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於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在__________區施工工地施工時不慎發生傷害事故。事後,甲方立即將乙方送往醫院搶治,經治療後複查,現無大礙,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誤工費用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5000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伍仟元整),由甲方在協議雙方簽字時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終止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6、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全稱):(發包方
乙方(全稱):(承包方)
依照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範圍:根據甲方工程部要求施工。
工程內容及價格:
二、合同工期: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前。
三、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以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四、質量保修:
1、質量保修期為
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質保期內全免費維護,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確保在甲方通知後 小時內維修並恢復正常,否則甲方可自行請人維修,發生費用從質保金內扣除,質保金不夠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2、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相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質量保證金按工程造價的%計算,自工程款中扣除,質保期滿後付清。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完工後根據實際竣工工程量結算(本合同
第一條所列工程價款為綜合單價,含主輔材料、人工、運輸、管理費、稅金、政策性檔案規定、合同所包含的一切風險責任及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決算後30日內付至決算價款的 %,每次付款時乙方需提供經甲方工程部、財務部及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的付款單和正式有效稅務發票。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經過甲方書面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支付違約金 元,違約金甲方可直接從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到約定竣工日期乙方未完成全部工程量或乙方已完工但未向甲方提交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均視為乙方逾期。
2、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七、施工安全: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乙方住所為正式有效地址,甲方發給乙方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法律檔案均以掛號信寄往協議住所,寄出時間後3日視為乙方收到,寄出時間以郵戳時間為準九、本協議一式樣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應遵約履行。
十、其它約定:在工程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須負責及時清理垃圾。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電話: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出租人:
承租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租賃物資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 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標準: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五條、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 元。承租人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承租人返還租賃物資後,押金退還承租人。
第六條、租賃物資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
第七條、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要按照雙方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辦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償付賠償金。
二、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及費用由 人承擔。
第八條、出租人變更一、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九條、租賃期滿租賃物資的返還時間為: 。
第十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一、出租人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 。
二、承租人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2.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為: 。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承租人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