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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合同(通用28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08W

許可合同 篇1

專案名稱:

許可合同(通用28篇)

被許可方: (乙方)

許可方: (甲方)

簽訂地點:       省 市(縣)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合同中的甲方就      專利專案(申請日      、申請號:      授權日〈公開日、公告日〉  、專利法定有效期限:      )。許可乙方實施、(該專案屬      計劃※)。本發明屬於:職務發明(非職務發明)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祕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式:

二、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在      (地點)以   方

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三、※本專案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四、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    ),採取          方法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同格協議書。

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六條)

六、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總金額        元      年   月   日

(1)一次性支付:        元      年   月   日

(2)分期支付: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二)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          元        支付日期

(1)按銷售額   %提成        支付日期

(2)按純利潤   %提成        支付日期

七、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五條)

八、後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八條)

九、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九條)

十、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民法典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技術民法典實施條例第七十六、第七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四)其他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十條)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一條)

十四、※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入門費、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①

許可合同 篇2

本合同於1993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

1.6 “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 “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裝置、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 “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 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 技術服務

5.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除錯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效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 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 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人日。

5.1.5 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 技術培訓

5.2.1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效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使用者。

5.2.2 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 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 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除錯。

5.2.5 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 ___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專案、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 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 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7.1 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 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核。

7.4 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 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裝置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效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裝置。

8.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 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 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 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效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效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 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洩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 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 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1993年5月8日簽訂,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籤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字。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字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3

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鑑於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_____;鑑於被許可方希望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_____;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註冊_____”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局註冊登記的_____,該註冊_____的編號為_________。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被許可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產品。

1.5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_____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6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註冊_____的許可權利,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這種權利是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許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_____。

2.2 許可只在_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_____,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 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註冊_____的有關資料,包括註冊_____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註冊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

3.2 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3 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

3.4 在使用費結算日後_________天之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淨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三。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_________日內提出質疑,被許可方應及時改正。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被許可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被許可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___。

4.2 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既支付使用費_________美元給許可方:_________。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被許可方提供註冊_____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中國_____局申請註冊的有關情況。

5.2 許可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被許可方。

第六條 商品質量

6.1 被許可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並能保護和加強_____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被許可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以及其_____本身的名聲。

第七條 侵權和保證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註冊_____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授予被許可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7.2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_____、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

7.3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_____擁有的權利。被許可方在可知的範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合同產品的_____的侵權和仿製行為。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第八條 標籤

8.1被許可方同意其對_____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_____而取得關於_____的任何權利。

第九條 促銷資料

9.1 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_____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如果許可方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方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9.2 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合同_____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十條 分銷

10.1 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10.2 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一條 會計記錄

第十二條 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_____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_____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第十三條 破產、違約

13.1 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後_________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方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終止合同。

13.2 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訟,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

13.3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四條 最後報告

14.1 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14.2 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五條 存貨處理

15.1 合同根據第十三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可方已支付使用費,並已按照第十四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後_________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15.2 如果被許可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試樣不符合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六條 對許可方的補償

16.1 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16.2 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法律上的救濟。

16.3 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第十七條 稅費

1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被許可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被許可方負擔。

1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許可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8.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8.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8.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19.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9.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_________分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3 _____費由敗訴方負擔。

19.4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20.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0.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20.3 本合同失效後,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外,被許可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_____或類似的_____。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_____的權利。

20.4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5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20.6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二十條和附件一至附件三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7 本合同用_________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_____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特快專遞或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

1.註冊_____的有關資料

2.產品清單

3.淨銷售額和使用費的計算方法

許可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 甲方: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  職務:  委託代理人:__  身份證號碼:__  通訊地址:____  編碼:____  聯絡人:______  電話:  電掛: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____ 乙方: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  職務:  委託代理人:__  身份證號碼:__  通訊地址:____  編碼:____  聯絡人:______  電話:  電掛: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____ 鑑於:  

1.甲方是一家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其計劃正在攝製電影(電視劇)《_____》  

2.乙方是電影(電視劇)《_》的著作權人;  

3.甲方所攝製的電影(電視劇)需要使用乙方享有著作權的電影(電視劇)中的有關內容作為剪輯素材,乙方同意甲方使用此電影(電視劇)素材; 鑑於此,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指電影(電視劇)素材(下稱電影(電視劇)素材),是指出由乙方攝製的、由導演、並由主演的電影(電視劇)《_》,此部電影(電視劇)由發行人於X年發行。電影(電視劇)素材長約_____分_____秒,由上述電影(電視劇)第_____分_____秒至第_____分_____秒中的情節組成,包括歌曲、畫面同步音樂、相關效果音樂等音樂作品在內 

第二條 使用範圍  電影(電視劇)素材應被用於甲方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電視劇)《_》。此部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電視劇)的製作單位為,導演為,編劇為,主要演員有、錄音師為、燈光師為、等 

第三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使用費為人民幣_元整(_元),應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賬戶號:_。  如甲方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未按規定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____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_作為違約金。 

第四條 使用期限  甲方使用電影(電視劇)素材的期限為X年,從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依法享有采用電影(電視劇)素材拍攝而成的電影(電視劇)的著作權。  

2.甲方拍攝的電影(電視劇)製作完成並取得《電影(電視劇)公映許可證》的,甲方應當將乙方向其提供的電影(電視劇)素材及其他相關原始資料歸還乙方,同時應將其製作的電影(電視劇)素材及其他原始資料的全部複製品一併歸還或按照乙方要求進行銷燬。  

3.除用於本合同規定的特定用途外,甲方不得自行製作或委託他人制作電影(電視劇)素材整體或部分的複製品。如有違反,甲方要承擔一切不利後果。  

4.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在電影(電視劇)的宣傳或發行過程中使用電影(電視劇)素材。但僅限於電影(電視劇)的宣傳、發行之目的。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該電影(電視劇)素材許可給

第三方使用,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害,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使用電影(電視劇)素材,還應取得電影(電視劇)素材中具有獨立著作權的著作權人的書面同意,並向乙方提供該書面同意檔案。  

7.甲方使用電影(電視劇)素材中的音樂作品,需經電影(電視劇)素材中音樂作品著作權人的書面同意,未經同意不得播放、使用或允許

第三方播放、使用電影(電視劇)素材中的音樂作品。  

8.由於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不能使用電影(電視劇)素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所支付的酬金;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電影(電視劇)素材及其他相關的原始資料,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只要甲方在其攝製的電影(電視劇)使用了電影(電視劇)素材,不論何種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署名權。署名的格式、具體位置及字型大小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協商決定。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行為干擾、妨礙甲方對乙方電影(電視劇)素材的正常使用,否則,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相關損失。  

4.乙方有權隨時檢查甲方對電影(電視劇)素材的使用情況,但不得干擾甲方正常的拍攝工作,甲方應予以配合。  

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酬金後,甲方是否實際使用該電影(電視劇)素材,乙方無權干涉。  

6.本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仍有權以自己選擇的方式使用或授權

第三方使用電影(電視劇)素材,甲方無權干涉。 

第七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保證其具有攝製電影(電視劇)的法定資格。  

2.保證其所攝製的電影(電視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電影(電視劇)素材、電影(電視劇)素材的出處影片(電視劇)、電影(電視劇)素材出處影片(電視劇)的製片方及製作人員等各方合法權益的內容。  

3.保證電影(電視劇)不會包含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內容。  

4.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保證其為電影(電視劇)素材的著作權人,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2.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該電影(電視劇)素材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3.乙方保證該電影(電視劇)素材沒有侵害到其他任何

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電影(電視劇)素材及相關原始資料,且在甲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仍未提供的;  

3.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4.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仍未支付的;  

5.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甲方被依法吊銷《攝製電影(電視劇)許可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 

第十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X年 

第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X年,自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雙方各執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簽訂地點:X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簽訂地點:X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5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目 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第二條 合同圍內容和範圍

第十條 保密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十一條 侵權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十二條 稅費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第十四條 仲裁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第八條 技術改進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附 件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

附件三 提成資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

附件四 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

附件五 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

附件六 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

附件七 產品考核驗收辦法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用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甲方係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乙方”係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

1.6“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裝置、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旨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支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問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按照

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___。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____月____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口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________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

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本合同

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

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一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技術服務

5.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除錯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效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和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

1.

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

1.

3.

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

第六個月,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指導____日。

5.

1.

4.

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____日。

5.

1.

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

2.

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效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使用者。

5.

2.

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

2.

3.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

第三至

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

2.

4.

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

第八至

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除錯。

5.

2.

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以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交付技術資料。

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報單日期、資料專案、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

4.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外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

5.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7.

1.合同產品的

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

2.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

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

3.如果

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特

第二次考核。

7.

4.經過

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剛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艄除缺陷,進行

第三次考核。

7.

5.經過

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接

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

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共他生產裝置等一,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閃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效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裝置。

8.

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

3.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

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

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

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

4.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9.

5.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

6.如果動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給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

7.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有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

9.

8.如因乙原因,產品部分效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機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效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金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

1.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洩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

2.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

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

3.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

1.

1.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

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

1.

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清。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

2.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

2.

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

3.

1.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

3.

2.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確認。

1

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

4.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

4.

2.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

4.

3.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

4.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

4.

5.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

6.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籤,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

6.

2.本合同效期________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

6.

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字。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字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許可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網的圖片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圖片資訊

1.1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本合同約定的以下圖片。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條件下使用甲方提供的圖片;

2.2 甲方對所提供圖片保證不出現版權問題。若在著作權問題上與第三方發生糾紛,責任由甲方承擔並負責解決;

2.3 甲方負責支付攝影作者稿費,乙方不與攝影作者發生稿費支付關係。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4 乙方承諾對甲方提供的圖片僅限於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使用,不得向第三方轉供圖片,否則向甲方支付租片價格的雙倍違約金;

2.5 乙方將圖片用於其他商業用途須經過甲方另行授權;

2.6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圖片為一次性使用,再次使用甲方圖片須經另行授權;

2.7 乙方應將所使用圖片的效果圖,附印刷品或照片一份交給甲方,以便存查。

第三條  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3.1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即生效,外埠省區以傳真件確認,有效期為一年。

3.2 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本協議條款,必須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3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3.4 由於不可抗拒力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共同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5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四條  付款方式

4.1 本協議簽字生效後,乙方將租片費_________元人民幣經協定方式支付給甲方。

郵局匯款:

收款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第五條  圖片交付方式

5.1 甲方交付圖片於乙方的方式: □ 網路傳輸 □ CD-ROM □ 正片

5.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片費後,按合同約定的交付圖片方式給乙方交付圖片。

第六條  其他

6.1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其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蓋章):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7

下面是小編特意準備的國際商標許可合同格式最新樣本參閱,供各位瀏覽,希望能對你有幫助。詳細內容介紹請看下文。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鑑於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係;

鑑於被許可方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________年12月31日。始於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後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為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為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採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專案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檔案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後報告

在協議期滿後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後,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宣告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可方 被許可方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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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合同 篇8

專利申請號

許可方名稱

地址

代表人

被許可方名稱

地址

代表人

合同備案號

簽定地點

簽定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製

前言(鑑於條款)

第一條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第二條專利申請技術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第三條專利申請技術的技術內容

第四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五條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第六條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第七條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籤從合同)

第九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第十條違約及索賠

第十一條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稅費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六條其他

許可方簽章被許可方簽章

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專利申請技術實施許可合同簽定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制

前言(鑑於條款)

-鑑於許可方(姓名或名稱注:必須與所許可的專利申請的法律檔案相一致)擁有(專利申請名稱注:必須與專利申請法律檔案相一致)專利申請,該專利申請為(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號為(九位),公開號為(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申請日為年月日。並擁有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及工藝;

-鑑於被許可方(姓名或名稱)屬於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裝置,人員及其它條件,並對許可方的專利申請技術有所瞭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工藝等);

-鑑於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訂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

專利申請技術-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申請技術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專利申請號:,發明創造名稱:

;.

技術祕密(Know-how)-指實施本合同專利申請所必須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於該技術的最佳利用,能夠達到驗收標準的、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其它技術-指許可方擁有的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未申請專利的或已宣佈專利無效的或已放棄專利權、已過期的專利或已申請未被批准、已視為撤回的專利申請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專利申請檔案和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裝置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後,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稅金後的利潤額。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並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範圍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獨佔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等等。

第二條專利申請技術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該專利申請技術的許可方式是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等);

該專利申請技術的許可範圍是在某地區或某技術領域製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申請的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申請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申請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進口其專利申請產品(或者)進口依照其專利申請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第三條專利申請技術的技術內容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申請號為,專利申請名稱為的全部專利申請檔案(見附件1),同時提供為實施該專利申請而必須的工藝流程檔案(見附件2),提供裝置清單(或直接提供裝置)用於製造該專利申請產品(見附件3),並提供實施該專利申請所涉及的技術祕密(見附件4)及其它技術(見附件5)。

第四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1.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合同生效後,許可方(中介方)收到被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入門費)(¥、$萬元)後的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合同生效後,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技術資料,即附件(1-4)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2.技術資

專利申請技術實施許可合同

料的交付方式和地點-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

技術資料交付地點為被許可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五條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元,採用一次總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全部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交付給許可方。

2.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使用費為(¥、$)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後,日內,被許可方即支付使用費的%即(¥、$)元給許可方,待許可方指導被許可方生產出合格樣機臺後日後再支付%即(¥、$)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3.使用費總額(¥、$)&

nbsp;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日支付(¥、$)元

自合同生效日起個月內支付(¥、$)元

個月內再支付(¥、$)元

最後於日內支付(¥、$)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4.該專利申請使用費由入門費和銷售額提成二部分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門費(¥、$)元

銷售額提成為%(一般3-5%),每個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結算一次。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5.該專利申請使用費由入門費和利潤提成二部分組成(提成及支付方式同4)。

6.該專利申請使用費以專利技術入股方式計算,被許可方與許可方共同出資(¥、$)萬元聯合制造該合同產品,許可方以專利技術入股股份佔總投資的%,(一般不超過20%)第年分紅制,分配利潤。

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帳(託收、現金總付等)。現金總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7.在4、5、6情況下許可方有權查閱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技術的有關帳目。

第六條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1.被許可方在許可方指導下,生產完成合同產品個(件、噸等單位量詞)須達到許可方所提供的各項技術性能及質量指標(具體指標引數見附件6)並符合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驗收合同產品。由被許可方委託國家(或某一級)檢測部門進行,或由被許可方組織驗收,許可方參加,並給予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被許可方承擔。

3.如因許可方的技術缺陷,造成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負責提出措施,消除缺陷。

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許可方沒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賠償被許可方的部分損失。

4.如因被許可方責任使合同產品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協助被許可方,進行補救,經再次驗收仍不合格,被許可方無力實施該合同技術的,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返還使用費。

5.合同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報告。

第七條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1.被許可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後的任何時候都不得將技術祕密(見附件4)洩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及分許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許可方具體接觸該技術祕密的人員都要同被許可方的法人代表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違反上款要求。

3.被許可方應將附件4妥善儲存(如放在保險箱裡)。

4.被許可方不得私自複製附件4,合同執行完畢,或因故終止、變更,被許可方均須把附件4退給許可方。

5.以上各款適用於該專利申請被駁回和被視為撤回。

第八條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籤從合同)

1.許可方在合同生效後日內負責向被許可方傳授合同技術,並解答被許可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許可方在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時,要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被許可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並負責培訓被許可方的具體工作人員。

被許可方接受許可方培訓的人員應符合許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確定被培訓人員標準)

3.被許可方可派出人員到許可方接受培訓和技術指導。

4.技術服務與培訓的質量,應以被培訓人員能夠掌握該技術為準。(確定具體標準)

5.技術服務與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伙食費等均由被許可方承擔。

6.許可方完成技術服務與培訓後,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檔案。

第九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改進方,對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或者免費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3.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屬雙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條違約及索賠

對許可方:

1.許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支付違約金元。

2.許可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被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服務與培訓的,每逾期一週,應向被許可方支付違約金元,逾期超過(具體時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使用費。

3.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元。

4.在獨佔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

專利申請技術實施許可合同

為,也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金元。

對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拒付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還全部技術資料,並要求賠償其實際損失,並支付違約金元。

2.被許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具體時間)要支付給許可方違約金元;逾期超過(具體時間),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元。

3.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範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元;並有權終止合同。

4.被許可方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許可方的技術祕密洩露,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一條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1.對許可方不是該專利申請的合法申請人,或因未充分公開請求保護的申請主題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返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

2.對許可方侵害他人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未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的,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返還全部使用費。

已經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的,除返還使用費外,許可方還應賠償被許可方的損失,金額為元。

3.因其他原因,該專利申請被駁回的,一般不返還使用費。若給被許可方造成較大損失的,可視情況約定給予賠償。

4.還可以對其他情況給予約定。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1)採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3)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合同延期履行。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情況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具體時間),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三條稅費

1.對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許可方納稅。

2.對許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許可方納稅。

3.對許可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被許可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注:2、3、4只能選其一。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為年。

2.該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後,自授權日開始,本合同自行變更為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該專利技術的使用費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基礎上增加元;

或增加%

或提成增加%

或股份增加%

或增加倍。

3.該專利申請被駁回後,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該技術轉讓費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基礎上減少元;

或減少%

或提成減少%

或股份減少%

或該技術轉讓費等同於本合同使用費。

4.(對獨佔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後(時間),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許可合同。

5.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規定的合同終止情況以外,許可方應維持專利申請權的有效性,若因許可方過失而造成專利申請權終止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6.由於被許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十六條其他

前十五條沒有包含,但本合同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解決,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解決等。

許可合同 篇9

甲方(著作權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授權乙方將上述作品攝製成電影,在_________________地區發行(播映)。

第二條乙方承擔攝製上述作品所需要費用,負責安排攝製及電影片的推廣、宣傳。

第三條甲方保證擁有上述作品的攝製電影權,保證上述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版權和其他權益的內容。

第四條乙方要求上述作品符合下列攝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為攝製需要對上述作品進行改編,由_________________方負責。

第六條甲方承擔改編,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改編稿交付乙方(乙方承擔改編,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作品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時交付,雙方另行商定日期,協商不成,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七條乙方收到改編稿(作品稿)後,應在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是否採用。逾期未通知的,視為同意採用。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均不得擅自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權利授予第三方。如有違反,受害一方有權向對方追索經濟賠償並解除合同。

第九條乙方可為攝製的需要,在不變動上述作品的主要線索、主要人物、主要情節的情況下,修改上述作品。作者對根據其同意的改編稿攝製的電影片,不得提出保護作品完整性的要求。片名和署名方式的確定,應徵得作者的同意。

第十條乙方有權為推廣以上述作品為藍本攝製的電影片,根據電影劇本編寫和發表內容提要、海報。

第十一條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和標準為:

(一)一次性付酬:_____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二)版稅:每拷貝_____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三)基本稿酬加拷貝發行版稅:_________元/每千字_________千字+版稅每拷貝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______天內,向甲方預付上述使用費的______%,其餘部分於電影片攝製完成後______天內付清。

第十三條甲方承擔改編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改編費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乙方應在____月內開始上述作品的攝製。因故不能按時開始,雙方另行商定日期。協商不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五條由於甲方原因不能攝製上述作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預付的費用。

第十六條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攝製上述作品,乙方應給甲方以經濟補償,數額在本合同第十二條所規定費用的_____%。

第十七條甲方在支付費用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根據上述作品攝製的電影劇照。

第十八條在電影片攝製完成後____月內,乙方應將作品稿交還甲方,若有損壞或遺失,應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九條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繼續發行根據上述作品攝製的電影。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一方要求延長,應合同期滿前______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商定後續訂合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為憑,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10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商標名稱、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使用期限: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

第三條使用費:乙方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

第四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同發生爭議,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商標(證的影印件/影印件附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許可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許可合同 篇11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 國 市 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 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 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 省 市 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 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專案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美元(大寫: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 美元;

B.設計費 美元;

C.技術資料費 美元;

D.人員培訓費 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 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 %,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3.5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3.6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門費為 美元(大寫: 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3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 查帳的程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XX銀行和 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 %,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XX銀行出具的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 %,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稽核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 %,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效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檔案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 %,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 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 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4.4 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 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核和驗收

7.1 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專案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效能保證期為 個月,效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 %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_____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 %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效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 效能指標降低 %,賠償合同總價的 %;

B.合同產品的 效能指標降低 %,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

C.合同產品的 效能指標降低 %,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 %。

(注:遲交罰款和效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XX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 國政府於 年 月 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 稅法和 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 稅和 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 條和第 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專案

1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 年 月 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 稅和 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並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

地 址:

傳 真:

電 話:

14.2 出讓方名稱:

地 址:

傳 真:

電 話:

14.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         出讓方

(籤 字)             (籤 字)

許可合同 篇12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由__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依________法律設立,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共同簽署。

鑑於甲方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資訊,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到一致:

A._____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駕駛_____,“許可證產品”意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後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採用的形式均為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應標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製造,而且這一標誌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境內使用甲方_____和獨佔權利,這一權利僅限於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範圍;由於此獨佔權利僅適用於與產品有關的範圍之內使用_____,雙方確認,該_____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於許可證產品的範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B.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收到書面請求之後九十(90)天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複製的:

a)由甲方所擁有的為支援祕魯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b)Ⅰ.對於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製作的圖紙和/或規格,但應依從於由供應商對於圖紙用的限制條件。

Ⅱ.對於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效能特性,設計引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為使乙方在________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的相關資訊。

Ⅲ.甲方對於任何外部供應商不願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c)材料依甲方的設計和規格和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d)工具及裝置圖紙,其應依甲方現有可能存檔圖紙為限。

2.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為準;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制式為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為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證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後,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證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並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甲方的設計。

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為之

a)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文字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資料,並以英文作成以儘快得到回覆。更換零件的效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性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c)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規格。乙方同意為此檢查提供合作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除依C.1.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執行效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設計、圖紙及規格生產,由甲方對於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雙方同意為生產及採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為公制度量並依要求加註。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說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標明如下文字說明:

“本文僅屬限制使用並不得用於任何有害於甲方的用途。”

D.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於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部件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並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於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2.甲方無義務保證乙方在由於行使或使用下述許可權利而事實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專利權或不正當貿易慣例所引起的訴訟、索賠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受到損害。

3.本協議不包含如下內容:

a)授予任何一方權利或強加於任何一方予義務從事某種第三方侵權的行為:

b)要求或強迫任何一方承擔義務侵犯第三方的專有權利或專利權。

E.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自簽字之日起5年。本協議可在4年後由雙方商議延長。任何一方可在九十(90)日前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1.作為本協議的重要條件,乙方須依照本協議條款積極從事許可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年度生產目標將由甲方與乙方在協議生效後商定。任何一方保留在乙方未能完成依乙方與甲方雙方達成的年度生產目標時對協議重新審查的權利。

2.在一方破產或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終止本協議。

3.雙方合意可終止本協議。

4.與終止協議相對應,乙方將在終止協議後十二(12)個月內停止使用_____或任何類似標記。如在乙方未於協議終止後十二(12)個月內停止使用一個或數個甲方的標記,則乙方_____的非經授權不得使用。

F.價格(略)

G.一般條款

1.除非另有書面通知,則雙方的通訊地址依下述為準(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2.乙方確認甲方對於其_____的所有權,並承認由甲方或某個相關公司所屬的_____在祕魯或其他外國的_____登記及_____的有效性。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間或其後的時間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使用不論甲方_____的有效性及所有權,並不允許此類行為發生。乙方進而同意在本協議期間或其後的時間內,其在祕魯或世界上任何地方所獲得的與本協議所指_____有關的任何權利,除依本協議授權之外均應依甲方的要求而將此類權利及此類權利相關的商譽讓與甲方。

3.乙方同意不使用或不默許使用可能與本協議_____相類似混淆的_____。

4.乙方應在發生任何對於_____侵權行為及衝突性使用的情況時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合作以採取合理手段向此類行為進行追究索賠而使甲方及時地保護其_____權的合法性;同時雙方明確在未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單獨採取任何行動。

H.爭議

本協議依________法律解釋。

除非另有明確表示,則與本協議有關或無關的協議雙方的所有爭議、糾紛或歧意,以及任何違約及過失(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本協議存續的爭議_____條款有效性的爭議),如不能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則提交_____。_____應依________的程式及規定進行。_____由固定的_____庭,在祕魯利馬進行。

_____庭由三名_____員組成,乙方與甲方各依_____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規則及規定指定一名_____員。

本檔案一式兩份,由雙方分別於文首日期訂立,特此為證。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鑑於:

1.甲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乙方是一家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視劇製作資格的電視劇製作單位;

2.甲方在此決定許可乙方採用其人生經歷中的全部或部分事件作為素材創作電視劇文學劇本並根據文學劇本攝製電視劇。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許可乙方採用其人生經歷中的全部或部分事件、境遇、變故等作為素材,全部真實或部分真實或虛構地創作電視劇文學劇本,並根據文學劇本攝製電視劇。

第二條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稅前/稅後)酬金¥____元,酬金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除非依據本合同的規定提前終止,甲方許可的有效期限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確定:

1.甲方許可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許可自本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永久有效;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許可的生效區域按下列第___種方式確定:

1.甲方許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_地區有效;

2.甲方許可在全球範圍內有效;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許可的型別按下列第___種方式確定:

1.甲方許可為專有許可,在許可的有效期限和生效區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許可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根據其人生經歷創作文學劇本並攝製電視劇;

2.甲方許可為非專有許可,在許可的有效期限和生效區域內,甲方有權自行或許可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根據其人生經歷創作文學劇本並攝製電視劇;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根據甲方人生經歷創作的電視劇文學劇本的著作權,按照乙方與創作文學劇本的編劇之間的約定由乙方或編劇享有;基於此,文學劇本攝製的電視劇的著作權由乙方享有。

第七條 若根據甲方人生經歷攝製的電視劇得以公開發行且甲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義務,甲方依法享有在電視劇及其他衍生產品上署名的權利。

甲方署名採用下列第____種方式:

1.本劇根據_____(甲方)的人生經歷改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一條規定創作電視劇文學劇本或攝製電視劇的過程中,有權通過預約而對甲方進行採訪並在採訪時進行錄音、錄影、拍照,甲方應予以配合。

第九條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與其人生經歷相關的所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照片、日記、報紙及雜誌剪輯等)以郵寄、速遞、親自遞交等方式交給乙方。

第十條 對根據甲方人生經歷攝製的電視劇及其衍生產品進行宣傳、推廣或發行過程中,乙方有權使用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以及其對甲方的採訪資料,無須另行徵得甲方同意,亦無須另行向甲方支付酬金。

第十一條 在根據甲方人生經歷創作文學劇本及攝製電視劇的過程中,若乙方認為必要,甲方應擔任乙方顧問,為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諮詢服務。

甲方擔任乙方顧問的酬金為每天¥________元,乙方應每____(天/周/月)向甲方結算一次。

第十二條 若甲方擔任乙方顧問需要到乙方指定的工作地點,乙方應負責安排甲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十三條 甲方應盡力為乙方從乙方決定採用的其人生經歷中涉及的其他自然人處獲得必要的書面許可,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乙方在履行本許可合同的過程中,有權自主決定採用甲方真實姓名或者虛擬姓名。

第十五條 乙方在履行本許可合同的過程中,除非經過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對甲方侮辱、誹謗的情形出現,不得侵犯甲方的名譽權、榮譽權、著作權等權利,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採用其人生經歷攝製的電視劇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劇情、演員、拍攝進度等與電視劇相關的一切資訊。若本合同未生效,甲方不得洩露在簽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

甲方若違反上述保密義務,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第十八條 乙方保證其屬於下列第____種情況:

1.取得((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並經依法註冊和合法存續的電視劇製作單位,且《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仍處於有效期內。

2.經依法註冊和合法存續的電視劇製作單位並將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就計劃製作的電視劇取得《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

第十九條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的期限內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等同於中止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發出通知後的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雙方應就不可抗力立即進行協商,尋求一項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盡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等。

第二十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___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拖欠甲方酬金累計達到甲方全部應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

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仍未開始實施甲方許可;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八條中的保證不真實或未實現;

5.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乙方被依法吊銷《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或《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且在甲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仍未提供的;

3.甲方在本合同第十七條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甲方許可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甲方因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的任何一項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歸還已支付的酬金。

甲方因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的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或第六項原因終止本合同或未出現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而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如期向甲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為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乙方因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第二項或第三項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歸還已支付的酬金。

若未出現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而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扉頁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二十七條 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

第二十八條 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文字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甲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許可合同 篇14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已註冊的使用在_______類_______商品上第_____號_________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______類________商品上。

商標標識:_______________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六、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註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七、註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許可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分別自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十、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許可合同 篇15

註冊_____使用許可合同

許可人:______(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號_________;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

4.甲方保證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乙方:______(章戳)

負責人:______(簽章)?負責人: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局:

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號_________(_____註冊證的影印件/影印件附後),根據《_____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_____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_____:(貼_____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章)?被許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許可合同 篇16

國際專利技術許可合同範本

合同目錄

第一條定義

第二條合同範圍

第三條合同價格

第四條支付條件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第七條稅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件

附件一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略)

附件三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專利技術許可合同

____國、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國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

2.“出讓方”是指____國____市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3.“受讓方”是指____國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省____市,名稱____工廠。

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合同範圍

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____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三條第3、4款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____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五條第1項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要簽約時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4.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和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付給受讓方,並按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受讓方所在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稅費

1.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2.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________國的仲裁機構或________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據該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五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斯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過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b、出讓方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責任編輯:黃葉

許可合同 篇17

許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為14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區域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

二、計劃內專案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專案此欄劃(/)表示。

三、專利技術內容是指專利說明書和權項保護範圍中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四、技術祕密的範圍是指各方承擔技術保密的義務的內容,保密的地域範圍和保密的起止時間,洩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五、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入門費、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影印件作為合同的附件。

六、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書。

七、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八、填寫時請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的對應條款。(“簽訂指南”由中國專利局編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合同中的甲方就________專利專案(申請日________、申請號:________、授權日〈公開日、公告日〉________、專利法定有效期限:________),許可乙方實施。(該專案屬________計劃,本發明屬於:職務發明(非職務發明))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祕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內在________(地點)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第三條專案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

第五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______)。

採取______________方法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格協議書。

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第六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

(1)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________元___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

(1)按銷售額________%提成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

(2)按純利潤________%提成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

第七條 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五條)

第八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八條)

第九條 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九條)

第十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他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第十四條 其他:

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入門費、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術轉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研製單位(個人)專利申請號:_________________專利批准號:_________________專利權的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專利權轉讓方、受讓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1.一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分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_________%;4.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它有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技術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鑑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意見: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證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許可合同 篇19

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協議書,以此為證。

鑑於許可方開發並擁有一個__________的計算機系統,一個__________系統的所有權,並且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上述系統並在其本單位使用,許可方願意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系統並授予使用許可。因此,雙方同意簽訂協議,協議書條文如下:

第一條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同意接受一個不可轉讓的非獨佔的使用許可,准許被授權人員在本單位數量為臺的指定計算機上使用該許可軟體,上述使用僅限於被許可方內部使用和為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提供資訊服務。除上述規定外的任何第三方無權使用該許可軟體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無權將該許可軟體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出售、出租、轉讓權利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轉讓或提供利用。?

第二條 在遵守本協議的全部條款的前提下,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在其本單位規定數量的指定計算機上免費使用該許可軟體,使用期限為_____年,被許可方僅需向許可方交納_____手續費。

第三條 許可方通過網際網路下載向被許可方提供許可程式和許可資料。被許可方可以向許可方進行有關許可軟體的諮詢服務。

第四條 被許可方同意在所有的提到該許可軟體或許可方的文字出版物上都附上產品名稱及短語說明本許可軟體是許可方專有的軟體產品。

第五條 未得到許可方明確准許,被許可方同意不實施以下行為:

a.將許可軟體全部或部分地向他人提供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除一份備用許可程式和獲准使用許可軟體所必需的許可資料外,製作、指使製作或許可製作該許可軟體的拷貝

第六條 由被許可方複製的所有許可軟體的所有拷貝和其介質包含有許可軟體程式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拷貝,都應該照許可方提供的說明附上如下提示:“版權所有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權法。未經許可對本系統進行復制或以其他方式加以揭示必將受到嚴厲處罰。”在無法登載這種提示的場合,也應在適當的地方以適當的形式註明其內容。

第七條 在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許可方在任何情況下對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體產品”所引起的任何特殊的、意外的、間接的或附帶性的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利潤損失、營業中斷、商業資訊、資料的丟失或任何其它經濟上的損失)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即使許可方事先被告知該損害有發生的可能性。

第八條 如果被許可方違反了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何義務,則許可方可以終止本協議書中許可給被許可方的所有權利。許可方不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九條 本協議書從最後一個簽字的日期起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書及所要求的所有通知,支付等均要求書面形式,採用郵寄時應使用掛號方式或保證遞送的方式,郵件必須付足郵費,地址按本協議書第一段所寫。

本協議任何修改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書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字才能生效。

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20

甲方:

住所地: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證件號碼:

住所地: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手機:

電子信箱:

鑑於:

1.甲方有意在其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片中使用戲曲作品;

2.乙方為此戲曲作品的合法所有人,乙方同意甲方在上述電影片中使用戲曲作品。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所指戲曲作品(以下簡稱“戲曲作品”)的具體描述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片(以下簡稱“電影片”)中使用戲曲作品。

第三條在電影片的宣傳或發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在有關宣傳或銷售資料中使用戲曲作品。

第四條甲方應按下列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稅前/稅後)酬金¥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乙方向甲方提供戲曲作品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其餘酬金於電影片停機之日起日內支付;

3.。

第五條甲方使用戲曲作品的期限為年。

第六條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供戲曲作品,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依法擁有電影片的著作權。

第八條若電影片得以公開發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義務,無論甲方以何種方式使用戲曲作品,乙方皆依法享有相應的署名權。

乙方署名採用下列第種方式:

1.戲曲作品由(乙方)提供;

2.。

第九條戲曲作品自交付甲方之日起損壞、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若戲曲作品在交付甲方後損壞或丟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相應損失。

第十條甲方應於電影片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之日起日內將乙方向其提供的戲曲作品歸還乙方,同時應將其製作的戲曲作品全部複製品或除電影片以外的影像資料一併歸還或按照乙方要求進行銷燬。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查驗甲方對戲曲作品的使用情況,但不得干擾甲方正常的拍攝工作,甲方應予以配合。

第十二條甲方保證:

1.其具有攝製電影片的法定資格;

2.電影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戲曲作品、戲曲作品的著作權人等各方合法權益的內容;

3.。

第十三條乙方保證其為戲曲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第十四條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的期限內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等同於中止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發出通知後的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

雙方應就不可抗力立即進行協商,尋求一項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盡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等。

第十五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戲曲作品,且在甲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日內仍未提供的;

3.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4.。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據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日內仍未支付的;

3.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甲方被依法吊銷《攝製電影許可證》或《攝製電影片許可證(單片)》;

5.甲方在第十二條所做保證不真實的;

6.。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

第十八條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乙方因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任何一項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歸還已支付的酬金。

乙方因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或者第五項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未出現本合同第十五條、十七條規定的情形而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條甲方因本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第二項或第三項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歸還已支付的酬金。

若未出現本合同第十六條、十七條規定的情形而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二十二條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

第二十三條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條保密

1.雙方互相承諾對其本人以及公司、僱員、代理人或顧問等因為簽訂本合同而收到或獲取的所有資料、資訊(以下簡稱“保密資訊”),包括與本合同條款相關、與談判有關的、與劇情以及攝製有關的、與另一方的商業或事件有關的等與電影有關的一切資料和資訊,嚴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條第3款的規定外,將不得在電影公映前利用或披露或洩露給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資訊。

2.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與電影相關的全部資料、檔案,並於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後返還甲方。

保密資訊一旦洩露,洩露方應及時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規、主管部門或相關監管機構的要求或規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資料,該一方將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儘快把這種要求或規定通知對方,以使對方可尋求適當補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該一方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若未能取得適當的補救或本協議項下的豁免,而必須披露保密資料,該一方可以將保密資料中必須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五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文字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本合同正本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許可合同 篇21

鑑於甲方_______________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資訊,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鑑於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為目的的持續的技術協助的權利;鑑於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_______________。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到一致:

一、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駕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意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後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採用的形式均為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應標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製造,而且這一標誌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後述條件和條款作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佔權利,這一權利僅限於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範圍;由於此獨佔權利僅適用於與產品有關的範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於許可證產品的範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導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格,並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並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於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為。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於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並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範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定由甲方判?定產品未能與甲方在同類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照_____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並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商標應符合_________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_________在正式使用之前進行批准。

二、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收到書面請求之後九十(90)天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複製的:

① 由甲方所擁有的為支援_______________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② 

Ⅰ.對於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製作的圖紙和/或規格,但應依從於由供應商對於圖紙用的?限制條件。

Ⅱ.對於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效能特性,設計引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為使乙方在___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的相關資訊。

Ⅲ.甲方對於任何外部供應商不願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③ 材料依甲方的設計和規格和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④ 工具及裝置圖紙,其應依甲方現有可能存檔圖紙為限。

2.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為準;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制式為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為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證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後,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證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並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三、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甲方的設計。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為之:

① 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文字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② 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資料,並以英文作成以儘快得到回覆。更換零件的效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性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③ 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規格。乙方同意為此檢查提供合作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除依三、1.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執行效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設計、圖紙及規格生產,由甲方對於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並維護帶有甲方專有標記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祕密,並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資訊,除非其是屬於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於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格及生產資訊的供應商。雙方同意為生產及採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為公制度量並依要求加註。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說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標明如下文字說明:“本文僅屬限制使用並不得用於任何有害於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於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並標名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祕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訊。

四、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於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部件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並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於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2.甲方無義務保證乙方在由於行使或使用下述許可權利而事實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專利權或不正當貿易慣例所引起的訴訟、索賠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受到損害。

3.本協議不包含如下內容:

① 授予任何一方權利或強加於任何一方予義務從事某種第三方侵權的行為:

② 要求或強迫任何一方承擔義務侵犯第三方的專有權利或專利權。

③ 協議的期限:本協議期限為自簽字之日起5年。本協議可在4年後由雙方商議延長。任何一方可在九十(90)日前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五、終止

1.作為本協議的重要條件,乙方須依照本協議條款積極從事許可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年度生產目標將由甲方與乙方在協議生效後商定。任何一方保留在乙方未能完成依乙方與甲方雙方達成的年度生產目標時對協議重新審查的權利。

2.在一方破產或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終止本協議。

3.雙方合意可終止本協議。

4.與終止協議相對應,乙方將在終止協議後十二(12)個月內停止使用商標或任何類似標記。如在乙方未於協議終止後十二(12)個月內停止使用一個或數個甲方的標記,則乙方商標的非經授權不得使用。

六、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

七、一般條款

1.除非另有書面通知,則雙方的通訊地址依下述為準(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_________。

2.乙方確認甲方對於其商標的所有權,並承認由甲方或某個相關公司所屬的商標在_________或其他外國的商標登記及商標的有效性。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間或其後的時間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使用不論甲方商標的有效性及所有權,並不允許此類行為發生。乙方進而同意在本協議期間或其後的時間內,其在_________或世界上任何地方所獲得的與本協議所指商標有關的任何權利,除依本協議授權之外均應依甲方的要求而將此類權利及此類權利相關的商譽讓與?甲方。

3.乙方同意不使用或不默許使用可能與本協議商標相類似混淆的商標。

4.乙方應在發生任何對於商標侵權行為及衝突性使用的情況時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合作以採取合理手段向此類行為進行追究索賠而使甲方及時地保護其商標權的合法性;同時雙方明確在未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單獨採取任何行動。

八、爭議

本協議依_______________法律解釋。

除非另有明確表示,則與本協議有關或無關的協議雙方的所有爭議、糾紛或歧意,以及任何違約及過失(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本協議存續的爭議仲裁條款有效性的爭議),如不能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則提交仲裁。仲裁應依_________的程式及規定進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22

合同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第七條 稅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件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略)

附件三 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 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_____。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名叫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_____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責。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中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8.3 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b、出讓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出讓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出讓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受讓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23

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接受方"),

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

鑑於許可方和接受方已就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系統簽訂了購買合同;鑑於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計算機軟體作為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所提供的________系統的一部分或者與之一起使用的情況下, 許可方應將該軟體許可接受方使用;鑑於許可方有權授予本合同所規定的許可;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購買合同"是指許可方與接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系統簽訂的合同。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3 "接受方"是指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4 "系統"是指購買合同規定的,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的________系統。

1.5 "程式"是指構成接受方購買的________系統的________控制系統的程式。

1.6 "專有資料"是指由許可方提供的,與程式有關的檔案、資料、技術指標。

1.7 "合同生效日"是指雙方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許可方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向接受方授予使用________系統程式的許可,而接受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同意接受該許可。按本合同許可的程式如下:(應加入該程式的內容、執行的環境以及應具備的功能)

2.2 許可方授予接受方使用該程式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該程式的專有資料,專有資料包括以下幾項:a:份使用者指南;b:份操作手冊和安裝指南。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____個工作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支付合同價格____%的預付金;其餘____%的貨款在接受方收到許可方的商業發票後的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3.2 合同金額共計為______人民幣。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金額,通過接受方開戶行及賬號____和許可方開戶行及賬號________進行支付。

4.2 按照合同規定,在________系統驗收合格後,許可方應立即開具商業發票並先行傳真給接受方,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開具的商業發票後三個工作日內,應將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額支付給許可方。

第五條 專有資料的交付改進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接受方提供專有資料。交付方式為郵政特快專遞或航空快遞。目的地為________。

5.2 如果許可方提供的專有資料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的書面通知後____天內,免費將專有資料重寄或補發給接受方。

5.3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許可方對程式如有改進和發展,應免費向接受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後的程式和專有資料。

第六條 安裝與驗收

6.1 許可方應協助接受方完成該程式的安裝。若接受方要求許可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協助安裝,則許可方應提供此項服務;接受方應負責許可方所派技術人員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

6.2 軟體安裝執行後,雙方按說明書中所規定的技術指標對執行情況進行驗收。接受方應將簽收的合格證明傳真給許可方。

第七條 使用、複製、轉讓及透露限制

7.1 接受方只可將程式用於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條款提供作為________系統一部分的計算機;如果________系統計算機因為發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進行保養性維修、工程設計變更、特製件或模型變換期間不能操作,則也可將程式用在接受方的備用計算機上,直到________系統控制用計算機修復到操作狀態為止。接受方只能將程式用於直接的內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程式供給他人使用。

7.2 接受方不得複製程式或其任何部分,但接受方只是為了備份、存檔和將程式置於適宜執行狀況,可以複製程式。所有經允許的複製件,都要清楚地標上與原先供給接受方的程式相同的、關於許可方所有權或版權的限制說明。經允許的複製件應以安全的方式予以儲存。

7.3 除非經許可方事先以書面方式同意,接受方不得出售、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程式。

7.4 接受方不得將程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第三方和接受方沒有必要授權其在業務中使用程式從任何僱員。接受方應採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驟,保證不會將程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 侵權和保證

8.1 許可方保證其有權授予在本合同中所授予的許可。如果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如果在訴訟或仲裁中被判為構成侵權,程式的使用被禁止,許可方可以自行承擔費用承擔以下任何一項:

a. 替換或修改程式,使之不再構成侵權,並在實質上用同樣的質量進行同樣的服務;

b. 在程式退還許可方之後退還接受方使用費,但要從中扣除使用、損壞和陳舊的折舊費。許可方在採取上述措施後,不能免除其承擔的其他賠償責任。但許可方對基於以下其中一項的任何版權侵權所提出的請求不負責任。a. 接受方自行修改程式,或程式沒有在指定的工作環境中使用;

b. 在________系統之外的系統使用程式。

8.2 許可方保證程式在規定的操作環境中的使用能夠符合合同第二條的指標要求。許可方不保證任何程式的不中斷或無差錯執行。自系統驗收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年。許可方保證在該期間內免費修理、更換並重新安裝程式中任何有瑕疵的部分。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9.1 在合同到期後,接受方可以書面通知許可方終止本合同,並免除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9.2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在給予了書面通知和合理的時間予以糾正,而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9.3 如果合同終止後,合同中的條款按其性質仍應有效的,許可方和接受方仍應遵守。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0.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0.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年。

12.3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兩份。

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接受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b.許可方: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許可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24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出讓方”--是指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省××市×工廠。

1.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專案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美元(大寫: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美元;

b.設計費美元;

c.技術資料費美元;

d.人員培訓費美元。

3.2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6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的入門費為美元(大寫: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查帳的程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稽核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效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檔案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4.4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4.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專案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效能保證期為××個月,效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效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效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總價的%;

b.合同產品的效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c.合同產品的效能指標降低%,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

(注:遲交罰款和效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國政府於××年×月×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和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稅和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條和第××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專案

10.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年××月×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稅和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年×月×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並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2出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出讓方

(簽字)(簽字)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公司

日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方的書面通知,說明出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個月內,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合同義務後15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公司

日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專有技術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百分之×)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百分之×)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條和第××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許可合同 篇25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為14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區域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

二、計劃內專案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專案此欄劃(/)表示。

三、專利技術內容是指專利說明書和權項保護範圍中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四、技術祕密的範圍是指各方承擔技術保密的義務的內容,保密的地域範圍和保密的起止時間,洩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五、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入門費、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影印件作為合同的附件。

六、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書。

七、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八、填寫時請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的對應條款。(“簽訂指南”由中國專利局編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合同中的甲方就________專利專案(申請日________、申請號:________、授權日〈公開日、公告日〉________、專利法定有效期限:________),許可乙方實施。(該專案屬________計劃,本發明屬於:職務發明(非職務發明))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祕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內在________(地點)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第三條

專案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

第五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______

)。

採取______________

方法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格協議書。

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第六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

元____

年____月____日

(1)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元____

年____月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元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

元____

年____月____日

(二)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________

元___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

(1)按銷售額________%提成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

(2)按純利潤________%提成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

第七條

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五條)

第八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八條)

第九條

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九條)

第十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

條約定,____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他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第十四條

其他:

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入門費、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許可合同 篇26

前言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為: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________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因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2?“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為____________,尺寸和規格為________,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考核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檔案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技術檔案”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_____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料、製造工藝檔案、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檔案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檔案的內容見附件2。

1.5?“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檔案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裝置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為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泰國、菲律賓、新、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新西、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使用者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_____,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為兩部分:________________

3.1.2?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核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提成率為3%(百分之叄)。

3.3?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體、裝置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XX銀行支付給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____國________銀行支付給北京XX銀行。

4.2?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天,經核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3.2?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________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

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4.3.3?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並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核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檔案一份。

4.3.4?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按附件5規定簽署的考核產品考核、驗收證明書的影印件一份。

4.4?根據第7章規定,在考核產品的檢驗和驗收以後,按3.1.2節規定的提成費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每年12月31日以後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及淨銷售價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自費指派查帳人員校準總銷售情況報告。

4.4.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核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第五章?技術檔案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北京交付技術檔案,經CAAC交給(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中國北京_____大街____號)________收。

5.2?紐約機場空運單印戳日期為技術檔案的實際交付日期的憑證,甲方將帶有到達日期印戳的空運提單影印件一份寄給乙方。

5.3?在技術檔案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檔案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5.4?如技術檔案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30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檔案。

5.5?交付技術檔案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包技術檔案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附有詳細技術檔案清單兩份,標明下述內容:

A.專案編號;

B.專案名稱;

C.頁數和總頁數;

D.所包括的圖號。

第六章?改編修改和改進

6.1?改編

6.1.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裝置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檔案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6.1.2?為了協助甲方所需的改編,乙方提供最多為________個工程師的協助,在甲方工廠工作。

6.3?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七章?考核和驗收

7.1?雙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製造出合同產品後,將對合同產品進行聯合驗證,其試驗方法見附件5。

7.2?如合同產品的考核試驗表明其效能與附件1中所述的效能一致,考核試驗即為合格。雙方簽署驗收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7.3?如合同產品在考核試驗中,其效能、技術引數與規定的不一致,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後進行第二次考核試驗(如有必要再進行第三次),在試驗表明產品效能合格後,雙方將按7.2條款所述簽署驗收證明書。

7.5?如產品在第三次考核時仍未通過,並且責任在乙方,處理方法按8.7.1節執行。如失敗責任在甲方,雙方將協商如何繼續執行合同。

7.6?甲方在自己工廠內對考核產品進行試驗時,應自備必要的公用設施和材料。

第八章?保證與索賠

8.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檔案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8.4?如乙方對技術檔案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應按每遲交一週罰款入門費________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以上罰款不超過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

8.5?按8.4條規定,乙方支付罰款給甲方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檔案的義務。

8.6?無論何時,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檔案超過規定日期6個月,甲方有權按8.7.1條款處理。

8.7?產品經3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侵權與保密

9.1?乙方保證擁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的所有權,並在得到出口許可後,在法律上有權向甲方轉讓此專有技術,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也即甲方有權在中國境內和外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章?稅費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10.3?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十一章?_____

11.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_____解決。_____地點在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_____法庭根據_____規定進行。

11.3?_____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除了在_____過程中進行_____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經雙方同意的類似事件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由雙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製造與銷售合同產品的合同有效期,從13.1條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之間存在的債務及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受任何影響。在合同終止後,欠債人應承擔義務,直到欠債人向債主付清全部欠款為止。

13.4?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寫三,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和補充,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用英文進行,正式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2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許可合同 篇28

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_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並願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_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

2.1 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 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檔案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 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 許可

3.1 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 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範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 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5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後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資訊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後續服務的提供

5.1 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 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後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並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 維護費用

對於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於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範圍內製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 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製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後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 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並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檔案,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 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 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 其他規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訊。

13.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檔案而列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檔案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__________;被許可人地址:_________。

第15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 附則

16.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清單(略)

二、共有專利清單(略)

三、專有技術清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