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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分包合同(精選17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1.02W

專業分包合同 篇1

承包方(甲方):

專業分包合同(精選17篇)

分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檔案組成,並互為說明,如出現含糊和(或)歧義時,應按照以下先後順序解釋,同時遵守最新簽署的合同檔案具有優先解釋效力的原則。

一、本合同及補充協議書;

二、本合同專用條款;

三、本合同通用條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及有關技術檔案、圖紙;

六、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檔案。

第一條工程概況1.2、工程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工業新區(太原市陽曲縣)修復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包乾方式。

第二條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於日開工,至年月竣工,共個日曆天(具體開工時間按甲方現場指令執行)。日2.2、乙方不能按時開工,工期可順延。

2.3、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工期可順延:

a、因不可抗力影響;

b、重大的設計變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無法按進度計劃進行;

c、業主原因的工期調整。

2.4、發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責任積極組織搶補措施並相應調整計劃,盡一切可能保證工期。

第三條工程質量

3.1、乙方必須嚴格按經設計院、業主認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檔案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行業、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須滿足單位工程優良率對發包方的承諾。第四條合同造價及計價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暫定為人民幣合同價格不因材料價格上漲、人工費上漲、市場行情變化等任何原因調整。元/噸,從加工場地運輸到安裝現場噴砂除鏽噴吐油漆350元/噸(油漆按圖紙規範要求施工),總計:2190元/噸。懍條安裝元/噸,螺栓具體單價明細見鋼結構綜合單價表)。施工材料損耗率損耗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大於3%,超過部分乙方向甲方辦理退料或按市場價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綜合固定單價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材料之任何市場浮動與價差、機械費、材料搭接、損耗費、機械進出場費、臺班費、管理費、利潤、臨建設施費、水電費、環境保護費、辦理通行證費、環保證費、施工過程中資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資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繳政府部門各類規費及其他政策性調整費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內容的全部費用,且充分考慮一切施工因素和風險、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風險。

4.4、上述單價包含水電費。如施工中發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場價(暫定180元/天)執行。

4.5、乙方在簽約前應認真踏勘施工現場,熟悉施工現場的一切情況,進場後不得以不熟悉現場為由提出調整價格和延長工期的要求。

第五條材料供應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領用數量不得超過施工圖(含設計圖紙、設計變更、材料代用等)預算數量。

5.3、乙方負責編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預算和材料採購計劃並報甲方稽核,確認後方可實施採購。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負責運輸至乙方指定場所,乙方負責卸車並負責保管。卸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5.5、乙方利用邊角料製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預埋件的鋼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計算。

5.6、現場構件安裝發生水電費按計量計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質量自行負責測試檢驗。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專人負責簽收。本工程乙方負責簽收人員為5.9、雙方確認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

第六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為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有關甲方的任何承諾及批准,以甲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專案經理部公章後方有效,並視其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和承擔自己的部分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員易人,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繼任者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為駐施工現場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須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並視其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乙方駐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權人簽署的一切與本專案有關的會議紀要、簽證、承諾、補充協議等書面檔案均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乙方一概予以承認並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員更換,乙方通知甲方。繼任者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甲方責任

8.1、在開工前15天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及有關資料、要求說明2套。

8.2、提供工程總進度計劃要求和具體的形象進度要求。

8.3、在乙方開始施工前,向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及環保與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稽核乙方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情況彙報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請。

8.5、及時傳達上級部門和業主的有關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間,協調好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關係,定期召開生產協調會,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8.7、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經監理複核後,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8.8、在施工期間提供乙方施工用電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時相應扣除乙方施工用水、電費。

8.9、儘可能提供工地現有的材料和工具倉庫及材料堆放點和現場生活設施。

8.10、負責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尺寸、標高複核工作,甲方對乙方的尺寸、標高的複核並不免除乙方對最終工程質量的責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進場報告、隱蔽工程驗收報告、中間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報告後,及時組織業主、監理、乙方進行驗收。

第九條乙方責任

9.1、工程開工前,應向甲方報送施工組織設計、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及其它有關施工檔案。

9.2、開工前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環保與文明施工的交底會議,熟悉施工現場環境,按照經甲方、業主、監理審批後的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9.3、認真、及時、負責做好施工期間工地內的材料、裝置設施的防火、防盜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電送配至指定的現場開關,從甲方提供的電源開始至施工部位的電纜、電線及流動電纜,由乙方自行配備。

9.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相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須檢測合格並在有效合格期內),施工人員到位後,接受甲方關於工程的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及環保與文明施工標準的交底,按規定的要求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業主、甲方、監理的檢查,並把好質量關。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如違反規定或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不予延長,

9.6、乙方須負責本工程的施工期間及竣工未交付前的產品保護,必須落實行之有效的產品保護措施,產品保護措施方案須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實施,產品保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9.7、因設計變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彌補措施,減少損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經濟損失,乙方應將經濟損失的詳細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給甲方,經甲方核實後及時給予補償。

9.8、乙方隊伍進場前必須將施工隊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三證”的原件和原件掃描件、加蓋乙方公章的影印件和施工人員名冊交甲方專案部。乙方的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如因無證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9.9、乙方用工必須遵守《勞動法》等有關法律及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和55週歲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應按規定為從業人員依法辦理社會保險事宜。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所有入場施工人員繳納保險等相關事宜。如乙方不為施工人員繳納保險的,若發生意外傷害、傷亡等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並上報各種施工方案、技術措施、施工進度報表、質量報驗資料、工程資料及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9.12、乙方須按有關規範和規定做好隱蔽工程驗收及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工作。

9.13、乙方須遵守甲方專案管理規定及現場相關管理制度規定。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

9.14、對於甲方告知乙方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包合同的情況,乙方應履行保密義務。否則要承擔由此給業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方的所有義務,並與甲方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乙方應避免因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甲方違反總包合同中的約定的承包方義務的情況發生。

第十條付款及結算方法10.2、預付款回扣方式:無

10.3、進度款採用現金、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10.4、乙方應在每月25日按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甲方,經甲方核准認可後甲方按被核准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月度累計工程款支付至累計工作量的90%時,即停止付款。

10.5、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的乙方向甲方遞交工程竣工結算書,經審定後,正式辦理工程竣工結算手續。

10.6、工程完工交付驗收合格後,並在竣工結算完畢後,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結算價的餘下的%為保脩金,待工程交工滿1年後,經甲方及業主確認工程無質量缺陷時,無條件付清全部保脩金餘款。

10.7、在合同簽約時,乙方對本工程的資金支付情況已作充分說明。由於業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況,乙方有義務向造成資金風險的甲方進行資金催討和索賠。

10.8、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出具符合稅務規定的發票,否則甲方可以拒絕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條圖紙

甲方在乙方分項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圖2套,乙方如需增加圖紙份數,甲方可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限:執行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如主合同規定保修年限超過建設部規定,執行主合同規定)

1.2、在保修期內,由於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不予維修或不按照約定期限維修,則甲方可另行委託他人維修,費用由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三條總承包合同終止

13.1、如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中止、終止,則甲方應在此後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中止、終止本分包合同的僱傭關係,則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償,。

第十四條其它條款

14.1、《建設工程承發包安全管理協議》、《廉潔協議》、《節能環保協議》、《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協議》、《關於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問題的告知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簽訂。

14.2、乙方已充分完整了解本分包專案的資金和付款情況、場地設施、實施條件等相關情況;甲乙雙方已清楚知悉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14.3、乙方在充分了解、熟悉甲方與本專案業主所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14.4、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6、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施工驗收完畢,甲方支付竣工結算價款後,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包括保修義務)後失效。

14.7、本合同,一式2份,由雙方分別儲存。其中:發包人執1份,承包人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了加快建設工程施工進度,增強甲方在 施工的效率和質量,經過對乙方的資質審查,確認乙方具備承擔甲方 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雙方自願的原則,就 工程專案的 分包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範圍:_ _ 。 工程內容: _

乙方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質量、進度等達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完成工作的情況,對工作範圍內的專案和數量進行下調,同時,按附表單價對應調整合同總價。乙方承諾不因此提出其它額外補償(如管理費、臨時設施、裝置進出場費等)。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甲方視施工現場的開工條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除以下情況,竣工日期不延期:

1、因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大幅增加工期可適當順延。

2、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入侵,在工程現場發生非業主亦非甲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暴亂、騷亂,地震等。)的因素出現,乙方必須出具書面報告並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施工負責人確認後,視具體情況工期可適當順延。

3、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1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予以現場確認,是否順延工期,以甲方現場確認意見為準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被建設單位及甲方上級單位處以罰款的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10天以上(含10天),由乙方按照工程合同總價款的 5 ‰進行賠償。

第四條 合同價款

本合同承包價款暫定為人民幣: 元 (¥ );(價款專案見附表1)

第五條 變更設計

1、甲方負責向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申報審批變更設計,乙方如確需進行變更設計,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資料。

2、甲方下達的變更設計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類損失的全部分。

3、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的全部分。

第六條 履約擔保

1、為了全面履行合同,乙方願意以現金合同價的 %向甲方提供履約擔保,並在合同簽訂前,將履約保證金交甲方財務並辦理相關手續,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或施工期)內不計息。

2、專案完工結算並訂立《清算協議》後,若乙方未出現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甲方將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

第七條 工程計量與支付

1、工程計量

工程結束後甲方對乙方完工工程數量進行核實確認。

2、支付

(1)本工程不預付工程款。

(2)工程結束後,甲方及時向業主申報工程量,在甲方收到業主計量款14天后,由甲方財務部門根據甲方稽核同意的計量資料編制工程費用結單,向乙方支付甲方從業主方獲得相同比例的工程款。

(3)工程完工後,留 5 %的質量保證金,在保修期 1 年滿後,甲方付清尾款。

第八條 材料供應

甲供材料

1、為確保工程質量,本協議工程所需的對工程質量、造價影響較大的主要材料 (如鋼材、支座、錨具、水泥、砂石、火工產品、防排水、油料等)由乙方按月生產計劃及時提交材料採購計劃,由甲方統一控購,並按乙方實際領用數量以價撥形式在乙方結算款中扣除費用。甲方統購材料和單價以附件《甲供材料清單》註明的為準。

2、甲方負責供應本協議附件《甲供材料清單》中註明的材料;乙方必須按甲方材料管理和領用制度辦法有關手續(雙方簽字確認)後領用並負責搬運、保管;乙方實際領用的甲供材料費用在每月結算給乙方的工程材料包乾費中扣除;甲方扣除甲供材料總數量至少不低於該材料設計數量的95%,如因乙方原因需要使用超出材料定額的材料數量,仍由甲方負責供應,供應單價可根據市場行情另定,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材料包乾費中予以扣除。

3、凡甲方供應的材料均由乙方負責卸貨並承擔相應的費用,卸貨地點由甲乙雙方在現場協商確定。

4、為確保本協議工程施工進度,對由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應於每月25日前做好下一月相關材料供應計劃並報送甲方審定。

5、甲方供應的材料,一旦經乙方辦理手續領用後,所領用的材料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若造成施工浪費、丟失的材料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損失。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外購或外銷由甲方供應的材料,一經發現按外購或外銷金額的兩倍予以處罰,並從乙方當期材料包乾費中扣回;乙方自購材料用於本專案所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7、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所需臨時電力線路和用電計量器具,並承擔相應費用。其生活、生產用電電費由乙方承擔。

8、乙方應自備相應臺套的發電機組作為後備電源,以保證電網停電時能繼續進行本協議工程的連續施工,並承擔費用。

乙供材料

施工材料由乙方採供,鑑定合格後乙方方可使用(還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的合格證及試驗合格證明)。

第九條 施工機械

1、本合同中甲方不提供施工機械及機具,所有施工涉及到的機械及機具均由乙方按照施工方案自行組織進出場且必須確保效能完好;

2、乙方提供的施工機械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措施使其滿足工程施工需要;

3、乙方已經進場的施工機械裝置,在退場前應報甲方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退場。

第十條 工程質量

合格率100%.優良率95%,質量評定的標準以國家或者行業和業主(發包人)招標檔案技術規範的質量評定標準為依據。

第十一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工程控制測量、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交工驗收。 2、稽核批覆乙方的施工方案及驗工計價,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施工報酬。 3、稽核乙方施工人員工作技能和崗位證書及其他相關手續。 4、提供圖紙或技術交底資料,按照用料限額供應施工所需的合同約定的材料。

5、指定技術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對施工質量、環境保護進行全面、全過程管理及監督。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和甲方施工計劃要求,提供能夠保證工程建設需要的具有專業技能的施工人員及機械裝置器具,併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

2、對本合同 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服從甲方技術人員或現場負責人的統一管理,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技術交底資料、施工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3、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其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如果施工期內發生人身傷亡和影響鐵路行車安全的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接受業主、監理、甲方的監督,遵守有關部門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等管理規定。

4、按照甲方要求,編制或配合編制施工方案、施工計劃或其它技術資料,按時提交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動力裝置、高壓電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體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罰款。

6、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及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承擔因未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的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7、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時支付施工人員工資及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 爭議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向武漢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且履約保證金到達甲方帳戶之日起生效,除質量保修條款外,至乙方完成工程並驗收合格、甲方支付完畢工程價款後自行終止。

2、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3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簡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

二、 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三、 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四、 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元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1寬的規定一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1款的規定一致。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雨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並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並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4

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檔案組成,並互為說明,如出現含糊和(或)歧義時,應按照以下先後順序解釋,同時遵守最新簽署的合同檔案具有優先解釋效力的原則。

一、本合同及補充協議書;

二、本合同專用條款;

三、本合同通用條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及有關技術檔案、圖紙;

六、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檔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工業新區(太原市陽曲縣)修復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包乾方式。

第二條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於日開工,至年月竣工,共個日曆天(具體開工時間按甲方現場指令執行)。日2.2、乙方不能按時開工,工期可順延。

2.3、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工期可順延:

a、因不可抗力影響;

b、重大的設計變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無法按進度計劃進行;c、業主原因的工期調整。

2.4、發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責任積極組織搶補措施並相應調整計劃,盡一切可能保證工期。

第三條工程質量

3.1、乙方必須嚴格按經設計院、業主認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檔案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行業、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須滿足單位工程優良率對發包方的承諾。第四條合同造價及計價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暫定為人民幣合同價格不因材料價格

上漲、人工費上漲、市場行情變化等任何原因調整。元/噸,從加工場地運輸到安裝現場噴砂除鏽噴吐油漆350元/噸(油漆按圖紙規範要求施工),總計:2190元/噸。懍條安裝元/噸,螺栓具體單價明細見鋼結構綜合單價表)。施工材料損耗率損耗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大於3%,超過部分乙方向甲方辦理退料或按市場價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綜合固定單價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材料之任何市場浮動與價差、機械費、材料搭接、損耗費、機械進出場費、臺班費、管理費、利潤、臨建設施費、水電費、環境保護費、辦理通行證費、環保證費、施工過程中資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資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繳政府部門各類規費及其他政策性調整費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內容的全部費用,且充分考慮一切施工因素和風險、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風險。

4.4、上述單價包含水電費。如施工中發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場價(暫定180元/天)執行。

4.5、乙方在簽約前應認真踏勘施工現場,熟悉施工現場的一切情況,進場後不得以不熟悉現場為由提出調整價格和延長工期的要求。

第五條材料供應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領用數量不得超過施工圖(含設計圖紙、設計變更、材料代用等)預算數量。

5.3、乙方負責編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預算和材料採購計劃並報甲方稽核,確認後方可實施採購。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負責運輸至乙方指定場所,乙方負責卸車並負責保管。卸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5.5、乙方利用邊角料製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預埋件的鋼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計算。

5.6、現場構件安裝發生水電費按計量計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質量自行負責測試檢驗。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專人負責簽收。本工程乙方負責簽收人員為5.9、雙方確認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

第六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為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有關甲方的任何承諾及批准,以甲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專案經理部公章後方有效,並視其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和承擔自己的部分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員易人,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繼任者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為駐施工現場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須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並視其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乙方駐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權人簽署的一切與本專案有關的會議紀要、簽證、承諾、補充協議等書面檔案均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乙方一概予以承認並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員更換,乙方通知甲方。繼任者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甲方責任

8.1、在開工前15天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及有關資料、要求說明2套。

8.2、提供工程總進度計劃要求和具體的形象進度要求。

8.3、在乙方開始施工前,向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及環保與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稽核乙方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情況彙報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請。

8.5、及時傳達上級部門和業主的有關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間,協調好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關係,定期召開生產協調會,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8.7、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經監理複核後,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8.8、在施工期間提供乙方施工用電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時相應扣除乙方施工用水、電費。

8.9、儘可能提供工地現有的材料和工具倉庫及材料堆放點和現場生活設施。

8.10、負責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尺寸、標高複核工作,甲方對乙方的尺寸、標高的複核並不免除乙方對最終工程質量的責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進場報告、隱蔽工程驗收報告、中間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報告後,及時組織業主、監理、乙方進行驗收。

第九條乙方責任

9.1、工程開工前,應向甲方報送施工組織設計、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及其它有關施工檔案。

9.2、開工前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環保與文明施工的交底會議,熟悉施工現場環境,按照經甲方、業主、監理審批後的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9.3、認真、及時、負責做好施工期間工地內的材料、裝置設施的防火、防盜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電送配至指定的現場開關,從甲方提供的電源開始至施工部位的電纜、電線及流動電纜,由乙方自行配備。

9.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相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須檢測合格並在有效合格期內),施工人員到位後,接受甲方關於工程的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及環保與文明施工標準的交底,按規定的要求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業主、甲方、監理的檢查,並把好質量關。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如違反規定或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不予延長,

9.6、乙方須負責本工程的施工期間及竣工未交付前的產品保護,必須落實行之有效的產品保護措施,產品保護措施方案須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實施,產品保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9.7、因設計變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彌補措施,減少損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經濟損失,乙方應將經濟損失的詳細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給甲方,經甲方核實後及時給予補償。

9.8、乙方隊伍進場前必須將施工隊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三證”的原件和原件掃描件、加蓋乙方公章的影印件和施工人員名冊交甲方專案部。乙方的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如因無證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9.9、乙方用工必須遵守《勞動法》等有關法律及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和55週歲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應按規定為從業人員依法辦理社會保險事宜。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所有入場施工人員繳納保險等相關事宜。如乙方不為施工人員繳納保險的,若發生意外傷害、傷亡等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並上報各種施工方案、技術措施、施工進度報表、質量報驗資料、工程資料及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9.12、乙方須按有關規範和規定做好隱蔽工程驗收及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工作。

9.13、乙方須遵守甲方專案管理規定及現場相關管理制度規定。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

9.14、對於甲方告知乙方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包合同的情況,乙方應履行保密義務。否則要承擔由此給業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方的所有義務,並與甲方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乙方應避免因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甲方違反總包合同中的約定的承包方義務的情況發生。

專業分包合同 篇5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性質及數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後乙方點交簽證。其中: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後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並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就餐等問題,並及時對其進行衛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和施工驗收規範,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好進場前的規範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衛、防火等協議書。

十四、甲、乙雙方就材料、裝置、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五、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並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尚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六、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七、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自簽定後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後即失效。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另壹份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登記備案。本合同副本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6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性質及數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後乙方點交簽證。其中: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後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並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就餐等問題,並及時對其進行衛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和施工驗收規範,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好進場前的規範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雙方協議工價如下:

分部分項工程名稱 單位名稱 人工基價(元) 經考核驗收後達到標準在基價上加或達不到標準在基價上扣除 備 注

十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衛、防火等協議書。

十五、甲、乙雙方就材料、裝置、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六、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並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尚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八、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本合同自簽定後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後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另壹份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登記備案。本合同副本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7

承包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分包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按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專案的施工任務交由乙方完成,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建設工程概況

1、總體工程名稱:

2、分包工程名稱:

3、工程地點:

4、分包工程範圍: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日。

7、?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規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2)標準規範: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條款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負責協助乙方對專案的施工組織與管理工作;

(2)對乙方承擔施工任務的質量、安全、進度情況的監督、檢查;

(3)督促乙方確保主合同責任的全面履行;

(4)制訂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和責任制,有權要求乙

方按有關規定執行;

(5)制定施工進度總計劃,並負責安排乙方實施;

(6)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圖套,並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7)負責本工程的全面技術管理,批准施工技術方案,解決圖紙和施工中的技術問題,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技術工作,認定合格後在有關技術資料中籤認;

(8)負責本工程的全面質量安全管理,批准有關質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質量安全工作;

(9)按設計圖紙、工程變更洽商單、施工及驗收規範的要求,對工程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異議;

(10)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工程的進度進行檢查落實,有權對進度進行調整,乙方不得有異議。

(11)甲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應提前通知乙方,並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12)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辦理_____。發包人已經辦理的_____視為承包人辦理的_____。

2、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全面瞭解總(分)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2)對本合同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圖套、驗收規範等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製度,保證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自行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項罰款;

(3)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絡;

(4)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按時提交每月的施工計劃,有階段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期計劃以及相關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准後嚴格實施。

(5)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裝置、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6)按時提交有關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7)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後的工地條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同時做好工地周邊建築群、地下管線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8)乙方必須為進入本工地的所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等各類_____,其費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按相關規定辦理。

(9)乙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不得擅自更換,應提前通知甲方,並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10)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_____,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_____,支付_____費用。

第四條、承包價款的確定、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價款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1)本工程為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裝置、工程備料款的依據,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外,結算時不再進行調整。

(2)本工程為非招標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圖預算未審定前,合同價款(暫估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裝置、工程備料款的依據,但_____結算的依據。結算價款以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2、價格調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況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天內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_____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招標工程甲方或建設單位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

第五條、工程質量與檢查驗收

1、乙方按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評定標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組織施工,經建設單位及監理檢驗,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為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交底記錄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未經甲方有關人員的書面通知,不得自行變更施工工序、質量標準、設計要求或自行進行材料代換。

3、工程質量按建設單位方規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應無償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費用從承包費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由於甲方供應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損失,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6、由於甲方供應材料遲誤致使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材料、機械裝置供應與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構配件等由甲方供應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進行領取、使用,不得浪費。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費,甲方有權對浪費所造成的損失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現場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現場的整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餘的材料應即時退庫,丟失剩餘材料按丟失材料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餘的廢材料應即時運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丟失使用剩餘的廢材料按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領用材料必須與使用材料、剩餘材料及廢材料相符,出現材料不符情況,按材料丟失處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本協議工程應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釋出的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有關規定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應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實施施工作業場地的維護和清潔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種工人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安排無資質人員從事非本專業工作。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_____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形成書面協議。

2、因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等建設單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因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提供施工現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等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於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窩工,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準備相應索賠資料向建設單位索賠,索賠費用分配雙方另行協商。

4、一週內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小時。

第九條、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以任何方式洩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

4、對於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

5、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保密資料依法定途徑公開前,同樣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工程轉包與再分包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專案或勞務作業轉包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

第十一條、合同的擔保

1、__________自願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包括違約金、罰款)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本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終止或無效,________仍應依擔保約定繼續承擔擔保或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責任。

2、保證人_______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範圍包括乙方因本合同及乙方承包的每一個工程項下的與履行施工合同有關的一切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拖欠的稅款;拖欠的人工工資;拖欠的材料∕裝置款;拖欠的施工機械∕模板、鋼管租賃費;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及賠償金;工期違約的違約金及賠償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及賠償金;工傷賠償金等)、甲方為乙方墊付的款項、違約責任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_____費、_____、鑑定費、差旅費等)。

3、_________保證期間自簽訂本合同起至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竣工、保脩金收清後滿兩年時止(質量安全終身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範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_____%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後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2、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願按總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可以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或者和解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3、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_____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住所:

代表人:

聯絡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住所:

代表人:

聯絡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由 承建。根據該工程圖紙設計及施工組織設計的相關要求,甲方將 分項工程發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工程名稱:

二、承包範圍及方式:

三、工期要求:

滿足甲方施工進度總控制要求,乙方在此期限內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所有工程內容,若乙方拖延工期則給予20xx元/天處罰;若因甲方原因延期,乙方順延工期,注:(具體施工日曆天數隨土建方交驗時間而定)。

四、質量要求

1、按照設計施工圖紙及技術核定單的要求施工,要求施工一次性驗收不滲不漏。若因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施工方承擔。

2、執行標準:按行業標準執行。

4、此報價不提供稅票

五、工程款支付

1、隨甲方合同一起付款;

2、專業分包工程結束,專案經理應在15個工作中內完成與專業分包單位的終結結算,終結結算後方為有效並付至此款的97%給乙方;

3、3%的質保金於質保期滿一週內無息支付給乙方。

六、工程計算:按圖紙設計施工面積計算。(注:附加層不計算面積。)

1、在保修期內,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滲漏,由乙方負責維修;

2、非乙方原因,(如防水層上安裝、打洞、接管、基礎下沉開裂等)造成的滲漏,如需乙方維修,工程費由甲方負責;

3、保修期: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5年。

七、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防水施工所需的圖紙和施工部位;

2、提供符合防水施工質量要求的防水工作基面,保證防水操作面乾燥,進場施工前,甲、乙雙方辦理工序交接手續;

3、提供必要的材料堆放場所和工人住宿;

4、參與並配合乙方對半成品、成品的保護,儘量不安排工種交叉作業;

5、在施工過程中給予有效的配合;

6、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

7、對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進行驗收;

8、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對本工程進行驗收;

9、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違反安全規定或發現重大的安全隱患行為有權要求整改;

10、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督促檢查,並根據專案有關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八、承包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通進場施工,在滿足防水施工條件下,乙方的材料、人員在兩日內必須到場。乙方常駐工地負責人: ,聯絡電話: 。

2、進入甲方工作區的人員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對施工人員應當進行施工前入場、安全、三級教育;

4、保證所提供的材料、裝置和質量。向甲方提供的規格、數量、質量等相關證明;

5、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並及時整改;

6、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規範要求及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賠償;

8、參與半成品和成品的保護,儘量不讓其他相關工種損傷、破壞防水層。

九、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解除

1、雙方協議解除;

2、因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義務而耽誤工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將每天按總金額的1%給以乙方違約金並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國家規範及本合同要求的,應當無償維修或返工;

(2)因乙方原因如未能如期交工的,乙方將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

十一、在本合同發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滿合同價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叄份、乙方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9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以下簡稱為“甲方”)與乙方已經簽訂承包合同,甲、乙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望都·太陽城二期23#樓分包工程承包範圍:室內膩子工程(室內衛生清理)包工包料全外牆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合同單價),小寫: 元(合同單價)。 建築面積:5429M2

三、工期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年 月 日開工;月日竣工;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按當地質量監督站及建設單位的分戶驗收標準 付款方式為: 五、乙方向甲方承諾,履行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並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完工,未按工期完工,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且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六、合同的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0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上總承包合同 (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檔案;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檔案;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檔案。

六、本協議書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並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範圍內的工程。

1.8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專案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專案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於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字》(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採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20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後,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於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索陪: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人,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檔案;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檔案。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適用工程建設標準

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

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 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後執行。

4、圖紙

4.1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範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後,應當繼續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並且承包人委託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在J序、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後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關於承包人委託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範圍及發生的費用,雙方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瞭解

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廣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影印件。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

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並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係

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絡,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絡,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託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分包人或工程師指令

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專案經理

7.1專案經理的姓名、職稱在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專案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並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專案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專案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專案經理在48小時後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於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專案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7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專案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並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專案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後果通知承包人,專案經理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換專案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專案經理

8.1分包專案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專案經理簽字後送交專案經理,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後生效。

8.3分包專案經理按專案經理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專案經理取得聯絡時,分包專案經理應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專案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並徵得承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設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專案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蔘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裝置和設施,並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322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他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後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准,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後應儘快撤離現場。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採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裝置,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12.2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並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專案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專案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裝置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專案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專案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應按照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提前竣工程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的條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並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分包人應允許並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准後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後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係。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後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e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並經承包人確認後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專案經理並向專案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影印件。專案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於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

22.4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歇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大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式自行組織驗收,並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於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並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後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 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7天內,將竣35212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預付款、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分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絡;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分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3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後果

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於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並且不排除採用其他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以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後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覆,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後,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

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 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覆,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他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他資料以及保持並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

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陪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件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於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上列撮失虛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29.2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於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於發包人、承包人或其他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30、保險

30.1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裝置供應

32.1有關材料裝置供應的數量、程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裝置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採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採取保護措施,並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範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式以及善後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儲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條款、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除總包合同檔案規定的語言文字外,本合同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3.3本分包工程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 ,除以上工程建設標準以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均適用於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的內容和時間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應的施工工藝的時間 年 月 日。

4.圖紙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套數: 。

4.2承包人委託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委託範圍及費用承擔:

4.3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4.4關於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7.專案經理

姓名: 職稱: (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專案經理

姓名:職稱:(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和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2)組織分包人蔘加發包人會審圖紙的時間: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 年 月 日。

(3)承包人為本分包工程實施提供的機械裝置和(或)其他設施(如有時),及費用承擔:

(4)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

(3)分包人應在本合同簽定生效後 天內向專案經理提交分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分包人向承擔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時間為:

承包人批准工程進度計劃的時間: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8)雙方約定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雙方關於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19.2本合同價款採用 種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的,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範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為:

(2)採用可調價格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3)採用成本加酬金的,有關成本加酬金的約定為:

19.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20、工程量確認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量: 扣回時間和比: 。

21.2承包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份數 份。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本合同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26.2本合同關於分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5)雙方約定的分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28、爭議

28.1雙方約定,在履行分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30、保險

30.1承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30.2分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31、擔保

31.1承包人提供支付擔保金額為:

擔保方式為:

31.2分包人提供履約擔保金額為:

擔保方式為:

31.3其他提保事項約定:

十、其他

32、材料裝置供應

32.3由分包人採購材料裝置的約定:

37、合同份數

37.2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補充條款:

專業分包合同 篇1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2、 工程地點:3、 承包範圍及內容:乙方負責烏蘭木倫湖南岸住宅小區A-18-01#、04#、06#、07#、09#、10#、11#樓地面發泡混凝土墊層施工的全部內容,(包括除水泥、砂子、水、電以外的其它所有材料發泡劑、防裂劑、外加劑等,人工,專用機械,工機具等,還包括髮泡混凝土加工製作、運輸、澆築、地面找平)。

4、 甲方應提前對需要施工的樓面進行地面清理,垃圾清運,施工測量放線等,且應保證乙方施工的連續性。

5、 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人工、包部分材料、包施工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檢測、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範圍的全部工作內容。

第二條:合同工期

1、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後7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 合同工期:9#樓於20xx年 6 月 18日早開工。至20xx年 6月 26日竣工,共8個日曆天。各方核驗、驗收、簽字的時間不包括在工期內。

3、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分包工程總價的2‰計算,按天累計。

4、如遇有下列情況,乙方報請甲方按停工時間延長工期:每報停24小時延期一天。

A、 因不可抗力影響;(不可抗力的定義和範圍按總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設計變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進度無法按原計劃進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電、停水、或原材料供應不上造成停工時間累計24小時以上;

D、 因業主原因的工期調整;

E、 因業主原因無法正常施工;

F、 因甲方施工工作面保證不了乙方連續施工所造成的停工,累計24小時以上。

第三條:質量

1、 本工程的質量等級為合格,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

2、 主要技術要求:

A、 樓地面墊層厚度40mm-60mm面層進行平整,表面平整度正負5mm,建築標高1m線至泡沫混凝土完成面為1.04m;

B、 密度等級:B07,幹表觀密度≤730-800㎏/m ³,抗壓強度≥3.0mpa

C、 施工範圍:樓梯間、電梯間、衛生間以外的所有房間範圍(具體施工範圍以甲方現場交底為準)

D、 乙方所做的樓地面發泡混凝土墊層成品後不得有空鼓、開裂、起砂現象;打墊層時粘在牆面上的汙染物乙方必須剷除乾淨。

E、 乙方所做的墊層地面發泡混凝土墊層必須按400Kg水泥配

400Kg砂子的配比進行施工,不得隨意增減水泥用量或隨意增減砂子用量,材料超出預算材料量的2%以上由乙方賠償。

3、 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檔案中規定,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

4、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5、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

第四條:環境安全

1、 本工程乙方巡查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並達到安全文明工地標準要求。

2、 乙方應識別施工工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並採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汙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由乙方自己施工造成的自身施工人員或其他班組施工人員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自己負責經濟賠償和相關法律責任,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

3、 乙方要嚴格執行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對安全和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定,並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4、 乙方應編制乙方範圍內的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發泡混凝土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技術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 乙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人員及乙方的專業施工隊伍進行安全交底。

6、 發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7、 甲方為保持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問題將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

第五條:工程價款

1、本合同單價:元/㎡,施工面積按計算。注:扣除牆體、衛生間、樓梯間、管道井、電梯井等所有未施工部分面積。

2、本工程計價方式為:單價包死,如調整施工方式、質量標準或增加合同以外的原材料調整合同價款。

3、上述計價方式中不包括工程稅金。

4、本工程所採購的建築材料除水泥、砂子、水、電外原則上均由乙方自行採購,要滿足圖紙及政府有關規定的要求。

5、本工程所使用的機械裝置、工地用各類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滿足政府有關法規和規定的要求,滿足甲方的管理要求。

6、本合同發生的一切費用,除水泥、砂子、水、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結算原則

按實際施工部位的圖紙計算面積結算,單價按/㎡計算。(扣除牆體、衛生間、樓梯間、管道井、電梯井等所有未施工部分面積。)

第七條:工程款的支付

1、 整體工程完成總量的50%時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後10日內辦理結算。

第八條: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職責

1、甲方任命為甲方駐工地代表(以下簡稱“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2、甲方代表發出指令,以《工程聯絡單》形式送達乙方,乙方應予以執行。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8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作出執行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以執行。

3、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內容為:

A、本工程的質量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其它建立目標;

B、涉及到甲方的現場施工的相關管理制度(比如一體化管理體系的要求等);

C、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技術標準、規範要求;

D、本工程的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E、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3、開工(施工)前甲方專案技術負責人應稽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4、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理複核後的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5、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檔案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6、甲方代表應負責施工現場內部分包作業單位之間的工作協調,便於乙方的正常施工。

7、甲方代表應指導、督促乙方按甲方對現場管理的各項標準組織施工,全面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8、當乙方由於業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時,甲方應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援,並積極做好有關工作。

9、乙方任命(以下簡稱“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0、乙方在本工程履約中對甲方付完全責任,同時對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約不負連帶責任。

11、乙方對甲方發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指令,不論何種情形均必須立即執行。

12、乙方的要求,請求或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蓋章及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收到後生效。

13、乙方應按規定對水準點引測、軸線標高等進行技術複核。

14、乙方應按規定製作發泡混凝土試塊、砂漿試塊,正確養護,按時送試。

15、乙方應全面貫徹,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16、甲方將A-18-01#、04#、06#、07#、09#、10#、11#樓地面發泡混凝土墊層承包給乙方施工,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進度要求,即甲方具備兩棟或兩棟以上樓施工條件時乙方則必須具備兩套裝置和兩個班組在兩棟樓上同時做發泡混凝土墊層的條件,如果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選擇其它施工單位或增加其它單位施工;如果乙方對此不滿意拒絕繼續施工,則甲方對乙方結算時只能按乙方已完成工程合格量的60%結算。

17、在施工工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修復、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修復後仍達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應停工退場,甲方應結清乙方已完成工程合格量的工程款。

18、如果在9#、11#樓用發泡混凝土施工完後發現用發泡混凝土打樓墊層有質量缺陷,甲方改用細石混凝土施工樓墊層,則甲方和乙方的合同(1#、4#、6#、7#、10#樓部分)自動解除,乙方退場,甲方重新安排做細石混凝土的施工隊伍。

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並應形成書面補充合同,才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2、 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向合同簽約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專業分包合同 篇12

甲方(總包人):

乙方(分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工作物件及提供勞務內容

1.1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分包範圍:樁(含基礎樁及支護立柱樁)

1.4承包方式:本合同採用“包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機械、人工、燃油、挖運施工現場道路及平整場地等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

2、合同價款

2.1基礎樁與支護立柱樁工程暫定總價: 元(具體工程量清單見合同附件一)。

2.2合同價款的計價方法: 基礎樁與支護立柱樁採用包乾單價形式

2.3結算方式:以承包人現場實際確定的工程量為準。

3、分包工作期限

工期:自開工之日(以承包人書面通知為準)起 天內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合格 。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人義務:

7.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專案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7.2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7.3負責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7.4負責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7.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裝置,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裝置,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7.6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8、勞務分包人義務

8.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受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單位建立工作聯絡;直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8.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8.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8.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裝置、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域性;

8.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定標牌,搞好生活區管理,做好自身責任的治安保衛工作;

8.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8.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憑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8.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責任,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式。

9、質量檢查與驗收

9.1、分包人應隨時允許並配合承包人或監理單位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9.2、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承擔違約責任。

10、合同價款與支付

10.1、分包人按時完成分包工程並通過驗收合格後,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承包人與建設單位辦理完成全部工程結算手續後,待承包人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結算款後10日內,承包人將扣除分包工程保脩金和其他應扣除款項外的分包工程結算款支付給分包人。

11、質量保修

11.1分包人應按國家規定對分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甲方按結算總價的 5% 預留質量保脩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退還預留的質量保脩金。

12、分包合同解除與撤場

12.1分包人應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明顯不能滿足分包人合同和承包人合同要求,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採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進度。分包人應無條件的採取各種措施滿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後5日內仍不能滿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解除分包合同並要求分包人撤場。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場的通知後應在5日內無條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場地,並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所有承包人財產和已完工程。分包人應承擔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12.2對於分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搭建的臨時設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應按承包人要求拆除,並將施工場地清理乾淨直至令承包人滿意。

13、違約責任

13.1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3.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的;

13.1.3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4、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分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分包工程竣交付、雙方簽訂分包合同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結算尾款後終止。

15、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別儲存貳份。工程承包單位(蓋章) 勞務分包單位(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分包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分包人(簽字): 簽訂日期:

專業分包合同 篇1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將 工程的施工用腳手架分包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分包範圍: 施工腳手架搭拆。

四、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包分包內部組織管理。

第二條:工期要求

材料租賃期計90天,各施工段有效施工使用期按70天計,腳手架的工期包括搭設工期及拆除工期,具體分為兩部分:

1、第一部分:東立面A軸、B軸及西、南、北立面部位的施工用雙排腳手架,在現場具備搭設條件時7日內全部搭設完成,並達到驗收合格滿足甲方施工使用要求。

2、第二部分:東立面A軸外挑簷及A軸~B軸間,西、南、北面挑簷部位及室內各桁架主樑部位下的滿堂腳手架,在鋼結構主體基本交出工作面時12日內全部搭設完成,並達到驗收合格滿足甲方施工使用要求。

3、甲方分段施工完畢,乙方接到甲方拆除腳手架指令後根據拆除工程量大小在3-5天內全部拆除完畢,並將所有材料及時清理擺放整齊自行安排材料退場。

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將順延。

第三條:承包內容

承包內容為包工包料鋼管式腳手架搭設、拆除及第一次鋪腳手板、外圍設定安全平臺、安全防護欄、防護網(立面密目網)及安全網(水平大眼網)安裝、腳手架整改,以及搭設腳手架材料的租賃、看管、進退場等全部工作。

第四條:施工質量標準及要求

1、按照《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腳手架安裝質量驗收規範》中的要求進行搭設、驗收,滿足施工操作面要求,保證施工安全。

2、外牆鋼管架的立杆距離為1500mm -1700mm,內外立杆距離為800mm,立杆面步距 為1800mm,每外立面900mm設有一道護身欄杆,內立杆與牆體距離為250mm—300mm,跟隨著外架牆體的搭設,外立面搭設剪刀撐,每搭設完一立面步架必須掛上安全網,每隔一步架鋪一道鐵笆,架體搭設質量達到惠州市安檢站驗收合格為準。

第六條:合同價格

1、外牆腳手架、安全入口、安全通道、安全擋板、操作防護棚按實搭面積計算,外樓梯按三面計算,每平方米人民幣叄拾壹(¥31.00)元整,面積暫定為7339平方米,以最後結算面積為準。

2、屋面三個採光頂滿堂架,每立方米人民幣貳拾捌(¥28.00)元整,體積暫定為17010立方米,以最後結算面積為準。以上合同價格中包括但不侷限於以下費用:腳手架材料租賃費及購置費、材料損耗費、材料看管費、材料進退場的運輸費及裝卸車費,材料退場的調直費、上油費;現場搬運、二次搬運及垂直運輸費;搭拆人工費、趕工費、節假日及夜間加班費、誤工費;工機具費、食宿費、交通費、辦證費、保險費、工傷醫療及賠償費、稅金等一切費用。

第七條: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按乙方搭、拆完成工程量進度同比例支付,過程付款額度按以下階段控制:

1、乙方第一批材料進場開始搭設後,甲方給乙方付款至合同金額10%。

2、乙方搭設完成總工程量的50%後,甲方給乙方付款至合同金額40%。

3、乙方全部搭設完工經驗收合格後,甲方給乙方付款至合同金額70%。

4、甲方施工完畢,乙方拆除完畢並將所有材料全部退場後5日後,甲方給乙方付款至合同金額的90%。

5、甲乙雙方結算完畢,乙方提供結算價款全額的合法發票後(若無法提供法票,按結算款的5.41%代扣代繳),甲方一次性支付完剩餘款項。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現場搭設部位、搭設要求交底。

2、負責對乙方已完的合格工程量進行稽核,按合同條件進行付款。

3、對乙方的施工安全、質量、進度實行全面監督、管理。

4、如乙方未按甲方使用要求或相關規範進行搭設施工,拒不整改,甲方有權撤換,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準將承包專案另行轉包或肢解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承擔一切責任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 負責按甲方的進度及質量、安全要求,按期保質完成全部施工任務。 負責施工現場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場清,材料擺放整齊。 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甲方或其他單位的已完工程或物品,如造成他方經濟損失,乙方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批工程款後5日內,必須對在此工程施工人員的工資全額支付,不得拖欠工人工資。在乙方申報下批工程款前,必須將上批發放工資的實名簽收表報甲方備案,接受甲方的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否則,甲方停止支付工程款,責任由乙方自負。若乙方連續兩次未執行此規定,甲方有權直接處理並將發放的工資從乙方工程款中雙倍扣除。若乙方工人發生勞資糾紛時造成的一切責任及被勞動部門的處罰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4、 乙方的工地代表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離崗,否則,甲方從第二天起按每天300.00給予處罰。

5、 乙方每天應配備一至二名施工人員對腳手架、防護欄、安全網的日常維護、檢查和檢修工作,每天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工作,遇特殊情況應在收到甲方方通知後1小時內到達施工現場進行整改處理。

6、 負責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及安全教育,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現場的一切規章制度,否則發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如有違反國家和當地法令、法規及出現安全事故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均由乙方負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7、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各種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安排。

8、 乙方在施工期間須處處維護甲方的利益,配合專案部樹立企業形象,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必須服從甲方的現場管理,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罰款或終止合同。

9、 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上崗證(不少於5個),保證己方施工人員安全,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10、 非甲方原因造成腳手架倒塌、構件脫落等造成人員傷亡或工期延長,乙方負責全部的經濟賠償及工期耽誤的罰金,並追究相應的責任。

11、 乙方所承包施工內容一切操作均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 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後果責任概由違約方承擔及賠償。

2、 合同簽訂後,凡無正當理由中途毀約者,違約方除承擔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守約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罰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

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珠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必須與甲方簽訂《廉政協議書》。

第十三條:其它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腳手架拆除退場完畢結清尾款後自行失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4

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質量:

4、工程技術條件:(詳見圖紙及規範要求)。

第二條 分包範圍和內容

圖紙設計及圖紙範圍內的鋼結構製作、安裝的全部工作。

上述工作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具體工作:材料供應、運輸、下料、製作、焊接、上下車、轉運、油漆、吊裝、安裝、配合驗收及原建築物成品保護(小區道路、綠化、貨運電梯、樓梯及施工通道)等。製作、運輸及安裝一切的人工、材料、機具、施工安全等均由乙方負責。

具體內容及要求見施工設計圖紙。

第三條 施工工期

總工期為 天。

第四條 結算方式

1、本工程實行固定綜合單價乘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的結算方式,此綜合單價包括分包範圍內工程的主材、輔材料,構件製作、運輸、臨時設施費用、檢測費、人工費、機械費、工程安裝費、原建築物成品保護費、管理費和利潤等。

2、按照業主審定後的設計圖紙施工、驗收。

3、合同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預算鋼結構工程量為:9噸左右,綜合單價為: 元/噸。如有增減按此單價進行調整,竣工後按現場實際完成的收方工程量乘以綜合單價結算,材料損耗及輔材均含在綜合單價內。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雙方簽訂合同後三日內日,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 元(大寫: 元整)。

2、工程完工後,經業主、甲、乙叄方共同驗收合格,餘款在驗收合格(扣除質量保脩金後)一週日內付清。甲方扣除合同總價的5%(無息)作為質量保脩金,質量保脩金期為一年,保修期到後一週內付清質量保脩金。

3、所有工程款項現金支付,乙方提供相應建安稅票。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和進行結算。

2、協調本工程施工過程中與業主等方面的關係。

3、提供現場臨時用水、用電接入點。

4、根據現場施工進度和總工期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作面,進行乙方的進度,質量,安全等工程管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出具書面委託,指派 為本工程的負責人,代表乙方全面負責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2、乙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製作的構件質量負責,並按照設計和規範要求提供產品合格證、材質證明書及檢測報告,並承擔相應費用,並做好自檢工作。

3、必須嚴格按施工圖設計和說明檔案和國家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的要求施工。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現場代表的質量監督和管理,對提出的問題及時糾正。因製作安裝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質量、安裝事故,由乙方負責,返工費用自理。

4、嚴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勞動保護、治安管理條例、小區物業管理等規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影響小區其他業主的正常工作、生活,並對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負責。

5、對所有進場材料的保管及未驗收的成品保護負責。

6、工程竣工驗收後,清理現場(包括生產,生活的材料和臨時設施)。三日內全部退出現場。

7、乙方負責自工程驗收之日起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而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免費保修。

8、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當編制鋼結構的相關竣工資料及協助甲方辦理對內對外結算工作。

10、乙方施工人員的交通、食宿及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11、現場小區的道路、綠化、貨運電梯、施工通道等原有建築物的成品保護由乙方負責,若有損壞,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受到業主、監理 及國家相關部門處罰,由乙方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

2、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

第八條 附則

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與乙方辦理相關結算手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甲方支付預付款後生效,工程竣工結清財務帳款後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承包人: 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簽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專業分包合同 篇1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內容及範圍:

4、造價:每米施工單價按 元/米計算,送樁部分(空送)適當補償 (此工程樁基檢測費、稅金 總包服務費、水電費均由甲方承擔)。

5、質量等級:合格

6、工期擬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總工期為 天。

第二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下列第 3 項方式承包

1、按工程內容及範圍單位造價包乾,工程量按實結算。

2、工作量按實際完成量計算;計算規則按定額有關說明執行。

3、壓樁工作量按日報表簽證量結算。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裝置進場開始正式工程樁施工時付裝置進場費 萬圓整(¥ 元)。

2、壓樁完成時付工程總價款至:以 米為節點,付施工量總價的70%

3、餘款待樁基檢測合格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 合同簽訂後應交乙方會審後圖紙三份,地質勘察報告一份,地下管線圖一份。

2、應在壓樁前按乙方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做好施工區域的三通一平及地上、地下原有障礙物的清理遷移工作,提供壓樁裝置施工的必要條件,保證施工過程中附近居民無異議。

3、甲方供樁按乙方提供的進樁計劃進樁,若供樁不及時造成停工,甲方承擔乙方每個臺班 元停工損失費。

4、按照城市規劃及有關規定,辦好施工應備的手續。

5、在工期範圍內遇停電、地下障礙物清理、截樁、周圍建築物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累計三天乙方不計取停工損失費,工期順延;超過三天,第四天起甲方需補貼乙方停工損失費,每個臺班 元。

6、承擔因工程款未按合同期約定付給乙方的合同違約責任,若不能按約定期付款,則按日息2%付息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按合同及施工圖紙與檔案,及時編好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2、負責施工現場佈置,指定電源、道路及材料堆放位置。

3、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有關檔案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符合現行施工規範及施工驗收標準,如期完工並及時整理好技術資料。

4、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文明施工,並負責安全生產,保障施工順利進行。

5、承擔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與安全事故責任。

第六條 其他

1、甲方指定 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為工地代表。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雙方各執正本 貳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部工程量完工,價款結清後自行終止。

3、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附:補充協議與此合同等同效律)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專案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總工期為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採用下列: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採用下列種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並按下列約定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預算價:_________________(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_________________(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稽核後,由會計事務所或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稽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專案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專案負責人簽字,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核簽字,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說明:_________________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說明:_________________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稽核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稽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3)總工程款的%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裝置供應:_________________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專案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專案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份。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稽核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裝置,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專案經理:_________________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_________________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裝置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裝置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日內進場維修,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專案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2、本協議於年月日在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7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

小寫: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檔案;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XX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檔案;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檔案。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XX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並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