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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精選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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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精選23篇)

為了確保您在本公司生產、生活等方面有個寬鬆、舒暢的條件和環境,在生產和生活中避免發生意外和人為所造成的事故。請遵守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在生產中不斷完善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在生活中有一個和諧、安祥的環境,公司特訂立安全生產(生活)協議。希望每位幹部、職工自覺遵守。協議條款如下:

一、 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

二、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

三、 上、下班時間嚴禁在公司或生產場所聚眾賭博、酗酒、鬥毆,如發生上述行為,後果自負。

四、 遵守作息時間。晚上私需外出的員工不得超過規定回廠時間(晚上外出回廠時間為23:00之前),外出期間發生一切意外,責任由員工自己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五、 各有關車間、氨機房、凍庫人員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改變生產工序和操作規程,如違規操作,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六、 為了確保您和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凡屬本公司幹部、職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內使用電磁爐、電炒鍋、電飯煲等電器進行生活自餐,如擅自使用者發生一切事故責任和後果自負。

七、 凡是公司上、下班時間騎摩托車的幹部、職工必須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和帶有安全頭盔。無證駕駛、或超載發生事故或傷亡的、本公司不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 每位幹部、職工必須在生產、生活中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對生產機械裝置安全意識必須加強,在上班前應對機械裝置、電源、開關等進行操作前檢查,在確定安全情況下進行操作。

九、 目前公司人員結構比較複雜,車輛繁多,為了保證工人和家屬(特別帶有小孩的)的人身安全,要求各員工教育好自己的家屬和孩子。嚴禁兒童進入車間等有關生產場所,並做好宿舍內的防水、防電工作。如不遵守安全規定和本協議書,發生一切事故,責任自負,公司不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十、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條款,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遵守執行,如有不盡事宜,將進行補充執行。

甲方: 乙方:

20__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錄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築勞動,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做到如下規定,否則出現問題造成的一切後果;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自負。

甲方應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護、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強調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時向各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不違章指揮。

乙方應做到:

一、遵守黨紀國法、社會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罵人,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影視書刊,按時休息,有事請假,不無故曠工。

三、工作認真負責,遵守規章制度,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愛護公物,做到優質不劣用,節約原材料,節約用水用電,使用的裝置、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

四、施工現場禁止打鬧,特別是在高空作業更不準跑跳,不準穿拖鞋或光腳。

五、施工現場禁止吸菸。現場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傳標牌不得挪做它用。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動用施工現場的機械、電力裝置。不準私自點火做飯,拉線接燈,使用電熱器具。

六、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馬道,禁止乘坐吊車或從架子管上下,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七、施工現場來客要登記,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要經常保持環境,宿舍和各人衛生,預防疾病,一旦發現傳染病要立即報告,隔離治療。

八、離開工地時要事先彙報,攜帶的行李物品要經有關領導和保衛人員檢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財務。

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公司 (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一、總 則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安全施工無事故。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政策法規,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合同書。

二、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施工過程期間,甲方監控乙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實施,積極協助乙方,防止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2、甲方現場安全施工管理代表,本著“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原則精神,積極主動協助乙方抓、管安全工作,對出現的安全隱患,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整改和制訂安全措施,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管理代表,本著“實事求是”的工作原則,積極主動配合乙方有組織、有計劃,合理有序的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必須按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及總承包單位的要求配備安全設施,並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將安全制度及責任落實到班組和每個員工,同時與每個員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積極參加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活動,嚴格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準則,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代表指揮,不得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2、本工程由乙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及安全事故處理費用。

3、乙方應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班子,並設專職安全員一人,負責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對施工現場、建築材料、供電設施、裝置安全及執行狀況、井下操作等安全工作進行重點管理,並與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協調溝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務。

4、若乙方不按有關規定和總承包方的要求配備安全裝置;未制訂安全施工措施;不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工序(尤其是鋼筋砼護壁)施工;不服從甲方的正常管理,盲目搶工程進度、違章操作、亂搭電源、無控制配電箱、冒險蠻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配電設施,生產運輸工具行駛不規範,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對員工不斷進行治安條例、勞動紀律、操作規程、作業制度的管理教育與培訓。員工不得打架、鬥毆、飲酒取鬧、違紀違法,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公司信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應加強對機臺班組、員工宿舍、食堂生活重點管理,嚴禁使用電爐,亂搭接電線照明等不規範行為;乙方員工施工期間不請假、不報告擅自外出,上班不穿工作服、防護鞋、不戴安全帽的,一律處以______元一次罰款。員工發生任何意外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處理費用。

7、乙方必須給下井員工購買保險(即人身意外險)。

三、甲乙雙方有關事宜

1、本責任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驗收後三月內失效。本責任合同書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原件______份。

2、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 表 :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安全員:_______________ 專案安全員: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4

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五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四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5

總包單位(甲方):

分包單位(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

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範圍):

分包方式:

二、工期

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_______)》、《汕頭市建築工地文明施工標準》及其他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專案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裝置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彙報,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後工作。

15.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總包方的設施、裝置不良造成的事故,應有總包方負責。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進行處罰或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8.補充條款: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增強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分包方要遵守如下規定:

(1)、分包方在施工期間委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工作,相關施工人員、特殊工種身份證、上崗操作證、勞務註冊等手續必須要齊全。如果隱瞞專案部,造成手續不全和與事實不符的,發生了問題責任由分包方負責。

(2)、分包方的特殊工種必須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6—85)》經安全技術培訓,經相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取得上崗操作證,持證上崗,否則不能進場操作。嚴禁持偽造假證上崗。如果違反本規定發生任何問題,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3)、分包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同時必須執行安全交底中的全部內容。如分包方因不遵守各項制度和不執行交底中所列條款,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4)、分包方的隊長、技術員、專(兼)職安全員、要認真宣傳並執行國家、市政府等行政部門釋出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5)、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分包方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設專職安全員一人,50人以上必須設兩名以上專職安全員,配合安保部安全員共同管理施工現場各項安全、保衛、消防工作。

(6)、分包方負責的施工區、宿舍、伙房、廁所、庫房等,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有專人負責。

(7)、分包方的工人和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帽帶,施工現場杜絕吸菸。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特殊工種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如果出現違反規定的情況,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8)、分包方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交通法規、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各項法律法規,並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和記錄。

(9)、施工現場的所有臨建設施、防護設施、消防設施、臨電設施、機電裝置等,不經專案部允許,不得隨意拆除或搬運。如違反規定,發生任何事故由分包方承擔。

(10)、分包方不得使用年齡未滿18週歲的童工和建築業規定的超齡職工及患有特種疾病人員,不準給女工安排重體力的勞動,否則發生任何問題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1)、樓梯口、通道口及預留洞口,分包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及其它各項安全規定做好各洞口的防護工作,否則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2)、施工時必須搭好腳手架,作業面滿鋪腳手架、設護身欄、安全網及爬梯,並且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發生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3)、分包方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做到“定人定機”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人員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和機械裝置。

(1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的施工人員,分包方嚴禁安排其施工生產,否則造成後果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5)、分包方必須按期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

(16)、工程完工後分包方必須及時清理存留在施工現場一切建築材料,配合總承包單位完成工程驗收。

(17)、分包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重視安全工作,若由於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執行專案部所列的各種條款和上述規定,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分包方負責承擔,並處以1000元—10000元的違約款,情節嚴重者直至無條件退場。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

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

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 分包方:

(蓋章) (蓋章)

總包代表: 分包代表:

日期: 日期: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專案: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現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第五條: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菸的區域不得吸菸;

(三)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不得在施工現場燒火;

(七)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二)不應疲勞作業,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樓層上睡覺。

第六條:違約處罰

(一)發生重傷和死亡事故,應由甲方主管部門牽頭,雙方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報關;

(二)由於乙方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關責任者已觸及刑律的,報檢察院或勞動監督部門處理;

(三)乙方施工人員違章違紀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事故責任者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終止。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監理一份。

甲方: (簽章)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採用“固定綜合單價制”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 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 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 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 編制工程專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專案。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 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 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 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裝置、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 對乙方自帶機具、裝置、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效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 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 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 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 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定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 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 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 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 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 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 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 按規定要求設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 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 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裝置,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或設施。

8. 設定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9. 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 監督甲方履行安全職責,對甲方違反責任造成的損失有權索賠。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11. 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2. 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8

工程名稱:

甲方(工程總包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分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和專案工作秩序,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約束不安全狀態的行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因工死亡責任指標為零。

2、杜絕重傷,輕傷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安全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在時限內達到100%。

5、不發生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4、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三章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檢查,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工程專案和施工現場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編制工程專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按名單對乙方負責專案級安全教育,乙方負責隊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對乙方自帶機具、裝置、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效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並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6、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清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定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發生安全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第四章 乙方的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按其職責分工認真執行。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規章制度等。嚴格按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標準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檢查制度,並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對於甲方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乙方應在限期內改正。

3、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6歲的童工。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負責班前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的安全著裝,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施工現象。

5、在施工前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在有可能發生火災、水災、燙傷、雷擊、觸電、高空墜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傷亡和裝置事故區域內作業的,要制定安全防護措施,乙方由於未執行協議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而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責任自負;造成裝置損壞的,須負責賠償。

6、乙方自備的機具、裝置必須效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應進行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確保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乙方機械、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因裝置缺陷或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發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7、乙方自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必須設定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標誌,由於安全措施或標誌不利造成施工人員、社會行人及周邊居民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乙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9、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

10、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專項有限空間施工程式

1、作業申請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均必須按要求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具體的辦理程式如下:

本班組根據施工安排向專案部安全副經理申請有限空間作業申請→專案部安全副經理核實後向業主提出有限空間作業申請→檢驗有限空間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安全員根據施工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專案部安全副經理檢驗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作業方案

施工班組辦理好《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後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遵循以下程式:

作業前專案部安全副經理及安全員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環境交底→檢驗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符合要求→作業人員作業。

第六章有限空間作業準備工作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包括空間作業場所的名稱、作業單位、作業的負責人及作業人員、監護人、簽發的日期及作業時限、作業內容、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間內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和有限時限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和應急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確保出入口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作業環境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

4、每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對作業空間進行通風。但禁止用純氧氣對有限空間通風。

第七章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②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③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④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⑤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⑥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負責人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誌標識,並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專案部應急救援搶救醫院為:醫院

項 目 部、施工隊主要聯絡電話

專案經理:

技 術:

安 全:

材 料:

後 勤:

①作業負責人職責: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授權批准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②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

③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單位委託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範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實施臨時作業時,應嚴格遵照本規範要求。如缺乏必備的檢測、防護條件,不得自行組織施工作業,應與有關部門聯絡求助配合或採用委託形式進行。

7、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裝置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後,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沒有條件開展培訓的,應委託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8、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裝置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並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9、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第八章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檢測

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範圍內),易燃/可燃氣體濃度(應< 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5ppm)。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於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3、通風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採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4、防護裝置

生產經營單位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裝置、檢測裝置、照明裝置、通訊裝置、應急救援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裝置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裝置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執行。

5、呼吸防護用品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應急救援裝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裝置,大功率強制通風裝置,應急照明裝置,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協議有效期

1、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

2、此協議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補充條款

1、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聽從甲方人員指揮。

2、施工人員嚴禁嚴禁喝酒鬧事,嚴禁與村民發生糾紛,否則出現事件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9

甲方: 經理部

乙方: 分管安全的專案負責人

1、分管安全的其他專案負責人是專案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專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2、根據處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實施細則。

3、接受總公司的安全管理,及時研究佈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安全生產檔案,每月召開一次以上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生產、技術、安全、機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彙報,針對問題,提出改進意見,通過安全會議加強對民工和其他操作者的安全教育,督促勞務隊、施工員、安全員、機手、司機、機管員、技術員、工區長搞好施工、機械、裝置、車輛安全,督促安全員、政工員出安全牆報、寫安全標語、標誌、造就濃厚的安全氣氛。

4、督促安全員落實安全交底,使專案人員(含民工)真正懂得如何保障安全,如何避免事故;經常組織專案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自身也經常上工地巡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5、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制止或要求有關人員抓緊糾正。

6、參加傷亡事故調查,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並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7、對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的落實負責,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專案分管領導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0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職責,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內容的安全生產協議,共同遵守: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一、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統一安全管理,遵守甲方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並對分包專案安全管理全面負責。

二、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鄭州市頒佈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規範、標準、規章、制度。

三、工程的承包方式為 聯合承包 。

四、乙方在入場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有相應的資格證,手續不全,不準進場施工。

五、乙方應對乙方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負責。

六、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組織,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安全管理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七、乙方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非乙方施工區域。

八、乙方應負責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及班前安全教育,並有安全教育記錄。

九、乙方應針對施工特點,對施工人員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監督、檢查交底執行情況。

十、乙方自備的挖掘機、炮機、轉運用的平板車等裝置、設施必須效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要求。

十一、甲方有權依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監督,有權對乙方的隱患與違章進行經濟處罰或停工處理。罰款以現金形式交納,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

十三、事故處理: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以及第三方人員傷害事故或裝置事故者,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給予甲方或第三方一次性經濟補償,其善後具體事宜及家屬的接待由乙方負責處理。

2、 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人員傷害事故及裝置事故,一切事宜由乙方負責處理。

十四、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必須按照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建立健全環保和安全組織,遵守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如未按照要求執行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和停工處理。被上級檢查處罰或曝光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五、違反上述協議的,發生一切事故、事件,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的責任。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公司、專案部各一份),乙方一份。

十七、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並蓋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場後終止。

十八、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鄭州市及行業有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行業無規定的甲、乙雙方可隨時協商修訂補充。

十九、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的條款執行,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甲 方 籤 字 :     乙 方 籤 字:

蓋 章                   蓋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深入推進施工工地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 智慧動態稱重系統研發生產基地 專案”安全、優質、按期完成,同時為進一步明確有關各方的消防安全職責,提高專案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整體水平,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結合工地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協議書。開工前乙方必須與甲方簽訂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協議書,以明確職責,作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導與檢查執行依據。

在施工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協議具有優先權。本協議書適用的工程專案名稱為:智慧動態稱重系統研發生產基地外牆裝飾工程,此專案施工地點為:太原市高新區中心街以北

1、乙方必須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組織機構,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並將組織機構及制度上報工地現場消防安全指揮部。

2、乙方要組建義務消防隊,制定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義務消防隊隊員應進行集中培訓,掌握各類火災的基本滅火劑救援知識,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培訓及滅火和救援演練。同時要實行全天24小時輪班巡查制度,並建立巡查記錄,對於發現的隱患及時消除。

3、乙方應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及滅火和應急疏散

預案,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組織有針對性的滅火和疏散演練,

其中人員居住場所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疏散演練。

4、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

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5、甲方每月對工地現場的消防設施組織至少一次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同

時留存完整的檢查記錄。

6、乙方應確保現場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消防車通道的暢通。

7、乙方在節假日期間,應加大宣傳力度和巡查力度,確保現場的消防安全。

8、如乙方有發現問題拒不整改的情況,每發現一次,罰款五萬元,該罰款從

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造成人員,財產損失的,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日 期: 日 期: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2

專案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填寫完整的單位資訊,有助於與對方發生糾紛時,有明確的地址及聯絡方式向對方傳送督促函件或顧問人員公函,在訴訟時能提供有效的資訊給法院,減少訴訟程式風險及案件處理效率。

一、乙方人員在甲方工地施工時,要嚴格遵守公司的有關安全規定,遵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吸菸,禁止酒後作業。

2。必須執行交底中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未經交底禁止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禁止操作。

4。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5。禁止攀爬各類架子,跨越防護欄杆,穿行有禁行標誌的出入口。

6。蹬高作業,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

7。樓層上施工人員禁止向下投擲物品、拋撒材料和垃圾。

8。明火作業必須開具用火證,有防火措施。

9、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警示、提示標牌。

10。非電工禁止動用配電線路和設施。

11。禁止私自拉設電線、電纜、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

12。禁止私自在建築結構中居住和睡覺。

13。禁止容留外部人員留宿。

二、乙方人員單位負責乙方人員的年度上崗教育、技能教育、特殊作業資格教育和相應的年度審查。乙方人員到甲方工地還要接受甲方的入場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特殊作業人員應將證件交甲方審驗。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書面交底,交底內容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質量保證措施,乙方人員應在交底上簽字並在作業中嚴格執行交底,此交底一式_____份,交底人和作業人各留_____份。

四、乙方人員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五、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內因工受傷害時,必須立即向經理部報告並同時報本人單位,接受甲方人員調查,_____小時後補報,不予受理。在工地以外,非由專案經理部安排的作業,出現事故時,甲方不予受理。

六、乙方人員違反協議造成事故時,應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負相應責任。負主要責任時由乙方單位負擔損失金額的_____%,次要責任時,乙方單位負擔_____%,同時負主次要責任時,承擔損失_____%,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事故按同樣辦法處理。

七、輕傷事故責任劃分,以事故結案表為準,重傷以上事故責任按上級批覆的事故報告劃分責任。

八、因工傷事故造成乙方人員傷害時,事故善後處理由乙方單位負責,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經濟劃分及補償按責任劃分和合同辦理。

此協議一式_____份,甲方經理部_____份、報甲方公司勞人部_____份、乙方作業人員(代表)_____份、乙方公司(分公司)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3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自願將座落在福州市倉山區洋洽半道村福建福日電子配件有限公司內1#廠房一座,共三層面積為6086.96平方米及2#廠房(一半)面積為269.33平方米租給乙方作為生產及辦公使用,

並於20__年 月 日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書》。為了加強出租廠房的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和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審查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和與安全生產有關的相關證照資質。

(三)定期、不定期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章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問題,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徹底消除事故隱患。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業整頓,並向有關部門報告,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臺帳,抓好安全基礎工作。

(六)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服從甲方對其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協調,配合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四)不得擅自改變建(構)築物結構,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場地)的用途,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五)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六)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定期監測生產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要限期治理達標。

(七)按照國家規定,為職工配備符合工種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

(八)按照《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訂並演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九)使用特種裝置需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並按規定進行年檢和複審。

(十)廠房、場所的裝修和裝置安裝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規定;凡涉及國家規定需審查驗收方可使用的裝置,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許可,不得將場所擅自轉租(轉包)。

(十二)不得在所承租廠房內設定員工宿舍。

(十三)作業場所和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並按規定設定照明和疏散標誌,不得堵塞、封閉、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產工藝和裝置,不得違法制造、安裝、改造和使用特種裝置。

(十五)負責在承租區域配置相應規定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和更換,確保承租區域內所有消防裝置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裝置的用途,不得佔用消防通道。

(十六) 嚴禁在承租區域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甲方稽核。經甲方批准同意,並在指定地點、時間內落實防範措施後,方準動火。

(十七)生產廢料等固廢物應按規定定期清理,暫存期間應按甲方指定地點存放,不得隨意堆放。

(十八)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並按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甲方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三、違約責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關義務而由於甲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關義務而由於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報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一份。本協議與雙方於20__年 月 日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書》時效相同。前述《廠房租賃合同書》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4

專案部 (以下簡稱甲方)

班組工人 (以下簡稱乙方)

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上海市安全監督站的有關安全生產檔案精神要求,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訂以下條款:

1、工地負責人和各管理人員必須對本工地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同時要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員工做到心中有底,預防為主。

2、甲方應給職工創造良好的安全設施,從施工用電、腳手架、機械設施、臨邊、洞口等都必須要有安全防護措施,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3、乙方有違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違反規章制度等,經指出後仍不改的,甲方有權對其處罰,直至辭退,違者按專案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乙方應遵守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軟底鞋進行施工操作。嚴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種中嚴禁打鬧和開玩笑,違者按專案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5、乙方應服從工地領導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情況下,甲方如強令乙方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操作。

6、乙方在操作前必須對自身的安全保護設施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級彙報,不得冒險作業。

7、特殊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操作人員不得玩弄機械裝置,違者按專案部相關規定處罰。

8、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100~500元。

9、乙方不得從帶家屬(小孩)入住施工區。

10、進入工地施工作業前,要將身份證和外來人員務工資訊卡提供給專案部,及時交納綜合保險。無身份證和外來人員務工資訊卡不得從事施工作業。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後協議生效。

甲方(蓋章): 專案部 乙方: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外牆幹掛理石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 號令)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及本市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執行國家、行業、企業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二條、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 必須先落實好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第四條、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第五條、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清查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 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六條、甲方有權監督乙方違章施工及防護用品佩戴不全進行罰款。

第六條、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工程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做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乙方必須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工作,必須做到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3、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地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更不得使用童工、老年工,違規使用一切後果自負。

4、乙方應對進場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工程特點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指導並組織班組積極開展安全講宣、安全檢查和安全學習活動;

5、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6、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也可拒絕施工:

7、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8、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

9、確保所購買的材料符合要求,尤其是採購、發放和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鑑定證。

10、乙方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衛藝、裝置。

11、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菸。

12、禁止拆除腳手架拉結杆及安全設施。

13、乙方使用電焊機必須使用直流焊機。

14、在使用臨時用電必須有專業電工操作使用。

15、乙方負責在工作區範圍內將易燃品清除後使用電焊作業,電焊施工必須有專業看守。

16、禁止在外腳手架集中堆放材料及理石。

17、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

18、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並派專人管理。

19、乙方應負責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

20、乙方應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內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1、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22、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從事生產工作。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或來歷不明的人員。

23、設定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的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應符合衛生要求。

24、乙方在施工中產生的火災及人員傷亡、墜物傷人、觸電、物打打擊等一系列傷亡由乙方承包人負責。

24、乙方負責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或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發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6

分承包方名稱:

甲方:

乙方:

為搞好安全生產,提高職工自我保護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積極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特與職工簽訂此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安全責任目標

杜絕重大責任亡人事故、火災、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及有政治影響事件的發生。

三、安全責任內容

1、遵守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

2、不違規作業,嚴格執行技術交底。

3、進入施工現場戴好安全帽、繫好下頜帶,兩米以上高處作業繫好安全帶。

4、不私自亂拉亂接電線,不隨便動用機械裝置、電氣裝置等。

5、不從高處往下扔工具、材料和建築用過的廢料,不在高處打鬧。

6、不在施工區域吸菸,酒後不參加施工作業。

7、在有害作業場所作業時,按規定著職業防護用品,並愛護防護用品及裝置。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7

籤協議單位:

籤協議單位:

為確保施工人員在北京市軌道交通15號線04合同段施工生產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和15號線專案管理公司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乙方進場後,對乙方進場人員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並建立安全教育檔案。要同施工隊主要責任人簽定安全責任協議書。甲方對乙方從事特種作業工作的人員必須進行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特殊工種的作業。甲方可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及施工特點,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三、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合同段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四、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五、甲方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安全檢查標準,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主動制定整改措施,指定專人負責,限期乙方組織整改。

六 ﹑甲方制定專案部安全管理罰款條例,凡對乙方處以違章罰款的,甲方出示罰款單,寫明罰款事由,並附違章照片,留專案部財務存檔,從工程結算費用中扣除。安全管理罰款條例附表所示。

七、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八、提供符合衛生、照明等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定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九、負責統一辦理乙方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根據新《勞動合同法》規定,督促乙方完成施工工人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交納,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 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接收甲方的上場安全教育及考核,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二、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後,要組織班組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作業紀律、勞動紀律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乙方必須保證有專職安全員一名,兼職安全員一名,在施工中一切聽從現場負責人的指揮,在絕對安全的條件下進行施工。

三、乙方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等,健全安全組織,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崗位責任制。

四、乙方應正確處理進度與安全、效益與安全的關係,始終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認真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施工工藝,保障施工過程中人員、裝置的安全。

五、乙方必須遵章守紀,不違章操作,在施工過程中要嚴防安全事故,若發生因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各項費用、罰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依據ISO14000標準,乙方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業主、監理、政府有關方面的要求做好文明施工、綠色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七、乙方自覺維護好施工現場的施工秩序,派專人負責看管施工現場。

八、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嚴禁使用童工或不宜從事建築施工工作的人員。

九、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各級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當乙方發生傷亡事故時,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並督促乙方向本企業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意見,參與或會同乙方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十一、乙方對於新進場人員必須及時向甲方安全部門上報,進行安全教育並簽定安全協議,如有未簽定安全協議的人員,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該工人的勞動報酬,有此而產生的後果有乙方負責。

第三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方針,遵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上級頒發的安全管理規定,保障安全生產。乙方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甲、乙雙方應盡力搶救,保持好事故現場,以便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鑑定、調查,並實事求是向事故調查人員提供事故有關情況和證據。其雙方違約責任如下:

一、 甲方違約責任

l、甲方指揮人員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由此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直接責任造成的乙方員工傷亡事故,由甲方統計,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3、由於甲方直接責任造成的乙方員工傷亡事故,由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傷亡人員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善後工作由乙方安排和處理,甲方積極協助善後處理工作。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施工現場達不到標準化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權下令停工整頓,如仍達不到要求,終止施工合同,同時終止本協議書,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2、由於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人違章違紀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統計,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情節嚴重者,追究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3、由於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人違章違紀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有關規定對傷亡員工或家屬給予經濟補償。甲方不承擔經濟責任。但甲方可以協助乙方做好善後工作。

第四條 其它部分

一、由於地震、風暴、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傷亡事故,甲、乙雙方確認不屬於責任事故,所受損失雙方應協商解決,並做好善後工作。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發生異議或有爭議時,雙方應首先進行充分協商,協商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北京市仲裁機構申請調解。

三、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施工結束,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負責人 : (簽字) 乙方負責人: (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的有關規定,雙方就魯臺經貿中心--會展中心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責任:

1、乙方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操作規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執法人員提出的隱患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安全措施交底。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市政府關於外地來城務工管理辦法和公司的勞務用工制度,堅持先辦合法手續後用工的原則,嚴禁私招亂僱及使用童工、殘疾人員。

3、乙方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專職安全文明施工員、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影印件報予甲方備案,經核實無誤後方可進場。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各種勞動保護用品(絕緣鞋、絕緣手套、護目鏡),違者視同無證操作。

4、乙方進場前,必須按照《**市安全生產教育管理辦法》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教育,要求教育面達到100%,並將考核成績報送甲方。

5、乙方根據現場的施工人數合理配備安全文明施工員。安全文明施工員要全脫產,人員要固定,並於每日在專案部報到,統一管理,佩帶公司統一袖標上崗巡查。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各項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每日上班前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以及作業環境、設施裝置狀況以及本隊人員素質、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並跟蹤落實,做好記錄。

7、乙方對在施工過程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發隱患通知書,並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自行搭設的固定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範要求去做,並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

9、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措施,必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使用。現場機、電、架子以及各類防護設施裝置嚴禁隨意拆改,確實需要改動時,經專案部及相關人員同意,交由專業人員實施完成,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施工完畢後,應將拆除的安全保護及時恢復,施工中除設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後或下班時應及時封閉好。

10、乙方應自行負責為所有施工人員辦事各項保險(包括意外傷害保險)。

二、乙方人員職責:

1、現場乙方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各級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2、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禁止私拆該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時電防護設施。

3、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件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從視窗或臨邊往外拋、防止物體批擊傷人。

4、施工現場所有機電設施和機械裝置均由甲方統一管理,經甲方同意,各乙方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施工用電不得亂接亂拉,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有漏電保護裝置,並有專人看管。乙方若無專職電工必須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派專職電工操作和指導,不聽勸導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5、文明施工做到活完腳下清,各類材料、裝置放置要安全合理,並在指定地點分類擺放,嚴禁超高,材料擺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三、事故處理:

1、由於乙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裝置不完善造成的傷殘事故,乙方應按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對甲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2、由於甲方或甲方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的,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並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其善後事由乙方自行處理。

以上協議,望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如有違反或拒不執行的,除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造成重大損失及人員傷亡等一切後果由責任方自行負責。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日期: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9

裝飾及安裝工程安全生產協議書

甲方(發包方):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乙方(承包方):______工程隊

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將______專案指定給甲方施工,為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原合同協議、補充協議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第一條 承包工程專案:

1、工程專案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

第二條 工程現場管理人員

為保證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責任,必須明確現場管理人員:

1、乙方專案負責人:______,聯絡電話:______

2、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______,聯絡電話:______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 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 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放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 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專案應由乙方編制施工隊組織設計;

(2)專項分包施工組織設計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要求,需經業主、甲方稽核,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實施施工。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3、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4、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且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乙方住宿衛生必須落實到位,凡發生因生活衛生檢查不符要求的處罰則應承擔責任。

5、乙方施工人員應對其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並向甲方彙報。凡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6、總包單位提供的機構裝置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乙方施工機械必須符合檢測、驗收,因乙方施工機械安全問題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7、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關方負責。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規範施工,做好施工安全消防保護措施,如造成施工人員、甲方工作人員或第三人或甲方財產損失、人身傷亡的,由乙方負責一切安全事故和經濟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七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0

一、為明確員工及班組安全責任,杜絕“三違”現象,確保安全生產,實現“三零”目標,簽訂此協議。

二、班組是安全質量管理的現場實施層,班組長是現場安全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實行“正班長抓安全,副班長抓生產”。

三、班組長在班前會上要明確員工的工作任務及安全職責,做到“班前六必講”:必講上班安全質量情況和遺留問題;必講對遺留問題處理意見;必講當班安全措施;必講崗位安全責任;必講特殊作業人員崗位要求;必講可能發生問題的處理意見。班組長在班前會上必須對所有入井人員結成互保、聯保對子。

四、班組長有做好班中行為觀察的責任,培養員工按程式操作的習慣,糾正員工習慣性違章行為。

五、班組長要抓好現場管理,監督員工按規程作業,保證作業安全和工程質量。對違章作業員工有權制止並按制度進行處罰。

六、班組長要關心員工的思想狀況,有安全思想教育的責任,幫助支部書記做好“安全不放心人”的跟蹤教育。

七、員工有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義務,有做好“自保、聯保、互保”的責任,明確互保、聯保物件。在工作中做到“三不傷害”。 發生工傷事故,對輕傷事故直接責任人罰款10000元,取消當月安全獎,罰互保物件2500元,罰班長3500元,罰當班其他班組長20__元/人;對重傷事故責任者罰款12000元,取消當月安全獎。罰互保物件3000元,罰班長4000元,罰其他班組長3000元/人。

八、員工有權拒絕班組長的違章指揮,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工作面出現險情沒有處理時,有權拒絕作業。 九、員工嚴禁酒後入井,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嚴禁扒蹬跳車,嚴禁蹬皮帶,嚴禁盜竊礦山物資,嚴禁攜帶菸草和點火物品入井,違者嚴格按制度給予罰款、警告、記過等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員工嚴禁遲到、早退,上下班要乘坐礦提供的交通工具,否則,出現交通事故後果自負。

十一、員工要保證自己不違章作業,並有責任制止其他員工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者嚴格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罰,並對崗位隨機聯保人員追究連帶責任,違章作業者自覺參與“過五關”。對年累計三違超過兩次的員工待崗強制培訓1個月,違章造成嚴重後果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待崗強制培訓3個月,凡是待崗員工一律調離原單位、原崗位;礦內自行找崗位,出現重傷事故的班長必須撤職。

十二、員工要支援班組建設,積極參加“安康杯” 競賽活動,不拉班組建設的後腿, 提高安全意識和崗位技能,推進班組建設。

十三、本人嚴格遵守《x煤礦安全獎罰制度》,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隊長:

班長:

員工: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1

甲方:

乙方:

為保證施工安全,切實保護施工人員生命和身體健康,甲乙雙方特訂立安全協議書。(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相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遵守。

一、乙方所有進場施工人員上崗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持有上崗證,否則不予上崗作業。

二、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工地現場的一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

三、高處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1)高處作業施工前必須檢查腳手架是否牢固,架板的鋪設不得並排少於三塊;

(2)高處作業必須帶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3)從事高處作業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和其它硬底鞋;

(4)嚴禁酗酒和吸食麻醉品、醫囑吸食易產生幻覺藥後進行高處作業;

(5)嚴禁在腳手架上嬉戲、打鬧、聊天;

(6)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地應注意防風、防雨、防火措施。

四、安全用電注意事項:

(1)工地用電嚴禁私拉亂接,搭接用電應由專人負責。

(2)施工用電的電線,插線板要經常檢查,特別是接頭要檢視是否裸露防止漏電。

(3)施工電動工具要由熟練工人操作,杜絕無證人員使用。

五、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每天檢查上崗人員的安全防護狀況,並認真作好安全檢查記錄。

六、乙方施工隊伍在現場施工中應嚴格按照建設單位和監理部門要求和規範施工。甲方有權就乙方損壞工地財物和使用工地材料,視情節後果作出各種處罰。乙方發生的一切違反《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的行為發生的工程事故,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和與甲方免責外的一切工傷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上述第五、第六條屬乙方個人施工行為,由乙方負責管理;

八、工地外腳手架屬甲方施工設施,抹完底灰後因部分拉牆杆等拆除,架體安全程度達不到施工要求,乙方如果上架作業必須自行檢查加固。

九、施工人員在現施工中應嚴格按照以上要求和規範施工,若違規操作將給予50—20__元的處罰,二次處罰仍然違規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因此產生的一切民事後果均有乙方負責。

十、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過錯與甲方無關。

十一、以上協議自簽字之日期生效,工程竣工後自行廢除。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2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專案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建築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就 工程施工生產中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負責建立個分包方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明確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佈置、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生產狀況。

2、承包方負責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進入現場施工前必須對其進行安全總交底。

3、承包方有權監督分包方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各種安全教育,並對教育效果進行評價。

4、承包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並按分包作業區域劃分分包文明施工責任區,保證現場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員嚴禁違章指揮,發現分包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分包方的生產、生活區域進行檢查,對於隱患及違章有罰款權。

7、由承包方負責聯絡社會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協調對外關係。

8、由承包方協調各項公用安全設施及施工區域管理,減少交叉施工干擾。

第二條:分包方的責任

1、分包方在承擔工程專案、組織施工前必須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楚劇相應登記的資質證書和有效的《施工企業(隊)安全資格認可證》,交納安全保證金,否則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須尊重並服從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隊伍的安全管理機構,自覺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並認真執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訓教育認可制度

A、分包方單位經理、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

責人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及年審考核,並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資格證》上崗;

B、分包方必須設立現場安全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辦《安全生產上崗證》,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分包單位人員需變化時,必須提出計劃報告承包方,工人變換工種,必須進行變化工種安全教育。

C、分包方應經常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配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A、承包方負責編制工程專案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

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專案(或單項作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承包審批後方可實施,變更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B、依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分包方必須執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組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裝置,分包方必須按規定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裝置驗收制度。安全防護措施、裝置需經承包方驗收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方可施工,驗收手續建檔存查。

(3)安全檢查制度

A、分包方負責施工區的安全防護,接受承包方及上級主管部門

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和獎罰。

B、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檢,班組自檢,實行隱患整改消項制度。

a、分包方要認真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認真執行,確保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b、分包方必須按承包方的要求為其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隱患,對照整改通知單及時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時間、按時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畢,分包方必須停工整改。否則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負責。

d、分包方的施工人員有權制止各種違章指揮,有權停止冒險作業,並有權向上級安全部門彙報。

e、分包方負責其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對辦公室、宿舍、食堂加強衛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傳染的發生。

f、分包方負責其人員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禁聚眾賭博、傳黃播淫、酗酒鬧事,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杜絕社會治安、交通、消防、觸電、溺水等事故發生。

第三條:分包方在施工期間使用的機械裝置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備,如發生單位間相互使用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進行必要的檢驗,借入方一經驗收使用,則負責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損壞遺失賠償等責任,在使用過程眾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非分包方設立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材裝置以及安全標誌不得擅自拆毀、毀壞,改作別用或變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應變動的必須由承包協調和處理。

第五條:若分包方在施工眾與其它施工單位相遇或發生立體交叉作業,危及安全時,亦可委託承包協調處理,分包方應自覺服從和配合承包方統一排程和安排。

第六條:分包單位自備大型吊裝裝置,必須在市建委註冊,經專業部門檢驗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分包方在僅此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吊裝等作業時,需在作業點的四周拉設警戒線、警戒牌和派專人落實監護,必要時可通知承包方協助和配合。

第七條: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使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應指定專人值班。

第八條:分包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不得隨意向上(下)拋扔物料,不得隨意挖掘打樁。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損失,責任由分包方承擔,並負責全部損失費用。如遇到情況應及時向承包和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第九條:工程專案在工作時間和從事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人員傷亡,要立即逐級上報。發生事故後,分包單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報告,並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要作出記錄或拍照。

第十條:分包方要嚴格履行協議的內容,因疏於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實,導致的各種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傷亡指標由分包方承擔。死亡、重傷事故的家屬安撫及後事處理工作由死者、重傷所在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由於分包方達不到協議要求的,承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對安全事故隱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有權簽發“違章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對嚴重違章冒險作業、嚴重違章指揮、確有隨時危及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不聽勸阻時,有權簽發“立即停工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分包方應按承包方要求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直至符合約定的條件。對於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導致的違法、違章,承包方可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處以300-3000元的罰款;對出現的輕傷事故每起處5000元罰款,重傷事故處20000元罰款,死亡事故處50000元罰款。隱瞞事故不報或緩報的,追加罰款10000元。

第十二條:承包方要對安全管理紕漏的、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的分包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對問題嚴重,屢教不改,甚至不服從管理的分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分包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分包方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協議分別分別職責規定施工,受到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承包方有權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本協議規定內容與上級規定相牴觸之處,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終止後即告終止。

第十七條:本協議與分包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專案部/分公司(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包方: (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3

承租單位: (以下稱甲方)

出租單位: (以下稱乙方)

根據 工程需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年 月 日起,甲方租用乙方的 型塔吊(電梯),為明確責任,便於管理,確保安全,利於生產,制定本安全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執行國家和 市有關起重機吊裝機械的安全管理規定。

二、乙方必須保障塔吊(電梯)的完好和安全,按照塔吊(電梯)生產廠家的技術檔案支立、使用、維修、拆除;保證安拆、加節、維修等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作業,否則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三、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負責塔吊(電梯)基礎的製作,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後可進行塔吊(電梯)安裝,塔吊(電梯)安裝完畢後,經公司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塔吊(電梯)基礎的檢查、維護。如因基礎造成塔吊(電梯)傾翻出軌等事故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提供的資料不準確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四、處於塔臂迴轉範圍的高壓線或其它架空線(纜),人員和車輛通道、建築物等需要保護時,甲方負責搭設防護棚、隔離柵欄。並設立紅旗及紅燈示警。

五、塔吊(電梯)需要頂升、拆除作業時,甲方負責現場協調,保證現場作業範圍內沒有人員停留、通行。

六、塔吊(電梯)與結構錨固時,甲方按要求提供錨固定位置,搭設錨固操作平臺和通道,保證錨固作業人員的安全通行和操作。錨固拆除前,甲方保證操作平臺和通道經常處於安全狀態。甲方不得隨意改動錨固點。

七、同一施工現場或相鄰施工現場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甲方根據需要負責協調各塔吊之間的工作時間、迴轉範圍、吊裝地點、停機方向、高差等事宜,確保塔吊不發生相碰。

八、塔吊(電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遵守“十不弔”規定。

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配電箱由甲方負責管理,甲方不得在為乙方提供的配電箱內接其它裝置,並不得在塔吊作業中切斷電源。

十、塔吊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吊具、索具、訊號工、摘掛鉤人員的安全由甲方負責。

十一、乙方司機、安拆、加升作業人員應由乙方負責進場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和執行,甲方監督。

十二、在安裝、拆裝或運轉過程中,凡因塔吊(電梯)本身的缺陷、安全保護裝置不齊全或失靈、司機違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三、凡因司機不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堅守崗位,擅離職守,擅自將塔吊(電梯)交給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四、甲、乙雙方單位的領導均無權指派無操作證人員上崗,如因領導強行指派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誰指派誰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塔吊(電梯)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十六、上級在檢查中發現對司機違章操作或因塔吊本身的缺陷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或責任勻由乙方承擔。

十七、乙方應保證塔吊(電梯)在使用中不影響甲方的安全達標活動。

十八、吊裝作業中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應試保護現場、積極搶救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

十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二十、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至塔吊(電梯)退場後終止。

二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 市有關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地方等相關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

二十二、需補充的條款,由雙方協商後另外補充說明。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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