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人:
所屬部門:
因下列第____項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本單位決定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或終止與您的勞動合同關係: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4、單位依法進行裁員;
5、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6、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本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9、因員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無效;
10、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勞動合同到期;
12、員工已達退休年齡。
13、其它:
您可領取經濟補償金:____元,其它費用:____元
請您於前述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週內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公章或負責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人因 原因,不能繼續履行簽訂的39;《勞動合同》,需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離崗。特此申請解除勞動關係,請予批准。 申請人簽名(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終止協議 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條款之一( )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勞務協議)。
1、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勝任工作。
2、合同(協議)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協議)。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5.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等甲方規章制度。或者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6.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至使原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7.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申請 8.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2)其他 。 甲方(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此協議一式二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交辦公室。 員 工 離 崗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員工工號:
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
乙方知悉<民法典>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
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
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
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後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後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
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
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內容)的義務,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合同>、<競業禁止合同>的,仍應遵守原合同的約定;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
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8、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9、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