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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生員工合同(精選3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7W

養生員工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單位):

養生員工合同(精選3篇)

一、合同有效期限

簽訂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要求

2、 職責要求:

(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揮,按其職位要求及本養生

會所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嚴守本養生會所規章制度。

三、勞動報酬

(1)固定工資____元/月;

(2)績效工資____元/月;

(3)補貼共____元/月;

(4)提成獎金:完成核定月度銷售任務部分,可獲獎金____元。超出月度銷售任務部分,提成____元;

(5)完成全年銷售任務(月度銷售任務 X 12),於農歷新年前,可獲年終獎金 元;

(6)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由乙方負擔;

(7)按本養生會所經營情況及員工對業務熟練程度,工作所得業績,在適當時間考慮調整職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 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9)所轄的人員聘用、調動、解僱均須以書面形式知會本養生會所並徵得本養生會所同意;

(10)簽約起,若未滿一年可按比例執行。

四、福利及勞動保險

(1)員工服務滿一年,可依下列規定給予帶薪年假:

A、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 日;

B、工作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 日;

C、工作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年 日;

D、工作滿十年以上者,每滿一年遞增一日,但總數不超過 日。

(2)乙方因病,實行計劃生育,分娩及婚事、喪事等,按本養生會所制定的具體辦法處理。

(3)乙方請事假,須有正當理由及以書面申請和經有關部門主管批准方為有效,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

(4)乙方自行解決當值時的工作餐。

五、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屆滿即告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經營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同時也取消年終獎金。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商業祕密,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4、不按本養生會所規定的銷售方式及違反本養生會所的核定價格進行銷售活動。

5、藉故不參與本養生會所的大型對外活動,不服從本養生會所的工作安排,工作不合作,損人利已。

6、對外的銷售活動中故意損害本養生會所的形象,私自向客戶提出本養生會所合約外的任何個人要求。

7、兼任本養生會所外的任何職務及銷售本養生會所外的任何產品。

8、不按本養生會所制度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直屬上司如實彙報工作,弄虛作假。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確實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若甲方因不可預見的意外因素,造成嚴重財政困難時的正常裁員,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財政狀況好轉而需要增員時,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

(4)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

七、本合約期滿,如果雙方續約,則應另行協商確定續約的條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職責和目標。

八、 乙方非依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情況外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須以一月薪酬及押金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賠償責任。 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

(1)甲方為招收錄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訓費用;

(3)對甲方的生產、經營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及其附件中約定的押金其他賠償費用。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可依約追究其違約責任。

九、保密和不競爭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由乙方從甲方獲得的技術和商業祕密,包括甲方的供應商、客戶關係、營銷方法和銷售組織等,均屬保密範疇,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並保證不會將它們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養生會所期內或續約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參與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業務或組織。作為甲方支付約滿酬金的代價,乙方在本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與甲方業務競爭。

十、 乙方辭職經甲方批准後或被甲方解僱者,應將本養生會所的一切物品、證件、檔案及有關資料及其影印件交回,方可辦理離職手續。乙方應以甲方的信譽及利益為重,不得對外洩漏業務上的機密,以及從事有害甲方聲譽及業務進展的事項。如乙方給予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工作遭受破壞,乙方應承擔賠償的責任及應負法律的責任。

十一、甲方制定的《易佳能養生會所員工手冊》為本合同的附屬檔案,與本合同有同等約束力。

十二、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將爭議提交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肅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生員工合同 篇2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員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工作任務完成為終止合同的標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中醫經絡調理師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甲方指定的現場。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工作日按照國家法定工作日,公休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非固定、彈性工作時間。

第七條 執行非固、定彈性工作時間的乙方在保證完成甲方下達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和工作由乙方自行調換安排。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食宿價值800元。乙方可以不接受甲方提供的免費食宿,但甲方不以免費食宿折貨幣方式置換給乙方。

第十條 乙方在培訓學校期間無貨幣工資。

第十一條 甲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實行工時考核制度。甲方每月1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月工資按公司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蘭州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國家、蘭州市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待遇,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等按國家、蘭州市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應支付給乙方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根據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的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有權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在經營管理方面的指揮,愛護甲方財產。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專項職業健康監護體檢。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按國家、蘭州市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為不續訂。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蘭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生員工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中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工作崗位,工作職責

1.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地點:

2. 其他資訊見雙方所簽署的聘用信。

3.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並考慮乙方的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和工作表現,可調整乙方的工作(職責、崗位)。

4. 乙方應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 工作時間

依照相關勞動法執行。工作時間:【 標準工作制】

2. 休息休假

休息休假按照《員工手冊》有關“假期”條款執行。

第四條 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 勞動報酬

有關薪資政策依照甲乙雙方簽署的聘用通知書及《員工手冊》中的有關薪資政策執行。(不低於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依照國家和乙方工作所在地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醫療時,甲方按國家規定確定乙方的醫療期,然後按有關規定辦理。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環境。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和甲方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操作規程,對於從事特種作業的,應具備特種作業資格。

第七條 勞動紀律及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九條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按相關法規解除本合同: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 乙方解除本合同,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 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後,拒不改正;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甲乙雙方協調一致的;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乙方觸犯國家的法律,被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可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予以相應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5) 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

2) 乙方達到法定年齡或按勞動合同實施條例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法律法規規定的共計情形;

7.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照第9條第2款解除本合同:

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且因甲方原因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為疑似職業病病人並處於斷或間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 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5) 乙方為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若甲乙雙方合同期滿,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雙方未能續約的,甲方應當將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9.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解除及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10.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補償:

甲方對於按照第九條第2款,第5款,第6款(4)(5)規定解除本合同,將根據乙方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以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十條 合同期滿及續簽

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一方受損,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協議或檔案

勞動合同的附件:《員工手冊》、入離職員工簽署的相關檔案、以及雙方簽署的聘用信、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與本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應已充分知曉,並願意遵守。甲乙雙方的聯絡地址(包括:通訊地址、住址或電子郵箱)為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的約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有任何重要檔案資料需要送達時,該地址為雙方約定的收件地址。若其中一方的聯絡地址或電子郵箱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沒有變化。

第十二條 違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