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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機械裝置裝卸與執行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9.14K

塔吊機械裝置裝卸與執行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塔吊機械裝置裝卸與執行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乙方:

為強化安全施工管理,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塔吊機械裝置安全裝卸與執行,確保裝置操作和施工人員安全,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依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共同協商,對塔吊垂直運輸裝置制定以下現場安全管理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全責任

1、在簽訂合同前要審查乙方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料。

2、應根據乙方提供的裝置安裝方案中的基礎圖及相關的技術要求進行塔吊基礎施工,不得擅自調整乙方提供的裝置安裝方案,如需調整須經雙方協調解決。塔吊基礎施工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後填寫“路基檢驗記錄”並經甲方負責人簽字,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進行詳細交底後,乙方才能立塔。

3、按照有關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表中驗收專案及標準要求及時向乙方索取真實、可靠的裝置資料與資料。

4、塔吊裝卸過程中,工地配備一名現場安全員,主要負責安裝過程中的安全監督;委派一名管理人員負責協調安裝過程中的有關事項。

5、在塔吊的安裝、接高、執行、拆除作業時,現場設定明顯標誌,安裝作業範圍內不允許施工,無關人員不準進入作業範圍內。

6、負責編制“塔吊(群塔)作業方案”,並經甲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與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對現場使用多臺塔吊時,應有預防相互碰撞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

7、塔吊安裝完畢後由安裝單位提供“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並經安裝單位(法人單位)蓋章,在投入使用前監督乙方進行試執行,並組織由總包單位、安裝單位、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有關人員聯合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參加驗收人員簽字後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8、負責對塔司、訊號工、掛鉤工上崗前的培訓教育與“應知應會”考核,並根據“塔吊(群塔)作業方案”向塔司、訊號工、掛鉤工等進行書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

9、甲方對乙方的裝置有檢查和監督權,對裝置的不合格專案和安全隱患有權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並限期整改。對於乙方人員的違章作業行為,施工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都有權予以制止。

10、負責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測定記錄,每月至少兩次定期檢查,遇有5級以上(含5級)大風及大雨後不定期檢查測定記錄,發現隱患及時通知乙方檢修。

二、乙方安全責任

1、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提供安裝前的申報資料,取得批准後方可安裝。

2、乙方應符合國家及新疆有關塔吊安裝、拆除資質以及安全檢查,安全操作等規定,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安裝前需和甲方有關人員共同檢查塔機完好,各安裝部件齊全後方可作業。

3、負責將裝置運送作業點,承擔安裝任務所需人員的組織工作,並確保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安裝方案施工,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本次安、拆、頂升與附著安裝任務。若因乙方原因在安裝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4、塔吊安裝前必須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特種裝置登記備案及檢測資料,安裝人員花名冊及安裝操作證,施工方案報送甲方安全部門稽核、備案,資料不齊不得進行安裝作業。塔式起重機安裝就位後,必須及時將塔式起重機驗收表及驗收檢測資料簽字蓋章後送專案部備案。

5、現場塔吊安裝、頂升、錨固、拆除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持證操作,設定專人負責,現場監督、統一協調指揮,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進行安裝、頂升、錨固、拆除作業,並負責整個過程中的安全工作及日常的塔吊使用、維修、頂升、錨固、拆除的協調工作。

6、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下述資料

(1)出租單位的相關資料:①出租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蓋公章);②塔吊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書(原件);③起重機械裝置統一編號、出廠合格證(影印件蓋公章);④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影印件蓋公章);⑤塔式起重機安全檢驗合格證(影印件蓋公章);⑥塔吊操作人員操作證(影印件蓋公章);⑦塔吊維修保養制度(原件);⑧塔吊出租單位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塔吊使用後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裝單位的相關資料:①拆裝單位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影印件蓋公章);②拆裝單位的“拆裝合同”(副本原件);③塔吊拆裝安全管理協議書(影印件);④拆裝單位的“塔吊安(拆)裝施工方案”,要有編制人、稽核人、審批人(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並蓋公章(原件);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原件;⑥拆裝人員操作證(影印件蓋公章);⑦對拆裝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及簽字手續;⑧塔吊應急預案(蓋公章)。

7、進入施工現場塔吊裝拆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並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乙方管理和機組人員進駐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

8、對塔吊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維修,要求塔吊機組人員,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後的安全執行檢查與交接班記錄、如發現問題及時檢修,禁止帶故障執行與違章操作,將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存檔。

9、因塔吊自身裝置問題、維修保養不及時、塔司違章操作等,由於乙方的過失,在拆裝與進出場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給甲方造成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10、對甲方的違章指揮,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對乙方操作人員的違章作業,甲方有權制止。

三、安全管理措施

(一)塔吊司機管理

1、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還必須經進行三級教育、操作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必須聽從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管理,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在室外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3、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訊號,堅決執行《操作規程》、《十不弔規定》、《專案部各種管理制度》。

4、嚴禁酒後作業,嚴禁疲勞作業、嚴禁違章操作、嚴禁塔吊“帶病”吊運。

5、做到上機前對金屬結構,小車軌道,鋼絲繩,滑輪部件,捲筒部件,制動器,限位裝置,安全保護裝置,電氣部分,附著螺栓,索具,吊具等進行檢查後,方可上機操作。

6、做好防碰撞措施,防停電,颳大風等意外情況,造成塔吊與物體相鄰碰撞的機械事故。

7、按規定每日保養、潤滑、緊固、調整,做好交接班記錄。堅持每月30日把《日維修、保養記錄》、《日交接班運轉記錄》、《周檢查記錄》、《月檢查記錄》上報甲方專職安全員。

(二)塔吊定期檢查

1、每日對塔吊金屬結構、傳動系統、電氣線路、安全保護裝置的安全性,靈敏性等進行二次全面檢查。

2、檢查司機填寫的周、日維修、保養運轉記錄是否齊全,真實。

3、檢查出不合格項及安全隱患應責成專人限時制定措施進行整改,發現帶病作業的塔吊,責令停機修理,對違章指揮和違章吊運應立即制止,必要時令其停止作業。

4、若遇特殊情況(雨、雪、大風天氣)要派專人隨時檢查,確保塔吊正常運轉和人員的安全。

(三)塔吊維修、保養

1、司機要按照日維修、保養制度進行檢查,並填寫記錄。

2、定期進行以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為重點的“十字作業法”,填寫記錄。

3、塔吊實行三級保養制,即每班保養、二級保養、三級保養。(每班保養內容:重點檢查、清潔和潤滑、衛生;二級保養以潤滑、緊固為中心;三級保養以檢查調整為中心)。

(四)塔吊作業防碰撞措施

按照《建築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__)的規定與要求:

1、當多臺塔塔式起重機在同一施工現場交叉作業時,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制定防碰撞安全措施;

2、低位塔式起重機的起重臂端部與另一臺塔式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距離不得小於2m;

3、高位塔式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鉤升至最高點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與低位塔式起重機中處於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於2m;

4、多臺塔式起重機必須安防碰撞裝置,30m以上必須裝置障礙燈,設定限位裝置縮短臂杆、升高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操作面造成的超越規定的作業範圍,發生碰撞事故。

5、對塔吊作業設專人進行監督執行;下班或上廁所暫時離開剎好車方可離開,剎車靈敏可靠;遇大風應做好吊鉤與地錨拴牢固定。

(五)起重機吊運管理措施

按照《建築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__)的規定與要求:

1、起吊重物嚴禁從辦公樓宿舍、食堂、庫房、鋼筋棚上方通過。

2、塔吊司機嚴禁違反“十不弔”規定。

3、塔吊吊物離地5公分應停下檢查是否牢固,起落吊時響鈴,僻開人群。

4、塔吊司機在室外登高檢修必須佩戴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5、塔吊上禁止存放任何未固定的物件。

6、塔吊電纜線必須固定在絕緣瓷瓶上。

7、嚴禁在塔式起重機身上附加廣告牌或其他標語牌。

(六)塔吊安全操作規程

1、作業前,應重點檢查以下事項:

(1)機構外觀與傳動機構應正常;

(2)潤滑部位正常;

(3)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符合規定;

(4)電源及控制部位正常;

(5)各種安全裝置正常。

2、操作用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變換運動方向時,應先將控制器轉至零位,嚴禁急開急停。

3、指揮和操作必須遵循嚴格的工作秩序,先指揮後操作,同時指揮人員必須到位指揮。

4、吊裝前,指揮人員必須先確認所吊物件捆綁安全可靠後,才能下達操作指令。

5、提起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0.5m以上。

6、附著裝置在塔身和建築物上的框架,必須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鬆動。

7、當風力達到六級及其以上時,應停止作業;並採取相應措施避免受損。

8、作業後,應將控制開關撥至零位,然後關掉電源總開關,鎖好電閘箱。

(七)起重吊裝“十不弔”規定

1.歪拉、斜掛重物吊不弔;

2.超起重機額定負荷不弔;

3.埋在地下或粘連在地面、裝置上不知重量的物件不弔;

4.無指揮、亂指揮、多人指揮、違章指揮和指揮訊號不明不弔;

5.小件物品未用吊籠(籃)裝或未裝平整、超過吊籠(籃)邊緣不弔;

6.起吊物上站人或上有活動物品不弔;

7.起吊物和附件捆綁不牢或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弔;

8.吊物邊緣鋒利、帶稜角,稜型物體無防護措施不弔;

9.安全裝置失靈不弔;

10.大雨、大雪、大霧、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不弔。

以上各條望認真執行,杜絕違章指揮作業、違章操作,如有違反,後果自負,如有違反有關法規,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四、協議書說明

1、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裝置拆除運出現場之日自行失效。

2、本協議書中未明確的相關責任,以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為準。

3、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交甲方上級備案一份。

4、在協議生效期間,若國家、地方政府對建設施工行業或企業提出新要求時,將按照新要求,對已簽訂協議進行補充簽訂。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塔司(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機械裝置裝卸與執行安全協議書 篇2

承租人:____________

出租人

行業確認證書號: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

2.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合計________元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租金每月共計________元。不足月的尾數________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裝置啟用________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專案名稱、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個月,按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________日起________日內,裝置進場安裝。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________日為啟用____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裝置退場條件之________日為停用________日。停用________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機械裝置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裝置啟用________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裝置自啟用________日起至停用________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保證金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________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3.其他約定:______.

第五條機械裝置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方負責操作、由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小時/________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________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________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裝置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及其附件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________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________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裝置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機械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裝置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裝置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等。

4.負責提供機械裝置司機名/臺,指揮工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裝置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機械裝置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裝置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牆裝置

8.租賃期滿後________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二、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的________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2.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________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________日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________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裝置進場安裝超過________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裝置,致使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________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應按照每逾期一________日每臺次________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臺次________元/________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________日________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______

第九條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________日起________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______

5.其他約定:______

承租人:______出租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塔吊機械裝置裝卸與執行安全協議書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租用裝置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租費單價等。

租賃裝置起運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所租裝置的技術狀況及備品、附件等進行檢查,填寫機械裝置交接記錄,雙方簽字確認,作為合同附件儲存,以備計費和退租時核查。

第二條:所租裝置只限於____________工程專案使用,租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不得將裝置擅自轉移或轉租。

第三條:預定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租費日期自裝置之起運日至合同終止之日。裝置租費以租用期間的日曆天數或完成的實際工作數量計算。雙方議定的租費單價為_________。租賃期屆滿後,一次性結清。

第五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將機械整備好,達到完好標準,由租賃雙方共同驗收、起運並開始計費。裝置的'進場運輸由甲方組織實施,乙方積極配合;裝置的退場運輸由乙方組織實施,甲方積極配合。往返運費所需現金由專案墊付,轉到機械租賃站,往返運輸費用最終由公司承擔。押運由承運方負責。機械到達乙方後,由乙方負責保管。

2、租賃期內機械裝置的大修、項修和三保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停機修理期間核減租費。租賃期內裝置的零修及三保以下的各級保養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3、乙方應對所租裝置進行定期規範保養和維修,如果操作人員由乙方委派,還必須保證裝置的合理使用,否則由此引起的事故和損壞均由乙方負責。

4、機械運用中,燃油,電力供應、潤滑油、日常維修配件由乙方負責,乙方要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中規定的油品牌號和效能進行管理和使用。

5、操作人員由______方指派______名,操作人員住宿由乙方負責,不收住宿費。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機械電力裝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科學使用、精心維護和妥善保管所租裝置,及時認真填寫運轉紀錄,每月末將其移交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