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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精選15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64W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精選15篇)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註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稽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

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誌。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專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洩露給他人。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登出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中山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2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智慧財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智慧財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體及軟體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檔案;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資訊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儲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洩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3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經乙方提出申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以下條款:

一、特許加盟內容

1.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以在縣 區開設壹家分店,名稱規定為:水滸耗兒魚火鍋 市(縣) 店。

2.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及專有智慧財產權,有效期限為年。

3. 為了保證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連鎖支援體系的正常運轉,乙方在支付權益金後即可享受總部的後續支援。

4.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約手續完成後提交正式授權書給乙方。乙方在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後方能被視為甲方智慧財產權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應將該分店的完整登記註冊材料(影印件)於開業一週內交予甲方歸檔備案。

二、加盟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資料

設店規模:平方米; 設店等級:型店;

詳細地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

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並在簽訂合同二十四小時內,把加盟金和履約保證金一併匯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方可生效(其履約保證金將於本合同正常履行屆滿後無息返還)。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權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天繳納(按照開業時間起計算)

4. 乙方應按甲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企業形象標準(VI系統、裝修風格等),裝修設計必

須由甲方設計師統一設計,裝修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其取費標準按照6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合計為: 元(大寫: 元整),在合同簽訂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形象系統標準,管理模式標準,技術質量標準,並以電子文件方式提供《管理手冊》、《中高層管理手冊》、《人力資源管理手冊》、《營銷手冊》、《廚房管理手冊》、《財務管理手冊》等並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2.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派員協助其進行分店籌備、規劃、營建、辦理開業,後續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須提供甲方外派人員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和補貼。

3. 甲方有義務指導乙方解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但需要乙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相關人員的配合)。

4.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員工提供職前教育/培訓(甲方認為乙方必須培訓的人員,需到總部全面接受系統培訓;如果需要到乙方進行培訓,甲方人員的工資、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受訓合格後經甲方評估認可後方能入職。乙方所有的受訓人員的食宿費由乙方負責。

5. 甲方指定專人到乙方負責鍋底相關技術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簽訂合同之日計算半個之後薪資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專人必須在8個月之內撤回

6. 乙方必須派相關人員到甲方學習鍋底相關技術工作

7. 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為保證和統一全國加盟店的鍋品質量,甲方負責向乙方統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① 如鍋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② 一次性調和油;

③ 一次性罐裝調料;

④ 水滸耗兒魚專用雞精、餐具、工作服;

⑤ 桌椅、燈具等(如在當地市場能夠找到或定做一樣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購或生產(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通告、警告,最終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8. 甲方有權對連鎖系統的各類管理手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乙方有提出相關建議權,以促進連鎖事業的不斷髮展,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9. 甲方不得無故停止對乙方的物料配送,並保證質量(因乙方倉儲或使用不當導致物料質量發生改變,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否則視為違約。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標與智慧財產權。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廣告語、美術形象、圖片、文字等內容(更不得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將視為嚴重侵權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違約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2. 乙方必須對甲方的品牌形象負責,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商譽的行為,否則視為違約,並無條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13. 乙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甲方派管理員支援工作,甲方應儘量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補貼由乙方負責。

14. 未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風格及技術質量標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或終止本合同。

15. 乙方獨立經營、獨立核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責任事故、侵權糾紛等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6. 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另開分店,改變經營面積、變更經營地點或法定代表人、轉讓分店、無故歇業、許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標或以分店名義對外發生法律行為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場購買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和回收以前用過的產品。如有違反,出現的一切問題與事故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恪守商業祕密,不得將任何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檔案或內容洩露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而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以書面通知後十五日內仍未改善或補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做好財務結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應付款項(包括違約性罰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抵扣,直至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權異議。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若決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補償。

① 乙方私自外購(製作)所需鍋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設施裝置等物質; ② 乙方因安全、衛生不合格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多次受到投訴、媒體曝光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合同期限與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合同屆滿時乙方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含齊縫章)後成立,乙方將特許加盟金和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後本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4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經乙方提出申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以下條款:

一、特許加盟內容

1.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以在縣 區開設壹家分店,名稱規定為:水滸耗兒魚火鍋 市(縣) 店。

2.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及專有智慧財產權,有效期限為年。

3. 為了保證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連鎖支援體系的正常運轉,乙方在支付權益金後即可享受總部的後續支援。

4.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約手續完成後提交正式授權書給乙方。乙方在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後方能被視為甲方智慧財產權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應將該分店的完整登記註冊材料(影印件)於開業一週內交予甲方歸檔備案。

二、加盟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資料

設店規模:平方米; 設店等級:型店;

詳細地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

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並在簽訂合同二十四小時內,把加盟金和履約保證金一併匯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方可生效(其履約保證金將於本合同正常履行屆滿後無息返還)。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權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

天繳納(按照開業時間起計算)

4. 乙方應按甲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企業形象標準(VI系統、裝修風格等),裝修設計必須由甲方設計師統一設計,裝修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其取費標準按照6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合計為: 元(大寫: 元整),在合同簽訂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形象系統標準,管理模式標準,技術質量標準,並以電子文件方式提供《管理手冊》、《中高層管理手冊》、《人力資源管理手冊》、《營銷手冊》、《廚房管理手冊》、《財務管理手冊》等並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2.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派員協助其進行分店籌備、規劃、營建、辦理開業,後續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須提供甲方外派人員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和補貼。

3. 甲方有義務指導乙方解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但需要乙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相關人員的配合)。

4.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員工提供職前教育/培訓(甲方認為乙方必須培訓的人員,需到總部全面接受系統培訓;如果需要到乙方進行培訓,甲方人員的工資、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受訓合格後經甲方評估認可後方能入職。乙方所有的受訓人員的食宿費由乙方負責。

5. 甲方指定專人到乙方負責鍋底相關技術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簽訂合同之日計算半個月之後薪資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專人必須在8個月之內撤回

6. 乙方必須派相關人員到甲方學習鍋底相關技術工作

7. 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為保證和統一全國加盟店的鍋品質量,甲方負責向乙方統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① 如鍋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② 一次性調和油;

③ 一次性罐裝調料;

④ 水滸耗兒魚專用雞精、餐具、工作服;

⑤ 桌椅、燈具等(如在當地市場能夠找到或定做一樣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購或生產(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通告、警告,最終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8. 甲方有權對連鎖系統的各類管理手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乙方有提出相關建議權,以促進連鎖事業的不斷髮展,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9. 甲方不得無故停止對乙方的物料配送,並保證質量(因乙方倉儲或使用不當導致物料質量發生改變,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否則視為違約。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標與智慧財產權。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廣告語、美術形象、圖片、文字等內容(更不得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將視為嚴重侵權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違約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2. 乙方必須對甲方的品牌形象負責,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商譽的行為,否則視為違約,並無條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13. 乙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甲方派管理員支援工作,甲方應儘量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補貼由乙方負責。

14. 未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風格及技術質量標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或終止本合同。

15. 乙方獨立經營、獨立核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責任事故、侵權糾紛等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6. 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另開分店,改變經營面積、變更經營地點或法定代表人、轉讓分店、無故歇業、許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標或以分店名義對外發生法律行為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場購買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和回收以前用過的產品。如有違反,出現的一切問題與事故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恪守商業祕密,不得將任何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檔案或內容洩露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而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以書面通知後十五日內仍未改善或補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做好財務結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應付款項(包括違約性罰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抵扣,直至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權異議。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若決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補償。

① 乙方私自外購(製作)所需鍋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設施裝置等物質; ② 乙方因安全、衛生不合格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多次受到投訴、媒體曝光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乙方如有違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合同期限與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合同屆滿時乙方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含齊縫章)後成立,乙方將特許加盟金和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後本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5

特許人(甲方):

受許人(乙方):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為了在經營活動中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過認真協商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合同下列名詞的含義

1.1智慧財產權:是指 的產品專利權、品牌、商標、標誌、商號、**企業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體等。

1.2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同意設計的店面形象、旗幟、吉祥物、標誌、圖案、廣告畫面等。

1.3 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和甲方取得經銷權的商品。

第二條 特許經營的區域保護範圍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縣) 鎮(街道)的管轄範圍內開辦 特許經營店。

2.2 區域保護範圍:縣政府所在的鎮、縣以下的鎮,每鎮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縣級市的市區、中等城市的區,每區只開兩家 特許專營店。100萬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區,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的管轄範圍內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區轄鎮、市轄鎮,每鎮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方式

3.1 甲方將其所擁有的商品、品牌、商標、標誌、 特許專營店的商號、 企業的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體等,以簽訂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籌資金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設立 特許專營店。在當地工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3 在統一商店形象,統一由甲方提供商品,並且可退可換的情況下,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享有特許專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3.5乙方須按 特許專營店統一的標準及規範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經營的商品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甲方對有損 企業形象和信譽的情形有監督和制止的權利。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商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4 甲方為了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專門設立 全國連鎖總部,是甲方的具體辦事機構,代表甲方前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並行駛相應權利。如 全國連鎖總部違約,就是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 特許專營店的商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 特許專營店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並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 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 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 如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4.2.7 甲方的網站、書刊和其他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甲方訂購許可其經營的商品,並在合同約定區域內開展經營業務。

5.1.2 乙方有權擁有特許專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乙方負責特許專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乙方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進貨量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

5.1.7 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將甲方許可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5.1.8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有權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 %進行返利,超額 元以上按 %進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銷售任務並無其他違約行為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特許加盟保證金。

5.2 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己配置全國直撥電話機和傳真機,有條件的還應配置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聯絡裝置,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 乙方按 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由甲方提供店內外裝修的裝修圖紙、店面燈箱製作圖,乙方結合專營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整,並保持 特許專營店的整體風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自行在當地辦理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完稅手續。乙方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和處置,與甲方無關。

5.2.4 為確保各特許專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後一個月內,必須將轉移到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一張)、店面照片(六

張)和專營店具體地址以郵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許專營店內主要經營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補充銷售其他商品,須保證商品的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有損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沒有在甲方進貨,視為乙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也不享受本合同的權利。甲方即可撤銷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5.2.7 乙方應該完成銷售定額為:第一年為 元,第二年為 元,第三年為 元。

5.2.8 乙方應該積極參與甲方同意組織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他有益的活動。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商品經營所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時,必須於收貨當天起三日內進行商品的數量和質量驗收。商品由於質量問題應在一個月內返回甲方倉庫(詳見合同附件二)。

5.2.11 如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權,必須向甲方遞交書面的轉讓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轉讓方)和受讓方必須到甲方辦理特許經營權轉讓手續。

第六條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收取與返還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費。

6.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 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 元。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並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6.3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返還: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當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當乙方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當乙方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的第一或第二年度未達到約定進貨量,但在第三年累計完成了總進貨定額,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額返還保證金給乙方。

6.4 如乙方沒有完成本合同約定的進貨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分部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以及總部給予的的支援,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分部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體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特許經營系統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分部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分部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分部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總部和網路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的培訓

對區域內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及對其他人員的培訓由分部負責。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加盟店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二條 培訓的考核

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店經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應當終止與其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三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分部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分部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按總部向分部統一收取。

第六章 支援

第二十四條 前期支援

在分部開始建立至試營店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援:

(一)分部及配送中心的建立與營運;

(二)試營店的選址、開業與營運;

(三)特許經營系統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分部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援,時間為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援。

第二十五條 持續支援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分部提供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

第四十二條 退貨、換貨

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三條 產品質量標準

特許經營系統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總部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總部或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的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四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分部供應的產品,總部、分部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五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六條 銷售價格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分部(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總部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分部(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分部(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七條 貨款的結算

由總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第四十八條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

分部(特許店)應當按照總部統一設計安裝的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資訊管理。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分部及加盟均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四十九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總部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分部(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總部(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總部(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分部(加盟店)對總部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九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條 使用許可

總部將其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許可分部使用,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特許經營系統及為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7

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代表人:職務:

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 份證 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為擴大“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高技術雜糧產品(以下簡稱“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鑑於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許可權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2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1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元,其餘____元應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90%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援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並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______”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絡,並備有文字說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______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餘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條”之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專案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______”或與“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於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註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字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為提升_____經營組織的競爭能力,建立一個長期、穩定並高效執行的經營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合同法》之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品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特許經營之產品專案、業務範圍、目標及期限

第一條 特許權形式、範圍:

1.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產品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2.甲方授權乙方許可經營的區域為:____ 省____ 市(自治區、直轄市)____所轄範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同類業務。

第二條 任務目標:雙方依據市場規模,確定銷售回款額萬元,並按以下條款執行,實際銷售額時間以首批上貨時間為計。

第三條 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四條 有關訂貨、配貨、調撥及退換貨規定。

(1)首期訂貨款金額:____萬元人民幣以上(指結算價)。

(2)應季產品交貨金額,以產品訂貨交貨期為準。

(3)續單作業的交貨期是依據面料、數量與金額的不同而訂的,確定的時間經甲、乙雙方共同訂貨單方式確認為準。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3.交易原則:款到發貨。

4.運輸方式:

5.途中貨品遺失,如乙方能提供承運部門有效證明資料,由甲方負責向承運部門索賠,否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貨後應及時進行驗貨,如有異議,須在提貨後三天內以書面傳真與甲方聯絡解決;否則視為乙方驗收貨品同甲方所發貨品無誤(超出時限。異議無效)。

6.調撥方式:如乙方臨時緊缺貨,甲方將根據自身庫存與其它市場庫存情況,盡力協助調撥貨品。

7.應季產品調換規定:

(1)產品換貨期限:貨到之日起的____ 天內。

(2)往返運費由乙方負擔。如乙方的換貨在超出甲方規定的時間範圍內進行,則所有乙方的換貨甲方不予調換。

(3)如甲方貨品降價,乙方不得以原價退貨後,再以降價重新購該貨品。

8.退貨規定:乙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於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質問題,經甲方技質部門品檢確屬質量問題後,可辦理退貨,非質量問題的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選承擔往返運費。如有另行品質標準規定並經雙方認可,也可作為品質標範圍。

9.裝修要求:

(1)乙方的店鋪應當達到下列面積:單項經營少年裝系列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__________平方米;綜合經營全部產品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鋪裝修須報甲方統一設計,按圖施工、裝修。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稿,為保證全國專賣店形象統一,營業業務品由甲方代為統一製作,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運輸費)。

第五條 有關零售價格之規定,由甲方統一定價,促銷價亦同,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許可前,乙方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價銷售行為。

第六條 乙方須依照甲方營運作業之規定定期、及時、準確地提供必要的營業資料,包括:銷售情況、財務報表、顧客投訴、存貨及收交記錄。

第七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特許經營加盟合同書》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的規定操作業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費用之支付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整,為甲方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合同截止的三個月內全部返還;若乙方在協議期間違反本協議規定,保證金將予扣罰或不予退還;加盟金元整,作為品牌管理費,不以返還。

第九條 廣告費之規定:乙方完成任務目標,甲方將以營業額(進貨額計算)_____%作為乙方業務地區範圍的廣告促銷投入費用,雙方各自承擔_____%.具體宣傳方案必須由甲方統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關方案報經甲方確認後實施,否則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廣告宣傳費用甲方均不予認可。並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數額的資金做市場投入,甲方的銷售獎勵不予兌現。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權力義務

第十條 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對乙方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一條 提供經營加盟店的開業相關資料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

第十二條 提供店內陳設規劃及有關經營所需的輔銷器材或製作標準,包括:店鋪平面配置圖、商品陳列配置表、吊牌、服裝專賣證明書、授權書等(模特、衣架、褲架等陳列道具甲方按成本價供給乙方)。

第十三條 提供產品及與產品相關的知識及資訊。

第十四條 提供加盟店的員工培訓課程及經營輔導。

第十五條 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統一策劃。

第十六條 提供業務資訊及一切有關經營業務上的協助。乙方權力義務

第十七條 提供經營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證件,包括營業地址的租賃合同、營業額特別授權期限屆滿,沒有延期的,該商號權屬當然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該商號。

第十八條 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應在日內完成改進。

第十九條 僱用合法勞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接受總部應有的員工訓練。

第二十條 按總部規定使用VI手冊,包括店鋪之設計,宣傳物品及輔銷品之規定。

第二十一條 依照甲方的指導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之規定經營加盟店;接受甲方統一策劃之VIP卡,並由乙方承擔製作成本費及相關打折費用等。

第二十二條 按時支付予甲方的款項,包括:貨款及特許經營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三條 維持並促進甲方的商標、聲譽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銷售其它品牌產品,不加盟經營其它同類產品的特許經營事業。

第五章 商標使用之規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加盟的廣告或推廣材料,如出現甲方公司名稱或商標有關圖片、文字或聲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五條 乙方承認商標及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權益完全屬於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在當地登記商標。

第二十七條 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義登記商標或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所有人,除非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獲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標或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應立刻通知甲方,並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訴訟,訴訟費則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證保密之規定甲方保證

第二十九條 所提供產品質量的保證及不良品退貨的保障。

第三十條 保證業務範圍(區域)專賣權利及另外開店之優先權。

第三十一條 保證商標使用不會違反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如有違反造成乙方損失,願意賠償其損失。

第三十二條 保證乙方履行應盡義務的前提下,在同等條件下享受續約優先權。乙方保證

第三十三條 不競爭之保證:

1.乙方在合約期間,不得經營、參觀或涉及任何與甲方銷售的貨品之業務相類似或會產生競爭的行業。

2.不得僱用或企圖僱用在合同終止之前的一年之內被甲方總部僱用的員工;或誘使該員工離開他們原來的職位。

3.不得經任何方式將貨品銷售至乙方銷售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

第三十四條 確認所有關於加盟的資料均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保證並宣告無論是在合同期內或終止後的任何時候,均不會利用甲方加盟店業務的任何資料做其它任何業務用途。

第三十五條 保證並確保所有獲悉上述資料的員工均不會把上述資料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向任何人士洩露。

第七章 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做出單項_____-_____元的處罰,或通知乙方單方面終止合約而毋須負任何法律責任及做出任何賠償。

1.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實現銷售。

2.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店鋪內銷售與甲方產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產品或假冒產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支付各項結算費用。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產品以任何方式銷售至乙方規定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如有發現,甲方有權進行罰沒處理。

6.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況下關閉其店鋪;或無故終止合同行為。

7.乙方相關人員企圖阻止任何甲方授權人士進入乙方之營業範圍、貨倉範圍、辦公範圍進行正常業務經營監督活動。

8.乙方破壞“_____”商標之良好商譽及形象。

9.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進行批發或將零售價定於超過或低於甲方准許的價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規定的年度最低銷售額(以進貨額計算)。

第三十七條 乙方同意於合同期滿或任何原因被終止之後,甲方有權免費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費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條 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條文或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而導致甲方單方面取消合同終止提供產品時,甲方將保留乙方追究賠償及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期滿,未獲得續期或於任何原因終止後,乙方必須立刻履行以下條款:

1.支付應付的款項予甲方。

2.停止經營、立即交回特許經營權證書,並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聲稱屬於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標或與之相類似的商標或記號。

4.將甲方免費提供的有關物品及相關資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庫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最後一次統一調整價格乙方結算。甲方接收的貨品為自本協議書到期之日起壹年內的貨品。

6.對於店內裝修,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兩年折舊與乙方進行換算補償。

7.雙方協議終止的,按雙方訂立的終止協議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為從屬交易合同,雙方為獨立法人,自不構成合夥關係。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不得轉讓合同上所屬任何權利。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因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即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未規定之事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之規定,雙方並同意以甲方所在地為法院管轄地。

第四十四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分協商後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合同解釋權屬於授權許可方,__________服裝有限公司。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9

甲 方: (供方)

乙 方: (需方)

為促進雙方發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及特許經營範圍:

1、乙方為上海市塗料研究所上塗牌建築類產品在範圍內的特許經營戶。

2、試銷期為六個月即從日至年月日止, 試銷期內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總額達到 萬元以上,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試銷期區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銷售期區域進行試銷。

3、正式銷售期:如乙方在試銷期內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額,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 地區範圍內的特許經營商即從月日止,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銷售網點,須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視為非乙方銷售區域。

4、甲方不能對該地區的其它經營商供應已經授權乙方的上塗牌產品,否則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經營或藉助親友名義經營原來沒有經營的其它品牌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二、價格、訂貨、付款及信用條款:

1、價格:乙方每次進貨按甲方《特許經銷合同》所標的價格供貨,甲方承諾非原材料價格有大的波動不隨意對供貨價進行調整,如有價格變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訂貨:

乙方訂貨(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特殊訂貨(指非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訂做產品,須詳細說明技術要求或提供實物樣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條款:

乙方購貨採用電匯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每次進貨需付清當筆款項。

匯款後若發生乙方故意解匯行為,甲方有權索賠或訴諸法律。

三、交貨及運輸:

1、甲方免費將貨物運至乙方上海地區入庫地點。

2、因不可抗力導致貨物運輸延誤,從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損失甲方不負責。

3、乙方訂貨量超過1噸以上,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限乙方經銷範圍內)

四、驗收:

1、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在10天內驗收並有責任告知甲方。

2、責任劃分:

乙方收貨人必須檢驗貨物的狀態,無異狀的才可御貨,如有異狀(變形、破損)必須由收貨人與運輸單位證明具體情況方可御貨。沒有當事雙方對貨物的證明而發生貨損、貨差,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行委託他人運輸的,則貨物交驗在乙方或其委託人由甲方倉庫提出時即為完成。

五、質量與退換貨條款:

1、甲方確保所供應的產品達到合格標準。

2、甲方有責任為乙方出具關於產品質量的各類證明檔案的影印件。

3、貨物的外在質量(包裝、合格證、生產日期、保質期)如有問題乙方應在收貨時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關人員共同認定,否則視為甲方產品完好無損交付給乙方。

4、若乙方對甲方供應產品質量產生疑義,應立即將原樣封存,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派技術服務人員前往處理。

5、甲方承諾如因甲方產品未達到國家或本企業有關質量標準造成乙方使用者賠償問題,經雙方共同確認後,甲方全額賠償油漆損失,且對未使用、未售出產品實施全部退換,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在確定質量問題後5天內退貨。

6、乙方在銷售過程當中應嚴格按甲方有關技術標準配套銷售,正確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當或施工不當產生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7、乙方因銷售超出產品標示保質期或銷售補發合格證、標籤、外包裝的產品而造成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8、無論何種原因退貨,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才能退貨,任何未徵得甲方同意的退貨,甲方均有權拒收或不計貨值處理。

9、退貨質量確認:退貨質量一律等退貨至甲方後,甲方保證以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檢驗退貨。

六、市場管理條款:

1、甲方承諾:保護乙方的市場不受衝擊,如乙方市場被相同品牌衝擊,甲方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

2、乙方承諾;只在本合同限定的範圍內銷售產品,保證不在其他區域設點銷售。

3、在合作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派人員對乙方經營甲方產品的場所、經營行為進行指導,對不規範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條款: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業務開展進行扶持,具體方案根據乙方當地市場行情,經甲方業務人員確切調研之後,由雙方共同擬訂,擬訂的扶持方案經雙方簽定認可後,作為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備檔。

2、乙方有義務在當地進行一定的廣告宣傳(含門牌、店面陳列等)。

3、甲方有義務滿足乙方提出關於產品的售前、售後服務、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義務積極蒐集和反饋當地市場行情與行業政策、資訊,主要競爭對手動態情報(內容包括新產品、價格、市場政策與推廣策略等),並與甲方共同研究市場營銷策略和其它應急對策,配合甲方處理相關的社會事務。

八、合同的終止:

1、自己終止:合同期限到達或因任一方出現合同條款規定終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2、協商終止:合同規定的期限未到,但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同意結束合作,則自該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終止。

3、乙方連續兩個月未進貨,則經銷權喪失,合同終止。

4、合同終止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無權銷售甲方產品,乙方將所有甲方產品的存貨,退給甲方並立即停止銷售。

5、乙方不得將經銷權隨意轉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訴訟解決。

補充事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乙方須交納3萬元保證金給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如乙方完成合同內所要求的銷售額指標,甲方則全數退還3萬元保證金並按照當年銷售額(不含稅)的1%作為獎勵返利給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內的銷售額指標甲方有權沒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證金。

十、合同條款如修改,以雙方最新的簽章確認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互利、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互為執行。

一、為了保證乙方的正常銷售和甲方的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完成訂貨任務( )萬元。

二、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時先付銷售任務總金額的20%定金。第一次9月份訂貨總額50%的貨,第二次10月份提20%的貨,第三次11月份提20%的貨,第四次12月份提10%的貨,每月30日為提貨最終期限,每次提貨衝減部分定金,每次提貨先付清所提貨款。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三、乙方超出約定提貨時間十二天不提貨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處理乙方到期不提的貨。同時乙方應承擔20%賠償責任。

四、提貨價以甲方產品出庫單價格為準。

五、甲方只對乙方本年度特許經營區內的提貨總金額承擔開票,隔年不在補開票,銷售開票金額以乙方自報數為準,乙方承擔發票價稅總額的7%增值稅,超出當年提貨總額30%以外,全部由乙方以發票總額的承擔增值稅。甲方郵寄出發票後,電話通知乙方,發票郵到

後主動和商場聯絡是否有誤,如有誤及時將發票退回,每月的30日前不能到達公司,超出退稅期無法退稅,乙方承擔銷售價稅總額的17%,其餘由甲方承擔。只辦理合同內特許經營甲方產品的稅票。

六、乙方在協議內訂購的產品,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調換產品的款式一,以書面材料或傳真經雙方簽字為準。乙方在協議外還需要的產品,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情況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按雙方約定的期限付款提貨。

七、乙方所訂產品自提,如需委託甲方代辦貨運的而同時,辦理授權委託提貨發貨寫欠據治證明,由乙方提供貨貨物的到達站,運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貨到後乙方隨時驗收,如遇短缺,雙方應及時和承運方交涉,但甲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八、甲方必須按期向乙方提供合同內所訂的貨物,以保證其銷貨,如甲方在超出規定時間十二天內無故不按期發貨,甲方應承擔違約部分的20%的經濟賠償責任。乙方可而毀掉屬於甲方違約部分的產品。

九、甲方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不承擔不按期發貨的責任 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暴雨、洪水、大雪、火災,普遍流行的疾病等因素,造成停產或因運輸困難不能按期供貨的;

2.因停電、罷工等因素造成電停產而不能按期供貨的; 3.因非甲方原因的材料短缺,造成停產延誤供貨的

十、甲方為乙方在供貨環節上提供所需的檔案、證件、合同、發票等。併為乙方所需對外委派代表出具書面洽談或交涉處理事務,所需工資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產品質量要求:以甲方內檢驗收標準為準。如有質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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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在提貨後六天內告知甲方,經檢驗確信由問題時,甲方無條件換貨,否則視為質量無異。

十二、特許經營甲方產品範圍

乙方必須在指定的 區域內進行經營,不得跨區域進行經營,並保證不串貨,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所銷售的產品處以每件100元的罰款,並視其情節終止其銷售權。同時乙方無條件退出其所經營甲方產品的市場,並按甲方供貨價格倒扣30%—50%交回未銷售產品。今後禁止在市場上銷售有甲方商標和標識的產品。同時每個特許經營市場保證金一萬元,不交保證金者市場出現串貨行為甲方不予協調解決。

十三、 年 月 日前乙方沒有與甲方簽訂合同者,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出甲方區域經營產品的市場。未銷售完的產品,以甲方供貨價倒扣30%—50%退回甲方。甲方今後不再向乙方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檔案、證件、合同、發票等任何相關手續。

今後不能再銷售向甲方購進的著有甲方各種商標和標識的任何的產品,一經發現,以假冒產品論處。

十四、乙方如能得到以下要求乙方可獲得甲方在資金方面30%的支援和提貨總額5%的優惠(十五至十七條)

十五、乙方不得自行生產和經營其他廠家的產品,如發現乙方經營和生產其他廠家的同類產品,甲方有權終止供貨,同時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六、每年能完成訂貨任務並在下年訂貨前不欠公司貨款者。以上條款支援的資金在提貨時寫欠據,利息以月1.5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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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下年續訂合同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

十八、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十天內未交定金,本合同自動終止。市場遺留問題按本合同第十三條執行處理。

十九、本合同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僱員和合夥人。乙方無權代表甲方簽訂任何具有約束性的合約,乙方必須在國家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做經營活動,不得違法經營。乙方發生的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以及人身傷、殘、亡等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十、乙方和甲方以前所簽訂的一切未到期的協議、合同等如與本合同條款有衝突的條款,都以本合同為準。

二十一、雙方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協商未果或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此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簽章後生效,各執一份。 二十三、此合同中的“等”指列舉未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CROKRO”品牌時尚女裝與乙方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共識,並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授權範圍:

1、授權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為理商,授權的區域包括

2、授權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年月為一年。期滿之前一個月內雙方協商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3、授權範圍:甲方向乙方授予的是在規定區域內的“CROKRO”品牌時尚女裝產品總代理經銷權,不包含產品的開發和生產權力。

二、品牌資信保證:

1、品牌保證金:甲方擁有的“CROKRO”品牌為中檔偏上品牌,為保證乙方能遵守甲方的授權事項,實施甲方規定的經營方式和策略,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品牌保證金萬元,此款在合同期滿、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和賬目後的一個月內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2、首批貨款: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匯入首批貨款

3、網路指標: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簽約區域的主要服裝市場內設定不少於平方米的“CROKRO”品牌獨立展示廳一個,三個月內在本區域內的主要商場設立的專廳家,年度發展加盟專賣網路

4、進貨指標: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的年度進貨指標為萬元。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CROKRO”品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甲方是合法的商標擁有權人,禁止一切侵權行為,甲方有權對侵權行為進行追究或訴諸法律解決。

2、甲方向乙方及下屬網路提供帶有編號的區域專賣的特許授權證書,保護乙方及下屬專賣網路在簽約區域內的獨家專賣權,有權對乙方或其它區域的跨區域串貨銷售行為進行處罰。

3、甲方向乙方提供“CROKRO”品牌的經營策略和經營規範,協助乙方制訂區域性發展的戰略規劃、拓展專賣銷售網路、培訓工作人員,指導乙方提高經營業績。

4、甲方按季節提供符合市場流行趨勢的產品供乙方選擇和銷售,儘量滿足乙方所需產品的生產和供應。

5、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銷售政策做出必要的調整,並在調整後及時通知乙方並和乙方溝通確認,以便於乙方儘快調整對終端專賣網路的政策和策略。

6、甲方屬於獨立的法人團體,與乙方之外的債權債務自行承擔,與

7、甲方在合同期間內,乙方沒有違約的前提下不能向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授予該區域的特許經營權,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以中止合同,並可以向甲方追討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除與甲方的債權債務及合同規定的情況外,其它經濟責任、經營費用與甲方無關。

2、乙方按合同規定守法經營,嚴禁私自生產、銷售或委託他人生產銷售“CROKRO”品牌產品,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3、乙方應嚴守區域性經銷的原則,禁止跨區域銷售產品。否則甲方將會按實際情況進行處罰。

4、乙方認可“CROKRO”的品牌價值,有權利維護品牌的聲譽,不得做有損品牌形象和甲方企業形象的事情。

5、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將品牌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或私自開發生產,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除將特許專賣權授予他人、沒收保證金外,還要追討經濟損失。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制訂的營銷策略和方案,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拓展市場銷售網路,做好終端維護工作,同時有義務向甲方反饋市場資訊。

7、乙方有義務將拓展的終端網路的詳細資料上報給甲方,以便於甲方更合理的制訂和調整營銷策略。

五、貨品和結算政策:

1、甲方每年舉辦不少於兩次的產品訂貨會,提供適合市場銷售的產品供乙方選擇訂貨;

2:乙方的訂貨折扣為統一零售價的2.9折,乙方訂貨以後的15日內向甲方交納20%的定金,其餘80%按甲方發貨批次按次付款,如乙方補單,付款方式與訂貨相同。

3:對於乙方所訂貨品退換貨的規定如下:

A:甲方規定的調換貨時間為春季產品為_____月_____日,夏季產品

為_____月_____日,秋季產品為_____月____日,冬季產品為____月 _____日,超過規定日期不能調換;補單的產品不能調換;

B:甲方能夠允許乙方按照上述時間調換貨的比例為15%,超過比例部分不能調換;

C:如因質量問題退換貨不受前兩項時間限制。

3、對於甲方新開發的投產品種,甲方採用配發的形式供乙方試銷,確因產品不對路未銷售的款式,甲方允許乙方退貨,乙方雖有銷售、但銷售數量超過40%、又未補單的款式,甲方打8折由乙方買斷。

4、對於乙方補單的產品甲方儘量滿足供應,確因各種原因無法供應的款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補貨通知(傳真)的三日內予以告知。

5、甲方產品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按2.9折出廠供給乙方則按4折供給下屬終端,不得低價銷售。

6、乙方自行指定貨運站發貨,乙方未指定的甲方安排,從甲方到發貨站的運費甲方承擔,途中運費乙方承擔。

7、甲方實行款到發貨的原則,不對外賒銷產品。每月7日前將上月

乙方如在季內沒有調換貨,甲方則給予乙方在季末5%的比例調換下一個季節的產品,如乙方未在季末調換下一個季節產品,甲方則按照5%比例的50%給予乙方獎勵,獎勵的金額不能直接提取現金,只能衝抵下一年度貨款。

六、貨架及廣告政策:

1、總代理形象展廳及一個專賣店(廳、櫃)的貨架由甲方無償提供,但如果乙方經營未滿一年就停止經營“CROKRO”品牌的,乙方要全額支付貨架款。

2、乙方發展的“CROKRO ”專賣終端,甲方按下列形式支援:

A:甲方提供店面的設計,貨架、裝修由終端客戶自行完成,甲方向終

B:甲方對乙方及終端客戶給予貨架、裝修補貼,標準如下:乙方每付款40萬元,甲方給予乙方裝修補貼1萬元,此款可以轉為乙方下期的貨款,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此辦法補貼終端加盟客戶;

C:甲方免費提供店堂內外所需的X展架、POP、DM宣傳單、兩平方米以下的噴繪畫、弔旗等宣傳品;

3、簽約後乙方應在服裝市場的醒目位置設定路牌廣告,甲方給予50%的報銷,款項在廣告發布的第三個月時、第六個月時分兩次算作乙方的貨款。

七、區域管理政策:

1、乙方應嚴格執行區域銷售政策,如果跨區域銷售產品,給其它區域造成損失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第一次跨區域銷售承擔其它區域的損失,第二次開始每次罰款5000元作為甲方處理事件的費用,罰款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八、獎勵政策:

在合同期內,乙方超額完成任務指標的,其超額部分甲方予以2.5%的貨款獎勵,在第二個年度抵頂貨款。

九、續約與合同解除:

1、續約:合同期滿前的一個月前雙方洽談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2、解除:合同到期前,雙方均無意續約,到期後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及往來賬目,乙方將所有甲方授權檔案以及拆除形象展廳的標誌後合同自動解除。

十、違約責任:

1、在雙方正常合作條件下,原則上不能單方中止合同,否則視為單方違約,必須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拒的政治或自然災害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的原則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可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簽訂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北京_x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授權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櫃檯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1.1知識資產:指甲方擁有的商標、商號、商譽以及由甲方開發經營銷售用於“QQ農場”生態工坊零售店經營的獨特的經營理念。

1.2“QQ農場”生態工坊:指乙方專門經營銷售甲方研發生產銷售的產品(不排除甲方通過OEM或ODM生產的產品)的零售店。以下簡稱“QQ農場”生態工坊。

1.3授權地址:指經甲方確認並認可的乙方開設“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店的地址。

1.4商業祕密:指所有關於“QQ農場”生態工坊的資料和資訊,該類資料和資訊均是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授權許可與開業手冊

2.1本合同授權地址

2.2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在授權地址經營授權業務。乙方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條件接受並遵守本合同的規定。

第三條知識資產的使用承諾

3.1甲方允許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店鋪或櫃檯上使用“QQ農場”生態工坊或甲方商標。但應該在明顯處標明乙方店面或櫃檯工商註冊名稱。

3.2甲方不允許乙方使用甲方公司名稱等進行工商註冊、對外締結合約、或約定其他義務等行為。

第四條店址的選擇,建設,變更及追加建店

4.1乙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完成“QQ農場”生態工坊的裝修、佈置和形象的統一設計。並於開業一週內將店面照片八張寄到公司總部,以便公司進行備檔稽核。

4.2因地理環境和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在2.1條規定區域內的店面時,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

4.3乙方除2.1條款所規定的店鋪外,需要追加新建“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者專櫃時,必須與甲方另外簽定經銷合同。

第五條開店費用

5.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萬捌仟捌佰元銷售保證金,由甲方負責免費配送市場價值貳萬貳仟元的產品,以便乙方正常經營.此保證金後期返還,從第二次進貨起累積進貨壹萬元返壹仟元,返完為止。

5.2從第二次進貨起店面將按各級店鋪經銷價供貨,代理商將按代理價格供貨。

第六條獨立經營

6.1本合同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獨立法人或者工商個體戶),雙方之間不存在共同投資僱傭承包聯營或者合夥關係,甲乙雙方應獨立承擔與各自業務相關的經營費用和民事法律責任。

第七條支援與指導

7.1甲方對符合條件的乙方無償給予人民幣捌仟元的裝修費支援。條件為:店面裝修符合總部要求,銷售保證金返完後累積完成提貨定額人民幣捌萬元。

7.2為統一專賣店形象及保證工藝質量,專賣店內的員工牌、銷售票據、水晶牌、開業POP等原則上由甲方統一製作。

第八條銷售政策

8.1結算方式:款到發貨。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

8.2銷售獎勵支援:在銷售保證金和裝修費用返還後進貨累積以五萬元人民幣為基數按6%返點支援!

8.3調貨規定:乙方所進貨品如有在三個月內嚴重滯銷的,其產品及包裝無損壞的,甲方允許乙方在5%的比例內調換貨;調換貨品的運費由乙方負責(被調換的產品若有配套贈品,則調換貨的總金額應減去贈品的金額);超過發貨日6個月以上的產品不予調換。所調換貨品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等值調換適合市場的產品和新產品(贈品、乙方指定產品、特定產品除外)。

第九條甲方責任

9.1為確保授權業務的統一性和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指導和監督。

9.2產品: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企業標準為準)及合法銷售產品所需的相關證件。如售出產品經證實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則甲方予以調換並承擔調換產品所產生的運輸費用。

9.3運輸:產品運輸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有關貨物運輸費用則由甲方承擔。收到乙方匯款後甲方保證在二個工作日內將貨品發出。

9.4甲方將向乙方提供經營授權業務必需的有關資料和“QQ農場”生態工坊授權證書,並將根據需要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最新的產品資訊、促銷贈品及資料。

9.5甲方將根據規定向乙方提供“QQ農場”生態工坊選址建議、設計及裝修標準圖紙,並提供店面標準牌匾設計、招牌或者標誌以供乙方店面裝修參考。

9.6甲方權利:本合同生效後,在乙方遵守各項條款的情況下,由於乙方個人推廣經營的原因,乙方連續三個月未進貨,甲方有權另行發展加盟商開展品牌業務。

9.7甲方可根據乙方的需要,向乙方及工作人員提供經營管理的各種輔導和培訓。

第十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0.1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

10.2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銷售從事本合同明確許可“QQ農場”生態工坊產品以外的授權業務。

10.3嚴禁將禮品包裝系列產品拆開銷售,嚴禁將贈品當作產品來銷售。由此被國家機關監督部門查處沒收或被消費者投訴的,甲方有權撤消乙方的經營權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10.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甲方授權的“QQ農場”生態工坊的經營權。

10.5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本合同,且合同履行期未滿一年者,乙方應該在甲方的監督下自動拆除所有“QQ農場”生態工坊的標誌,不得再以“QQ農場”生態工坊名義經營。

10.6乙方不得對產品、產品的用途及說明書進行修改和變動,保證產品的整體形象。

10.7乙方不得散發非甲方確認或者提供的資料,確保甲方宣傳的準確性,防止誤導消費者。

10.8若是因為乙方的過錯、過失或者故意行為造成任何第三方對甲方提起訴訟和賠償,或者政府有關部門對甲方進行行政處罰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時無條件就甲方造成的損失直接全額賠償給甲方。

10.9乙方應接受甲方指定的區域代理商的市場管理,若與其有爭議可與甲方協商解決。

10.10乙方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甲方合同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及提前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滿自動失效(如該有效期超過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的營業執照有效期或QQ農場生態工坊租約的租期,則本合同將與“QQ農場”生態工坊營業執照的有效期或者店面租約的租期終止日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續簽,須在期滿前五十天內重新簽定新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與甲方續簽合同的權利。

11.2乙方如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任何規定、或違反本合同或者甲方的任何規章制度的任何規定,甲方均有權在本合同當期期滿前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或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單方面負責賠償或承擔。

11.3本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或提前終止後十天內,乙方應完成以下所有事項:停止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停止使用並立即退回所有甲方提供的促銷材料;停止經營任何授權業務;並停止以任何明示或默示形式對外表明宣稱其有權繼續經營任何授權業務或者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法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面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歸還的企業材料後,退還乙方交納的相關款項。

12.2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QQ農場”生態工坊合同。

12.3如因不可抗力行為,法律政策變化以及甲乙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乙雙方無須對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生效日期: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款項一次性交清,本合同即生效,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3.2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並簽定書面協議後方可有效。

13.3未盡事宜: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經雙方簽署後方可生效。

13.4無效條款:如合同中部分條款無效,合同其它條款仍然有效。

13.5本合同有效簽署期為貳年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署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附加條款

15.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北京_x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3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援,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專案

分部許可店實施的特許經營專案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商,許可其設立店。

分部與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商(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商(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人或業務代表。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商與店

第五條 商

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店

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字

分部與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字,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費返還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4

區域特許授權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區連鎖發展商: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願成為甲方之省(市)級地區連鎖發展商,甲方通過對乙方經營理念、營銷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同意乙方成為其地區連鎖發展商。經雙方共同協商,約定條件如下,並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連鎖體系”的區域特許經營發展商,享有在省(市)級區域使用 連鎖體系開設直營店並發展區域加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已確定的 省(市)行政區域內使用。

2、甲方授權乙方使用“ ”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並在上述特定地區授權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援、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甲方對乙方的上述服務支付相應的報酬。

二、特許經營授權的內容、期限及地域

1、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許加盟的方式成為甲方的地區連鎖發展商,使用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依甲方之經營模式並按本合同及標準作業手冊的規定進行本合同確定的業務。

業務範圍包括:(1)、在甲方的指導下,乙方在特定省市區域內開設自己投資的直營店;(2)、發展“ ”加盟商,同時向加盟商提供管理、培訓、技術支援和指導等服務,履行其區域連鎖發展商的職責;(3)、在特定省市範圍內經銷甲方的產品,並向其區域內加盟商提供產品配送服務;(5)、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業務。

2、期限:

自公元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共 年)。

3、地域和地址

授權的地域範圍是: 省(市) 市(區);

三、各種費用及支付方式

1、加盟金:

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獲得甲方商標、商號、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和管理手冊的使用權並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援和服務,而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第一筆款項。加盟金為人民幣 萬元,應於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

2、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保證本合同確實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本保證金應在簽訂本合同後一年內以支票或電匯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以保證金中相應數額充抵。合同終止後,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區域加盟金分成

區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加盟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援、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4、權利金

權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項權利並得到各項支援服務而應按年度定額向甲方繳納的費用。乙方須在每個經營年度(經營年度是指簽訂合同的次日至下一年度的當日)結束後5日內向甲方繳納該年度權利金。權利金的標準為: 。

5、區域權利金分成

區域權利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權利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援、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於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加盟商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區域加盟商的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甲方有權委託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為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加盟發展規劃、人力資源配置、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標準作業手冊》。

6、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公司及店面做營運輔導,並擬出報告給乙方參考。

7、甲方應向乙方配送其體系內有特色的、乙方享有經銷權的產品。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向國家稽核合格的供應商購買。

8、為提升品牌形象與乙方效益,甲方應在全國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廣告宣傳。甲方在作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是指由甲方統一策劃,並在全國所有農化產品營銷公司範圍內統一實施的廣告促銷活動)。

9、甲方為乙方提供關於培訓、研修等服務。

(1)、甲方負責提供營運期間的各種崗位及技能培訓。

(2)、培訓費用分擔:培訓如在乙方所在地舉辦,則師資、教材、場地等關於訓練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如在甲方所在地舉辦,上述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管理軟體、經營作業手冊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的使用權,並有權獲得甲方的營運輔導。

2、乙方有權使用“ ”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特定產品在特定區域內的經銷權,並享受營銷中的各種優惠。

4、乙方在經營期間為提升其經營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對其提供的各種營運報表和資料,給予確切的經營分析和診斷,及時協助乙方提升管理水平。

5、乙方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之一切資金及營業上之盈虧。

6、乙方使用“ ”商標時,應與甲方提供的商標標識一致;乙方不得申請註冊與被許可使用的商標標識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為確保農化產品營銷連鎖店的整體外觀統一風格,乙方公司及區域加盟商的裝修應符合甲方企業識別系統之要求。

8、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制定的法規及政策開展經營活動,保證所銷售的產品不包含假冒偽劣過期失效等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產品。同時,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發展加盟商或者經銷未經甲方授權經營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營運規章,嚴格執行作業手冊、制度規章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並對其直營店和區域加盟商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維護“ ”品牌形象。

六、區域發展規劃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區域內協助甲方發展區域加盟店不少於 家,第二年發展到 家,第三年發展到 家,第四年發展到 家,第五年發展到 家。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乙方向甲方購貨不少於 萬元,以後每年按 % 的比例遞增。

七、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甲方授予乙方 商標和標識的使用權。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等智慧財產權不受侵犯。

2、甲方為乙方提供《 連鎖店CIS手冊》,並提供標準化店面裝修設計指導和特定的標識用品及特定設施、裝置,其施工費用、材料費用、製作費用和相關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需自行製作相關標識用品,須事先報甲方批准,嚴格按《 連鎖店CIS手冊》的規定設計製作,通過甲方的審定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不得將 商標和標誌再許可任何個人或組織使用,也不得以轉讓、出借、轉賣等其他任何形式將上述商標和標誌授予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自行製作或使用與 商標和標識相似或變形的商標和標識。

6、乙方不得擅自擴大 商標和標誌的使用範圍,未經許可不得與其它商標及標誌組合使用。如果發現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制止上述非法行為。

7、有關甲方商標的許可使用情況見本合同附件,即《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八、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

1、乙方享有甲方統一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支援的權利,同時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組織的廣告宣傳和特賣促銷活動及其它統一的活動。

2、甲方在廣告中列名宣傳、介紹乙方,公告乙方及區域加盟店加盟連鎖店成員身份。

3、乙方可以自行策劃實施適合本地市場的廣告宣傳及促銷等活動,但必須經甲方書面稽核同意後方可實行。

4、乙方需要釋出有關甲方及連鎖事業的對外廣告和宣傳材料時,須使用由甲方正式提供或經甲方書面認可的資料,並按甲方指定或認可的方式進行。

九、合同的轉讓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2、甲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須經過乙方同意,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十、保密條款

1、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等內容為商業祕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複製、記錄或者以其他方式將上述商業祕密洩露給第三方。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不得將其所知道的甲方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式等向他人透露。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等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後10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十二、續約和終止

1、如乙方要求續約,其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可自主選擇是否與乙方續約,並有權對合同內容加以變更。

2、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將屬於甲方授權使用的物品交還甲方,包括屬於甲方提供給乙方之裝置物品及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有關檔案、手冊、資料及招牌等。

十三、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及雙方協議修改之內容,經雙方協商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4、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代表人: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5

方: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影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儲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十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援。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稽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三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稽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六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