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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合同(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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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合同 篇1

甲方(甲方): 營業執照號:

許可合同(通用19篇)

開戶銀行: 帳 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乙方): 營業執照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電話: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由甲方_________公司(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為一方,與乙方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甲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甲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有權並且同意向乙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乙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甲方與乙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乙方以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乙方所知曉、由甲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甲方披露給乙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甲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甲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0 乙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稅、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甲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說明、技術資料、程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資訊,包括計算機程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說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資訊,甲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乙方同意從甲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資料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甲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甲方不得禁止乙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甲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乙方銀行轉至甲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甲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乙方:

3.3.1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甲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甲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乙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 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

b)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甲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乙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甲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甲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乙方有權從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乙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所有在乙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甲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甲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乙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甲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檔案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乙方,同時,甲方應向乙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甲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 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甲方當面直接交給乙方的,甲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 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甲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乙方。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 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 乙方應為甲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 如果甲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甲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 甲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 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甲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乙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 甲方應為乙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 乙方接受培訓人員在甲方國家期間應遵守甲方國家的法律和甲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 驗收考核

6.1 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甲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乙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式進行。

6.2 考核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稽核考核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宣告

6.3 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甲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甲方應按照合同

附件一的規定賠償乙方違約金,乙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甲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 保證與索賠

7.1 甲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乙方使用。

7.2 甲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 甲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 甲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 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乙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甲方。

7.7 甲方保證不會發生乙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 如果甲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乙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權賠償

8.1 甲方應保護乙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乙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甲方應以乙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乙方予以彌補。

8.2 如果乙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甲方可應要求授權乙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乙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乙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甲方索償。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 對甲方的下列違約行為,乙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 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1.2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1.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1.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10.3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資訊:

10.3.1 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 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洩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 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甲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乙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 乙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將其改進通知甲方並免費回授給甲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 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稅費

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乙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甲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甲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甲方支付。乙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乙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甲方。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6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15.9 甲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獨立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 標 授 權 範 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 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 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 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 方 的 權 利 和義 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 同 的 生 效 與 終 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 易 程 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並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 約 責 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註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 議 的 解 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 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3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為依法維護著作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合理規範相應作品的使用傳播,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定義和解釋

本協議中:

1、甲方擁有網站:

2、媒體是指傳統媒體(報刊雜誌電臺電視等)和網路媒體(網站,包括論壇)。

3、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文字、圖片等形式創作,在甲方媒體上發表的全部作品。

4、發表是指甲方網站和相關的電子刊物中將作品公之於眾。如無特別情形,作品一經發表,不能撤銷或刪除。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授予甲方其作品的專有使用權,專有使用權期限為長期。該專有使用權含義如下:

(1) 甲方在世界範圍內作品受著作權保護的所有領域均享有該作品的使用權和專有使用權。

(2) 作品的文字方式包括中文簡體字、中文繁體字、英文。

(3)享有使用權及專有使用權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通過網路向公眾傳播、複製、摘編、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製電影、電視、錄影製品、錄製錄音製品、製作數字化製品、改編、翻譯、註釋、編輯,以及出版、許可其他媒體、網站及單位轉載、摘編、播放、錄製、翻譯、註釋、編輯、改編、攝製。

(4) 乙方不再將該作品的專有使用權授予第三方。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並終止協議。

2、乙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甲方的權利。因乙方作品違反現行法律法規而引起的一切爭議、投訴、索賠、訴訟等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向甲方所投之作品,須尚未在任何媒體上發表,同時乙方必須對所提供稿件的真實性負責。

4、甲方保證按時將稿費付予乙方。

(1) 稿費標準:編譯稿件:20-40元、千字;原創稿件:40-100元、千字。特稿特酬,優稿優酬。

(2)稿費採取月結制,每月的5日前統計好,交與財務,每月的10日甲方以銀行轉帳的方式將稿費匯到乙方,匯款接收帳號統一為中國銀行,詳細帳號由乙方提供,作者本人應為開戶名。

(3) 稿費中已包含作品首次刊發費用、甲方取得與行使作品專有使用權等全部費用,即甲方在對作品行使專有使用權時,無需另行支付報酬。

5、甲方委派專人與乙方進行溝通和聯絡,保證不因溝通上的障礙而產生對乙方不利的情況。

三、保密

任一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得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指屬於一方和(或)其相關企業所有,並被該方視為祕密的技術、財務、商業或任何其他方面的資訊,其不為公眾所知悉,能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且採取了保護措施)應予保密,不得披露,且僅為執行本協議目的而使用。

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雙方在訂立協議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鑑於網路所具有之特殊性質,不可抗力亦應包括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發作、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導致之影響、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暫時性關閉等在內的雙方均無過錯的任何影響網路正常經營之情形。

2、若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履行本協議,經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在收到對方通知其違約事項後合理期限內未糾正其違約的,對方有權終止此協議。

2、任何一方由於自己的過失,給另一方的帶來經濟損失、或帶來糾紛的,則非違約方有權立刻終止本協議的執行,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法律責任。

六、效力

1、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其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另行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效力相同。

2、本協議之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採取書面記錄。

七、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簽署、效力、解釋、執行以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身份證:

代表人簽字:開戶銀行名稱:

蓋章: 帳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許可合同 篇4

許可方: (以下簡稱甲方)

被許可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合同中的甲方就 專利專案(申請日 、申請號: 授權日〈公開日、公告日〉 、專利法定有效期限: )。許可乙方實施、(該專案屬 計劃※)。本發明屬於:職務發明(非職務發明)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祕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式:

二、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在 (地點)以 方

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三、本專案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四、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 ),採取 方法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同格協議書。

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六條)

六、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總金額 元 年 月 日

(1)一次性支付: 元 年 月 日 (2)分期支付: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二)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 元 支付日期 (1)按銷售額 %提成 支付日期 (2)按純利潤 %提成 支付日期

七、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五條)

八、後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八條)

九、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九條)

十、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第七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四)其他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十條)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四、※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慧財產權許可合同範文3

許可人: (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 (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 號 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 元,支付辦法為 ;

3.甲方可以/不得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在 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 ;

5.乙方保證 。

本合同一式 份,副本送 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5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權被許可方;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利用許可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

2.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3.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4.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5.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6.合同工廠:是指被許可方使用了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7.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8.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9.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或修改。

10.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1.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合同附件。

2.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被許可方需要許可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許可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許可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一、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1)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5)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上述各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2.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c.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

(1)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淨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後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

(2)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a.許可方對到期支付的提成費的確認傳真;b.簽發的標明要支付費用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5.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獨立帳戶,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註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係的帳目。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_________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付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

2.在技術檔案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檔案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3.如技術檔案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_________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檔案。

4.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5.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a.合同號;b.收貨人;c.目的地機場;d.標記;e.以公斤計算的手重;f.箱號或件號。

6.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7.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第五條 技術改進

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裝置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檔案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檔案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3.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1.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

2.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3.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4.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

5.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七條 驗收考核

1.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式進行。

2.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3.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4.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八條 保證與索賠

1.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2.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的規定予以開發。

3.許可方保證合同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4.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時交付。

5.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6.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8.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或索賠損失,或要求許可方賠償損失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九條 保密

1.被許可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許可方提供給被許可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許可方或第三方公佈,被許可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2.許可方應對被許可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執行。

3.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資訊:

(1)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2)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洩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3)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條 稅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被許可方負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許可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被許可方從本合同第三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許可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許可方,許可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_____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_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5.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6.仲裁中的適用法為_________法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傳真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4.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6.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8.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6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

2.1 獨佔實施許可合同□

2.2 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2.3 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專案名稱(許可實施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名稱):_________

第五條 專利狀況

5.1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屬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5.2 專利權人:_________

5.3 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5.4 專利申請號:_________

5.5 專利號:_________

5.6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第六條 專利實施狀況

6.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6.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許可範圍和方式

7.1 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實施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_________

7.2 實施專利技術的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技術資料

8.1 讓與方向受讓方交付以下與實施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資料及樣品:_________

8.2 交付時間:_________

8.3 交付地點:_________

8.4 交付方式:_________

8.5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九條 技術指導

9.1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技術指導的地點:_________

9.2 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

9.3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相關技術祕密

10.1 讓與方是否允許受讓方使用與本合同專利相關的技術祕密:

(1)是

(2)否

10.2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與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祕密內容:_________

10.3 保密範圍:_________

10.4 保密期限:_________

第十一條 專利效力

讓與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有義務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 權利保障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發生第三方侵犯專利權,應由讓與方及時採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責任承擔

13.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13.2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規定的情形之外,還包括以下情形:_________

第十四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4.1 驗收時間:_________

14.2 驗收地點:_________

14.3 驗收標準:_________

14.4 驗收方法:_________

第十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5.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

(1)專利實施許可費為_________元;

(2)技術指導費為_________元;

(3)技術祕密使用費為_________元;

(4)其他費用:_________。

15.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約定方式如下:_________

15.3 讓與方有權查閱受讓方會計賬目,查閱時間、立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後續改進

16.1 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是□

(2)否□

16.2 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履行:

(1)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c.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

(2)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出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_________。

16.3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

17.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字。

第十九條 合同的解除

19.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__。

19.2 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第二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20.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0.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補充約定

22.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字,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字使用。

二、本合同文字適用於獨佔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和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簽約方按照合同的性質並根據具體條款的提示內容簽訂合同。

三、簽約方為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口”的內容,為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口”中打“√”或打“x”。

五、對於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籤約方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處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訂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許可合同 篇7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第六條 技術資料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第八條 技術改進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第十條 保密

第十一條 侵權

第十二條 稅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仲裁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略)

附件三 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 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附件五 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略)

附件六 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略)

附件七 產品考核驗收辦法(略)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______公司,依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_____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依__________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為__________公司,依__________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用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甲方”係指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乙方”係指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北方管件工業公司;

1.6.“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裝置、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共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技術服務

5.1.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除錯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效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和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人日。

5.1.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2.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效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使用者。

5.2.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除錯。

5.2.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中國北京首都機場交付技術資料。

6.2.首都機場空運代理人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專案、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7.1.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核。

7.4.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裝置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效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裝置。

8.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和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9.5.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給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確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

9.8.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效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效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洩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的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_簽署。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有效期十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字。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字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8

____國、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國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

2.“出讓方”是指____國____市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3.“受讓方”是指____國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省____市,名稱____工廠。

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____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 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 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三條第3、4款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____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五條第1項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要簽約時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4.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和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付給受讓方,並按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受讓方所在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費

1.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2.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________國的仲裁機構或________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據該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五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斯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過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B、出讓方____________ 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9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二款規定,茲委託______(地址:______)

專利代理人______代為辦理

名稱為______的發明創造

申請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理人辦理,

□申請、審批、批覆程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託人(單位或個人)______(蓋章或籤)

委託單位代表人______(蓋章或籤)

___年___月___日

注意事項:

1.本表應認真填寫,體應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專案時使用,若有方格後所述情況,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3.受委託單位填寫在第一空欄內,要求填寫全稱。

4.專利代理人欄內應填寫在具體辦理該專利申請的人名,不得超過兩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許可權的,可在其他有關事項欄目下填寫。

6.委託方是單位時,要加蓋公章,同時該單位代表要籤,委託方是個人時,要求本人籤。

許可合同 篇10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的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智慧財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檔案、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智慧財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許可合同 篇11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第六條 技術資料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第八條 技術改進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第十條 保密

第十一條 侵權

第十二條 稅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仲裁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略)

附件三 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 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附件五 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略)

附件六 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略)

附件七 產品考核驗收辦法(略)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______公司,依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_____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依__________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為__________公司,依__________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用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甲方”係指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乙方”係指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北方管件工業公司;

1.6.“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裝置、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共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技術服務

5.1.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除錯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效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和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人日。

5.1.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2.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效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使用者。

5.2.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除錯。

5.2.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中國北京首都機場交付技術資料。

6.2.首都機場空運代理人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專案、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7.1.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核。

7.4.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裝置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效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裝置。

8.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和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9.5.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給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確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

9.8.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效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效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洩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的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_簽署。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有效期十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字。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字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12

本協議由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

鑑於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係;

鑑於被許可方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

(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________年12月31日。始於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_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後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為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為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採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專案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檔案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後報告

在協議期滿後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後,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宣告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13

本合同於1993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

1.6 “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 “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裝置、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 “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 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

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 技術服務

5.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除錯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效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 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 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人日。

5.1.5 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 技術培訓

5.2.1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效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使用者。

5.2.2 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 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 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除錯。

5.2.5 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 ___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專案、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 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 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7.1 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 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核。

7.4 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 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裝置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效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裝置。

8.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 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 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 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效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效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 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洩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 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 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1993年5月8日簽訂,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字。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字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14

技術受讓方(甲方):_________

技術轉讓方(乙方):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

合同登記機關: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

二、實施許可的範圍、期限和方式: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事項:

四、技術服務的內容:

五、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一次總付:_________;

分次總付:_________;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其它方式: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_________。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_________。

十一、爭議的解決辦法: _________。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15

合同登記編號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讓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簽訂地點:      省       市(縣)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合同中的甲方就專利專案(申請日  、申請號:   、授權日<公開日、公告日>、專利法定有效期:   )。許可乙方實施(該專案屬  計劃※)。本發明屬於:職務發明 (非職務發明)。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①(①:本合同標有※號的合同條款按填寫說明填寫。)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祕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二、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在 (地點)以 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三、※本專案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四、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   ),採取方法      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格協議書。

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六條)

六、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總金額       元  年 月 日

(1)一次性支付    元  年 月 日

(2)分期支付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二)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     元     支付日期

(1)按銷售額     %提成  支付日期

(2)按純利潤     %提成  支付日期

七、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五條)

八、後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八條)

九、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九條)

十、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三百五十二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四)其他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十條)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一條)

十四、※其他:(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入門費、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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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

│                                     │

│                                     │

│                                     │

│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

│                    經辦人:  (簽章)         │

│                    19  年  月  日        │

│                                     │

│                                     │

└─────────────────────────────────────┘

許可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甲方實用新型專利“耐水木塑複合材料及其製備方法”(以下簡稱本專利,專利號:ZL20xx210100659.3)。

一、甲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本專利,甲方不得在中國大陸地區再特許第二家使用本專利,且甲方(權利權人)也不得在獨佔許可期間使用本專利,如有違約,將負責賠償給乙方所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許可專利的商品質量,如發現有商品低劣、濫用許可專利,甲方有權對許可專利進行撤銷。

3、甲方每年向中國國家專利局交納本專利法律保護費。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專利檔案,有技術上的更新及時通知乙方。

二、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乙方享有自年 日至年日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本專利使用權。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許可合同。

2、乙方必須按國家行業標準法進行生產加工保證其商品質量,嚴禁濫用一切手段搞不爭當競爭,用低劣產品混淆、誤導消費者。

3、乙方經營必須合法。

三、專利權獨佔許可費:無償使用。

四、在本合同書有效期間,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若甲方違約,甲方須賠償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本合同書自簽字後在有效期內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

六、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同意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書一式八份,四份交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備案,甲乙雙方各持二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 篇17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通訊地址及郵編:________,聯絡電話(甲方為自然人時填寫):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通訊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聯絡電話(乙方為自然人時填寫):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其作品相關權利的有關事宜,依法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循。

第一條許可使用的作品

1.1、作品資訊

作品名稱:_______完成時間:_________是否發表:_______,發表時間:_________是否進行著作權登記:_______,登記時間:_______。

作品其他資訊:

1.2、權利來源及依據

甲方權利來源方式為:_______(根據下列序號選擇一項填寫)。

(1)原始取得;(2)繼承取得;(3)受讓取得;(4)其他方式取得:________。

甲方權利來源的依據為:___________。本依據影印件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2.1、甲方授權許可乙方行使作品下述第項權利___________(根據下列序號選擇一項或多項填寫)。

(1)複製權;(2)發行權;(3)出租權;(4)展覽權;(5)表演權;(6)放映權;(7)廣播權;(8)資訊網路傳播權;(9)攝製權;(10)改編權;(11)翻譯權;(12)彙編權;(13)其他權利:__________。

2.2、乙方行使前款取得權利的具體形式(可以參考選用的使用形式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在報刊、雜誌等紙質媒體上使用;出版發行DVD、VCD、CD等音像製品;在飛機、列車、廣場、樓宇等公共場所使用;改編成電影或電視劇;在劇場、影院演出或上映;在廣播、電視、互;網上使用;廣告宣傳、教材使用,等等。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許可使用的方式

甲方授權許可乙方使用其作品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

(1)專有使用權許可(在本合同約定許可的時間和範圍內,乙方有權排除任何第三方及甲方以同樣方式使用該作品。)

(2)非專有使用權許可(在本合同約定許可的時間和範圍內,甲方有權許可除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該作品,甲方自己也有權使用。)

第四條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許可乙方使用其作品的地域範圍為_____________(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

(1)中國(含中國大陸及港澳臺地區);

(2)中國大陸;

(3)其他國家或地區:____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

第五條許可使用的期限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作品的期限為(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

(1)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上述許可期限屆滿後,甲方同意乙方繼續使用作品個月以處理遺留問題。具體約定為: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付酬方式

6.1、乙方採取下述第種________(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用,個人所得稅等有關稅款由乙方按國家規定為甲方代扣代繳,並在繳稅後7日內向甲方出具完稅憑證。

(1)一次性支付固定費用。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向甲方全額支付作品使用費______元人民幣(大寫),即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

(2)分期支付固定費用。乙方應於年月日前或雙方約定的條件成就時,分次向甲方支付使用費共計_____元人民幣(大寫),即______元人民幣(小寫)。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日或雙方約定的條件成就時,支付金額為_____元人民幣(佔應付使用費總額的___%);第二次支付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或雙方約定的條件成就時,支付金額為___元人民幣(佔使用費總額的___%,累計付款比例為____%);第次支付時間為年月日或雙方約定的條件成就時,支付金額為____元人民幣(佔使用費總額的___%,累計付款比例為100%)。

(3)基本費用加收入分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使用費為:基本費用_____元人民幣(小寫)+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產生收入的_____%。

乙方應於年月日前或雙方約定的條件成就時向甲方支付基本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收入分配的時間或結算週期為:_______,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

甲方有權參與乙方與第三方的結算過程,對結算提出質詢或異議,要求對不正確的結算進行修正。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書面結算報告及相關結算依據。

(4)收入分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使用費為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產生收入的____%。

收入分配的時間或結算週期為:________,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

甲方有權參與乙方與第三方的結算過程,對結算提出質詢或異議,要求對不正確的結算進行修正。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書面結算報告及相關結算依據。

(5)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

6.2、乙方應按上述約定按時足額將使用費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

甲方指定的賬戶資訊如下:

開戶行:_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6.3、其他費用(如衍生產品開發獲利等)的付費標準及付費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4、甲方賬號如有變更,需於付款日前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所造成付款時間的延誤或付款錯誤等,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七條作品交付

7.1、交付時間。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許可使用的作品。

7.2、交付方式。甲方採取下述第種_______(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方式向乙方交付許可使用的作品。

(1)直接交付。甲方直接向乙方指定的收件人、雙方約定的收件地址交付作品,乙方收到作品後應同時向甲方提供簽收憑證,乙方簽收日為交付日。

乙方指定的收件人為: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收件地址:__________。

(2)郵寄交付。甲方通過郵局或快遞公司向乙方指定地址郵寄作品,乙方在郵寄回執上簽收的日期為交付日。

乙方指定收件人為: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收件地址:________。

(3)簡易交付。甲方通過傳真、電子郵件、QQ等能夠確認乙方收悉的方式交付作品,以傳真、電子郵件、QQ等到達乙方特定系統的日期為交付日。

乙方指定的接收傳真號碼:_________。

乙方指定的電子郵箱地址:________。

乙方指定的QQ號碼:________。

乙方指定的其他接收地址:__________。

(4)其他交付方式:________。

7.3、交付異議。乙方未收到作品的,應自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起7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乙方已經收到作品。

7.4、作品原件的所有權。甲、乙雙方均認可,甲方授權乙方使用作品的著作權,並不轉移該作品原件的所有權。甲方將作品原件交付乙方之目的,僅為方便乙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所授權的相應著作權,乙方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權利人對作品原件的所有權。

7.5、作品原件的妥善保管和返還義務。甲方將作品原件交付乙方的,乙方應妥善保管,不得超出合同約定和目的使用原件。合同解除、終止、撤銷後的7日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返還原件,如有損壞或遺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八條權利與義務

8.1、甲方保證其有權簽署本合同,乙方取得專有使用權的,甲方保證未將乙方依本合同所取得之權利授予第三方。

8.2、甲方保證本許可不含有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形。

8.3、乙方應尊重甲方對本合同項下作品依法享有(保護或行使)的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8.4、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對作品進行合同約定內容之外的開發利用。經甲方另行許可的,應保證甲方享有對衍生產品的合法權利,並向甲方支付合理報酬。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8.5、雙方關於轉授權的約定為:___________(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依據本合同許可乙方使用的著作權。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依據本合同許可乙方使用的著作權。甲方許可轉授權的,乙方應在轉授權後7日內,向甲方提供與第三方的轉授權合同等相關法律檔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自行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依據本合同許可乙方使用的著作權,但授權許可使用期限不得超過甲方授權乙方的使用期限。乙方應在轉授權後7日內,向甲方提供與第三方的轉授權合同等相關法律檔案。

8.6、其他約定

(1)乙方使用甲方作品製作產品的,需於產品製作完成後10日內無償贈送甲方套。

具體規格要求為__________。

(2)乙方需要甲方參加本作品的相關宣傳活動時,需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同意參加的,相關交通、食宿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參加上述活動應獲得的勞務費,由雙方屆時協商確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方無權將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許可乙方使用的,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取得相應之權利,否則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費,並賠償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合理經濟損失。

9.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著作權使用費,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日計算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項的________%作為滯納金。

乙方逾期付款超過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的書面解除通知到達乙方時解除,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合理經濟損失。

本條所稱的逾期部分款項,是指按第六條約定的到期應付而未付款或未足額付款部分的款項。

9.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作品,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____%作為滯納金,且許可使用期限相應順延。

甲方逾期交付作品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乙方的書面解除通知到達甲方時解除,甲方應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內,無條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賠償乙方因此所產生的合理經濟損失。

9.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甲方作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9.5、若由於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另一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另一方賠償合理經濟損失,合同自書面解除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第十條保密條款

10.1、合同各方保證:對因簽署本合同所獲悉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資料及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作品資訊、個人隱私、商業祕密、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等),以及本合同內容等(以下稱保密資訊),予以保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屬於對方的保密資訊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一方按照對其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等依據我國法律、法規執行公務時的要求而披露保密資訊時,應在披露之前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

10.2、以上保密條款並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撤銷而失效。

10.3、以上保密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後年內仍有效。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因法定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中任何一方或雙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無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並提交不可抗力的合法證明材料。

11.2、如不可抗力情況消失後,本合同仍有必要履行且具備繼續履行的條件,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沒有必要或無法繼續履行的,則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且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1.3、本條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重大傳染性疾病、政府指令或政策變更等因素。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文字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語言文字為準。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和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根據下述序號選擇一項填寫)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2、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

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需提交各自的有效證件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部分。

13.3、本合同中空白處打“×”則表示雙方認可此處沒有需要填寫的內容,就該條款不做約定。

13.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許可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

技術祕密名稱: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序文  鑑於轉讓方是___________技術祕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技術祕密轉讓給受讓方使用;鑑於受讓方希望使用該技術祕密且願意支付給甲方技術祕密使用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技術祕密名稱、性質和內容

1.1 甲方持有的技術祕密和名稱為:(用簡明扼要的語言概括該技術祕密的名稱)

1.2 甲方持有的技術祕密的性質為:(描述該技術祕密的技術特徵)

1.3 甲方持有的技術祕密的內容為:(說明該技術祕密的主要內容)

1.4 甲方持有的技術祕密的應用效果:(寫明應用該技術祕密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技術祕密的權屬狀況

2.1 甲方應當保證所轉讓的技術祕密是歸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處分權,如因實施該技術祕密引發侵權糾紛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2 在本合同訂立前,甲方已許可如下單位實施該技術祕密:(列舉甲方許可使用該技術祕密的單位名稱、許可實施範圍、實施期限等內容)

2.3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能否再將該技術祕密許可、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2.4 甲乙雙方訂立的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影響在合同生效前甲方與其他方訂立的有關合同的效力。

第三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實施該技術祕密所需的技術情報和資料:(包括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檔案圖紙等有關內容,雙方可以約定提交有關資料的清單和份數,以便於雙方共同監督、檢查)

3.2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術情報和資料應是能夠體現該技術祕密的技術指標、引數及技術水平、效能的資料,以及有關的輔助性材料。

3.3 甲乙雙方應明確約定有關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交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提交方式。雙方約定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支付技術祕密使用費後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如3.1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情報和資料。具體交付方式和地點為:(明確甲方提交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3.4 甲方應向乙方保證交付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應當是完整的、清楚的。圖紙資料的規格及繪製符合國家的___________標準(或___________規定)

3.5 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後,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後的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後的___________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後,乙方應在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第四條 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有關技術祕密的範圍如下:(明確本合同需要保密的技術祕密)

4.2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技術祕密的保密期限為:(雙方約定的保密期限)

4.3 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不得將技術祕密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 技術指導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應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以保證乙方能夠通過實施甲方轉讓的技術祕密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5.2 從乙方試製技術祕密產品時起,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直至試製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試製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並解答乙方在實施技術祕密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5.3 甲方在乙方試製技術祕密產品期間,應派出技術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所派出的技術人員應符合如下的標準:(如對時間、人數、學歷、經驗等方面的要求)

5.4 甲方在乙方試製技術祕密產品期間,應負責培訓乙方的有關技術人員。培訓方案如下:(如時間、地點、方式等)

5.5 方應為甲方的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裝置方面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具體安排如下:

5.6 方應為進行技術指導的甲方人員提供食宿,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技術祕密試製產品完成後,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對該產品進行驗收。

6.2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技術祕密試製完成的產品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引數:(明確驗收的標準和依據)

6.3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的方式,可以由雙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者組織專家進行鑑定,也可以約定由乙方單方確認視為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引數為依據,並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4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設有約定,則視為由乙方承擔。

6.5 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應委派技術人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並依本合同約定確定雙方的責任。

6.6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製出合同產品,甲方應協助乙方再次進行試製;如仍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製出合同產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使用費。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試製合同產品失敗,甲方應查明原因,繼續協助乙方試製合同產品,仍不能試製成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使用費,並視具體情況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6.7 驗收不合格,若原因在於甲方,甲方應提出技術措施消除缺陷,並承擔相應費用;若原因在於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提出補救措施,並承擔相應費用。具體費用計算方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 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7.1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技術祕密許可使用費的金額及其支付方式,雙方可以約定採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也可以採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

7.2 如雙方約定採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具體如下:

(1)支付金額:乙方支付給甲方技術祕密許可使用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支付方式:乙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3)支付期限:乙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4)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7.3 如雙方約定採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則應明確約定入門費和提成費的數額及計算方法。

7.4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技術祕密許可使用入門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提成費按合同產品淨銷售額的________%提取,淨銷售額計算方法如下:(雙方約定的淨銷售額的計算方法)

7.5 乙方應從合同產品銷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費。每年的12月31日為當年提成費的結算日。

7.6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___________日之內,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記載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結算報告。

7.7 甲方應在接到結算報告後___________日之內,向乙方發出是否認可結算報告的通知。若甲方認為需要查核乙方的財會報表時,可按如下程式查賬:(由雙方約定查賬的程式)

7.8 方應在提交的結算報告經甲方認可後___________日之內,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提成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祕密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2 甲方實施技術祕密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 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受讓的技術祕密,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8.4 甲方轉讓的技術祕密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 甲方逾期兩個月末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6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7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以逾交使用費的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應繳使用費的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

8.8 乙方實施技術祕密超越合同約定範圍的。或者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9.2 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的改進技術。

9.3 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9.4 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准後,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准,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9.5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9.6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0.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0.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0.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0.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0.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一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1.1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是指合同的轉讓方將其持有的不具有專利權的技術轉讓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祕密使用權、轉讓權及受讓方支付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

11.2 技術祕密:指從事生產活動所必須的、未向社會公開的、可以通過祕密方式進行轉讓的技術知識、工藝程式、操作方法和管理經驗等不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11.3 技術資料:指實施轉讓的技術祕密所需的文字及圖紙資料。

11.4 技術指導:許可方為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祕密所進行的指導,包括許可方向被許可方講授技術祕密和培訓被許可方的有關技術人員等。

11.5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實施技術祕密生產出來的產品的總金額。

11.6 淨銷售額:指從銷售額中扣除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等的金額。

11.7 使用費:因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技術祕密,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8 入門費:指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交付被許可方之前,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9 提成費: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由於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祕密製造並銷售合同產品,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0 完整:指許可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是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資料。

11.11 清晰:指圖紙資料中的數字、文字等足以看清。

11.12 後續改進: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一方或雙方對技術祕密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11.13 其他技術術語(其他雙方認為需要說明、解釋的名詞和術語)

附文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

許可合同 篇19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實施專利技術的預期目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風險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合同條文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

2.1 獨佔實施許可合同□

2.2 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2.3 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專案名稱(許可實施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名稱):_________

第五條 專利狀況

5.1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屬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5.2 專利權人:_________

5.3 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5.4 專利申請號:_________

5.5 專利號:_________

5.6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第六條 專利實施狀況

6.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6.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許可範圍和方式

7.1 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實施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_________

7.2 實施專利技術的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技術資料

8.1 讓與方向受讓方交付以下與實施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資料及樣品:_________

8.2 交付時間:_________

8.3 交付地點:_________

8.4 交付方式:_________

8.5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九條 技術指導

9.1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技術指導的地點:_________

9.2 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

9.3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相關技術祕密

10.1 讓與方是否允許受讓方使用與本合同專利相關的技術祕密:

(1)是

(2)否

10.2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與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祕密內容:_________

10.3 保密範圍:_________

10.4 保密期限:_________

第十一條 專利效力

讓與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有義務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 權利保障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發生第三方侵犯專利權,應由讓與方及時採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責任承擔

13.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13.2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規定的情形之外,還包括以下情形:_________

第十四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4.1 驗收時間:_________

14.2 驗收地點:_________

14.3 驗收標準:_________

14.4 驗收方法:_________

第十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5.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

(1)專利實施許可費為_________元;

(2)技術指導費為_________元;

(3)技術祕密使用費為_________元;

(4)其他費用:_________。

15.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約定方式如下:_________

15.3 讓與方有權查閱受讓方會計賬目,查閱時間、立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後續改進

16.1 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是□

(2)否□

16.2 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履行:

(1)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c.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

(2)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出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_________。

16.3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

17.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字。

第十九條 合同的解除

19.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__。

19.2 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第二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20.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0.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補充約定

22.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字,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字使用。

二、本合同文字適用於獨佔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和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簽約方按照合同的性質並根據具體條款的提示內容簽訂合同。

三、簽約方為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口”的內容,為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口”中打“√”或打“x”。

五、對於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籤約方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處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訂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