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主動調解),經當事人同意,調解________、________之間的糾紛。
糾紛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件來源:①當事人申請②人民調解委員會主動調解
糾紛簡要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簽名):___________
登記人(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登記填表物件
1、法齡初婚夫妻:夫妻雙方達到法定婚齡,均系初婚,領取《結婚證》後,登記填寫此表。
2、再婚無孩夫妻:夫妻雙方或一方屬兩次或以上婚史,但未生育過子女、未收養過子女的,登記填寫此表。
3、替補性生育夫妻:夫妻雙方或一方曾經生育過一個子女,但子女夭折現無子女的,或曾經收養過子女,但子女依法解除收養關係現無子女的,登記填寫此表。
二、辦證相關資料
1、法齡初婚夫妻: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及戶籍證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張。
2、再婚無孩夫妻:(1)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及戶籍證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張;(2)再婚方的《離婚證》及《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
3、替補性生育夫妻:(1)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及戶籍證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張;(2)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登出(死亡)證明、衛生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死亡火化證明或解除收養關係證明。
三、跨縣流動人口辦證補充說明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地屬外縣(市、區),須在表格男、女方對應的地方加蓋鄉(鎮、街道)計生辦公章或提供鄉(鎮、街道)計生辦出具的符合申請生育第一個子女的證明。
四、填寫基本要求
1、登記夫妻按表格要求如實填寫內容,字跡清楚,不得空項;
2、登記夫妻提供的證件資料真實有效,屬虛假證件的,自負法律責任。
應聘崗位:_____________ 待遇要求:__________
姓名
曾用名
性別
民族
照
片
出生日期
籍貫
婚姻狀況
政治面貌
宗教信仰
工作時間
身份證號
戶籍地
健康狀況
身高
cm
體重
Kg
血型
現有
住址
聯絡
方法
教育
背景
畢業時間
畢業院校及專業
學歷
學位
證明人
技術
職稱
計算機水平
其它專業
資格證書
外語水平
特長及愛好
家庭
主要
成員
姓名
關係
年齡
工作單位或聯絡地址
戶籍地
工
作
簡
歷
起止時間
在何單位任何職務
證明人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填表人:
離職原因
對應聘職位的認識
工作成果
曾獲獎勵
情況
曾受
處分情況
自我評價
我保證以上個人資料全部屬實,並同意按公司的要求提供其它有關的個人資料。我允許該公司考查我的工作經歷、學歷證書及其它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並願在這些調查中予以合作。
我明白:在這張表格或其它材料中如有欺騙或虛假內容,即使已被錄用,也會被立即開除。如這種情況出現,我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
宣告人: 日期:
面試意見
負責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