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為規範甲、乙雙方在施工(維修)業務交往中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的日常管理,確保施工(維修)過程中的安全,保障甲、乙雙方單位和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防止減少安全、火災職業危害、環境汙染等意外事故的發生,依據《XX市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根椐“誰承攬施工(維修)專案,誰負責”的原則,按照雙方簽約的 合同(協議書),特簽訂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對乙方安全資質進行審查,不得將專案委託給不具備承攬專案相應資質的單位。
2.有權對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安全規定的行為給予處罰。
3.負責向乙方交底施工(維修)現場環境和安全生產規章要求,並派專人監督實施。
4.負責指定提供施工(維修)現場必要的水、電、氣介面等。乙方無權私自佔用未經甲方同意的場所和非指定水、電、氣介面處。
5.甲方委派的監護人員,必須全面考慮因施工(維修)可能造成的影響,負責向乙方明確現場施工(維修)條件和作業要求。要求乙方制訂出具體的施工(維修)措施,並通知到相關部門、崗位和人員,確保措施落實到位。
6.根椐乙方申請,協助做好停電、停水、停氣等相關工作,嚴格監督執行停(送)電、水、氣規定,否則不準施工(維修)。
7.根椐乙方申請,在可能提供裝置、工器具借交乙方使用時,雙方要認真確認裝置、工器具的安全狀況,交接後發生的問題,由乙方負責。
8、甲方應根據施工(維修)專案等需要和乙方要求,配備相關人員配合施工(維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攬施工(維修)專案方必須主動與甲方簽訂安全協議,並出具與承攬施工(維修)專案相應的資質證明,嚴格履行協議的條款內容,做到不簽訂安全協議不施工(維修),施工(維修)前必須制訂有針對性的、可行的安全措施,做到無安全措施、措施不落實,不施工(維修)。
2、施工(維修)人員進入施工場所,必須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嚴格執行本專案安全規定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施工(維修)所用裝置、器具、材料等物品,應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齊,不準阻塞安全通道,施工(維修)人員按指定線路進出施工(維修)場所,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區域。
4、用電、用氣、用水事先辦理申請手續,所用裝置、器具、電具、勞動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安全規定,借用甲方裝置、器具等辦理交接手續,確認所借物件安全可靠後方可借用。
5、電、氣焊作業事前辦理申請手續,徵得甲方批准後,方能進行電、氣焊作業,作業時嚴格遵守電、氣焊操作規程。
6、因施工(維修)需要拆除裝置的安全裝置、安全設施,必須辦理申請手續,徵得甲方同意後,並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方能臨時拆除。施工(維修)完畢時,立即恢復被拆除的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並經甲方驗收確認。
7、施工(維修)場所未經確認的管線一律視為有電、有壓力在執行設施。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起重、運輸裝置,主動避讓施工(維修)場所起吊物件和廠內機動車。不準在現場吃飯休息。
8、高空作業時應設警戒區域和標識,必須有現場監護人員,嚴禁高空拋物、掉物,作業完畢應清理遺留在高處的物品。
9、施工(維修)專案完成後,在除錯、檢查確認正常,拆除所用臨時管線,清理施工(維修)所用裝置、器具、懸浮物後,辦理交接驗收確認工作。
10、施工(維修)期間發生的安全、消防、職業健康、環保事故,施工人員應立即報告甲、乙雙方。
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和上報,並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後果(包括甲、乙雙方或第三方財產或人身損害)。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作經濟賠償。
三、注意事項:
1、甲、乙雙方簽訂施工(維修)合同時,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同時生效、失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有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此協議加蓋公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使用者線路工程設計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訊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採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淨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杆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杆路與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已建杆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杆路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新建杆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於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訊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並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於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加強施工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確保施工中人身、車輛和設施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 下簡稱乙方)就 工程簽定以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 工程專案名稱: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內容:
四、 安全工作目標 :
1、杜絕死亡事故;
2、不發生群傷事故;
3、不發生公共設施損壞事故;
4、不發生交通、運輸事故;
5、不發生土方坍塌事故;
6、不發生行人車輛傷害事故;
7、不發生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群體事件。
五、 甲方安全責任 :
1、甲方應認真貫徹、傳達和落實有關安全施工的政策、法規。如發生安全事故,原則上參與事故的調查和協調處理。
2、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3、甲方在安全施工檢查中如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求乙方改變施工方案,乙方拒不執行的將處罰乙方1000~3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些後果由乙方自負。
4、 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危險作業專項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5、甲方可利用各種會議,採取不同形式,對各施工對進行
安全教育,加強安全意識,把工程施工安全放到第一位。
6、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2)群傷事故;(3)公共設施損壞事故;(4)交通、運輸事故; (5)土方坍塌事故;(6)行人車輛傷害事故;(7)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群體事件;(8)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9)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六、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
2、乙方不得派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3、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做好群眾協調工作,避免與群眾發生衝突。
4、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訂施工“三措”。經監理單位、甲方審查合格後貫徹實施。
5、乙方應在施工範圍周邊裝設圍欄和醒目的警示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6、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和甲方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7、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8、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9、必須接受監理單位和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對監理單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監理單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監理單位和甲方單位負責人。
10、及時詳細掌握場內各種管網、電纜等公共設施佈局情況,避免發生公共設施損毀。
11、保證施工便道處所有陰井蓋板完整安全,並每天檢查,如發現出現破損,必須及時更換,防止行人車輛掉入。
12、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派人保護現場。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六、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0.12%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七、 違約責任與處罰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 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6、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八、 本協議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 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至該工程交工驗收完畢解除。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建設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裝置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職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專案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範圍:
協議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發包方的安全責任:工程專案發包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保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專職安全員。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專案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工程專案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一、發包方安全責任:不定期檢查承包方施工現場,對承包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整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發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資料和試驗專案不全,不得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1、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專案,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工程專案主管部門、技術、安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4、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專案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7、承包方應自覺接受發包方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監察部門。
8、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承包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管網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專案,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發包方工程專案主管部門、安全部門批准。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管理與監督。
11、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承包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承包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專案的施工範圍。
四、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按事故調查規程處理,承包方安全部門參與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承包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裝置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承包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發包單位(章): 承包單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託代理人 : 法人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責任書一式肆份,由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
施工安全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為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為目的,確保施工工程在施工中人身的安全,保證施工質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衛生環境等要求,甲乙雙方之間經過友好協商,自願達成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施工地址:
3、分包形式: 包料不包工。
二、工程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開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完工。
三、協議主要內容
1、甲方將 牆紙施工、維護專案委託乙方完成並依協議支付乙方施工費用,乙方將按甲方協議專案完成施工及後期維護。
2、施工過程中所需工具乙方自行配備,乙方施工過程的施工人員生活費用及其相關管理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自行安排相關施工人員。乙方安排的施工人員必須是專業性、無任何不良嗜好,無犯罪記錄人員。乙方自行安排的施工人員應當準確核查其基本資訊(包括住址,籍貫、生活來往人群、身份證基本資訊等)
4、乙方應當為其在甲方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員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器材,確保施工安全順利進行。
5、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全權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6、乙方應當給其現場施工人員購買相關的人身傷害保險。在施工的過程中應當按照相關的安全施工制度進行施工。如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造成損失的。現場施工人員有過錯的前提下,施工人員自身應承擔相應的損失責任,剩餘損失由乙方單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現場施工人員無過錯的前提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單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自身人員的傷亡,火災等事故(包括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員和自身人員,第三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者的義務,乙方應當負責事故的善後處理和相關賠償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8、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或者乙方自身,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在責任明確的前提下,乙方不得無理糾纏。若乙方施工人員無理糾纏,甲方進行墊付相關損失後,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完工的工程款中進行扣除。
9、乙方應服從現場管理員管理。施工過程中發生糾紛應保持克制,找到管理人員進行溝通處理,確實處理不了的,應當告知甲方,由甲方進行溝通處理。若乙方施工人員在現場施工同其他施工人員發生糾紛,乙方應當提前預防。若實際已經發生後,造成相關損失的,由乙方處理相關善後和賠償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應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按照現場管理要求,清理到指定位置。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樓盤工地的場地內,對外發生的汙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1、乙方當天施工結束自行收集施工牆紙標籤,第二天上午10點前給到甲方,以作為前一天施工數量憑證並依此作為結算憑證。
12、牆紙施工過程中,耗損控制。需要對花類的牆紙耗損控制在8%內,每卷牆紙施工需達4.5平方米/卷以上;不對花牆紙損耗控制在5%內,每卷牆紙施工需達5.0平方米/卷以上。損耗過大的話,超過部分自行承擔相應的牆紙損失。
13、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是不準有裂縫、翹邊情況出現。無紡紙嚴禁用刮刀重刮,引起色差由乙方承擔損失。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有色差及牆紙質量問題的話,需立即停工,及時跟甲方反映。
(3)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專案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14、工程付款方式:
(1)按甲乙雙方約定結付。
(2)乙方在保障施工質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領取相應的工程結算款,甲方應按時支付。若乙方未能保障施工質量,乙方所得工程款,由雙方進行協調處理。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暫時拒付相關工程款,由乙方自行處理妥善後,可向甲方申請支付相關工程款。
(3)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 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後,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專案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5、其他約定: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 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專案: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裝置、以及甲方執行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葛佔濤_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標誌、標識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標識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迅速報告甲方,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
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裝置、設施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絡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 29日起至20__年5月 19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施工安全協議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裝置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 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裝置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二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裝置、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裝置帶病執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政策,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裝置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裝置相關的技術檔案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裝置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裝置,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 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 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 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 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裝置,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 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 月___ 日___年___ 月___ 日
甲方(建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在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甲乙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專案實施的專案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專案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定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釋出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專案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高空作業的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專案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施工單位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運發〔 〕 號)及上海鐵路局《關於重新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 〕 號﹚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新建合肥至蚌埠鐵路客運專線通訊系統工程。
2.作業地點:上海通訊段管內合肥通訊樓、合肥訊號樓、合肥樞紐地區線路、蚌埠站通訊機房及通訊樓、蚌埠南通訊機房及運轉室、上海虹橋核心網機房、路局電化樓二樓機房。
3. 作業內容:光纜佈防、安裝新機櫃、布放電源、光纖、2M電纜、加電、資料配置、傳輸裝置安裝、FAS系統及前臺安裝、無線系統安裝除錯開通。
4.作業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5 .影響範圍:滬昆線通訊機房通訊光電纜及站場通訊裝置及沿線各通訊機房傳輸裝置、數調分系統、無線系統、電源裝置,室內光電纜走線等。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
2.施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範
雙方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上海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和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運發〔20__〕280號)及上海鐵路局《關於重新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__〕586號﹚等文有關規定。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嚴格按照施工方案、作業標準進行施工,認真制定安全預想和安全預案及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1.施工前雙方應到現場進行調查和組織現場施工交底、劃界。
2.甲方派人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有影響裝置安全的施工作業或可能發影響通訊裝置安全的,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作業;
3.乙方施工時必須要在甲方防護人員在場配合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施工作業。
4.乙方在甲方機房內施工,必須由甲方向乙方進行現場裝置使用情況交底後,乙方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5、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裝置故障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經濟損失,並追究乙方的安全責任。
6.乙方施工期間不得使用機房裝置電源,不得移、動、觸控裝置上各種開關等裝置配件。
7.乙方在甲方機房施工期間要愛護機房設施、裝置,尤其是機房靜電地板,掀開後必須按原樣恢復好,否則甲方要求乙方更換通訊機房靜電地板。
8.乙方施工時必須遵守甲方機房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機房人員的指揮,否責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9.乙方進入甲方機房施工不得吸菸,勞務工不準進入甲方機房施工
10、施工範圍內的施工主體安全和勞動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 共同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完成和監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務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規章制度。
2.雙方聯合成立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 ,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
3.當發生危及行車安全問題、隱患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確保行車安全。
4.建立聯合安全檢查和資訊聯絡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互通施工安全情況,掌握施工安全動態。
5.發現事故、險情情況時,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全力參與救援搶修工作,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積極做好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施工封鎖計劃稽核蓋章),三天之內予以答覆(施組、方案審查適當延長)。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委派勝任人員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裝置、設施的核查和地下管、線、光電纜等隱蔽裝置、設施的防護工作,(無法提供正確位置時,應共同探查、核實),並對核查工作作成書面記錄交乙方。
3.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相應數量的勝任人員,到現場對施工作業進行安全監督檢查(配合)。
4.對乙方責任區段的裝置、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並督促整改。
5.發現施工質量不合格及安全隱患應責令乙方立即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填發整改或停工通知書)。
6.對達到驗收開通標準的工程,甲方應在建設單位組織下參加驗收,驗收合格後,按規定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三) 乙方安全職責
1.開工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結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並制訂確保施工行車安全的對策、措施。
3.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資訊等情況,經常保持與甲方的聯絡。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要積極配合,並確保甲方通訊裝置完好。
4.凡進行影響裝置使用或行車安全的作業,必須提前三天以書面(電話)形式告知甲方,並在甲方安全監督(配合)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作業,否則對其行為所導致的一切安全問題負全責。配合時間為8:00~17:00(節假日、雙休日協商解決),如需延長時間與配合人員協商解決。
5.做好責任區段既有裝置、設施的巡養防和必要的安全防護工作,對現場作業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整改或停工通知書),應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
7.嚴禁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同時加強對分包單位和個人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8.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時,按有關規定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包括髮生鐵路交通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1.違反雙方約定的條款,造成行車事故、險情,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並根據鐵道部《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運〔 〕 號)和路局、通訊段有關規定的標準,對違約一方進行責任追究,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因乙方施工造成裝置損壞或光電纜中斷,賠償標準為裝置按每系統 萬元賠償,通訊光纜按每根 萬賠償,通訊電纜按每根8萬賠償。
七、安全保證費用及安全監督配合費用
1.安全監督(配合)費用的數額和支付方法,按鐵道部《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概(預)算編制辦法》(鐵建設〔 〕 號),路局《關於規範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的通知》(上鐵建函〔 〕 號)、財務處財修函(〔 〕 號)等檔案確定。
甲方戶名:,賬號: ,開戶行:。
2、安全協議生效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安全監督(配合)費用。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併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無法解決時,可以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並返回至甲方經辦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一、目的
為進一步明確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員工傷亡事故和環境汙染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公司《外協施工隊伍管理辦法》《泥漿固化作業管理辦法》《泥漿固化標準規範》等制度的有關規定,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施工內容:
四、協議條款:
1、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2、乙方職責
[1]乙方應當依法為員工參加工傷社會保險,也可委託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工傷保險。若乙方未能及時給施工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甲方有權不予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2]乙方必須按照勞動保護的要求,為作業人員提供適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並定期安排體檢,確保工作人員身體條件滿足作業要求,同時在作業中提供必要的安全裝備設施和應急藥物。
[3]乙方獲得採油廠泥漿固化准入資質之後,必須按照工作程式,及時開展泥漿固化工作。如因乙方拖延工期而導致甲方生產延誤的,甲方有權向上級報告更換施工單位。
[4]乙方施工時,須經甲方主管領導同意,雙方指定施工負責人,同時設立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人員,便於甲乙雙方及時聯絡、協調問題。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5]乙方施工前,必須按照要求接受甲方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時掌握現場作業風險及安全防範措施,不得攜帶手機、火機等違禁物品,嚴格按照甲方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施工。
[6]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7]乙方提供的施工裝備設施應滿足現場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停止任何不具備施工作業條件的工程內容。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統一穿戴防靜電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職監護人員到位。
[8]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無條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如乙方未整改存在問題冒險作業導致的一切安全環保事故,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汙染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10]乙方施工車輛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前不得飲酒,遵守交通守則,由違章駕駛導致的油泥洩漏汙染、車輛傷害等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1]乙方在泥漿固化作業過程中如產生需要甲方配合協助解決的問題,應提前通知甲方,不得私自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12]乙方違反以上安全要求,因自身管理不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所有安全環保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於乙方施工管理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費用從作業費用或安全抵押金中扣除;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對於乙方僱用的工人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對於這類傷害或賠償,乙方應保證並持續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5]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協議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籤協議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施工人員在北京市軌道交通___號線____合同段施工生產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和____號線專案管理公司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乙方進場後,對乙方進場人員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並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要同施工隊主要責任人簽定安全責任協議書。
甲方對乙方從事特種作業工作的人員必須進行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特殊工種的作業。
甲方可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及施工特點,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三、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
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合同段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四、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
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五、甲方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安全檢查標準,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主動制定整改措施,指定專人負責,限期乙方組織整改。
六甲方制定專案部安全管理罰款條例,凡對乙方處以違章罰款的,甲方出示罰款單,寫明罰款事由,並附違章照片,留專案部財務存檔,從工程結算費用中扣除。
安全管理罰款條例附表所示。
七、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八、提供符合衛生、照明等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定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九、負責統一辦理乙方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根據新規定,督促乙方完成施工工人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交納,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乙方的具體責任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接收甲方的上場安全教育及考核,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二、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後,要組織班組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作業紀律、勞動紀律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乙方必須保證有專職安全員一名,兼職安全員一名,在施工中一切聽從現場負責人的指揮,在絕對安全的條件下進行施工。
三、乙方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等,健全安全組織,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崗位責任制。
四、乙方應正確處理進度與安全、效益與安全的關係,始終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
認真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施工工藝,保障施工過程中人員、裝置的安全。
五、乙方必須遵章守紀,不違章操作,在施工過程中要嚴防安全事故,若發生因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各項費用、罰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依據ISO14000標準,乙方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業主、監理、政府有關方面的要求做好文明施工、綠色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七、乙方自覺維護好施工現場的施工秩序,派專人負責看管施工現場。
八、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
嚴禁使用童工或不宜從事建築施工工作的人員。
九、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各級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當乙方發生傷亡事故時,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並督促乙方向本企業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意見,參與或會同乙方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十一、乙方對於新進場人員必須及時向甲方安全部門上報,進行安全教育並簽定安全協議,如有未簽定安全協議的人員,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該工人的勞動報酬,有此而產生的後果有乙方負責。
第三條雙方的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方針,遵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上級頒發的安全管理規定,保障安全生產。
乙方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甲、乙雙方應盡力搶救,保持好事故現場,以便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鑑定、調查,並實事求是向事故調查人員提供事故有關情況和證據。
其雙方違約責任如下:
一、甲方違約責任
l、甲方指揮人員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由此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直接責任造成的乙方員工傷亡事故,由甲方統計,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3、由於甲方直接責任造成的乙方員工傷亡事故,由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傷亡人員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善後工作由乙方安排和處理,甲方積極協助善後處理工作。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施工現場達不到標準化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
乙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權下令停工整頓,如仍達不到要求,終止施工合同,同時終止本協議書,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2、由於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人違章違紀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統計,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情節嚴重者,追究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3、由於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人違章違紀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有關規定對傷亡員工或家屬給予經濟補償。
甲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但甲方可以協助乙方做好善後工作。
第四條其它部分
一、由於地震、風暴、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傷亡事故,甲、乙雙方確認不屬於責任事故,所受損失雙方應協商解決,並做好善後工作。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發生異議或有爭議時,雙方應首先進行充分協商,協商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北京市仲裁機構申請調解。
三、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施工結束,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一. 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專案:
三. 施工地點:
四. 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協議內容:
1、乙方進場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絡。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經甲方安全監督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專案不得開工建設;乙方獲得甲方工程專案後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專案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安全防範措施和動火作業申請須經甲乙雙方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通過;
4、 施工人員進場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於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 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乙方必須經甲方領導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線規範,並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8、 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並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指派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
9、 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必須當日清理乾淨,門窗玻璃及門窗框用膩子或塗料汙染的必須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
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汙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1、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專案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專案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後,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專案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2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100%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儲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專案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範本一
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類最基本的需求,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也是體現一個單位的人文素質和綜合管理水平。為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市政工程專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關規定》和《關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強制性標準有關費用計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發〔20__〕265號)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計取
根據重慶市建設委員會(渝建發〔20__〕265號)的規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定額費用,按時計算費用已在招投標時計取,進入標底),專項費用標準按其他市政工程標準取費,即為該標段工程總造價的0.6%取費,其金額為¥:元(大寫人民幣)。
二、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支援、監督,督促施工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的管理職責。
2、隨時對乙方安全文明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作好現場記錄。
3、督促乙方對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及時協調解決各工地之間、工地與周邊群眾之間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國家建設部JGJ59—99標準和對乙方進行考核,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與不合格的依據,嚴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開一次有乙方專案負責人,安全專職人員參加的安全文明生產會議,通報情況,交流經驗,糾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
6、甲方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隱患。
7、根據現場的檢查記錄,確定該標段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據有關規定,不合格者,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三、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2、嚴格執行《重慶市市政工程專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關規定》和建議部JGJ59—99標準,並接受甲方和縣建設管理部門的檢查考核。
3、乙方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①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專職安全人員,確保本單位安全文明生產費用發揮有效作用。
②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④及時如實向專案經理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4、保證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資金的投入,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5、按照國家規定(從業人員300人以下)乙方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或者委託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但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6、乙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由職能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7、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乙方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對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要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9、料場需放炮作業的,必須經有批准權的機關批准後,方可實施放炮作業,並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管理,確保《爆破安全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10、對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儲存、管理使用,必須按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11、專案經理部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並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並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12、運輸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車輛、行人、市政設施、專業管線及沿途的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防止汙染城市,對造成的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13、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文明生產會議,自查自糾不安全因素及隱患,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會議記錄上報專案經理部備案。
14、控制噪聲,防止擾民。
15、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
16、對整個工程中檢查出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按《忠縣舊城功能恢復工程違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擔違約責任細則》承擔違約責任金,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實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將按有關行政法律法規處理。
2、竣工驗收,經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單位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狀況綜合評定。評定不合格者,不計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其支付的該項費用的安全文明施工專項費用,在工程結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職責,按《××縣工程違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擔違約責任細則》向甲方交納違約金。
五、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簽字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範本二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築工程專案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團風縣十力中學學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學院內
3、分包工程範圍和內容:學生宿舍改造及附屬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專案期限:
自XX年4月30日起開工至XX年7月26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專案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專案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絡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雙方應經常聯絡,專案協助檢查工程專案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由乙方提供的機械裝置、腳手架等裝置,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裝置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裝置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意,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設施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菸。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間集中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裝置,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遵循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並向團風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其他:
2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蓋章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安監站、中心學校各一份備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負責人:乙方安全責任人:
甲方:
乙方:
因乙方須在甲方管理區域進行高空作業,為確保施工作業的安全可靠,特簽訂此協議,請甲乙雙方遵守以下約定:
乙方在甲方管理區域進行施工作業需遵守以下規定,
1、乙方施工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出入證件,施工人員進入辦公樓內施工,出入證須隨身攜帶,便於物業人員的檢查,無證人員一律不許進入辦公樓施工。
2、乙方應在指定的工作區域內進行施工,非工作區域嚴禁乙方人員進入,高空施工人員作業時間為早8:00時——晚18:30時,施工人員早8:00時之前,晚18:30時之後嚴禁在樓內逗留。
3、乙方施工人員運送施工材料時,保持場地的衛生,運送水泥等液體材料時,提前做好防護,防止液體材料外濺,汙染牆、地面。
4、乙方需進入甲方 管理區域內的辦公室時,提前進行申請或電話告知甲方,待甲方得到辦公室人員允許後方可進入。
5、乙方高空施工人員嚴禁從窗戶進入辦公區域,如若發生財產丟失現象,甲方將進行法律訴訟。
6、乙方高空施工人員若在施工期間損壞辦公樓窗戶、牆面、地面等公共設施時則按價賠償或修復
7、乙方施工人員嚴禁在辦公樓內衛生間內洗頭或擦洗身體。
8、乙方高空作業安全可靠性材料請提前交送監理稽核,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高空施工作業期間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安全生產原則,乙方將進行__________工程的施工,根據甲方的相關要求,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預防安全事故發生,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雙方就其權責制定如下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與相 關制度;
2. 認真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條例及規定;
3. 建立健全專案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
4. 對本專案經理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統一組織、領導,確保專案經 理部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杜絕死亡和火災事故,避免重傷,減少輕傷,確保受傷事故率低於3‰ 。
5. 及時傳達國家及地方對安全生產的指示或會議精神;
6. 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和安全生產資源的配置,確保專案安全生 產體系的正常執行;
7. 編制專案管理計劃及安全施工組織計劃;
8. 組織專案有關人員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 存在的安全隱患;
9. 為保證施工人員對相關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理解與掌握, 甲方負責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宣傳與教育;
10. 負責與業主單位及當地主管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工作;
11. 負責製作發放現場施工工作牌。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保證遵照《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實施辦法》進行一切現場施工 行為。 2. 乙方保證配合甲方、業主單位及當地主管部門一切有關安全生產、文明 施工的行為。
3. 乙方應在施工進場前為本班組人員購買工程保險,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 一切意外工程事故甲方不負經濟及法律責任。
4. 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及條例規定。
5. 負責本班組全體人員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教育和班前安全生產活動。
6. 組織有關人員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本班組施工承保範圍內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向專案經理報告。
7. 進場前交甲方身份證影印件(一張)及照片。
三、其他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專案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嘉澤鎮夏溪花木市場商業街工程A1、A2、B1、B2樓,塑鋼窗施工工程由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
1、 塑鋼窗如需要臨邊作業時必須正確佩帶安全帶。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衣著整齊,禁止穿拖鞋;嚴禁酒後上崗。
3、 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施,現場設有專人接電,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接線。
5、雨天應停止室外及臨邊門窗安裝作業,防止雷、電打擊,確保人員安全。
6、門窗安裝作業人員如果在不施工時不得到作業面以外不安全地方或有不安全因素的地方去。禁止在作業面上休息;如需休息應到室內休息。
7、作業人員嚴禁在屋面上嬉笑、打鬧。
8、如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強風、大雨、大霧應停止室外門窗安裝作業。
9、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從上向下拋擲東西。並且自己的工具在不用時應放入工具箱或工具袋內禁止放在窗臺上及不安全的地方。
10、工地外腳手架屬甲方施工設施,安裝門窗如需用腳手架時應有專業的架子工搭設,禁止非專業人士搭設。由乙方造成的腳手架損壞及整改由乙方完成,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11、工地物料提升機屬甲方施工設施,由乙方施工使用過程中造成物料提升機的損壞由乙方賠償,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12、現場如果用電錘,應有電工進行接線不得非專業人士私自接線。 13、作業人員不得拿著電錘及別的施工工具對著人。
14、作業人員在使用帶電工具時,在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電或帶有不安全因素的不得使用。
15、施工人員在施工前應先檢查作業面是否帶有不安全因素,如果有應立即上報及時處理,不得私自處理更不得不處理就上作業面進行施工
16、乙方進場前向甲方繳納壹仟元整清潔費保證金,完工後經雙方及監理驗收後退還乙方。
17、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過錯與甲方無關。
18、以上協議自簽字之日期生效,工程竣工後自行廢除。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乙方進行工程施工,需要佔用公路用地,為保證施工程路段公路安全暢通、保護道路路產設施完好,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涉路施工時間 乙方建設工程為(臨時/永久)佔用,涉路施工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條所述乙方涉路施工日期是指乙方工程從施工區域內安全設施設路的時間開始至乙方涉路施工人員、機械、 安全設施撤場並經甲方確認驗收合格後結束。
二、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本協議路段內的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如乙方施工行為對道路設施、行車安全等造成影響、造成安全隱患或潛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接到甲方停工通知後,應當立即停止施工,甲方就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佔用路段區域安全設施配置及擺放須按照公路管理部門要求及關於涉路施工的規定進行設路。因安全設施佈置不齊全或未按要求標準進行擺放和設定,造成過往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的,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如因此導致甲方承擔責任或甲方被追訴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須保證施工區域內路段整潔乾淨,道路路面不得因施工原因造成道路汙染,如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施工完畢後由乙方負責恢復佔用區域原狀,並達到甲方要求。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及時清運出施工場地,禁止堆放或丟棄在道路路肩、中分帶等附近,不得對道路通行環境造成汙染和影響。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專案部
根據路局計劃和安排,乙方在張石高速公路淶源曲村至插箭嶺連線線下穿京原鐵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工程的基坑開挖、後背、滑板、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牆及附屬工程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施工地段的行車及人身安全、明確施工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責任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 施工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 作業內容:京原鐵路線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的基坑開挖、橋體預製、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牆及附屬工程施工。
3、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 影響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1、甲、乙雙方嚴格執行《技規》、《行規》及北京鐵路局京鐵師[_______]_______號《關於公佈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和配合作業。
2、乙方按《驗標》、《施工規範》、《設計規範》、施工圖紙和設計檔案的要求嚴格施工。
四、安全防範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安全培訓,合格後方可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在車站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的統一指揮,乙方施工駐站人員應主動到甲方車站聯絡施工有關事宜,未得到車站值班員准許不準擅自施工。
3、施工期間乙方應按北京鐵路局批准的施工計劃(電報),於施工前兩天10:00前到車站,在《行車裝置施工登記簿(計劃施工)》上進行施工登記。內容要與施工計劃(電報)相符,正確齊全不準塗改,甲方負責向列車排程申報施工登記。
4、施工前1小時,乙方施工駐站員需持《施工駐站員證》進入車站行車室,在車站辦理登記、籤認、消點等聯絡事宜。
5、施工必須得到准許施工的排程命令,雙方籤認後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嚴格命令時間,嚴禁提前動用裝置。
6、施工期間乙方駐站員在車站行車室負責聯絡防護,現場設專人監護,行車室至施工現場拉接直通電話,保證與現場的聯絡暢通,並及時向甲方車站全班員彙報進度,施工完成後,應及時登記消點,由甲方車站值班員向排程請求開通命令。
7、乙方設定的一切防護或限速標誌必須符合《技規》《行規》及路局有關檔案的規定,不得干擾正常的運輸生產。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淶源站行車室“行車裝置施工登記簿”運統-46進行施工登記本,由車站值班員受理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員)的施工登記。
2、施工開始必須憑車站值班員交付乙方施工負責人准許施工的書面排程命令。
3、施工完畢,根據乙方施工負責人登記消點及開通消點的內容,車站值班員負責向列車排程員請求施工完畢的開通排程命令。
4、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到石景山車務段聯絡、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措施,確定施工期間具體施工負責人及駐站員。
5、乙方施工如影響或動用其它既有裝置時,應提前徵得車站同意並按規定登記要點,施工時要嚴守時間,延時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設專人防護,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員、機械等物不準侵入線路限界,不準影響列車正常執行。施工完畢,徹底清理線路障礙物,必須達到列車執行條件後,方準登記消點及辦理開通手續。
7、施工期間,乙方制定防護措施,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執行列車通過施工地段時不頂進制度。
8、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安全情況時,乙方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雙方共同採取緊急措施,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
9、車站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儘量給乙方提供方便,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10、確實需要延長施工時間時,乙方按規定提前登記要點。
11、甲方工作人員在發現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車的隱患時,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因施工造成影響行車秩序、裝置故障、行車、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2、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或未按規定履行本協議時,要按照路局檔案及法律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事項: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定蓋章後生效。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及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定性定責。
3、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僱傭乙方(非全日制用工)完成工程期間,根據國家及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安全職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束之日終止。
二、甲方的職責:
1、甲方應遵守國家的勞動安全法規和規範,搞好勞動安全保護工作,並對乙方遵守勞動安全規範的狀況進行檢查、監督。
2、甲方對於檢查當中發現安全隱患和乙方不貼合安全規範的行為,有權責令乙方採取措施予以消除和糾正。
三、乙方的職責:
1、乙方在作業期間務必服從甲方的管理,務必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施工安全規範和技術規範,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在作業前,應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如戴安全帽、系安全繩等;
3、乙方在任何狀況下都不得酒後上崗、疲勞作業、違規作業;
4、乙方不得在該專案工作時間裡進行其它作業,不得隨意進入該施工作業專案區域以外的其他施工區域,不得隨意觸控、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裝置。
5、乙方應對自己使用的工具經常保養、檢查,確保其安全效能。
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對於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7、:乙方的專案負責人一崗雙責,既是專案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並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8、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四、其它事宜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妥善解決。
甲方:乙方:
蓋章或簽字: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施工單位工程的順利進展,確保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經雙方協商,特制定以下安全協議:
一、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嚴格遵守乙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 施工過程中,必須注意安全,服從加油站安全管理員的指揮及監督。
3、 需要動火時,必須看照規定辦理手續,嚴格“三不動火”即沒有審批不動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防火監護人或監護人不在場不動火。
4、 不得擅自拉、自接臨時電線,施工場地嚴禁煙火。
5、 在施工期間,要制定必要的施工安全防範措施。
6、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保證身體條件、著裝、佩戴安全、攜帶有工具袋。防護圍欄、梯子或繩梯都必須符合要求。
7、 必須有高處作業許可證。
二、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對施工單位人員進站前要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
2、 對施工單位的工程安全要有專人進行現場監督,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阻止並整改。
3、 對施工現場提供必要的消防器材,防患於未然。
4、 協助施工單位辦理有關安全高空作業手續,保證施工進度。
三、 其他與處罰:
1、 甲乙雙方要共同協作,保證工程進度,保證安全生產。
2、 施工單位(甲方)應在規定的範圍內施工,不得隨意擴大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有權利責令施工隊停止施工,報公司處理並給以一定處罰。
3、 建設單位(乙方)不得隨意認為影響正常的施工工作,否則,甲方有權利責令乙方停工。
4、 施工單位(甲方)所有工人應符合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在施工中發生意外傷亡、致殘等事故由甲方全部負責,對此出現的相關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5、 施工單位(甲方)在施工前,應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主動辦理各種手續,對此出現的相關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四、 此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兩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人身、電網、裝置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電監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南方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以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特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除明確雙方安全職責等重要內容外,還應根據各階段(如土建、安裝、除錯,高空作業、停電作業、帶電作業等)的安全技術要求及特點,從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方面,增加提出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和明確雙方的義務及責任,並按協議嚴格遵守。必要時,必須在各個階段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中重申並明確,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應雙方簽字。
一、工程專案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範圍:1、N1—N10組立鐵塔
四、協議期限: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20__年6月30日至20__年7月30日)。
五、甲乙雙方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雲南電網公司、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制度、規定。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相關規定。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3.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專人不定期的檢查施工現場執行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狀況。
4.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內,都必須切實履行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甲方安全責任
5.1 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5.1.1 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有施工簡歷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5.1.2 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在合格有效期內,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5.1.3 配備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5.1.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5.1.5 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職安全員。
5.2 開工前對乙方工程負責人和工程技術、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指明在施工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並做好記錄及相關資料。
5.3 在具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如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塌方等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裝置事故的場所作業,須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要求乙方結合工程實際制定保證安全的“四大措施”(組織、安全、技術、文明施工措施),並認真審查,對“四大措施”不合格者,禁止乙方開工作業。
5.4 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危險點、帶電部位等,應設定明顯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遮欄(不包括乙方自行設定的違欄和標識)。
5.5 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可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5.6 落實工程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等其他事宜。
6.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根據工程施工所制定的“四大措施”(安全、組織、技術、文明施工措施)未得到甲方審查通過,不得開工。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修改再經甲方審查合格後,方能作開工前的準備。
6.1 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所有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結合 “四大措施”進行現場安全教育,使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
6.2 工程負責人在施工過程中不得脫離工作現場,對複雜的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親自進行現場監護並與甲方現場監管人員保持聯絡。
6.3 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遵守甲方有關安全、文明生產(施工)的規定。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必須徵得甲方的許可。
6.4 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及工器具、架構等均應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確保不超過有效檢驗週期。每天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6.5 乙方工程負責人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
6.6 甲方設定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7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未成年人員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和作業。
6.8 乙方施工中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合格證上崗。
6.9 乙方應為所有施工人員配備保證安全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確保正確使用。
6.10 乙方工程負責人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必須及時整改。
6.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
6.12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6.13 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工程合同總造價的5%作為工程施工安全保證金。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現場安全管理不嚴、責任不到位,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和本協議,或造成安全事故時按以下條款進行扣除。
1. 承包方責任造成人身事故,電網一類障礙、裝置一類障礙及以上事故時,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證金。
2. 承包方責任造成電網二類障礙、裝置二類障礙時扣除2.5%施工安全保證金。
3.承包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嚴、安全責任不到位、未履行本協議所列條款內容,甲方安監人員、巡查人員發現時,每項扣除施工安全保證金的0.5%。
4.施工完畢,未發生任何不安全情況時,支付全部安全保證金。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共同解決。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 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