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為規範建設專案_______的運作,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具體責任,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通用部分:
(一)甲方的責任:
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必要的培訓和審查,確認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第93條所列條件;
2.開工前,甲方本工序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應對乙方對進行全面安全技術交底;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專案,必須對乙方開工作前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並在施工時派人監督實施;
3.根據工作實際情況給予乙方其它必要的協助;
4.甲方須為乙方購買工傷保險,有關的費用已包含在工程款項中;
5.甲方須為乙方提供必備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二)乙方的責任:
1.確保提供給甲方的資料真實無誤;
2.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辦理必須的施工許可審批手續;
3.每天檢查施工所用的一切施工機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並確認上述工器具在有效的檢驗週期內已檢驗合格,並滿足施工要求;
4.施工前對所有工序都已經接受過相應的安全教育,並經甲方提供的考試合格(考試試卷保留一年以上,以備查閱);
5.本人的身體狀況符合施工要求;
6.開工前,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得到甲方管理人員稽核同意才可開工,並取得本專業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開工;
7.開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已批准的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
8.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和廠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甲方所有的安全文明生產規程、制度和標準;
9.自覺接受和遵守以下的作業安全守則;
10.發生事故時,有義務協助搶救傷員、作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並向甲方的相關部門彙報;
11.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本工種安全作業的條件不滿足時有權拒絕開工;
12.乙方有權獲得相應工種所必須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三)凡因為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的人身傷亡、裝置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有違章施工或違反甲方現場的安全健康環境管理方面的規程、制度、標準時,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乙方應主動接受處罰,在規定時間內向甲方財務部門交納罰款,否則甲方有權在該專案的工資款中予以扣除。對於不服從甲方有關部門管理的乙方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出現場並不得重新錄用,期間所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根據國電*司釋出的《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進行事故和異常的調查,乙方不得拒絕或以種種理由設定障礙,其調查報告的內容,不作為處理和判斷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的依據。
(六)本協議僅對施工安全健康環境責任問題進行界定,有關工程質量、施工時間及其款項等系列問題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七)協議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有壹份,監理執有壹份,乙方執有壹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協議生效,履行期滿即告終止,但有效期可追溯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電吊司機工作業危險源及其控制(紅色代表危險源,黑色代表控制措施)
(一)電吊作業
1.超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修理、維護。
2.超重機正在吊著載荷時不得調整檢查起升、變幅制動器。
3.起重機行走、變幅、起升等每個動作前司機均須了出警戒訊號,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區。
4.起重機工作時任何人不得隨便上、下扶梯。
5.起重機進行檢查、修理、保養時必須切斷電源並掛牌作業。
(二)工作前、後不注意檢查
1.起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維修、保養制度”。
2.起重機與周圍建築物,固定裝置等的距離不應小於0.5m。
3.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距離不得小於2m。
4.超吊重物不得在空中長時間停留,重物沒有摘鉤時,起重機司機和指揮者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5.起重機司機在上車前應開啟夾軌器,軌道上應沒有障礙物;工作結束後,應緊固夾軌器。
6.司機(監護司機)工作時應精力集中,熟悉指揮訊號。
7.工作結束後須按規定把起重機的臂杆、吊鉤、大車回原位、操縱桿回零位,切斷總電源。
(三)觸電
1.工作時間必須穿好絕緣鞋。
2.各吊車配電室和操作室地面必須按規定鋪好絕緣板。
3.檢查電氣元件及電纜時,須切斷電源後掛牌檢查。
4.各種電纜經常檢查,發現漏電、破皮及時處理。
5.檢查電纜和看護電纜人員,不許用導電體或不戴絕緣手套觸控電纜。
(四)違章操作
1.工作中嚴格遵守“十不弔”規定。
2.起重機嚴禁同時操作三個動作,當超重量達到額定負荷的____%時,禁止大車行走和操作其他動作;超重量達到額定負荷的____%時,只許操作一個動作。
3.風力達到____級時,應停止受風面大或重量達額定載荷____%的露天超重作業;風力達六級時,停止一切露天作業。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監理蓋章:___________
見證單位:____________ 監理代表: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建設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的運作,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具體責任,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通用部分:
(一)甲方的責任:
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必要的培訓和審查,確認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第93條所列條件;
2.開工前,甲方本工序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應對乙方對進行全面安全技術交底;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專案,必須對乙方開工作前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並在施工時派人監督實施;
3.根據工作實際情況給予乙方其它必要的協助;
4.甲方須為乙方購買工傷保險,有關的費用已包含在工程款項中;
5.甲方須為乙方提供必備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二)乙方的責任:
1.確保提供給甲方的資料真實無誤;
2.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辦理必須的施工許可審批手續;
3.每天檢查施工所用的一切施工機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並確認上述工器具在有效的檢驗週期內已檢驗合格,並滿足施工要求;
4.施工前對所有工序都已經接受過相應的安全教育,並經甲方提供的考試合格(考試試卷保留一年以上,以備查閱);
5.本人的身體狀況符合施工要求;
6.開工前,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得到甲方管理人員稽核同意才可開工,並取得本專業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開工;
7.開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已批准的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
8.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和廠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甲方所有的安全文明生產規程、制度和標準;
9.自覺接受和遵守以下的作業安全守則;
10.發生事故時,有義務協助搶救傷員、作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並向甲方的相關部門彙報;
11.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本工種安全作業的條件不滿足時有權拒絕開工;
12.乙方有權獲得相應工種所必須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三)凡因為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的人身傷亡、裝置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有違章施工或違反甲方現場的安全健康環境管理方面的規程、制度、標準時,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乙方應主動接受處罰,在規定時間內向甲方財務部門交納罰款,否則甲方有權在該專案的工資款中予以扣除。對於不服從甲方有關部門管理的乙方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出現場並不得重新錄用,期間所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根據國電公司釋出的《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進行事故和異常的調查,乙方不得拒絕或以種種理由設定障礙,其調查報告的內容,不作為處理和判斷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的依據。
(六)本協議僅對施工安全健康環境責任問題進行界定,有關工程質量、施工時間及其款項等系列問題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七)協議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有壹份,監理執有壹份,乙方執有壹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協議生效,履行期滿即告終止,但有效期可追溯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電吊司機工作業危險源及其控制(紅色代表危險源,黑色代表控制措施)
(一)電吊作業
1.超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修理、維護。
2.超重機正在吊著載荷時不得調整檢查起升、變幅制動器。
3.起重機行走、變幅、起升等每個動作前司機均須了出警戒訊號,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區。
4.起重機工作時任何人不得隨便上、下扶梯。
5.起重機進行檢查、修理、保養時必須切斷電源並掛牌作業。
(二)工作前、後不注意檢查
1.起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維修、保養制度”。
2.起重機與周圍建築物,固定裝置等的距離不應小於0.5m。
3.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距離不得小於2m。
4.超吊重物不得在空中長時間停留,重物沒有摘鉤時,起重機司機和指揮者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5.起重機司機在上車前應開啟夾軌器,軌道上應沒有障礙物;工作結束後,應緊固夾軌器。
6.司機(監護司機)工作時應精力集中,熟悉指揮訊號。
7.工作結束後須按規定把起重機的臂杆、吊鉤、大車回原位、操縱桿回零位,切斷總電源。
(三)觸電
1.工作時間必須穿好絕緣鞋。
2.各吊車配電室和操作室地面必須按規定鋪好絕緣板。
3.檢查電氣元件及電纜時,須切斷電源後掛牌檢查。
4.各種電纜經常檢查,發現漏電、破皮及時處理。
5.檢查電纜和看護電纜人員,不許用導電體或不戴絕緣手套觸控電纜。
(四)違章操作
1.工作中嚴格遵守“十不弔”規定。
2.起重機嚴禁同時操作三個動作,當超重量達到額定負荷的____%時,禁止大車行走和操作其他動作;超重量達到額定負荷的____%時,只許操作一個動作。
3.風力達到____級時,應停止受風面大或重量達額定載荷____%的露天超重作業;風力達六級時,停止一切露天作業。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監理蓋章:___________
見證單位:____________ 監理代表: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二、乙方工作內容
負責日常車輛駕駛、車輛日常保養、及時發現故障,提醒甲方維修保養,保證車輛機械狀況和安全狀況良好。
三、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元整( 元)。其中: 元為基本工資,其餘為乙方養老統籌等補貼,由乙方自己向統籌機構繳納。
四、乙方勞動紀律
1、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機關管理制度,不得擅自離崗。確有急事需外出的,應先向領導請假,批准後方可離開。
2、工作時間沒有外出任務時應在辦公室候命。
3、嚴格按規定定點停放車輛。
4、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通部門交通事故結論進行相應的處理;駕駛員無責任的,不處罰;駕駛員有責任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負擔。
5、未經批准,擅自出車造成任何交通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6、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罰款一年內3次的,由單位負責,超過3次由乙方負責全額罰款。
7、車輛必須由專人駕駛,不得擅自借與他人駕駛。
8、不得擅自出車,如有違反規定,油料及產生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合同期限屆滿,立即終止。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不得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未經同意私自出車的,3次以上車輛未定點停放的;
(3)不服從管理或洩露機關機密,造成不良影響的;
(4)曠工3天以上的;
5、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以書
(1)乙方因疾病或負傷,不能從事駕駛員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提前解除車合同,應提前5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支付乙方本月工資。
7、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相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