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藥品質量管理及銷售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符合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要求。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五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六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九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迫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凳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祿豐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州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天。
第三條、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 資 元。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應全力完成。
第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在工作期間幹私活的。
3、工作態度不積極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六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第八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九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雙方之間勞動合同關係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三個月,如能勝任此項工作,試用期滿正式錄用。
第二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資 元,計件工資按實際完成工作超出部分提成。每趟提成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此外,乙方出勤情況符合甲方規定,可獲得全勤獎金人民幣 元,乙方工作符合安全出車規定,整月與意外事故,車子無損壞和刮傷,可獲得安全獎金人民幣 元。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服從甲方安排並認真執行和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12小時,每週不超過72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每週休息一日,如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時,要經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班的提成工資。如乙方因私事超出休息時間,需按 %的比例扣除基本工資和當月所有全勤獎金。
第四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防止事故發生,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定。
第五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
第七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
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八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第十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四條 如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六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聯絡電話
戶籍型別(城鎮、農村)
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社群(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一)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璧山縣人民醫院。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臨床護理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1、具體工作內容按崗位工作職責執行;
2、依法執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建立的醫院管理制度。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作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執行。
第五條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嚴格執行重慶市關於工資水平的規定,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崗位工資: 元/月(中專400.00元/月、大專450元/月);
(二)績效獎勵工資:臨床科室根據本人實際工作業績,分配科室獎金。
(三)臨床值班補助費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標準據實發放。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等各種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 醫院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算按照醫院規定參照同等崗位人員執行。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嚴格遵守醫院管理制度。
(二)服從甲方工作崗位安排、調動。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⑴違反《臨床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要求,或違背本人承諾,經教育後仍然不改正的;
⑵違反《護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醫院管理制度的規定,給醫院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⑶缺乏責任心,違反操作規程、護理常規或規章制度,給患者或醫院造成嚴重損失的;
⑷違反醫院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年違紀超過5次的;或曠工累計達5天的;
⑸工作懶惰或服務態度差,患者投訴達5次/年,或科室負責人投訴達5次/年;
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⑺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或連續三個臨床科室都拒絕接納的;
⑻不按規定參加“三基三嚴”培訓與考試,每年缺考達5次,或每年三基考試補考不合格達5次的; ⑼連續5年沒有完成醫學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規定的;
⑽在《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規定年限內不能晉升職稱的;或工作表現差,調整3個科室仍沒有進步,連續3年績效考核排名倒數10名的。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以下材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的執業護士資格證書;
(二)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
(三)乙方的畢業證書影印件;
(四)臨床護士崗位責任書;
(五)乙方的承諾書;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20xx年 1月 1 日至 20xx年 1 月 1 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二、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數量標準。
三、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裝置。
(二) 發放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 對女職工和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國家法定節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 勞動報酬
日工資為130元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並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
七、甲、乙方協商社保由員工自己辦理,甲方每月將社保金直接發放給乙方;
八、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三) 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違約責任及賠償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