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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同模板(精選22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5.14K

管理合同模板 篇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管理合同模板(精選22篇)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11. 12. 13.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 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1. 1.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④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③ .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④ .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③ .第八條 獎懲措施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① ②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① ②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 6.第十條 其他事項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 9.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xx年 XX月 XX日

管理合同模板 篇2

第一章 基本情況

第一條 合同主體情況:

甲方(委 託 方):

地 址:

負 責 人:

電 話:

傳 真:

乙方(受託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第二條 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

專案地點:

專案建設內容、規模、範圍: 詳施工圖紙內容

專案建設期: 計劃建設期為 ,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預計總投資: 人民幣 萬元。

甲方為本專案的建設單位,乙方為一傢俱有大型建設專案全過程管理經驗的專業工程專案管理諮詢企業。

甲方委託乙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提供本專案從專案立項批覆的前期準備工作開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並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為止的全部建設工程專案管理工作,乙方對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二章 委託管理工作範圍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具體工作範圍為: 見本合同第三條至第十九條內容。

第三條 專案功能策劃與論證工作

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本專案使用功能的論證與策劃,編寫功能需求報告及專案執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導編制專案建議書與設計方案招標工作。根據設計方案深化優化及可行性研究批覆情況,組織並配合甲方編制專案執行正式方案及實施組織設計,指導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工作。

第四條 辦理工程建設的有關手續

1、本專案相關土地審批手續的辦理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甲方完成與土地相關各項手續的辦理,並最終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乙方負責辦理本專案所有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各項建設手續,上述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辦理該專案的規劃意見書、可行性研究批覆、規劃設計方案審定、初步設計概算審批、計劃轉正、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安工程施工許可證、消防、人防、環保、綠化、交通、節水等專項審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汙水、供水、供電、熱力、天然氣、電信、道路、綠化、環衛環保)的諮詢與審批、工程施工許可證及驗收接用手續等。乙方應保證上述手續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辦理手續過程中需要甲方支援,甲方應予以協助,如發生相關的諮詢及審批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條 工程監督管理工作

乙方應按國家監理規範及地方監理規程,並結合甲方的具體要求,對本專案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為以及監理單位的各項工作進行綜合的專業監督、檢查、控制和評價,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證施工符合規劃設計和國家及地方規範,使工程的質量、進度、造價滿足合同條件,確保施工行為合理、合法、科學、經濟。

第六條 組織招投標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乙方應在合同網路圖與專案進度總控制計劃的基礎上,負責組織實施本專案的招投標工作,範圍包括工程設計、勘察、施工、監理、裝置材料採購、建安工程與市政工程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制訂招標工作程式、招標檔案的編制、投標單位資格審查,代表甲方組織投標、開標、答疑、現場考察,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完成決標等組織實施招標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託招標代理機構(甲方亦可委託乙方作為招標代理機構),應與招標代理機構另行簽訂招標代理合同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相關評標專家費用、招標代理服務費、招標服務交易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條 工程協調工作

甲方委託乙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負責本專案建安與市政工程協調工作,監督、控制、協調和解決設計、施工、監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問題,確保技術方案、進度、質量、安全、成本等計劃和預期目標的全面實現。

第八條 工程設計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專案中代表甲方負責設計管理工作。乙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標準、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技術規範及本合同的約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設計要求、編擬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專業委託設計合同和設計任務書,代表甲方組織設計招標工作、制定設計總承包與設計分包的框架,並監督、管理設計單位在該專案建設期間履行其合同義務。以上各項權利的使用,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程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獲得甲方核准。

2、乙方對重大技術方案,應組織力量進行技術經濟綜合論證後確定,並對設計的科學性、合理性、可建性與所需材料的可獲得性進行合理性分析。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礎上,經甲方書面認可後,乙方方有權向設計方就有關技術和設計問題提出任務變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發現設計檔案中任何不利於結構效能、工程費用、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物業管理的設計細節等,應及時向設計單位提出改進要求。

4、乙方應負責各設計方之間的工作協調。防止並避免甲方在履行設計合同中違約、被侵權或受損害,充分維護甲方的權利和收益。

第九條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本專案市政工程與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程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核准後,代表甲方依法組織實施招標、開標和評標工作,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客觀公正地推薦各專業分包單位;代表甲方負責編擬施工合同、在本專案建設和保修期間監督、管理施工單位履行其合同義務;代表甲方負責編制專案施工進度總控制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工程質量核驗的審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程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核准後,代表甲方批准釋出區域性或全部工程的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審定等。以上各項權利的使用,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程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獲得甲方核准。

3、乙方應負責建安與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協調。防止並避免甲方在履行總包、分包合同中違約、被侵權或受損害,充分維護甲方的權利和收益。

第十條 進度計劃管理工作

1、乙方負責本專案進度計劃的制定工作,制定專案進度計劃包括編擬並適時調整專案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並在此計劃的基礎上,建立兩套計劃系統,即約定甲乙雙方工作關係的月/周計劃系統,及約定各參加建設單位工作行為的施工計劃系統。上述專案開發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應包括在這一過程中所需進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內容的原則性安排,不論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單位在乙方協調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總控制計劃應報甲方書面核准後生效。

2、乙方應督促、協助參加本專案建設的各方按照上述總控制計劃的要求,編制各自的工作計劃,使之相互協調,構成整體計劃系統,乙方應檢查各類計劃的執行情況,通知有關單位採取措施符合計劃進度要求。

第十一條 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應在設計工作完成後,在對本專案工程內容與設計檔案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礎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項承包範圍劃分的建議,編擬專案合同網路圖報送甲方審批,合同網路圖的制訂應保證: 設計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確各承包商之間的工作範圍;有利於各分包商之間工作進行協調;專案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應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發生法律糾紛的可能性。

2、乙方在編擬專案合同網路後,確定採用招標與採購的具體方式,明確總包與分包、供貨商的合同關係及分包商、供貨商之間的合同關係,制訂各級各類合同的談判原則與策略,報經甲方同意後,確定合同基本條件並編寫詳盡的合同條款及監督上述單位履行其合同義務。

第十二條 採購管理工作

除確定委託施工總承包方採購的材料外,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本專案工程材料裝置的採購管理工作。乙方應根據專案功能的要求、投資估算情況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標,編制專案所需材料和裝置的分類供應、分級管理計劃,報經甲方核准後,負責其中重要材料裝置的市場調研、選型、與廠商洽談及編寫詳細的效能價格比較(評標)報告等工作,負責監督、管理供貨合同的執行,按合同組織材料及裝置的驗收,落實安裝、除錯、保修事宜。乙方應對所負責採購的工程材料裝置的品質、質量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1、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本專案工程造價的協調管理工作。在本專案設計概算工作完成之後,乙方將編制本專案控制工程造價的原則辦法向甲方報備,並在工程實施中按甲方要求負責按時完成本專案各階段、各分項工程施工的概預算審查工作,包括辦理各種設計變更、經濟洽商時應進行的概預算工作及其審查。

2、經甲方書面授權後,乙方代表甲方處理一般性的設計變更、現場施工技術措施與經濟洽商,分別按期完成並向甲方提報經各參建單位確認的分項工程的竣工結算報告。

第十四條 檔案管理工作

1、甲方獲得本專案相關的檔案資料後30日內,將資料的影印件提交給乙方。原件由甲方資料員統一管理。乙方應隨時將辦理完成的各項手續檔案的原件提交甲方。如乙方因工程需要呼叫檔案原件時,應向甲方辦理借用手續。

2、工程圖紙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呼叫圖紙原件時,應向甲方辦理借用手續。乙方應在工程竣工後 60日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驗收資料原件。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1、乙方負責組織參與本專案勘察、設計、施工等相關單位依照國家有關建築工程安全標準的要求和勘察、設計、施工等相關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建立相應的質量目標與工作體系並監督實施,使之相互協調。

2、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質量情況報告,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事故)的,乙方應參加處理,查明問題(事故)原因和責任,報甲方備案。

第十六條 施工現場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於組織各參建單位控制施工過程對環境的影響、制訂專案安全生產計劃並監督強力推行,以確保現場人身與財產安全,防止災害發生;組織現場平面佈局使之易於安全、保衛、後勤及物料搬運的管理;應對乙方在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2、乙方負責監督各施工單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門規定需辦理的工程保險,均安排甲方或總包、分包施工單位按建築行業規定投保,避免該專案發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如投保的專案出現險情和損失,協助保險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十七條 工程竣工驗收

乙方負責協助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辦理涉及乙方管理範圍內的工程驗收的各項手續、協助甲方辦理工程竣工結算、配合甲方開展專案審計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單位移交本專案等工作。在乙方管理範圍內的工程獲得質量監督部門出具質量驗收備案手續並通過竣工驗收後,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駐現場的管理機構並撤出人員,但乙方仍應照常履行剩餘的合同義務。

第十八條 工程保修與移交

1、甲方應按本專案開發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的要求及時確定本專案的物業管理單位,並約束該單位按上述計劃準時籌組進場。

2、涉及專案保修的各類合同、檔案、資料應由乙方整理成冊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單位。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向物業管理單位移交本專案,在本專案物業管理單位實際接手本專案物業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負責監督本專案施工、供貨、安裝等單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責任,但對各項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權,仍屬甲方或甲方書面授權的本專案物業管理公司。

第十九條 工程保險

1、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辦理該專案的工程保險事宜。乙方應組織編制專案的工程保險計劃,推薦採用適當的保險險種與險別,主持與保險公司及/或保險經紀人的洽談,及時合理的安排保險費的分期支付。在發生風險事件時,組織好現場施救、紀錄,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到場勘察損失情況,填制索賠檔案、理賠。

2、乙方應在工程竣工前後,與甲方協調工程保險與此後的財產保險的銜接,確保甲方的財產免遭損失。

第三章 專案管理的標準

第二十條 工期進度管理目標

1、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20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專案的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的目標計劃,經甲方稽核批准後,作為乙方分階段工作進度管理的考核指標。在甲方稽核批准上述總控制計劃的目標計劃後20天內,乙方編制正式的專案建設總控制計劃,包括分解的各單項工程(工作)的進度控制內容,作為分期實現本專案分項工作進度的控制性檔案提交給甲方,經甲方稽核批准後,予以實施。

2、 乙方管理和監督施工總包、分包單位按施工合同約定的工期完工,按總控計劃保質、保量完成各階段的工程,並按時辦理竣工驗收。如甲方的指令導致專案開發建設週期明顯延長,則雙方協商調整專案工期管理的總目標。

3、本工程進度計劃管理目標施工實施階段: 。

第二十一條 專案投資控制管理目標

1、 在本合同簽署後30天內,乙方根據一般性技術方案編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計劃報甲方參考,作為甲方確定專案建造標準的依據。

2、 在本合同簽署後45天內,乙方根據確定的詳細技術設計方案編制分解的成本控制總計劃,報甲方審批,作為對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標。

3、 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設計及裝置配置要求,或甲方在專案實施過程中提出臨時的設計變更造成金額較大的經濟洽商(如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乙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乙方應根據變更後的技術方案相應調整專案投資控制管理目標。

4、 本工程投資控制管理目標為: 總投資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設計概算內。

第二十二條 專案工程質量控制管理目標

乙方承擔管理範圍內的工程應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第四章 專案管理機構及基本運作方式

第二十三條 乙方管理機構及組成人員

1、在本合同簽署後 個工作日內,經甲方核准,乙方為本專案成立符合要求的專職管理機構,建立與管理業務相適應的管理體系,選派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擔任專案經理(該專案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工程專案中從事專案管理工作),配備滿足本專案管理需要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制定各專業專案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乙方並在本合同簽署後 個工作日內開始前期的各項工作。

2、甲方全權評價上述機構以及全部乙方人員的工作表現及工作業績,乙方對其派出所有人員(包括經理及副經理)的素質和工作能力以及行為後果負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第三方的人身或財產損害賠償責任、政府部門行政處罰責任等等),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或甲方不得不為此支出費用的,乙方應全額予以賠償。如甲方對上述任何人員的工作不滿意,可以書面提出,乙方有責任進行調查瞭解、責成有關人員改進工作,或根據甲方要求更換有關人員。

第二十四條 甲方代表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負責人應書面授權委託一人作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聯絡和處理專案管理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與乙方保持密切聯絡。甲方以簽發授權委託書的形式確定甲方代表姓名、職務、職權並將授權委託書提供給乙方。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覆及承諾等,均應由甲方代表簽署或發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書面授權委託另一人作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職務、許可權由甲方以簽發授權委託書的形式確定並書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亦應指定一位專案負責人,代表乙方聯絡和處理建設工程專案管理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簽收並儲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託材料,乙方應以簽發授權委託書的形式確定其專案負責人並將授權委託書在本合同簽訂同時提供給甲方。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專案管理部經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稱職的各類管理和專業人員外,經理及副經理的人選應選派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並需事先徵求甲方認同後方可以書面授權委託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換經理及副經理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對委派的人員的一切行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會議制度和報告制度

乙方應堅持定期的月/周例會和非定期的專題會議制度。有關專題會議的紀要及例會研定的會議內容、月/周工作計劃,由乙方在會後第二個工作日整理完成並交甲方存閱。甲方對會議內容、工作計劃或會議紀要有權質詢,乙方有責任進行答覆。乙方於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個月度的專案管理工作月報,由甲方審閱。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會議,乙方也應參加並說明與議題相關的工作。

第二十七條 各類合同的簽署及款項的支付

1、在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工作範圍內,凡屬本專案對外簽署的合同以及對合同的修改、補充,均由甲方與有關方直接簽署。乙方負責合同的起草、合同簽署後的監督、執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專案工程建設及開發所涉及的合同款項和其他款項,甲方委託乙方按時編制詳盡的款項支付憑證,報經甲方批准後,由甲方按計劃直接支付給有關單位。

第五章 雙方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責任

1、以國家及北京市對工程建設的相關規定和總包、分包、監理合同的約定為標準,參照認可的預算價提出本專案的各項管理目標、任務與工作要求。

2、提供為進行本合同規定工作所需的資料和資訊。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確授權乙方直接進行、屬於乙方專案經理職權範圍內的日常事務工作和為執行甲方具體指令而進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項乙方應提前 天報經甲方審批。

4、按時稽核並支付乙方的管理費。

5、批覆或簽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請示、合同、協議、信函和其他檔案,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駁回上述檔案。

6、按生效合同的約定及政府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

7、在工地現場內為乙方提供辦公場所及住宿場所。

8、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參與建設專案的各有關單位,明確乙方在本專案開發及建設過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權範圍。

9、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對委託內容進行修改或補充,甲方如需對相關內容進行修改或補充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權參加為本專案管理必須進行的技術交流活動。

11、甲方有權對委託專案管理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二十九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當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諮詢、招標代理等一項或多項資質;乙方派出的在本專案中從事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城市規劃師、建築師、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一項或者多項執業資格,且該專業技術人員的所具有的執業資格應與其崗位相匹配。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專案管理標準,完成本合同項下甲方委託的各項管理工作。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託許可權干預總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此導致甲方對第三方侵權、違約,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3、自行承擔完成本專案委託管理過程中專案管理工作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的費用、乙方的工作人員和輔助人員的薪資報酬、社會保險、交通、伙食及移動通訊費用等費用。

4、凡需報甲方批覆或簽署的檔案、憑證和合同等材料,應至少提前7個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給予甲方足夠的時間審定(特殊情況除外,但乙方應作出特別說明)。

5、編制本專案各類工作計劃和管理工作月報並及時報送甲方指定負責人。

6、堅持規範的定期例會制度和會議紀要制度,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相關人員應悉數準時參加會議,會後認真、全面執行會議精神。

7、凡出現質量、投資、工期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或緊急情況,應立即取證,及時通報各方,提出解決辦法,為甲方決策出謀劃策,避免出現工作過失和給甲方造成損失。

8、在履行本專案管理工作中,應當遵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程式,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遵守職業道德,公平、科學、誠信地開展專案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絕風險,維護甲方的經濟利益和法律權益。

9、在履行委託專案管理合同時,應當遵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程式,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遵守職業道德,公平、科學、誠信地開展專案管理工作;同時,應堅持職業操守,不得收受賄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處。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與本專案的施工以及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供應企業有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二)在本專案中同時承擔工程施工業務;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本合同下甲方委託的工作全部轉讓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分別轉讓給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乙方名義承接參與本專案;

(五)與有關單位串通,損害業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質量。

11、乙方確保其為本專案派出的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取得一項或多項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企業註冊並執業。

(二)收受賄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處;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關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專案中同時承擔工程施工業務。

第六章 管理費用

第三十條 管理費用及支付

1、甲乙雙方同意,本專案的管理費用總額為: ¥ 元人民幣(大寫: 整人民幣)。其中,工程前期服務費用為 ¥ 元人民幣(大寫: 整人民幣),工程施工管理費用為 ¥ 元人民幣(大寫: 整人民幣)。

本專案管理服務週期初步議定為 個月,具體支付方式見本條第二款;

2、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7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寫: 元整)作為首期付款。

2)之後甲方按季度於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元(大寫: 元整)。

3)餘款¥: ¥ 元(大寫: 元整)的管理費在取得竣工備案證書及完成結算之日起15日內一次性付清。

4)甲方採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費,乙方收款同時,應向甲方出具有效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三十一條 費用變更

若由於甲方原因引起本專案建設規模或建設標準調整,導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減,而需要對管理費用進行變更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簽訂書面協議對管理費用變更進行確認,否則不做任何變更。

第三十二條 合理化建議

1、若乙方管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經甲方確認確實產生了經濟效益,甲方同意按所產生經濟效益的30%給予乙方獎勵。

2、合理化建議: 是指乙方在專案管理過程中,運用自身的資源、技術或專利等對本專案使用的技術成果進行優化,經論證是經濟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後不降低本專案的質量標準、使用功能,經甲方稽核採用的意見、建議、技術成果等。

3、經濟效益證明 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費、執行費等與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費、執行費等相比,有較大額度的節省,並經甲方書面稽核認可。

4、獎勵實施程式: 合理化建議實施後,由乙方向甲方報告,將合理化建議的內容、產生、形成過程的檔案以及產生的經濟效益的計算書作為附件一同報甲方,經甲方稽核認可後,甲方將獎勵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當認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違反本合同及附件項下的任何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時,應當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包括間接損失與直接損失)。

第三十四條 一方發生違約行為時,另一方有權向該方發出違約通告,並給予其 7日的糾正期;若違約方在7日內仍不能糾正違約行為,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管理費數額的 1 %的標準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 如果專案的工程質量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標準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費,在獲得甲方授權後,乙方有權代理甲方向施工、監理單位追償。

第三十六條 如果專案的建安與市政工程成本超過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成本控制指標,除非該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則,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 如果專案的工期進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的指標,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則,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八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如戰爭、自然災害、動亂、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有重大變化,或政府對本專案的專項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變故等)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當該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且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補充協議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動順延。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管理期限的延長,在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的,乙方無權提出獲得延期管理費的要求;延長超過三個月以上,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甲方應支付乙方的管理費。

第三十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則應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 合同的修改與補充

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或任何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四十二條 生效與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管理合同模板 篇3

委託方(簡稱甲方):業主委員會

受託方(簡稱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委託管理時間:三年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1、座落位置:X市西關以南,建設路以東,X小區

2、佔地面積:68畝

3、總建築面積:66000平方米(不含公共用房)

4、住宅面積:62000平方米

5、物業管理辦公用房:160平方米

6、業委會辦公用房: 100 平方米

7、居委會辦公用房: 80 平方米

8、會所面積: 1500 平方米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專案及服務標準

一、服務管理專案

1. 承擔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 承擔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汙水管、垃圾站、抽風排煙道、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供暖系統、通訊、有線電視、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安防系統、公用康樂健身設施、供水系統和水系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 承擔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和水系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承擔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 承擔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四害”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 承擔交通、車輛行駛、停泊管理。

7.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保安工作。

8. 為小區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方案中所承諾的各項服務及組織社群文化娛樂服務。

9. 建立並妥善保管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

10. 政府法規和行業政策所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他事項。

二、服務質量標準及效率標準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服務質量及效率標準按附件 1 執行,服務質量考評標準按附件 2 執行。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 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預算、決算報告。

2. 對乙方管理活動實施全面監督檢查。有權要求乙方對違反服務承諾的事項進行限期整改,有權要求乙方採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權對乙方不稱職的人員提出撤換的建議;每年對乙方管理及服務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管理失誤或業主滿意度低於2/3,經武漢市有關物業主管部門認定,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與乙方的合同關係。

3. 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管理標準,定期提供物業管理報告等管理資訊。

4. 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本物業的所有資料及資訊,並就變更情況及時通告備案。

5. 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及時處理並公告。

6. 要求乙方忠實維護全體業主合法權益,對已建公共建築、公共設施及其他配套設施進行查驗,發現問題及時將有關情況告之甲方,並配合甲方要求對相關責任主體進行整改。

7、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物業管理用房,房屋建築及裝修標準以現場檢視為準,乙方自行負責裝飾裝修,此項裝飾裝修費用不得計入物業管理成本中。

2.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3.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相關責任。

4.甲方應協助乙方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甲方承諾不慫恿、煽動業主不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吃霸王餐”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侵害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權利

1.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2.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3. 有權對安全、消防的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理(如盜竊、火災等),並及時報告業委會。

4. 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規定,制定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同時,有權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自主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活動。

5、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二)乙方義務

1. 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測算物業管理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推卸義務和責任,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2. 從開發商手中接管驗收物業,對小區內甲方委託物業範圍內登記造冊的所有公共建築、公共設施、裝置、綠化等進行認真查驗,對不符合要求的專案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同時協助甲方督促開發商進行整改,特別是對質量不合格的機電產品,限期要求開發商予以更換,乙方在進駐二個月內,需查驗完所有已竣工的建築物的外牆面及公共設施、裝置、綠化等,就發現的問題會同甲方向開發商提出整改與保修要約;認真記錄各物業的保修期限,每一個月通查一遍屬於保修期的物業,對發現的問題和業主反應的問題,及時告知甲方並通知開發商進行維修;所有公共物業保修期限到期前一個月,乙方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報告物業的完好程度;對所有保修和維修情況必須詳細記錄;因乙方責任,造成必須更換而沒有告知甲方致未向開發商提出更換要求及保修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維修責任,費用由乙方負擔。

3. 協助配合業委會依法向開發商索取小區的所有資料,對開發商所移交資料及時清點並登記造冊,如開發商移交資料不全,應督促開發商限期補齊;對所有政府批文、合同、裝置的使用說明書、維護維修手冊(說明書、維護維修手冊有多份的可不備份)及其他甲方認為重要的檔案資料進行備份,原件交由甲方保管。

4. 負責編制小區範圍內公共建築、公共設施、裝置、各樓棟外牆面、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型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屬於保修範圍內的、有維修要求的,應督促相關單位進行維修。

5. 乙方進行合同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有義務事先如實告之甲方此項經營活動對業主生活的預計影響,同時不得損害小區業主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乙方擅自進行合同外的其他經營活動,甲方有權制止,並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罰不低於1%的金額作為罰金。

6. 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及全體業主的監督。

7. 對小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需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8. 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有關變更情況及資料應及時向甲方反映和備份。

9. 乙方應加強員工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外洩露本小區的業主資料。

10. 因乙方管理原因(戰爭、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由政府部門認定不屬乙方管理原因除外)而導致甲方所委託管理的物業、裝置及其他直接損失時,乙方應根據實際損失做出相應賠償。

11.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從合同終止日起十天內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對用管理費購買的管理處資產的賬目如有爭議,可經雙方認可的具有相關資質的專業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列入下年度管理成本。

12、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按年度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提交甲方稽核後,在每年的一月上旬向全體業主公佈。

13、及時向甲方通報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對影響小區安全和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的行為和事項,如拆除承重牆等,乙方不得消極推卸管理責任,應及時(24小時內)勸阻、制止,並按國家相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四條 物業服務費及其管理

一、物業服務費的徵收

物業服務費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業主有權查詢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明細帳單。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程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無故惡意拖欠。對無故惡意逾期欠費業主,甲方有義務協助催繳,並且乙方有權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無故欠費期超過1個月的業主進行合法追繳;對無故欠費期超過3個月的業主,可提起訴訟進行追討,敗訴方除補繳納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合理的訴訟費用。

(一)綜合管理服務費的收取標準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多層住宅物業每平方米: 0.18 元/月/平米;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依法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足額收取。

(二)車位使用費

1、對於業主停車,由乙方按30元/車·月向車位使用人收取車輛管理服務費,車位租金(用作業委會的管理經費)由甲方委託乙方代收、單獨立帳,並按月據實劃入甲方指定帳戶。

露天車位使用費:75元/月,420元/半年,720元/年( 含30元/車·月車輛管理服務費);

臨時停車費:半小時以內免費,超過半小時,每小時1元,24小時內5元封頂。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必須在甲方、乙方共同商定的指定場所統一停放並造冊登記。在小區車場正式實施收費管理後,若因物業車場服務責任,造成業主納入收費服務的車輛被盜,乙方將承擔相應法律規定的責任。

2、物業公司的員工用車收費

物業公司員工停車,作為小區特殊車輛處理,實行收費進行優惠,具體方案另行商定。(三)游泳池 會所使用收費標準

游泳池、 小區會所等收費專案的標準,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主可生效。

(四)其它公共設施經營服務收費與利益分配

1、廣告及步行街收益分配:廣告內容須經甲方稽核同意,原則是不得有損物業整體形象、品位,不能干擾業主的正常生活;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位及步行街等等公共設施,權屬歸全體業主,其收益由甲方、乙方進行利潤分成:

(1)由乙方引入的廣告:乙方獲取45%的廣告收入,其餘由甲方代表全體業主獲得。

(2)由甲方引入的廣告:乙方獲取25%的廣告收入,其餘由甲方代表全體業主獲得。

2、露天車位臨時停車收益分配:乙方收取30%作為物業收入,甲方受益70%。

3.物業管理用房租金:所有物業管理用房在委託管理期限內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有償使用,乙方應在每年的1月30日前按建築面積5元/平方米·月的標準向甲方一次性足額交納全年租金。此項費用計入物業管理成本。

管理合同模板 篇4

甲方(委託人):_______

乙方(被委託人):_______

甲方擬委託乙方對_______專案進行建設期全過程管理,為確保該專案建設規模、標準、投資和建設工期,使該專案在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後保質順利交付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對__專案的委託管理事項達成一致,特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

2、略

3、國土證:

4、用途:商業、住宅

5、建設地點:_______

6、建設規模:_______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本專案開發期內代表甲方對本工程專案開發組織實施全過程管理及服務,承擔本專案開發過程中建設單位責任與權利、

(2)根據甲方對專案的初步設想,組織專業營銷機構對專案進行市場調查、專案定位及方案論證,在充分考慮市場需求的前提下,組織設計機構進行規劃方案的設計、根據規劃設計的批准方案作出專案工程估算、

(3)組織設計機構進行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並按照批准的施工圖設計組織編制工程預算、編制適應於本工程實際的資金及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

(4)負責申報專案公司的資質申辦、專案規劃、建管、國土、環保及其他專案報建的全部相關手續,取得施工許可證等開工所需相關證照、

(5)確定勘測、監理、施工、材料與裝置供應商、造價審計、等相關參建單位、乙方負責編制招標書及合約條款,並組織招標,招標書及合約條款須事先報甲方批准、

(6)負責編制本工程建設所需資金計劃,經甲方審批後,乙方負責在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季度計劃範圍內按工程實際進度及時稽核並向甲方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請、乙方必須嚴格按批准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和預算組織建設,一切變更、調整、改變均需事前報甲方批准同意、

(7)嚴格按批准的進度組織實施工程建設,乙方保證專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建成,並確保工程質量、由於甲方未按期向施工方支付建設資金,由此造成的經濟、工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定期向甲方彙報工程進度,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9)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申報專案竣工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後,向甲方及時送交竣工結算資料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辦理工程移交事宜,同時向有關部門移交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

(10)負責工程竣工後保修事宜、

2、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本工程基本建設程式的管理方,對該專案行使業主職權、

(2)合同簽訂後,及時向乙方移交前期工作手續,協助乙方做好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有關部門單位相關工作,為乙方的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3)稽核乙方專案建議書、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預算、工程進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並給予及時回覆、

(4)負責按期向施工方支付工程進度款項、

(5)參與專案建設過程中招投標、裝置、材料選定及質量驗收等有關工作,選定專案建設的參建單位、

(6)按照建設進度計劃,稽查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成本、標準及資金使用情況,及時稽核實施過程中重大設計變更及資金調整計劃、

(7)協助解決工程中重大問題,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場所,協助乙方辦理施工用水、用電等有關手續、

(8)負責組織竣工財務決算,在竣工驗收後及時與乙方辦理專案接收手續、

三、工程投資及合同價款

1、乙方應將本專案方案、論證、可行性研究、測量、鑽探、工程設計、監理、質量監督、紅線等各種證照辦理費用控制在國家規定額度以內、

2、乙方專案管理費按工程總成本的__%計取、工程總成本指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總成本,包括但不限於設計、地勘、監理、建安工程費、報建費、專案室內外配套工程費等工程費、

3、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各種繳費,經雙方與有關部門交涉認可後,乙方提前申報,並向甲方提供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繳費通知單,甲方據此直接向有關部門交納、

四、專案管理費的支付方式:

管理費的支付在施工期間暫按甲方批准的工程成本預算計算,全部費用以審計後的財務決算的資料為依據進行結算:

1、專案取得施工執照之日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費__%;

2、專案封頂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費___%;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辦理完綜合驗收合格證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費__%;

4、餘款在辦理完工程結算後根據工程實際造價一週內結清、

五、工程質量

設計質量:合格

施工質量:合格

六、乙方職責

乙方應不遺餘力地工作,滿足業主工程進度要求、專案進度嚴格按照框架合同進度實施,詳見本合同進度計劃附表、

七、獎懲辦法及違約責任:

1、乙方通過採取科學管理辦法,提出合理的建議,優化設計和施工方案,在達到設計要求、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嚴格控制各項成本、在完成預期利潤的情況下,甲方可酌情對乙方給與一定的獎勵、

2、乙方應嚴格要求派駐工地的工作人員,遵守職業操守,不得與任何參建單位私自來、謀取私利、否則,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勒令乙方予以改正、要求換人、直至終止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管理內容,或未經甲方批准擅自變更專案建設方案(規模、標準和內容等),或超出甲方審批的規模、內容、標準造成投資增加,甲方可拒絕批准並嚴令乙方改正,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在管理費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由於甲方指令所造成的損失或工期延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政府有關部門強令滿足有關城市建設標準,乙方應及時通報甲方,取得甲方的諒解同意、

4、甲方應按期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如因甲方拖延支付管理費而使乙方無法正常開展工作,並導致工程建設受影響,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八、其它

1、甲方任命的本工程實施管理協調總代表為__________,乙方總代表為__________,雙方不論哪方換人均需提前一星期書面行文通知對方、

2、現場管理辦法及專業管理細則由乙方提出,甲方現場總代表審批,供乙方現場工作人員的遵守、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後另訂、

4、本合同雙方簽字後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理合同模板 篇5

甲方:北京市第二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1、作業前應進行檢查,確認一切齊全完好,大臂和剷鬥運動範圍內無障礙物和其他人員,鳴笛示警後方可作業。

2、正鏟作業時,作業面應不超過本機效能規定的最大開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鏟或反剷作業時,挖掘機履帶或輪胎與作業面邊緣距離不得小於1.5m。

3、挖掘機在平地上作業,應用制動器將履帶(或輪胎)剎住、楔牢。

4、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礙物,在挖掘時任何人不得在剷鬥作業回轉半徑範圍內停留。裝車作業時,應待運輸車輛停穩後進行,剷鬥應儘量放低,並不得砸撞車輛,嚴禁車箱內有人,嚴禁剷鬥從汽車駕駛室頂上越過。卸土時剷鬥應儘量放低,但不得撞擊汽車任何部位。

5、行走時臂杆應與履帶平行,並制動迴轉機構,剷鬥離地面宜為1m。行走坡度不得超過機械允許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駛,嚴禁空擋滑行。轉彎不應過急,通過鬆軟地時應進行鋪墊加固。

6、作業時,必須待機身停穩後再挖土,剷鬥未離開作業面時,不得作迴轉行走等動作,機身迴轉或剷鬥承載時不得起落吊臂。

7、現場作業時,必須注意地下管線、電纜的深度,地下管線不明確時,必須有專人指揮進行操作。

8、駕駛司機離開操作位置,不論時間長短,必須將剷鬥落地並關閉發動機。

9、不得用剷鬥吊運物料。

10、發現運轉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作業。

11、駕駛司機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及現場專業人員只會操作,否則發生人身傷亡、裝置事故的不安全情況,責任由乙方負責。

12、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模板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市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社群

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全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物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自行車棚。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公共設施維修基金;

3、承租戶的房租。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出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破損,外觀完好率100%.

2.裝置執行:良好無不安全隱患。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及時處理使用者報修,按計劃完成。

4.公共環境:環境設施完備,實行標準化保潔。

5.綠化:綠化管理要經常化、制度化,無破壞、踐踏及佔用現象,保證綠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規定做好小區內機動車輛出入及存車處車輛管理和保管,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小區內車輛安全。

7.保安:加強防範,完成治安保衛工作,保證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生命財產安全。

8.急修:隨叫隨到。

9.小修:及時率達98%

以上。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單室____元/月,雙室____元/月,三室____元/月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物價局有關規定並經過業主大會討論通過調整。

3.業主和物業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業管理費的____‰元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準須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1、有償服務按市場價規定收費。

2、特約服務雙方議價。

第二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業主和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在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示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簽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協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乙方簽章:__________市__________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

管理合同模板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專案房屋的經營管理等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專案房屋基本情況

1、專案房屋坐落於南京市鼓樓區管家橋9號199號華新商業廣場層號商鋪,建築面積為 ㎡。

2、專案房屋經營收益權由甲方從乙方處受讓,受讓期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專案房屋的委託經營管理收益的支付與承擔方式

1、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須按如下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5)、本合同終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元整(大寫: )。

(7)、本合同期限內,上述經營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別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xx年的經營管理收益自簽訂本合同之次日計算。

(8)、經營管理收益所產生的相關服務稅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按國家標準從應付支付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繳。

2、乙方除以現金方式支付上述經營管理收益外,應將上述費用付至以下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屆滿之日止,因專案房屋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推廣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無須承擔上述費用。

第四條 專案房屋的管理

1、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對專案房屋擁有獨立的經營自主權,並有權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形象、統一動作原則適時調整經營方式。乙方有權決定專案房屋的使用方式,並有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甲方對乙方的決定不得干涉。

甲方同意乙方或實際承租客戶根據經營需要在場內統一設計、變更專案房屋之間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裝修等。但不影響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

2、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或干涉乙方對專案房屋的經營管理。 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就專案房屋達成任何形式。任何內容的協議或檔案,且不因乙方自身債務或責任影響專案房屋的委託經營管理。

3、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經乙方、丙方書面許可,甲方有權將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方,具體按照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之相關約定執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否則,每逾期一日,須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丙方按與甲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中所載條款收回該商鋪的經營收益權,若因甲方的上述違約行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戶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概由甲方承擔。

3、 如甲方因債務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導致目標房屋無法正常使用和經營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戶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等)概由甲方承擔。

4、 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發生的經營收益由乙方以日為單位進行計算支付給甲方,未發生的經營收益不予支付,具體的收益金額乙方按公式:年收益總額/年實際天數已發生天數進行計算並支付。

第六條 擔保條款

丙方為乙方履約提供擔保,如乙方未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則由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如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送達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訊地址及電話系三方確認的送達及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任何一方按照未變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雙方郵寄書面函件,無論何種情形自函件郵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視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達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執一份,自三主簽字、蓋章後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簽訂地為南京市 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 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管理合同模板 篇8

委託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專案公司)。

受託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均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法人,並依法存續。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甲方開發的專案事宜,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甲方開發的專案:

二、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一)前期顧問諮詢

為獲取專案所進行的資訊收集、資訊費用、對專案可行性進行研究,提出投資方案、設計投資模式,為專案公司成立前標的公司的政策、經濟、技術、法律等方面問題的解決方案,向專案公司收取前期顧問諮詢費。

(二)工程管理

1、為甲方負責專案的開發、建設工作,具體工作包括產品研發、概念性設計、施工圖設計、專案手續辦理、專案建設管理、交竣工辦理等。

2、為甲方制定專案經營計劃;

3、按照國家規範和制度工作,確保經營計劃順利完成。

(三)銷售招商管理

1、為甲方制定專案銷售計劃和費用計劃;

2、代表甲方選擇合格代理商,負責管理代理商工作;

3、代表甲方辦理銷售的相關事務;

4、監控銷售費用使用,確保在計劃範圍內使用。

(四)、物業管理

1、代表甲方選擇合格物業服務公司,負責管理物業服務公司工作;

2、監控物業服務質量和費用使用。

(五)、其他

甲方委託乙方的其他事項

三、委託管理服務費用

1、前期顧問諮詢服務費取費標準按所投資專案的建築面積計算,按100元/平方米收取。

2、專案管理服務費按專案預計總投資額的2%提取,包乾使用,包括:

①管理團隊直接管理費: 主要為管理團隊薪酬,包括管理團隊人員工資、獎金; 交通費補貼、通訊費補貼;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大病保險、公積金 等。

②其他管理費用: 包括管理團隊的日常辦公費用、低值易耗品、人員培訓費、辦公裝置費、差旅費、交際費、日常維修費等。

四、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1、前期顧問諮詢服務費在甲方獲得專案所有權之後3日內支付;

2、專案管理服務費根據專案開發週期折算,按月支付。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積極如實提供各項檔案,密切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2、甲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費用;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工作,聽取乙方工作程序報告的權利。

4、甲方可外聘審計機構定期對乙方工作成果實施相關審計。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積極開展各項工作;

2、乙方應當如實報告甲方工作進展情況;

3、乙方有權依照約定收取相關費用的.權利。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一方違約應當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實際損失。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雙方各自承擔責任。

八、 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任何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7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或者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 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日期:

管理合同模板 篇9

甲方:

乙方:石家莊天元名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鑑於:

1、甲方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合法籌建及擁有位於 物業的使用權,並在上述物業範圍內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

2、乙方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從事商業物業運營籌備、銷售策劃、招商、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

在此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乙雙方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地產物業標的及事項

1-1甲方同意將位於 與乙方合作進行市場銷售,建築面積 平方米(核定面積以房管局測量的平面面積為準)。

1-2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該物業以 價格進行市場發售。該商業物業發售中,乙方收取物業售價 作為返租佣金。

1-3商業物業發售後,由乙方進行返租經營管理,具體返租條件詳見商鋪承租合同。

1-4對該物業地產總體,住宅 ,商業 物業管理由乙方統一進行管理,乙方應於 前成立獨立法人機構對該地產進行整體物業管理,即對發售部分進行返租物業管理,對未發售部分進行委託物業管理。針對住宅及商業部分,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相應的物業收費標準。

1-5甲乙雙方簽訂合同5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0萬元保證金,待商業物業銷售後,從乙方返租佣金中扣除,乙方得到保證金5日內應派遣專業團隊進駐完成對該地產商圈調查報告,業態定位方案、物業調整方案。由雙方認同後進行實施。

1-6完成整體方案後,甲乙雙方與地產銷售公司共同制定商業地產銷售計劃及整體落實方案。

1-7乙方擁有對該物業整體規劃、管理權,甲乙雙方物業交接後,甲方不參與該物業的任何經營管理。

二、物業的交付

2-1甲方交付的物業具備條件由甲乙雙方商定後以補充協議確定。甲方交付的物業必須符合補充協議約定,能夠實現銷售目的;如甲方交付的物業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需維修至合格。

2-2交付時,標的物及裝置、設施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接。標的物消防設施安裝完畢並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達到合格標準。雙方簽字驗收後,視同甲方交付的標的物符合本合同約定,滿足實現銷售的目的和條件。

三、標的物的裝修、維修及經營

3-1乙方根據甲方工程進度需要提供樓體內的商鋪分割方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商場內的商鋪分割方案進行空調、消防、供電等附屬設施的安裝調整和裝修。達到和滿足實現租賃的目的和條件。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4-1甲方為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許可權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4-2甲方有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配合銷售地產的權利。

4-3甲方有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提供相應商業技術報告的權利。

4-4因銷售商業物業產生的各種稅點由甲方承擔。

4-5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各種佣金的義務。

4-6在雙方物業交接前,甲方有物業管理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5-1乙方擁有完整的合法經營自主權。

5-2乙方有按合同約定收取佣金及物業費的權利。

5-3乙方有保證物業整體順利經營使用的責任。

5-4 乙方有配合物業銷售並提供技術支援的責任。

5-5乙方應按國家法律法規,保證物業守法經營的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6-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6-2合同未有規定之處,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形式對本合同進行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履約時,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未協商一致單方提出解約,需向對方提供違約金200萬元作為違約賠償。

八、其他

8-1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溝通,並以合同載明法定地址或合作地點送達,送達以對方簽收為有效送達,如合同中所列地址有變更的,變更的一方應在變更之日起10日內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向原地址發出的通知均視為送達。

8-2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8-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8-5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

8-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日期: 日期:

管理合同模板 篇10

甲方:

乙方: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物業管理協議簽訂

1、甲方使用區域為 座 單元,本單元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此面積與甲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租賃協議》中所提及建築面積為同一面積)。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在與《租賃協議書》簽約同時與乙方簽訂《創業大廈物業管理協議》,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業費及其它

1、甲方根據本協議規定,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繳納物業費(此費用不包含使用者自用電費、電話費、網路費、工作時間以外空調使用費等在內),物業費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0.5 元/建築平方米日。

2、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即日將物業費( 個月),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及物業費保證金(相當於 個月物業費)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共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並按乙方的要求辦理各項手續。

3、物業費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後10日內,並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由乙方退還給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協議期內扣除相應損失費或違約金,應書面通知甲方。若物業費保證金不足以抵償損失費或違約金,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在合同期內,甲方在乙方自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損失後,須立即將物業費保證金數額補齊至原數額。

4、物業費為每 個月支付一次,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須於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將物業費交到乙方或指定銀行帳號。

5、乙方開戶行:建行清華園支行

乙方賬號:

6、其它費用:

甲方除須繳納物業費外,還須承擔下列費用:

(1)自用電費(1.0元/度)

(2)電話初裝費及資源佔用費

(3)網路初裝費及使用費

(4)工作時間以外的空調製冷使用費(詳見空調加時收費標準)

加時空調收費標準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32元收費,但最高收費不超過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1681元收費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1200元收費

d、無特殊情況加時空調開啟時間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關該房產的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協議區域及按規定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裝置。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各項管理規章的實施。

3、甲方有權向乙方投訴管理服務方面問題。

4、甲方有義務

服從乙方的管理,同時甲方須保證其僱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遵守本協議及及大廈的相關規定。甲方的僱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甲方自身的行為,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5、甲方置於該房產內財產的相關保險事宜由甲方自行解決或委託乙方協助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事先通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態或處理緊急事項。需由甲方負責進行的維修,甲方應根據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拒絕承擔此費用,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負責進行的維修,乙方應立即派人進行維修,由此對甲方置於該房產內的財產造成損壞的,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7、甲方進駐大廈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在樓外及樓內公共空間、牆面張貼設定廣告、標牌等,不得影響建築物內外景觀,不得以任何形式佔用樓內公共空間。

8、如果甲方對使用單元進行裝修,應提前向乙方申請,經稽核通過,並與乙方簽訂相關的裝修管理檔案後,方可施工。

9、因甲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甲方應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失及後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廈內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妨礙或侵擾其他使用者的活動。如有上述行為,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的一切協議。

11、甲方有義務保持樓內整潔,不得在公共區域內堆放貨物或雜物。如發生上述情況,經乙方書面警告2小時內不予清理,乙方有權予以制止、清理,並向甲方徵收清除費。如甲方拒付清理費,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臨時佔用公共空間,甲方須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請,得到乙方批准後,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點和存放期限統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樓記憶體放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進行任何危害樓宇和人員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購保險失效或使保險費增加的活動。

13、未經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遷移或增大用電水裝置或空調的負荷。用電量超過大廈提供的基本電量,甲方應交納空調及超出部分的電貼費及相應的工程改造費用。

14、甲方須服從大廈廣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存放車輛。違反規定者,廣場管理人員有權以糾正和制止。

15、甲方有義務愛護使用單元和樓宇內外的一切裝置設施,因甲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和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16、甲方入住時對房屋有裝修要求,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同時報送裝修方案,經乙方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進場裝修的施工隊伍應具備合格資質條件,經乙方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並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甲方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後,甲方退出房屋時,裝修應保持完好,不得破壞或拆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17、由於甲方系統裝置出現故障而對甲方裝置財產造成的損壞或損失,由甲方自行保險承擔。乙方不予負責。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大廈進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規章和收費標準、違約處理標準,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並根據日常管理運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式,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2、乙方有權檢查、視察大廈。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可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內部各部分狀態或採取各種措施處理緊急事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擋。

3、如果甲方未徵得乙方的允許私自裝修,或裝修時違反裝修規定,要求甲方將裝修單元恢復原貌,由此發生的修復費以及對乙方造成的損失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管理者,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簽訂的一切合同並無償保留甲方所付物業費保證金及利息,甲方裝修期間,乙方有權進入裝修單元,檢查裝修是否按規定正常進行。

4、乙方負責大廈內部公共區域和外部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

5、乙方負責大廈的保衛、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有關方面的宣傳教育,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乙方負責大廈公共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中所有高檔儀器裝置由專人負責,制定標準的操作程式,對有關人員定期培訓。非由大廈或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裝置設施,乙方不負責其維護、維修。

7、乙方負責大廈的綠擺綠化,創造優美、舒適的工作環境。

8、乙方有權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規定的建築物、安裝物以及公共區域擺放的貨物或雜物,並向有關單位或人員徵收清除費或違約金。

9、乙方負責控制和安排大廈廣場內所有車輛的停放,並有權拖離所有違反規則停放車輛。

10、發生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時,乙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1、乙方應認真對待客戶投訴,凡屬管理責任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將解決結果通知客戶;凡近期無法解決的,乙方負責向甲方解釋。

12、乙方應做好各項配套服務。

13、乙方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費。

2、若甲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立即繳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繳付,甲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1%的標準向乙方繳納滯納金;一個月未付,甲方的物業費保證金乙方不予退還。

3、甲方未經乙方許可,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築物的改動,甲方須按原建築物造成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築物,乙方除有權向甲方收取清理費。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違約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則乙方需向甲方雙倍返還所收保證金;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不予返還甲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情況,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或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一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雙方協議解決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

七、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區法院解決。

八、附則

1、若本協議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及相關附件和乙方關於管理該房產和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以中文為準。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人: 授權人:

管理合同模板 篇11

甲方:

乙方:北京文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物業管理協議簽訂

1、甲方使用區域為 座 單元,本單元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此面積與甲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租賃協議》中所提及建築面積為同一面積)。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在與《租賃協議書》簽約同時與乙方簽訂《創業大廈物業管理協議》,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業費及其它

1、甲方根據本協議規定,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繳納物業費(此費用不包含使用者自用電費、電話費、網路費、工作時間以外空調使用費等在內),物業費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0.5 元/建築平方米•日。

2、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即日將物業費( 個月),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及物業費保證金(相當於 個月物業費)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共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並按乙方的要求辦理各項手續。

3、物業費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後10日內,並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由乙方退還給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協議期內扣除相應損失費或違約金,應書面通知甲方。若物業費保證金不足以抵償損失費或違約金,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在合同期內,甲方在乙方自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損失後,須立即將物業費保證金數額補齊至原數額。

4、物業費為每 個月支付一次,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須於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將物業費交到乙方或指定銀行帳號。

5、乙方開戶行:建行清華園支行

乙方賬號:11001079900053000177

6、其它費用:

甲方除須繳納物業費外,還須承擔下列費用:

(1)自用電費(1.0元/度)

(2)電話初裝費及資源佔用費

(3)網路初裝費及使用費

(4)工作時間以外的空調製冷使用費(詳見空調加時收費標準)

加時空調收費標準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32元收費,但最高收費不超過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1681元收費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1200元收費

d、無特殊情況加時空調開啟時間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關該房產的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協議區域及按規定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裝置。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各項管理規章的實施。

3、甲方有權向乙方投訴管理服務方面問題。

4、甲方有義務

服從乙方的管理,同時甲方須保證其僱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遵守本協議及大廈的相關規定。甲方的僱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甲方自身的行為,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5、甲方置於該房產內財產的相關保險事宜由甲方自行解決或委託乙方協助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事先通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態或處理緊急事項。需由甲方負責進行的維修,甲方應根據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拒絕承擔此費用,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負責進行的維修,乙方應立即派人進行維修,由此對甲方置於該房產內的財產造成損壞的,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7、甲方進駐大廈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在樓外及樓內公共空間、牆面張貼設定廣告、標牌等,不得影響建築物內外景觀,不得以任何形式佔用樓內公共空間。

8、如果甲方對使用單元進行裝修,應提前向乙方申請,經稽核通過,並與乙方簽訂相關的裝修管理檔案後,方可施工。

9、因甲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甲方應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失及後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廈內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妨礙或侵擾其他使用者的活動。如有上述行為,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的一切協議。

11、甲方有義務保持樓內整潔,不得在公共區域內堆放貨物或雜物。如發生上述情況,經乙方書面警告2小時內不予清理,乙方有權予以制止、清理,並向甲方徵收清除費。如甲方拒付清理費,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臨時佔用公共空間,甲方須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請,得到乙方批准後,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點和存放期限統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樓記憶體放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進行任何危害樓宇和人員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購保險失效或使保險費增加的活動。

13、未經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遷移或增大用電水裝置或空調的負荷。用電量超過大廈提供的基本電量,甲方應交納空調及超出部分的電貼費及相應的工程改造費用。

14、甲方須服從大廈廣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存放車輛。違反規定者,廣場管理人員有權以糾正和制止。

15、甲方有義務愛護使用單元和樓宇內外的一切裝置設施,因甲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和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16、甲方入住時對房屋有裝修要求,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同時報送裝修方案,經乙方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進場裝修的施工隊伍應具備合格資質條件,經乙方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並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甲方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後,甲方退出房屋時,裝修應保持完好,不得破壞或拆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17、由於甲方系統裝置出現故障而對甲方裝置財產造成的損壞或損失,由甲方自行保險承擔。乙方不予負責。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大廈進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規章和收費標準、違約處理標準,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並根據日常管理運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式,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2、乙方有權檢查、視察大廈。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可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內部各部分狀態或採取各種措施處理緊急事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擋。

3、如果甲方未徵得乙方的允許私自裝修,或裝修時違反裝修規定,要求甲方將裝修單元恢復原貌,由此發生的修復費以及對乙方造成的損失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管理者,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簽訂的一切合同並無償保留甲方所付物業費保證金及利息,甲方裝修期間,乙方有權進入裝修單元,檢查裝修是否按規定正常進行。

4、乙方負責大廈內部公共區域和外部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

5、乙方負責大廈的保衛、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有關方面的宣傳教育,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乙方負責大廈公共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中所有高檔儀器裝置由專人負責,制定標準的操作程式,對有關人員定期培訓。非由大廈或物業管理

公司提供的裝置設施,乙方不負責其維護、維修。

7、乙方負責大廈的綠擺綠化,創造優美、舒適的工作環境。

8、乙方有權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規定的建築物、安裝物以及公共區域擺放的貨物或雜物,並向有關單位或人員徵收清除費或違約金。

9、乙方負責控制和安排大廈廣場內所有車輛的停放,並有權拖離所有違反規則停放車輛。

10、發生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時,乙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1、乙方應認真對待客戶投訴,凡屬管理責任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將解決結果通知客戶;凡近期無法解決的,乙方負責向甲方解釋。

12、乙方應做好各項配套服務。

13、乙方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費。

2、若甲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立即繳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繳付,甲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1%的標準向乙方繳納滯納金;一個月未付,甲方的物業費保證金乙方不予退還。

3、甲方未經乙方許可,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築物的改動,甲方須按原建築物造成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築物,乙方除有權向甲方收取清理費。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違約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則乙方需向甲方雙倍返還所收保證金;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不予返還甲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情況,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或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一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雙方協議解決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

七、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區法院解決。

八、附則

1、若本協議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及相關附件和乙方關於管理該房產和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以中文為準。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文清物業管理

有限公司

授權人: 授權人:

日 期: 日 期:

管理合同模板 篇12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的為物業專案(以下簡稱:該專案)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現就該專案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相關事宜,經甲、乙 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為一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 乙方為該專案原物業管理承包人。 現在該專案物業管理重新招投標中,經甲、乙雙方協作

努力,甲方取 得該專案物業管理和服務中標資格, 並與業主單位簽訂了該專案物業 服務合同(見附件) 。 二、為保持該專案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延續性,甲方經乙方要求同意將該專案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承包給乙方。承包的期限、內容、面 積、地點與該專案物業服務合同為一致。 即本協議承包期限為 年,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專案物業服務合同解除和終止時, 本承包協議也同時解除和終止。

三、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該專案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價格為 元/年,該費用由乙方負責協調業主單位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轉入甲方的指定賬戶中, 該費用未及時到賬或到賬不足的, 乙方同意先期墊付, 或在本協議乙方承包費用支付中相應核減。

四、乙方應按質按量完成該專案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內容和範圍包括該專案安全防範和清潔保潔工作 (具體以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準) ; 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承包費用核定為該專案物 業服務包乾費用扣減本協議第五、 六條約定款項以及其他有關費用後的餘額。 在業主單位物業服務包乾費用足額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約責任 和義務後, 甲方於每次月 10 日前按月均攤支付前月承包費用給乙方, 但屬乙方應付未付款項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費前代為扣付。

五、甲方於每個物業服務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計提該專案年管理費,標準按該專案物業服務包乾費用的百分之 五 計。同時按該同等比例 每月均攤扣留款項作為乙方履約保證金, 在本協議正常解除或終止時, 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約責任和義務後,甲方不計息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罰扣相應履約保證金。

六、 乙方同意甲方對該專案物業服務包乾費用每月計提並負責繳納相 關物業稅費,標準按該專案物業服務包乾費用的百分之 五點七計, 如物業服務稅率標準有變, 以實際標準調整為準。

七、經協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員協助乙方進行溝通和管理以及業 務指導和監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員工作補貼計人民幣 1500 元,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費用中扣付。

八、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應當選派與該專案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 相適應的工作人員,按業主單位和甲方的標準要求,對該專案進行物業管理、服務和日常維護工作。乙方選派的工作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和管理, 乙方按其標準承擔並須按期支付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費用等, 同時報於甲方備案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九、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必須服從業主單位和甲方管理人員的指導 和監督,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為業主單位提供優質物業服務。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在該專案物業服務 中如發生人員和財產安全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損害和賠償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十、 在該專案物業管理和服務期間, 乙方應主動維護甲方信譽和形象, 對甲方和業主單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見,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 員應認真對待並積極落實,否則,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 情節嚴重的,經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內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 權單方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未付承包費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責任和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一、該專案物業服務所需人員、服裝、工具、設施裝置以及有關物 料和成本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業主單位提供的物業服務用房,以及相關環境場所和設施裝置交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和使用, 本協議期滿時 應確保其完好狀態下歸還業主單位, 如有損毀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照 價賠償;乙方如需甲方臨時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援的,相關費用標 準經協商後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協議約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對方造成不良後果或損失的,均應承擔有關責任並負責 賠償。

十三、其他事項: 1、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承諾:本協議旨在承包甲方中標的該專案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與甲方僅為承包與發包 關係,而不認為與甲方存在勞動關係,或是甲方的員工,並由此主張相關的權利與義務。乙方在選派工作人員時應盡責告知義務,並承擔 相應責任和後果。 2、乙方應按規定與其選派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提供社會保險, 相關費用由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承擔, 甲方可提供相關協助並在乙方承包費中直接劃扣代繳。 3、為完善管理,乙方應主動購買意外傷害險等相關保險,確保其選 派工作人員在物業服務中受到意外傷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險賠付。

十四、在本協議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 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協議與國家法律政策 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政策為準,如因該類牴觸的調整涉及本協議的根本原則,甲、乙雙方應以積極的姿態另行商議解決辦法,確不能解 決的,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十五、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 甲、 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 本協議一式三份, 甲、 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業主單位備案一份, 自甲、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系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人: 聯絡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代表人: 聯 地址:

業主單位: 代表人: 聯絡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模板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學校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工作委託乙方管理服務。乙方將通過嚴格科學的管理,熱情優質的服務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創造整潔、優美、舒適、安全、寧靜、便捷,及時、可靠的環境,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對校園內的一切公共設施及裝置享有所有權,並有對國有資產的保護、使用和監督權。

2.負責對乙方管理與服務進行工作查詢與質疑。

3.負責制定學校綠化、美化及設施的更新改造計劃。聽取和採納乙方對校園綠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4.負責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物業經費和執行費。

5.負責瞭解掌握乙方經費執行情況,對違反財務規定的行為提出意見。

6.甲方可視完成物業管理的優劣向乙方提出獎勵意見和處罰意見。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按協議內容保質保量地完成物業管理與服務工作。按文明校園建設標準保持學校的花園式單位及文明校園的稱號。

2.對院內的公共設施及地面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變應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定期向甲方通報工作情況,對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見有義務執行。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物業管理內容和責任轉移給第三方。

5.乙方應建立並儲存詳細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三、委託管理主要內容

1.全院的綠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衛生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不含專用教室)。

3.公共環境、公共場所的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

4.公共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執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築部分的維修保養工作。

6.自管家屬樓的維修和保養工作。

7.水電暖的維修管理與服務工作。

8.院內創收經營水電費和供暖費的收支工作。

9.節能工作。

10.家屬水、電費的`統計、收繳工作。

11.飲用水供應和洗浴工作。

12.院領導辦公室的保潔和開水供應工作。

13.家屬門衛的管理工作。

14.校內各商業網點的管理工作。

15.學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託的工作。

四、服務標準

乙方應按以下標準實現物業管理目標。

(一)校園綠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並承擔甲方大型活動及重大節日的花卉擺放工作。

2.按不同季節對花卉苗木的養護要求進行養護,並做到:樹灌木完整,長勢茂盛,無枯枝死杈,無病蟲害,樹木無釘槍捆綁;綠籬、綠地無雜草、雜物,無堆物料。完好率應達到98%以上。

3.校園綠化面積應達到應綠化面積的95%以上。

4.綠地、各種樹木的種植和調整工作應本著美觀合理的原則進行規劃管理。對各種古樹應重點保護,防止損傷和壞死。

5.院內的建築物能進行立體綠化的,應進行立體綠化。

6.綠地微噴面積應達到總面積的80%以上。樹木澆水應有計量。

(二)環境衛生工作

1.道路環境應整潔。清掃要及時,做到無雜物、廢紙、菸頭、果皮、痰跡、積水等。

2.陰井、排水設施應通暢,無汙水外溢,排水口處無淤泥和雜物。各井口蓋完好,化糞池應定期清理,無糞便外溢。

3.衛生間應保持乾淨整潔,無異味、無蚊蠅、無糞便、無汙水外溢。

4.垃圾樓應保持無蛆、無蠅,四壁清潔,地面和周圍無堆放垃圾,應封閉集裝箱上蓋。應根據垃圾日產量及時調整集裝箱數量。垃圾樓吊裝裝置應及時檢修和保養,杜絕事故發生。

5.院內垃圾應日產日清,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應完好清潔,周圍地面無雜物汙漬。

6.建築物內外無亂寫、亂劃、亂貼上,無殘標;公共設施、牌匾、路標、雕塑、亭廊、石桌椅應定期擦拭,保持清潔。

7.校園主要幹道的地面衛生應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掃完畢。公共場所應定期清掃,保持清潔。上課期間不得有任何影響授課的清掃活動。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攪拌水泥沙漿,建築材料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建築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並及時清運,對建築垃圾影響道路通暢和環境衛生的現象要及時管理和清運。

9.門前三包工作應符合門前三包的標準和要求。

10.應及時清理院內主要幹道的積雪,保證道路通暢和安全。如灑鹽水除雪,不得將積雪清掃堆放到綠籬和綠地內。

11.根據節假日的要求及時掛收國旗、彩旗、燈籠;開關大門彩燈、射燈。

(三)教室衛生工作

1.教室衛生應在每日晚自習後清掃完畢,鎖門。第二天早7:00應將各教室門開啟(特殊情況除外)。

2.應保持教室地面清潔、四壁潔白、牆裙完好無汙漬、黑板完好光亮、無粉筆痕跡、粉筆沫應及時清除;門牌完好、裝訂美觀;門窗、玻璃、紗窗、窗簾、小五金齊全完好;桌椅完好、擺放整齊、桌內外無雜物

灰塵。

3.吊扇、黑板燈、照明燈、各種開關及各類裝置應完好無損。維修要及時,保持良好狀態。

4.粉筆(白色、彩色)板擦應保證供給並擺放整齊。要保持講臺、講臺桌的完好整潔。

5.制定教室服務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管理制度,確保教學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應在98%以上,各階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燈完好率應在90%以上。

(四)公共場所維護工作

1.各樓道(包括家屬樓物業範圍)地面清潔、門窗、玻璃、紗窗、小五金齊全完好,牆裙、樓道燈的照明完好率及滿意率應在98%以上。

2.電梯應按規定做好年檢並取得合格證及執行證,兩證應掛在電梯間內。電梯應定期維修保養,不允許帶病開梯,執行應正點。電梯間應乾淨、整潔、明亮。電梯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電梯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執行記錄。嚴禁脫崗,確保安全。

3.要保證全院正常供水、供電、供暖工作。水、電、暖裝置齊全,服務維修及時到位,裝置完好率應在98%以上。

4.水、電、暖維修應24小時值班。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確保服務安全、到位。

5.節能措施得力,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

6.按規定做好飲用水箱的衛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確保飲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應全院飲用水和洗浴。對茶浴爐房要制定衛生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對浴室內衛生、各種設施應及時檢修,杜絕發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應集中時間對外收取供暖費,並支付供暖費。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學校創收水電費。

10.按要求統計、收繳、上報家屬住戶水電費。

11.按要求對院內人防工程進行檢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定的服務和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視不同情況限期向甲方提出解決意見(雙方協商)。如逾期仍未解決,乙方有權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所規定的內容或未達到的服務標準,或師生員工反映強烈且不能及時解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雙方協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業管理機構替代。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賠償。

3.乙方違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降低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並清退多收費用。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協議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協議之委託協議書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共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管理合同模板 篇14

甲方(主管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建設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為加強對乙方開發丙方建設但處於停工狀態的_________(以下簡稱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確責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嚴而發生完全事故,根據安全管理實行國家監察、行業管理、群眾監督、企業負責的原則,乙、丙方特向甲方簽訂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書。現將乙、丙責任明確如下:

一、甲方(主管單位)責任

1.甲方切實做好監督職責,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發現停建工地安全隱患時,有權責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設單位)責任

1.監督丙方按責任履行職責;

2.負責安全防護和值班所需費用。如丙方墊付,待工程結算時一併結算;

3.施工單位(丙方)已解除合同離場的,其丙方責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單位)責任

1.切實做好停建工地的安全防護。未建圍牆的停工工地待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後,按規定砌築_________米高、美觀大方的封閉式圍牆(樣式由甲方提供),設一處封閉式大門並上鎖。平時加強對圍牆的監測,防止因基礎不牢或颱風暴雨發生圍牆倒塌造成傷人事故;

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職責並安排24小時值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停建工地範圍;

3.停建工地四周懸掛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4.加強對現在腳手架的檢查,對搭設時間長,已出現變形和快要倒塌的腳手架,應採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隱患,要防止颱風吹倒腳手架而傷人傷物。

5.帶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強對地下室的管理,儘可能長期抽乾地下室的積水,將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暫時封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地下室,要加強臨邊洞庭洞口的防護。

6.做好工地內的臨時用電管理,對已停止使用的線路、電箱、開關等全部切斷電源,防止雷擊、颱風帶來的觸電傷亡事故和人為的誤觸傷亡; 7.徹底清理三無人員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堅持未完工驗收絕不能使用的原則;

8.不準將停建樓房出租經營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經營的單位要採取措施結束經營,封閉經營場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廢品收購站,堆放廢品雜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廢品收購站和倉庫的要儘快清理。

9.加強對停建樓房的自身質量監測工作,對已砌好的磚牆要加強檢查,防止颱風吹倒磚牆、吹壞門窗玻璃傷人;

10.按市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11.因丙方管理不嚴,工作失職造成本單位或外單位人員在停建工地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全部責任由丙方負責。_________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與_________路交界處。

本責任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模板 篇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一條物業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的_________結構大廈。

乙方承租該大廈第_________層_________型_________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裝置(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租金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 _________年。甲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專案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檔案;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 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專案。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憑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

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裝置。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裝置,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裝置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專案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保護該物業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位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_________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_________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

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

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_________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交還該物業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

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裝置,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宣告,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_________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通知

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給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管理合同模板 篇16

第一章 總則

一、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馬鞍山市建華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二、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綜合小區

座落位置:

四 至:東

西

佔地面積: 35600 平方米

建築面積: 95600 平方米

其中 住宅房屋建築面積:68078.66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12568.71平方米

三、 乙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四、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

五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庫、抽風排煙道、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供水系統等) 。

六、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庫、停車庫及地面停車位等。

七、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等

八、公共區域綠地、花木、建築小品、水系的.養護、維修和管理。

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

十、小區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十一、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值勤登記等。對大地豪庭住宅小區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大地豪庭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保安工作。

十二、建立、儲存、管理好與物業有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

十三、為小區業主提供社群文化娛樂服務。

十四、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收費標準應公佈。

十五、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停車費用等;並負責按照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代收代繳有關水電費用。

十六、在甲方的授權和配合下,對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採取規勸、批評、制止,直至訴訟等措施。

十七、做好政府法規和行業政策所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十八、委託管理期限為三年。自20xx年 10月 28日起至20xx年 10月 28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十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核准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產權歸甲方)由乙方無償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根據具體情勢另行協商。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移交,乙方須書面簽收並妥善儲存;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甲方負責協助催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十、乙方權利義務

1、積極履行物業管理服務職責;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符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特性的物業管理制度;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 的全部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同時報送有關經費預算,經雙方議定並甲方書面核准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對小區共用部位的經營性活動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許可;

11、物業管理用房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1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甲方應當書面簽收;

13、按照國家規定和相關程式收取或代收代繳有關費用,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監督。

公攤費用應在收費前公佈,並接受甲方稽核。同時業主有權查閱公攤水電費用資料的相關憑證。

小區公共收入應每季度公佈,並接受甲方稽核。

14、乙方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接受甲方及業主檢查與監督。

(1)乙方每月工作計劃,應當公佈,並報甲方備案;

(2)業主的投訴記錄及解決辦法,乙方應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

(3)合同期間第一年內,乙方應當每季度向業主委員會工作述職一次,以後每半年述職一次;每年向業主大會述職一次;

(4)乙方應當每半年出具並公示致全體業主的半年工作總結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客觀真實;

15、乙方的行為除受本合同約束外,還應符合國家及本地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與目標管理

二十一、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按照《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詳見附件

一)執行

二十二、乙方須按照下列約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確定的要求,實行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外觀完好、整潔;

2、裝置執行:正常,規範操作,完善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建立完善的維修、養護制度,規範操作,做好相關記錄,保證投訴回訪處理率達100%;

管理合同模板 篇17

第1章總則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名稱:企業名稱: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乙方進行物業管理,特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辦公位置:市區路(街道)號

佔地面積:平方米

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2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4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

第5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

第6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

第7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

第8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9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10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11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12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

2.保潔費;

3.保安費;

4.房屋裝置執行費;

5.維修養護費。

第13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14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3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15條委託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時止。

第4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4.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

6.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方式償付。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17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5章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18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

1.房屋外觀:

2.裝置執行: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9.小修:

第6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戶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戶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戶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執行費按實際耗費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需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本省市相關規定。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20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倍收取。

第21條車位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具體標準略)。

第22條乙方對業主/住戶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住戶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23條乙方向業主/物業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費用收取標準約定。(具體標準略)

第24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7章違約責任

第25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26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27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多收款項;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28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8章附則

第29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30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1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32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3條因建造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使房屋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34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35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36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37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管理合同模板 篇1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模板 篇19

甲方(委託方):

真實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 編: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乙方(受託方):

真實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郵 編: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在證券市場上發展,本著"資源共享、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此基礎上雙方達成合作意向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在證券公司營業部開設的賬戶(資金賬號: ;上海證券帳戶號: ,深圳證券帳戶號: 戶名: ,下稱委託賬戶)內的資產總計人民幣(大寫: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 進行資產管理,資金卡由甲方保管。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此筆委託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託期限為 年。

第三條 甲方保證委託資金來源的合法性,且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向乙方垂詢投資情況,瞭解目標公司的投資可行性;

2)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操作建議,雙方經溝通協商確認是否採用該建議,甲方不得轉出資金以及進行買賣操作或干預乙方投資策略;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促使交易順利進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投資資金做全權操作;

2)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出的在合理的範圍內疑問作出回答;

3)乙方有義務於每年末向甲方彙報甲方帳戶市值情況。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操作建議和投資方向;

3、資產委託期限內,甲乙雙方均無權單方對本協議中有關的資金賬戶進行撤銷指定交易、轉託管或轉出資金、證券等資產轉移行為。

4、甲方委託乙方操作的資金在協議期內甲方不能提取,以保證協議的實施。乙方負責甲方帳戶的全權證券交易操作,甲方在協議期內不能干預乙方操作。為保證乙方的操作獨立性,乙方會在獲得交易密碼之後對交易密碼進行修改。甲方不得自行在證券公司修改交易密碼,如甲方私自修改交易密碼,而發生不能保證乙方獨立操作的情況,乙方不承擔投資虧損的責任。

5、甲方如需要了解帳戶市值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其通知後應當提供書面的市值狀況。

第五條 保密義務:

1、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投資報告書、研發資料和詳細居住地址有保密義務;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投資物件、交易記錄、研發資料向第三方洩露;

3、乙方對甲方的資金、交易記錄、委託理財的操作情況有保密義務。

第六條 委託方式與結算委託方式:

1、委託期滿後,如果利潤率為正,甲方付給乙方利潤部分的25%作為管理費。

如果委託期滿後未產生利潤,反而形成虧損, 則乙方根據所籤合同的委託期限承擔不同責任:

(1)若所籤委託資產管理期限為1年,乙方不承擔虧損責任,但可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繼續管理資產,直至產生盈利。

(2)若所籤委託資產管理期限為2年,乙方承擔虧損超過30%的部分。

(3)若所籤委託資產管理期限為3年,乙方承擔虧損超過20%的部分。

2、乙方在甲方的委託期滿後,如產生盈利,乙方向甲方收取雙方約定的管理費用,乙方向甲方通知最終管理費數,甲方在委託理財協議終止的三天之內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甲方向乙方匯款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由銀行出具的匯款證實書影印件,作為其已經匯出的證明。

3、利潤定義:利潤=期末總資產- 期初總資產

利潤率=利潤/期初資產*100%

4、甲乙結算金額精確到百元,不足百元的部分捨去不計,付款手續費由付款方支付。

第七條 提前終止協議:

1、協議期內,如果投資期限已滿1年且利潤率大於100%,雙方均有權終止協議,並按本協議第六條委託期滿後的結算方法進行結算。結算後,可重新簽定協議,滿足提前終止協議條件而終止本協議的不被視為違約。

2、在委託期間,甲方不滿足提前終止協議條件而單方面提前中止委託協議的,將被視為違約。如果此時利潤為正數,甲方付給乙方利潤的30%作為管理費;如果利潤為負數,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因提前中止協議而造成委託資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3. 在委託期間,乙方不滿足提前終止協議條件而單方面提前中止委託協議的,將被視為違約。如果此時利潤為正數,甲方付給乙方利潤的20%作為管理費;如果利潤為負數,乙方承擔因提前中止協議而造成委託資產損失的.全部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協議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終止協議,終止協議方視為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為實際存在,則應在十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十日內向對方提供書面異議或說明,在此情況下,甲乙雙方可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條款處理,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在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協議文字中的各項條款,除滿足提前終止協議的條件之外,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否則將由協議終止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對方由此引起的相關經濟損失。

2、出現不可預測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運做,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3、如果甲方違反保密條例,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視甲方為違約。

4、本協議由乙方終止後,乙方對甲方理財資金不享有盈利和不承擔虧損;

5、由於甲方的原因須終止協議,乙方可以享有盈利和不承擔虧損;

第十條 補充和變更

本協議可以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由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延遲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予以解決。如果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十五條 提 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對協議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的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聯絡人:zz

聯絡電話:

e-mail:

管理合同模板 篇20

甲方:購物中心發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務者)

乙方: (業主/物業使用人) 身份證號:

為了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廣大經營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和商譽,統一規範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根據《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XX市物業管理辦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享有對協信?長壽百年廣場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範圍的場地、裝置、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正常執行。

2. 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 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為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等權利。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甲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採取催繳和強制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4. 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 有權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為。

6. 在不影響整體經營佈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牆面等處從事經營活動,收益用於市場推廣。

7. 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託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 甲方可委託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經營範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佈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整體形象。

2. 自覺遵守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 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 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並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 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 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8. 業主出租商鋪時,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與甲方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在與甲方簽訂該協議前,一切責任仍屬乙方責任。

9. 承擔由乙方行為引起的`一切民事責任。

二、 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一)裝修保證金

乙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租賃者需徵得業主同意),必須按協信?長壽百年廣場《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二)物管費

按 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錶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築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四)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於協信長壽百年廣場整體的營銷推廣。計 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

(五)空調使用費

除乙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甲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乙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一)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為的管理約定:

第一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商品明碼標價,亮證亮照經營。嚴禁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和違禁物品。

第二條:乙方承諾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第三條:乙方因商品質量問題與顧客發生的糾紛,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協商解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遇到糾紛時應主動妥善解決,協商不成應與對方到相關部門或甲方協調處理。

第四條: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嚴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整體信譽。

第五條: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響裝置或高聲叫賣、張貼、追逐、打鬧、玩弄電梯等影響他人正常經營和玩弄公共財物的行為。

第六條: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覺、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為。

第七條:經營場地以店鋪門口為界,禁止在界外陳列商品,擺放商品展示模特兒(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佔道行為。

第八條:嚴格遵守規定營業時間,按時開門營業,並遵循:

1、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遲開門和早關門;

2、 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關門停業(超過3小時按歇業1天處理);

3、 不得擅自歇業。

第九條:乙方須遵守行業規定,嚴格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詆譭其他商戶。

第十條:乙方的電話、傳呼、手機號及通訊地址等聯絡方式因申報內容不實或變化後未及時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由此給他人造成一切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營業期間內需佩帶購物中心統一的《營業員證》,無證或佩帶他人證件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事宜。

第十二條:遵守國家和甲方有關變更物業的規定,乙方轉讓、抵押、出租、轉租、調換、與他人合用攤位,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登記備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十三條: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XX市消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在購物中心範圍內吸菸、動用明火及其他影響購物中心安全的行為。

第十四條:不得收藏、攜帶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鞭炮等)等違禁物品。禁止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干擾管理人員工作等行為。

第十五條:乙方捉獲違法分子不得自行處置,應及時通知並移交甲方。

第十六條:嚴禁偷竊、挪用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公共設施、財產和他人物品等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有協助國家執法人員履行職權的義務,不得有阻撓國家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作偽證等違法行為。

第十八條:乙方必須做好店鋪內的防火、防盜、防扒、防騙、防惡性案件和自然災害的自防工作,閉市和歇業時要收管好貨物並鎖好門窗。閉市後不得私自進入購物中心取貨,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入的,應當由乙方本人辦理相關手續後與保安員一同進入本店鋪,並迅速離開,不得逗留。

第十九條:嚴禁私自拆卸或損壞購物中心內的消防設施、裝置和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條:在非火警情況下,未經批准禁止移動和使用購物中心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消防卷閘門附近擺放任何物件,嚴禁圈佔消防栓或防火間距、堵塞、防礙消防通道。

(三)對購物中心機電設施裝置的管理約定

第二十二條:嚴禁動用送配電及照明設施,不得私自開關各電源、動力裝置以避免造成損壞。

第二十三條:照明及其他設施嚴禁私自拆除、亂拉(接)、更改和增加用電負荷和線路。

第二十四條:店鋪內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應向甲方提出報修 ,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修理或由甲方進行修理、更換並按規定繳納委託維修費。

第二十五條:購物中心電梯(電扶梯)執行時,需嚴格遵守“乘坐須知”:

1、 未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使用客運電梯和電扶梯運載貨物和其他雜物;

2、 電扶梯執行期間禁止反向行走、嬉戲和跑躍,停運期間禁止行走;

3、 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電梯須有監護人陪同;

4、 乘坐電扶梯時,頭手身體嚴禁超出扶梯外,以免發生事故;

5、 禁止向電梯上丟拋包裝箱(袋)等廢棄物,禁止攜帶超長物(1.5M以上)棍棒、杆等物件乘坐電扶梯;

6、 電扶梯執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得擅自使用停止電(扶)梯執行按鈕;

7、 使用電梯運載貨物時,需聽從電梯操作人員指揮,不得超載,進出貨物時應避免損壞電梯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店鋪內預留的電話線路及附屬設施,乙方有關人員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竊。安裝電話開通後,應自覺遵守電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的專項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電話出現故障,應請電信部門維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員提出委託維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條:空調執行期間,購物中心外沿的窗戶需關閉,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及用物體擋住進出風口,確因需要調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

(四)清潔衛生管理約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瓜皮紙屑,亂倒汙水,亂扔包裝物、食品盒殘渣等有損清潔衛生的行為。

第三十條:自覺維護購物中心的環境衛生,依照規定定時對店鋪門、燈箱、柱等處進行清潔大掃除。

(五)對其它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甲方對店鋪的統一裝修和設施裝置的統一安裝,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動。

第三十二條:開業後乙方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的,需書面提出裝修申請並經批准,在完清手續後嚴格按照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的規定在閉市後入場進行施工並做好防噪處理,不得影響周邊經營和生活。

第三十三條:因房屋、設施、裝置等故障必須及時搶修,需乙方讓出經營場地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因城市建設、市場改造需要拆遷或停止使用場地設施,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配合。

第三十四條:不得擅自撕扯、塗汙、毀損甲方設定的封條、通知、宣傳、告示,不得損壞移動各種告示、警示牌、導向牌。

第三十五條:嚴禁攜帶各種寵物、家禽等進出購物中心。

第三十六條:乙方依照規定,須按時向甲方繳納各項應付費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條:乙方家屬、來訪客人、僱用的臨時工(如營業員、搬運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鋪的承租人或使用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凡有違反有關規定,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並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對乙方攤位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為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則

《裝修守則》、《店鋪經營規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承諾書》為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簦章: 代表人簽章: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模板 篇21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_________專案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專案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技術內容、範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專案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專案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研究開發經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經費來源:本合同約定,專案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

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乾使用的,合同完成後經費出現剩餘時,結餘經費歸受託人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託人自行解決。並且受託人的報酬應包含在結餘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託人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乾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託人應補充支付,經費剩餘時,受託人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裝置、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屬於甲方的裝置、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於乙方的裝置、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屬於雙方的`裝置、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研究開發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洩密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洩密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雙方確定,本合同專案的技術風險按_________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專案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人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鑑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於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受託人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_________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祕密的轉讓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4.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資料,並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後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諮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1.驗收標準: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引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驗收可採用技術鑑定會、專家技術評估。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檔案,作為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採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專案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一)甲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轉讓

方:

乙方:___________ 庫房號:_____________

為加強庫房及庫區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因發生火災造成公共及私人的財產損失,特制訂本協議,請租賃商戶按照本協議執行。內容如下:

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庫房提倡使用安全防爆燈。燈具應安裝固定在庫房走道的頂部,燈具距離貨垛、貨架應大於50釐米(燈具下方50釐米範圍內不允許擺放貨物)。

庫房內嚴禁私接亂拉臨時電源線,嚴禁在庫房頂內架設線路,並做到人走燈滅。

庫房內不準安裝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熱杯、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庫區為重點防火部位,嚴禁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自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及作業。

庫房內嚴禁住宿,嚴禁在庫區公共通道內堆放貨物。

庫房租賃戶應對自己庫房內的貨物自行投保。

庫房租賃戶必須服從庫區管理人員管理,違者將依照市場有關規定予以處置。

庫房不準私自轉租轉借他人,違者市場將無條件將庫房收回。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保費: 商戶電話:

保額: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攤位號:

管理合同模板 篇22

甲方:

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學校校園物業委託給乙方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校園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

二、工作內容

(一)保安工作

(二)綠化工作

(三)清潔工作

(四)水電,門窗,課桌椅,辦公檯椅的小型維修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四、委託費用

甲方每月10日前將委託管理費人民幣叄萬伍仟元付給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稽核乙方擬定的工作計劃及規章制度;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日常監督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全面綜合考核評定;

(三)在本合同生效起為乙方免費提供 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免費向乙方提供工作時所需的水,電,提供乙方工作時必需的工具,物料存放地點,臨時小休的座椅;

(四)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五)負責收集,整理校園物業管理所需的資料,並將影印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交給乙方;

(六)對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的不文明行為,甲方有權採取措施制止,若因此造成不良後果,追究乙方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七)協助乙方做好宣傳工作。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按照甲方委託的範圍和工作內容,制訂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工作標準,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損害學校,師生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不得將服務專案進行轉包;

(三)提供進駐工作人員花名冊及身份證影印件給甲方;

(四)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為在本校服務的員工購買社會保險,並提供福利,員工工資不得低於常德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按相關規定人員持證上崗;

(六)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收取服務費;

(七)接受甲方的監督,指導,服從甲方的臨時性工作安排,對有關整改的要求要及時進行;

(八)每學期向甲方公開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九)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每學期末向甲方上交工作總結;

(十)若出現非乙方責任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七、違約責任

(一)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停水,停電)造成有關工作服務質量不能達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二)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使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的工作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有關損失由甲方自負;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剩餘管理費無需支付,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八、附則

(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20xx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