修。裝置的維修、更換,買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7.4保修期內,賣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遲延一天,賣方向買方支付合同金額%的違約金並賠償買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7.5賣方超過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賣方未能在接到買方通知三十天內將裝置維修至正常使用的狀態,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換貨或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賠償經濟損失。保修期後,賣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每遲延一天,賣方向買方支付合同金額%的違約金並賠償買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8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並在事件發生後7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對方並有責任避免損失的擴大。
9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10合同文字及效力
11.1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1.2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按部頒標準執行;(3)按企業標準執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裝置,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檢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地址: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地址: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開戶銀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1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閉路電視監控系統裝置。
2 、產地:詳見附件。
3 、質量標準:
⑴ 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⑵ 其他:
4 、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裝置為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 、其他要求: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所列各專案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
2 、支付方式:
⑴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貨到並安裝驗收合格後 個 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後 個 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 。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後 個 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 。
第三期付款: 。
③ 其他:
⑵ 付款資訊
乙方單位名稱:惠州市科康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帳 號:
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和包裝:
1 、交貨時間: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⑴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
⑵ 於 年 月 日內。
⑶ 其他方式: 以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確認日期為準
2 、交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卸貨。
甲方指定地點:
接貨人: 電話 :
3 、乙方負責包裝貨物,包裝標準:
原廠包裝標準並適於運輸需要;
其他:
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貨物鏽損或丟失,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 、裝置的運輸費、包裝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裝置的安裝與驗收:
1 、甲方在全部裝置簽收後 個 工作日內驗收完畢。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不合規定,應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接到書面異議後,應在 個 工作日內負責處理。
2 、甲乙雙方應於到貨後在雙方有關人員監督下對裝置進行驗收。如果 5 個工作日內因甲方原因沒有驗收,則視為該批裝置驗收合格。
3 、甲方在開箱清點時,如發現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裝置發現短缺,損壞或不符合合同規定,乙方應及時補足,由此引起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驗收標準: 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5 、乙方負責進行裝置的安裝、除錯。
6 、其他:
第五條保修服務與培訓:
1 、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裝置為全新、無損壞的裝置,符合本合同、要求適合合同目的的裝置。
2 、乙方對銷售給甲方的裝置在送貨之日起 個 月內,負責提供裝置的發貨、安裝、除錯和維護等方面的支援和服務工作,並提供從驗收通過之日起 的裝置免費上門保修服務,到場的時間在 小時內(從接聽使用者報障電話 起)。在保修期間若因質量問題造成產品損壞,乙方負責免費更換。
3 、保修期滿後,雙方可就有關裝置的服務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支援熱線:
5 、培訓條款:
6 、其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合同生效後,乙方保證在 日內按合同交貨地點交貨。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產品總價值的 % 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 20% 。違約期計算時應扣除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誤時間。
2 、乙方所叫產品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 、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 、如因乙方安裝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規定的維護和保養服務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或裝置質量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5 、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準時支付貨款,應自款項的最後支付日的七天後的次日起,沒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 % 的利息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金額的 20% 。
6 、按本合同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一次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七條不可抗力:
1 、合同簽訂後,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於火災、旱災、地震、戰爭和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響本合同履行時,可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這一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 、受事故影響方應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對方,並在十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寄交或傳達另一方審閱確認。
3 、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響連續 20 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履行問題,並儘快達成協議。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 、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項均以 方式結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 日期為準。
2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確規定外,凡直接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郵件送達的,以郵局郵戳日期為準。
4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務條款外有效期至合同執行完畢。
5 、本合同共有附件 1 份及相關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 的裝置採購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2、合同範圍及價款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 裝置,包括:單 位:元(人民幣)與交貨有關的費用:運輸費、包裝費、保險費以及安裝、除錯、軟體費、檢驗費(含裝置安裝驗收取證費)及培訓所需費用等伴隨服務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
3、價款支付:
3.1買方應在合同生效後支付給賣方合同總價的 %即 元,作為合同預付款。
3.2賣方按買方要求的 年 月 日送貨到 (指定位置)並經買賣雙方組成的驗收機構驗收無誤簽字確認後付合同總價的 %即 元。
3.3質保金為合同金額的 %即 元,待裝置除錯完畢驗收合格後 年期滿後付清。
4.技術規範及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與招標檔案規定的技術規範和技術規範附件及其投標檔案的規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或技術規範說明不明確,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釋出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5.使用合同檔案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款第4.1條所列舉的任何檔案和資料。
5. 3 除了合同標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條款4.1條列舉的任何檔案是買方的財產。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檔案(原件及複製件)還給買方。
6. 交貨驗收
在交貨前,賣方或製造商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交與買方出廠檢驗合格證和交貨檢驗記錄,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效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
6.1買方應在貨到後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 日通知賣方,如果賣方接到買方通知後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方單方進行驗收並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方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6.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簽字確認。
6.3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賣方應負責 。
6.4驗收注意事項:賣方必須在買方在場的情況下當場拆封合同項下的所有貨物的包裝,並將發票原件、質保卡、使用說明書、裝置總裝配圖、出場檢驗報告、質量合格證、隨機配件等交甲方簽收。驗收後買賣雙方在《驗收報告》上簽字蓋章,該證書作為買方向賣方因短少、缺陷、或其他與合同不符合情形索賠的有效證據。如果發現質量、規格或數量或三者與合同不符,在質保期前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 6.5驗收過程中如產生爭議,買賣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並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7.檢驗、安裝、除錯
7.1 買方有權派遣檢驗人員到賣方(或製造商處)會同賣方檢驗人員對裝置的製造過程和質量進行監督檢驗,但並不代替或解除賣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7.2賣方應在驗收後 日內完成對裝置的安裝與除錯,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買方在安裝與除錯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7.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單機試車成功,雙方代表可 在 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賣方在安裝除錯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7.4裝置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裝置的最後驗收。
7.5在安裝除錯期間,如果賣方提供裝置、材料有缺陷或由於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方裝置、材料損壞、賣方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方的損失。
7.6 如果任何被檢驗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該貨物,賣方應按買方要求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對此買方具有選擇權。
7.7 買方驗收機構在貨物到達現場後對貨物進行驗收,必要時拒絕接受貨物的權力不會因為貨物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運 輸
賣方負責合同項下的貨物運輸到雙方約定的指定地點,並承擔運費。本合同下提供的裝置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賣方應負責進行全面保險並承擔保費。
9.賣方其他違約責任
9.1 賣方出現除第20條之外的違約情形時,違約責任如下:
(1)自違約行為或事件發生之日,每日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
(2)違約天數為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至違約行為糾正或違約情形消除之日;
(3)違約金=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10.違約終止合同
10.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19.2條的規定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11. 本合同條款應在雙方簽字、蓋章及合同正文規定的其他條件成立後生效。
12. 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補充協議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買方):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XX醫院 乙方(賣方):
1、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地基礎上,買方同意再約定期內向賣方購買同時賣方同意授予買方以下產品: 乙方的應標檔案及談判檔案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具有同等效力。
2、交付期 乙方在接到甲方交貨通知後的24小時內需向甲方提供上述產品,逾期將按照第7條規定執行。
3、運輸和驗收
3.1乙方確保本產品安全無損地運抵甲方指定現場,並承擔相應的運費、保險費等費用。
3.2甲方對產品負責開包清點檢查驗收,如果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在當天,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設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4、伴隨服務
4.1乙方應提供本產品的各類認證證明、質量保證檔案、授權代理書和服務指南等,這些檔案應隨同合同一起交至甲方。
4.2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 本產品的現場安裝或演示
(2) 如果需要,乙方應派專業技術人員在專案現場對甲方使用人員進行本產品的使用、維護等的培訓或指導,並按要求安排培訓計劃。
5、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5.1 乙方應保證所供產品是在本年度生產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製造廠標準及合同技術標準要求。如果其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其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天內負責採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新產品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
5.2市內供應商響應時間≤1小時,到場時間≤4小時(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
6、 特別約定
6.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規定和相關的政策,誠實守信,嚴格執行供需雙方確定的合同。甲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員送“紅包”,如遇甲方工作人員提出索要好處費等違規要求,乙方應堅決予以拒絕。
6.2乙方不可擅自接收甲方除資產管理部以外的臨床科室及個人訂單,否則甲方將退貨並取消其在甲方的繼續供應權。
6.3所有物品價格如有價格變動,包括物價資訊發生變更,乙方應主動及時通知甲方。 反之,乙方將承擔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相關損失的所有賠償。
7、索賠條款
7.1 甲方有權根據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索賠。
7.2 連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缺陷產品負有責任而甲方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7.
2.1 同意甲方退貨並將全額貨款退還甲方,並負擔因退貨而發生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
7.
2.2 根據本產品的質量狀況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經過甲乙雙方商定降低本產品的價格。
7.
2.3 乙方應在接到使用單位通知後3天內負責採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新產品來更換由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
7.4 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甲方可從乙方的質量保證金中扣除誤期賠償費而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辦法,延期交貨和延期服務的賠償費均按每日遲交的合同價的百分之一(
1.0%)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的最高限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5 乙方應保證甲方和使用單位在使用該產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產權的起訴。
8、爭端的解決 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在甲、已雙方簽字蓋章後,約定期內有效。
9.2 本合同一式 貳 份,以中文書就,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應。
9.3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簽訂當年____月____日結束。
10、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 認證證書
10.2 授權證明
10.3 技術標準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所需消防裝置採購和安裝除錯工程達成協議如下:
1、合同概況:
1.1合同內容:消防裝置採購安裝。
1.2合同總價款:人民幣( )。
2、供貨:
供貨內容(見附表)
3、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甲方專案具備施工條件當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4、交貨地點
施工現場或甲方指定地點。
5、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5.1 乙方的裝置到貨後,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一個倉庫,用以放置各項相關 裝置;
5.2 裝置由乙方保管;
5.3 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安裝除錯;
5.4 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裝除錯完畢書面通知後三日內,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安裝、除錯工程進行驗收,並簽署安裝、除錯工程驗收單。甲方如拖延驗收時間,在規定時間內不組織驗收,視為驗收合格,乙方有權要求付款;
5.5甲方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合同款;
6、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 乙方負責合同中所有裝置的採購;
6.2乙方負責在裝置驗收時提供相關產品合格證和產品檢測報告;
6.3乙方負責裝置運輸中的運雜費和裝卸費;
6.4乙方負擔運輸過程中裝置的破損、丟失、變質的責任;
6.5 乙方負責合同中所有裝置的安裝、除錯 ;
6.6 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若驗收不合格乙方必須立即返工且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隨工程向甲方移交相關的技術和檢測資料;
6.7乙方有權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收取應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規範施工和甲方所提供的圖紙施工,如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付款方式
7.1 合同簽訂後付定金元。
7.2 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剩餘作為質量保證金。
8、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中的任何一款,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合同總額的20%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合同至合同終止。
9、質量保證
9.1乙方保證按合同規定的品種、規格、數量、引數提供全新優質的裝置;
9.2本合同規定裝置質量保證期為二年,在質保期內,乙方承擔維修、維護責任,但因甲方人為因素損壞除外 ;
9.3質保期內經確定,因質量問題給甲方 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4 質保期後,乙方提供售後服務,費用由甲方支付。
10、不可抗力、意外變故
如果合同雙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職責,合同期的時間按照不可抗力變故的時間而順延,或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1、驗收
11.1裝置安裝除錯完成,由雙方在完工後3日內驗收完畢。驗收時,甲、乙雙方共同參加;
11.2 驗收按行業相關標準執行。
12、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如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賣方總責任
賣方向買方提供的加工系統,為成套裝置生產線。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該成套裝置生產線是符合下述要求的:
1.1該生產線生產能力不低於,除賣方裝置說明書載明的維修時間外,可連續運轉,使年生產能力不低於。賣方保證裝置是運用賣方最新技術的全套裝置
1.2生產的產品規格應為標準尺寸並符合雙方對產品的要求
1.3賣方負責裝置的安裝、除錯並使裝置達到規定生產能力的試生產。具體規定依照本附件第2款
1.4賣方向買方提供操作,維修工作人員培訓,並提供相應培訓教材及手冊具體規定依照本附件第3款
1.5賣方所提供的裝置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和規範進行設計、選材,製造以及檢驗和實驗。賣方向買方提供質量證書以確保所生產裝置符合國家標準
1.6賣方應對其供應的裝置和材料進行檢驗;質量合格證,檢驗和試驗記錄應由製造廠或賣方出具,並將這些檔案提供給買方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
1.7賣方得向買方提交根據具體要求制訂的生產及安裝佈置圖和土建要求
2安裝、除錯、試執行
2.1在買方根據賣方要求準備好場地的條件下,賣方在裝置運抵買方生產現場一週內,應開始裝置的安裝、除錯
2.2賣方安裝除錯時間不應長於30個工作日
2.3生產線驗收的標準是連續三天生產每天連續生產個小時,買方負責提供原料。試執行時間不應遲於20xx年月日2.4賣方在安裝、除錯、試執行完成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只要符合本合同第2.3款的要求,買方應予以認可
2.5裝置未按照約定通過買方認可,每遲延一天向買方支付合同總額1%違約金;超過天仍未驗收合格,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並賠償買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2.6買方應為賣方安裝、除錯、達產提供支援,包括適時準備好安裝人員、場地、必要的裝置和工具。買方須提供足夠的人力在賣方的技術指導下參與裝置的卸貨和安裝
3.人員培訓
3.1賣方應在生產裝置發遠時隨時發遠全部裝置的完整技術資料。賣方應在裝置安裝前向買方提交書面培訓計劃和培訓教材,培訓開始時間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能遲於安裝,除錯開始後3個工作日
3.2培訓時間不應少於30個工作日,從裝置安裝之日起計算
3.3培訓內容應包括裝置的使用、操作;裝置的保養、維護;生產線的調整等。培訓應採取理論與實際操作結合的方式,賣方可對被培訓人員進行考試,認可其是否合格
3.4培訓人員數目包括:裝置操作人員人;裝置維修人員人;生產線除錯人員人
3.5為了保證生產線裝置正常運轉,由賣方派專人在第一年跟蹤生產線生產,為期6個月,不連續,自裝置安裝之日算起4費用
4.1賣方派出的安裝、除錯、培訓及跟隨生產人員在到達買方裝置安裝所在地之前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在到達買方裝置安裝所在地之後的食、宿、本地交通費用由買方承擔,按買方標準計算
5備品備件
5.1備品備件清單須滿足生產線年生產所需。該備品備件包含在成套裝置生產線價格之內,買方若追加備品備件訂貨,雙方將別在補充合同中規定
5.2賣方自工廠裝置交接驗收後年內,根據買方需要,以優惠的條件供應買方本合同所涵蓋的生產線所需的一切裝置及備品備件,以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
5.3賣方同意,在買方緊急需要時,自接到買方訂貨通知到發貨不應超過小時,並以前款優惠價格供貨
6.1買方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後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額%貨款;裝置安裝、除錯、試執行完畢,經買方認可一週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額%貨款;裝置正常執行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後一週內,買方向賣方付合同總額%的貨款;質保期滿後付清餘款
6.2賣方應在收到收到買方第一批貨款後天內,完成裝置的交貨。賣方負責貨物包裝、運輸及保險
6.3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起天,如發現品質或數量與本合同規定不符時,包括屬於保險公司或運輸公司責任,買方有權要求換貨或索賠及所有因換貨及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檢驗費、換貨的費用、倉儲及裝卸費,由賣方負擔6.4延遲交貨及罰金:賣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只有在賣方同意根據雙方協商扣除罰金的條件下,買方同意延遲交貨。罰金為每7天罰合同總金額的0.5%,不足7天按7天計,但賠付不超過有關貨物金額的5%,如賣方交貨晚於本合同規定的時間10周,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而賣方仍應毫不延遲地如上所述向買方交付罰金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太倉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按國家技術標準,實行質保一年半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健雄職業技術學院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由供方負責,總價含運費。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內銷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安裝除錯後,按國家標準,X5025B銑床現場驗收合格證明書的 G1、G4、G5G6項,其他專案到供方處檢驗;X6132A萬能銑床現場驗收合格證明書的G1、G4、G5、G6項,其他專案到供方處檢驗。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1. 按裝箱單提供(每臺銑床應配有用於安裝的減震墊鐵)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付該批貨款的20%,驗收合格後7天內付至97%,餘款3%在驗收合格後半年內付清。
十、違約責任 由違約方承擔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向起訴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1、 機床到貨後,由供方派專業安裝人員到現場指揮安裝就位,接通電源,調整機床,進行開機除錯;
2、 機床到貨後由供方除錯人員進行現場免費培訓;
3、 需方可派人員到供方工廠進行系統培訓,供方應按需方提出的培訓內容精心組織培訓,培訓免費,食宿自理;
4、 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後,原件及其傳真件、影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從乙方購買如下裝置品名規格質保數量單價總價
二、甲方付乙方貨款計小寫:¥,大寫:X元整。
三、付款方式: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乙方合同全款金額。
四、交貨時間:合同簽定之日起天內交貨,交貨地點:
五、售後服務條款
1.乙方提供的貨物須為正規渠道銷售的貨物。
2.乙方負責所提供的產品在保修期內免費維修及維護,在超出保修範圍時提供維修方案。
六、違約條款貨物如發現裝置故障應按保修條例執行(包換、包修),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照成損失,乙方應按照合同金額的%,以天計算支付違約金。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時間:地點:
乙方:簽字:蓋章:時間:地點: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_________專案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裝置的名稱、規格型號、質量及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格
裝置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總價中包括裝置金額、包裝、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及相關材料費、除錯費、軟體費、檢驗費及培訓所需費用及稅金。
本合同總金額不得做任何變更與調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四、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裝置安裝、除錯運轉正常,乙方為甲方培訓結束、甲方無疑問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0%貨款。
五、交貨、包裝與驗收
1.交貨地點:按甲方指定的地點。
2.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
3.乙方將貨物一次運至交貨地點。並於到貨前24小時將到貨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裝置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以保證裝置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損傷,由於包裝不當造成裝置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
5.裝置由乙方負責送到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車。
6.裝置到達現場,甲乙雙方均須在場並確認包裝的完好性後,由甲方驗貨。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對貨物進行清點驗收,並簽字確認。若發現貨物與裝箱單不符,乙方負責補齊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甲方有權開箱檢驗,並對缺件,損壞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並負責解決。
7.乙方負責裝置安裝及除錯,直至裝置正常執行。最終驗收在此之後進行。如裝置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退貨,退還甲方所有金額。
8.乙方應自帶用以安裝、除錯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工具、儀器儀表及易損件。
六、產品質量保證與售後服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製造和檢驗,材料及零部件均為全新未用過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以確保產品質量。裝置須經技術檢驗,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才能出廠。
2.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及維修人員。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
3.裝置投入正常執行後,乙方應定期回訪使用方。
4.乙方應在附件中明確售後服務內容、響應時間、範圍、方式、收費標準等,並進行其他售後服務工作。
七、責任與義務
1.在裝置安裝除錯時,如乙方提出,甲方應為乙方人員的飲食提供方便,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0.3%金額計¥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延期付款時(正當拒付除外)。應向乙方支付該此延付款數額的延期違約金,每日按該此延期付款額的0.3%金額計算,支付款辦理期為10個工作日。
3.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違約責任規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
1.甲乙雙方若發生合同糾紛,應本著互諒互讓、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2.本合同履約地為_________,若雙方不能通過協商達成協議,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向___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3.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免責條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商定,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民法典》,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及
1.產品清單及價格(此表須與招標檔案一致,可附後)裝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裝置型號 ____________________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 ____________________中標總價格(大寫)
2.全部裝置驗收合格後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即 元人民幣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合同總金額 %的餘款即 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裝置執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後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 (投標檔案承諾時間).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民法典》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除錯。
三,保修條款乙方針對本專案的售後服務保修措施祥述(投標檔案承諾內容).下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使用者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範圍等)引起的損壞;
3.使用者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使用者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使用者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於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裝置後,乙方應在開發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開發區監察審計部門,開發區政府採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裝置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裝置進行安裝除錯,並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並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除錯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係,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除錯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絡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五,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甲方:中聯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武漢聚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經協商,雙方協議如下:
甲方購進裝置名稱及型號:
nec topaz 集團電話 4臺
配置: 9外線 24 分機
價格合計: 800000元
(詳細配置見附件)
一. 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甲方支付定金200000元;裝置安裝除錯完畢,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餘款600000元;或甲方支付合同款800000元,乙方退還定金200000元。
二. 裝置安裝日期:
20xx年11月10日
三. 裝置完工日期:
20xx年1月2日
四. 裝置自安裝除錯完畢之日起免費保修一年。
乙方代甲方辦理中繼線申請手續,中繼線申請費100000元/條由甲方支付。
五. 保修期內,保修條款如下:
5.1 乙方無償提供機器的維修服務,包括零部件及整機等。
5.2 保修期內除人為或災害造成的損壞,乙方免費更換配件。
5.3 乙方工程人員在獲悉機器故障後,須在4小時內(非工作日8小時)趕到現場,並於4小時內修復。如未修復,乙方保證在上述時間後4小時內提供一臺與原裝置功能相同並能正常工作的裝置供甲方無償使用。
六. 以下內容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1.違章操作及人為破壞
2.接不符合電壓造成的損壞
3.自行拆卸及維修造成的損壞
4.雷擊,火災,水災及一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
七. 違約責任:
1. 甲方應按約定支付貨款,如延期付款視為違約,每延遲一天,甲方應支付合同款的千分之五作為延遲違約金給乙方。
2. 乙方應按規定時間交貨及安裝,否則視為違約,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支付合同款的千分之五作為延遲違約金給甲方。
3. 如其中一方單方面解除合同視為違約, 則違約方必須向另一
方賠償本合同總價10%的損失費。
甲方名稱:中聯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名稱:武漢聚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民法典》,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及友情連結1.產品清單及價格(此表須與招標檔案一致,可附後)裝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裝置型號 ____________________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 ____________________中標總價格(大寫)
全部裝置驗收合格後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即 元人民幣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合同總金額 %的餘款即 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裝置執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後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 (投標檔案承諾時間).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民法典》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除錯.
三,保修條款乙方針對本專案的售後服務保修措施祥述(投標檔案承諾內容).下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使用者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範圍等)引起的損壞;
3.使用者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使用者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使用者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於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裝置後,乙方應在開發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開發區監察審計部門,開發區政府採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裝置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裝置進行安裝除錯,並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並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除錯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係,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除錯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絡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五,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一份,政府採購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專案的招標檔案,投標檔案,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參照《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見證方代表(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名稱》《材料名稱》採購合同
合同編號:
赤峰巨集基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及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 《專案名稱》《材料名稱》採購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內容
a) 乙方是指經甲方許可的品牌的下屬公司或機構,包括乙方授權的經銷商; b) 甲方指定乙方為《專案名稱》《材料名稱》的定點供應商,甲方可根據在
建工程的需要選擇乙方的產品;
c) 本協議中未包含的產品,或乙方產品不能滿足甲方所施工專案的要求,
需方有權選購市場上其他公司的產品。
二、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品牌、價格等
包裝、運輸、保險、裝卸、施工技術、安裝技術指導和培訓、檢驗、驗收、樣品、管理、利潤、稅金的等有關費用。還包括因質量問題引起的維修和更換、技術指導和培訓等費用,價格詳見附件1。
b) 調差原則:協議期內產品經甲、乙雙方約定不予調整;
c) 乙方承諾給予甲方的在合作城市範圍內的產品價格為最低價。
d) 乙方必須提供太原泰成艾久鑄造有限公司生產的柔性鑄鐵管、管件產品。
三、交貨時間及供貨週期
a) 具體供貨時間由甲方採購工程師通知時間為準。
b) 乙方承諾甲方,材料的供貨週期為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天(當天上
午12點之前通知算當天,12點以後通知進貨從次日起算),且乙方應在貨到前 1天通知甲方具體到貨日期,以便甲方安排放貨場地及其他事宜。 a) 《材料名稱》為綜合單價,為貨到現場價格,包含人工、材料、機械、
四、交貨地點:
乙方負責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運卸至 甲方指定的地點。
五、 產品的交貨驗收及保管方式
a) 貨物到工地後,必須完好無損;隨貨物進場必須帶有出廠質量證明檔案、檢驗報告、備案證明等有關資料。
b) 甲方在到貨後有權進行抽查,如果未達到有關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且之前所有貨品均按照抽查結果進行重新計算,驗收後由甲方現場接收人員出具驗收單後移交,並以此驗收單作為付款憑證。
c) 貨物在交貨驗收合格前所有權不轉移,滅失、損壞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六、質量標準及驗收方法
1、產品質量標準:執行最新國家及行業標準、國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本合同標的物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達到產品各項效能指標和引數,並保證:
⑴銷售的產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現實或潛在的危險。
⑵銷售的產品不存在任何權利上的瑕疵。
⑶產品完整無損,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原裝原廠的。
⑷若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對數量進行調整後,乙方不得因此降低產品及服務質量,抬高產品單價。
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於以上原因引起的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間接的損失。
3、乙方作為專業的產品供應商,負有在合同中明確標明產品規格型號的義務。否則,若出現因合同中產品規格型號不清導致甲乙雙方出現意見分歧的現象,則乙方同意無條件按照甲方要求的規格型號提供產品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4、產品運抵甲方指定的地點後,甲方、監理方與乙方共同派員初步檢驗,若發現數量、外觀有缺損或規格型號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約定,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後7日內由乙方進行補足或更換,直至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由此造成交貨延期或安裝工期延誤的,按延遲交貨或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若檢驗結果表明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無論該產品是否已被甲方接收,甲方都有權根據合同對乙方的產品進行退貨,並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延期交貨或安裝工期延誤的,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處理;超出約定數量的,甲方有權拒收。
5、交貨同時乙方須同時提供貳份產品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書、質量保證書、產品說明書等(進口產品或產品中包含進口部件的還必須提供原產地證書、報關資料及商檢證明)以及其他資料,如乙方沒有提供質量合格證、保修證,甲方有權拒收。如因此造成交貨時間延誤,由乙方承擔延期交貨責任。
6、在其銷售的標的物保修期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存在問題,甲方通知乙方後 日內乙方應負責解決。因此所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7、產品的質保期 年。
8、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所有驗收合格及確認,僅作為裝運與付款依據,並不視為甲方對乙方產品質量的認可,在以後使用過程中,如甲方發現產品質量存在問題,或者乙方提供的產品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或全部退貨,因此發生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還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甲方違約金。
9、其他:無
七、變更處理方法
在甲方規定的交貨時間前1天,甲方如需改變所訂材料的規格、型號和數量及發貨時間、到貨時間,乙方只可對因規格型號和數量、色彩的變化而造成的價差調整合同金額,但不得就甲方的變更行為收取任何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按本條如下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質量標準、包裝標準或遲延交貨10日以上的,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逾期交貨或甲方未按合同延期交貨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交貨,逾期交貨超過3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另行確定供貨方,乙方應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的誤工、誤期損失,並
交納合同材料裝置總價的10%違約金;此外,甲方保留就乙方違反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向賣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3、因為乙方提供產品不符合約定或因質量問題致使工程沒有一次性通過工程驗收或產品最終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立即無償換貨並在 7日內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規定的合格產品,
向甲方支付未通過驗收部分產品價款5%的違約金,賠償因此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乙方逾期未交付上述要求合格產品的,或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致使第二次沒有通過驗收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退還所有已收款項,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4、乙方承擔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而給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施工人員及業主)造成的一切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發貨或者提前到貨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乙方對此承擔一切損失;
6、乙方未按規定附隨產品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檢測報告、說明書等重要檔案資料,在甲方要求補充材料後,乙方未及時提交時,甲方有權拒收。
7、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延遲付款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甲方未能及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品到場條件影響交貨進度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交貨期順延。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1、貨款每達到壹拾萬元時,三個工作日內甲方付給乙方80%的貨款,以後依次類推,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個工作日內付清餘款的全部。
2、甲方付款時,乙方需提供齊全的付款資料相應金額的發票、交貨驗收單。若因乙方發票不全或其他原因無法付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風險承擔
風險承擔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標的物發生意外毀損或滅失的風險由合同的哪方來承擔。甲方簽字驗收之前,貨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貨物驗收合格後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九、保密
1、由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有關質量標準、圖紙、文字、顏色組合、合同文字、票據、光碟、磁碟、設計文稿等資料,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印製或洩露。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侵權責任,並停止與乙方的合作,暫緩支付乙方的貨款。
2、乙方不得向別的客戶洩露與甲方的業務量、供貨品種、價格等商業祕密。除非經過甲方事先書面批准,乙方不得在其有關商品或服務的宣傳廣告中或公司的介紹資料中、網站中提及甲方及其相關企業,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貨款總值的3%作為違約金。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來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甲方的辦公室及其他場所(如倉庫),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員打聽甲方的商業祕密等。
十、其他約定
1、甲方的材料驗收單一式叄聯,乙方自行丟失的甲方不予付款。
2、乙方需保障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到第三方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者版權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需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一切責任。
4、因乙方違約,應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可以從貨款中予以扣除。
5、除本合同明確約定由甲方承擔的費用或款項外,其他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條款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解釋、承諾、澄清修正資料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7、甲方以本合同確定的單位地址、電話、傳真等聯絡方式向乙方發出通知或要求的,自乙方收到之時即生效,但乙方必須在甲方發出後24小時內必須給予回執,如乙方對通知的內容有異議的應在回執中明確表示,否則視為乙方同意甲方通知中的內容。乙方應自行承擔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
若甲乙雙方由於對於本協議履行或與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包括關於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產生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則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來解決該爭議、分歧或索賠;協商或調解不成,雙方都同意向甲方所在地
電梯裝置訂貨安裝除錯 合 同 書
專案名稱:
日 期: 20xx年09月05日
電梯裝置採購及安裝合同
合同號:
甲方(採 購人): 公司簽定地點:乙方(供應商):電梯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遵照執行: 一、裝置型號、數量及價格
電梯安裝服務有限公司
二、 裝置價付款方式及收款帳戶
2.1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裝置總價的20%(第一期
款),計人民幣(大寫): 作為合同定金,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帳戶。若合同履行,則定金抵作本合同的貨款。
2.2 甲方應在本合同交貨期20個工作日前將本合同裝置總價的80%(第二期款),計人民幣
(大寫):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收到該款後按期予以發貨。
收款帳戶:公司全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安裝價付款方式及收款帳戶
2.3甲方應在安裝進場前5個工作日內將安裝合同總金額的50%,即人民幣(大寫):整(¥ 直
接匯入本合同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收到該款項後作好進場安裝工作的計劃,否則安裝工作另
行安排。
2.4在電(扶)梯裝置安裝完畢、除錯驗收合格後取得電梯使用證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
安裝合同總金額50%,即人民幣(大寫): 直接匯入本合同乙方指定帳戶。
收款帳戶:
公司全稱: 電梯安裝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 賬戶: 982
2.5所有款項必須直接匯入本合同乙方指定帳戶,甲方不得付給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任何第三方,否則視為甲方未履行付款義務。
三、 交貨和收貨
3.1 交貨期: 按標書要求
3.2 交貨方式: 運輸及費用結算方式
運輸方式:公路運輸由乙方單位負責委託承運單位運輸,運費含在合同中。 接貨地址: 甲方指定地點 聯絡人: 1
四、收貨查驗
4.1 甲方在收到貨物當日應根據貨單清點箱數,查驗缺損情況,並在運輸單據上籤署到貨意
見。若由於甲方原因不能按時清點貨物和查驗缺損情況的,則以電(扶)梯裝置到貨之日起第3天視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了符合合同約定的電(扶)梯裝置。
4.2 甲方收貨後安裝進場前應妥善保管電梯部件。正常安裝期間的保管責任由乙方負責。 4.3 開箱查驗:
甲方應會同乙方人員根據裝箱清單、產品合格證書和隨機檔案技術規定的數量和質量標
準驗收(產品合格證書是認定原產地的最終依據),如發現缺損件,經乙方核對無誤後補齊缺損件。甲方逾期提出異議或自行開箱的,視為所交產品質量和數量符合合同規定。
五、產品質量保證
5.1 乙方電梯根據“GB/T-21739 20xx”家用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進行製造與安裝。 5.2 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的電(扶)梯裝置規格型號向甲方提供全新的電(扶)梯裝置。
六、電(扶)梯裝置安裝施工期限
6.1 本合同預計施工週期為
6.2 當電(扶)梯裝置到達安裝地點,甲、乙雙方聯合檢查並確定土建和工地狀況,具備安裝
條件後,由甲、乙雙方協商並書面約定一個安裝工期(包括開工、完工日期),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
七、電梯安裝相關的工作責任和費用
7.1甲方責任和費用
7.1.1在開工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進行安裝前勘查並配合乙方勘查工作。
7.1.2如電梯進場安裝後,因甲方原因發生停工,則停工期間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承擔。 7.1.3 甲方在安裝施工現場提供足夠面積的,有防盜措施和風雨保護措施要求的工具室,以及工具室的照明電源。
7.1.4 甲方負責提供符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土建圖紙和標準的電梯井道,負責井道的土建工程,包括按鈕箱孔、廳外指層燈箱孔,廳外報站鍾孔的預留,機房至值班室對講線路預埋;牛腿、機房曳引機座、控制櫃座、緩衝器座的混凝土灌注,並通知乙方及時約定檢查日期,檢查後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應在雙方約定好的時間內完成。
7.1.5 提供符合乙方土建佈置圖規定的機房、井道、底坑,提供各樓層地面水平裝飾基準線,牆面裝飾基準線,清除施工現場積水和雜物。
7.1.6 機房內每臺電梯裝置上方至少有一個吊鉤或起重樑(應有清楚的承載標示),其承載力和位置應符合佈置圖的要求;並提供符合電梯規格要求的動力電源和照明電源(三相五線制),在安裝開工前,電源應提供到電梯機房電源箱附件。若有錯位應及時修改。
7.1.7負責安裝施工期間與其它工程單位交叉作業時的協調工作並負責支付相關的費用。 7.1.8 負責安裝完工後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裝修工作。
7.1.9 負責提供電梯裝置吊裝場地和吊裝點。在安裝地點的首層或貨車到達層內,有電梯保管場地,該場地應設定在能確保電梯導軌(5米長)搬去侯梯廳通路的地方;提供安裝期間工具間及倉儲間。
7.1.10 負責安裝施工期間所需的水泥、沙石與水、電消耗。
7.1.11 負責對講至消控中心或值班室線的費用和轎廂內電話機。
7.1.12 電梯底坑、井道、土建預留門洞、機房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井道土建佈置圖製作,若存在不符合安裝要求的地方由甲方在貨到前通知土建負責整改至符合安裝要求(或購買材料製作,材料費和人工費由甲方負責),該整改費用由甲方負責。
7.1.13電梯井道為鋼結構,甲方需提供驗收所需的鋼結構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資質資料。因甲方結構現場問題不能驗收的,相關責任甲方負責。
7.2 乙方責任和費用
7.2.1 在合同約定安裝時間前,負責派員前往安裝現場進行土建勘測,確認工地安裝條件,向甲方提供諮詢服務和提出整改要求,與甲方約定具體開工日期。
7.2.2 在裝置到貨後,會同甲方代表根據發運資料共同對裝置包裝完整性和裝箱數量進行清點。
7.2.3 在正常安裝期間,負責保管庫房內尚未安裝的裝置及部件。 7.2.4 按照國家電梯安裝規範及質量標準完成裝置的安裝和除錯工作。
7.2.5 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章制度。
7.2.6 參加現場施工協調會議,配合甲方建築施工。
7.2.7 負責為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購買勞動保險和人身保險,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7.2.8負責由於安裝質量問題造成的整改和費用。
7.2.9電梯在安裝時的裝置吊裝和腳手架搭拆費用由乙方負責。 7.2.10負責簽訂電梯安裝監檢合同並支付監檢費用。
八、質量保證:
8.1保修期:乙方向甲方提供為期24個月的免費保修服務。
8.2在免費保修期間,乙方免費每月二次維保及提供正常消耗磨損的電梯零部件和油脂(不包括照明燈具),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裝置損壞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費用,乙方提供有償的服務。
8.3如甲方違約,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單位進行電梯安裝、除錯,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質量和安全責任,以及免費保修的責任及費用。
8.4監於電梯裝置所涉及的技術條件比較複雜,為確保執行質量,電梯裝置交付使用後,應由乙方進行維修保養,並由雙方於保修期滿日前15天簽訂《電梯裝置保養合同》,乙方將提供完善的有償保養服務,並在保養期內提供優惠價格的配件。
九、價格調整
如果因為甲方原因造成實際安裝日期距電梯到貨日期超過6個月,或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安裝停工期超過3個月,則乙方有權提出安裝價格上調要求,並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司法管轄
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和糾紛,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該方沒有過錯或過失的情況下發生的任何事件、條件或情況,包括暴風雪、閃電、洪水、颱風、水災、颶風、地震、山崩、戰爭、封鎖、恐怖主義事件、動亂、破壞活動或其他類似的自然或社會事件。且在該等事件發生後,儘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採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發生或將事件的負面影響降到最小,但該事件仍導致該方延遲或中斷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甲方(採購方):_________
乙方(供應方):_________
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採購電腦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採購標的及價款
1、甲方向乙方採購電腦的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元整¥;採購電腦的品牌、型號、配置、數量、單價、總價等詳見下表:
二、交貨時間、地點與方式
2、乙方交貨時間:
3、乙方交貨地點:
4、乙方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並承擔送貨費用。乙方採取合理、安全的方式將電腦送至交貨地點,並當場進行安裝、除錯,使電腦能正常使用。
三、產品的驗收、售後服務及質保
5、驗收標準:
(1)乙方電腦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如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應符合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如無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應符合行業標準。
(2)單證齊全:乙方電腦應有產品(選配件)合格證或質量證明、使用說明、保修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3)乙方向甲方說明電腦的配置,核對電腦配件品牌、型號,開箱檢驗(如甲方要求),正確除錯,保證電腦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明示的配置和產品的質量狀況,經甲方確認,當面向甲方交驗電腦,並介紹產品的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憑證。
6、售後服務及質保:
(1)乙方對其所提供的電腦產品及各選配件,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按生產商提供的質保期為準,向甲方提供質保服務。
(2)自乙方交付電腦之日起7日內,電腦整機或配件出現效能故障或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甲方可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甲方要求退貨時,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
自乙方交付電腦第8日至第15日內,電腦整機或配件出現效能故障時,甲方可選擇換貨或修理。甲方要求換貨時,乙方負責3日內為甲方調換新的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電腦;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停產時,負責調換新的不低於原產品效能的同品牌電腦,差價由乙方負擔。
甲方選擇退、換貨或修理的,乙方應當上門履行退、換貨、修理服務並自擔費用。
(3)自乙方交付電腦第16日起至三包有效期屆滿前,電腦出現質量問題或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乙方負責及時上門免費維護、修理,最遲不超過12小時,並保證修理後的電腦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
(4)質保期屆滿後,電腦出現不能正常使用情形,甲方要求乙方繼續維修的,乙方應當為甲方上門提供後續維修服務,且收取的維修費用或硬體更換費用按市場價或乙方門店價(兩者取其低)的90%優惠收取。
四、貨款支付
7、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電腦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應當在15日內支付全部合同款。
8、甲方將合同金額支付至乙方下列賬戶: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五、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9、乙方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供貨。如因電腦品牌、型號、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由乙方負責退貨、調換或修理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10、乙方有在合同規定的售後服務時間內為甲方提供服務。
11、因為乙方電腦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其他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
六、爭議的解決
13、因電腦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委託具有合法鑑定資質的單位或機構進行鑑定,經鑑定電腦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瑕疵,由此而產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鑑定費、律師費等由乙方承擔。
14、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廣告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______
甲方因公司業務需要,新添置膝上型電腦、臺式電腦及列印辦公裝置,經與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願達成以下采購合作條款:__________
一、 採購概況
1、 採購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 送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3、 送貨方式: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此次採購產生的所有運輸費用,乙方必須將裝置如期送達甲方指定地點。
二、 採購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膝上型電腦、桌上型電腦電腦及列印辦公裝置。
三、 採購明細
現將具體裝置名稱、品牌型號,引數數量、交易金額如下:
四、 供貨期限
供貨期限為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為甲方送達此次採購的所有裝置。
五、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均為正品行貨,其中膝上型電腦均帶有原裝包鼠。
六、售後服務
乙方提供的產品為全國聯保一年。保修期過後經雙方協商可簽訂有償續保服務。
七、 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共計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轉帳支付。供貨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全部總金額的貨款(即RMB¥_________元整)。在甲方支付全部金額起,乙方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相等額的正規發票。
八、雙方責任
1. 甲方:__________
甲方須遵照合同按期付款給乙方。甲方如需臨時變更本採購的相關內容或部分細節,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2. 乙方:__________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詳細的採購報價。乙方有責任遵照合同按期按量交貨給甲方,並保證裝置原裝正品。乙方必須嚴守商業道德,做好保密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一切甲方資料均不得外傳。
十、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__________
1. 若甲方因單方面原因延期向乙方支付款項,每逾期 1 天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千份之五 作為滯納金,以此類推;若甲方因單方面原因延期向甲方支付款項 10 天以上,乙 方有權即時解除合同,並依據法律程式向甲方追討欠款及上述標準的滯納金;
2. 乙方須在雙方約定之時間內完成甲方委託的此次採購,如遇不可避免的時間耽誤,乙方須提前1天向甲方說明。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規定執行的,甲乙雙方可向本合同原簽訂地廣東省廣州市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請訴訟。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各持壹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蓋公章)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蓋公章)
簽約代表: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檔案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裝置、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除錯、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專案現場”本專案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
關機構釋出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檔案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檔案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檔案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檔案(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檔案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檔案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效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