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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技術許可合同(精選27篇)

欄目: 技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2K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1

鑑於許可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持有者;許可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權被許可方;鑑於被許可方希望利用許可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2023技術許可合同(精選27篇)

第一條 定義

1.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

2.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3.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4.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5.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6.合同工廠:是指被許可方使用了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7.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8.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9.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或修改。

10.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1.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合同附件。

2.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被許可方需要許可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許可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許可方的許可製造的字/P

第三條 合同價格

一、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1)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5)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上述各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2.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C.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

(1)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淨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後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

(2)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A.許可方對到期支付的提成費的確認傳真;B.簽發的標明要支付費用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5.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獨立帳戶,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註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係的帳目。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_________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付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

2.在技術檔案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檔案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3.如技術檔案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_________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檔案。

4.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5.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A.合同號;B.收貨人;C.目的地機場;D.標記;E.以公斤計算的手重;F.箱號或件號。

6.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7.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第五條 技術改進

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裝置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檔案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檔案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3.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1.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

2.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3.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4.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

5.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七條 驗收考核

1.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式進行。

2.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3.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4.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八條 保證與索賠

1.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2.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的規定予以開發。

3.許可方保證合同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4.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時交付。

5.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6.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8.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或索賠損失,或要求許可方賠償損失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九條 保密

1.被許可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許可方提供給被許可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許可方或第三方公佈,被許可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2.許可方應對被許可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執行。

3.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資訊:

(1)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2)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洩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3)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條 稅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被許可方負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許可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被許可方從本合同第三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許可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許可方,許可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_____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_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5.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6.仲裁中的適用法為_________法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傳真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4.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6.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8.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2

鑑於許可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持有者;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權被許可方;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利用許可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

2.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3.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4.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5.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6.合同工廠:是指被許可方使用了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7.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8.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9.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或修改。

10.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1.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合同附件。

2.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被許可方需要許可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許可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許可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一、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1)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5)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上述各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2.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c.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

(1)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淨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後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

(2)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a.許可方對到期支付的提成費的確認傳真;b.簽發的標明要支付費用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5.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獨立帳戶,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註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係的帳目。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_________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付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

2.在技術檔案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檔案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3.如技術檔案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_________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檔案。

4.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5.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a.合同號;b.收貨人;c.目的地機場;d.標記;e.以公斤計算的手重;f.箱號或件號。

6.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7.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第五條 技術改進

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裝置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檔案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檔案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3.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1.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

2.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3.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4.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

5.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七條 驗收考核

1.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式進行。

2.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3.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4.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八條 保證與索賠

1.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2.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的規定予以開發。

3.許可方保證合同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4.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時交付。

5.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6.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8.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或索賠損失,或要求許可方賠償損失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九條 保密

1.被許可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許可方提供給被許可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許可方或第三方公佈,被許可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2.許可方應對被許可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執行。

3.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資訊:

(1)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2)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洩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3)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條 稅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被許可方負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許可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被許可方從本合同第三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許可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許可方,許可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_____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_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5.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6.仲裁中的適用法為_________法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傳真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4.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6.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8.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3

技術許可合同(一)

鑑於許可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持有者;許可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權被許可方;鑑於被許可方希望利用許可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

2.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3.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4.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5.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6.合同工廠:是指被許可方使用了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7.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8.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9.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或修改。

10.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1.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合同附件。

2.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被許可方需要許可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許可方有義務        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許可方的許可製造的字  /p>

第三條 合同價格

一、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1)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5)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上述各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        %,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2.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c.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4

鑑於許可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持有者;許可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權被許可方;鑑於被許可方希望利用許可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

2.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3.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4.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5.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6.合同工廠:是指被許可方使用了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7.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8.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9.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或修改。

10.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合同範圍

1.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合同附件。

2.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被許可方需要許可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許可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使用其_____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_____或者標明根據許可方的許可製造的字/P>

第三條?合同價格

一、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1)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5)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2.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C.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

(1)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淨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後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

(2)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A.許可方對到期支付的提成費的確認傳真;B.簽發的標明要支付費用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5.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_____帳戶,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註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係的帳目。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_________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付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

2.在技術檔案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檔案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3.如技術檔案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_________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檔案。

4.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5.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A.合同號;B.收貨人;C.目的地機場;D.標記;E.以公斤計算的手重;F.箱號或件號。

6.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7.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當面直接交給被許,許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第五條?技術改進

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裝置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檔案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3.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1.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

2.被許應為許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3.如果許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4.被許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

5.被許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七條?驗收考核

1.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式進行。

2.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3.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4.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八條?保證與索賠

1.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3.許可方保證合同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4.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時交付。

5.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6.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第九條?保密

2.許可方應對被許可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執行。

3.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資訊:

(1)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2)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洩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3)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條?稅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被許可方負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許可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被許可方從本合同第三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許可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許可方,許可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_____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_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_____解決。

2._____地點在_________,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該會的_____程式暫行規則進行_____。

3._____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_____的裁決執行。

5.在_____過程中除了正在_____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6._____中的適用法為_________法律。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傳真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4.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6.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8.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5

許可人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據_________法律組建並存續的______________(許可人組織形式),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與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組建並存續的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組織形式),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以下單獨稱為一方,合稱為雙方

前言

A.許可人是一家全球大型_________產品製造商。

B.被許可人是中國一家_________產品製造商。

C.被許可人希望從許可人獲得許可證,而許可人願意授予被許可人許可證,許可其製造_________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以下簡稱產品)。

D.許可人同意按照有關部門法律和本合同條款的規定,向被許可人授予製造許可產品的許可證。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照相關法律,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簽署許可合同。雙方特此協議如下:

1.定義和解釋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或者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合同的解釋規則及本合同中使用的術語的含義見附錄一。

2.授予許可

2.1 許可的授予許可人特此授予被許可人由其本人實施、不可讓與或轉讓給他人、不可分割的權利:

(a)於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在被許可人經批准的設施內,使用許可人的技術資料、專利權和相關工具製造被許可產品的(非獨佔)(獨佔)權利;

(b)向被許可人的獨佔客戶並且在被許可人的獨佔區域內銷售被許可產品的獨佔權利,以及在遵守產品供貨協議、經銷協議規定的前提下,在被許可人非獨佔區域內銷售被許可產品的非獨佔權利。

2.2 許可期限

第2.1(a)條項下授予的各項專利權許可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或相關專利證書頒發或授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截止:

(a)相關專利權保護期屆滿;

(b)許可人有權授予許可的期限屆滿;或者

(c)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提前終止。

3.許可費

3.1 入門費和提成費被許可人應當:

(a)向許可人支付_________美元(入門費);並且

(b)在合同期限內按照下列方式向許可人支付提成費,數額為淨銷售額的百分之_________。

3.2 其他費用:被許可人應當就與本合同項下第三方軟體的修訂有關的技術資料、工具和資訊的收集、拷貝或通過其他方式進行的複製支付額外的費用。被許可人應在許可人發出有關付款通知後六十(6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上述費用。

4.記錄和支付

4.1 許可費支付日期:許可人應在合同生效日起三十(3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入門費。

4.2 提成費報告:在合同期限內,每半年(截止於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結束後十五(15)日內,從截止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提成支付期開始,許可人應大體上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格式,向被許可人就上一提成支付期發出一份提成費的書面報告(提成費報告)。提成費報告應由(被許可人的授權高階管理人員或董事)予以確認。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數額不得由於被許可人對其買方的付款義務進行寬限、沒有或者不能從許可產品買方或任何其他人收取欠款而進行扣減。為確定提成費的數額,許可人會不時要求被許可人提供有關資訊,對於許可人的合理請求,被許可人應予以滿足。

4.3 提成費支付日期:在各提成支付期結束後六十(60)日內,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支付當期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明的提成費數額。

4.4 電匯提成費:根據許可人向被許可人不時發出的書面通知,被許可人應將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以電匯方式付至許可人的銀行賬戶。

4.5 稅收支付:除對向許可人支付的款項中應付的稅項代予扣繳外,被許可人應負責繳納本合同簽訂與履行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稅收。被許可人向許可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款項時應從中代予扣繳有關的稅務預提,並在三十(30)日之內向許可人提供有關政府機關出具的關於稅務預提已經及時繳納的納稅憑證。為協助許可人在其本國就在中國支付的稅務預提獲得稅收抵免或減讓,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該外國稅收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據。

4.6 遲延支付利息: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許可人支付某一筆費用,被許可人應承擔自該款項到期至該遲付款項足額支付之日的利息。相關利率(按照L1BOR美元六月期貸款利率加2%,逐日計算。)

4.7 支付不能: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相關到期日或之前支付(並且在到期之後仍然沒有支付)提成費的任何部分或其他到期款項,許可人則沒有義務向被許可人提交任何其他技術資料、技術改進或工具,或者繼續提供技術支援或培訓。

4.8 儲存銷售紀錄:被許可人應就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情況進行清晰準確的記錄。許可人有權自付費用對與提成費計算有關的所有記錄進行審計。許可人的該項審計應在被許可人的正常營業時間進行,每日曆(季度)(年度)不超過(一)次,並且應至少提前兩(2)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被許可人。如果通過審計發現任何提成支付期內的提成費計算有誤,應對該期提成費進行相應的調整。如果通過審計發現在該提成支付期內有到期應付的其他款項,被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如果通過審計發現被許可人支付的款項超過當期應付的提成費,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將超出部分退還給被許可人。

5.軟體和韌體

5.1 操作軟體許可:許可人特此授予被許可人使用操作軟體的非排他性的權利,但是隻能用於被許可產品且須遵守第5.4條的規定。許可人及其每一份第三方軟體的各提供商(各第三方軟體提供商)保留被許可產品中所使用的操作軟體的所有權利。許可人特此授權被許可人大體上根據附件_________所列格式製作的書面協議(軟體分許可)的規定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授予使用操作軟體的分許可。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被許可人不得擁有或者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或其他任何人許可或試圖許可操作軟體中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權利。

5.2 軟體分許可:被許可人應對各軟體分許可進行管理和監督,以確保各買方/分被許可人遵守有關規定。如果買方/分被許可人違反了軟體分許可的規定,被許可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許可人(或其指定關聯機構)並採取許可人不時要求採取的所有措施協助許可人(或者指定關聯機構)行使作為分許可人的權利並採取救濟措施,或者由許可人行使有關權利和採取救濟措施。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6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

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

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年×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1.2 “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中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8.3 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年×月×日在北京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公司

地 址:國××市××街道

電 傳:

傳 真:

B.出讓方:×公司

地 址:國××市××街道

電 傳:

傳 真:

受讓方代表: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7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年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1.2 “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8.3 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8

鑑於許可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持有者;許可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權被許可方;鑑於被許可方希望利用許可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

2.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3.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4.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5.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6.合同工廠:是指被許可方使用了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7.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8.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9.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或修改。

10.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1.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合同附件。

2.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被許可方需要許可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許可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許可方的許可製造的字  /P>

第三條 合同價格

一、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1)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5)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上述各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2.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C.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9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職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0 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稅、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說明、技術資料、程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資訊,包括計算機程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說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資訊,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資料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檔案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 如果許可方沒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時間表交付技術資料,許可方應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許可方支付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 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 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許可方應在收到許可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被許可方。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 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 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 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 許可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 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 許可方應為被許可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 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 驗收考核

6.1 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式進行。

6.2 考核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稽核考核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宣告

6.3 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 保證與索賠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7.2 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 許可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 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 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 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7 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 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被許可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權賠償

8.1 許可方應保護被許可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許可方應以被許可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被許可方予以彌補。

8.2 如果被許可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許可方可應要求授權被許可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被許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被許可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許可方索償。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 對許可方的下列違約行為,被許可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 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許可方應退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1.2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1.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1.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10.3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資訊:

10.3.1 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 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洩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 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許可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許可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被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 被許可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被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應將其改進通知許可方並免費回授給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 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稅費

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被許可方負擔。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許可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許可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支付。被許可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被許可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許可方。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6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15.9 許可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獨立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10

許可人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據_________法律組建並存續的______________(許可人組織形式),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與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組建並存續的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組織形式),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以下單獨稱為一方,合稱為雙方

前言

A.許可人是一家全球大型_________產品製造商。

B.被許可人是中國一家_________產品製造商。

C.被許可人希望從許可人獲得許可證,而許可人願意授予被許可人許可證,許可其製造_________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以下簡稱產品)。

D.許可人同意按照有關部門法律和本合同條款的規定,向被許可人授予製造許可產品的許可證。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照相關法律,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簽署許可合同。雙方特此協議如下:

1.定義和解釋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或者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合同的解釋規則及本合同中使用的術語的含義見附錄一。

2.授予許可

2.1?許可的授予許可人特此授予被許可人由其本人實施、不可讓與或轉讓給他人、不可分割的權利:

(a)於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在被許可人經批准的設施內,使用許可人的技術資料、專利權和相關工具製造被許可產品的(非獨佔)(獨佔)權利;

(b)向被許可人的獨佔客戶並且在被許可人的獨佔區域內銷售被許可產品的獨佔權利,以及在遵守產品供貨協議、經銷協議規定的前提下,在被許可人非獨佔區域內銷售被許可產品的非獨佔權利。

2.2?許可期限

第2.1(a)條項下授予的各項專利權許可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或相關專利證書頒發或授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截止:

(a)相關專利權保護期屆滿;

(b)許可人有權授予許可的期限屆滿;或者

(c)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提前終止。

3.許可費

3.1?入門費和提成費被許可人應當:

(a)向許可人支付_________美元(入門費);並且

(b)在合同期限內按照下列方式向許可人支付提成費,數額為淨銷售額的百分之_________。

4.記錄和支付

4.1?許可費支付日期:許可人應在合同生效日起三十(3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入門費。

4.2?提成費報告:在合同期限內,每半年(截止於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結束後十五(15)日內,從截止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提成支付期開始,許可人應大體上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格式,向被許可人就上一提成支付期發出一份提成費的書面報告(提成費報告)。提成費報告應由(被許可人的授權高階管理人員或董事)予以確認。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數額不得由於被許可人對其買方的付款義務進行寬限、沒有或者不能從許可產品買方或任何其他人收取欠款而進行扣減。為確定提成費的數額,許可人會不時要求被許可人提供有關資訊,對於許可人的合理請求,被許可人應予以滿足。

4.3?提成費支付日期:在各提成支付期結束後六十(60)日內,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支付當期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明的提成費數額。

4.4?電匯提成費:根據許可人向被許可人不時發出的書面通知,被許可人應將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以電匯方式付至許可人的銀行賬戶。

4.5?稅收支付:除對向許可人支付的款項中應付的稅項代予扣繳外,被許可人應負責繳納本合同簽訂與履行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稅收。被許可人向許可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款項時應從中代予扣繳有關的稅務預提,並在三十(30)日之內向許可人提供有關政府機關出具的關於稅務預提已經及時繳納的納稅憑證。為協助許可人在其本國就在中國支付的稅務預提獲得稅收抵免或減讓,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該外國稅收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據。

4.6?遲延支付利息: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許可人支付某一筆費用,被許可人應承擔自該款項到期至該遲付款項足額支付之日的利息。相關利率(按照L1BOR美元六月期貸款利率加2%,逐日計算。)

4.7?支付不能: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相關到期日或之前支付(並且在到期之後仍然沒有支付)提成費的任何部分或其他到期款項,許可人則沒有義務向被許可人提交任何其他技術資料、技術改進或工具,或者繼續提供技術支援或培訓。

4.8?儲存銷售紀錄:被許可人應就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情況進行清晰準確的記錄。許可人有權自付費用對與提成費計算有關的所有記錄進行審計。許可人的該項審計應在被許可人的正常營業時間進行,每日曆(季度)(年度)不超過(一)次,並且應至少提前兩(2)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被許可人。如果通過審計發現任何提成支付期內的提成費計算有誤,應對該期提成費進行相應的調整。如果通過審計發現在該提成支付期內有到期應付的其他款項,被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如果通過審計發現被許可人支付的款項超過當期應付的提成費,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將超出部分退還給被許可人。

5.軟體和韌體

5.1?操作軟體許可:許可人特此授予被許可人使用操作軟體的非排他性的權利,但是隻能用於被許可產品且須遵守第5.4條的規定。許可人及其每一份第三方軟體的各提供商(各第三方軟體提供商)保留被許可產品中所使用的操作軟體的所有權利。許可人特此授權被許可人大體上根據附件_________所列格式製作的書面協議(軟體分許可)的規定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授予使用操作軟體的分許可。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被許可人不得擁有或者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或其他任何人許可或試圖許可操作軟體中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權利。

5.2?軟體分許可:被許可人應對各軟體分許可進行管理和監督,以確保各買方/分被許可人遵守有關規定。如果買方/分被許可人違反了軟體分許可的規定,被許可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許可人(或其指定關聯機構)並採取許可人不時要求採取的所有措施協助許可人(或者指定關聯機構)行使作為分許可人的權利並採取救濟措施,或者由許可人行使有關權利和採取救濟措施。

5.3?韌體權利:對於韌體,被許可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和審慎的程式在該韌體上表明版權標識和/或其他標誌,告知被許可產品的買方及其他任何人,嚴格禁止對韌體的複製、分拆或其他類似行為,以及許可人對該韌體享有專有權等。

5.4?被許可人自用產品:如果被許可人將合同產品或被許可產品用於自用,包括進行本合同允許或許可人另外書面批准的測試、培訓或展示活動,被許可人在使用相關操作軟體時,必須如同被許可產品的買方/分被許可人一樣遵守分許可合同的規定。

5.5?第三方軟體許可授權:就操作軟體中構成與之不可分離的、被許可人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獲得第三方軟體,如果許可人有該軟體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法定和合同權利,則應被許可人的申請,許可人應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專門用於本合同項下目的。進行分許可時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協議中包括以下條款和條件以及許可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內容:

(a)被許可人應遵守許可人與每一第三方軟體提供商之間簽訂的許可協議的所有有關條款和條件;

(b)被許可人應就使用和經允許對該第三方軟體進行分許可及時向許可人進行報告並支付費用,以使許可人能夠滿足其對第三方軟體提供商的合同義務;被許可人向許可人的付款中應包括許可人就被許可人使用該第三方軟體所應支付的全部費用,以及許可人為使被許可人使用該第三方軟體所進行的複製和其他行為的合理_____及相關管理成本;以及

(c)被許可人應就其使用或經允許對該第三方軟體進行分許可所產生的損害、損失、費用或開銷的索賠和責任(包括_____和開銷)向許可人及其關聯機構進行補償並使其免受損害。

5.6?第三方軟體許可請求:對於並非操作軟體有機組成部分的第三方軟體,如果被許可人不能及時獲得,而許可人有將該軟體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法定或合同權利,則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應遵從並按照第5.5條的規定合理考慮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

5.7?第三方軟體許可幫助:對於許可人沒有法定或合同權利對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第三方軟體,許可人應當應被許可人的請求,進行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協助被許可人從第三方軟體供應商處獲得該第三方軟體的相關許可,被許可人承擔相應成本和費用支出。

5.8?第三方軟體修改:如果許可人對第三方軟體進行了修改,許可人應在其法定或合同權利範圍內將這種修改結果提供給被許可人。

5.9?相關原始碼轉讓就第三方軟體原始碼而言,許可人無義務向被許可人授予任何性質的分許可。

6.技術資料和工具的交付

6.1?許可人的交付:許可人應合同生效日後三十(30)日內開始向被許可人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和工具。

6.2?首次交付的形式:包含本合同項下初次提交內容的技術資料和工具應採用許可人於合同生效日在其_______________(地點)的廠房中所採取的形式。(在合同期限內,如果許可人對技術資料進行任何改進,用於許可人在其於_______________(地點)的廠房內進行製造的任何正常用途,許可人應在合理的期限內通知被許可人。)

6.3?視為交付:被許可人應指定一名普通承運人並組織技術資料和工具的運送工作,費用由_____________支付。許可人在其廠房內向被許可人指定並安排的普通承運人提交技術資料和工具後,視為完成交付。

6.4?被許可人對工具的使用:在任何情況下,許可人都沒有任何義務就工具、操作軟體或涉及第三方軟體的任何技術資料或軟體向被許可人提供原始碼。被許可人不得對工具進行拷貝、反向工程、分解或修訂,不得將工具用於製造被許可產品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得允許對於製造許可產品不屬於合理必要的其他人使用或者接觸工具。

6.5?被許可人接入設定:被許可人確認其未因本合同取得以下行為的任何權利:接入被置於由許可人或其關聯機構運營的各個主機電腦系統、區域網、廣域網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站及與之相連的個人電腦)之上或者構成其一部分的系統、資料庫、應用軟體或服務。

7.技術支援和培訓

7.1?許可人培訓義務許可人應向被許可人提供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技術支援和培訓。

8.部件採購、分包

8.1?許可人部件供應被許可人應按照部件供應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從許可人處購買許可人部件。

8.2?第三方部件供應:被許可人應有權根據(經批准的條款)(被許可人和經批准的提供商共同商定的條款)從(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處購買第三方部件。

8.3?分許可技術資料:被許可人(應有權)(不得)向(分包商)(按照經批准的條款確定的分包商)進行技術資料的分許可,(但需經)(毋需)(據另行訂立的書面協議取得被許可人的書面許可。分許可的唯一目的是為了製造被許可產品中的元件或元素)

8.4?被許可人的義務儘管本合同可能有其他規定:

(a)被許可人應對本合同項下所有(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和)(分包商)(經批准的分包商)的行為承擔完全責任,以確保本合同項下的要求得到遵守。

(b)應許可人的請求,被許可人應將其與(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准的分包商)之間的合同權利轉讓給許可人。如果被許可人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主張其在與(第三方供應商)(經批准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准的分包商)之間的合同項下的權利,許可人有權採取法律或合同規定的所有措施,確保本合同規定得到履行並保護許可人的合法權利。

(a)不對某一供應商披露技術資料的主要內容:

(b)對任何供應商只披露與其提供該第三方部件(或元件或元素)必需的那部分技術資料:並且

(c)在提交有關技術資料前,應從該供應商處獲得下列具有約束力的書面承諾:

(1)遵守不低於本合同項下被許可人承擔的保密義務;

(2)遵守該部分技術資料的相關標準;

(3)對於獲得的技術資料在任何時候只能用於製造和/或向被許可人提供第三方部件(或者元件或元素)的目的;並且

(4)接受8.4和8.5條規定的義務,但被許可人不能因此免除第8.4條規定的義務。

8.6?被許可人的確認:被許可人確認並同意本第8條對於確保被許可產品的質量達到許可人的質量標準以及保護許可人技術資料的合法權利是合理必要的。

9.質量保證

9.1?被許可人的質量保證:被許可人承認達到並保持許可人在製造中通常達到的高標準非常重要。以此為目標,被許可人承諾被許可產品的製造必須嚴格遵守:

(a)技術資料和相關製造程式;和

(b)技術規格。

9.2?被許可人修改的通知:如果被許可人擬對製造被許可產品過程中所採用的方法、程式和裝置進行重大修改,應書面通知許可人。擬進行修改的書面通知應至少在擬進行改動的日期前六十(60)天內提供給許可人,以使許可人得以評估該修改是否會對被許可人按照技術規格製造被許可產品的能力產生任何負面影響。只有獲得許可人書面認可後,被許可_____可根據該書面認可進行相關改動。

9.3?設施檢查:許可人可以自負費用,對經批准的設施和被許可人的其他設施進行現場檢查,以確認被許可產品的製造是否符合技術規格,以及被許可人是否遵守本合同項下義務。對經批准的設施和被許可人的其他設施進行檢查可以在被許可人的正常營業時間之內的任何時間進行,而無論是否給予事先通知,但許可人應遵守被許可人合理的保密、保安和/或安全規定。

10.技術改進

10.1?由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

(a)在合同期限終止前,許可人對於其在製造合同產品中採用的任何技術加以改進(不論這種改進是否獲得了專利),應提前(最長一年)通知被許可人。這種通知和建議應於許可人在自己的合同產品製造過程中開始使用該技術改進後的合理時間內做出,最長不超過(一年)。

(b)在遵守第10.1(c)條規定的前提下,被許可人應被授權使用並且許可人應將技術改進的有關技術資料提交給被許可人,被許可人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這種技術資料,專門用於被許可產品的製造。

(c)除非滿足下列規定,許可人沒有義務提交本第10.1條項下的技術資料,被許可人也無權使用這種技術改進:

(1)雙方就實施計劃和時間表達成一致;

(2)被許可人已經就許可人以前提交的技術資料成功的進行了被許可產品的製造;且

(3)被許可人已經獲得並在經批准的設施中安裝了全部製造裝置以及其他事項和設施,或者己經在經批准的設施中採用了其他對於成功實施這種技術改進來說是必要的改動或改進。

10.2?由被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

(a)被許可人應將其開發或通過其他方式獲得的任何技術改進資訊立刻披露給許可人。如果許可人經研究認為這種技術改進將提高被許可產品的技術性能和商業潛力,可以授權被許可人使用該授權技術改進製造被許可產品。在收到許可人發出的書面授權通知書前,被許可人不得使用任何被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用於製造被許可產品。

(1)在全球範圍內使用這種技術改進,無論其是否獲得了專利保護;並且

(2)允許許可人的其他被許可人在全球範圍內使用這種技術改進。

(1)在該專利有效期內在全球範圍內使用該專利;並且

(2)允許許可人的其他被許可人在全球範圍內使用該專利。

(d)如果被許可人無論出於任何原因沒有申請或保持第10.2(c)條規定的專利,應及時通知許可人,並應許可人請求,全權授予許可人以自己名義申請和保持該專利的權利,相關費用由許可人支付。在這種情況下,許可人放棄在專利有效期內對被許可人提起侵權之訴的任何權利。

11.被許可產品的銷售與營銷

11.1?許可人採購被許可產品(許可人有權根據(產品供應協議)(和)(經銷協議)的規定收購被許可產品。)

11.2?被許可人銷售被許可產品的權利:被許可人在第2條項下的出售被許可產品的權利包括將被許可產品中的硬體部分直接或者通過經銷商或轉售商出售或出租給買方的權利,以及按照第5.1條規定將操作軟體分許可給被許可產品買方的權利。

11.3?營銷支援: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可以自行決定按照另行達成的書面協議的條款向被許可人提供營銷支援和培訓。

11.4?被許可人權利的限制被許可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在許可人的獨佔區域內或向許可人的獨佔客戶營銷被許可產品。

11.5?許可人在被許可人獨佔區域內的銷售:根據產品供應協議,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人的獨佔區域內銷售其製造的合同產品或者銷售從被許可人處購買的被許可產品,但下列情形除外:

(a)在銷售發生時,由於不可歸責於許可人的原因,被許可人沒有進行製造並且沒有在要求的交付時間內交付訂購的被許可產品;或者

(b)被許可人獨佔區域內的客戶或任何相關部門對被許可產品的質量不予認可,或者要求得到許可人或其其他授權分包商製造的合同產品;或者

(c)被許可人向許可人書面通知或確認,其出於任何原因,不願意向被許可人獨佔區域內的客戶報價或者銷售被許可產品。

12._____

12.1?無_____許可: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不得被理解為授予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的(_____名稱)_____、其他任何_____或商號的權利。使用(_____名稱)需另外簽訂許可協議。為避免歧義,本合同沒有授予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_____的權利。

12.2?對許可人_____的使用:許可人特此授權被許可人只能根據包裝和標籤規格在被許可產品上或有關情況下使用許可人的_____。被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產品、任何競爭性的產品或者被許可人或任何其他主體制造的產品上或在有關情況下使用許可人_____或容易造成混淆的類似_____。被許可人沒有因本合同取得任何有關_____的權利。被許可人不得在任何被許可產品上歪曲、遮掩或改變任何許可人_____。被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產品上放置被許可人或其在世界各地的關聯機構所開發或使用的_____。

13.不競爭

13.2?許可人的競爭者:被許可人不得與許可人的競爭者就與被許可產品屬於同一種類的其他產品的製造、營銷或銷售達成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

14.商業行為政策

14.2?遵守相關法律: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同意遵守中國的所有有關法律規定,以實施適當的和合法的商業行為。

15.智慧財產權侵權賠償

15.1?許可人的補償:就針對被許可人提起的,指控被許可人使用技術材料、操作軟體或工具的行為侵犯了在中國註冊的任何專利權或者著作權的任何訴訟、索賠或程式(侵權指控),許可人同意根據本第15條規定對被許可人進行補償。

15.2?賠償的範圍:許可人同意在發生侵權指控時為被許可人進行辯護,並支付所有訴訟費、合理的_____、和解費以及該侵權指控終局判決中確定的損害賠償。

15.3?賠償的先決條件許可人履行本第15條下的賠償義務有以下先決條件:

(a)被許可人應該將任何侵權指控及時通知許可人;

(b)被許可人應在處理該侵權指控過程中與許可人進行充分合作;並且

(c)被許可人應允許許可人對該侵權指控的辯護或和解有唯一的控制權。

15.4?賠償的限制:有以下任何一種情形之一的,許可人對由此引起的侵權指控不承擔本第15條項下的賠償義務:

(a)被許可人沒有以許可人認可或合同規定的方式或目的使用技術資料、操作軟體或工具;

(b)被許可人對技術資料、操作軟體或工具進行了改動,而該改動未得到許可人的授權;

(c)被許可人將技術資料、操作軟體或工具與其他並非由許可人提供的產品混合使用,而該混合使用導致侵權。

15.5?針對被許可人的禁令:如果根據侵權指控,被許可人被法院或其他機構頒發的禁令禁止使用技術資料、操作軟體或工具的任何部分,許可人應有權選擇採取以下行為:

(a)為被許可人取得繼續使用該技術資料、操作軟體或工具的權利;或者

(b)更換或修訂技術資料、操作軟體或工具,使被許可人的使用行為不再受該禁令約束。

15.6?被許可人的權利範圍:本第15條的規定是被許可人在發生侵權指控的情況下享有的唯一的和排他性的權利和救濟手段。

16.陳述和擔保

16.1?許可人的陳述和擔保許可人陳述並擔保,自合同生效日起:

(b)許可人對技術材料、工具和操作軟體擁有或有足夠的法定權利,使許可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給被許可人並授權被許可人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c)(根據有關法律,包含該技術資料、操作軟體和工具的技術毋需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包含該技術資料、操作軟體和工具的技術所需的任何出口許可證已經取得併合法有效)(許可人已經申請包含該技術資料、操作軟體和工具的技術所需的任何出口許可證。)

16.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擔保被許可人陳述並擔保,自合同生效日起:

(a)根據_____頒佈並於_________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技術進出口條例),該技術(包括技術資料、操作軟體和工具)屬於自由進口的範圍;並且

(b)被許可人已經取得或完成進口本合同項下的技術資料、操作軟體和工具所需的所有必要的批准和登記。

16.3?相互陳述和擔保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相互進行陳述和擔保,自合同生效日其:

(a)根據其成立地的法律,該方為_____法人、依法定程式設立、有效存續,且相關手續完備;

(b)該方有全權訂立本合同已經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c)該方已授權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的權利,從生效日開始,本合同的條款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d)該方簽訂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1)不會違反其營業執照、成立協議、章程或類似組織檔案的任何規定;

(2)不會違反有關法律或任何政府的授權或批准;並且

(3)不會違反其作為當事人一方(或受之約束)的其他任何合同,也不會導致其被認定在該合同項下未履約;

(f)該方已經向對方提供可能對其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相關政府機構頒發的所以檔案,並且該方此前提供給對方的檔案中沒有對任何重要事實的不實陳述或者漏述。

16.4?陳述和擔保不實的後果

(b)如果一方的其他陳述和擔保在做出時有任何一項與實際情況實質性不符,則構成該方重大違約。

17.合同登記、其他批准

17.1?檔案的報送:根據技術進出口條例的要求,被許可人應在合同生效日起(十(10)日內)向登記機關報送以下檔案:

(a)合同登記的書面申請書;

(b)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合同副本;以及

(c)公司成立證書、營業執照以及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明當事人雙方法律地位的檔案。

17.2?許可人的協助許可人應就本合同的登記事宜向被許可人提供所以合理的協助。

17.3?登記證:登記機關頒發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證後,被許可人應立即從登記機關取得該證明。被許可人應儲存該證明的原件,同時應在其收到該證後立即向許可人提供一份副本。

18.合同期限

18.1?初始期限本合同初始期限為_________年,自合同生效日開始計算,但可根據18.2條延期和第19.1(b)、(c)和(d)條的規定終止。

18.2?延期:本合同於合同期滿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授權代表在合同期滿日之前至少(六十(60))天簽署書面協議續展本合同期限。

19.合同終止

19.1?合同終止

(a)本合同於合同到期日終止,除非雙方按照第18.2條的規定延期。

(b)合同到期日之前,雙方可通過書面協議隨時終止本合同。

(c)如果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一方(通知方)可隨時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合同:

(1)對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某一主要義務,且未在通知方根據第21.1(a)條規定發出的書面違約通知中規定的補救期內對違約予以補救;

(3)對方破產,或者成為解散或清算程式的物件,或者歇業,或者無力償還到期債務;

(4)不可抗力(如下文所定義)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六(6)個月,且雙方無法按照第22.2條(不可抗力的後果)的條款達成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或者

(5)根據有關法律,本合同的某一基本條款(如果沒有該條款則一方或雙方不會訂立本合同)被判定為無效或成為無效條款。

(d)如果被許可人的股權資本(或法律上的所有權或受益所有權)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或更多被某個人或實體獲取,且該個人或實體(直接或間接地)製造或銷售的產品與許何人產品或被許可產品競爭,或在其他方面與許可人的業務存在競爭,則許可人可隨時向被許可人發出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合同。

19.2?合同終止後有關事項的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

(a)根據本合同授權被許可人的許可證及其項下的權利立即終止,被許可人應立即停止使用技術資料、工具和操作軟體,並立即停止製造、營銷或銷售被許可產品,但第19.2(e)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c)被許可人應立即就其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情況清理賬目,對於到期應付的提成費和其他款項應立即支付。

(d)許可人本合同項下義務就此終止。

(1)向許可人提供該要約或訂單的有效說明;並且

(2)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相應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質量保證和付款義務;

19.3?持續性義務:本合同終止後,第3條(許可費)、第4條(記錄和支付)、第19條(合同終止)、第20條(保密)、第21條(違約)(僅限於在合同終止前產生的或者與其他持續性義務有關的索賠請求)及第23條(爭議解決)繼續有效。

20.保密義務

20.1?保密義務:本合同訂立前以及在本合同期間,一方(披露方)曾經或者可能不時向對方(接受方)披露該方的保密資料(保密資料)。在本合同期限內以及隨後_________年間,接受方必須:

(a)對保密資料進行保密:

(b)不為除合同明確規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資料:並且

(a)接受方有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存在的書面記錄證明其己經掌握;

(b)並非由於接受方違反本合同而已經或者在將來進入公共領域;或者

(c)接受方從對該資訊無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

20.3?保密規則:每一方應制訂相應的規章制度,告知該方(以及該方的關聯機構)董事、高階職員以及其他僱員本第20條規定的保密義務。

21.違約

21.1?違約救濟: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規定外,如果一方(違約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某項主要義務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某一主要義務,則對方(受損害方)除享有有關法律賦予的權利外,還可選擇採取以下救濟措施:

(a)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說明違約的性質以及範圍,並且要求違約方在通知中規定的合理期限(補救期)內自費予以補救(但是,如果一方在第16.(c)、16.2、16.3條項下的陳述和保證的實質性內容不真實且不正確,或者如果一方違反第20條項下的義務,應不存在補救期);並且

(b)如果違約方未在該書面通知中規定的補救期內予以補救(或者如果沒有補救期,那麼在該等違約後的任何時候),則受損害方除可主張第19.1(c)(1)條項下或有關法律賦予的權利外,還可就違約引起的可以預見的直接損失提出索賠。

21.2?責任限制:除違反保密義務或侵犯對方智慧財產權外,無論本合同其他條款有何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擔因本合同的履行或不履行而造成的收入或利潤喪失、商譽喪失或任何間接或附帶性損失的賠償責任。在任何情況下,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或不履行造成的損失、損害或補償索賠所承擔的責任累計總額不得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或等值的人民幣。

22.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的定義:不可抗力指超出雙方控制範圍的、無法預見並且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該事件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_____、_____、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者其適用發生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國際商務實踐中通常被認定為不可抗力的事件。

22.2?不可抗力的後果

(a)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並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

(b)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十五(15))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c)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的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降至最小。

23.爭議解決

23.1?友好協商:如果發生由本合同(或其違反、終止或者無效)引起或者與其相關的爭議、糾紛或者索賠(爭議),雙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

23.2?_____:

(a)如果某一爭議未在一方首次書面提出進行磋商之日後六十(60)日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貿仲會)在北京進行。

(b)_____庭應由三名_____員組成,其中雙方各指定一名,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在_____規則具體規定的時間內指定一名_____員,貿仲會主任將參考本合同第23.2條載明的標準指定_____員。

(c)第三名_____員(首席_____員)應由雙方協議指定,且如雙方在_____規則規定的具體時間內仍未能達成該協議確定第三名_____員,則貿仲會主任應參考本合同下述第23.2(d)和23.2(e)條載明的標準指定該_____員。

(d)任何一名_____員都不應具有(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2)乙方所在國國籍。

(e)除非雙方另行書面認可首席_____員(及其繼任者或任何代替原先指定擔任首席_____員的人選)應具有以下任一國籍:______

(f)_____程式應當以英語進行。

(g)所有_____費用(包括但不限於_____費、_____員費用和法定費用和支出)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非_____庭另有決定。

(h)無論賠償請求是否總計達人民幣_________,_____規則第三章條款(關於簡易程式)在儘可能允許範圍內排除適用。)

23.3?遵守程式性規定雙方保證:

(a)在任何_____或與_____相關的任何活動中採取任何步驟或實施的任何行為都必須嚴格遵守相關_____規則具體規定的時間限制;且

(b)全面地、無遲延地遵守並執行所有程式性決定(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臨時保全措施)或任何由_____庭做出的任何(臨時或終局)裁決。

23.4?裁決的執行:各方不可撤銷地:

(a)一致同意_____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具有拘束力;

(b)保證其將全面地毫無遲延地簽署並履行_____裁決。在法院對_____裁決予以司法承認併發布強制執行令的情況下,雙方明確放棄其提出異議的所有權利,包括任何以主權豁免為由提出的抗辯事由以及任何基於其是一個主權國家的機構或部門的事實或主張而提出的其他抗辯事由;且

(c)放棄其所擁有的對本條規定的_____協議有效性提出異議或對相關_____機構對本案進行審理並做出裁決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的任何權利。

當某一爭議發生並且正在通過友好協商或_____解決時,雙方應繼續行使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同時繼續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但與爭議事項有關的權利和義務除外。

23.5?禁令救濟:無論本合同前述條款有何規定,雙方同意每一方均有權就任何違反保密義務或智慧財產權侵權的主張向任何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機關尋求臨時或永久禁令或其他類似的救濟措施,或申請實際履行的執行令或其他相關法律允許的禁令救濟。

23.6?適用法律:本合同的效力、解釋以及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法律(但不適用有關法律衝突的規則)。

24.其他規定

24.1?合同雙方之間的_____關係:合同雙方簽訂本合同僅僅在他們之間產生_____合同關係。本合同任何條款均不得被解釋為:

(a)在合同雙方之間形成合夥關係或其他導致共同責任的關係;

(b)使任何一方成為另一方的代理人(對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或者

(c)授權一方為另一方招致費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義務(對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24.2?出口許可證:作為一家(_____)公司,許可人必須遵守(_____)關於出口的法律規定(出口管理法)。因此,雙方協議如下:

(a)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需要許可人從(_____)或其他國家進口技術資訊,則許可人(或其母公司或有關關聯機構或分包商)應負責根據出口管理法獲得有關出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

(b)被許可人承認根據出口管理法簽發該出口許可證的前提條件是:(1)被許可人及其分包商、供應商和客戶使用技術資料,只能在中國和其他被允許的國家內進行,必須在經營業務範圍內專門用於民用目的;並且(2)未經許可人事先書面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分包商、供應商和客戶不得轉售、轉讓或再出口許可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或者將被許可產品或相關技術資料用於(或者允許他人用於)任何非民用目的。

24.3?合同拘束力本合同的受益人為本合同雙方以及該方合法的繼受者和受讓人並對其有法律拘束力。

24.4?修改本合同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檔案的方式修改。

24.5?合同內容保密:本合同的存在及其內容應視為保密資料的一部分,雙方應遵守第20條的規定對其保密,並不得向任何人或實體予以全部或部分披露,但向以下各方的披露的除外:

(1)向允許披露方披露;

(2)依據有關法律或按照該方為規制物件的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得到授權的證券市場監管官員或交易所;

(3)依據有關法律,向有關政府機構的官員披露;

(4)為了滿足本合同的生效條件;或者

(5)一方為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義務或行使其於本合同項下或與本合同相關的權利。

24.6?禁止招攬對方僱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本合同終止後一(1)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向另一方參與本合同執行的僱員發出招聘要約,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24.7?通知

鑑於出讓方是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年__月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____。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國______市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省____市,名叫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____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15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專案名稱:_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效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_____。

(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_____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

6.受讓方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本合同期滿後_____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

9.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12.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_____。

13.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

1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公章):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公章):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受讓方(公章):_________

受讓方擔保人(公章):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16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省市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專案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美元(大寫: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美元;

b.設計費美元;

c.技術資料費美元;

d.人員培訓費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5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6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門費為美元(大寫: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3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 查帳的程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稽核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效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檔案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 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 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4.4 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核和驗收

7.1 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專案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效能保證期為個月,效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效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效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總價的%;

b.合同產品的效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c.合同產品的效能指標降低%,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

(注:遲交罰款和效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國政府於年月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和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稅和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條和第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專案

1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年月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稅和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年月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並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2 出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              出讓方

(籤 字)            (籤 字)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方的書面通知,說明出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個月內,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合同義務後15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專有技術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百分之)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百分之)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條和第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17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_____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6?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_____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_____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_美元。

(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3.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3.6?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的入門費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查帳的程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XX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稽核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效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檔案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4.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5?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專案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2?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效能保證期為_________個月,效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5?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效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b.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_%;

c.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__%。

(注:遲交罰款和效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3?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__國政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__稅法和__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專案

10.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_____解決。

12.2_____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該會的_____程式暫行規則進行_____。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_____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_____院的_____程式進行_____。b._____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_____機構的_____程式進行_____。)

12.3?_____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_____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_____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_____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_____的裁決執行。

12.6?在_____過程中除了正在_____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並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2?出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出讓方

(籤?字)(籤?字)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_________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_________專有技術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_________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18

前言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為: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________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因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2?“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為____________,尺寸和規格為________,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考核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檔案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技術檔案”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_____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料、製造工藝檔案、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檔案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檔案的內容見附件2。

1.5?“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檔案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裝置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為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泰國、菲律賓、新、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新西、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使用者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_____,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為兩部分:________________

3.1.2?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核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提成率為3%(百分之叄)。

3.3?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體、裝置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XX銀行支付給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____國________銀行支付給北京XX銀行。

4.2?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天,經核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3.2?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________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

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4.3.3?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並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核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檔案一份。

4.3.4?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按附件5規定簽署的考核產品考核、驗收證明書的影印件一份。

4.4?根據第7章規定,在考核產品的檢驗和驗收以後,按3.1.2節規定的提成費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每年12月31日以後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及淨銷售價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自費指派查帳人員校準總銷售情況報告。

4.4.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核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第五章?技術檔案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北京交付技術檔案,經CAAC交給(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中國北京_____大街____號)________收。

5.2?紐約機場空運單印戳日期為技術檔案的實際交付日期的憑證,甲方將帶有到達日期印戳的空運提單影印件一份寄給乙方。

5.3?在技術檔案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檔案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5.4?如技術檔案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30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檔案。

5.5?交付技術檔案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包技術檔案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附有詳細技術檔案清單兩份,標明下述內容:

A.專案編號;

B.專案名稱;

C.頁數和總頁數;

D.所包括的圖號。

第六章?改編修改和改進

6.1?改編

6.1.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裝置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檔案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6.1.2?為了協助甲方所需的改編,乙方提供最多為________個工程師的協助,在甲方工廠工作。

6.3?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七章?考核和驗收

7.1?雙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製造出合同產品後,將對合同產品進行聯合驗證,其試驗方法見附件5。

7.2?如合同產品的考核試驗表明其效能與附件1中所述的效能一致,考核試驗即為合格。雙方簽署驗收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7.3?如合同產品在考核試驗中,其效能、技術引數與規定的不一致,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後進行第二次考核試驗(如有必要再進行第三次),在試驗表明產品效能合格後,雙方將按7.2條款所述簽署驗收證明書。

7.5?如產品在第三次考核時仍未通過,並且責任在乙方,處理方法按8.7.1節執行。如失敗責任在甲方,雙方將協商如何繼續執行合同。

7.6?甲方在自己工廠內對考核產品進行試驗時,應自備必要的公用設施和材料。

第八章?保證與索賠

8.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檔案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8.4?如乙方對技術檔案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應按每遲交一週罰款入門費________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以上罰款不超過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

8.5?按8.4條規定,乙方支付罰款給甲方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檔案的義務。

8.6?無論何時,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檔案超過規定日期6個月,甲方有權按8.7.1條款處理。

8.7?產品經3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侵權與保密

9.1?乙方保證擁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的所有權,並在得到出口許可後,在法律上有權向甲方轉讓此專有技術,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也即甲方有權在中國境內和外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章?稅費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10.3?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十一章?_____

11.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_____解決。_____地點在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_____法庭根據_____規定進行。

11.3?_____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除了在_____過程中進行_____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經雙方同意的類似事件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由雙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製造與銷售合同產品的合同有效期,從13.1條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之間存在的債務及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受任何影響。在合同終止後,欠債人應承擔義務,直到欠債人向債主付清全部欠款為止。

13.4?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寫三,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和補充,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用英文進行,正式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申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申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前言(鑑於條款)

——鑑於許可方(姓名或名稱 注:必須與所許可的專利申請的法律檔案相一致)擁有(專利申請名稱 注:必須與專利申請法律檔案相一致)專利申請,該專利申請為(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號為(九位),公開號為(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申請日為( 年 月

日)。並擁有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及工藝;

——鑑於被許可方(姓名或名稱)屬於 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 , 裝置,人員 及其它條件,並對許可方的專利申請技術有所瞭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工藝);

——鑑於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定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

專利申請技術——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申請技術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專利申請號: 發明創造名稱: 。

技術祕密(know-how)——指實施本合同專利的申請所必須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於該技術的最佳利用,能夠達到驗收標準的、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其它技術——指許可方擁有的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未申請專利的或已宣佈專利無效的或已放棄專利權、已過期的專利或已申請未被批准、已視為撤回的專利申請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的專利申請檔案和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裝置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後,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稅金後的利潤額。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並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獨佔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等等。

第二條 專利申請技術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該專利申請技術的許可方式是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等);

該專利申請技術的許可範圍是在某地區或某技術領域製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申請的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申請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申請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進口其專利申請產品(或者)進口依照其專利申請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第三條 專利申請技術的技術內容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申請號為 ,專利申請名稱為 的全部專利申請檔案(見附件1),同時提供為實施該專利申請而必須的工藝流程檔案(見附件2),提供裝置清單(或直接提供裝置)用於製造該專利申請產品(見附件3),並提供實施該專利申請所涉及的技術祕密(見附件4)及其它技術(見附件5)。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 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

合同生效後許可方(中介方)收到被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入門費)(¥、$ 萬元)後的 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合同生效後, 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全部(或部分)技術資料,即附件(1~4)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2、 技術資料的交付方式和地點

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

技術資料交付地點為被許可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 元。採用一次總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全部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2、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 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後, 日內,被許可方即付使用費的 %即(¥、$) 元給許可方,待許可方指導被許可方生產出合格樣機

臺後 內再支付 %即(¥、$) 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3、使用費總額(¥、$) 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日支付(¥、$) 元

自合同生效日起 個月內支付(¥、$) 元

個月內再支付(¥、$) 元

最後於 日內支付(¥、$) 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4、該專利申請使用費由入門費和銷售額提成二部分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門費(¥、$) 元,

銷售額提成為 %(一般3~5%),每 個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結算一次。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匯至許可方帳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5、該專利申請使用費由入門費和利潤提成二部分組成(方式同4)。

6、該專利申請使用費以專利申請技術入股方式計算被許可方與許可方共同出資(¥、$) 萬元聯合制造該合同產品,許可方以專利申請技術入股股份佔總投資的 %(一般不超過20%),第 年分紅制,分配利潤。

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帳(託收、現金總付等)。

現金總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7、在4、5、6情況下許可方有權查閱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技術的有關帳目。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1、被許可方在許可方指導下,生產完成合同產品 個(件、噸、等單位量詞)須達到許可方所提供的各項技術性能及質量指標(具體指標引數見附件6)並符合

國際 標準

國家 標準

行業 標準

2、驗收合同產品。由被許可方委託國家(或某一級)檢測部門進行,或由被許可方組織驗收,許可方參加,並給予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被許可方承擔。

3、如因許可方的技術缺陷,造成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負責提出措施,消除缺陷。

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許可方沒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賠償被許可方的部分損失。

4、如因被許可責任使合同產品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協助被許可方,進行補救,經再次驗收仍不合格,被許可方無力實施該合同技術的,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返還使用費。

5、合同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報告。

第七條 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1、被許可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後的任何時候都不得將技術祕密(附件4)洩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及分許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許可方的具體接觸該技術祕密的人員均要同被許可方的法人代表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違反上款要求。

3、被許可方應將附件4妥善儲存(如放在保險箱裡)

4、被許可方不得私自複製附件4,合同執行完畢,或因故終止、變更,被許可方均須把附件4退給許可方。

5、以上各款適用於該專利申請被駁回和被視為撤回。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簽訂從合同)

1、許可方在合同生效後 日內負責向被許可方傳授合同技術,並解答被許可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許可方在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時,要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被許可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並負責培訓被許可方的具體工作人員。

被許可方接受許可方培訓的人員應符合許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確定被培訓人員標準)

3、被許可方可派出人員到許可方接受培訓和技術指導。

4、技術服務與培訓的質量,應以被培訓人員能夠掌握該技術為準。(確定具體標準)

5、技術服務與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伙食費等均由被許可方承擔。

6、許可方完成技術服務與培訓後,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檔案。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改進方,對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或者免費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3、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屬雙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對許可方:

1、許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支付違約金 。

2、許可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被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服務與培訓的,每逾期一週,應向被許可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

(具體時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使用費。

3、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 。

4、在獨佔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金 。

對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拒付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術資料,並要求賠償其實際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

2、被許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 (具體時間)要支付給許可方違約金 ;逾期超過 (具體時間),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 。

3、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範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支付違約金 ;並有權解除合同。

4、被許可方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許可方的技術祕密洩露,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一條 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1、對許可方不是該專利申請的合法申請人,或因未充分公開請求保護的申請主題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許可方應向補充許可方返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

2、對許可方侵害他人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未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的,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返還全部使用費;

3、已經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的,除返還使用費外,許可方還應賠償被許可方的損失,金額為 元。

4、因其他原因,該專利申請被駁回的,一般不返還使用費。若給被許可方造成較大損失的,可視情況約定給予賠償。

5、還可以對其它情況給予約定。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 採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 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3) 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合同延期履行;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 情況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 (具體時間),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三條 稅費

1、對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許可方納稅;

2、對許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許可方向中國稅務機關納稅。

3、對許可方是中國公民或法人,而被許可方是境外單位或居民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 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 促裁委員會促裁;

注:2、3、4只能選其一。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

2、該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後,自授權日開始,本合同自行變更為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該專利技術的使用費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基礎上增加 元;

或增加 %;

或提成增加 %;

或股份增加 %;

或增加 倍。

3、該專利申請被駁回後,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該技術轉讓費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基礎上減少 元;

或減少 %;

或提成減少 %;

或股份減少 %;

或該技術轉讓費等同於本合同使用費。

4、(對獨佔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後 (時間),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許可合同。

5、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規定的合同終止情況以外,許可方應維持專利申請權的有效性,若因許可方過失而造成專利申請權終止的,本合同即造終止。

6、由於被許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十六條 其他

前十五條沒有包含的,但本合同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解決,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解決等。

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20

鑑於雙方合作的願望,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供方同意給予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_________專利的權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標的權利)。該專利已是乙方在工業上使用的物件,已製造過_________產品。

一、合同範圍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除錯、執行、維修等一切技術資料、資料(詳見附件______)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引數等詳見附件_____)。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效能考核(詳見附件_________)。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裝置、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二、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__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____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三、技術資料的支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後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1份、副本2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3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合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失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已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收貨人(_________)、目的地(中國_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_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四、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符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五、效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效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效能考核合格證明書一式4份。每方各執2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效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果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果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

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六、保證和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七、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國與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八、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__國則由___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規則或裁決書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15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60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6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4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式2份。

受方(蓋章):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21

中外專有技術合同

前言

本合同於

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

公司及

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為: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

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乙方有權並願意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國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 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1“專有技術”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製造、裝配、操作、服務、保養和維修所擁有的最新設計、技術知識和經驗(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寫的有關技術檔案、培訓、技術協助和諮詢)。

1.2“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為 ,尺寸和規格為

,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考核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檔案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技術檔案”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全套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料、製造工藝檔案、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檔案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檔案的內容見附件2。

1.5“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檔案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裝置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為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 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新加坡、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紐西蘭、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使用者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 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商標,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 價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為兩部分:

3.1.1 入門費為

美元(大寫:

美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

3.1.2 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核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提成率為3%(百分之叄)。

3.2 上述全部合同價格包括全部技術檔案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3 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體、裝置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

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 國

行支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 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 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天,經核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

銀行出具的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以乙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9。

4.3.2 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

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上述證明書應在空運單印戳日期後

天內寄交乙方。

4.3.3 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

美元(大寫

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並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

天內,經核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檔案一份。

4.3.4 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

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按附件5規定簽署的考核產品考核、驗收證明書的影印件一份。

4.4 根據第7章規定,在考核產品的檢驗和驗收以後,按3.1.2節規定的提成費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 每年12月31日以後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及淨銷售價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自費指派查帳人員校準總銷售情況報告。

4.4.2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

天內,經核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5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規定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檔案的交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北京機場交付技術檔案,經CAAC交給(中國

公司,地址:中國北京

大街

號)

收。

5.2 紐約機場空運單印戳日期為技術檔案的實際交付日期的憑證,甲方將帶有到達日期印戳的空運提單影印件一份寄給乙方。

5.3 在技術檔案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檔案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5.4 如技術檔案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30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檔案。

5.5 交付技術檔案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包技術檔案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附有詳細技術檔案清單兩份,標明下述內容:

A.專案編號;

B.專案名稱;

C.頁數和總頁數;

D.所包括的圖號。

第六章 改編修改和改進

6.1 改編

6.1.1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裝置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檔案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6.1.2 為了協助甲方所需的改編,乙方提供最多為

個工程師周的協助,在甲方工廠工作。

6.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檔案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6.3 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七章 考核和驗收

7.1 雙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製造出合同產品後,將對合同產品進行聯合驗證,其試驗方法見附件5。

7.2 如合同產品的考核試驗表明其效能與附件1中所述的效能一致,考核試驗即為合格。雙方簽署驗收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7.3 如合同產品在考核試驗中,其效能、技術引數與規定的不一致,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後進行第二次考核試驗(如有必要再進行第三次),在試驗表明產品效能合格後,雙方將按7.2條款所述簽署驗收證明書。

7.4 如產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核中未能合格,其責任在乙方,則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全由乙方自理,如產品不合格的責任在甲方,則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費用。

7.5 如產品在第三次考核時仍未通過,並且責任在乙方,處理方法按8.7.1節執行。如失敗責任在甲方,雙方將協商如何繼續執行合同。

7.6 甲方在自己工廠內對考核產品進行試驗時,應自備必要的公用設施和材料。

第八章

保證與索賠

8.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檔案,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並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有關合同產品所有改進了的技術資料。

8.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檔案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不符合8.2條所規定的要求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在 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檔案或清晰正確的技術檔案寄給甲方。

8.4 如乙方對技術檔案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應按每遲交一週罰款入門費

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以上罰款不超過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

8.5 按8.4條規定,乙方支付罰款給甲方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檔案的義務。

8.6 無論何時,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檔案超過規定日期6個月,甲方有權按8.7.1條款處理。

8.7 產品經3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 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 侵權與保密

9.1 乙方保證擁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的所有權,並在得到出口許可後,在法律上有權向甲方轉讓此專有技術,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也即甲方有權在中國境內和外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給甲方的技術檔案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檔案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對公佈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章 稅費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10.3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上述所得稅將由甲方從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並代向稅務當局繳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稅務當局出具的稅收單據一份。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法庭根據仲裁規定進行。

11.3 仲裁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經雙方同意的類似事件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

日簽字。由雙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 製造與銷售合同產品的合同有效期,從13.1條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 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之間存在的債務及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受任何影響。在合同終止後,欠債人應承擔義務,直到欠債人向債主付清全部欠款為止。

13.4 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寫三,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3.5 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和補充,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用英文進行,正式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國

公司

地 址:中國北京

大街

電 傳:

2.

地 址:中國

電 傳:

3.聯絡人:

乙方:

1.

公司

地 址:

國 州

2.聯絡人:

電 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1.中國

公司

公司

(簽字)

(簽字)

2.

(簽字)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22

中外專利技術許可合同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

第二條合同範圍

第三條合同價格

第四條支付條件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第七條稅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件

附件一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略)

附件三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正文

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______。

2.“出讓方”是指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3.“受讓方”是指____國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名稱______________工廠。

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 列的有關資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合同範圍

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____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三條第3、4款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 二份。

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____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五條第1項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要簽約時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4.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和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付給受讓方,並按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受讓方所在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稅費

1.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2.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________國的仲裁機構或______________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 ________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據該國的有關法律進 行審理。

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五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斯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過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23

第一章  定    義

第二章 許可授予

第三章  價格與支付

第四章 技術資料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第六章 驗收考核

第七章 保證和索賠

第八章 侵權損害賠償

第九章 解除合同

第十章  保    密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第十二章    稅    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仲    裁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與其它

附件一: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數值、技術資料和驗收標準(略)

附件二: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略)

附件三: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待遇(略)

附件四:技術培訓的內容和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待遇(略)

附件五:驗收考核程式和保證(略)

附件六:許可方銀行關於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證函(格式)

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合 同 號: 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 ______________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由___________公司(根據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一方與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入門費加提成)。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合同附件1。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0

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稅、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說明、技術資料、程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資訊,包括計算機程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說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資訊,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資料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國 家)。

2.3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

方案一:(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24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出讓方”--是指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省××市×工廠。

1.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專案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美元(大寫: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美元;

b.設計費美元;

c.技術資料費美元;

d.人員培訓費美元。

3.2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6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的入門費為美元(大寫: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查帳的程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稽核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效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檔案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4.4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4.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專案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效能保證期為××個月,效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效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效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總價的%;

b.合同產品的效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c.合同產品的效能指標降低%,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

(注:遲交罰款和效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國政府於××年×月×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和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稅和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條和第××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專案

10.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年××月×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稅和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年×月×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並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2出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出讓方

(簽字)(簽字)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公司

日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方的書面通知,說明出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個月內,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合同義務後15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公司

日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專有技術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百分之×)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百分之×)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條和第××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25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為: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________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乙方有權並願意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因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 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1

“專有技術”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製造、裝配、操作、服務、保養和維修所擁有的最新設計、技術知識和經驗(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寫的有關技術檔案、培訓、技術協助和諮詢)。

1.2

“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為____________,尺寸和規格為________,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 “考核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檔案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 “技術檔案”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全套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

料、製造工藝檔案、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檔案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檔案的內容見附件2。

1.5

“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檔案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裝置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

“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為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 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新加坡、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紐西蘭、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使用者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 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商標,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 價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為兩部分:________________

3.1.1 入門費為_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

3.1.2 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核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提成率為3%(百分之叄)。

3.2 上述全部合同價格包括全部技術檔案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3 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體、裝置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____國________銀行支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 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 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天,經核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乙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9。

4.3.2 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________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

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上述證明書應在空運單印戳日期後________天內寄交乙方。

4.3.3 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並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核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檔案一份。

4.3.4 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 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按附件5規定簽署的考核產品考核、驗收證明書的影印件一份。

4.4 根據第7章規定,在考核產品的檢驗和驗收以後,按3.1.2節規定的提成費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 每年12月31日以後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及淨銷售價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自費指派查帳人員校準總銷售情況報告。

4.4.2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核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5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規定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檔案的交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北京機場交付技術檔案,經CAAC交給(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中國北京________大街____號)________收。

5.2 紐約機場空運單印戳日期為技術檔案的實際交付日期的憑證,甲方將帶有到達日期印戳的空運提單影印件一份寄給乙方。

5.3 在技術檔案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檔案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5.4 如技術檔案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30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檔案。

5.5 交付技術檔案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包技術檔案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附有詳細技術檔案清單兩份,標明下述內容:

A.專案編號;

B.專案名稱;

C.頁數和總頁數;

D.所包括的圖號。

第六章 改編修改和改進

6.1 改編

6.1.1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裝置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檔案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6.1.2 為了協助甲方所需的改編,乙方提供最多為________個工程師的協助,在甲方工廠工作。

6.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檔案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6.3 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七章 考核和驗收

7.1 雙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製造出合同產品後,將對合同產品進行聯合驗證,其試驗方法見附件5。

7.2 如合同產品的考核試驗表明其效能與附件1中所述的效能一致,考核試驗即為合格。雙方簽署驗收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7.3 如合同產品在考核試驗中,其效能、技術引數與規定的不一致,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後進行第二次考核試驗(如有必要再進行第三次),在試驗表明產品效能合格後,雙方將按7.2條款所述簽署驗收證明書。

7.4 如產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核中未能合格,其責任在乙方,則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全由乙方自理,如產品不合格的責任在甲方,則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費用。

7.5 如產品在第三次考核時仍未通過,並且責任在乙方,處理方法按8.7.1節執行。如失敗責任在甲方,雙方將協商如何繼續執行合同。

7.6 甲方在自己工廠內對考核產品進行試驗時,應自備必要的公用設施和材料。

第八章 保證與索賠

8.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檔案,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並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有關合同產品所有改進了的技術資料。

8.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檔案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不符合8.2條所規定的要求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在____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檔案或清晰正確的技術檔案寄給甲方。

8.4 如乙方對技術檔案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應按每遲交一週罰款入門費________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以上罰款不超過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

8.5 按8.4條規定,乙方支付罰款給甲方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檔案的義務。

8.6 無論何時,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檔案超過規定日期6個月,甲方有權按8.7.1條款處理。

8.7 產品經3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 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 侵權與保密

9.1 乙方保證擁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的所有權,並在得到出口許可後,在法律上有權向甲方轉讓此專有技術,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也即甲方有權在中國境內和外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給甲方的技術檔案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檔案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對公佈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章 稅費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10.3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上述所得稅將由甲方從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並代向稅務當局繳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稅務當局出具的稅收單據一份。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法庭根據仲裁規定進行。

11.3 仲裁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經雙方同意的類似事件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由雙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 製造與銷售合同產品的合同有效期,從13.1條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 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之間存在的債務及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受任何影響。在合同終止後,欠債人應承擔義務,直到欠債人向債主付清全部欠款為止。

13.4 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寫三,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3.5 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和補充,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用英文進行,正式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26

合同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職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0 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稅、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說明、技術資料、程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資訊,包括計算機程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說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資訊,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資料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檔案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

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 如果許可方沒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時間表交付技術資料,許可方應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許可方支付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 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 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許可方應在收到許可方書面通知後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被許可方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 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 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 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 許可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 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 許可方應為被許可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 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 驗收考核

6.1 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式進行。

6.2 考核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稽核考核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宣告。

6.3 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 保證與索賠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7.2 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 許可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 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 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 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7 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 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被許可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權賠償

8.1 許可方應保護被許可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許可方應以被許可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被許可方予以彌補。

8.2 如果被許可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許可方可應要求授權被許可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被許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被許可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許可方索償。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 對許可方的下列違約行為,被許可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 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許可方應退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2.1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2.2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2.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2.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10.3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資訊:

10.3.1 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 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洩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 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許可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許可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被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 被許可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被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應將其改進通知許可方並免費回授給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 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稅費

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被許可方負擔。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許可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許可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支付。被許可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被許可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許可方。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6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15.9 許可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獨立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第三章價格和支付:方案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3.2 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3.2.1 該款的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元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

C.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2.2 該款的_____%,即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2.3 該款的_____%,即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 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

3.3.1 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淨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後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

3.3.2 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

A.許可方對到期支付的提成費的確認傳真;

B.簽發的標明要支付費用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5 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獨立帳戶,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註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係的帳目,所出具的與合同產品銷售。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2023技術許可合同 篇27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北京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__國__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________是指中國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________是指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________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________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________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________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________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 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________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專案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6.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的入門費為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帳的程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計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