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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實用發電機組買賣合同(通用5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72W

簡單實用發電機組買賣合同 篇1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號:

簡單實用發電機組買賣合同(通用5篇)

合同簽署地點: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署:

鑑於甲方同意按照下述條款購買,乙方同意按照下述條款出售下列裝置或材料,甲乙雙方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裝置或材料名稱 型號 廠商 產地數量金額及服務設施、服務或其他裝置正常運轉必需的配件時,裝置價格已包含配件、運費、保險費以及服務費用等其他費用,無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第二條、交貨 運輸 保險及包裝

1、交貨時間:在乙方收到預付款 60 個工作日內

2、交貨地點:甲方(買方)公司 收貨人: 電話:

3、乙方應於交貨同時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相關技術檔案。

4、乙方負責為裝置投保

5、包裝:乙方應提供裝置運至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裝置在運輸過程中遭到損壞。這類包裝應採取防潮、防晒、防震、防壓、防水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裝置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以及較長時間的運輸。乙方應承擔由於其包裝不良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驗收除錯及技術標準

1、外包裝檢驗:全部裝置或材料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後 5個工作日內,甲方和乙方共同對裝置進行外包裝檢驗;檢驗內容為:裝置或材料外包裝是否破損、變形是否正常等。

2、裝置的除錯和安裝驗收:

2.1乙方負責完成裝置的安裝,甲方應提供相應技術人員協助安裝;乙方負責裝置安裝後的除錯工作,並負責安裝除錯過程中所有非人為損壞零部件的更換;

2.2裝置安裝除錯完成正常執行30天后,由雙方共同按照雙方協議的驗收標準進行最終驗收,合格後簽署《裝置驗收合格單》。如果達不到雙方的協議的驗收標準,甲方有權利順延驗收期限或者退貨處理。

3、技術標準:國家相關標準、廠家技術標準,按國家GB/17587.3-1998標準執行。

第四條、付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總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

1、乙方在收到貨款後發貨;

2、乙方在收到合同總價值90%貨款後由乙方根據實際收到貨款開出增值稅發票;

3、剩餘 10%裝置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滿且雙方無異議的情況下,由甲方 7 日內向乙方支付。

4、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本合同貨款以人民幣結算,本合同所涉款項均以銀行電匯方式付款。

第五條、保修與維護

1、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裝置價格已包含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安裝和保修服務費用;

2、 裝置保修期為12個月,自雙方共同簽署《裝置最終驗收合格單》次日起計算;

3、保修期內裝置出現任何非人為缺陷,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時內派技術人員到達現場進行維修或根據情況進行免費更換;

4、 如在保修期內出現多次故障使甲方足以對乙方產品質量產生不信任,甲方可以選擇退貨或者提出賠償要求。

第六條、質量保證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裝置是全新的、在交付時沒有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術標準及規範;乙方應保證其出售的裝置可供正常使用,並且在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的前提下,在裝置的壽命期內運轉良好(裝置的使用壽命期為10 年);裝置的材料和零部件均應符合或優於甲方提出的技術標準及規範;

2、如果由於工藝的複雜性或交付數量巨大,使得在交付時甲方無法對裝置進行全面及時檢驗或由於裝置缺陷的隱蔽性導致在交付時甲方未能查驗出裝置的質量瑕疵,那麼,只要在交付後的一年內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裝置或其零部件與前述標準或規範不符,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修理或更換,修理、更換的費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拆除、搬移及修復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質量保證期自修理或更換符合合同約定之裝置的次日起算;

3、如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質量保證與其他在本合同產品上質量承諾不一致時,由甲方選擇適用有利於甲方的內容;

4、該裝置所包含的技術條款中的所有條件乙方必須滿足,因為技術條件不能滿足合同要求影響到甲方正常生產,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相應索賠,具體數值甲乙雙方商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的,乙方應在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甲方享有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自合同規定的交貨期期滿次日起按滯延天數每天支付甲方裝置總價值0.5%的滯納金。但延遲交貨的滯納金總額不得超過裝置總價值的30%;

2、若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致使乙方延遲交貨,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一定的倉管費,具體費用由甲乙雙方商定;

3、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本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應當向另一方支付裝置總價值30%的違約金;

4、如乙方的遲延交貨的時間超過10個工作日,甲方可以選擇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乙方不允許在裝置上設定密碼或者其他障礙妨礙甲方正常使用,如有違反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按照本合同約定應當支付的違約金、滯納金以及其他損失賠償費用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7、裝置安裝除錯完成投入使用,由於乙方裝置設計缺陷等原因造成裝置連續3個月開機率達不到95%以上,且乙方採取的彌補措施仍未能達到最初設計要求,甲方可以無條件退貨。甲方因使用乙方裝置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因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糾紛,解決糾紛的費用由過錯方承擔,其中包括為訴訟而支出訴訟費、律師代理費與差旅費用等。

第八條:合同解除

1、如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在正常情況下遲延提供部分或全部裝置或服務超過 20 天的;

2)乙方交付的裝置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實質性義務,經甲方提出異議後 20 天內沒有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的。

2、甲方根據第本條款約定解除本合同,並不損害甲方在解除合同時要求金錢賠償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按其進行解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第 種解決方式: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買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更改: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均須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意見方為有效,因更改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達成書面合同予以解決。

簡單實用發電機組買賣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因甲方湖北興隆水利樞紐工程施工需要,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若甲方因工程需要只需租用一臺發電機組時,根據其使用情況(常用電源或備用電源)支付租金。

二、 使用地點:

湖北省潛江市高石碑鎮興隆水利樞紐甲方施工區

三、 租用時間

租用期暫定為二個月,最終以甲方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租金;但當甲方工程有變化時,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確定是否租用。

四、 租金結算方式:

1. 甲方承擔乙方人員裝置進場費共計RMB800元(大寫人民幣捌佰元整),不承擔退場費。

2. 甲方按月與乙方辦理結算手續,乙方出示正規發票。

3. 最後結算時若租期不足一個月,常用電流(含操作人員)按RMB200元/天結算;備用電源(含操作人員)按130元/天,備用電源(不含操作人員)按65元/天。

五、 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發電機組使用需要的柴油,不承擔使用過程中其它任何費用。

2. 負責提供乙方工人的食宿條件,其費用自理。

3. 負責發電機組在進場、退場時的裝卸事項。

六、 乙方責任

1. 提供效能完好的二臺發電機組到甲方工地,保證每臺裝置完好天數達到28天/月。若裝置出現故障不能及時修復,乙方無條件更換機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2. 負責裝置的清潔、操作、保養、維修工作。

3. 負責發電機組在進場、退場時的裝卸、運輸、安全等各種事項。

4. 乙方人員裝置滿足甲方24小時連續工作的需要;人員工資由乙方自己承擔。

5. 乙方負責裝置、操作人員及第三方的安全責任。

6. 乙方作業過程必須符合國家和當地環保部門的相關要求,不汙染河域環境。

7. 乙方裝置維修、保養前必須向甲方提前說明,保證不耽誤甲方工程的施工。

8. 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指揮調配,安全、積極、高效地完成甲方所交給的任務。若出現消極怠工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操作人員。

9. 乙方必須為甲方節約資源(柴油),若發現有故意浪費資源或偷盜資源的情況,一經發現處以RMB1000元/次的處罰。

10. 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將租賃裝置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11. 保管好隨機工具、零配件、技術資料等。

12. 乙方人員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認真搞好社會綜合治理工作。遵守施工區及生活區的一切規章制度;否則,出現任何責任,後果自負。

七、 未盡事宜:

本著互利互讓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所有租金結清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實用發電機組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專案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與乙方簽訂柴油發電機組合同,並按以下條款執行:

備註:

1、此價為不含稅、含安裝、除錯、運輸、吊裝就位等。

2、隨機附件:液晶顯示控制屏、消聲器、電瓶及電瓶連線線、減震墊、8小時日用油箱、隨機工具、資料各壹套等。(此報價為:除機房土建、基礎、場地清理、電纜、柴油外的交鑰匙工程)

3、保修期一年或正常使用1000小時,先到為準。

二、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 30%的貨款給乙方,合同生效。貨到工地付至80%,乙方進行安裝、除錯(空載或負載)完畢甲方驗收合格後付至總款(貳拾叄萬元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組不能及時除錯驗收,甲方也應在到貨7日內將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餘款叄仟元作為質保維修金待機組執行滿一年後付清(保修期自機組安裝完畢.除錯合格之日計算)。

三、到貨時間

乙方收到預付款並接甲方正式通知後10天內到貨。

四、交貨、安裝、培訓

1、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進賢中醫院地下室)。

2、乙方免費培訓甲方操作人員1-2名。甲方在機組除錯前應準備好柴油並提供乙方到貨、安裝施工的便利條件(如:土建基礎、開牆、打洞等土建工作,清理到貨周邊、現場障礙物、提供照明)。

3、除錯合格前乙方發生的運輸等安全責任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質量保證

1、乙方應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 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規格和效能要求。

2、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數量、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索賠,乙方無條件賠償甲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3、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果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逾期到貨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

4、乙方派技術人員進行安裝、除錯、培訓。

5、乙方對產品的保修期為自貨到之日起貳年或1000小時,以先到為準。保修期間凡屬產品質量問題所導致的機械故障均屬保修範圍,下列情況不屬於保修範圍。

(1)機組易耗件,日常使用的配件(如三濾、蓄電池等)。

(2)因人為操作錯誤,疏忽保養或不按使用手冊操作等造成產品損壞。

(3)使用者未及時反饋造成故障或損壞。

(4)由於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產品損壞。

六、合同違約及處理

1、乙方應按期按約向甲方交付貨物,因乙方任何原因逾期交貨、安裝、初驗、終驗的,每日按合同總金額的 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延期超過 20 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全額退還甲方已付款項外,應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甲方其它經濟損失按合同總價的30%計算。

2、甲方不得無故延期支付貨款,否則,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的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收預付款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效力同等。

4、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合同守約方法院管轄。

甲 方: 乙 方:南昌市鼎鑫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昌市八一大道436號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地、日期: 簽約地、日期:

開戶行:南昌銀行工人支行營業部

帳 號:

簡單實用發電機組買賣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經雙方協商,就甲方二手上柴12V135配蘭州電機250KW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價錢與甲乙各方的責任:

1、發電機組價錢為50000.00元整(伍萬元整)不含稅票;

2、除發電機組以外,甲方向乙方提供兩個足以供機組啟動的蓄電池(24V);

3、乙方負責發電機組的吊、運及就位等費用;

4、甲方負責發電機組到達乙方安裝點的標準安裝工作;需要的安裝材料、電纜、切換開關以及室外排煙系統,導風系統的材料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保修時間與保修期各方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承諾,保修一年或500工作小時(以先到為準);

2、保修期向甲方每季度定期對發電機組例行維護保養一次,如發電機出現故障,甲方收到通知以後四個工作小時以內到達現場處理;(甲方的以上承諾不包括乙方人為疏忽造成的損壞,失機油、失冷卻水,超負載及不可損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壞)

三、結算方式:

1、雙方簽訂合同以後,乙方向甲方支付發電機組價錢的95%,即元整(肆萬柒仟伍佰元整)。

2、甲方收到乙方款項以後,兩天以內把機組運抵乙方指定安放的地方,(吊運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安裝除錯執行正常以後,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結清餘下5%款項 2500.00 元(貳仟伍佰元整)。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負責人簽名、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名: 簽名: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付款資料:

戶名:葉興妃

開戶行:建行海口支付

賬號:戶名:葉興妃

開戶行:農行海口支行

賬號:

簡單實用發電機組買賣合同 篇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購買內容

1、裝置名稱及規格:

2、以上價格為含稅價,幷包括了主機及隨機附件的製造、包裝、運輸、保險、除錯、培訓;但不含電線電纜、訊號線、土建基礎及燃油。

二、包裝和運輸

1、裝置包裝必須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包裝方式的確定及包裝費用由乙方負責;由於不適當的包裝而造成裝置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由乙方負責。

2、裝置包裝應足以承受整個過程中的運輸、轉運、裝卸、儲存等,充分考慮到運輸途中的各種情況(如暴露於惡劣氣候等)和使用地區的氣候特點,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三、保險

本合同裝置到達交貨地點、甲方驗收合格之前的所有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質量保證

乙方提供的裝置均為全新的、未經使用過的,符合國家質量檢測標準。並提供出廠測報告及合格證 保修期:自交貨之日起計1年或累計開機1000個小時(先到為準)。保修期內,一切因裝置本身質量問題而導致的故障,均由乙方負責修妥。人為操作失誤及疏忽保養不在此保修範圍之內。保修期滿,乙方提供終身維修服務。乙方專設24小時售後服務熱線,在接到報障通知後,如不能指導解除故障,乙方的技術人員在3個小時內趕到現場處理故障。乙方免費提供每3個月1次的裝置巡檢服務,巡檢時甲方應予配合。乙方專設有備件庫,可儘快提供1000、20xx和5000小時全套零配件,所有應更換的零配件均以出廠價提供。售後服務電話: ,傳真:注:柴油發電機組使用的燃油品種:正品”0”號柴油.

五、交貨時間、地點

1、交貨時間:發電機組在 前交貨,並於 前竣工並通過甲方初驗。

2、交貨地點: 。

六、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付合同總金額30%給乙方,即人民幣 (RMB: )合同生效。

2、裝置到工地經開箱驗收合格及點收數量後7天內付合同總貨款的55%,即人民幣 (RMB: )。

3、裝置安裝除錯完畢驗收合格後7天內付總貨款的12%;即人民幣 (RMB: )。

4、餘款3%作為裝置保質金在保質期滿無質量問題後15天內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 (RMB: )。

七、驗收:

1、驗收標準:本合同所列之內容。

2、驗收期為機組安裝完畢起兩個月內。

3、甲、乙雙方驗收合格,簽署驗收移交書。

八、異議及索賠:

1、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裝置與合同要求不相符,甲方有權拒收貨物並可以書面的形式向乙方提出異議,乙方應予及時無償更換至相符為止。

2、對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裝置,乙方應同意更換,以達到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

3、乙方必需按照合同規定的時期及質量要求完成,若無故延誤交貨期(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裝置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方必需按照本合同上述所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能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應付裝置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給乙方。

九、不可抗力

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如戰爭、地震、火災、水災或其它任何在簽約時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致使甲、乙雙方不能履行合同責任時,受影響的一方須立即用電話或傳真通知其他方,並在十五天內以書面方式(特快專遞或送達)將事故詳細情況及有關證明檔案提供給其他方。

2、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雙方應努力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

十、訴訟

凡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通知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電傳或傳真要經過對方的書面確認。

十二、其它事項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或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合法代表簽字並加蓋印章方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