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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長聘用合同(精選5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49W

園長聘用合同 篇1

新時代幼兒園法人代表〔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幼兒園園長。

園長聘用合同(精選5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幼兒園行業教育、教學和保育的工作需要,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原則,協商簽定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期限

職位:園長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園長職責

1:全面負責幼兒園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等檔案記錄,貫徹執行幼兒園課程標準,並定期向法人代表做工作彙報。

2: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其他教師團結合作,做好本園教育教學,幼兒保育、安全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組織教師認真學習,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製作教具,寫出教育教學論文,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4:密切與家長的聯絡,爭取家長對幼兒園的支援。

5:完成其他上級部門交付之工作和任務。

三。薪金、補貼及待遇

1:參照教師聘用合同。

2:乙方另有園長補貼 元。

四:其他

1:其他事項參照教師聘用合同。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幼兒園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時,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無法解決,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手機號: 手機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園長聘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性別: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址:____ 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

為確立勞動關係,明晰雙方的權利和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批准,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報酬及內容

(一)甲方付給園長工資為 元/月,崗位補貼 元/月(招收學生人數x5)。

(二)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內容:

1、編制全園的教學計劃,

2、招生宣傳工作,

3、

(四)工作考評:

1、學期考評,幼兒園招生達到上學年同期人數或幼兒園預定目標,不出安全事故,辦園規範,記錄完整的發500元考評獎。

2、聯查考評,在總園聯查中獲得第一的獎100元。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供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場合、裝置、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保護甲方的名譽。有下列情況之一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犯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2、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3、故意或者過失洩漏本園教學方案、資料、教材等機密的。

4、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幼兒造成侵害的。

5、乙方因違背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喪失的 。

6、其他違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批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勞動合同期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背勞動紀律或者幼兒園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侵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義務或被勞動教養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園長工作。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根據的客觀情況產生重大變更,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2、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要挾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供給勞動條件的。

七、違約責任

1、甲乙單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對方違約金1000元。合同期間,甲方可能會根據情況出資派乙方參加各種進修、培訓學習。培訓、學習結束後,未滿甲方要求的工作年限(從學習之日起2年)而辭職離園的,須全額退還報銷的學習培訓費及餐旅住宿等費用。

八、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仲裁和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履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園長聘用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

法寶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____個月(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乙方簽訂合同後應在_____年__月__日前到崗。

聘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協議。本協議期限屆滿後,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協議的,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

工作範圍:陽光大地幼兒園、兒童俱樂部、親子早教部。 聘用方式:授權管理,業績考核,薪酬考核。

直接上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屬下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乙方自主安排並組織園所的園務管理工作、教學管理工作。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園務管理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辦公用品,確保乙方園務管理工作、教學管理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四、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付給乙方工資為______元/月。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法律、幼兒園規定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節假日工資全額發放。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為乙方提供學習培訓的機會;

第九條 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第十條 甲方不得以不正當方式干涉乙方的園務管理工作、教學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的社保、醫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期滿後,甲方擁有續約與否的決定權。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教育相關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自身教育教學素養,主動參加園所安排的園外培訓活動;

第十五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十六條 自主安排園務管理工作、教學管理工作,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

乙方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幼兒教育的方針、政策以及教育法規、規章,堅持正確的辦園方向。

2、全面負責本園的招生營銷工作,教學工作等。

2、負責全園教職工的聘任,調整園內工作人員結構,定期對保教工作人員進行考核並做出正確評估。

3、教師教學培訓規劃及具體實施;抓好教師尤其是青年教師的培訓工作,建立自培基地,進行拜師結對子活動,開展各種的帶教活動。 4、各種宣傳活動的節目組組建及導向策劃及活動實施;

5、環境創設工作的規劃及組織實施;

6、認真抓好教研組建設,組織開展教研組學習和全國性的教學觀摩活動,積極傳遞教研教改資訊,經常開展各類教育教學觀摩、研討、評比活動,採取改進提高的措施。

7、全面瞭解教育、教研、衛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況,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儘量減少工作中的失誤。

8、全面掌握教職工的思想動態,開展經常性的政治和業務學習,提高修養,加強師德修練。

9、關心教職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環境,維護合法權益,增強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10、主持幼兒園的保教工作。領導和組織安全保衛、衛生保健工作,貫徹有關的法規和規章,確保幼兒在園安全、衛生和健康。

11、領導和組織行政工作,包括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和獎懲及園舍、裝置和經營管理等。

12、密切與家長的聯絡,向家長宣傳正確的教育思想和科學育兒知識,定期召開家長會,展示教育成果,宣傳家教方法,聽取家長意見,提高辦園質量,爭取家長支援幼兒園工作。

13、定期召開園務會、教職工大會、家委會、夥委會及食品衛生管理會,發揮其民主監督作用。

14、徵訂教師教學教科研課題研究,每年重點抓好2-3個園所課題,積極爭取區級課題。

15、做好每學期幼兒、教師用書、用品及教玩具的徵訂工作,為後勤提供正確的資料。

16、負責建立並組織執行各類規章制度,使各類人員職責明確,工作規範。

17、檢查,督促衛生保健及食品衛生、校車安全等各項制度的落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全園幼兒的安全。

18、每天巡視各工作崗位,加強一日流程的貫徹力度和執行質量,並在月底前完成對各類人員的考核。

19、總園長安排的其他工作;及時向總園長彙報工作和提出建議。

第十七條 熱愛教育事業,刻苦鑽研教育教學業務,積極投入教育改革,參與教育實驗工作,積極吸收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大膽創新開拓,以提高園所教育教學質量、打造優秀的幼兒教育教師團隊、培養階梯式的師資力量為工作目標。

第十八條 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合同。

七、合同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一條 甲方因辦學模式、形式、結構、規模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經考核乙方不適合相應的工作崗位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甲方應以書面通知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因行業特性,乙方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如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三十日提出。否則扣除其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乙方擅自解除、終止合同後,五年內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或教育相關工作。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否則若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需賠償乙方雙

第二十四條 合同期滿前三十日雙方商議是否續簽聘用合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合同期滿時乙方應辦妥相關手續並交接好各項工作,乙方方能離校。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4、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5、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6、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甲方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違反者視作違約行為,合同解除;

7、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8、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犯甲方公款或財物的;

9、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10、故意或者過失洩漏本園教學方案、資料、教材等機密的; 11、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園所幼兒造成侵害的;

12、乙方因違背工作紀律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13、其他違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第二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其它事宜:

第二十八條 甲方若對乙方進行培訓,培訓合格後,乙方應保證在甲方合同工作期限至少不低於培訓協議規定的服務年限,培訓協議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若乙方違反本條款,除賠償甲方培訓乙方所有費用外,還要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5000元。

第二十九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園在園發生安全事故,按陽光大地幼兒園安全制度來執行應該承擔的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聘期被甲方解聘或經甲方允許主動辭職,此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時,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訴諸法律;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第三十三條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乙 方(蓋章)姓 名: 月 日年 日

園長聘用合同 篇4

用工單位(甲方)

所有制性質

用工單位住址

電話號碼

務工人員姓名(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務工人員戶口

工種

炯術等級

務工人員家住____縣(市)____鎮(鄉)___街(村)____號(組)

務工人員暫住地址

編號

絕證編號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中介推薦,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自願到甲方做臨時工。按照合法、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違反。

一、合同期限

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計_____個月,在甲方做臨時工作。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甲方擔任臨時生產(工作)任務。合同期內如一方要求變更工作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徵得另一方同意。

三、生產(工作)條件、雙方的義務

甲方:為使乙方順利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強對乙方的勞動紀律、安全生產規程和法制教育。尊重乙方的合法權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應享有的政治、經濟待遇。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對臨時工的管理規定,接受勞動部門的監督、檢查。

乙方:在合同期內,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與其他職工一樣參加政治、業務學習,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交給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工資待遇

經應知應會考核後,確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工資____________元,加班工資,夜班補貼、勞保福利按本單位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實行計件工資制,月工資額按計件單價結算,其辦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福利待遇

按國務院1989年頒發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第六、七、八、九、十條規定和______省(自治區、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合同的解除及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有疾病不能堅持或不能適應正常生產(工作)的;(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醫療期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4)乙方因參軍、招工、招幹、升學者。

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法律規定的除外),經雙方協商同意後,解除合同,並給予書面通知。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簽訂後,須送勞動仲裁機關鑑證,即確認有效,受到法律保護,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應在國家規定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後補充。

3.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從申請調解之日起,在30日內,經調解無效時,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的申訴應從其知道或應當知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超過期限不受理。如對仲裁不服,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向甲方所在縣(市)人民法院起訴。一方當事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執行裁決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補充的有關事項

九、本合同應在辦理調配手續後,及時簽訂、鑑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鑑證機關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塗改無效,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絕證機關(蓋章):

園長聘用合同 篇5

聘請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分: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護士技師其他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請單位(甲方):決定聘請乙方(受聘人):從事相干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聘請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賞罰

1、試用期月工資為: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2、正式聘請期月工資為: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延續、穩定,每月工資扣除5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請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請期月工資中均包括醫療、養老保險等用度,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請期享受所在部分(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是非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請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請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賞罰時,同即是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積極其乙方提供展開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請部分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干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賞罰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消除聘請,但需提早7天通知乙方;聘請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由於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消除聘請,同時應提早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以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用度兌現。此款中提早通知期限對財物、資訊等特殊部分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干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職員由院辦公室辦理)

5、聘請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適用人調進標準,雙方自願的條件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消除聘請,但需提早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請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早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程序中故意繼續聘請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請期工作的展開。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干技術操縱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特別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謝盡。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分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之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檔案和其他技術資訊流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縱或忽視大意、缺少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過失、糾紛乃至事故者,乙方承當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當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緣由給甲方釀成的經濟損失承當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請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

七、具體程式為:

(1)部分負責人提出聘請申請及人選建議,(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請,(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醫務職員聘請合同及各項規定身份證影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5)甲方具體部分負責人與乙方約定工資標準並簽字認可,(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影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其餘由甲方具體部分、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分、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為一式三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具體應聘部分負責人:年月日

乙方(籤):年月日

丙方(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