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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及印表機裝置維護契約協議(精選5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89W

計算機及印表機裝置維護契約協議 篇1

第二條 立合約人:__________與__________,訂定本維護契約,維護條 款如下:

計算機及印表機裝置維護契約協議(精選5篇)

1.維護物件裝置:一般個人計算機及印表機。

2.裝置設定場所:甲方指定地點。

3.每月維護費為__________元整。。

4.裝置維護期間: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維護之委託

甲方為保持第三條 所示裝置能正常作業,將維護工作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

第三條 維護裝置

依據第二條 ,乙方所維護之裝置範圍,為甲方__________之機器。目前個人計算機數量約__________臺,印表機__________臺。。

第四條 維護範圍

依本契約第二條 ,乙方對裝置之維護作業範圍,內容如下:

修理維護方式

1.甲乙雙方簽訂合約後,乙方同意於甲方上班時間內,至少派遣一名維修工程師,提供維修服務。

2.契約內所列標的物,一旦發生故障,乙方同意依據甲方通知,由派駐工程師實時至故障標的處進行維修或更換,以使標的物能儘速恢復正常運作。

第五條 維修作業時間

裝置之維修時間:

1.星期一至星期五為上午__________時至下午__________時;星期六為上午__________時至__________時;但星期日及國定例假日不實施。

第六條 維護費

1.機器的維護費用,總計__________元/月幷包含營業稅金。

2.費用計價方式:如需更換零件或送修需先報價經甲方同意後始得進行後續維修動作,部份零件必要時由甲方提供。

第七條 費用之支付

乙方於每月月初,將當月份之維護費用製成統一發票送交甲方,甲方應於當月之月底以前,將統一發票之金額支付乙方。

第八條 罰則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乙方如有下列行為發生,甲方得由維護費用內扣除部份費用。

1.乙方派駐人員未能於甲方上班時間內提供維修服務時,每延誤1小時即扣款__________元,一天則扣__________元。

2.甲方硬體故障,乙方得於一天內解決,否則每延遲一天罰__________元。

3.每月罰款若累計超過__________元,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

第九條 零件更換後所有權

維護修理時,所更換之不良零件之所有權,歸屬於甲方。

第十條 裝置之遷移

甲方之裝置欲遷移安裝場所時,由乙方負責辦理遷移相關事宜。

第十一條 續約

於契約屆滿時,乙方得在不超過該年度維護契約價格前提下與甲方議價續約。

第十二條 解約

甲方有權於契約有效期間內,隨時對裝置之部份或全部解約,唯須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維護期間

本契約有效期間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十四條 協議

本契約書如有未盡事宜者或契約內容發生疑義時,得經甲、乙雙方協議後決定。

第十五條 本契約書作成正、副本各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由甲方保留。

第十六條 因本契約書所生之訴訟,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立合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計算機及印表機裝置維護契約協議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

網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

網站: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甲方所擁有的計算機及相關裝置達成外包維護服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

一、定義

1.客戶(甲方):_________。

2.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3.《計算機系統裝置清單》(見附件二)

3.1 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的,列有將由乙方提供服務計算機的數量及其軟、硬體裝置的品牌,配置,序列號,保修期等內容的清單。在合同執行前,乙方將對甲方提供的《計算機系統裝置清單》中的裝置進行全面檢測。

3.2 乙方僅對合同指定的裝置提供服務。

3.3 故障裝置:已被乙方接受的發生故障的協議裝置。

4.服務地點:乙方為甲方實施各項現場服務時的具體地點。

5.標準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18:00PM(北京時間),國家規定的公共節假日除外。

6.標準服務:甲方要求乙方在標準服務時間內,實施標準服務專案。

7.非標準服務:標準服務之外的服務。

8.服務:乙方所能提供的標準及非標準服務。

9.服務費:在乙方接受甲方服務請求,併為甲方提供服務後,根據事先雙方共同確認的金額向甲方收取的費用。

10.標準服務專案

10.1 乙方可提供的標準服務專案。(詳細見附件一)

10.2 乙方將會根據具體情況隨時增加、刪除或修改服務專案。

二、服務內容

1.電話支援:乙方通過服務電話對甲方的故障裝置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導的服務。電話支援並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網路支援:乙方可以通過電子郵件、msn、等網路交流方式向甲方提供技術支援。

3.現場服務(常駐服務):乙方派一專職技術工程師常駐甲方現場服務,負責全程跟蹤維護甲方的計算機。

三、指定聯絡人

1.為維護甲方的利益及配合乙方的服務,由甲方向乙方推薦一至兩名指定的聯絡人,負責在有服務需求時,向乙方發出書面的服務請求。除非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書面說明,否則非指定聯絡人發出的服務請求,乙方將不予響應。

2.任何聯絡人的變動,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四、提請服務

1.電話支援:當甲方的協議裝置發生故障時,該故障裝置的使用者可直接通過電話向乙方尋求第一步的技術支援。乙方將盡量在電話中判定並排除故障。

2.網路支援:當甲方的協議裝置發生故障時,該故障裝置的使用者可直接通過網路交流方式向乙方尋求第一步的技術支援。乙方將盡量在網路交流方式中判定並排除故障。

3.現場服務(常駐服務):乙方的工程師常駐甲方工作地,對甲方的計算機進行全程跟蹤維護服務。

五、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承諾嚴格遵守國家關於私隱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規,為甲方絕對保密任何有關甲方的商業資料,並配合甲方資料資訊的安全使用。

2.乙方派駐甲方的專職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工作管理規定,如有違反規定的,經甲方上報乙方證實後,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計算機安放地工作時甲方應儘可能配合工作,乙方人員需要現場查閱網上資料時,在不涉及甲方網路安全和其它特殊考慮的前提下,甲方應當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動(如重灌作業系統)時,乙方人員會詢問甲方有無重要的資料需要備份,甲方應當配合(如提供系統和應用軟體安裝程式)。

六、不涉及的服務

1.系統裝置清單所列之外的裝置。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資料丟失或硬體損壞(如硬體老化等)。

3.乙方不承擔甲方使用盜版軟體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

4.乙方所承諾提供服務地點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於可證明的產品(軟體、硬體)自身的固有缺陷而引起的軟、硬體故障或錯誤。

七、不可抗力

1.由於火災,洪水,戰爭暴力或其他類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雙方不能及時履行各自責任,雙方均不對此承擔責任。

2.雙方可因此延遲履行本合同。

八、付款金額、方式和期限

1.該款項自合同簽署後,該合同總計甲方需付給乙方服務費_________元(RMB),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RMB)。

2.甲方根據本合同列明的金額付款。付款方式:_________銀行轉帳(只有匯款到達乙方賬戶才視為付款)。

3.除非另有規定,甲方應在乙方收到開出的發票後的3個工作日內付款(乙方每月1日開具發票)。如甲方在收票後三天內還未付清款,乙方將按每超一天收取1%的滯納金;超過十天還未付清款,乙方將終止維護服務,直至甲方付清上月服務費為止。在因甲方欠款而使得乙方終止服務的期間也列入乙方的的正常服務時間。

九、合同期限

本協議之有效期在合同條款中標明。

十、合同的終止

本協議在下列任意一種情況下終止:

1.合同簽訂的有效期滿後。

2.如果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

3.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付款,乙方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除非未付款是因乙方而造成),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的10天后仍未付款的。

4.在一方因違約收到另一方的書面通知後的15天內未能予以違約賠償的。

十一、合同的執行

1.本合同自簽訂日期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合同有效期,合同期滿後,合同自行解除。如果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則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需修改、增刪本合同條款內容,應在雙方都認可的情況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合同執行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此協議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計算機及印表機裝置維護契約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

網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

網站: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甲方所擁有的計算機及相關裝置達成外包維護服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

一、定義

1.客戶(甲方):_________。

2.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3.《計算機系統裝置清單》(見附件二)

3.1 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的,列有將由乙方提供服務計算機的數量及其軟、硬體裝置的品牌,配置,序列號,保修期等內容的清單。在合同執行前,乙方將對甲方提供的《計算機系統裝置清單》中的裝置進行全面檢測。

3.2 乙方僅對合同指定的裝置提供服務。

3.3 故障裝置:已被乙方接受的發生故障的協議裝置。

4.服務地點:乙方為甲方實施各項現場服務時的具體地點。

5.標準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18:00PM(北京時間),國家規定的公共節假日除外。

6.標準服務:甲方要求乙方在標準服務時間內,實施標準服務專案。

7.非標準服務:標準服務之外的服務。

8.服務:乙方所能提供的標準及非標準服務。

9.服務費:在乙方接受甲方服務請求,併為甲方提供服務後,根據事先雙方共同確認的金額向甲方收取的費用。

10.標準服務專案

10.1 乙方可提供的標準服務專案。(詳細見附件一)

10.2 乙方將會根據具體情況隨時增加、刪除或修改服務專案。

二、服務內容

1.電話支援:乙方通過服務電話對甲方的故障裝置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導的服務。電話支援並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網路支援:乙方可以通過電子郵件、msn、等網路交流方式向甲方提供技術支援。

3.現場服務(常駐服務):乙方派一專職技術工程師常駐甲方現場服務,負責全程跟蹤維護甲方的計算機。

三、指定聯絡人

1.為維護甲方的利益及配合乙方的服務,由甲方向乙方推薦一至兩名指定的聯絡人,負責在有服務需求時,向乙方發出書面的服務請求。除非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書面說明,否則非指定聯絡人發出的服務請求,乙方將不予響應。

2.任何聯絡人的變動,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四、提請服務

1.電話支援:當甲方的協議裝置發生故障時,該故障裝置的使用者可直接通過電話向乙方尋求第一步的技術支援。乙方將盡量在電話中判定並排除故障。

2.網路支援:當甲方的協議裝置發生故障時,該故障裝置的使用者可直接通過網路交流方式向乙方尋求第一步的技術支援。乙方將盡量在網路交流方式中判定並排除故障。

3.現場服務(常駐服務):乙方的工程師常駐甲方工作地,對甲方的計算機進行全程跟蹤維護服務。

五、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承諾嚴格遵守國家關於私隱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規,為甲方絕對保密任何有關甲方的商業資料,並配合甲方資料資訊的安全使用。

2.乙方派駐甲方的專職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工作管理規定,如有違反規定的,經甲方上報乙方證實後,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計算機安放地工作時甲方應儘可能配合工作,乙方人員需要現場查閱網上資料時,在不涉及甲方網路安全和其它特殊考慮的前提下,甲方應當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動(如重灌作業系統)時,乙方人員會詢問甲方有無重要的資料需要備份,甲方應當配合(如提供系統和應用軟體安裝程式)。

六、不涉及的服務

1.系統裝置清單所列之外的裝置。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資料丟失或硬體損壞(如硬體老化等)。

3.乙方不承擔甲方使用盜版軟體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

4.乙方所承諾提供服務地點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於可證明的產品(軟體、硬體)自身的固有缺陷而引起的軟、硬體故障或錯誤。

七、不可抗力

1.由於火災,洪水,戰爭暴力或其他類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雙方不能及時履行各自責任,雙方均不對此承擔責任。

2.雙方可因此延遲履行本合同。

八、付款金額、方式和期限

1.該款項自合同簽署後,該合同總計甲方需付給乙方服務費_________元(RMB),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RMB)。

2.甲方根據本合同列明的金額付款。付款方式:_________銀行轉帳(只有匯款到達乙方賬戶才視為付款)。

3.除非另有規定,甲方應在乙方收到開出的發票後的3個工作日內付款(乙方每月1日開具發票)。如甲方在收票後三天內還未付清款,乙方將按每超一天收取1%的滯納金;超過十天還未付清款,乙方將終止維護服務,直至甲方付清上月服務費為止。在因甲方欠款而使得乙方終止服務的期間也列入乙方的的正常服務時間。

九、合同期限

本協議之有效期在合同條款中標明。

十、合同的終止

本協議在下列任意一種情況下終止:

1.合同簽訂的有效期滿後。

2.如果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

3.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付款,乙方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除非未付款是因乙方而造成),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的10天后仍未付款的。

4.在一方因違約收到另一方的書面通知後的15天內未能予以違約賠償的。

十一、合同的執行

1.本合同自簽訂日期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合同有效期,合同期滿後,合同自行解除。如果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則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需修改、增刪本合同條款內容,應在雙方都認可的情況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合同執行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提交_____委員會解決。此協議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計算機維護服務專案

標準服務:

1.電腦日常維護、單機各類故障處理。

2.各類外設安裝和維護。

3.系統軟體安裝。

4.應用軟體安裝及維護。

5.電腦系統軟體升級。

6.各類硬體驅動程式安裝。

7._____查殺和防範。

8.重要資料的備份。

9.企業網路故障診斷排除及維護管理,網路裝置安裝、設定、除錯及檢測。

10.外設和硬體的檢測及更換(硬體的成本費或維修費另外收取)

同時還提供以下服務:

1.建立計算機技術檔案,為裝置管理和維護提供依據。

2.提供_____報告。

3.協助甲方建立系統安全管理和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4.為甲方提供計算機系統和網路的合理建議,進一步完善企業辦公的資訊化和網路化。

其它另增服務項:_________。

二、《計算機系統裝置清單》(略)

計算機及印表機裝置維護契約協議 篇4

甲方:

住所:

電話:

證件型別及編碼:

乙方:

住所:

電話:

證件型別及編碼: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訂立本維護協議,維護條款如下:

第一條 前言

1.維護物件裝置:一般個人計算機及印表機。

2.裝置設定場所:甲方指定地點。

3.每月維護費為 元(大寫: )整。(內含 %營業稅)。

4.裝置維護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維護之委託

甲方為保持第三條所示裝置能正常作業,將維護工作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

第三條 維護裝置

依據第二條,乙方所維護之裝置範圍,為甲方 之機器(含陸續新購部份)。目前個人計算機數量約 臺,印表機 臺。(至 年 月底止)。

第四條 維護範圍

依本協議第二條,乙方對裝置之維護作業範圍,內容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合約後,乙方同意於甲方上班時間內,至少派遣一名維修工程師(須經甲方認可),提供維修服務。

2.協議內所列標的物,一旦發生故障,乙方同意依據甲方通知,由派駐工程師實時至故障標的處進行維修或更換,以使標的物能儘快恢復正常運作。

第五條 維修作業時間

裝置之維修時間:(以甲方上班時間為原則)

1.星期一至星期五為上午 時至下午 時;星期六為上午 時至 時;但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不實施。

第六條 維護費

1.機器的維護費用,總計 元(大寫: )/月,幷包含營業稅金(以政府決定的營業稅,附加稅,印花稅等同額的演算法)。

2.費用計價方式:如需更換零件或送修需先報價經甲方同意後始得進行後續維修動作,部份零件必要時由甲方提供。

第七條 費用之支付

乙方於每月月初,將當月份之維護費用製成統一發票送交甲方,甲方應於當月之月底以前,將統一發票之金額支付乙方。

第八條 罰則

於本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如有下列行為發生,甲方得由維護費用內扣除部分費用。

1.乙方派駐人員未能於甲方上班時間內提供維修服務時,每延誤1小時即扣款 元(大寫: ),一天則扣 元(大寫: )。

2.甲方硬體故障,乙方得於一天內解決,否則每延遲一天罰 元(大寫: )。

3.每月罰款若累計超過 元(大寫: ),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九條 零件更換後所有權

維護修理時,所更換之不良零件之所有權,歸屬於甲方。

第十條 裝置之遷移

甲方之裝置欲遷移安裝場所時,由乙方負責辦理遷移相關事宜。

第十一條 續約

於協議屆滿時,乙方得在不超過該年度維護協議價格前提下與甲方議價續約。

第十二條 解約

甲方有權於協議有效期間內,隨時對裝置之部份或全部解約,唯須於 日前以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維護期間

本協議有效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條 協議

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者或協議內容發生疑義時,得經甲、乙雙方協議後決定。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成正、副本各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由甲方保留。

第十六條 因本協議書所生之訴訟,甲、乙雙方同意由 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計算機及印表機裝置維護契約協議 篇5

個人計算機及印表機裝置維護協議

甲方:                           

住所:                           

電話:                           

證件型別及編碼:                 

乙方:                           

住所:                           

電話:                           

證件型別及編碼: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訂立本維護協議,維護條款如下:

第一條 前言

1.維護物件裝置:一般個人計算機及印表機。

2.裝置設定場所:甲方指定地點。

3.每月維護費為          元(大寫:         )整。(內含      %營業稅)。

4.裝置維護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維護之委託

甲方為保持第三條所示裝置能正常作業,將維護工作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

第三條 維護裝置

依據第二條,乙方所維護之裝置範圍,為甲方          之機器(含陸續新購部份)。目前個人計算機數量約    臺,印表機    臺。(至     年     月底止)。

第四條 維護範圍

依本協議第二條,乙方對裝置之維護作業範圍,內容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合約後,乙方同意於甲方上班時間內,至少派遣一名維修工程師(須經甲方認可),提供維修服務。

2.協議內所列標的物,一旦發生故障,乙方同意依據甲方通知,由派駐工程師實時至故障標的處進行維修或更換,以使標的物能儘快恢復正常運作。

第五條 維修作業時間

裝置之維修時間:(以甲方上班時間為原則)

1.星期一至星期五為上午          時至下午          時;星期六為上午          時至          時;但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不實施。

第六條 維護費

1.機器的維護費用,總計          元(大寫:         )/月,幷包含營業稅金(以政府決定的營業稅,附加稅,印花稅等同額的演算法)。

2.費用計價方式:如需更換零件或送修需先報價經甲方同意後始得進行後續維修動作,部份零件必要時由甲方提供。

第七條 費用之支付

乙方於每月月初,將當月份之維護費用製成統一發票送交甲方,甲方應於當月之月底以前,將統一發票之金額支付乙方。

第八條 罰則

於本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如有下列行為發生,甲方得由維護費用內扣除部分費用。

1.乙方派駐人員未能於甲方上班時間內提供維修服務時,每延誤1小時即扣款          元(大寫:         ),一天則扣          元(大寫:         )。

2.甲方硬體故障,乙方得於一天內解決,否則每延遲一天罰          元(大寫:         )。

3.每月罰款若累計超過          元(大寫:         ),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九條 零件更換後所有權

維護修理時,所更換之不良零件之所有權,歸屬於甲方。

第十條 裝置之遷移

甲方之裝置欲遷移安裝場所時,由乙方負責辦理遷移相關事宜。

第十一條 續約

於協議屆滿時,乙方得在不超過該年度維護協議價格前提下與甲方議價續約。

第十二條 解約

甲方有權於協議有效期間內,隨時對裝置之部份或全部解約,唯須於    日前以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維護期間

本協議有效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條 協議

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者或協議內容發生疑義時,得經甲、乙雙方協議後決定。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成正、副本各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由甲方保留。

第十六條 因本協議書所生之訴訟,甲、乙雙方同意由          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