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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僱工勞動合同(精選24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4W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簡稱甲方)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精選24篇)

乙方: (簡稱乙方)

為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控制各類學生違紀事件、校園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發生,切實承擔起保一方平安的責任,甲方聘任乙方門衛臨時用工。

鑑於乙方現在屬於臨時用工人員,乙方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無法與甲方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決定建立勞務關係。因此,本服務協議屬於勞務協議,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調整範圍內,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調整之中。甲乙雙方在充分明確這一法律關係的基礎上,根據《民法通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條件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條件的工作環境。

三、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崗位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安排和調整。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盡職盡責做好工作。

2.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和要求。

3.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 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4.對於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工作職責

1.負責學校大門、學校後門的開鎖;

2.負責學校進出人員的登記;

3.負責校園內的安全巡查;

4.負責報刊雜誌和郵件快遞的收發;

5.負責上級來文的登記和村完小教學點檔案資料的轉發;

6.負責學校花草樹木的管理;

7.負責學生寢室的就寢紀律的管理;

8.負責學校水電的管理;

9.負責學校大門及學校主幹道的衛生保潔;

10.負責校門附近及校內車輛的整齊擺放、嚴禁校門口擺攤;

11.負責學生課間餐的發放;

12.負責學生在校時間的值班保衛;

13.負責週末、節假日、寒暑假的值班護校(適當補助);

14.負責值班室內部的衛生和整潔;

15.負責來訪人員的接待引導(交值周領導);

16.負責通知學校部分師生與家長學校領導見面;

17.負責《學校值班記錄簿》、《外來人員登記簿》的填寫;

18.全天二十四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19.在值班室住宿,學生在校時間不離開學校,遇特殊情況離校需經行政值周領導、德育處同意後自行請人代替;

20.接受學校德育處管理,對行政值周領導、德育處負責。

五、工作考核:

1.每月如無責任事故和失職行為發生,工資全額支付;

2.乙方違反學校的有關規定在工作中有失職行為,發現一次扣考核工資____ 元;

3.乙方在工作中因個人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4.乙方因未能履行職責或工作不負責任,工作態度不端正,甲方有權解除臨時用工合同。

六、勞務報酬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工資為____元/月,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如有薪資調整或變化,則調整後按新標準執行。乙方工作期間,甲方負責提供門衛業務培訓。

乙方作為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只享受本協議中約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內部制度中涉及的員工其他福利或待遇均不適用於乙方。

七、協議的解除與終止

1、在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解除本協議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甲方因乙方違紀,可隨時與乙方解除本協議。此時,不需五個工作日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或勞動報酬時,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4、本協議到期或過期,如雙方未續簽,自行終止本協議,不需提前通知。

5、甲乙雙方無論因何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協議,乙方均應立即辦理工作交接、歸還甲方財、物等離職手續。乙方離職時應按規定交還學校所有財物如鑰匙等,學校才發放當月工資。

八、其他

1、乙方工作時應注意方式方法,嚴禁毆打學生,出現責任事故,如毆打學生使其受傷,醫藥費等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向甲方出具身體健康證明,因身患疾病導致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的關係是勞務關係而不是勞動(合同)關係,因此甲方不承擔任何社會保險繳納義務,也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其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____年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年___月____日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單位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家庭地址: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建築工作,工作地點為:。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任務。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_,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

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甲方按 元/工日支付工資或者按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計件工資形式依據實際完成工作量 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寶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它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

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工作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僱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僱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

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至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鑑證機關(蓋章)

&

nbsp;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年月日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4

私營企業僱工勞動合同

甲方(僱用單位):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僱職工):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月。本合同至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        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_____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十、勞動爭議

處理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5

甲 方:乙 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 年  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 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 %支付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鑑證員(簽章)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工作任務和各項業績指標的達成,根據甲乙雙方自願的原則,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聘任乙方從事_____部_____崗位的工作。

聘任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及經營目標與計劃制定績效考核方案。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績效進行考評,並依據考評結果對乙方進行相關人事調整,包括:

1)核發乙方績效工資;

2)調整乙方薪酬,包括調整薪資結構、加薪、降薪等;

3)兌現獎懲,包括表彰、獎勵、處罰、通告等;

4)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調崗、降職等;

5)調整勞動合同關係,包括續聘、終止、解聘等。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4.甲方有義務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認同並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確認對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該崗位工作職責已充分了解,並能正確履行權利與義務。

2.乙方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制度,該崗位的崗位工資(含績效工資),試用期為(大寫:_____),轉正後為(大寫:_____);

3.乙方享有參加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業務培訓、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乙方有義務服從甲方的經營組織管理,遵守公司規定和勞動紀律,員工手則,盡職盡責,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5.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恪守職業道德;

6.乙方有義務自覺提高工作技能,提升專業技術水平,參與甲方的各項工作培訓;

第四條當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第五條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勞動聘用合同的附件,本協議的修訂、變更即視同為勞動聘用合同的修訂、變更。本協議中的條款如與勞動聘用合同有悖,均以勞動聘用合同的約定為準,且本協議條款的失效、無效均不影響甲乙雙方勞動聘用合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二款第(2)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滿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專案,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是:_________。

第十條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8

私營企業僱工勞動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甲方(僱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僱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

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至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之用。

二、企業與職工利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的,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空格內;需要告知的事項,在空欄內填寫清楚告辭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應同身份證一致,不得有誤。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書“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一欄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條某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本欄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並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加附紙。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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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藥品質量管理及銷售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符合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要求。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五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六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九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迫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凳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祿豐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州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僱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僱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

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至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之用。

二、企業與職工利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的,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空格內;需要告知的事項,在空欄內填寫清楚告辭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應同身份證一致,不得有誤。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書“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一欄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條某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本欄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並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加附紙。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11

僱主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僱職工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

第四條 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12

企業僱工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僱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僱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

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月。本合同至?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四、_____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_____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_____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_____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_____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_____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_____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_____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_____,_____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_____金額為?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名稱: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日至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_____年_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

1)方按《湖南省工資支付規定》和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應支付夜班補貼為____元。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部門承擔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2、因工作需要並與乙方協商後,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____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____小時。每週工作時間____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凡從事國家規定需持證上崗的特殊工種(崗位),乙方需經培訓合格,取得相應資格持證上崗。

3、甲方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①②4、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5、乙方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6、甲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五、勞動報酬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並向本單位勞動者公佈。

六、勞動紀律

1、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至三十二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2、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項,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僱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僱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

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至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xx年xx月xx日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15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開始,至20xx年xx月xx日終止,其中試用期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

第四條甲方每月xx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xx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xx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xx元。

第十條甲方應給予乙方xx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16

商戶僱工勞動合同範本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 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元。

第十條甲方應給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第十二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1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月。本合同至終止。

2、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3、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5、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元。

6、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7、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8、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相當乙主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乙方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9、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1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1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方(僱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僱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

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至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__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1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同意訂立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及型別: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每個月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標準:自每個月初起至每個月末止,每個月配送任務(含收貨、送貨)為______筆商品配送訂單。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擔任_______________職務,工作地點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四條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職務(崗位)。但以下情況除外:乙方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身體原因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以下第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以完成任務量為基礎。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甲方對乙方可實行相對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方式。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單位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乙方每月薪資待遇詳見《崗位聘用書》,具體按甲方相關管理制度約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於每月15日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並不得剋扣或拖欠,乙方月度實際收入根據出勤情況及公司相關績效考核制度進行考核後確定。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九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否則不予視為加班。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貴州省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保用品。

第十五條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貴州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繳費基數按遵義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發放工資時予以代扣代繳。如遇國家相關標準調整,按照調整後標準執行。試用期間乙方社保繳納費用已包含至職務工資內,自行繳納。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九條甲方依法制訂並正式釋出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崗位聘用書》,將自動成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任何其他單位兼職,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二十一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制度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五條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解除本合同均應提前30天(試用期內提前3天)書面通知對方。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1)因乙方下列行為,導致甲方違背真實意願與其簽訂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a、乙方向甲方虛假陳述個人及社會關係資訊、偽造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或工作經歷的。

b、乙方不主動向甲方告知或經甲方詢問不予如實告知其具有違法犯罪記錄、身體疾患、與第三方有尚未終結勞動關係、對第三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等不能或不適合與其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

c、乙方採取其它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的。

(2)本合同簽訂後,未在約定期限內到達約定崗位工作的;

(3)試用期間,不符合甲方崗位錄用條件的;

(4)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6)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又與任何第三方建立任何形式的勞動勞務關係,對完成本職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包括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8)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九、後合同義務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車輛、辦公用品、檔案、裝置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資訊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審批程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試用期後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都要向甲方辦理工作移交手續。乙方完成工作移交手續後,甲方正式簽發給乙方勞動合同已解除、終止的證明。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依法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應乙方要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二十九條乙方不辭而別、下落不明、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

十、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如違反《勞動合同法》、《本勞動合同》的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未經甲方批准或未按甲方規定擅自離職,或者乙方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拒不到甲方辦理工作移交手續,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二十九條規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每日賠償甲方經濟損失500元。賠償的內容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主要有:招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崗位培訓費、乙方擅自離職期間甲方為勞動者額外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等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二條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後,雙方勞動關係即行終止,若雙方未續簽書面勞動合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滯留甲方場所或為甲方工作,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導致甲方遭受額外損失的,乙方應據實賠償;如果雙方願意繼續建立勞動關係的,應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甲方拒絕或拖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若乙方拒絕或拖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導致甲方遭受額外損失的,乙方應據實賠償,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條乙方所欠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及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七條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前簽定的勞動合同自動作廢,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以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簽字即表明知悉、理解並同意本合同全部內容,本合同的簽訂均為雙方真實意願的表示。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僱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僱職工)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 ________月。本合同至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 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________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_

1、甲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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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僱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僱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

月  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    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第1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1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至

終止。

2、工作內容

第2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3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3、勞動報酬

第4條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5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6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7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5、保險福利待遇

第8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9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10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101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6、勞動紀律

第102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7、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103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104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105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1,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106條下列情形之1,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10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104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107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1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108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10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109條下列情形之1,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2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責任

職務名稱:工程管理

直接上級:專案經理

本職工作:負責工程專案的日常管理和工程造價以及經濟合同的簽訂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其支付時間為每月1日支付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適當提前發放。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福利待遇為:(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工資待遇為3200元/月(試用期工資待遇為轉正後工資待遇的80%)。工資待遇每一年上調一至兩次,每次上調比例為8%-10%,根據個人表現加以調整。

3、甲方在乙方試用期滿後,30日內將為乙方全額購買職工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工作過程中,不出現重大錯誤,對工作認真負責並有良好表現,公司將給予乙方每個月400元獎勵作為年終獎在過年之前發放,第一年發70%,剩餘30%第二年累計發放,依此類推。

(備註)如乙方有相關資質證書(全國工程造價員、二級建造師等)掛靠在我公司,我公司將給予800元/月的證書補貼。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六、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准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20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社會福利

乙方在轉正後30日內,甲方按當地社會保險中等標準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每月甲方承擔全額保險費用。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天。

第三條、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 資 元。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應全力完成。

第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在工作期間幹私活的。

3、工作態度不積極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六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第八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九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僱工勞動合同 篇24

私營企業僱工勞動合同書

甲方(僱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僱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 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月。本合同至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四、_____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_____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_____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五、_____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_____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_____費。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_____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_____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_____,_____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_____金額為 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