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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製造裝置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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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製造裝置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機械製造裝置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乙方:

為了保證建築機械的正確、安全使用,發揮機械效能,確保安全生產,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機械操作安全協議書。

1、乙方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並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後,方可持證上崗。乙方將上崗人員的操作證影印件交給甲方裝置管理員存檔。

2、操作人員操作裝置要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後的檢查,認真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等裝置保養的十字方針,保證裝置的機身清潔,狀況良好,確保裝置的安全正常使用。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狀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操作室內。

3、甲方負責對乙方所有機械操作者進行應知考試,對不及格者禁止上崗操作機械裝置。負責對機械裝置每月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限期整改,對重大安全隱患可以責令停工整改。

4、操作人員應遵守機械有關保養規定,認真及時做好各項保養工作,經常保持機械的完好狀態。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生產規程。施工裝置的捲揚機、攪拌機、翻斗車乙方要按甲方的要求填好“機械履歷書”,每天工作臺時,各級保養要認真填寫。

5、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裝置必須配備專職維修人員,負責裝置的維修保養,發現機械故障和事故隱患,及時上報施工隊負責人和甲方裝置管理人員。

6、塔式起重機訊號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穿反炮背心或帶袖標,對無證指揮造成人身、機械事故的,施工隊負全責,並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理。

7、乙方施工人員必須使用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電動工具,使用前應檢查外殼,手柄是否出現裂縫、破損,電纜軟線及插頭等是否完好無損,保護接零連線正常,牢固可靠,防護罩齊全牢固,電器裝置安全可靠。如使用I類工具,必須採用其它安全措施,如漏電保護電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鞋或站在絕緣墊上,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

8、機械裝置、電動工具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現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使用。

9、各種配電箱、開關箱應配備安全鎖,箱內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並應保持清潔,非本崗作業人員不得擅自開箱合閘。每班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10、電器裝置或線路發生火警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未切斷電源之前,不得使身體接觸導線或電氣裝置。也不得用水或泡沫滅火器進行滅火。

11、使用機械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服從安全要求。

12、當機械發生重大事故時,必須及時上報和組織搶救,保護現場、查明原因、落實及完善安全措施,並按事故性質嚴肅處理。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或外租裝置時,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裝置發生故障要及時通知甲方,雨雪天電機及裝置要覆蓋。裝置存在故障時,強行使用的,雨雪天電機及裝置未覆蓋,造成裝置、電機損壞的,機械裝置配件丟失的,由乙方負責裝置配件及維修費用。

14、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中小型裝置,安裝後應報甲方安全和機械裝置管理員,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5、所有外施隊進入現場的裝置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做到“軸有套,輪有罩”,對不按規定擅自將不安全的裝置進入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人身機械事故由施工隊負全責,並接受專案及安全部門的處罰。

16、乙方的鍋爐、壓力容器等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執行北京市技術監督局檔案《關於進一步加強特種裝置安全監察工作的決定》(京質監特發[20__]366號)。未經檢測不準在施工現場使用。壓力錶每年檢測一次,不得隨意調壓,要求每天將氣罐內雜質放掉,及時填加空壓機機油。

17、乙方的攪拌機棚和木工加工棚必須採取降低噪音和粉塵的措施,達到環保要求。

18、本協議及甲方提供給乙方裝置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操作人員必須學習遵守,因操作人員違反本協議及操作規程而引發的機械、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並接受專案及相關部門的處理。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訂經濟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本協議同時終止。

附:違章、違規使用機械裝置的處罰條例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專案負責人: 專案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械製造裝置安全協議書 篇2

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專案名稱

二、工程專案期限

施工期限:從——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全部竣工

三、協議內容

為了明確各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中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經各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各方遵照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生產的生產經營活動,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具體條款如下:

1、協議各方(以下簡稱各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建設行業法律法規、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各方都必須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包括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人員。各方施工現場應明確工作現場總負責人和安全員,如果同時有幾處工作,每處指定工作負責人(監護人)負責現場安全監護工作。

3、各方負責協調施工作業時的工程排程,必須服從專案部管理部門的工作安排。

4、各方指定專人負責相互聯絡、協調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式、施工排程等。未經對方許可,施工人員不得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當施工需要進入他人作業場所,必須向對方現場負責人當面申請;說明作業性質、時間、人數、動用裝置、作業區域範圍、需要配合事項。其中必須進行告知的作業有:土石方開挖、起重吊裝、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焊接(動火)作業、施工用電、材料運輸、其他作業等。

5、各方負責組織各自施工工序時,在同一作業區域內施工應儘量避免交叉作業,在無法避免交叉作業時,應儘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各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層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必要時必須設專人進行監護管理。

6、各方嚴禁隨意拆除對方設定的隔離層、孔洞蓋板、欄杆、安全網等安全防護設施;必須拆除時,以書面形式徵得原搭設單位的同意,在施工完畢後立即恢復原狀,並經原搭設單位驗收;如不能在一個作業班內施工完畢,必須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嚴禁亂動非工作範圍內的裝置、機具及安全設施。

7、各方必須保持交叉作業場所的通道暢通;有危險的出入口處設圍欄或懸掛警告牌,凡因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封閉或管制的,必須報專案部審批,且一般應在30分鐘內恢復交通。運輸超寬、超長物資時必須確定執行路線,確認影響區域和範圍,採取防範措施(警示標識、引導人員監護),防止碰撞其他物件或人員。車輛進入施工區域,須減速慢行,確認安全後通行,不得與其他車輛、行人爭搶道。

8、各方施工時,工具、材料、邊角料等嚴禁上下投擲,應用工具袋、或吊箱吊運,並派人現場監護,嚴禁在吊物下方接料及禁止他人逗留。

9、各方進行大型交叉施工作業時,必須制定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安全措施,經專案批准並進行交底後才允許施工。

10、各方應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作業的技能,自我保護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和綜合應變能力,做到“三不傷害”。各工種交叉作業有衝突時必須報專案現場負責人協調,嚴禁發生爭執或打架鬥毆現象。如有發現任何後果由肇事方承擔,並且專案部將處以重罰。

11、各方應共同維護好同一區域作業環境,切實加強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須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確保裝置執行、維修、停放安全;裝置維修時,按規定設定警示標誌,必要時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派專人看守、切斷電源等),謹防誤操作引發事故。

12、各方對各自的施工區域進行治安保衛工作。不得隨意動用對方的待安裝裝置、施工機具、材料等,各方在施工時要做好各方的成品保護工作。

13、各方在同一區域內進行土石方開挖時;必須按設計規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現場的防護,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做好現場排水措施,並及時清理邊坡浮碴,不準堵塞作業通道,確保暢通,棄碴堆放應安全可靠(必須有防石頭滾落措施,如防護網、擋碴牆、滾石溝等)。

14、各方在同一區域內施工用電時,應使用各自的用電線路。施工用電必須做好接地(零)和漏電保護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各方必須做好用電線路隔離和絕緣工作,互不干擾。敷設的線路必須通過對方工作面,應事先徵得對方得同意;同時,應經常對用電裝置和線路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5、簽約各方按該協議執行,對違反協議或給對方造成損失者按相關制度紀要執行,以上未盡事宜由專案部與各方協調解決。

16、由一方作業不當對另一方造成損失時,所有損失均由作業不當方承擔。

17、該協議各方簽字後開始執行至退場後自動終止。

甲方負責人(加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加蓋章):

上海遠方基礎工程有限公司(圍護結構隊伍)

協議簽字日期: 協議簽字日期:

機械製造裝置安全協議書 篇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通過“培訓平臺”產品相應功能的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定義

1、培訓平臺:指廣西紫竹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紫竹科技”)積極響應廣西壯族自治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相關政策的要求,針對道路運輸駕駛員安全培訓做了大量的調研,自主研發了交通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平臺(簡稱“培訓平臺)”。

培訓平臺由企業管理端、駕駛員培訓端兩部分組成,以“網際網路+安全培訓”的新技術與方式對傳統培訓模式進行補充和升級,駕駛員可以通過手機端進行自主學習。

2、使用期限:指甲方依據本協議及附件的約定使用“培訓平臺”服務的期限,也即乙方向甲方提供“培訓平臺”服務的期限。甲方首次購買“培訓平臺”服務的使用期限,最少為12個月。

二、服務內容

1、乙方按照附件約定的服務、版本、使用者數及使用期限等,向甲方提供“培訓平臺”的服務。

2、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將就甲方購買的“培訓平臺”服務開通甲方企業賬戶,甲方可以通過該賬戶登入“培訓平臺”使用相關服務。

3、乙方以本協議中的甲方名稱、附件中填寫的聯絡人、聯絡方式為開通賬戶的依據,以附件中填寫的聯絡人、聯絡方式為服務啟用的通知方式。

4、乙方向甲方提供培訓平臺,並負責為甲方操作人員提供使用手冊及遠端或現場培訓。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平臺服務費,如若甲方不按時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把賬號收回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的培訓平臺服務費。

2、本協議期內,乙方保證培訓平臺出現故障時應及時、積極響應,遇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如提前終止合作,需提前30天告知我司業務員並提供“協議終止說明”及結清費用。

四、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從本合同生效起開始計費;

2、收費標準:      人,       元/人/月,       元/人/年;

3、支付方式:□現金、£轉賬;

4、結算方式:□月結、£季度、□年結(先交費後服務原則);

5、支付時間: ;

6、提供票據:£增值稅普通發票;□收據(如對私只提供收據);

7、乙方統一收款賬戶資訊如下:

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注:協議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首年服務費,次年服務費以簽訂時間為收費日期。

五、協議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智慧財產權保護

1、培訓平臺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諮詢、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乙方依法擁有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祕密等)。非經乙方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複製、公開傳播、改變、散佈、發行或公開發表。

2、乙方培訓平臺運營資料的全部權利,均歸屬乙方所有。前述運營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使用者資訊、運營資訊等資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因任何目的擅自儲存、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前述運營資料。

3、本協議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之後,甲方仍需繼續遵守上述智慧財產權條款的約定。

七、其它約定事項

1、保密責任:甲、乙雙方保證培訓平臺產品的所有技術資訊和資料,不得透露給第三方。

2、不可抗力:如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颱風、戰爭和其他雙方都認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無法按期履行協議,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協議執行的時間做相應延期。

3、爭議的解決:本協議簽訂後如產生糾紛和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4、其他雙方協商約定事宜:

八、本協議一式 貳 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補充約定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

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