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合同樣本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12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2K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12篇)

乙方:

甲方將堆場作業車試驗發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試驗專案

1、試驗名稱:堆場作業車

2、試驗地點:

3、 承包範圍:對ZL30裝載機進行堆場作業車改裝試驗;技術培訓和生產工人培訓。

4、 承包方式:乙方負責技術指導/包工包料/技術指導+人工僱傭

二、 試驗專案期限

本試驗工程具體開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週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為準。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乙方人員施工所需機械、工具及安全用具進行審查。

2.協助乙方清理作業場地,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或不按工藝要求操作,忽視施工安全、質量的情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進行整頓,並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4.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裝置事故,由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調查、統計上報,並追究乙方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

5.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和約定的安全條款經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堅持執行發生事故時,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未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應負同等責任。

6.嚴禁違章指揮,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甲方應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應負的責任,因違反本條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試驗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全過程安全管理,對承包工程施工負全面的安全、文明、質量責任,開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體檢並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習和考試,合格後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7、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工程須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不限於以下條款)

(1)高處及交叉作業;

(2)起重及大件吊裝作業;

(3)焊接安全用電;

(4)焊接與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剷車和堆場作業車。

8、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專案管理的技術人員及安全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安全注意事項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9、在有危險性生產現場區域內作業,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以及引起生產裝置事故、電網事故時,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交甲方審查合格後實施。未履行本責任擅自施工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規程,施工紀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1、由於乙方負主要責任發生人身及裝置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向甲方賠償。

12、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定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進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後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工程監理、甲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及規定等,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凡違反上述規定進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4、發生甲方違章指揮、強令施工人員冒險作業或者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乙方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建議甲方組織施工人員撤離危險現場。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生產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2.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米及以上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乙方自配)

3.嚴禁不辦理開工手續作業。

4.嚴禁施工人員酒後上班作業。

5.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碰執行裝置或超越指定的工作範圍。

6.嚴禁施工人員翻越、拆除防護欄杆或其它安全設施。

7.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蹬帶電裝置。

8.嚴禁施工人員高處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具、材料。

9.嚴禁工作聯絡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經甲方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設施(火災除外)和亂接臨時電源。

11.施工現場有燒傷或燙傷可能時,施工人員應注意防護,並避免靠近熱體。

12.腳手架應按規定搭設牢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3.高處作業應按規定裝設安全圍欄、警告標誌,注意做好安全防護

1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違章而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安全責任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執行。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堆場作業車試驗發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試驗專案

1、試驗名稱:堆場作業車

2、試驗地點:位於

3、 承包範圍:對ZL30裝載機進行堆場作業車改裝試驗;技術培訓和生產工人培訓。

4、 承包方式:乙方負責技術指導/包工包料/技術指導+人工僱傭

二、 試驗專案期限

本試驗工程具體開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週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為準。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乙方人員施工所需機械、工具及安全用具進行審查。

2.協助乙方清理作業場地,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或不按工藝要求操作,忽視施工安全、質量的情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進行整頓,並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4.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裝置事故,由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調查、統計上報,並追究乙方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

5.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和約定的安全條款經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堅持執行發生事故時,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未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應負同等責任。

6.嚴禁違章指揮,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甲方應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應負的責任,因違反本條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試驗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全過程安全管理,對承包工程施工負全面的安全、文明、質量責任,開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體檢並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習和考試,合格後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7、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工程須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不限於以下條款)

(1)高處及交叉作業;

(2)起重及大件吊裝作業;

(3)焊接安全用電;

(4)焊接與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剷車和堆場作業車。

8、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專案管理的技術人員及安全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安全注意事項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9、在有危險性生產現場區域內作業,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以及引起生產裝置事故、電網事故時,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交甲方審查合格後實施。未履行本責任擅自施工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規程,施工紀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1、由於乙方負主要責任發生人身及裝置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向甲方賠償。

12、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定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進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後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工程監理、甲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及規定等,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凡違反上述規定進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4、發生甲方違章指揮、強令施工人員冒險作業或者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乙方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建議甲方組織施工人員撤離危險現場。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生產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2.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米及以上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乙方自配)

3.嚴禁不辦理開工手續作業。

4.嚴禁施工人員酒後上班作業。

5.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碰執行裝置或超越指定的工作範圍。

6.嚴禁施工人員翻越、拆除防護欄杆或其它安全設施。

7.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蹬帶電裝置。

8.嚴禁施工人員高處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具、材料。

9.嚴禁工作聯絡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經甲方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設施(火災除外)和亂接臨時電源。

11.施工現場有燒傷或燙傷可能時,施工人員應注意防護,並避免靠近熱體。

12.腳手架應按規定搭設牢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3.高處作業應按規定裝設安全圍欄、警告標誌,注意做好安全防護

1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違章而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安全責任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執行。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

2、每學期開學初,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3、教學期間,必要時,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學生特殊對待。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4、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絡,並告知家長或醫生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本制度所稱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患有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傷殘、癲癇等慢性病。

2、如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3、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對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簽章)

乙方(簽字):

(簽章)

年月日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4

甲方:學校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實習的順利進行,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圓滿完成實習任務,經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參加實習前,對乙方進行紀律教育、安全教育和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等。

2、甲方在實習期間不定期派教師瞭解學生實習情況,與實習單位進行協調溝通,進一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認真履行實習期間的各項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一切在實習單位工作人員指導下工作,嚴禁盲目擅動,嚴禁違規操作,確保安全。

2、乙方嚴禁在實習期間內外出遊玩,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嚴禁一切危險、違法活動。

3、實習期間乙方根據實習環境、實習工種等情況自行購買意外傷害險等相關險種。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實習期內,由學校統一安排實習單位的學生,由於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將盡力協助乙方共同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追究責任,但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自主選擇實習單位的,如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

2、如果乙方因違反本協議以及學校、用人單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實習期間,確需中途離開單位或終止工作,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徵得學校主管部門的同意批准,並跟實習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離開。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其它約定

1、實習期,即協議期限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學生正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後,其當事行為,均由學生負責。

3、以上未盡事宜,視情雙方協商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年  月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5

為了提高隊員外出旅遊的安全意識,強化隊員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隊員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協會與隊員雙方的責任,保護隊員和協會的合法權益,保證出遊的順利安全進行。隊員與協會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組織單位:

參 與 者: (及其陪同人員)

一、在上述單位的組織下,參與者自願參與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的泰山遊玩活動。

二、此次活動為陶冶情操、愉悅身心的健身性活動,並存在潛在的危險性,參與者應知曉此情況。

三、參與者承擔此次活動中行車、住宿、就餐及門票費用,交與協會統一組織安排。

四、組織者承擔集體活動時的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

五、如在集體活動中,參與者未遵從組織單位活動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參與者自己承擔,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六、如在此次活動中,參與者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七、到達目的地後,組織單位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此次活動,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參與者退出活動。

八、參與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組織單位,經組織單位確認後方可離開,自參與者宣告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責任自負。

九、參與者應聽從組織單位的安排,按照約定的時間行車、就餐、參與活動。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該協議自參與者和協會負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參與者已知曉該協議內容,並同意遵守上述條款,簽字確認:

負責人:舉辦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6

為確保——學校——年會考期間考生乘車安全,明確乘務人員安全職責,特與乘務人員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合同:

乘務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紮實細緻做好各類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第一時間上報,並及時想方設法排除。

乘務人員為本次會考乘車安全直接責任人,學校將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如因玩忽職守出現安全事故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乘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證二十四小時通訊暢通,確保平安將學生帶到駐地,結束後平安將學生帶回學校。考試期間按時清點人數,將考生送到考點,在考點外等候,考試終了清點人數後將考生接回住地。

4.如有突發事件,乘務人員必須盡最大能力保護好考生安全,並及時報告領隊領導,力爭使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學校領導:

乘務人員:

——九年制學校

——年——月——日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學校

乙方:__________(車型: 車牌號: 駕駛員:)

為規範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並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資訊、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佈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並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排程。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並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彙報,並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絡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後,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瞭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執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衛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係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後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8、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每臺車、每批次的安全執行情況進行統計彙總。

9、學校將學生交通法規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於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會議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交警中隊、中心初級中學、交管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查詢分析接送學生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要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組織車主及駕駛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車輛安全執行情況,樹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物件,落實整改措施。

五、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七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車輛檢測實行半年一次強制檢測,即每學期開學前檢測一次。

3、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並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學生的車輛。

5、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係,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學生接送營運,不得用於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排程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駕駛員)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執行安全。

9、承運人(駕駛員)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稽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菸、酒後駕駛等違規行為。

11、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必須有“接送學生專用車”的標識。

12、承運人如有違規,發現一次即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並作一次違規記錄,違規記錄達三次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即由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及學校取消該車的接送資格並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接送學生的業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了貫徹我公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明確各自管理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雙方就安全管理責任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甲方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建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安全管理目標分解落實情況。

3、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執行等情況。

4、有權檢查乙方有關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持證情況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監督並促進乙方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活動的開展。

6、督促乙方做好環境保護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7、有權組織安全生產定期不定期檢查,專項治理檢查,文明施工建立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8、檢查和評審乙方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9、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2、乙方明確由 同志為乙方主要負責人,並對本單位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

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規、條例、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施工。承擔由於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責任和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4、按有關要求對專案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辯識評價,針對評價出的重大危險源、重大環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5、保證專案足夠的安全生產投入並有效實施。

6、乙方為所有從業人員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具備特種作業操作證。從業人員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擔其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7、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和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邊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8、施工單位對現場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1)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2)針對工程專案由乙方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9、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10、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施工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1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防火防毒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12、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13、乙雙方人員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4、施工單位的機械裝置、腳手架等裝置,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應會同相關單位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員的行為規範,遵章守紀等方面的管理。嚴禁上班前喝酒,尋釁鬧事。乙方承擔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16、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為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7、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裝置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施工單位來承擔責任。

18、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及勞動保護用品。

19、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告知作業人員相應的作業環境、操作規程、防範及緊急避險措施,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和安全檢查記錄工作。

20、施工單位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定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指派的安全員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21、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

22、乙方配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滿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種工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教育培訓,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23、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責任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菸。

2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裝置,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25、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26、乙方在簽訂本同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並向永寧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27、乙方必須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技術、安全人員自查、巡邏,自覺接受和配合上級及甲方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按規定處罰。

29、乙方應按有關要求設定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裝置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交接班制度。安全防護設施、裝置,不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30、乙方自備及租賃的各類施工機械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且機械效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負責保管和使用以上裝置並對安全負全責。

31、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危險部位、場所懸掛安全標誌和和警示牌,並認真維護和管理,不得隨意拆除和挪動。

3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規定組織施工,明確消防負責人,自覺接受上級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乙方承擔由於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災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33、乙方必須認真執行文明施工和衛生管理制度,保護環境,做到水、氣、聲、渣達標排放,保持場容場貌整潔和辦公區、生活區的衛生整潔,做好職業病的防治工作,力爭所確定的文明建立目標的實現。

34、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主要負責人報告,同時積極組織搶救,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攝像。

35、乙方要積極配合政府部門、甲方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損毀事故現場,乙方承擔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6、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接待和善後處理工作。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

37、乙方若為供貨安裝單位,則供貨過程中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對其負全責,安裝過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質保期內若因為貨物質量和缺陷問題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

38、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

三、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四、本協議書和合同主件同時簽訂,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質保期滿後終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9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員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要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員工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應遵循行人優先原則,主動避讓行人,嚴格按道路標誌、標線進行行駛。機動車駕駛員嚴禁酒後駕車、違章行駛、亂停亂放。

二、機動車駕駛員應積極參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門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隨時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知識和安全駕駛知識與技能。

三、行車時做到文明禮貌,按照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超速行駛,不開冒險車;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駛,不超載超員,不將車交給無照人駕駛,絕不酒後駕車;停放車輛地點安全可靠;不駕駛套牌車、安全技術狀況差或來源不清的機動車,不駕駛無牌、手續不全車輛上路行駛。

四、公務車輛的專職駕駛人員,不允許將本人所駕駛車輛交他人駕駛;不搭載與公務公幹無關人員,不允許易燃、易爆物品上車;不私自出車。

五、駕駛私家車、摩托車、騎自行車、步行上下班應按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往返。駕駛私家車的,不搭載同事上下班。

六、機動車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行車前應對車輛進行認真檢查,車輛各部件須符合安全行車要求,嚴禁開故障車上路行駛。上路行駛的車輛應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並配備滅火器材。

七、對於酒後駕駛車輛、違章超過12分和發生交通責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

此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

___有限公司(蓋章)

委託代理人:

員工簽字:

年月日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0

安全責任告知書

輔導機構(輔導班):

負責人或聯絡人: 

地址:

聯絡方式:

學生: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乙方家長: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地址:

為了確保學員參加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甲方舉辦的輔導班辦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甲方指定的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學和放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並電話或微信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在路途上發生的任何事故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期間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跨越欄杆、翻越圍牆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學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長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經輔導人員告知並採取合理措施後,學生髮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五、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學生在輔導班放學後應立即回家,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上下學中途與他人遊玩。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家長委託其他人員接送學生的,應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受託人身份以後,同意由其接送。

六、禁止學生在參加輔導班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進行遊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嚴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依法免除相應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範圍內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進行相應索賠工作。

十一、本安全責任書告知書一式二份,對輔導機構與學生及其家長均有約束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輔導機構(蓋章):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1

學校安全管理應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崗位安全責任和逐級安全責任制。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校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責任事故,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普及師生員工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制定學校各級人員安全責任。

一、 校長職責:

學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學校一級安全責任人,對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是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由本人任組長的本單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黨政工領導,安全、保衛、後勤等管理幹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至少二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本單位安全工作;

2、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3、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4、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制訂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包括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安排資金,保證本單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監督、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根據季節和節假,安排好防汛、防颱、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盜、食品衛生、值班保衛等各類事故防範工作;

8、及時、如實地向局安全辦報告安全事故、重大險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

9、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報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況;

10、把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成績突出的給與表彰獎勵,對違反安全制度和嚴重失職的給與處罰。

二、總務主任是學校二級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將安全工作融入本部門的各項工作中;實施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2、開展安全責任簽約活動,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穩妥地解決影響安全的重大問題;

3、制訂學校應急疏散與滅火預案等安全預案,積極組織演練,配合教導處提高師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時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級安全責任人應及時向一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和涉及安全的重大問題,完成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5、組織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實施所屬部門、組室的安全檢查,督促和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向上一級安全責任人報告安全工作。

總務主任 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為確保展會期間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險隱患,特制定展商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責任如下:

1.?建立本展會消防安全小組,展商應積極響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定及條款。

2.?展戶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員工樹立防火意識,熟知消防知識,消防設施的使用、逃生、自救技能。

3.?展戶按要求必須配備消防裝置器材,隨時處於有效狀態中,配備滅火器。

4.?展戶經營場地不得使用明火。展戶銷售過程中不得隨意改動和損壞內部消防設施。動火時必須經展會主管部門批准,採取有效措施。不用的雜物、垃圾不得佔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5.?所有展戶有責任維持場內消防安全,如發現有違規現象,應立即制止。

6.?火災發生時,有責任保護現場,服從現場統一指揮,協助滅火,組織安全疏散,協助消防機關和展會調查火災原因。

7.?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和承擔相應責任。如因本展戶的疏忽或故意而引起火災,本展戶或責任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及損失。本責任書的簽字之日起效,直到展會結束為止。展戶中途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的,其前任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責任展戶:?號

展戶名稱:?展會名稱:

責任人簽字:?責任人簽字:

時?間:?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