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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買賣合同書(通用29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03W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

年車位買賣合同書範本  賣方: (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  買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車位買賣合同書(通用29篇)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 市 區 區 ),車位面積為 平米,( 號)。  

第二條上述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 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作為購買定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全額車位款(含定金)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 天內將交易的車位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保證各個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當日將物業管理費,管理費。及其它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交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交納的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違約,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的.定金,並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如乙方違約,所付定金不予退還,並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產權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產部門壹份。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出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 話: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 話: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

編號:

甲方(賣方):淅川縣福森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買方): 樓盤名稱:福森金藍灣 身份證號: 電 話:0377---69586666 69589999 聯絡電話: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為為福森金藍灣 期 區 號, 號車位,面積約為 ㎡,用途為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 元/個,(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後 5日內採取 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1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後,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地 址:淅川縣二橋西福森金藍灣 聯絡地址: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託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稅費,並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 專項維修資金;

(2) 契稅;

(3) 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 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3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 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位於 號地下停車場,編號為 號車位在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已到場實地勘察,對該車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均已明確。

二、 使用年限

該車位使用年限與該小區業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證使用年限一致,屬該車位買受人房屋附屬設施。

三、 計價方式與價款

乙方購買該車位以個為計價單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仟佰 元整

四、付款方式與價款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該車位全部價款。

五、其他

1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和車輛通行的相關規定,並承擔該車位相應管理費。

2、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和該車位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其他業主使用,必須到管理處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六:爭議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無錫市人民法院解決。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甲方叄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於開封市尉氏縣建設南路天泰歐洲豪園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裝置、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圓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後 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2、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管網、線路、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 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5

證明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第一條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縣建設南路天泰歐洲豪園小區地下區號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及位置編號,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2、該車位的裝飾、裝置、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元,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後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2、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30天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5%的逾期違約金。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5%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地下停車位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於昆明市盤龍區北京路星雅俊園,編號為S098號地下停車位,車位面積以現有的房產證為準。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該車位土地證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小區地下停車位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位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轉讓後的物管費由乙方承擔,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車位物管費,該筆費用以該小區物管確認金額為準)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3、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該協議簽署後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在房產局辦理車位房產證過戶手續當天,甲方移交車位藍芽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7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絡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於東莞市路號小區地下區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轉讓給乙方。

該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詳見附件1、

2、該車位的裝飾、裝置、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000。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萬元;在雙方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後支付萬元;餘款1萬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3、過戶過程產生的契稅,由方負責。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

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

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乙方逾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01%的逾期違約金;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絡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乙方所購車位(庫)位於_____第_____號單位。該車庫套內面積約為_____平方米。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雙方約定按套計算該車位(庫)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即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有關規定,該車庫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買受人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如地震、水災等;

2、遭遇非技術所能解決的問題,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4、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變更導致延期,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五、出賣人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能按規定時間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不超過三十日,自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逾期超過三十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三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百分之二的總價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交接

1、車庫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2、買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內辦理結算和交房手續,否則按拖延天數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和看管費。

3、逾期三十天,出賣人有權按買受人違約而終止合同,買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1、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庫)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八、爭議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賣人兩份,買受人兩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9

甲方(車庫出賣人):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小區幢號車庫,屬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大寫: ),拍賣佣金(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 元。

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汙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地下車位的使用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位置及價格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____地下車位的使用權,該車位編號為_____,總價為_____人民幣,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元)。

二、付款方式

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使用權款項。

三、該車位交付日期為:___年___月___日。

四、該地下車位設計為人防工程,乙方僅在和平時期享有與所購房屋具有同等年限的使用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到期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約規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1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_____小區_____樓_____號車位(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元整,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風險告知:很多業主都認為買了車位之後就不再產生其他費用,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即使我們買下了車位,還需要每個月繳納一定的“車位管理費”。這筆費用每個小區收取不同,大概在幾十至上百元不等。因此,在購買車位之前最好問清車位管理費的數額與繳納方式,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三、甲方於簽訂協議之日,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購得車位後,對本車位享有所有權。本協議簽訂之日之前所產生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簽訂之日後所產生的一切事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但因房產證抵押貸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因車位沒有單獨辦理房產證,今後乙方需辦理相關產權證明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提供相關協助。

風險告知:將車位細則寫入合同。業內人士指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購房者最好將車位細則寫進合同。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的時候,如果車位和房屋是一併購進的,購房者和開發商就車位的範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圖。購房者如果是先買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合同,就上述詳細事項都應有具體說明,並將合同另行備案。

六、甲、乙雙方均應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若有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證明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2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出賣給乙方車庫的相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出賣車庫的位臵。甲方出賣給乙方的車庫位於營山縣城新民路銀都小區A區地下附一層,編號為2號至15號和77號,共15個,(含所購車庫進出口通道用房),總建築面積約____平方米。(附圖紅線標示內)

二、車庫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車庫單價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

三、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書後,乙方預付定金____元。餘款乙方接收車庫時一次性付清。

四、相關約定

1、甲方出賣給乙方的地下車庫不辦理產權登記,以甲、乙雙方簽訂的本購買車庫合同書和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乙方購買甲方地下車庫的永久有效依據,將來並不受物業持有人變更的影響。

2、甲方出賣給乙方的地下車庫售前產權必須是屬於甲方,且產權清晰,無債務抵押。若售後發生產權、經濟糾紛均由甲方按合同書違約協定負全責。

3、乙方購買甲方的地下車庫及為車庫配套的過道物權和使用權永久歸乙方所有,並與該小區地上建築物享有同等的相關權力,今後若發生該地上建築物附帶地下車庫拆遷改建,相關協商處臵,收益權利均歸乙方所有。

4、地下車庫公用設施及通道的使用權。乙方所購甲方地下車庫含銀都小區A區地下車庫進出口通道共用使用權。地下車庫進出口通道及相關配套設施為全體地下車庫購買人共有,乙方同樣享有永久的通行權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封閉、阻撓、改變用途和堆放雜物等影響乙方車輛通行的行為。

5、為了便於乙方對所購車庫的管理和利用,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身停車需要,在所購車庫進出口安裝門欄,門欄以內的物業處臵權、使用權,由乙方自行策劃、管理和維護。甲方不得干預。

五、車庫交付條件。車庫內四邊牆壁和屋頂為搓沙抹平刮白,地面為豆石地面,護牆底部應做好排水溝。為乙方所購車庫的進出口各安裝捲簾門一扇,單獨安裝電錶一隻,通道安裝照明5盞。甲方統一提供門崗和安裝監控裝置,消防設施等,並進行物業管理。

六、車庫交付時間: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七、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另一方總金額30%的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因違約所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八、車庫保修按照國家相關保修條例執行。物業管理費由乙方另行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3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____________樓下的第____號車庫,(實測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庫僅作為貯藏室或車庫使用。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庫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 元)。乙方在___年 ___月___日首付 萬元( 元),餘款於 年 月 日結清。

三、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四、該車庫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庫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4

甲方(出賣人):

地址: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身份證號: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 號車位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位僅作停車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該車位甲方與開發商所籤合同明確不能辦理產權證。如日後因本車位與開發商產權糾紛導致乙方損失,甲方不予負責;乙方所付甲方購車位款,甲方不予退還。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位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5

甲方(出售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購買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庫)位於“名流時代廣場”第 號單位。該車庫套內面積約為 平方米。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雙方約定按套計算該車位(庫)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即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按有關規定,該車庫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買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如地震、水災等;

2、 遭遇非技術所能解決的問題,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4、 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變更導致延期,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五、出賣人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能按規定時間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過三十日,自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三十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三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百分之二的總價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 交接

車庫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買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內辦理結算和交房手續,否則按拖延天數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和看管費。逾期三十天,出賣人有權按買受人違約而終止合同,買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另行出售。

七 、其他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庫)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八 、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黃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貳份,買受人貳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車庫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籤於 年 月 日 籤於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6

出租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地下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出租人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花園名稱:_________,承租人租賃該花園的地下停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租賃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基本情況

該車位為第一條規定專案中的第_________幢地下_________層,該車位編號為_________(該車位平面圖見附件一)。

第三條 租金

出租人與承租人約定該車位租金總額為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第四條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條 逾期付款責任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計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5日內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後,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還。承租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租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計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 交付條件

(一)出租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該車位。

(二)該車位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項所列條件:

1、該車位所在樓棟已取得規劃驗收批准檔案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回執;

2、該車位位置已劃線;

第七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車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計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車位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承租人有權退車位。承租人退車位的,出租人應當自退車位通知送達日起5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承租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計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八條 交接手續

驗收交接時,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

第九條 使用承諾

承租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和該車位所在樓棟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條 物業管理

出租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____。該企業按照規定辦理相應的停車管理服務備案手續。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企業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服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7

甲方:(以下簡稱“賣方”)

乙方: (以下簡稱“買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之上,就雙方於年 月 日 簽訂的《 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達成如下補充條款,以資雙方恪守。

一、雙方清楚明白乙方所購車輛在雙方簽訂《原合同》之前已登記在甲方名下,但甲方保證車輛行駛里程不超過 公里。

二、乙方按照《原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付清車款、保險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補充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車款、保險費和費用,並經雙方辦理車輛變更登記後,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使用。

四、如果因乙方尚未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則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補充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車款、保險費和其他費用,並按照本補充協議辦理車輛保險後,由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當乙方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具備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後,甲、乙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

五、甲方通知乙方提取車輛,乙方不得以尚未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其他原因不能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為由拒絕提取車輛。乙方在提取車輛時自己或受乙方委託提取車輛的人必須具備車輛相應的合法有效的駕駛資格。

六、乙方在提取車輛時以及提取車輛後至車輛變更登記辦理前,應當足額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第三者責任險不應當低於人民幣壹佰萬元)。機動車已經交付的,但沒有辦理保險單批改手續的,所有權移轉,此時買受人尚不是保險合同當事人,而出賣人不是所有人不享有保險利益,都無法獲得賠償。

七、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以及機動車使用的相關責任,在車輛交付乙方前,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後由乙方承擔。乙方取得車輛後,有權自主使用車輛,但車輛使用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概與甲方無關。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相關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因任何一方依法解除《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或《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因任何原因無效,造成甲方收回車輛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車輛使用期間的使用費,並賠償甲方損失(可按車輛折舊費計算。)

九、如果乙方未按照《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的規定付清車款、保險費以及其他費用超過三十日的,甲方有權將車輛依法拍賣,所得價金,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再充原本,如有不足,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十、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互為補充,兩者相沖突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一、本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二、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8

車位買賣合同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產轉讓給乙方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所售車位基本情況

1.1 甲方所售車位情況:       

第二條 車位價格及付款方式

2.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車位成交價為人民幣(小寫) 10萬元(大寫:拾萬元整)。

2.2具體付款方式:

2.3.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1萬元(大寫:壹萬元整)  作為交易定金,該定金於付款時抵作車位價款。

2.3.2 除定金之外的剩餘款項人民幣               ,採用以下方式:

(1)甲方交付車位於乙方時,乙方支付首付款              ;                              

(2)乙方應於雙方在成都市房產交易中心A區一樓總諮詢臺二手房交易發號視窗審查資料通過並排號後一次性付清剩餘款項                  。

2.4甲方指定的收款賬號:

開戶行:                       

賬戶名:

賬號:

第三條 產權過戶、車位交付及稅費承擔

3.1 甲方應及時辦理或催促開發商辦理車位產權證,並自甲方取得該車位產權後10日內通知和配合乙方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3.2 甲方應在其將位於成都市青羊區月華路23號6棟15層3單元15樓1號房屋 交付給乙方之日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到物業處辦理車位變更登記視為交付標準。甲方交付車位時應將購買車位的合同、相關票據一併交付給乙方,並自交付日結清車位物業費用等相關費用。

3.3 車位交易涉及的甲方或/和乙方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契稅、增值稅(如有)、車位轉讓手續費、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

4.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未付款  萬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  15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按該房產成交總價的   1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

4.2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付車位或辦理車位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款項的  萬分之五 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可從尾款中直接抵扣;逾期交車位或逾期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超過 15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自退車位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並按該車位成交總價的  1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

4.3甲方承諾該車位無產權糾紛,未被限制轉讓。甲方承諾其配偶和該車位共有權人知曉並同意本次車位交易,認可本合同及其他檔案的約定,且無他人對該車位享有優先購買權。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並賠償該車位總價的15%違約金。因乙方簽訂合同時不具備夠車位資格等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扣除合同總價15%的違約金後,將剩餘款項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 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的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為各方確認的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一方按上述方式傳送的“特快專遞”,從發出之日起,四川省內3日期滿,四川省省外5日期滿,即視為送達對方,送達後2日內無回覆視為對函件內容無異議,另該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同意適用訴訟、仲裁等法律文書送達。

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條 合同的效力

7.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賣人)(簽字):                    乙方(買受人)(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署時間:    年    月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9

甲方(賣方):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聯絡住址: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於___小區地下A區A252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及位置編號以甲方與原房產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裝置、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為:92000(大寫:玖萬貳仟元整)元人民幣,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簽訂合同當日支付60000(大寫:陸萬整)元人民幣。剩餘32000(大寫:叄萬貳仟整)元人民幣在合同簽訂後一年內完成支付。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該車位首筆價款後2日內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期攜帶本合同到約定的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

第四條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後合法享有對該車位的一切正當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對該車位的使用、轉讓、出租權以及享有因市場價格變動產生的收益或損失。

2、甲方在合同簽訂後需將甲方與原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車位買賣合同原件交與乙方,作為乙方對車位面積、位置的確認以及使用權的依據附件,甲方可保留其影印件作為第二筆款項支付的依據,合同付款完成後影印件交與乙方或銷燬。

3、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恢復原狀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4、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5、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6、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0

甲方(出賣人):

地址: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身份證號: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號車位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位僅作停車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萬元整(元),乙方在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年月日前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該車位甲方與開發商所籤合同明確不能辦理產權證。如日後因本車位與開發商產權糾紛導致乙方損失,甲方不予負責;乙方所付甲方購車位款,甲方不予退還。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位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乙方現購買甲方轉讓車位 個,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車位具體購買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1、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___』地下 號車位,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以車位現狀為準。

2、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購買車位以個為準,不按面積大小計,但維修基金需以房產局實測面積交費。

二、付款方式

1、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有償轉讓費。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將上述車位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三、交付日期

暫定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逾期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車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車位有償受讓費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車位,甲方應支付車位有償受讓費0.1%的違約金給乙方。

五、 使用許可權

1、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讓車位目前無法辦理產權登記,乙方對此已完全理解並接受,並且無任何異議。若將來具備登記條件時,乙方自行辦理車位產權登記,並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登記時需支付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該車位為機動車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車位上進行搭建,不得擅自改變內部設施和牆體結構,因違規而導致乙方及其他住戶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電費、清潔、保安、裝置維修等)。

4、車位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個50元。車位的物業管理費不包含在車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六、聯絡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絡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 壹 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2

甲方(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絡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於東莞市 路 號 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轉讓給乙方。該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詳見附件1。

2、該車位的裝飾、裝置、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 萬元; 在雙方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後支付 萬元;餘款1萬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3、過戶過程產生的契稅,由 方負責。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乙方逾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01 %的逾期違約金;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 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絡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 _ _ 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層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

轉讓價款。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剩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並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_年_月_年 _年_月_年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地下停車位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於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 ,編號為 號地下停車位,車位面積以現有的房產證為準。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該車位土地證同等年限的所有權; 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小區地下停車位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位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

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158000.00元(大寫:壹拾伍萬捌仟元整) ,乙方付款方式為,預付款79000.00元,餘款79000.00元待車位房產證過戶手續完成當天一次性付清,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轉讓後的物管費由乙方承擔,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車位物管費,該筆費用以該小區物管確認金額為準)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臵該車庫。

3、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該協議簽署後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直至所有手續移交完成為止,過戶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在房產局辦理車位房產證過戶手續當天,甲方移交停車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影印件;

二、車位明細圖的有效影印件;

三、購車位的有效發票影印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5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有償使用甲方地下車位,雙方經友好協商,特制定如下條款:

一、車位使用費總額為(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鑑定本協議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費全款後,小區地下編號為號的地下車位歸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須是本小區業主。

四、本車位使用年限與業主所購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後期規劃或施工方案調整等原因,乙方所購買車位位置發生變更或取消,乙方可

按調整後可售車位進行調整置換;如乙方對車位位置調整不滿意,可退款(不計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補償;除上述兩種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補償。

六、除第五條規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的,應向甲方支付本車位使用費總額30%的違約金。本協議簽定一個月或本車位使用三個月內,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銷本協議的,即為乙方放棄上述權利。

七、乙方應服從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有保護地下車位附屬設施裝置完好的義務,如造成損失,應按造價賠償。乙方不得對所使用車位加裝、改裝其他設施裝置,壘築牆體等或改變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雜物,汙染地面,以保護車位的統一協調;車位使用期間因車位及附屬設施裝置發生的一切維修、維護、更換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在收到全部使用費後,於年月日前將該車位交於乙方使用。

九、雙方因合同發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齊齊哈爾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儲存二份、乙方儲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代表: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6

甲方(車庫出賣人)__省____房地產公司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__小區幢號車庫,屬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大寫:),拍賣佣金(大寫:)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__元。

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__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汙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7

出賣人(甲方):延安聖通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買受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將“紫玉東方”專案的地下停車場車位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車位坐落地點及編號

該車位位於紫玉東方地下停車場 號。

第二條: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及付款期限

該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為(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拾 仟元整,乙方應於簽訂合同時一次性繳納合同價款(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第三條:車位交付時間

甲方應在乙方付清全部車位款後,於 年 月 日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按合同約定收取車位款項。

2. 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該地下車位。

3. 甲方明確該地下車位無權屬爭議。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車位所有權後,在車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範圍內,乙方享有該車位佔有、使用、收益、轉讓的權利。

2. 乙方在使用該地下車位時,不得妨礙或損害該地下車位的各種設施裝置。

3. 乙方應按停車場限高及甲方劃定的停車線內停放車輛,由乙方的過錯導致車輛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 乙方所選定車位位於單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規定停放車輛,並保證車輛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擔車輛停放管理責任。

5. 乙方應按物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繳納其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並享受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6.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撓、干擾甲方及物業公司對車位公共設施和共有部分(如:進出停車場通道、通風管道、動力裝置、照明、消防設施等)進行維修、保養和維護的工作。

7. 乙方在轉讓其所購的紫玉東方號房屋,失去紫玉東方業主身份時,需將其所購車位一併轉讓給購房人或其他紫玉東方的業主,不得轉讓給非紫玉東方的業主。轉讓價款由雙方自行協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將轉讓合同報甲方備案。

8. 乙方如出租其車位,必須出租給紫玉東方的業主,並需將租賃合同報甲方備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一經簽署,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與義務的行為均構成違約。

2.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車位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

權在向乙方發出解除合同後5日內另行出售該車位使用權,乙方按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額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

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時,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 如乙方在轉讓紫玉東方所購房屋時,未將本合同約定的車位轉讓給紫玉東方的業主,

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該車位。

第七條:其他

1. 車位平面圖詳見附件一:

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與糾紛時,應首先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未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延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 本合同所列地址,均為可送達地址;如乙方地址變動,應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否則引起的退函視為送達。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8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 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位於 號地下停車場,編號為 號車位在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已到場實地勘察,對該車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均已明確。

二、 使用年限

該車位使用年限與該小區業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證使用年限一致,屬該車位買受人房屋附屬設施。

三、 計價方式與價款

乙方購買該車位以個為計價單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仟佰 元整

四、付款方式與價款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該車位全部價款。

五、其他

1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和車輛通行的相關規定,並承擔該車位相應管理費。

2、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和該車位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其他業主使用,必須到管理處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六:爭議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無錫市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甲方叄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9

甲方(出賣人):

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已對甲方的黃金?涪畔的地下停車位作了充分了解,現決定購買該地下停車位,並經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開發建設的 ,土地使用權以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購買甲方開發的黃金?涪畔地下停車位 號,面積 平方米,設計用途為停車位。該車位的使用權年限原則以土地使用權年限為準,如遇國家及省、市政策調整,按新調整政策執行。該車位平面圖見附件。

二、計價方式和價款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價款,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採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四、甲方承諾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將地下停車位交乙方使用。

五、乙方自行承擔該停車位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

六、本協議所列買受方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均為準確的,若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延誤,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聯絡電話:

代理人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