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合同,並鄭重宣告共同遵守。
一、 定義:
1.1 "甲方"意指 公司。
1.2 "乙方"意指天津信網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1.3 "第三方"意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任意一方。
二、 合同標的:
2.1 甲方向乙方託管企業級Internet 電子信箱系統壹套,合同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 根據甲方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 個標準信箱的託管,每個郵箱容量 MB,收費為 /個/月。其中 網路儲存 M空間,其中贈送 M網路儲存空間, M網路儲存空間收費為 元/月,其餘郵箱網路儲存不設空間,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2.3 乙方提供甲方一個郵箱設定許可權,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在總容量許可範圍內( M)調整容量,每個信箱的空間(不含網路儲存)不能少於 M。
2.4 付款:甲乙雙方協商,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信箱託管費用,即人民幣 元。
三、 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承諾其為合法的郵件運營商,其提供給甲方的服務是在其經營範圍內的合法經營行為。
3.2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有權自行決定在 年 月 日以後是否或者以何種方式繼續使用乙方提供的託管信箱,並應在年 月 日以前通知乙方,且在 月 日前告知第二次的付款方式。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已註冊的國內域名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 為地址的電子信箱。
3.4 本軟體的智慧財產權仍然為乙方所有。
3.5 甲方承諾不用該郵件系統傳輸任何非法資訊,遵守所有郵件服務的協議規定。
3.6 乙方承諾尊重使用者隱私,不公開使用者郵件內容。乙方為甲方設立管理員信箱。
3.7 甲方可自行管理其所有信箱。
3.8 乙方負責該系統的日常維護,保障系統正常運轉。
四、 服務條款:
4.1 合同期限內,乙方提供一個技術服務信箱和客戶服務電話號碼: ,接到甲方使用者資訊後,乙方2個小時內給出書面的答覆和解決辦法。20:00以後可以通過語音郵件留言到中,乙方於次日上午9:00-11:00給出書面的答覆和解決辦法。
4.2 系統中相應軟體的升級,乙方承諾給以甲方免費升級的優惠。新增軟體功能另議。
五、 違約責任及免責:
5.1 因為乙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後,乙方仍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善後工作;乙方的費用應按實際服務的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5.2 因甲方違反合同規定設定郵箱空間,乙方有權隨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有甲方負責,但乙方仍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善後工作。乙方的費用應按實際服務及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5.3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災,水災,地震,雷擊等自然災害以及甲、乙雙 方共同承認的原因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任何一方不負違約責任,但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並盡最大可能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雙方可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合同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六、 仲裁:
凡發生與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費用及合理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七、 保密:
7.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有保密的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7.2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對方的商業機密、機密之資料及技術等資訊時:
1. 除非獲得對方書面同意外,不得對任何第三方洩露前述資料及技術等資訊。
2. 本合同終止時,應在一週內將載有前述資料及技術等資訊的載體歸還對方或將該資訊從載體中刪除。並從合同終止之日起未經他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資訊向第三方洩露,也不能利用該資訊進行任何商業活動。
如有違反致對方受到損害,受損方有權要求賠償。然而,機密資料並不包括以下資料:
(i) 可證明其於本合同及本合同雙方訂立的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其他協議的日期之前已知悉的資料。
(ii) 可證明其在不承擔任何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從第三方合法取得的資料;或
(iii) 非由於各方的作為或違反任何義務而是或成為公開的資料。
八、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2 若本合同因某種原因未能生效,則與本合同相關的所有檔案,一律無效。
8.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甲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號:
開戶銀行地址:
乙方(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號:
開戶銀行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經共同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相關事項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1.委託管理事項的內容、範圍和具體要求
1.1委託管理事項的內容。
1.2委託管理事項的範圍。
1.3委託管理事項的具體要求。
2.委託管理許可權
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許可權:。
3.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時間及交付方式
3.1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時間:
3.2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方式:。
4.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約定的委託管理期限屆滿,雙方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託事項。
5.報酬及支付方式
5.1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報酬總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5.2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符合財務、稅務規定的票據後,按合同約定,應向乙方支付管理委託事項的報酬。
5.3報酬的支付,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
(1)一次總付:元,甲方於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報酬總額: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2)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②本合同約定的委託管理事項完成後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3)其他方式:。
5.4甲方付款方式為:□現金□支票□匯款□銀行轉賬□其他。
6.費用及支付方式
6.1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費用包含:(提示:請根據合同的具體情況在此處列明乙方在管理委託事項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的各項費用。
如:乙方的差旅費、食宿費、評估費、公證費、資料費等與管理委託事項有關的其他一切費用。
)
6.2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費用的支付,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1)該費用總額為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由乙方包乾使用。
(2)該費用雙方預估為元,乙方在發生費用前,報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墊付,待委託事項辦理完畢之日起日內,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相關符合財務規定的票據支付給乙方。
(3)該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除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7.甲方權利和義務
7.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交付委託管理的標的,尊重乙方在委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管理活動。
7.2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披露與委託管理事項相關的具體情況,提供與委託管理事項有關的檔案及其它材料。
7.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委託管理事項。
7.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報告委託管理事項的進展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7.5甲方有權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評估,並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乙方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7.6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的報酬及費用。
8.乙方權利和義務
8.1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技能和經驗,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處理委託管理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8.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委託事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委託管理事項或者超越委託管理許可權管理委託事項。
8.3乙方應當在委託許可權和期限內親自處理委託事項,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託給任何第三方。
8.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報告委託管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管理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8.5應甲方要求,就本合同所涉事項及相關資訊,乙方應當保守祕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進行披露。
8.6乙方處理委託管理事項取得的收益應當按照約定交付給甲方。
8.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獲得報酬和相關費用。
8.8乙方在委託管理事項處理完畢或者委託期限屆滿後,應按甲方要求將管理委託事項涉及的相關的資料和財物移交甲方。
8.9乙方不得利用委託管理事項,損害甲方利益。
9.管理委託事項取得的收益
甲乙雙方就乙方管理委託事項取得的收益,約定採取以下第條方式履行:
9.1乙方按下列內容將管理委託事項所取得的收益交付給甲方:
9.1.1交付時間:
9.1.2交付地點:。
9.1.3交付方式:
9.2其他方式:
10.驗收
10.1乙方完成委託管理事項後,須經甲方確認是否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經確認符合約定的,則乙方委託管理事項完成。
10.2乙方辦理或完成的委託管理事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在個工作日內採取補救措施。
如採取的補救措施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或者委託管理事項無法採取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11.違約責任
11.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報酬或費用給乙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應付款項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2乙方辦理或完成的委託管理事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應按照本合同第5.1條約定的報酬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1.3乙方在管理委託事項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5.1條約定的報酬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對甲方超出違約部分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3.1乙方擅自轉委託的。
11.3.2乙方擅自變更委託管理事項的。
11.3.3乙方超越委託許可權管理委託事項的。
11.3.4乙方在委託管理期限屆滿後,未經甲方同意管理委託事項的。
11.3.5乙方利用委託管理事項,損害甲方利益的。
11.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違約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若違約金未能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2.1本合同履行期間,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2.2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2.1雙方協商一致。
12.2.2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2.3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2.3.1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經甲方要求乙方採取整改或補救措施後,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
12.3.2乙方將委託管理事項全部轉讓給第三方承擔的。
12.3.3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委託管理事項持續5個工作日以上的,並在甲方要求時限內仍未改正的。
12.3.4乙方利用委託管理事項,損害甲方利益的。
12.4如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報酬,並在乙方要求的時限內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後解除合同。
13.通知及送達
13.1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出的全部通知,均須採取書面形式,送達地址為雙方在本合同上填寫的地址。
13.2甲方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聯絡人為:,聯絡電話為:;乙方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聯絡人為:,聯絡電話為:。
13.3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聯絡人發生變更時,須在變更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因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4.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15.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一式甲方持份,乙方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15.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5.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其他約定事項:
(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年
甲方(委託方):身份證號:
乙方(受託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規範,在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資產管理合同:
1.自委託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帳戶內共有現金及股票市值合計人民幣_____萬元,委託給乙方全權代理進行股票買賣操作。(股票必須減去1個點計算市值)
2.為體現乙方承擔風險的誠意,委託當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帳戶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將自有資金_____萬元打入甲方上述帳戶,與原有資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權代理期間,乙方需保證帳戶內現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於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帳戶內期初總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沒有繼續打入保證金,甲方有權平倉,終止協議。
4.委託期間,每贏利_____%,甲乙雙方結算一次,甲方資金的贏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資金的贏利歸乙方所有。委託期滿,也按此結算方式結算。
5.乙方有義務每月向甲方彙報操作情況,甲方可隨時抽查上述帳戶市值情況,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碼不得轉出資金以及進行買賣操作或敢於乙方投資策略。
6.委託期間,雙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則該帳戶如有贏利,贏利全歸乙方,歸還乙方打入的保證金。如該帳戶保平或虧損,甲方歸還乙方的保證金,且另需支付帳戶管理費(以期初本帳戶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贏利和保平,贏利全歸甲方,甲方歸還乙方本金,如帳戶虧損,則甲方扣除虧損額及違約金(違約金以期初本帳戶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計算)後將剩餘款歸還乙方。
7.委託期間,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操作比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帳戶資金,雙方權利,義務比照本合同進行。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本合同雙方簽字並附身份證影印件在公證處公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型別: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使用者,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裝置、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高屋樓房電梯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衢州市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浙江省汽車租賃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一、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浙江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並全面履行本協議。
二、乙方自願將一輛車型為 ,車牌號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的自備車交由甲方代管代租。
三、代管代租期限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享受代管代租。
四、合同期內,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詳細地做記錄,每月底單車核算。次月10日前雙方按實結清賬目。
五、代管車輛交納各種稅費和投保(險種按甲方要求投保),由甲方交給汽車租賃專業委員會統一參加保險和交納各種稅費,並享受優惠政策,保險費、稅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車輛發生故障,由甲方統一安排維修,如車輛發生事故,甲方可協助處理,並負責保險公司理賠工作。
七、甲方每月10日向乙方收取上月底的車輛管理費,每輛叄佰元,服務費按總營收的10%收取,以及上月度的車輛修理費,養路費等有關規費和車輛檢測相關費用。
八、乙方車輛在甲方代管理期間,凡發生下例情況之一的,且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但可協助乙方處理,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承租人因酒後駕車,造成損失的。
2、承租人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造成損失的。
3、承租人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造成損失的。
4、承租人利用詐騙形式騙取車輛,車輛無法追回的。
5、承租人造成的難以收回的一切損失。
九、甲方應按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備專職的管理人員,制定並公佈各管理崗位職責,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每天的出車記錄和月底單車統計表。
十、協議期內,有關管理部門如政策性調整徵收收費標準,乙方應按調整後的徵收收費標準繳納。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協議經雙方簽定後生效,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報當地公路運輸部門一份,汽車租賃專業委員會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促進學校的發展,創造良好的辦學環境,推動學校後勤服務改革,更好地服務師生,服務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甲方將學校後勤服務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甲方監督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資金墊付:
1、乙方可墊付後勤服務裝置設施增添的資金,甲方在一年內付清全部資金,或在承包費用中扣除。(也可轉為風險保證金)。
二、託管時間:
託管期限6年,自20_年9月1日至20_年7月20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壹年,一年後,經校方認可,並無安全事故的發生,合同繼續履行,否則合同中止。(甲方師生對乙方所提供的服務不滿意或滿意度較低,可隨時終止合同)
三、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將後勤服務專案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並無償提供上述專案營業所需的證照、服務用房及場地。
2、在運作期間乙方承包的後勤服務專案,所產生的營運性質的,所有師生全部使用校園一卡通。乙方不收取現金。若遇特殊情況(停電,一卡通系統出故障,可收取現金)。當天營業額按當月學生在校平均值計算。
3、乙方按總營業額的 5% 交納給甲方作承包費。於每期期末結算。
4、凡乙方有能力承接的甲方對內外招待均由乙方辦理,包括大學聯考時學生統一配餐等。
5、甲方保證學生就餐人數每餐不低於600人。
6、大型裝置,設施的增添及食堂內外改造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日常的維護,及小的設施裝置投入。
7、食堂內外所產生的水費由甲方負責。
8、甲方採取半封閉式管理,住校生在行課期間,原則上不得出校,乙方負責做好後勤服務工作,確保師生在校正常秩序。
9、乙方用工自主,遵守國家相關法規。
10、學校放假,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承擔。
11、乙方在託管經營期內,應本著信譽至上,質量第一、服務師生、讓利於師生的宗旨。按照國家法律政策的要求,合法經營,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衛生標準,遵紀守法、遵守上級和相關各部門的相關規定,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就餐時間,不得干擾甲方正常教學秩序。
12、乙方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允許任何個人(包括教職工)和組織在學校內從事與乙方經營相同、相關的專案經營活動,一經發現,應立即制止,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按每天的所有產生費用計算或按違約計算)
13、甲方在迎接各種檢查前,及時通知並指導乙方做好相關工作,如上級檢查不合格,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4、乙方經營期滿,應將所有的裝置、設施移交給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15、乙方應教育好所聘用員工做好相應的安全工作,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食品安全及聘用員工的安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非人為事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交納保證金壹拾萬元 ,承包期限滿,無安全事故,甲方退還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16、甲方為乙方提供員工住宿,後勤服務辦公室,不再另行收費,乙方員工住宿所用的水電費由甲方負責。
17、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利用經營場地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各種煙、酒、毒、腐爛、過期食物出售給學生。
18、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若甲方管理不善,乙方有權不交納承包費用,及退還保證金,並賠償違約金。
四、協商解決事宜:
1、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若需要變更或補充,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所達成的協議應以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五、其它: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貴州亞高原水上訓練基地龍舟賽道的文明、健康、有序管理,樹立大沖村良好形象,甲方委託乙方對該區域進行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互惠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目標
以統一管理的形式,對該區域進行行業結構優化,引導當地群眾合理保湖、規範經營、增收致富、衛生安全,實現水基與大沖村村民的和諧共處,推進當地經濟的持續發展。
二、範圍
龍舟賽道兩旁(水基合法範圍內)。
三、期限
自20_年三月X日起至二0_年X月X日止,共X年。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區域的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指導權。
2、享有收益權。對在對龍舟賽道及訓練水域內旅遊船隻的經營管理收取的費用,有獲得相應收益的權利。
3、負責該區域的道路、綠化、臨時停車區等基礎設施的完善。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龍舟賽道兩的相對獨立管理權。
2、負責投資對龍舟賽道進行有效的日常維護、經營管理;一切經營管理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旅遊開發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3、負責投資組建經營管理團隊、治安聯防隊。
4、在徵得甲方同意,並在不改變、不影響龍舟賽道效果的前提下,可根據經營需要,合理開發利用該區域內的相關資源。
5、負責協調處理好本區域建設及經營過程中所涉及的民事糾紛及其他相關問題。
6、負責為甲方經營活動營造良好的衛生環境,落實好國家、省、貴陽市、清鎮市等各項相關政策,並確保社會治安,依法保障甲方員工人身、財產安全和甲方的合法權益。
7、負責組織、動員周邊村民配合甲方合法經營旅遊相關專案。
8、合理利用資源,配合甲方保護生態、植被、水源等自然資源和人文景觀。甲方享有監督檢查權,乙方如果存在損壞賽道資產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恢復原狀;如果乙方不履行限期整改,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處理
1、如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和不完善之處,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2、若甲乙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先申請仲裁,如仲裁不服,可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如遇不可抗因素,參照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誠實守信,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協議。
2、如因一方違約(除不可抗因素以外),造成嚴重後果或協議不能履行,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八、其它約定事項
1、委託經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代表簽字: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一條給排水、房屋的維護、維修管理
1。所區內給排水系統的管道,裝置的維護、維修、執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內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汙水管道、供熱管道、消防供水系統、化糞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務,包括:修理門窗、更換玻璃、照明燈具、門鎖、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第二條供電、用電裝置的管理
1。供電系統的維護、檢修、執行和管理,包括:配電室、變壓器、由配電室至辦公區域、實驗室、生活區、公共場所的配電箱、櫃、供電線路、照明設施、光源;
2。電梯的維護、執行的管理;
3。節日、重大活動彩燈懸掛與維護;
第三條環境衛生、保潔管理
1。所區環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車棚、公共場地、體育休閒場所、宣傳欄、和門前三包區域的清掃和保潔;
2。工作區建築物內部的樓道、大廳、報告廳、會議室、所領導辦公室、院士辦公室、電梯門、公共場地、衛生間的清掃和保潔;
第四條綠地、綠化管理
1。所區內綠地、花木、造型物的維護與管理;
2。節日、大型會議和活動的花卉擺放;
3。受研究所委託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綠化會議,簽訂綠化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第五條食堂管理
為職工、學生等提供用餐服務,為來所工作、訪問人員提供工作餐,提供會議用餐等服務;
第六條非機動車、機動車和車務管理
1。所屬機動車的保養、維護和維修;
2。用車服務、車務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車停放管理;
第七條傳達與郵件、報刊的收發管理
1。接待來訪者,協助聯絡被訪問者,來訪人員登記;
2。收發各類郵件、報刊;
第八條職工醫療管理
1。全所在職及離退休職工、學生和流動人員的醫療、疾病預防和保健服務;
2。協助所有關部門完成義務獻血工作;
3。醫務室日常藥品的計劃與採購;
4。職工醫療費的報銷審批、大病住院及高額檢查費的稽核;
5。代表理化所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計劃生育會議,簽訂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第九條器材供應與房屋管理
1。常用化學試劑、玻璃儀器、五金、電料、辦公用品的計劃、採購、保管和發放;
2。各類庫房、劇毒藥品的管理;
第十條所區治安、保安管理
門崗值勤、夜間治安巡邏;
第十一條居委會的管理
1。居委會日常工作的服務與管理;
2。參加各級政府有關會議並組織落實;
第十二條茶爐、浴室的管理
提供開水供應、浴室管理,茶爐裝置、淋浴設施的維護、維修;
第十三條集體宿舍、學生宿舍的管理
1。辦理入住手續、來客登記及安全工作;
2。宿舍樓內樓道、樓梯、衛生間及公共場地的清掃和保潔;
3。門窗、室內設施的維修;
4。住宿費等相關費用的收費工作;
第十四條房租、水、電費的收費管理
負責單身宿舍、學生宿舍房租及相關費用、職工住宅樓水電及相關費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費工作。課題組水電查表及編制收費清單。
第十五條房產經營管理,經營房產見附件
第二章服務質量與標準
第十六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一、給排水、房屋維修、維護與管理
1。全面掌握所區內給排水系統、暖氣系統的執行情況,熟悉管路走向和具體位置,保障正常執行;
2。發生突發跑、漏水情況,要立即趕赴現場(十分鐘內),組織搶修,一般報修一小時內抵達現場;
3。給水管道、暖氣管道無滴漏水現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時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淘疏通一次;
5。保證維修質量,更換的配件質量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技術質量標準;
6。文明操作,儘量不干擾正常的工作秩序。維修後要清掃乾淨。實驗室內使用電、氣焊要徵得科研人員同意,不違章作業,確保現場安全;
二、供電、用電裝置管理
1。供電系統24小時正常執行,發生斷電事故立即排除(十分鐘內到現場);
2。接到一般報修一小時內到達現場;
3。限電、停電應提前發出通知,遇突發供電中斷事故要立即與供電機構交涉解決;
4。定期巡視會議室、衛生間、樓道、公共場所、道路的照明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5。按時辦理電梯年檢事宜;
6。按時與電梯公司簽訂電梯維保協議,維修要有記錄,保證電梯安全、正常執行。
三、環境衛生,樓道保潔
1。路面、公共場地、門前三包區域每日清掃,清潔無雜物、無積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潔,無遺撒,夏季對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噴藥、消毒,無蚊蠅滋生,及時清運垃圾、糞便,排汙管道暢通。環境衛生達到市文明單位標準;
2。樓內公共場地地面潔淨,樓梯扶手無汙垢,玻璃乾淨明亮,電梯門及轎箱內保持光亮,衛生間內地面、潔具清潔衛生無汙物,空氣流通無異味。
四、綠化、綠地管理
1。保持綠化設計的整體造型和綠化效果,花木、綠地修剪整齊,及時清除雜草、雜物;
2。無破壞、踐踏、佔用綠地的現象;
3。在正常澆灌前提下,注意節約用水,管理好綠化用水;
4。綠化工作達到院先進單位標準;
五、食堂管理
1。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保證各類食品衛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員要“三證”齊全,定期體檢,不錄用無資質人員;
3。食堂服務人員衣著整潔,遵守職業道德,服務熱情主動;
4。保證伙食質量,花色品種多樣;
5。餐廳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做到地面潔淨,餐桌、餐椅無塵,無雜物堆放,無蚊蠅,為就餐人員營造舒適的就餐環境。
六、車輛、車務管理
1。優先保證所領導、院士、會議用車;
2。遵守交通規則,出車準時,安全行車,無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3。準確填寫出車單,並經用車人簽字確認;
4。辦理或提醒相關人員辦理年檢、年審等車務手續;
5。建立、健全機動車檔案;
6。及時清理自行車棚內的廢棄自行車及雜物,自行車無亂停、亂放現象;
七、傳達與郵件、報刊管理
1。熱情接待來訪者,協助聯絡被訪人;
2。電話聯絡被訪者,徵得同意後進行登記,方可準其進入工作區;
3。正確、及時收發各類郵件、報刊,不發生人為郵件丟失,急件予以特殊處理;
八、職工醫療管理
1。為就醫人員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和諮詢服務;
2。無重大醫療事故;
3。嚴格按所公費醫療管理規定審批、稽核職工醫療費用的報銷;
4。所購藥品無假冒、偽劣、過期及國家禁止使用的;
5。按時對應做計量檢定的醫療器具送檢,並有記錄;
6。計劃生育工作達到各級政府、科學院先進單位標準;
九、器材供應與庫房管理
1。每月根據常用器材消耗量提出採購計劃,報甲方核定後負責採購、保管和發放,避免庫存積壓;
2。不得采購假冒偽劣和三無產品;
3。劇毒藥品的保管、發放要嚴格執行雙人、雙鎖和跟蹤投料等管理制度,存放條件符合公安部門的規定;
4。化學品倉庫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符合衛生、安全、消防要求,消防器材齊全,完好;
5。出入庫器材要做到帳、帳和帳、物相符,定期與所財務處對帳;
十、所區治安、保安管理
1。門崗執勤禮貌、規範,夜間保安巡邏;
2。引導進所車輛整齊、有序停放;
十一、茶爐、浴室管理
每天8:00~20:00提供開水,茶爐裝置保持完好,茶爐間、浴室衛生潔淨。
十二、集體宿舍、學生宿舍的管理
1。樓內走道、衛生間、公共區域乾淨、整潔、室內設施完好;
2。不擅自安排他人入住;
3。根據有關規定,嚴格進行管理;
十三、房租、水電費、供暖費收費管理
1。嚴格按收費標準收繳相關人員的房租、床位費、水電費、天然氣費等,編制收費清單後交所財務入帳;
2。課題組水電用量核查後列收費清單,報所財務處;
十四、房產經營管理
1。房屋出租符合北京市有關規定,出租合同規範;
2。對出租房屋的安全負有責任;
3。出租合同報甲方一份備案;
4。按時收繳房租等相關費用,交財務處入帳;
5。房屋經營收入每年不少於萬元。
十五、其它管理
1。服務和管理過程中注意言談舉止,待人接物禮貌友善,熱情主動服務,增強服務意識,大膽管理,講究方法,糾正違章,有根有據,以理服人;
2。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和行為敢於批評和規勸,對惡意違反並不聽從規勸的人員可報請所領導進行處理。
第三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監督乙方對本協議執行情況;
2。審定乙方編制的服務管理年度計劃;
3。由資產財務處對乙方財務支出進行年度稽核;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工作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乙方改變甲方提供用房的性質和用途,須徵得甲方同意;
5。協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務工作,協調乙方與各部門的關係;
6。審定乙方編制的房屋、裝備大修、更新年度計劃;
7。負責與乙方簽訂本協議範圍以外的單項合同;
8。每月對乙方的服務工作進行一次抽查,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甲乙方負責人蔘加的協調會,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9。對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理和處罰。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理化所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約定,享有自主管理的權利;
2。根據理化所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約定,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3。負責編制理化所房屋、裝置大修和更新年度計劃,經甲、乙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在管理服務中,有權對違反本所相關規章制度的職工、學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凡理化所公用設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6。甲方委託乙方的管理專案,不得將管理責任轉託第三方;
7。乙方聘用本所職工以外的人員,應遵守北京市用工要求,符合國家相關用工制度,此類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8。達到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服務指標,自覺接受本所職工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四章管理服務費用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在維修中,乙方應使用符合國家質量和安全標準的材料和配件,因使用假冒偽劣、三無產品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乙方義務和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
第二十六條甲方未執行或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甲方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發生歧議,可協商解決,通過協商無法解決的,可報請所務會裁決,甲、乙雙方應執行裁決結果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在接受理化所組織的部門年終考核後,根據所評審小組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第三十條本協議有效期至理化所整體搬遷後終止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自所務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受援學校):聯絡方式:地址:乙方(支援學校):聯絡方式:地址:風險提示:
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資訊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為促進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經甲方與乙方共同協商,雙方就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風險提示:
委託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委託事務,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約定。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若委託合同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若委託合同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性質及方式本協議所謂委託管理(合作辦學),即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市教育局領導和支援下,乙方支援甲方辦學,由乙方向甲方選派具備資質的優秀管理人員和師資隊伍,並根據本協議規定,雙方分別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責任、履行相應的義務,共同推進甲方實現優質發展。
二、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期限
1、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期限為________年。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所屬區教育局每年對委託管理工作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不能執行的,雙方協商後予以解決。
三、委託管理(合作辦學)目標乙方支援甲方,雙方共同努力,用________年時間,促進甲方辦成一所辦學理念明晰、管理水平較高、教育教學質量突出、辦學特色鮮明、社會認可度高的優質品牌學校。風險提示:
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範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主動發展願望強,幹部、教師有促進學校優質發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2、積極配合乙方開展委託管理工作,為乙方實施委託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3、擁有對學校資產(包括校園、校舍以及甲方投資形成的各類教學裝置、設施)的所有權。甲方負責學校校舍及辦學設施裝置日常維護、改造費用。甲方負責完成各項設施裝置的配置,確保所需資金。辦學標準如有特殊需求,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申請立項由甲方予以解決。
4、按照相關規定,提供專案所需專項經費,確保該專項經費用於支援委託管理工作。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具有支援、幫助甲方優質發展的高度使命感和責任心。
2、協議有效期內,選派並保證有_______名以上優秀管理人員或教師定期或不定期在甲方工作,且管理人員不少於_______人。
3、按照相關規定,有獲取合理報酬的權利。
4、幫助甲方提升辦學理念,探索建立現代學校制度,規範學校治理行為,提升學校治理水平。
5、指導甲方開展基於學科、課堂、校本的各項研修活動,健全研修制度,加強學科建設,深化教學研究,提升教師教學水平及教育科研能力。
6、依據甲方教師隊伍建設需求,為甲方學校教師的專業發展提供相應的培訓與指導。
7、利用自身資源支援指導甲方開發開設特色課程。
8、指導甲方開展教育改革實驗,推進甲方品牌學校建設,打造特色學校。
9、利用自身資源為甲方學生提供校外活動場地設施,協助開展學生實踐教學活動。
五、委託管理專案履行的計劃、進度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專案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專案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專案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經費管理與使用、報酬的支付方式及時限
1、補助委託管理工作專項經費每年_________元,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與使用,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委託管理工作報酬,採取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七、解除熱門協議書、如一方提前解除協議,須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並報市、區教育局同意後方可解除協議。
2、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內容,如有違反本協議實質內容的即視為違約。
八、其它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在履行過程中遇到其他問題,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條款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甲、乙雙方主管區教育局各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人代表(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託人):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 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 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區 路的 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 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 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 年內達到 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萬元,合理支出 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 %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 元(全國)、 元(省)、 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 區 路;
2.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4.樓宇 棟 套;其中:高層樓宇 棟 套,多層樓宇 棟 套;
5.業主數量: 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元;
(2)物業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管委會 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 平方米;
(3)商業用房 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 平方米;人行道 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 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 所,建築面積 平方米;國小 所,建築面積 平方米;幼兒園 所,建築面積 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 個,建築面積 平方米;網球場 個,佔地面積 平方米;門球場 個,佔地面 平方米;游泳池 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 個,佔地面積 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 盞;庭園燈 盞;其他為燈:a、 b、
(6)汙水檢查井 個,排汙管 米;雨水檢查井 個,雨水管 米;化糞池 座;明溝 米;暗溝 米;
(7)消防水泵頭介面 個;
(8)停車場 個,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車位 個;
(9)綜合樓 座,建設面積 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 個,建築面積 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個,建築面積 平方米;
(12)影劇院 座,建築面積 平方米;
(13)醫院 座,建築面積 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 、 、 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 、 、 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 年 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並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裝置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裝置、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臺、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後部分(往使用者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使用者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汙、消防等公用裝置;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裝置、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裝置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 棟 房
商業使用者 棟 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 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汙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祕書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專案;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准後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後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儲存的本管委會的檔案、資料、帳簿以及屬於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裝置;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專案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祕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彙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彙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後生效。
甲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託人):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銷售房屋之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獨家代賣房屋基本情況及價格
1、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委託乙方獨家出售。甲方保證提供的資訊真實有效,符合房屋的有關規定和相關政策法規,並保證出售此房無任何權屬爭議、在過戶給買方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債務均由甲方承擔。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產權建築面積: 平方米;所有權人: ;丘(地)號: ;所在樓層: 層。
3、甲乙雙方協商後的約定價格不低於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4、如實際成交價格高於約定價格,甲乙雙方商定,高出部分分層方式 。
甲方委託事項
介紹購房人並促成簽訂交易合同。
2、當乙方與買方看房磋商後達到甲方此銷售協議價格時,委託乙方代收購房定金。
第三條 委託方式與期限
1、甲方不得再委託任何第三方出售上述房產。
2、甲方接受乙方承諾於 個月內完成該獨家房屋銷售,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在 個月銷售期後,若乙方未能售出該房屋,則甲方有權終止該協議。
甲方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代辦上市審批、房產過戶手續,並應及時按期提供真實完整的證件與資料;
2、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保證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提高該房屋代理價格,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得委託其他中介組織及個人銷售,也不得隨意取消委託;
3、 甲方須積極配合乙方和乙方客戶看房、房勘和市場推廣;
4、甲方應在乙方代收定金3日內,與乙方客戶簽定房屋買賣合同;
5、在委託期限內及協議期滿 個月內,甲方不得通過任何途徑直接或間接與乙方介紹過的客戶成交。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代為尋找並提供適合的房產需求資訊。
代為制定相關的房屋銷售計劃,進行廣告宣傳。
3、在代理期內,乙方保證指定專人負責該房屋的銷售工作,採用各種營銷方式積極推薦該房屋,及時告知甲方,加強雙方的協作。
1、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約定標的最低售價的2 %作為違約金,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應向甲方支付約定標的最低售價的2 %作為違約金,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六、 其它約定
1、為便於乙方市場推廣,甲方向乙方留存鑰匙 把,相關資料為:
2、其他:
3、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協議重要內容保守祕密,非經對方同意不得洩露給無關之他人。
4、以上內容乙方均已向甲方予以解釋說明,甲方已完全清楚明瞭上述條款。
5、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
七、補充說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連鎖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現住地址: 經辦人:
年 月 日
合同雙方
1、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2、乙方:
一、委託事宜:甲方在____________開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娛樂城,乙方團隊具有管理經驗與技術,向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聘用合同。
二、 委託方式
1、委託方式:甲方以目標責任管理的方式全權委託乙方團隊管理
2、乙方作為全權管理方的目標任務是:在合同期內,將人員調配、經營、管理、服務水平、營業利潤和效益創造並保持在地同行業同標準的最佳水平,並實現經營利潤最大化。
三、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的管理費及核算、支付
1、乙方團隊工資報酬為每月_______元,簽定合同後,預付當月管理費共計_______ 元,調整期為一個月,一個月後管理費的20%和業績掛靠,業績指標調整期後另行商定。管理費為一月一付,採取預付形式。
2、甲方按時以現金或存入乙方指定帳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委託管理費和提成。
3、除乙方派駐3名管理人員外,受管理場所全部員工工資和所有費用皆由甲方負責,並經乙方簽字審批後在規定時間內按時向員工發放和支付。不得無故的拖延、扣押、拒付,否則乙方視甲方重大違約.
4、乙方團隊共派駐3名管理人員,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支付管理費後,乙方管理團隊全面展開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內,乙方會根據實際情況,管理人員進行輪換或調配,但不能減少編制人員數量。
五、 甲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1、 負責協調受管理場所的外部一切關係、場內秩序和鄰里矛盾。
2、 甲方對受管理場所的經營管理享有知情權和監管權,乙方應予以積極支援配合。
3、 甲方保證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場所內經營安全。
4、 乙方接手之日,甲方為乙方管理人員無償提供住宿(賓館待遇)
5、 相關的人員調撥,包括營銷團隊、所有工作人員的因工作需要往來的交通費、資源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不在乙方的委託管理費之列。
6、 乙方在合同期內,為了場所的發展,可到一至兩家其它娛樂場所進行考察,甲方負責報銷考察費用。
六、 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1、 乙方具有受管理場所的全程籌備和全權經營管理權,包括業務決策權、人事任免權,辭退權、獎罰權、物資審批權、作價權、折扣權和籤免權。
2、 乙方應以受管理場所的實際情況以及本合同約定的責任等,制定和健全受管理場所全面運作標準和所有工作程式,對場所進行全面管理。
3、乙方每月有檢查、監督財務收支狀況的權利。
七、 合同的解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變更、終止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達成書面依據。
2、甲方單位因嚴重虧損而關門、停業或行政部門責令關門停業。
3、不可抗力或無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的管理費或提成並超過三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拖欠員工工資,導致影響受管理場所管理人員正常管理經營。
(3)未經乙方同意變更乙方工作崗位或降低待遇,視為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條款。
(2)乙方沒有履行正常管理職責。。
(3)合同履行屆滿
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若無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作為補償。
十、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補充另議。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委託管理區域、期限:
1、甲方現授予乙方X品牌系列服飾在: 省 市委託管理權。
乙方所獲得的委託管理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不予承認,並有權終止乙方的委託管理權,對於未經許可擅自跨地區或跨商場經營的,酌情扣減直至全額扣除保證金,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委託管理權。
2、委託管理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保證金:
乙方按每個專櫃人民幣 萬元作為保證金,在簽定合同後支付給甲方。 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合同期間內按本合同履行義務,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2、拓展計劃:
乙方在委託管理的區域內需要拓展市場的,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後,乙方可拓展市場。
本年度銷售目標為 萬元 。
3、所有促銷活動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4、所有第三方(商場)結算的貨款均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為己有。
5、乙方在收到甲方貨品後須對貨品進行全面檢查,有質量問題的須在收到貨品後7日內向甲方提出,超過7日因甲方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所管理的商場保底銷售任務未完成時,買單費用公司承擔 費用,託管商承擔 費用。
7、公司根據商場的保底任務與同期銷售資料給各店制定月銷售計劃,完成公司銷售計劃的,公司將對託管商提貨折扣下降1%作為獎勵,相對如果未完成公司下達任務60%的,託管商折扣將上浮1%。(公司任務會合理制定,每月初下發)
8、開店後新的店鋪裝修費用經公司稽核確認後,由公司承擔 費用,託管商承擔 費用。
9、甲方為乙方提供所售商品,折扣率為商品零售價格的25%(特例商品不在本折扣範圍內)乙方自負盈虧,過季庫存甲方負責20%的退貨,所退商品貨款轉為乙方下期貨款。
1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2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託管商承擔裝修費的5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8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託管商承擔裝修費的全部。
11、所有導購員工各類保險、工資、獎金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出具相關的勞動合同,但不承擔任何責任;導購員工與乙方所產生的各類糾紛(如:保險費、加班費、獎金等)與甲方無關。
12、本合同內容所指特例商品為皮衣,皮貂,尼克服,羊絨類及配飾等商品。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免費按設計圖紙配給專賣店所需燈箱片、圖片、宣傳品等。免費指導專櫃經營管理,免費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
2、甲方對乙方管理的甲方貨品保留完整的所有權、調配權和調價權。
3、甲方根據乙方經營管理水平和銷售業績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4、甲方需承擔營運費用有:貨品、商場合同內經甲方認可的費用(包括:商場扣率、增值稅發票等)、貨品運輸費、廣告費、店慶費、促銷費、進場費。營業員費用等雜費甲方不予承擔。
5、甲方應當根據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委託管理費用。
6、甲方應儘可能協助乙方與第三方(商場)建立好關係。
7、甲方將確保產品質量和標識等符合國家及地區的各項規範標準。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費用承擔:公關費、業務費、員工工資及員工獎金、員工社會保險福利、倉儲費、辦公費、禮品費、通訊費、物業費、市內運輸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和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生產和銷售侵犯甲方的智慧財產權的假冒產品;乙方保證不從非甲方授權的渠道進貨,也不得在專賣廳內銷售非甲方的產品,並盡力維護甲方利益,避免甲方品牌受損,如有違反視乙方違約。
3、乙方保證在授權區域銷售的產品僅向消費者和最終使用者,特別是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給任何出於再銷售產品為目的而向乙方購買產品的任何人和第三方。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關閉或撤消專櫃,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收回專櫃貨品,保證金不予退還。
5、乙方應遵守甲方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貨品管理制度、專賣終端管理制度。
6、乙方應指定一名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絡業務等日常工作,且甲方對該人員有管理權和指揮權。
7、乙方應做好資訊反饋工作,及時向甲方報告銷售情況及反饋顧客資訊。
8、乙方按照甲方指定零售價格銷售,不得擅自調動價格。(如商場活動需申請經甲方同意)
9、乙方負責提貨驗收甲方發出的貨品,並分送到營業網點。
10、乙方在使用甲方貨櫃期間需保證其部件不丟失,但貨櫃的自然磨損與乙方無關。
11、在經營過程中,因交際所需自購部分甲方產品,乙方按零售價_ _折結算現金給甲方。
12、乙方在協議期間因管理不善造成貨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按貨品零售價 折的賠償甲方。
1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經營機密,對於有關的業務檔案,不得外洩。
14、乙方為甲方提供除商品外相關費用的正規發票。
五、結帳方式
1、乙方按甲方財務規定,每月對營業網點做好對帳、貨款催收等工作,乙方須保證甲方的貨款在每月商場結算截止後,以商場規定的匯款日期、匯到甲方銀行帳戶。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開立發票或收據,將每營業網點的貨款匯入甲方銀行戶口後,甲方逐筆結算,再將乙方應得款項在__ 日內匯入乙方銀行帳戶。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規定侵吞甲方貨款的,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對發生及後果不能預見或防止的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七天內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的報告。
七、合同終止
1、 協議到期,如無爭議自動終止,甲方需在合同終止後七天內將保證金歸還給乙方。
2、 乙方管理行為有損甲方信譽、形象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 雙方若有一方提出終止協議,應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在一個月內按雙方核定帳目,結清款項。
八、其他
1、如雙方因為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糾紛而發生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環保部有關環保設施運營管理的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委託人接管人就本委託運營專案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 煤業汙水處理運營管理 專案地點:
專案內容: 煤業礦井廢水及生活汙水處理站委託運營管理(詳見附件1)
二、專案承包範圍及方式
委託範圍: 委託運營方案內包含的全部內容 。
委託方式:甲方將汙水處理站的日常執行管理全權委託給乙方。乙方負責:管理汙水處理站日常工作,配置合格的運營人員,提供裝置維修和裝置保養,提供汙水處理站所需藥劑。
三、委託運營期限
委託運營合同期限:5年。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人民幣) (¥ 元);
本合同總價為第一年價款,之後每年根據物價和其他因素雙方重新洽談合同價款。
本合同價款包括委託範圍之內的費用,價款根據水量調整,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費用由甲方承擔,超出部分的界定及計算方式依照《附件1》和《附件2》執行。
2、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及調整
2.1支付方式:合同生效起5日內支付第一個月的月運營費用,之後每月支付一次月運營費用。
2.2合同價款調整:由物價上升引起的合同價款調整按照《合同通用條款11條》執行;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合同價款調整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二款賦予的規定一致。
六、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乙方承諾
承諾負責汙水處理站的正常執行和達到汙水排放標準;保證持有《環境保護設施運營資質證書》,並經年檢合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運營證書的影印件。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甲方承諾
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運營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在礦井水出水站和生活汙水處理站出水口安裝流量線上監測裝置用於計算水量,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人因被告人涉嫌一案,特委託律師事物所律師出庭辯護,現經雙方協商,茲訂立下列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律師事物所指派律師擔任被告人第審辯護人,依法出庭辯護。
二、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的有關規定,委託應向律師事物所支付辯護費人民幣元整。
三、本委託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審終結時止。
四、辯護律師的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五、被告人必須如實陳述案件事實,否則辯護律師有權拒絕出庭辯護,所收辯護費不予退還。
六、本委託合同如需補充、變更,應另行協議。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被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主任律師: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委託人):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區____路;
2.總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棟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棟____套,多層樓宇____棟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國小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____盞;庭園燈____盞;其他為燈:a、
b、
(6)汙水檢查井____個,排汙管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個,雨水管____米;化糞池____座;明溝____米;暗溝____米;
(7)消防水泵頭介面____個;
(8)停車場____個,總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車位____個;
(9)綜合樓____座,建設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____、____、____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____年____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並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裝置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裝置、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臺、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後部分(往使用者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使用者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汙、消防等公用裝置;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裝置、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裝置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____棟____房
商業使用者____棟____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汙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祕書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專案;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准後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後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儲存的本管委會的檔案、資料、帳簿以及屬於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裝置;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專案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祕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彙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彙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後生效。
附: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裝置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使用者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於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 了便於業主/使用者進一步瞭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物編寫此住戶手岫,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於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使用者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並非對業主及使用者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使用者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佔地 公頃,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綠化面積 平方米,綠化率為 。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於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各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汙印,垃圾清運採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汙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使用者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裝置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僱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使用者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麼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戶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諮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後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於驗收其單位合格後,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於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使用者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餘,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使用者床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使用者之間之關係。
管理帳項
5、 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裝置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錶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裝置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洩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絡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使用者可向管理中心呂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嗇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裝置含每層設定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使用者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牴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使用者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使用者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並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准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後,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並由管理公司儲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塗汙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後,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禦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於桉宇內裝置有任何損毀或因缺甜言蜜語防禦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汙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佔用小工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使用者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使用者負責及賠償。
(3)儘量提供足夠防禦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使用者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裝置,如惡意火簡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築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製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範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範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四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範圍內或在物業範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裝置、包裹或建築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範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高須對其本身用具、裝置及建築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牆
所有使用者皆不得適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牆及公共地方裝置,或改討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秩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牆上。
發吸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使用者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使用者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環,有關使用者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入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並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援表示感謝,在這裡您將充份享受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丫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於您儘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儘快與我公司聯絡。
聯絡電話:(裝飾):
聯絡電話:(搬家):
八、業主及使用者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使用者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秫等許可告示相牴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優質環境寧靜使用者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使用者。
4、公眾通道
甲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
乙 方: 嘉瑞賓管理有限公司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條件委託乙方全權管理甲方所擁有的“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條件下,接受甲方的全權
委託,對該酒店實施全面管理。
第二條 定義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對產權屬於甲方的“”實施全面的經營管理。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本合同中有關名詞的定義,按本條的規定為準。
“酒店”是指位於,包括但不限於:
1、 間(套)帶有衛生間且設施裝置完善的客房;
2、酒店所屬的各類餐廳、會議廳、多功能廳、咖啡廳、酒吧、舞廳、商 場、商務中心、游泳池、桑拿、健身等;
3、酒店所擁有的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有關建築物;
4、酒店對所擁有的客房、餐廳、健身娛樂、公共場所及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相關的建築物所佔用之土地、空地、綠地等全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5、酒店經營所需的水、電力、通訊(包括客房內電話及衛星電視接收線路)、煤氣、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以及空調、電梯、衛生、冷藏等裝置及設施;
6、酒店所擁有的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具和其他物品;
(2)酒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裝置,包括廚房、酒吧、洗衣房、辦公室等裝置;
(3)所有車輛和運輸裝置;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 酒店營運所必須的其他所有物品。
“酒店試營業日”是指酒店完全建成,乙方與甲方簽署了本合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全權委託並舉行酒店試營業儀式的這一天。乙方從試營業日起,享受並承擔本合同中規定的酒店管理者的權利和義務。
“酒店正式營業日”是指酒店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並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
(1)酒店所有的建築裝修、設施裝置、物資和資金等均符合正式營業的要求;
(2)酒店經營所必需的各種手續證件齊全;
(3)甲方和乙方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營業。
“會計年度”本合同所指的會計年度與公曆年度一致。但是第一個會計年度的酒店試營業日與該年會計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時,則指從酒店試營業日起至該年的12月31日為止的未滿一年的期間;本合同若在12月31日前提前終止或期滿時,則以當年的1月1日起至提前終止或期滿當日為止,作為一個會計年度。
“營業收入”是指經營酒店及其附屬設施所得的客房、餐飲、酒吧、商場、健身美容、娛樂設施、電話、傳真、洗衣、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應稅營業性收入之總和。
“經營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酒店營業稅金、營業成本和經營費用後的餘額。
“營業稅金”是指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
“營業成本”指餐飲部門的食品成本和商品部門的商品進價等。 “經營費用”是指如下費用,包括:
(1) 酒店各營業部門的員工工資、福利費及各項費用,如辦公用品、郵電費、清潔用品、服務用品、棉織品攤銷、玻璃、瓷、銀及不鏽鋼用具攤銷、制服攤銷、客房佣金、洗滌費、裝飾費、差旅費、廚房炊具、廚房燃料等;
(2) 酒店行政管理、銷售、工程維修等部門的職工工資、福利費及這些部門發生的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洗滌費、制服攤銷費等;
(3) 經營中發生的保險費、交際應酬費、廣告費、水電費、維修費、燃料及動力費、職工培訓費、管理公司的管理費、壞帳損失及車船牌照使用稅等。
“非經營費用”下列非經營費用在計算酒店經營利潤(GOP)時,應從酒店總費用中予以扣除:
1、酒店固定資產折舊;
2、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
3、酒店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
4、土地使用費;
5、城市房地產稅和所得稅;
6、財產保險費;
7、貸款利息;
8、匯兌損失;
9、甲方董事會經費;
10、乙方收取的效益管理費;
11、受甲方委託的會計、律師、審計等費用;
12、其他經甲乙雙方確認的非經營所發生的費用。
“嘉瑞賓”是指國家工商局頒佈的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嘉瑞賓”(包括中、英文)字樣,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英文)及CI標識,以及可能出現的與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屬下企業相關的“嘉瑞賓”文字與標識圖型。
“嘉瑞賓模式”包括酒店建造與硬體配置、“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執行質量監控與業績考評體系”等標準化文字,是指由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定,並在不同星級酒店按不同品牌要求與標準推行並實施的酒店經營、管理、服務一攬子規範化檔案。
第二章 委託事項
鑑於乙方為酒店專業管理公司,具有酒店經營、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先進經驗,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權委託乙方為管理方對合同中指定的酒店進行經營、管理、監督和領導。乙方將本著對甲方全面負責的態度同意並接受甲方的委託,以甲方的名義對該酒店實施全
面經營管理。
甲乙雙方的共同目的是: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使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服務水平達到所在地區同星級酒店的先進水平。確保本酒店在管理和服務等方面達到並保持“嘉瑞賓模式”的規定標準及國家的行業標準。
為使酒店運營有一個明確的管理權責,以達到雙方期望的管理目標,甲方將經營管理權完全充分地委託給管理方,並同意不干預該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而乙方所具有的對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受本合同規定及相關協議(及附件)的限制。
作為對乙方在該酒店實施經營管理的認可,甲方除一次性支付乙方管理軟體及系統建設費用之外,還須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管理費並按本合同規定比例與乙方分享效益管理費。
本合同規定的全權委託管理合同的期限為 5 年。管理期滿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全權委託管理的期限。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將下列事項委託給乙方管理:
1、在酒店正式開業前進行的各種開業準備。
2、從酒店試營業日後,日常運營所需的各種經營管理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對酒店進行有效管理。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管理期限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日前一天;
2、第二階段:自酒店試營業之日起滿 5 年。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批乙方提交的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
2. 對酒店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
3、隨時對酒店財務進行審計,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不應該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以及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方案;
5、可推薦一名副總經理和財務部副經理參與乙方對酒店的經營管理,但 須經管理公司和酒店總經理考核任免;
6、及時完成酒店各種設施的建設,保證酒店能夠正常經營;
7、及時辦妥酒店及酒店各部門開展經營所必需的全部法律手續;
8、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日前十五天提供,流動資金的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9、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通訊、煤氣、排水等各種基本條件的正常供應;
10、保證乙方作為酒店的管理者對酒店擁有完全的經營管理權,甲方不無 故干涉乙方對酒店的管理;
11、負責繳付包括土地使用費在內的一切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並保證採取必要的行動, 保證酒店經營不受干擾;
12、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知悉的乙方商業祕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四章 乙方在酒店試營業日前的職責
第六條 乙方應提供下列酒店籌備所需的服務:
1、負責招聘酒店營業所需的各類人員;
2、負責對酒店各類人員按照“ 嘉瑞賓模式 ”進行培訓;
3、負責進行酒店的經營促銷、市場推廣、廣告等宣傳事宜;
4、負責為甲方列出採購清單及採購計劃(採購時間表),使乙方按時採購。
5、應甲方的要求,協助甲方解決在酒店籌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6、負責酒店試營業儀式。
第七條 甲方與乙方共同的責任與義務:
乙方應在酒店試營業日前向甲方提交開業前預算,預算專案包括員工培訓、酒店籌備機構的設定方案及所需工資、福利等費用、廣告、宣傳、試營業儀式、開業典禮以及試營業期間的一切費用預算。此預算提交甲方後,甲方應示意見。如甲方三十日內未做出任何反應,則可視為同意。
甲方在批准乙方提交的開業前預算後,應按雙方商定日期將這筆款項劃撥至酒店的銀行帳號。
乙方應在試營業日後120 天內向甲方提交使用這筆款項的帳目。如酒店試營業期間的實際費用超過開業前預算,則經甲方認可後由甲方補足;預算如有剩餘,乙方應將餘額退還甲方。
如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則構成對本合同條款的違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甲方確認的前提下,並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單據之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切不在開業前預算範圍內而又因籌備酒店開業而引起的費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單據後30天內,按單據上標明的幣種和數額向乙方支付款項。
第五章 乙方在試營業和正式營業期內的職責
第九條 在酒店試營業和正式營業期內,乙方是酒店唯一的經營管理者。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以其通行的管理模式(嘉瑞賓模式)的標準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使酒店的服務水平不低於國內同類星級酒店的水平。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完全擁有對酒店的管理權;在處理與第三方的關係時,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
第六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派酒店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
2、負責招聘、任免、辭退酒店各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
3、負責擬定酒店經營管理機構;
4、擬定酒店各營業部門的價格和服務費標準;
5、負責對酒店進行日常維修、保養及必要的改造和裝飾;
6、負責對酒店內商場、各餐廳、卡拉OK、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的租賃及承包事宜的洽談、簽約,經甲方同意並授權後簽訂上述合同;
7、負責簽訂酒店經營中所需的各類合同、協議及有關檔案(不含任何借、貸款合同);
8、購買酒店正常經營所必需的全部物品;
9、負責酒店的廣告和市場促銷工作;
10、負責酒店進行正常營運所需的其他工作;
11、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年終前30日內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 預算、市場預測分析及銷售計劃。固定資產等的購置計劃及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計劃。如甲方在有關會計年度開始後30日內未對乙方提交的上述材料提出反對意見,則視為甲方已批准上述檔案,乙方應嚴格執行經甲方批准的上述檔案;
12、乙方應在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財務報告;
13、乙方應在將酒店每月的經營利潤扣除一些必要的款項後,於次月15日前劃轉甲方指定帳號,所需扣除的必要款項的範圍和數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4、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後60天內向甲方提交一套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稽核的年度會計報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年度會計報表後45天內,如未對該報表提出書面反對意見,即表示批准該報表。
15、乙方在經營管理酒店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七章 管理目標、管理費的計算和支付
第十二條 管理目標
管理目標為
第十三條 管理費的標準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兩部分。
乙方的基本管理費從試營業之日開始計算收取,按營業收入的 1.6 %計取。
乙方的效益管理費從試營業日開始收取,按年經營利潤的 3 %計取。
第十三條 基本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月營業收入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費率,於次月十五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十四條 效益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效益管理費每年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第二條規定的年經營利潤額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費率,於次年二月底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十五條 酒店籌備期間管理費用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從乙方管理人員進入酒店開始籌備工作起,甲方以酒店總建築面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每平方米每月1元人民幣的籌備期酬金,直至酒店試營業前一天。
第八章 酒店的維護與保養
第十六條 酒店應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從營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數額的大修理費用,用作酒店裝置設施日常的更新和添置。使用大修理費用應事先有計劃並報甲方認可。大修理費用的提取標準為:第一年至第三年,按營業收入的1%提取,第四年起,按營業收入的2%提取; 第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的實際情況提出更換、添置酒店的裝置、陳設和傢俱等計劃,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第十八條 每年度的大修理費用如未用完尚有餘額,不再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應視同經營利潤返還甲方。如有較大的大修理專案導致當年提取的大修理費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
第九章 酒店的產權及其處置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資產屬甲方所有,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擁有或承擔。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處置除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資產。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經營和使用酒店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處理用大修理費用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處理所獲款額,納入酒店大修理費用。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如需對酒店的資產的產權進行變動或處理,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
第十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三條 酒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律和法規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四條 除第一個會計年度外,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二十五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參照《會計法》、《財務通則》以及財政部和國家旅遊局頒佈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及旅遊、飲食服務行業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 酒店的財務需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甲乙雙方。如甲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機構或人員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核時,乙方應予同意,所需一切費用由甲方自理。
第十一章 勞動人事管理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及酒店所在地的實際狀況提出酒店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方案,制訂勞動用工計劃,按照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對集團北方地區員工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標準,制訂酒店員工的工資和生活福利待遇方案。以上方案與計劃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酒店員工的工資、獎金、補貼等總收入為稅後收入。
第二十八條 酒店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各級員工均應與酒店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須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 乙方委派到酒店工作的人員(以下稱外派人員)均由酒店聘用,其受聘期內的食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醫療、保險等費用列入酒店費用。
外派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稅後總收入根據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書面公佈的嘉瑞賓集團外派員工待遇標準(以後每年按嘉瑞賓集團所屬酒店工資總額增長比例同步遞增)由酒店支付,列入酒店費用,具體實施辦法由甲方和乙方協商確定。
外派人員在酒店的受聘期如不足一月的,則按上述待遇標準÷30×實際受聘日計算所得。
外派人員可享受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數和休假次數,由酒店總經理根據嘉瑞賓集團規定和酒店經營情況統一安排。探親交通費在酒店報銷。
第十二章 服務商標的使用
第三十條 服務商標的使用
1、 業主方與管理方一致同意酒店的對外檔案、宣傳促銷資料、客用品等印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字樣及管理方服務商標。
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酒店的CI 設計製作應按管理方的企業形象標準和CI管理手冊進行,以此規範酒店的形象組合,包括標識、色值和版式等。
3、 乙方報經嘉瑞賓(集團)有限公司批准後,可同意甲方使用“嘉瑞賓”中英文字樣對酒店冠名。合同期滿或終止後,服務商標使用權同時終止。如甲方要求繼續使用“嘉瑞賓”服務商標,乙方可考慮按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的方式另行與甲方簽訂合同。
第十三章 保 險
第三十一條 雙方同意由甲方負責向有關保險公司為酒店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需的酒店財產和責任險項,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經營管理中所需投保的險項由乙方提出方案,報甲方審批。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險費等有關事宜應參照保險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章 法律、法令的遵守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遵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的法律、法規實施酒店管理。
如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酒店進行改造、修理或其他處置時,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報請甲方批准,如果時間緊迫不能及時報請甲方批准時,乙方必須由總經理牽頭採取必要的措施。如因甲方方面書面批准遲緩,以致未能及時實施改造、修理及其他處置導致任何後果,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規定的義務,並在接到對方的通知後30日內仍不改正的,均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
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本合同雙方都有違約行為,則應按雙方違約責任的大小,由雙方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如甲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剩餘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預期管理酬金計算公式:委託管理合同規定的剩餘管理期限(月)12X上年度實際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的總額)。對需要遣散的員工,甲方應按勞動法規和勞動合同的規定處理,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對因甲方終止本合同而導致乙方提前撤回的外派人員,由甲方支付其一個月工資作為安置費用。
如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剩餘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計算方法同上)。
第十六章 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五條 在下列情況下,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無意延長合同;
(2)酒店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3)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義務,導致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或導致嚴重損害他方的合法權益,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終止原因出現。
(6)酒店正式營業後,酒店總經理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公司關於全面預算管理的辦法每年向管理公司呈報年度經營預算方案,同時報甲方審批。包含試營業期在內的第一個年度以開拓市場為主,不進行經營指標的考核,從第二個經營年度起,乙方如未完成經甲乙雙方同意的經營指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總經理,如連續二年未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如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應對乙方總經理班子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數額可視經營狀況和嘉瑞賓集團同類企業當年的獎勵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在訴訟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政府行為或其它當事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導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該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及有關的證明檔案通知另一方,並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履行義務。
第三十九條 由於旅遊市場發生行業公認整體不景氣和發生整體性突變等因素,影響到年度指標任務的完成時,雙方對年度經營指標應另行協商。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執貳份。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均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瑞賓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職工餐廳委託管理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廚具、廚房裝置及工作所需的的水、電、燃料及油煙管道清洗費用。
2、方管理期間廚房設施、裝置中、大修及換件由甲方負責。
3、乙方所用的各類廚具和裝置,如由乙方人為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甲方按月(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管理費用。
5、乙方以成本價格向甲方提供優質的職工餐服務。
6、廚房的日常清潔由乙方負責。餐廳由甲方委託聘用的保潔公司負責。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為保障職工的健康對乙方的採購、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 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就餐秩序,並加強對公司職員的教育。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表現較差的工作人員。
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治安、消防等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司規司紀處罰乙方工作人員的違紀行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職工餐廳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採購、配菜、製作、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等管理事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禁止供應未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的各類食品和“三無”調味品。
3、由於乙方食品不潔給甲方員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後果的,必須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
4、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打掃工作,廚具、餐具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5、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等工作場地外,嚴禁進入甲方的辦公、生產和工作場地,違者按甲方的《司紀司規》處理。
6、乙方工作人員在承包期內發生安全消防事故、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7、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具備身份證、健康證和暫住證,方能在甲方單位工作,並且每年體檢一次,費用由乙方負責。
8、乙方必須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各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禮貌服務。
9、乙方必須提前一週將選單給甲方管理人員稽核,經核准後在餐廳內公佈。
10、乙方託管期間,對菜的衛生、個人衛生、廚具、餐具的衛生和環境衛生,實行量化管理,以保證達到甲方的衛生要求。
11、廚房和餐廳的剩餘菜飯泔腳由乙方負責處理,但不得扔在廠區內。
12、乙方每餐必須做好餐廳餐具的消毒工作,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13、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伙食標準:每餐 ________元。標準為:________熱(________葷________素)、________涼、湯/粥、水果,在不浪費的情況下員工可到加菜視窗新增素菜。
2、乙方提供招待餐和客餐服務。標準由甲方核定。
3、結算方法:甲方應及時結算,並以現金或現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實際用餐人數每月結算一次餐費,須於次月________日前結清。
4、甲乙雙方都有終止合同的權利,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履行各項合同期內權利和義務。如一方違約,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其他事項
1、在職工餐廳委託管理過程中,若發生不在本合同內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牴觸的,則按有關法律條款辦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丙方:
鑑於甲方以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總價”)向開發商購買坐落 在 (以下簡稱“專案”)內的物業: 層 號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商鋪”),乙方為專案的統一經營管理方,丙方為專案的開發商及目標租金的擔保方,各方經友好協商,就該商鋪委託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專案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戶的共同利益,專案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戶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並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週期為連續的託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年,為託管該商鋪的一個託管週期。
三、甲方委託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託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託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並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檔案,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稅金等應付費用並完成託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託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託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2、 不承擔該商鋪託管期限內的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及水、電、暖氣費;
3、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並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專案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託任何第三方託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專案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戶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託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檔案。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所有檔案。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並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採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在託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託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專案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於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託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並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簽訂地點:
根據甲方開戶銀行管轄行 行批准,甲方已獲准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收取 (費種名稱)。為明確各方責任,現簽訂協議(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項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並符合有關收費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託收款憑證到達乙方前述開戶銀行後,由其開戶銀行按規定劃款。
四、乙方應在賬戶內留有足夠款項用於支付甲方委託收取的 (費種),且在轉賬日未被銷戶。
五、乙方賬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採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六、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託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託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託收款銀行在其賬戶內劃款。
七、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八、乙方需變更指定付款賬戶的,應另籤新協議(合同)。
九、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合同)後,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協議(合同)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並將本協議(合同)其中一份隨"委託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戶銀行。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4、
5、
十一、若乙方解除協議(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協議書(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協議(合同)解除手續。
十二、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如因甲方提供的委託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資訊)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四、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協議(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本協議(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合同)有效期限為: 。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收款單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單位):_________
為切實搞好住房公積金的匯繳結算工作,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及時歸集,方便單位繳交,明確各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賬戶(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託收款憑證在每月五日委託到達乙方前述開戶銀行後,由其開戶銀行按規定劃款。
三、乙方應在賬戶內留有足夠款項,用於支付甲方委託收取的住房公積金且在轉帳日未被銷戶。
四、乙方賬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採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五、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託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託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託收款銀行在其賬戶內劃款。
六、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七、乙方如變更指定付款賬戶,應在一週內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合同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並將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託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戶銀行。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合同解除手續。
十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託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資訊)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公司”)系一家由甲方等投資者共同出資設立的中外合資企業,於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持有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權。
_______公司目前主要從事_______化纖業務(以下簡稱“化纖業務”);
2.乙方對氨綸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的管理及執行已具有比較豐富的經驗,甲方為避免其控股子公司_______公司與乙方發生同業競爭,使_______公司所從事的化纖業務進一步趨向成熟,甲方曾與乙方於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股權委託管理協議》,將其持有的_______公司____%股權(以下簡稱“託管股權”)委託乙方管理,委託管理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有關規定,就股權委託管理終止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終止股權託管
1.甲乙雙方同意依據本協議約定終止委託管理託管股權之《股權委託管理協議》,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_______公司股權委託乙方管理,乙方亦不再為甲方管理任何_______公司股權,乙方亦沒有繼續向_______公司提供任何諮詢、建議或資料的義務。
2.就乙方受託管理託管股權事宜,甲方應依據《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實際受託管理託管股權期間(即自《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生效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下同)起至本協議生效之日止,下同)的管理費,管理費的具體金額依以下計算方法確定:(1)實際應付管理費=約定的託管期間÷實際託管期間_約定託管期間的管理費;(2)約定的託管期間為依據《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約定的託管期間,即自《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的期間;(3)實際託管期間為乙方實際受託管理託管股權期間,即自《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生效之日止的期間;
(4)約定託管期間的管理費為依據《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約定的全部託管期間的管理費,即_______公司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的淨資產(根據_______公司的財務報表,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_______公司的淨資產為人民幣_______元)的_______%。
3.甲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的_______日內將甲方在本協議項下應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4.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協議的所有生效條件得以全部成就。
第二條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1.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為:
(1)轉股協議正式生效;(2)乙方控股股東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按轉股協議約定從甲方處受讓的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權已經過戶至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以完成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為準,下同)。
上述先決條件全部得到成就之日起,本協議即行生效。
2.為實現上述之先決條件,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辦理有關乙方控股股東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就從甲方受讓_______公司_______%股權的相關手續。
第三條甲方的保證及承諾1.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保證:
(1)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註冊、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均:
a、在甲方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b、已採取或將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為進行適當授權;
c、不違反對甲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甲方保證,在為本協議的簽署所進行的談判和協商的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是完整、充分、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3.甲方承諾其將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4.甲方承諾承擔由於違反上述各款保證及承諾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並賠償有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違反上述各款保證和/或承諾的除外。
第四條乙方的保證及承諾
1.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保證:乙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均:
a、在乙方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b、已採取或將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為進行適當授權;
c、不違反對乙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乙方保證,在為本協議的簽署所進行的談判和協商的過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是完整的、充分的、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3.乙方承諾其將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4.乙方承諾承擔由於違反上述各款保證及承諾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並賠償有可能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但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違反上述各款保證和/或承諾的除外。
第五條稅費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協議相關之政府主管部門收取的稅費,由甲方及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政府部門現行明確的有關規定各自依法承擔。
各方就本協議所涉及之律師費用、財務顧問費用、差旅費用等由該支出方自負。
第六條協議書的轉讓除非事先得到他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部分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利益及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宣告、保證、承諾及其他義務的,即構成違約。
2.上述違約行為使守約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給予守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遭受到的任何直接或可得利益經濟損失的足額賠償。
如該違約屬於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決定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或予以解除。
3.如果任何一方或多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要向其它守約方合計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保密一方對因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餘用於辦理手續所用。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
1、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2、乙方:
一、委託事宜:甲方在____________開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娛樂城,乙方團隊具有管理經驗與技術,向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聘用合同。
二、 委託方式
1、委託方式:甲方以目標責任管理的方式全權委託乙方團隊管理
2、乙方作為全權管理方的目標任務是:在合同期內,將人員調配、經營、管理、服務水平、營業利潤和效益創造並保持在地同行業同標準的最佳水平,並實現經營利潤最大化。
三、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的管理費及核算、支付
1、乙方團隊工資報酬為每月_______元,簽定合同後,預付當月管理費共計_______ 元,調整期為一個月,一個月後管理費的20%和業績掛靠,業績指標調整期後另行商定。管理費為一月一付,採取預付形式。
2、甲方按時以現金或存入乙方指定帳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委託管理費和提成。
3、除乙方派駐3名管理人員外,受管理場所全部員工工資和所有費用皆由甲方負責,並經乙方簽字審批後在規定時間內按時向員工發放和支付。不得無故的拖延、扣押、拒付,否則乙方視甲方重大違約.
4、乙方團隊共派駐3名管理人員,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支付管理費後,乙方管理團隊全面展開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內,乙方會根據實際情況,管理人員進行輪換或調配,但不能減少編制人員數量。
五、 甲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1、 負責協調受管理場所的外部一切關係、場內秩序和鄰里矛盾。
2、 甲方對受管理場所的經營管理享有知情權和監管權,乙方應予以積極支援配合。
3、 甲方保證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場所內經營安全。
4、 乙方接手之日,甲方為乙方管理人員無償提供住宿(賓館待遇)
5、 相關的人員調撥,包括營銷團隊、所有工作人員的因工作需要往來的交通費、資源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不在乙方的委託管理費之列。
6、 乙方在合同期內,為了場所的發展,可到一至兩家其它娛樂場所進行考察,甲方負責報銷考察費用。
六、 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1、 乙方具有受管理場所的全程籌備和全權經營管理權,包括業務決策權、人事任免權,辭退權、獎罰權、物資審批權、作價權、折扣權和籤免權。
2、 乙方應以受管理場所的實際情況以及本合同約定的責任等,制定和健全受管理場所全面運作標準和所有工作程式,對場所進行全面管理。
3、乙方每月有檢查、監督財務收支狀況的權利。
七、 合同的解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變更、終止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達成書面依據。
2、甲方單位因嚴重虧損而關門、停業或行政部門責令關門停業。
3、不可抗力或無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的管理費或提成並超過三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拖欠員工工資,導致影響受管理場所管理人員正常管理經營。
(3)未經乙方同意變更乙方工作崗位或降低待遇,視為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條款。
(2)乙方沒有履行正常管理職責。。
(3)合同履行屆滿
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若無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作為補償。
十、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補充另議。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