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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精選21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2W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精選21篇)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目的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全”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專案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生產經營中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承包合同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2本協議書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和檔案制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5《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

3承包內容(範圍)及合同金額: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承包期限: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5甲方責任和權利

5.1要求乙方提交承攬該專案應具備的相關資質影印件備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網路、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規程、安全管理負責人名單及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特種裝置檢驗報告及安全使用許可證、作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合格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資料的影印件備查。

5.3

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考核辦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訓要求,負責組織對功能承包單位用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根據各個具體的施工專案,組織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應採取的各項安全措施,提供作業範圍地下、上方和相鄰關係可能影響施工安全的資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甲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5.5

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備案,便於協助支援乙方執行。

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未落實的有權停止生產作業,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5.6

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並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見。

對不按期完成隱患整改的,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對違章行為有權制止,並根據具體情況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5.7

甲方發現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場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時,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產作業,撤離現場作業人員,待隱患整改完畢,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才能恢復生產。

5.8

甲方按其監管職責配合地方政府、上級部門對乙方在合同約定作業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督促乙方按調查組要求落實整改工作,未經調查組批准,不得同意乙方恢復生產。

5.9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承包單位之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互助協作關係。

5.10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強行生產作業。

5.11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12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在甲方區域內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風、水、電、汽等動力能源,並負責指定接點。

5.13乙方人員在該專案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負有責任的,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範圍,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6乙方責任和權利6.1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是乙方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責任。

6.2

乙方對承包期內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設計、管理、資金、技術、裝置、設施和人員)實行自主管理,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6.3乙方負責將相關安全資質證照影印件交甲方備案,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並保證從甲方承攬的工程專案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

6.4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圍繞本工程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標準。

6.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6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6.7乙方必須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6.8乙方用工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的有關規定。

6.8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為在高危行業崗位或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9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所屬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並建立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檔案備查。

對所屬從業人員經常性進行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並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本作業區域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範措施及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6.10乙方必須為所屬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勞動工具、勞動防護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證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職業衛生標準。

6.11

乙方必須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所屬從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依法對用工職業危害後果負責。

職業健康檢查費由乙方承擔。

6.12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3

乙方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設施裝置和器材,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將評審釋出的應急預案交甲方備案,便於配合救援。

6.14

乙方必須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發現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並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隱患情況及措施落實情況。

6.15乙方負責對所屬區域內的各級危險源點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6

乙方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生產現場前進行查驗,確保符合作業安全要求。

6.17乙方投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特種裝置,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定期監督檢驗合格,並將《檢驗報告》和《安全使用許可證》影印件送甲方備查。

6.18生產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和管理,杜絕“三違”行為。

6.19

乙方必須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起重機械、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根據作業要求安排相關管理責任人進行管理。

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6.20

乙方必須根據具體施工專案、不同生產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定期對生產現場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防範措施,作為本協議附件報甲方備案。

生產現場暫時停止生產作業的,乙方必須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21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電、汽等動力能源,必須到甲方指定地點搭接,保持規範,不得到指定點以外的其它地點隨意私拉亂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亂動自己所承擔專案範圍以外的裝置、工具及設施。

6.22乙方指派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與甲方協調承包專案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23乙方必須接受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

6.24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向甲方報告。

事故發生後,乙方應根據事故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級別,立即搶救傷員,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謊報。

6.25乙方人員在該專案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範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7安全工作考核7.1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7.2乙方出現“三違”行為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8協議效力8.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8.2本協議與工程專案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專案承包合同一致。

9其他: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下簡稱乙方)

因獨立除臭裝置安裝涉及高出地平(2米)為高空作業,為確保乙方人員人身安全,甲乙雙方本著互相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程,甲方針對乙方本次安裝工程對乙方作如下制約,凡高空作業者必須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效監督施工人員的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作,發現安全隱患的可以及時制止。

2、對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及其他規定的行為,有權根據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做出處理,處罰金額從工程款項中扣除。

3、乙方不服從管理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關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高空作業禁止禁止打鬧喝酒。

3、不準帶情緒和帶病作業。

4、不準使用老弱病殘及童工。

5、如因高溫特殊原因或自己身體承受不了的可拒絕施工。

6、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精神病史及正在患各種病吃藥的施工人員不準在高空作業。

7、在施工中應注意施工周圍安全和隱患,如造成他人傷害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包人負責。

8、不準在所在施工廠區內吸菸,如發現吸菸情況甲方有權制止,並對乙方進行處罰,處罰金額200元/次,款項從合同總金額中扣除。

9、不準偷拿毀壞廠區內的一切材物,若出現偷拿、毀壞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0、如遇4級以上大風的原則上不允許高空作業,若乙方堅持高空作業,一切後果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

11、遵守《雲南綠色能源有限公司》的一切相關規定。

12、乙方必須遵守以上條約,如有違反,輕者罰款處理,款項在工程款中扣除,重者或引發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及所轄的相關工作人員與甲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期限與《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程合同》同時終止。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協議生效時間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時間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促進安全管理,依據《安全生產法》、《民法典》、《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神東煤炭集團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一條 雙方共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以及公司和甲方制定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雙方都有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糾正不安全行為的責任。

甲方的安全責任

第三條 應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相關資料。

第四條 應當為乙方提供防治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和安全施工所需的水文地質、地勘等資料。

第五條 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並備案。

第六條 對乙方人員的身份、特殊工種證件、裝置、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等專案進行檢查。

第七條 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責令其及時整改。

第八條 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範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並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乙方的安全責任

第九條 在安全生產過程中負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履行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按照甲方劃定的作業範圍施工,並搞好施工範圍內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第十條 開工前,到甲方辦理入井安全資格證和人員定位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在開工前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批並備案。

第十二條 施工期間使用的電、水、氣源,應按照甲方指定地點接入,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水、氣源。

第十三條 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施工期間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處理,若沒有能力處理時,應立即報告甲方,同時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涉及高危作業、高風險作業,在作業前,由甲方進行作業許可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第十五條 應在施工範圍安設臨時圍欄或警示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第十六條 施工期間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潔,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七條 制定本施工單位的現場處置方案,參與甲方組織的應急演練。

第十八條 發生安全事故時,事故現場的人員應當立即向甲方排程室報告,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與安全責任追究

第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安全責任區域劃分。

1.乙方承擔甲方管路、電纜安裝回撤等機電安裝工程任務時,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如下 :

從管路、電纜安裝起點至管路、電纜安裝作業點以外50米範圍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從管路回撤點向前50米,向後30米範圍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

第二十條 安全責任追究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自身管理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由於自身原因發生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乙方,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相應處罰。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由於甲方管理原因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甲方,乙方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管理區域內,由於甲方的人員或裝置等原因造成乙方人員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甲方,乙方單位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相應處罰。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且管理責任不明確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雙方相應處罰。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僅為模板,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在乙方施工期間有效。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供電段(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專案經理部(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工務處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乙方承建___________________處立交工程施工,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鐵辦[_______號)、廣鐵(集團)公司《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廣運發[____________]_________號)的規定,為確保施工期間營業線的行車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行車安全防範內容

1. 專案名稱:立交工程。

2. 作業內容:靠近鐵路鑽孔樁基礎、墩柱、現澆樑、橋面系及附屬工程施工。

3. 施工地段:

4. 施工計劃起止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5. 影響範圍:施工地段的線路穩固、侵線,限速、《裝置檢查登記簿》的填寫。

二、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公務安全規則》,《鐵路線修理規則》、《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廣鐵(集團)公司《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行車組織規則》;各相關車站的《站細》。

三、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應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並制定確保行車安全的應急措施。

2.乙方須在正式施工前3天發出施工電報通知甲方。

3.乙方應派駐站聯絡人員、工地防護員和設專職安全員,並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註明有效的上崗證書和附有照片的上崗牌,同時保持人員相對穩定。

4.因乙方責任造成營業線裝置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督員發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書》,必須立即整改。

6.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督員發出的《營業線施工停工通知書》,必須立即停工整改。

7.由於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與甲方協商,制定工程過度安全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8.在汛期期間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搶險預案。

四、甲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施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影響行車安全隱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實施行車安全監督制度,派出技術業務熟練、責任心強並經培訓合格的路工擔任安全監督員。

五、安全防範措施及結合不安全管理

1.在防範區段內,因施工影響鐵路技術裝置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負責,凡乙方發現影響技術裝置正常使用的問題,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來不及通知時,乙方應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保證行車安全。

2.在防範區段內,凡屬影響鐵路技術裝置正常使用危及行車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應急處理不當造成的問題和事故,列乙方責任。

3.甲乙雙方應加強施工地段的安全檢查,雙方安全員、安全監督員均應做好日常工作記錄。

4.其他安全事項:

(1)乙方應設工地防護員和駐站聯絡員(在施工期間不得更換)。

(2)甲方車站值班站長應對乙方的施工進度和施工安全防範措施進行詢問,遇有影響行車安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經甲方檢查合格後,方可重新開工。

(3)乙方的施工裝置、機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線路機車車輛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裝置、機具或施工人員造成行車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一切責任和後果概由乙方負責承擔。

(4)甲方根據乙方提出的施工專案(內容)和有關要求,在規章允許範圍和行調命令或口頭同意後,應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難。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強行施工。因違章作業或強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的車輛在移動時造成鐵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6)現澆和搭架施工時,必須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措施必須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墜落,如物件墜落,發生人身傷害、打擊列車,損壞裝置設施,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一切經濟賠償。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承擔的法律責任):按《 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及有關對頂規定進行處罰。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自簽訂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乙方:

委託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法定代表人:(簽名)

籤於 年 月 日 籤於 年 月 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明確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責任,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文明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煤礦安全規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定本安全施工協議。

一、協議適用範圍

本協議適用於乙方在 煤礦井下硐室裝修工程專案施工期間,進入 有限公司 煤礦地面和井下所有場所範圍內。

二、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和煤炭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2、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入井前的安全培訓,貫徹學習入井人員入井前的登記、乘坐人車的具體規定和施工現場個人行為規範的安全要求。

3、在施工前認真稽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工程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4、按照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規定不定期地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施工監督、檢查與指導。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以安全隱患整改單的形式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5、生產中需協調時,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協調會議,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和存在的安全問題及隱患進行協調解決。

6、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限期整改。對於不聽指揮的,可採取相應強制措施,直至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7、甲方的現場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若確有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導致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8、協助乙方解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2、乙方應搞好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開工前認真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對審批過的措施認真貫徹學習,並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及批准的施工措施進行施工。

3、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系統,對本單位施工現場及要害場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4、入井前由當班負責人到井口檢身處登記入井人員,並按規定有序排隊和乘坐人車,乘車過程中不得將身體部位伸出車廂外,人車停穩哨聲響後方可下車。

5、乙方人員不得在副井運輸線範圍內及要害場所行走或逗留;

6、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按照本人崗位在作業範圍內從事本專業工作,不得隨便觸控和使用其它電器及裝置。

7、對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隱患要及時整改,確保安全生產。

8、乙方在要害場所以及確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場所,要有特別醒目警示牌或防護措施,嚴禁他人進入要害場所。

9、對新招收的工人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殊作業工種操作資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如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裝置,應與甲方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乙方必須對裝置和工具完好進行檢驗,並做好書面記錄,乙方一經接受,裝置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乙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11、發生安全事故後,專案責任人要迅速採取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及時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不準遲報、隱瞞或謊報。

12、有權拒絕甲方現場管理人員下達的違章指令。

13、須由乙方完善的安全設施或裝置,乙方必須無條件予以完善。

14、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早調會和安全生產協調會議,對會議安排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要積極組織,確保質量按時完成。

15、由非甲方責任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罰款,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全部責任,並負責傷亡人數的統計上報。

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作為合同文字附件一部分。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完畢自行終止。

3、本協議同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平等、互利、合作的意願,達成如下協議:

二. 協議內容:

1. 施工前,由乙方工作人員與甲方在現場設計翻漏方案。

2.乙方進場施工,須經甲方同意。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2. 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學校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

3.施工人員進入現場須戴安全帽;

4.學生上學期間,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警示學生遠離施工危險區域,並提醒學生課間不要在施工危險區域逗留或玩耍,以防發生危險。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5.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6.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施工單位經甲方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線規範,並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

7.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對施工中發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9.乙方保證所作的工程質量和進度,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意外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10、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7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更好的提高和改善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施工有序進行和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以及不斷的改善施工現場的環境狀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北京市、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制定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安全文明施工、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管理目標:

1.杜絕安全生產因工重傷、亡人事故和重大機械裝置責任事故的發生;

2.工傷事故頻率控制在6‰以內;

3.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100%;

4.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5.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考核率達到100%;

6.現場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標準;

7.杜絕揚塵、汙染事件,不發生曝光和罰款事件,環保達標率100%;

8.安全防護設施、裝置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

二、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負責審查乙方的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簽定安全管理協議書;

3、負責協助乙方做好危險源的辨識與評價,監督檢查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負責將本工程存在的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書面告知乙方;

4、負責將本工程作業區域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乙方;

5、負責對本工程實施協調、監控和管理,統一規劃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協助乙方嚴格按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CIS企業形象設計要求管理施工區、辦公區、民工生活區和現場圍擋;

6、當遇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分包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或存在交叉作業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負責組織協調並督促分包方相互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7、負責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並對其中的安全生產管理等措施、方案的可行性負責;

8、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存在的違章行為、安全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9、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工作,現場發生事故後,協助乙方積極處理搶救,並按規定程式上報;

10、負責協調、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情況;

11、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以及文明安全施工的培訓;制定有關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及文明安全施工措施和有關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如乙方由於管理不力達不到甲方要求,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並承擔相應費用。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標準、規定,並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服從甲方的協調和監督管理,嚴格按照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定做好施工區、辦公區和民工生活區的管理,自覺維護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整體利益和社會信譽;

3、配合甲方及時簽訂工程分包經濟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4、不得將分包工程以任何名義再次分包或非法轉包;

5、負責編制分包工程具體的施工方案,經乙方主管單位審批後報甲方備案。其中: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應符合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做到切實可行有效;

6、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配備相關專業管理人員,按規定建立相應專業管理資料。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電(氣)焊工、架子工、訊號工、捲揚機司機、塔吊司機、電梯司機、攪拌機司機、電動吊籃、電葫蘆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7、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真實、合法、有效;

8、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用具;

9、乙方應根據所分包工程專案情況設定安全管理機構及配備合格的專職安全員(少於50人可設兼職),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10、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前向作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

11、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具、電器裝置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滿足安全使用需要,經檢查、驗收(檢測)符合要求後方可使用,相關資料手續報甲方備案,並在施工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

12、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考核,並將考核成績單和操作證書影印件報甲方備案;

13、開工前,乙方應組織施工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甲方提供的電器、機械等設施裝置進行檢查、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後雙方簽字確認;

14、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應劃定施工區域,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的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甲方原有的防護設施及標誌;

1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時整改並反饋;

16、乙方根據所分包工程需要,必須使用持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人負責對防護架、支撐體系架進行支搭和拆除,非專業架子工嚴禁從事其作業。

17、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必須嚴格按照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24001環境管理體系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建立健全安全和環保組織,遵守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如未按照要求執行,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和停工處理。被上級檢查處罰或曝光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8、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方必須具備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資質要求,凡分包方故意隱瞞其施工資質致使分包工程的施工單位的資質等級與總包方、業主及北京市政府的要求不符,均視為分包方違約,由此造成的違約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

19、乙方必須遵守並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20、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必須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貫徹實施,做好檢查、複查、整改等記錄;

21、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裝置驗收制度,自帶施工用機械裝置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中小型機械電器裝置和安全防護設施執行自檢、驗收合格後方準使用;大型防護設施(腳手架、消防泵等)和大型機械裝置(塔吊、外用電梯、提升架、吊籃等)須申報甲方接受有關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乙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裝置技術資料,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裝置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

22、乙方必須執行勞動防護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採購制度,採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廠家必須為甲方的合格供應商名冊內的廠家;採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及廠家的資質證明;採購的勞動防護用品進場後,必須經過現場隨機抽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23、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和中毒事故,保證現場塵毒作業達到國家標準。其中聘請專業機構對現場的塵毒作業環境進行驗收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24、乙方必須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生事故後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的擴充套件,並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時,必須做出詳細記錄及現場拍照: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25、乙方必須教育並約束作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26、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其它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對安全生產責任進行分解,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27、乙方滿足並遵守甲方關於甲方城建CIS形象設計的要求,並完成甲方所要求的所有相關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主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義進行對外宣傳,或以工程的名義聯絡或擴充套件業務。

28、乙方必須按甲方的IS014001環境保護體系及OHsAsl8001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求進行分包方施工的實施及執行。

29、施工現場應實行封閉式管理,圍牆堅固、嚴密,高度不得低於1.8米。圍牆材質應使用專用金屬定型材料或砌塊砌築,嚴禁在牆面上亂塗、亂畫、亂張貼;施工現場的大門和門柱應牢固美觀,高度不得低於2米, 應標有企業標識;

30、施工現場在大門明顯處設定工程概況及管理人員名單和監督電話標牌。標牌內容應寫明工程名稱、面積、層數,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專案經理及聯絡電話,開、竣工日期。標牌面積不得小於0.7米×0.5米(長×高),字型為仿宋體,標牌底邊距地面不得低於1.2米;

31、施工現場大門內應有“一圖兩牌四板”(施工現場總平面圖、安全管理體系牌、安全生產記數牌、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現場的各種標識牌字型正確規範、工整美觀,並保持整潔完好;

32、現場必須有采取排水措施,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施工區域、辦公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有明確劃分,設標誌牌,明確負責人。現場辦公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根據合同要求進行綠化。辦公室、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清潔有序。施工區域內不得晾晒衣物被褥;

33、施工區域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要及時清理。施工現場暫設用房整齊、美觀。宜採用整體盒子房、複合材料板房類輕體結構活動房,暫設用房外立面必須要美觀整潔;

34、 水泥庫內外散落灰必須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攪拌傘及現場內無廢砂漿和混凝土;

35、現場內各種材料應按照施工平面圖統一佈置,分類碼放整齊,材料標識要清晰準確。材料的存放場地應平整夯實,有排水措施;材料保管應根據材料特點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杜絕長流水和長明燈;施工現場必須設定密閉式施工垃圾站,施工垃圾應集中分揀、回收利用並及時清運。

36、辦公區、生活區衛生工作應由專人負責明確責任;辦公區、生活區應保持整潔衛生,垃圾應存放在密閉式容器,定期滅蠅,及時清運;生活垃圾與施工垃圾不得混放;生活區宿舍內夏季應採取消暑和滅蚊蠅措施,冬季應有采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並建立驗收制度。宿舍內應有必要的生活設施及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高度不得低於2.5米,通道的寬度不得小於0.9米,應有高於地面30釐米的床鋪,每人床鋪佔有面積不小於2平方米,床鋪被褥乾淨整潔,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室內保持通風:生活區內必須有盥洗設施和洗浴間。應設閱覽室、娛樂場所;施工現場應設水衝式廁所,廁所牆壁屋頂嚴密,門窗齊全,要有滅蠅措施,設專人負責定期保潔;

37、乙方如在施工現場設定臨時食堂,必須具備食堂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管理規定。施工現場的食堂和操作間相對固定、封閉,並且具備清洗消毒的條件和杜絕傳染疾病的措施:

38、乙方應為作業人員保證供應衛生飲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專人管理,並定期清洗消毒;應制定衛生急救措施,並自行配備保健藥箱、一般常用藥品及急救器材。為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配備有效的防護用品;發生法定傳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時應立即報告甲方,同時按有關規定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要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現場工人患有法定傳染病或是病源攜帶者,應予以及時必要的隔離治療,直至衛生防疫部門證明不具有傳染性時方可恢復工作;負責對自有員工中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做職業健康檢查;

39、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防治揚塵、噪聲、固體廢物和廢水等汙染環境的有效措施,並在施工作業中認真組織實施;乙方應建立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責任落實到人,並保證有效執行;乙方對施工現場防治揚塵、噪聲、水汙染及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按甲方規定的週期進行自檢;乙方應定期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知識培訓考核。

40、乙方需確定一名主要領導負責此項工作;應當建立治安、消防教育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治安、消防的培訓,未經教育培訓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要有保衛、消防措施方案及設施平面圖,並按照有關規定報公安監督機關審批或備案;乙方對施工現場應實行區域管理,施工區與生活區要有嚴格明確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及火災事故要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立即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公安部門,並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乙方使用的作業人員必須手續齊全,建立務工人員檔案,非施工人員不得進住現場,特殊情況要經保衛部門負責人批准。

三、事故處理: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和裝置事故後,應立即報告甲方,由甲方按規定程式逐級上報。乙方積極配合事故調查;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的上報,並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妥善處理好善後工作,並接受相關部門和乙方的處罰;

3、屬於甲方或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按上級主管部門的事故批覆共同承擔對傷亡職工或家屬的經濟補償,但具體的善後工作由乙方進行,甲方不直接對傷亡職工及家屬。乙方應當承擔因甲方事故的善後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甲方工作的事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

4、因乙方全部或部分責任造成甲方員工發生因工傷亡事故,甲方負責具體的善後工作,但是對傷亡職工或家屬的經濟補償,根據責任由乙方全部或部分承擔;

5、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各類機械裝置及生產工具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或)財產損失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因此為甲方造成損失的後果。

6、對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於乙方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但未採取防範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安全、文明施工違約責任

1.乙方發生死亡事故,除上級主管部門罰款外,另行罰款10000元/人,發現瞞報加倍罰款;

2.乙方發生重傷事故,除上級主管部門罰款外,另行罰款20__—5000

元發現瞞報加倍罰款;

3.乙方輕傷事故頻率高於8‰,每超一個千分點罰款5000元;

4.因乙方原因造成環保曝光和處罰的,每次罰款5000元;

5.未達到合同要求的文明安全工地要求,罰款10000元;

6.乙方現場佈置、安全防護設施、裝置,沒有達到規範標準要求,被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政府部門、專業機構限期整改或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獨自承擔;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隱患整改率,以甲方統計資料為準,每月統計一次,如低於合同標準,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

8.乙方安全防護設施、裝置,現場消防器材、裝置,現場臨時用電電器元件、配電線路完好率,以甲方資料統計為準,每月統計一次,如低於合同標準,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

9、乙方安全防護設施、裝置,現場消防器材、裝置,現場臨時用電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以總包方資料統計為準,每月統計一次,如低於合同標準90%,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

10.乙方安全文明施工各專業資料,以甲方資料檢查表統計為準,每月統計一次,如低於合同標準,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

11.乙方應獨立承擔因自身違規或違章被上級單位和(或)政府部門處以的罰款,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12.乙方因自身違規或違章造成工程工期的延長,應獨立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同時承擔由此給總包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13. 乙方未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合格專職安全員的;未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的;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電器、機械裝置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或要求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14.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甲方有權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1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電器、機械裝置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1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每條100元/天進行處罰;

五、補充條款(由甲方根據分包工程具體情況,進行具體條款補充)

六、其他

1、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3、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進場施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之日止;

4、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公司經營部門和安全部門各一份;

6、本協議書中凡屬國家、地方政府已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地方政府沒有規定的,雙方可隨時協商進行補充;

7、 以下二項為本協議附件(附於協議書中)。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採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定期組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2)開展例行安全生產檢查和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每週一為安全生產例行大檢查,週二為安全生產例會,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產技術問題;

(3)加強對樁機、吊機等重型機械裝置的安全檢查,嚴防機械帶病作業;

(4)及時清理場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塵土,控制揚塵;

(5)設立基坑外沉降監測點,嚴密檢測深基坑圍護作業對居民圍牆、樓房的安全影響,制定應急預案,做到防患於未然。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甲方廠區及施工場地的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目標:

(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裝置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並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定“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佈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汙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6、乙方工地食堂整潔,有防蠅裝置,炊事人員持證上崗,職工宿舍通風、明亮、整齊、衛生。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檔案、指示、指令,適時佈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3、對新人和變換工種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4、幫助乙方總結文明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5、工程結束交付時,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應在工程驗收報告上籤署意見。

6、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公司相關規定及要求。

7、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定的時間進行整改,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處罰(100~20__元),直至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責任:

1、現場負責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組織落實公司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與所屬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同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專案監督管理。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組織機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

3、在施工前必須配齊符合標準的、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未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允許不符合作業資格的員工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有權當場停止其施工作業,重新委派合格員工上崗,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備、自用的各種機械、裝置、架具、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由此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屬於甲方提供的工具、裝置,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認真檢查確認,一次性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投入使用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週組織專案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8、參加腳手架、吊籃、井字架、電氣裝置等驗改工作,合格後方可使用。

9、甲乙雙方在同一場地交叉作業時,雙方統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並各自承擔由於防範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傷害及損失。三、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四、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專案經理(建造師)、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後本協議同時廢止。

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衝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在舉辦並委託乙方負責展館室內國內標準展架搭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標準展架施工安全協議:

一、甲方和乙方在展覽期間的一切活動,應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北京市展覽展銷活動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認真貫徹執行“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

二、甲方或由甲方委託的承辦單位在規劃展館室內展位位置時,應主動徵詢乙方意見,並按乙方提出的具體意見修改和變更展位;

三、展覽期間如遇突發情況,甲方應支援、協助乙方在具體標準展位展架方面的變更。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展館室內國內標準展位展架搭建施工;

五、乙方在展館室內國內標準展位展架搭建施工過程中,承諾使用專用展覽鋁合金展架、PVC複合板(展板);電線使用雙層絕緣護套銅線、承諾標準展位內所用的地毯已經通過了北京市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認可(具體各項指標)見《檢驗報告》;

六、乙方在展覽期間派專職人員專業電工在展覽現場值班。展位展板搭建與牆壁間距不小於0.6米,高度不超過3.5米,展位內電氣設施由專業電工進行安裝並維護;

七、乙方在展覽期間每天開館、閉館時,值班電工對所負責展位展架電線、電具進行例行檢查,確保安全。

八、展覽結束後,乙方負責清理現場;

九、此協議書一式三份,消防管理部門及甲乙雙方各一份,蓋章有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0

甲方: 。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即工程完工時終止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不定時工作制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四、安全規章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以保障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人身安全為主要目的,特制定以下施工規定。

甲方責任

1、龍頭灘電站安全負責人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經常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

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明確責任,各負其責,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對自身安全負責,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不得違章操作。

2、乙方在接到施工任務後,應做好安全施工措施。

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自身的人身安全一概由乙方負責。

4、因個人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5、甲方將安全注意事項交底給乙方,乙方要嚴格遵守執行,否則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勞動保護:乙方施工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六、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甲乙雙方應當按照《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七、調解與仲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八、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1

工程名稱________用房工程

工程地址:

甲 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用房工程專案部

乙 方:________設租賃公司

為保證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範雙方行為,使甲乙雙方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專案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為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雙方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1、人員進場後必須經專案安全教育後,方可作業。

2、專案部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隊)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3、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並認真落實實施。

4、發生事故後,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

6、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為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責任

1、為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裝置,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為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依據專案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5、凡甲方沒有設定,可靠有效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6、凡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人員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一、乙方責任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配合專案部做好塔吊的技術安全檢測和備案。

2、進場的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進場人員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專案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人員絕對不得上崗操作,如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操作,專案部將按安全管理規定給以處罰。

3、嚴格遵守專案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十不弔”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兩人同時在塔吊駕駛室內;不得在駕駛室內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無故在塔吊駕駛室外塔機上逗留。要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並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應經常對塔吊各個部位進行常規檢查、維修,確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執行。

7、嚴格按專案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專案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週歲以上人員)體弱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勞務隊、班組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為發生。

11、甲方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後,各安全防護設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仍違章作業,發生事故,乙方負責。

12、未經專案負責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3、不遵守勞動紀律,在作業打鬧、戲耍,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4、不按操作規程作業、不正確使用“三寶”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弔”規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

15、專案部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負責。

16、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此安全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 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為明確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責任,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文明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煤礦安全規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定本安全施工協議。

一、協議適用範圍

本協議適用於乙方在 煤礦井下硐室裝修工程專案施工期間,進入 有限公司 煤礦地面和井下所有場所範圍內。

二、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和煤炭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2、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入井前的安全培訓,貫徹學習入井人員入井前的登記、乘坐人車的具體規定和施工現場個人行為規範的安全要求。

3、在施工前認真稽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工程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4、按照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規定不定期地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施工監督、檢查與指導。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以安全隱患整改單的形式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5、生產中需協調時,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協調會議,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和存在的安全問題及隱患進行協調解決。

6、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限期整改。對於不聽指揮的,可採取相應強制措施,直至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7、甲方的現場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若確有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導致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8、協助乙方解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2、乙方應搞好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開工前認真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對審批過的措施認真貫徹學習,並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及批准的施工措施進行施工。

3、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系統,對本單位施工現場及要害場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4、入井前由當班負責人到井口檢身處登記入井人員,並按規定有序排隊和乘坐人車,乘車過程中不得將身體部位伸出車廂外,人車停穩哨聲響後方可下車。

5、乙方人員不得在副井運輸線範圍內及要害場所行走或逗留;

6、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按照本人崗位在作業範圍內從事本專業工作,不得隨便觸控和使用其它電器及裝置。

7、對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隱患要及時整改,確保安全生產。

8、乙方在要害場所以及確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場所,要有特別醒目警示牌或防護措施,嚴禁他人進入要害場所。

9、對新招收的工人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殊作業工種操作資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如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裝置,應與甲方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乙方必須對裝置和工具完好進行檢驗,並做好書面記錄,乙方一經接受,裝置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乙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11、發生安全事故後,專案責任人要迅速採取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及時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不準遲報、隱瞞或謊報。

12、有權拒絕甲方現場管理人員下達的違章指令。

13、須由乙方完善的安全設施或裝置,乙方必須無條件予以完善。

14、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早調會和安全生產協調會議,對會議安排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要積極組織,確保質量按時完成。

15、由非甲方責任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罰款,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全部責任,並負責傷亡人數的統計上報。

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作為合同文字附件一部分。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完畢自行終止。

3、本協議同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乙方施工的____鐵路跨____連續樑工程,需在____車務段管轄內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鐵路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按照鐵道部鐵辦[20__]190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有關施工管理規定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上跨架橋施工簽訂以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段及影響範圍: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安全防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乙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1.《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30號)

2.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

3.《關於公佈“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武鐵總[20__]331號)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保證施工期間的行車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並按有關規定明指派相應級別的領導、幹部到現場指揮。

2.乙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要進行營業線施工、行車等規章制度的培訓,培訓合格後方準上道作業,並設立專職的檢驗員、安全員、防護員,嚴格按照各工種制定出具體的安全措施後方可開工。施工前必須與甲方車站充分協商,現場調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護方案後方可施工。

3.乙方在指定的甲方____設施工防護員聯絡協調工作。施工影響甲方既有線行車時,乙方必須派駐站聯絡員提前____分鐘在甲方訊號樓(運轉室)進行聯絡防護和施工登銷記工作。駐站聯絡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乙方駐站聯絡員應按規定時間進行施工登記要點,登記運統____時,應先擬後登,經甲方車站值班員同意並籤認後,乙方駐站聯絡員方可通知作業人員施工。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結束施工並進行施工銷記。

5.乙方進行橋樑架設施工中影響行車安全時,須按路局施工命令要點封鎖施工。甲方車站值班員應作好施工的組織協調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點請求後,及時和列車排程員聯絡,並將聯絡結果反饋給乙方駐站聯絡員。

6.乙方在施工封鎖點外不得在站場上空進行氣、電焊工作,對工作面要進行全部封閉,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響客專的正常試驗和運營生產。

7.乙方不得在防護網記憶體放施工器械及材料,當需要工程機械及大型吊車、汽車等進安全保護區範圍時,要做好防護措施並落實“一人一機”的防護制度。乙方施工人員(含勞務工)進入鐵路防護網或站區施工時,必須佩帶明顯標誌,身著防護服裝,遵守車站的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隨意穿越鐵路和在鐵路上停留。

8.因乙方施工人員、機械裝置擅自進入鐵路安全防護範圍內造成後果(行車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期間及完畢後,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清理。

9.乙方施工時,人身安全防護由乙方負責,因乙方施工人員及施工地點發生的人身傷害(亡)責任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進入鐵路安全防護範圍內上空作業的人員、器具和機械的管理,防止發生墜落,危及行車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間加強值班和應急處置,並同車站加強資訊溝通。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隱患時,能隨時通過乙方的聯絡電話釋出應急搶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職責:乙方在甲方管內施工期間,必須絕對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違反鐵路有關安全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營業線裝置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對乙方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必須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職責:甲方必須加強對營運線施工的組織領導,按有關規定安排勝任人員盯崗檢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儘量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條件,積極配合乙方的意外搶修作業,確保行車安全暢通;發現乙方有危及行車安全、調車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現象或其它違反既有行車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施工延點、責任事故的,按武漢鐵路局有關規定考核。

(八)安全監督及配合費用

本工程安全監督費、配合費用根據工程影響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費用共計____元整(____。收款人:____車務段;帳號:____;開戶行:____,施工結束前結算完畢。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報路局裝置主管部門和安監室核審各一份。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合同期限:施工合同期限內

為保證乙方在甲方區域施工安全,依據相關法規條款,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一、各自的權利、義務及應遵循的原則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安全法規以及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協調、管理。

2、乙方的作業區域範圍為生產現場,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超區域活動。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作業情況進行安全檢查,有權詢問有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乙方作業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違規違制有權責令其立即整改,並根據甲方相關制度進行考核。

4、甲乙雙方應各自指定安全負責人,及時溝通和協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安全問題,乙方安全負責人同時負責施工期間的安全。

5、未經允許乙方禁止動用甲方的各種裝置設施、備件輔料或產品等物資,尤其動火作業。

6、乙方發現甲方生產活動可能影響其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在解決以前應停止施工並撤離現場。

7、乙方應對所僱用的人員依法繳納工傷保險。

8、乙方自行操作的人身傷害事故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1、施工前乙方應將甲方告知的安全要求,生產區域危險告知等對全體施工人員應進行安全教育,落實相關法規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如安全帶、安全帽等)、勞保護品以及防止高空墜落、防止高空墜落物的安全措施。

2、乙方在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素質,同時要有安全監督、監護人員。

3、高處作業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墜落,傳遞物品禁止拋擲。

4、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協議範圍之外區域甲方裝置、設施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確需進行停送電或拆接臨時線時,應聯絡甲方安排具操作資質電工進行,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如:電氣焊作業等)必須具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並依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操作,乙方在施工工程中使用的甲方裝置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裝置操作規程與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使用乙方自帶裝置、工具應依照該裝置、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否則因此引發事故,甲方不予負責。

6、生產車間內禁止吸菸,酒後禁止進入生產車間。

7、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達到甲方現場6S要求,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現場整理情況作出考核。

8、注意叉車作業。叉車工作時,注意不要站在叉車執行線路上,儘量遠離叉車、避讓叉車,不要被叉車軋傷,碰傷等。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5

甲方:(裝置管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根據《關於 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批覆》( 文號)(審查批覆檔案)審查批覆,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轄的運營線路施工,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工程《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

2.作業內容:

3.地 點:

4.影響範圍:(指施工作業對甲方裝置的影響)

5.施工安全等級:

6.臨近營業線施工類別: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至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 〕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成鐵運〔 〕 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 〕 號) 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聯絡電話)任組長,甲方 (聯絡電話)任副組長,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彙報,並立即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並相互籤認備查。

5.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⑴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⑵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⑶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⑷沒有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⑸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⑹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⑺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⑻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嚴禁在天窗點外進行天窗點內的作業專案,杜絕無計劃、超範圍施工,杜絕不具備列車放行條件放行列車。臨近既有線施工必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做到“一機一人、車過機停”。

㈡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⑴開工前裝置現狀調查。

⑵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⑶提供既有相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⑷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2.實行安全監督制度,對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裝置相關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並進行檢查籤認。

3.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檔案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並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專案管理機構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裝置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裝置的準確位置。如無法提供地下設施的準確位置時,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範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裝置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6.甲方根據乙方施工內容,按照臨近營業線A類、B類、C類施工要求進行現場監管。

㈢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既有裝置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並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其具體情況,乙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裝置損壞和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工程質量按設計檔案、《施工規範》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評定)。

3.臨近鐵路營業線A類施工,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4.臨近鐵路營業線B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對營業線採取“防拋、防落、防撞、絕緣”等的保護措施,所設計的防護設施必須經鐵路局主管審查批准;對影響營業線裝置穩定、使用和行車安全的防護設施設定及受鐵路營業線限界限制,確不能設定防護設施時,納入施工計劃管理,並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5.臨近營業線進行以下可能影響鐵路路基穩定、行車裝置使用安全的施工,列為C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結合營業線裝置安全限界,劃分工程機械的安全作業範圍,設定安全警戒標誌、標線,實行“一車一人”的專人防護,列車通過前停止作業;對路基填築,基坑、孔樁開挖、電纜溝、水溝開挖及棄土堆放等施工,必須對鐵路路基基礎採取“防溜、防坍塌”措施,並專人進行監護;臨近通訊、訊號及供電光纜溝、電纜溝、給水管路、電力架空線10米範圍內的挖溝、取土、路基碾壓等施工,必須對既有光纜、電纜等隱蔽設施進行探測,並須劃定安全作業區,在裝置管理單位的監控下施工。必要時需對營業線運營裝置進行遷改、過渡後方可進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組織正式施工72小時前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報施工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範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專案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如甲方人員異地施工配合時需解決甲方人員的交通問題(解決方式由雙方現場協商)。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違反施工程式及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裝置 和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因乙方施工緻使甲方裝置不滿足規範要求或造成損害的,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予以及時恢復。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7.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裝置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儘快恢復正常使用。

8.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範》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裝置和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對施工期間不能按期恢復正常狀態的裝置應採取措施保證裝置正常執行,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裝置和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範,確保行車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合格證)上崗。

10.乙方改動既有裝置,須停水、停電、開挖、爆破、封鎖線路等影響甲方裝置正常執行的施工,均應按照鐵路局《各項行車裝置施工的審批與實施辦法》的程式規定,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並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11.局外施工單位,凡在成都鐵路局管內承擔營業線施工,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執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成鐵安〔20__〕481號)。

五、安全防範內容和措施

1.乙方必須安排專職防護人員與甲方配合負責人對口聯絡,分別在車站進行行車防護,辦理施工手續,做好施工登消記,及時傳遞作業命令,擔任行車防護,時刻傳遞列車執行資訊。

2.禁止進行帶電作業,遠離作業必須保持與帶電部分足夠的安全距離。

3.站區內施工,特別是跨道運輸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並防止短接軌道電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車限界,並採取措施,防止他人人為移動侵限影響行車。

5.支柱基礎開挖,開挖處所不得超過規定開挖數量,並採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設定警示標誌。

6.如遇基礎開挖中涉及爆破,必須按照爆破作業的相關規定,完善手續辦理,並由有爆破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過程中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飛石砸傷供電設施,並進行有效防護,在封鎖點內進行。

7.施工中涉及供電裝置改變或施工範圍內可能因施工發生變化的裝置,每日作業結束前,必須採取響應的措施進行測量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列車放行條件和裝置執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須認真開展工前調查,制定詳實的施工方案,並做好應急處理方案,根據實際天窗時間,合理安排施工任務。杜絕延點影響行車。

9.各點開工前,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工區,並組織車間、工區人員踏勘現場。乙方向甲方車間、工區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方案交底,講明對既有裝置的影響,最後形成書面資料提交工區。

六、結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開挖、支柱組立、支援結構安裝等接供電線工程

1.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作業推進進度,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加強施工監理,特別是隱蔽工程監理,做好施工配合記錄。

2.甲方配合人員必須履行職責,有權停止乙方的違章作業。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兩日報日停電施工作業計劃。包括:申請停電時間,作業內容及作業具體地點(含所涉及的支柱杆號)。

4.由甲方派專人配合申請停送電命令,乙方指派專人任駐站防護員,傳遞停送電命令。

5.由甲方派專人監護驗電接地,乙方派專人驗電接地。

6.停電作業結束後,由乙方負責撤出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及機具並確認,然後乙方駐站防護人員通知甲方配合人員消除停電命令。

由乙方人員負責檢查所有機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員和乙方技術人員對施工後的接觸網引數進行檢查,檢調至標準。

7.臨近營業線B類不納入鐵路局施工計劃的施工以及C 類施工納入鐵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管理,按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的要求:基建專案施工單位歸口各建設指揮部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其他專案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

8.配合程式:施工中凡有影響既有線裝置時,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所屬工區配合施工(如實指明配合時間、區間、里程、作業內容等)。甲方所屬工區必須安排人員現場施工配合,按營業線施工規定進行登記等。(甲方排程傳真電話:)

9.甲方配合及監管人員到達現場的交通問題由乙方解決。若因交通問題配合人員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施工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單位負責。甲方配合人員確需住宿的,住宿問題由乙方解決。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關於釋出〈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的通知》(鐵建設函[20__]113號)執行。

八、違約責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㈢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於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據本規定,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增補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補充,與本協議一併執行。

十一、(路內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或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各一份(Ⅰ、Ⅱ級施工報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路外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所、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後生效,協議原件返還甲方後方可開展施工配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主管領導 主管領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監室(辦事處安監分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6

甲方:電務段

乙方:專案經理部

為了確保施工期間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人員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如下:

一、施工專案:

二、作業內容:現澆連續樑跨越武廣客專鐵路施工。

三、地點和時間

施工地點: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單為準)

四、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訊號維護規則》等有關規範。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共同的安全職責

各單位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格執行(鐵辦[20__]190號)、武鐵總[20__]331號《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及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要嚴格按照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時間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並制定確保行車安全的應急措施。

2、乙方應派駐站聯絡員、工地聯絡員和設專職安全員,並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證明有效期的上崗證書和附有照片的上崗牌、同時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在施工中應設主管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指揮聯絡,並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絡。

3、乙方在既有線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須有甲方安全監督員進行安全監督,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員的監督管理。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細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圖紙等資料。

4、乙方在施工時要提前一週書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體範圍、內容、時間。並將月度施工計劃及時交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掌握瞭解施工進展和安全監督重點。

5、施工期間杜絕造成電纜損傷及兩根鋼軌短路,所有跨越兩根鋼軌的金屬器材均應採取良好的絕緣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對既有設施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損壞,甲方有指導乙方做好防護的義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防護措施。確保電纜完好。

7、橋墩基坑開挖前,必須開挖探溝,確認地下電纜情況。在電纜進行防護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遷移並防護號後乙方方可施工。電纜遷移及防護由乙方負責,甲方現場監督指導。

8、如開挖後發現電纜長度不夠無法遷移,乙方必須停止施工,需進行電纜割接時,由甲方編制預算,待產生費用落實後乙方方可繼續施工。

9、施工過程中,減速牌、撬槓等金屬工具嚴禁插在電纜徑路上。施工必須在計劃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除此時間外,不得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鐵路正常運營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時及影響行車安全的由乙方承擔責任,損失由乙方進行賠償,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0、乙方應現場設定防護人員,防止施工人員、材料等侵入線路,並負責及時清除施工剩餘的各種材料,恢復施工中損壞的既有線路設施。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裝置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鐵路交通事故的,視具體情況,施工單位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對未經裝置管理單位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主違反施工程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鐵路交通事故,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13、乙方施工完後,要將電纜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長期防護工作。

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要委派熟悉業務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持證上崗,對各種施工涉及行車安全的方面實行全程監督檢查。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單位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以主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

2、甲方要積極主動配合乙方施工,按時到達施工現場並在施工簽到薄上簽字,告之乙方電纜所埋入地下的地點及路徑走向。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為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既有裝置損壞或行車責任事故,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七、違約責任經濟賠償辦法

在施工段內,凡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裝置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實際損失賠償發生的費用。

八、關於施工安全監督檢查費用

根據《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配合計費標準的通知》武鐵建函( ) 號檔案,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監督檢查費共計: 元( 元)整,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嚴格遵守鐵路法律法規規定,產生爭議的均提報路局協調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協議附件一併執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路電: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7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安裝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安裝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施工安全,預防各種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吊籃安全合同。

一、出租方責任

1.對出租吊籃完好性和安全性負責,當接到承租方報修通知後,應及時維修,維修後應對故障或損壞情況、產生原因、更換零件內容、事故性質等做好書面記錄。

2.出租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安裝指導與拆卸,並對承租方吊籃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

3.出租方技術人員應按規定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並做好書面檢查記錄。承租方吊籃移位後必須經出租方專業技術人員檢驗認可方可執行。

4.當出租方技術人員對裝置檢查時,發現有帶病執行或違章操作時,有權指令停工或檢修。對不聽勸告的操作人員及負責人,出現安全事故及一切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承租方配合安裝或操作人員出現的非吊籃機械故障出現的意外事故,出租方不負任何責任。

6.出租方維修技術人員在工地時,嚴禁酒後作業,戴好安全帽等。必須遵守吊籃安全操作規程。

二、承租方責任

l.吊籃操作人員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標準,規範,規定製度執行使用吊籃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並嚴格執行高處作業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說明書》,杜絕違章作業。

2.吊籃操作人員上吊籃前,必須繫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酒後、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3.使用吊籃人員不得飲酒,施工中嚴禁打鬧,必須精力集中。

4.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使用人員不得吸菸,並遠離電焊火種。

5.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等有礙高空作業的病症。

6.吊籃作業人員必須有兩人,不允許一人上工作平臺。

7.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及樓頂的懸掛機構,配重數量進行檢查,並在距地面1米左右上下升降數次,確定安全無誤後方可使用。

8.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安全鎖內嚴禁進入砂漿、膠水、廢紙,油漆等異物。

9.發現鋼絲繩被卡在提升機內時,操作人員必須立即關閉電源,嚴禁繼續操作電器箱,按下按鈕,並通知出租方搶修。

10.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工作臺,不得在空中攀窗出入,嚴禁人員從一臺吊籃直接進入另一臺吊籃。

11.吊籃額定載重量ZLP630(630kg),嚴禁超載執行。工作平臺內荷載應大致均布(荷載包括人體重量)。

12.建築材料和工具上、下吊籃工作平臺應從緊靠工作平臺的樓層視窗、陽臺進行。

13.電器箱不得作為其他電器的配電箱使用,箱內嚴禁擺放雜物,吊籃內嚴禁電焊操作,嚴禁將電焊機打鐵線搭在吊籃上。並嚴禁電焊火花濺到鋼絲繩上。必須對鋼絲繩等作好安全防護。

14.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鎖和提升機,當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情況,電器箱出現電器元件燒壞、工作鋼絲繩斷裂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止並切斷電源,撤離工作平臺,並通知出租方及時搶修。

15.工作平臺懸掛在空中時,不得拆卸。

16.因安全因素,嚴禁夜間操作,違者自負。

17.5級以上大風、大雨、雷雨、霧天和大雪天,應停止使用吊籃,風雨過後,操作人員應配合檢修人員全面檢查吊籃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

18.吊籃電源為380 V/220V,必須可靠接零(接地)保護。吊籃內如需設定照明,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

19.吊籃不使用時應停放在地面上,必須切斷電源,電器箱應採用防火、防雨措施,如吊籃不能下降到地面停放,應用繩索固定好工作平臺方能離開。

20.每天使用結束後,應將工作平臺降到地面。

三、其它事項

1.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的,可向出租方註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8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施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協議內容:

1、乙方進入公司院內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人員,便於 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絡。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經安全監督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公司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專案不得開工建設;乙方獲得甲方工程專案後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專案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安全防範措施和動火作業申請須經甲乙雙方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通過;

4、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於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 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或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領導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氣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線規範,並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8、 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並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指派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

9、 施工車輛進入公司院內必須裝有防火帽,車速不大於5km/h,出門必須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

10、 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 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汙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專案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專案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 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工程保證金:開工前乙方交納1000元安全保證金。驗收合格後,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保證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儲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專案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證金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執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2、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並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3、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裝置,必須效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範。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執行的裝置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執行。

5、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裝置、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2)在二級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供電。乙方接線供電順序為:開關箱-流動箱或專用箱-機具、用電器具。

6、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並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檢查人員有權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罰款數額參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7、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裝置。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覆。

8、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與乙方《安全施工協議書》有關條款執行。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0、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0

甲方:

乙方:專案部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 ] 號)、路局《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 〕 號)、《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 〕 號)文及《關於印發的通知》(建工函 【 】 號)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插鋪道岔施工。

2.施工地點:處

3.作業內容:路料運輸、路料裝卸、道岔組裝、拆除線路、插鋪道岔。

4.影響範圍:處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線路中心30米範圍內。

二、施工責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線路中心30米範圍內。

施工期限:自施工進點起至插鋪道岔起整施工結束止。

注:施工安全責任區段由甲乙雙方在施工前進行現場確定,並由施工單位用紅、白油漆劃出現場施工安全責任分段標誌。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範:

甲、乙雙方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上海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鐵路工務安全規則》、《鐵路線路修理規則》和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路局《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__〕316號)、《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__〕161號)等有關規定。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應用的規章條款必須具體完整):

1、本協議適宜引入處插鋪道岔施工。

2、施工前,組織協議雙方到現場進行調查和現場施工安全監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監護員的監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責任地段的線路質量及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因線路質量及安全引發的一切責任。

4、使用自卸車、推土機、挖掘機、軋路機等機械裝置時,嚴格落實路局鄰近既有線大型機械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須由持有有效操作證的操作人員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證的機械裝置。根據工程情況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實“一機一人”專人防護的規定,專人指揮卸車等機械作業,防止侵入鐵路建築限界。

5、臨近既有線的所有施工及機械作業,一是必須安排駐站聯絡員及現場防護員進行防護;二是隨時瞭解列車執行情況,除須利用天窗的施工外,其他施工作業在列車接近前10分鐘必須停止作業;三是在作業面與既有線之間設定物理隔離措施,防止人員、機具、材料侵限。

6、乙方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區域設定警示圍護,施工料具統一管理,集中堆碼,不得侵入鐵路建築限界,並派人看守,施工結束做到工完料清。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搬動線路原有裝置、標誌,如有損壞及時恢復。

7、乙方須做好施工場所的清理工作,施工所產生的棄土、廢碴、建築垃圾等物品,不得影響其餘線路的道床、路基、排水設施等裝置及線路外觀,如造成道床髒汙、缺碴、路基積水等,均有乙方負責。做好排水設施的疏通工作,防止影響排水裝置的正常使用。

8、施工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在現場負責指揮,施工人員嚴禁線上路上行走、坐臥,嚴禁跨越鐵路搬運機具、材料,施工機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與工務行車裝置安全有關的施工,按本協議執行。若施工影響到其他裝置安全時,乙方應聯絡該裝置的管理單位共商安全事項。

10、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寧啟鐵路線路中心30米範圍內的施工,由甲方進行鐵路安全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11、甲方應履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施工安全監督人員,對違章作業等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對檢查發現的隱患,應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施工。

12、所有參加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安全監督人員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負責。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保證鐵路運輸安全是甲乙雙方的共同責任,當施工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確保鐵路行車安全放在施工任務和安全監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上海局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規章制度。

2、雙方聯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協調小組,由甲方安全監督負責人副組長,甲方安全監督員和乙方安全員任組員。協調小組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 ,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

3、當發生危及鐵路安全問題、隱患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確保鐵路行車安全。

4、發生事故、險情時,按有關規定雙方必須及時向各自的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全力開展救援搶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接受處理。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積極做好安全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要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三天之內予以答覆。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委派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務裝置、設施的核查和提供保護措施。

3、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相應數量、勝任工作的現場安全監督員到現場對施工作業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對乙方拆除既有裝置、設定防護、線路檢查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確保符合相關要求。

5、對乙方施工責任地段的鐵路裝置、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並督促整改。

6、發現施工安全隱患及施工質量不合格時,應責令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及現場施工負責人立即糾正,書面發出《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當發現危及鐵路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立即停工,書面發出《營業線施工停工通知書》,並及時向監督小組彙報。

(三)乙方安全職責

1、開工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結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

3、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資訊等情況,經常保持與甲方的聯絡。

4、凡進行拆除既有裝置、路料運輸、路料裝卸等影響鐵路工務裝置使用或行車安全的作業,必須提前三天以書面(電話)形式告知甲方,並在甲方安全監督(配合)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作業,否則對其行為所導致的一切安全問題負全責。

5、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按規定安排駐站聯絡員、現場防護人員,在列車接近前10分鐘停止作業。

6、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整改或停工通知書),應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甲方。

7、嚴禁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同時加強對分包單位和個人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六、補充條款

根據《技規》、《安規》、《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及路局有關規定,補充條款如下:

1、施工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安規》的規定進行防護,並在施工機械所在現場設定施工應急標牌,註明機械類別、危險源、安全責任人、應急處理措施、簡明應急程式和應急電話等資訊。

2、施工現場應設定“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離繩”,防止路外人員上道及現場施工人員、機具侵入限界。

七、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

違反雙方約定的條款,造成行車事故、險情,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並根據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 ] 號)和路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線施工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的意見》(上鐵安發[ ] 號)規定的標準,對違約一方進行責任追究,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數額根據實際發生情況而定)在該段工程的框架協議內扣除。

八、安全監督配合及有關費用

1.根據鐵道部《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概(預)算編制辦法》(鐵建設[ ] 號)、《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鐵建函〔 〕 號)等檔案規定核收的施工安全監督及其他配合費另籤補充協議明確。

2.乙方(施工單位)向甲方(裝置管理單位)按規定做好安全監督(配合)費用的支付工作。

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併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無法解決時,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本協議經雙方蓋章並返回至甲方經辦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十、簽字蓋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庫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1

甲方單位名稱(發包方):乙方單位名稱(承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確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裝置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電監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以及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發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鐵路專用線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區間路基、橋涵、拆除工程、大臨設施及過渡工程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與                  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工程結束,協議自行終止。

三、總則

1.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在發包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工程建設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制定以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度,明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五同時”原則,杜絕“三違”行為,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

5.工程建設期間,承包人指派專方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施工的監督、管理工作,發包方指派專人檢查施工現場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以及規程、制度執行情況。

6.本協議雙方主要負責人是該方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該方安全管理負全責。

7. 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切實履行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安全、順利完成。

8.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四、發包方安全責任

1.對承包方的各項安全相關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 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有施工簡歷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1.2 相關負責人、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 配備的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及勞動防護用品等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1.4 人員超過300人的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超過50人的專職安全員的數量達到相關要求,50人以下的設有專職安全員。安全管理機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學歷和經歷符合相關要求,持有資質證書。

1.5 人員名單、年齡、身份證、健康證明。

2.開工前發包方、監理工程師對承包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 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在開始施工前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經監理工程師稽核,報發包方批准。

4.發包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並督促承包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承包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5.發包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承包方聯絡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聯絡電話    。

6.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五、承包方安全責任

承包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事故承擔安全責任。承包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承包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鐵路安全規程、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用工的合法性。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承包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監督人員。承包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聯絡電話 。

5.承包方施工前,結合本工程專案實際,必須編制“三措一案”(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交發包方稽核,對“三措一案”不合格的,不允許開工作業。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6.承包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承包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7.開工前,承包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資格證書。

8.承包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進行認真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立即組織整改,對危及人身和重要裝置安全的隱患,要停工整改,經檢查確認隱患確已消除後方可准許繼續施工。

9.承包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擅自拆除、更改防護設施及標識。

10.承包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1.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對發包方、監理單位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2.承包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裝置事故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發包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3.承包方對工程施工中發生的人身、交通、火災、環境汙染等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全責。

14.承包方對工程施工中發生的裝置(含造成向莆線既有結構損壞等)事故,由承包方負全責。

15.承包方因施工原因影響向莆線聯調聯試等問題,由承包方承擔所有責任。

16.承包方施工中造成第三方發生安全事故或出現損失,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

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七、施工安全保證金

專案開工前,發包方在與承包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時,明確預留工程款的1.5%作為施工安全保證金。施工過程中發生有承包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或違章違規行為,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八、考核管理

1.發生重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安全保留金的100%,並對其專案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按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發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處罰100萬元;

3.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處罰50萬元;

4.發生重大裝置事故,每臺次處罰20萬元;

5.發生較大裝置事故,每臺次處罰8萬元;

6.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每次處罰10萬元;

7.發生較大火災事故,每次處罰5萬元;

8.發生承包方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每次處罰10 萬元;

9.發生承包方負主要責任的較大交通事故,每次處罰5萬元;

10.發生一般事故,每次處罰1~5萬元;

11.對承包人在施工中習慣性違章、嚴重違章的人員和單位,監理單位或發包方有權處罰50元至1000元。

12.由於發包方或承包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3.合同履行中,發現承包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承包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4.承包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15.特種人員無證上崗,處罰承包方800元/人次。

16.承包方對發包人、監理工程師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處罰承包方按20__元/天。

17.作業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處罰10萬元/次。

18.承包方在作業中,如果違反了安全文明施工有關規定,無須承包方簽字同意,發包方按發包方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關標準進行處罰,承包方在2日內將罰款交到發包方,超時未交按2倍罰款金額在保留金內扣除,對超出保留金部分從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承包方對安全文明考核不得有推諉、搪塞、講情、討價等現象,如發生上訴現象按照罰款金額5倍處罰。

19.本標段所有工程竣工後實現安全目標,未發生事故及施工不文明行為,發包方根據實際情況對承包方進行適當獎勵。

九、本協議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承、發包雙方簽章後與合同文字同期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承、發包雙方各執二份。

十、其他事項

承、發包雙方約定的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安監負責人:               安監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