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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塔吊出租合同(精選3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7.5K

施工塔吊出租合同 篇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塔吊出租合同(精選3篇)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1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2條:租賃裝置概況(略)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臺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裝置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裝置市場租賃價格後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於甲方原因,所租裝置改型或裝置引數增加或降低。

由於現場原因,原裝置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於現場原因,裝置在報停後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塔吊在租賃期間,由於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裝置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如果裝置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塔吊書面報停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裝置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裝置。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專案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裝置驗收合格後,甲方沒有啟用該裝置,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裝置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後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裝置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裝置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稽核簽字後於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裝置進出場費:裝置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裝置拆除後,隨當月租賃費支付餘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甲方責任

4.1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裝置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裝置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裝置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並承擔相應責任。

4.2確保裝置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裝置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負責機械裝置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和機械裝置的防護工作。

4.6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係,保證裝置運轉不受影響。

4.7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提供滿足裝置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裝置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範圍內,裝置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於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裝置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負貴搭拆裝置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並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後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裝置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甲方對於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乙方責任

5.1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裝置符合行業規定。

5.2負責裝置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專案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定期對裝置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承擔裝置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裝置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裝置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裝置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裝置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於裝置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8.2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塔吊出租合同 篇2

施工塔吊出租合同範本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1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_____》的有關規定和_____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2條:租賃裝置概況(略)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臺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裝置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裝置市場租賃價格後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於甲方原因,所租裝置改型或裝置引數增加或降低。

由於現場原因,原裝置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於現場原因,裝置在報停後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塔吊在租賃期間,由於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裝置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如果裝置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塔吊書面報停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裝置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裝置。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專案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後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裝置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裝置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稽核簽字後於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裝置進出場費:裝置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裝置拆除後,隨當月租賃費支付餘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甲方責任

4.1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裝置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裝置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裝置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並承擔相應責任。

4.2確保裝置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裝置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負責機械裝置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和機械裝置的防護工作。

4.6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係,保證裝置運轉不受影響。

4.7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提供滿足裝置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裝置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範圍內,裝置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於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裝置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負貴搭拆裝置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並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後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裝置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甲方對於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乙方責任

5.1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裝置符合行業規定。

5.2負責裝置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專案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定期對裝置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承擔裝置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裝置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裝置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裝置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裝置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於裝置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8.2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蓋章):__乙方(蓋章):__

法定代表人:__法定代表人:__

聯絡電話:__聯絡電話:__

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塔吊出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幾點:

一、本次總費用為元(含吊車,人工、生活等費用,注:不含稅收),其它開支,甲方概不負責。當乙方進場作業的當天甲方支付元作人工、吊車等費用,剩餘尾款待作業完畢後一次付清。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將裝置的全部部件集中,以便乙方作業。

2、由甲方並提供一個380的電源到作業位置。

3、負責清理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障礙物件,作業時吊車停放場地和裝置零部件堆放場地、作業所需場地。

4、裝置的作業時間由甲方按施工要求確定,並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施工。

5、乙方完成作業後,甲方按合同支付乙方服務費用。

6、稽核建築起重機械的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檔案。

7、稽核安裝檔案、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8、稽核安裝單位制定的裝置的專項施工方案。

9、稽核使用單位制定的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檢查裝置作業、使用情況。

11、施工現場有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應當組織制度並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2、裝置起重訊號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安裝單位)應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在其資質許可範圍內承攬安裝、拆卸工程。

2、應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和安裝單位簽訂裝置作業安全協議書。

3、對乙方(安裝單位)安全責任的約定。

(1)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裝置效能要求,編制裝置專項施工方案,並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2)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檢查建築起重機械及現場施工條件。

(3)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

(4)制定裝置作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5)將裝置作業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作業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稽核。

(6)應當按照裝置作業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作業。

(7)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

(8)裝置安裝完畢後,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有關要求對裝置進行自檢、除錯和運轉。自檢合格後,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向使用單位進行安全說明。

(9)裝置安裝拆卸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10)應當提供裝置安裝拆卸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

4、乙方(安裝單位)應當建立本次裝置安裝拆卸工程檔案,並對檔案作具體約定,要示包括:

(1)作業合同及安全協議書。

(2)作業專項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4)作業工程驗收資料。

(5)作業完畢後,雙方(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

四、責任分割:

1、雙方必須按合同分工,各盡其責,認真施工。

2、乙方只負責作業合同所簽定的高度,以後需加高則另行計費。乙方只負責作業到合同所簽定的高度,在以後的使用中裝置安全由甲方負責。

3、甲方由於材料不能及時到現場而影響到乙方的工期拖延,甲方應賠償。

4、裝置安裝完成後,甲方應及時支付費用,逾期每天按總額千分之五加收延付金。

5、合同簽訂後,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則需賠付對方合同金額30%的賠付金。

6、作業場地以25吊車為準,大於25噸吊車甲方補差額。

7、倘若在作業過程中,意外損傷裝置部件,乙方負責修復不承擔其它賠償。

8、在作業過程中如若因裝置某些部件老化形成的故障(非人為)乙方只負責維修不承擔材料費用。

9、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到東莞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辦理申報手續,甲方應給乙方及時提供所需要的相關資料及完成資料內對應的簽字蓋章並保證其真實性。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個月。

甲方:

乙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