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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精選17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04W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1

賣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精選17篇)

聯絡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 .

聯絡地址: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情況

買賣之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地址為:梧州市藤縣 築

面積 平方米(以所載面積為準),【不動產權證】: 桂( )

藤縣不動產權第 號,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

為 鋼混凝土 結構)。

第二條:成交價、付款方式和稅費約定

(一) 該物業按套銷售,買賣雙方同意該物業成交價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如該物業已安裝管道煤氣、有線電視等設施,則成交價包含該物業之水電初裝費、煤氣初裝費、有線電視初裝費、收樓費、已支付的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

(二)此次交易產生所有的費用

1、定金 1、簽訂本合同支付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作為定金,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首期 2、首期房款(含定金),按下列第( 1)種方式支付:

(1)首期房款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買方應在房管部門辦理交易過戶遞件當天內支付給賣方。

(2)由買方為賣方墊支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買方在還貸日直接存入賣方還貸銀行卡用於辦理提前還清貸款之用,由賣方承擔提前還貸所產生一切手續費用,該墊支款作為首付款。

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銀行按揭付款:買方申請 貸款,貸款額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 天內辦妥按揭貸款申請手續,而賣方應全力協助辦理相關手續,包括提供資料,簽署有關檔案/合同等。該筆款項於買賣完成並辦妥他項權利登記後由貸款銀行直接劃入賣方銀行賬號,銀行實際貸款額與買方申請貸款額之間差額由買方在銀行放款 天內以現金支付給賣方,否則,視為逾期付款。

第三條:物業的交付

(一)雙方約定於 年 月 日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測繪鑑證過戶相關手續,交易中心受理測繪鑑證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到稅局辦理納稅申報手續。

(二)賣方在收齊全部房款前將原落戶在該物業的全部戶口遷移出該物業,否則,視為違約。

(三)賣方交付該物業予買方,買方確認已查閱該物業的權屬證明檔案,對權屬證明檔案所載內容無異議,並已實地察看及瞭解該物業,對該物業朝向、面積、樓齡、樓層、間隔、質量、裝修、抵押情況、產權情況、周邊環境等均予以認可。該物業現狀:該物業以現狀售予買方,買方已檢查並同意以現狀購買該物業。

1、該物業之裝修現狀為以下第 項:①空房保留固定裝修及設施完好;②保留固定裝修及設施完好幷包括傢俱,以傢俱家電清單為準;③毛坯房。

2新的租約。

第四條: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與違約責任

(一)賣方應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前將有關該物業的產權糾紛、債務、稅項、租賃

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項處理完畢,並保證辦理交易過戶完成時買方無須對上述事項負責,賣方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整處分權,有權出售該物業,保證該物業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出售該物業並沒有侵犯第三人的權利,並保證本合同所載有關該物業之情況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為真實、合法、準確、完整,否則賣方應賠償買方損失。由於賣方的原因,造成該物業不能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或第三人產生糾紛的,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賣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將該物業售予買方,或者因違約而無法將該物業售予

買方的,應雙倍返還定金給買方,並向買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為違約金;賣方逾期交付該物業,或者未能按時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每逾期一天,按該物業成交價的千分之一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買方有權不再購買該物業,賣方應退回全部已收款項並向買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為違約金。

(二)買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買入該物業,或者因違約而無法買入該物業的,定金

不予退還並應向賣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為違約金,買方逾期支付房款,每逾期一天,按該物業成交價的千分之一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未能按時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每逾期一天,按該物業成交價的千分之一向賣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賣方有權不再出售該物業,買方應向賣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為違約金。

(三)買賣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後,賣方將該物業之權屬證明原件交由乙方保

管至辦理該物業交易過戶手續當日。

第五條:在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買賣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無法協商

解決的,應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買賣雙方約定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如由於買方個人徵信和債務等原因無法辦理貸款及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尾期房款時,買方應另行自籌房款按時支付給賣方,否則,相應責任應由買方自行承擔,並賠償賣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約定的其它事項(對合同條款內容的修改或補充):

1、上述房屋室內現有的裝修、設施賣方不能拆除及損壞(包括:水、電、入牆的櫥櫃、門及窗)。

2、買方支付給賣方 房款 天賣方需無條件將上述房屋交付給買方使用(若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交房給買方使用),並由賣方結清水、電費、燃氣費及物業管理費。

註明:買賣雙方確認均已清楚瞭解合同條款的內容及含義,並自願接受合同條款約束。

備註:_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並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

甲方經批准,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築物的建築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築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___層。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路_______幢(號)______層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准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是【非封閉式】。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築層高為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築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2;該房屋建築結構、裝修及裝置標準見本合同附件3;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係、資料關係、相鄰關係及小區平面佈局)見本合同附件4;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5。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築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3中裝修、裝置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築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以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於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收款監管機構: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1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萬分之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餘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止的 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為放棄權利。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見附件2),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報規劃管理部門稽核批准,在獲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佈局(見附件4),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佈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應當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時採取了適當救護措施,並在_______日內書面告知乙方的;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誌為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檔案,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並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全部風險;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接收催告書後,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後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裝置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裝置與約定的裝修、裝置差價_____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託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後______日內,另一方不作答覆的,視為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託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鑑定意見。

第十七條 該房屋交付後,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條第二款的方式委託本市有資質的建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並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併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範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佈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約定。

第二十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5)。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訂的編號為 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檔案、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絡,必須採用用書面形式,且首先採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採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於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附件以及補充協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並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後,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檔案到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登出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_________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或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或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或原產權證上標明或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3、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或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按(總建築面積或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後一期付款時衝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第六條交付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稅費的交納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費用交接時間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三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四條保密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4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___________縣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拾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___收據)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共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含樓前車庫一間)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六、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5

售房方(甲方)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碼: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具體情況:

1. 位置: 市 區 村 號

2,房屋型別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結構 。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二: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甲方如數返還全部房款並承擔經濟賠償(定金三倍).

三: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於 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於 。

四:乙方需要產權過戶時,甲方必須提供有關證件,負責協助辦理,如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付款方式:

(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協議簽定之後,首付 元訂金。 (甲方違約賠償雙倍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作廢。)

(2)甲方完全搬走之後,再付款人民幣 萬元。

(3)鑰匙、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後,再付清剩餘 萬元。

(甲乙雙方約定 年 月 日 午 點履行一切手續)。 (注:交接時間可提前,但不可推遲)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 本協議壹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中間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中文全稱:_____________

英文全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北京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___________號的《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以下簡稱“該契約”)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契約第十八條之規定,於該契約訂立的同時,就該契約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該契約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的材料和裝置替代契約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契約之規定終止該契約、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契約之規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餘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於乙方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甲方應按契約規定應具備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為遵守該契約簽訂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北京市政府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

2.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政府部門的延遲有關檔案的批准。

但以上原因須經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契約第十一條之規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_________________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使用者改動的設施及/或裝置及因改動而損壞的專案;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裝置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乙方同意於房屋交付使用時或於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北京房產物業管理的公約、規則等檔案,按照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該等檔案之規定。物業區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後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並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則視為甲方已按期並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並實際交付)後,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佔有或使用,如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裝置、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裝置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區內其他房屋單位業主或住戶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下列各種稅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定分別交納:_________________

1.因簽署和執有該契約之正本而發生的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契稅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生的交易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它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徵及/或收取新的稅費而發生的稅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並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後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並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後,乙方在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後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定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履行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後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等檔案的約束。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區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則、住戶守則等檔案的約束後,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對於該契約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戶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乙方可以集中委託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契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契約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它文字文字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字為準。

第十七條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籤。

第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絡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從發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後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於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執有二份,公證處執有一份。

甲方(簽署):_____________乙方(簽署):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附件一

買方資料

(個人)中文姓名:_____________

英文姓名:_____________

證件類別及號碼:_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指定聯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

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商業註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附件二

付款辦法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_____%(含定金);

2.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_____%;

3.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_____%;

4.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_____%;

5.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_____%;

6.剩餘之相當於購房總價___________%的購房款,乙方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應自該契約規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內開始辦理銀行按揭手續,並在四十五日內辦理完成按揭手續,使甲方取得該部分房款,若乙方屆時不能獲得按揭貸款或不能完成按揭貸款手續,則需在該時限屆滿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該__________%購房款。

附件三總平面圖(略)

附件四戶型平面圖(略)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7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正原則,雙方經過反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房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坐落 房屋面積平方米,賣給己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

此價款含房地合一價。

三、付款辦法: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

四、房屋款全部付清後,即日起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管理居住使用,房屋所有權也隨之轉移,今後若遇國家佔用或城中村改造,房屋拆遷賠償款歸乙方所有及回遷安置房政策。

五、乙方使用該房屋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今後社群及小組對該房屋的一切事項均由乙方全權辦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本合同雙方遵守執行,不得反悔違約,否則懲違約方房屋買賣價款的雙倍違約金 元(大寫人民幣: ),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條款雙方認可無爭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8

甲方(賣方):趙 升

乙方(買方):張沙沙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1002105420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影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臺(型號:1005648485 ),空調兩臺(型號:0152468549 ),熱水器(型號:1095874554),浴霸(型號:1025456985 ),飲水機(型號:1084759264 ),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升 (印) 身份證號:

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歇臺子長石村24號 電話:

20xx年04 月 28日

乙方(買方):張沙沙 (印)身份證號:

住址:四川省達州市南壩鎮23號 電話: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 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於天津市 ,產權證號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於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3.甲方已於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4.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所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願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付款方式

1.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94.5萬元整。

此房款價為甲方淨價,雙方交易稅費由乙方負擔。

2. 經甲乙雙方協商待標的物房屋房齡滿5年後再行辦理過戶手續,為此乙方暫押5萬元。

3. 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甲方購房定金10萬元,作為購房擔保。

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定金折抵首付款。

同時甲方須將房產證、契稅證影印件交與乙方。

待湊足79.5萬元即刻給與甲方,同時甲方須將房產證、契稅證原件和房屋鑰匙交與乙方。

4. 房齡滿5年後辦理房屋過戶時,乙方將暫押的5萬元交齊,甲方將房屋評估價的費用補足差額,並由甲乙雙方一同交與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三、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並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貸款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 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併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路費及有線電視訊號費由甲方承擔。

房屋交付後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路費及有線電視訊號費由乙方承擔。

3.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4. 第三條 房屋交付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

四、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

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

乙方願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房屋。

2.在辦理過戶手續以前不論房價漲與跌,雙方均不得違約。

如甲方違約,甲方應將所收房款總額退還給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五、 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10

委託人: 簽訂地點:

居間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 %或者(大 寫) 元。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的 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 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

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 元。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居間人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

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居間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11

委託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原因、事項、許可權:

委託人______是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房屋的所有權人(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產權共有人。現我同意出售上述房產。現委託__________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們辦理如下事項:

1、 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們辦理此房的買賣交易手續;代為簽署以上房屋的買賣合同;

2、 代為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此房產權轉移、過戶等相關事宜;

3、 代為辦理與出售此房相關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暖氣、公共維修基金等交割手續;

4、 協助買方以買方名義辦理銀行貸款相關手續並簽署相關檔案;

5、 代為收取相關售房款;受託人在上述委託範圍內所進行的一切行為和所簽署的一切檔案我們均予以承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委託期限:自委託之日起至上述委託事宜辦完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12

賣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在徵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願將坐落在 的房屋有償作價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雙方約定上述房屋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方式:乙方已於 年 月 日轉賬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剩餘房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由乙方於簽訂本合同後,當日轉賬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稅費承擔:乙方需承擔公證等手續辦理過程中雙方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第五條 甲方保證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權屬清楚,沒有附著戶口、租約、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日後如果房價上漲或涉及拆遷,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補償;乙方保證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之日起,如果房價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補償。

第六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 天內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

第七條 雙方約定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以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為結算日。水、電度數分別為:水 、電(住宅) 、電(商鋪) 。

第八條 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水、電、有線電視更名或過戶手續以及《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等手續,能提供的材料需積極提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另一方損失的,違約方需以該房屋轉讓總價款為基數,自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完結日止,按日萬分之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 乙方:

附屬設施、電器裝置、裝飾裝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並完成交接。自乙方完成驗收並接收該房屋之日起,該房屋內的用水用電安全、房屋質量等一切風險責任均轉移給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1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過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處購買的座落在____市____區的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

二、房屋價款: 房屋總價款為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房屋價款的交付方式及時間: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壹萬捌千圓整,: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時為乙方出具收款憑證;乙方交付全部房屋價款同時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證及與房屋有關證件全部交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四、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辦理,所發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房屋交付前,該房屋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全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的費用(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發生房產被佔及徵用所得的補償款一律歸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權。應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返回乙方所屬期間對房屋的維護及維修費用及購房款人民幣壹萬捌千圓整,並按房款總價50%賠償。

八、如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14

房屋買賣協議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天津某裝置廠

住所:天津市河東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天津市某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東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天津開發區某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開發區第二大街捷達路號門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已經進行了企業改制,原國有投資全部退出,為盤活有效資產,甲方決定將擁有產權的坐落於天津市河東區路號大樓0-5層房屋(總建築面積6320.52平方米,房屋結構為框架,詳見本協議附件1《房屋產權證書》)依法轉讓給乙方;乙方為公司業務拓展的需要,有意購買甲方擁有產權的上述房屋;丙方為甲方的實際控制人及大股東,就甲乙雙方前述房屋買賣行為,願意作為甲方的保證人,向買受人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於20__年12月 日於中國天津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天津市河東區路號的大樓0-5層房屋,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測定的建築面積為6320.52平方米。房屋結構為鋼混。詳見本協議附件1。

2. 該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房權證河東字第號。土地使用權方式為劃撥,土地使用權證號為東單國用(20__)自第號,土地使用權面積為849平方米。

3. 該房屋四至界限: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4. 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的附屬裝置、設施和房屋建築設計、裝飾及施工圖等資料(見本協議附件2)。

5. 房屋目前使用情況:

第二條 房屋轉讓價格

該房屋整體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人民幣)。該價格不包括辦理房屋及土地過戶交易手續所需的各種費用,該房屋轉讓過戶交易發生的各項稅費(含土地變性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但甲方對本協議項下的房屋與其他廠房分戶手續的辦理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遞交相關部門並被依法受理,且根據甲方指定的第三人與乙方簽訂的《房屋抵押合同》(詳見附件8)之約定在甲方指定的第三人辦理完畢房產抵押登記手續、乙方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買賣房屋的定金人民幣 420萬元(佔總房款的20%,可以折為購房款),同時,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購房款420萬元,即總房款的20%;

2、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房屋及土地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乙方依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該兩證根據房管部門的規定可能合一,下同)等房屋產權手續後,3日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 840萬元,即總房款的

%;

3、乙方在取得上述房屋產權手續並在雙方實際辦理完畢全部房屋交接手續後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 萬元,即總房款的15%;

4、剩餘總房款的5%為乙方暫扣的甲方保證金,在乙方進住本協議項下的房屋 年月後,如果房屋無嚴重的建築質量問題及房屋權屬瑕疵等問題,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交房方式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40 日內(該時間越短越有利於買方利益的保護,畢竟佔據房子會掌握主動,因此,建議將此時間儘量縮短,最好在第一次付款後就能進駐),甲方將本協議項下的房屋騰空並交付給乙方佔有並使用,甲方應同時將本協議附件2記載的該房屋的附屬裝置、設施和房屋建築設計、裝飾、消防及施工等圖紙資料一併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承諾條款

1、 甲方承諾:對於本協議項下房屋的房屋具有所有權,並沒

有任何出租,也沒有任何其他的共有權人,同時,對於該房屋的出售,沒有任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該房屋之上沒有設定任何諸如抵押等他項權利,該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諸如法院查封等權利處分受到限制的情況,否則,甲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承諾:對於本協議項下房屋(含所屬土地)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前的氣、水、電、電話、有線電視、網路使用費、衛生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及物業費用等應該由甲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承諾在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與乙方辦理前述費用的確認及相關繳費權證的交接手續,並根據前述承諾承擔交接之日前的費用。

3、 甲方承諾:由於土地紅線距離本協議項下房屋太近,甲方

同意在該房屋周邊劃出約300平方米土地提供給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應承擔國家規定的有關稅費,如遇國家徵地等土地的收益權屬甲方;對劃出歸乙方使用的該部分土地,乙方可以採用砌制圍牆、架設欄槓、柵欄等方式對該部分土地與甲方的其他土地進行分割,並對該土地享有相對獨立的使用權。甲方如果以後處置其他房屋及土地,應該與受讓人講清楚關於前述土地的使用情況並保證受讓人也同意乙方繼續使用。

對於前述範圍的土地,甲乙雙方將對現場進行丈量後做出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及時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及時將房屋騰空並交付乙方,或者沒有一併轉移或者房屋的附屬裝置、設施和房屋建築設計、裝飾、消防及施工等圖紙資料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並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2、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配合乙方及時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手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有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項下房屋(含土地)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不能及時辦理完畢的,甲方應該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並賠償遲延辦理過戶手續期間乙方已經支付房款的利息,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付,並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3、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甲方出現惡意違約,不再履行本協議,或者明示毀約,甲方應雙方返還乙方定金,並承擔乙方已經支付房款的利息,該房款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付,此外,甲方還應該賠償乙方的可得利益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違約時該房屋之市場價與雙方約定的協議價之差價部分。

4、 如果出現本條第1款、第2款的情況,乙方可以給予甲方

一定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甲方仍然不履行相應義務的,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協議,並根據本條第3款的規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15

合同編號: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或名稱):身份證件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或名稱):身份證件號:

房產合同人甲方與乙方

根據《____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按照相互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出賣房屋的概況:

1、房屋座落位置:____縣岑陽鎮;

2、建築面積:;

3、層次、總層次;

4、戶型;

5、結構;

6、建築年代________年;

7、房屋朝向;8原產權證號;

9、四至: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10、土地宗(地)號;

11、房屋設計用途住宿;

12、土地使用取得方式及年限。

二、房屋評估價:

三、房屋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

房屋成交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價格為元整,大寫元整。平均每平方米元。房款要求在房屋成交後於________年10____月20____日以現金一次付清。

四、房屋交付使用時間:

乙方房款付清後,甲方必須____日內將房屋按成交時的模樣全部空出交付乙方使用(包括水電設施等)。

五、違約責任:

甲方應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產權糾紛,符合房屋轉讓條件。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該房屋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六、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本合同簽定後,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應在悔約之日起3天內雙倍返還購房定金給乙方。

2、甲方未履行房屋權屬狀況的告知義務而導致乙方發生重大誤解並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____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該房屋總房款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15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甲乙兩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請辦理房屋交易、權屬登記手續的,每逾期____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總房款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七、上述出賣的房屋如有涉及共用、出典、抵押、交換或者其它產權糾紛概帖賣方負責。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四份用做過戶手續的辦理。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立契日期:____年月_日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回購範圍:乙方按土地出讓合同要求標準建設安臵商業房,政府按約定的為準,建成後政府全部回購。

(二)、回購房單體設計方案報送甲方審查簽署確認後,乙方報市規劃部門審批,並負責按規劃實施。

(三)、回購價格:政府回購商業房價格均為元/平方米,政府回購安臵房之外的建築面積產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四)、乙方堅持高標準規劃、高品位建設安臵房,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五)、乙方的建設專案工程招投標應符合市政府關於招投標的相關規定,由甲方配合在市招投標採購交易中心完善相關的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證方:_______________

梧州市藤縣房屋買賣協議 篇17

賣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有以上情況,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按定金雙倍賠償乙方

第三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四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定金:人民元____________元(伍萬元整)給甲方,二期房款: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通過產權交易中心資金監管。支付時間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前。尾款貳萬元在甲方戶口遷出,物業等雜費結清後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房屋交付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30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交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暖費交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由於買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方承擔。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各自承擔。如因國家房產調控新政影響雙方交易,本協議作廢,雙方不算違約,甲方返還乙方定金。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購房定金不退。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3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1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房屋總價款 5___%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3‰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總價款的5___%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 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哈爾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