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與行業內質量標準,符合 專案要求的質量標準。
三﹑供貨時間﹑地點﹑方式 。運輸﹑過路過橋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風險承擔:自貨物交付時起由甲方承擔。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所購石子數量達到一千五百噸結算一次,每次結算付至總額的百分之七十,餘款待停止供貨後分三個月分期付清。
六﹑違約責任:
1﹑因乙方延遲到貨或者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造成甲方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對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員有腐敗﹑威脅﹑傷害或欺詐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貨款,平有權對甲方處以 元罰款。
3﹑乙方不得惡意減少送貨數量,否則少一罰百並不予結算貨款。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加以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辦法: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
需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以誠為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產品使用專案:
第二條、產品:
第三條、供貨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
期間送貨以甲方通知為準(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四條、質量要求:乙方在甲方用貨前提供貨物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並提供檢測報告給甲方存檔,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
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
第五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負責卸車。
2、交貨地點:
3、結算方式: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
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示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
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5%給共方作為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每日百分之一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方能變更。
第八條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供方協商。
第九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
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方: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出賣方與買受方根據工業產品買賣合同的要求,本著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數量、價款: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要求指標值。
第三條出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標的物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第二條)標準要求,由出賣方承擔(更換合格品或退貨),負責期限:__________年。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_____。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由出賣方承擔。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交貨時起轉移,但買受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時,標的物屬於出賣方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時間、方式、地點: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後天起,於天內交貨完畢;方式:買受方自提或由出賣方代辦運輸,交貨地點:__________。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運輸方式:__________;到達地:__________;費用負擔:__________。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買受方在收貨地點按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第二條)檢驗,或指定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提供相關檢驗依據;質量異議提出時間為標的物到達後十五天內;期間無異議等同為驗收合格。
第十一條安裝與除錯:出賣人提供相關《產品使用說明書》,如需出賣方技術人員赴現場配合指導,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方承擔。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款到發貨。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待貨款兩清後,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按民法典有關條例,出賣方不能按期供貨,每天按貨款的0.5%扣罰違約金,遲一天扣罰一天;買受方未能按時支付合同約定的款項每天按貨款的0.5%扣罰違約金,遲一天扣罰一天。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_(雙方當事人只能選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出賣方收到買受方預付款起生效,至合同所有約定完畢之日終止。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遇嚴重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由雙方協商延期或終止合同。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傳真件、合同附件、技術規範、工程圖紙等檔案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應。
簽署頁
出賣方
出賣方(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
買受方(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