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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經營合同格式(精選3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58W

店鋪經營合同格式 篇1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店鋪經營合同格式(精選3篇)

經營方姓名: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鋪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 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 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 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 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稽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說明、施工裝置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稽核,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裝置、設施的購置、執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 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 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釋出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戶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 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 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 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著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 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稽核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裝置和設施。

第十一條 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 續營方式

店鋪經營合同格式 篇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 方(經營方):

代 表 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合作經營_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_門店,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合作的專案名稱、地址、法人、經營範圍

1、名稱:_

2、地址:_(見後附租賃合同)。

3、法人:

4、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二、交接事項:

1、原有門店裝置統一盤點造冊,由經營方代表人簽字確認,合作經營終止時返還甲方。店內備用商品盤點登記,乙方確認後簽字,乙方在月內結算給甲方或原商品退回供應商。

2、20_年8月1日前_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_門店債權債務(員工工資、材料商,裝置等欠款)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3、原職工工資由甲方結算至20_年8月15日

4、甲方提供員工宿舍及門店的房屋租賃合同影印件。

5、甲方指定專人負責交接_門店日常經營。

三、 經營管理及職能

1、乙方自行獨立負責_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_門店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根據門店運營需要招聘員工。

(2)審批日常事項。

(3)門店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2、甲方具體負責:

(1)對乙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指定專人負責公司網站,微 信平臺的建設。

(2)甲方指派專人負責_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_門店的財務,月底提供盈虧財務報表。

四、資金,財務管理

1、門店會員充值業務資金(包括老會員)及現金消費資金將由_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統一收支,甲方根據乙方門店每週實際消費情況,按結算後實際金額於次工作周24小時內返還給乙方。甲方每月最後一日統計乙方當月入賬資金總額。如當月入賬資金總額≥10萬元,甲方獎勵給乙方500元;如當月入賬資金總額≥15萬元,甲方獎勵給乙方1000元;

2、甲方負責工商、稅務、記賬等財務手續。

3、甲方負責支付_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_門店房租,房租作為門店的開支。

4、甲乙雙方盈虧共享,共同承擔風險。盈利甲方佔: ,乙方佔: ;虧損甲方佔: ,乙方佔: 。

5、乙方保證金 萬元(¥ ),在雙方終止合同,辦理完畢所有交接手續後5日內甲方返還給乙方。

五、合作時間,終止條件:

1、合作時間自20_年8月1日起至場地租賃合同止。合作經營期間除不可抗拒力量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要求終止合作。

2、任何一方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後,方可退出合作。

3、乙方從事違法經營行為,甲方有權單方立即終止協議,同時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六、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合作專案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經營合同格式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決定將醫院交給甲方實行整體託管。為了使託管工作合作、健康、有效地開展,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託管原則

1.醫院託管後堅持5不變:資產歸屬不變;獨立法人不變;醫院功能不變;財政撥款渠道和標準不變;職工身份及待遇不變

2.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託管期間除原有資產保值外,甲方新投資形成的財產(含土地、房屋、裝置、設施等)一律歸甲方所有。

第二條 託管目標

在託管經營期間,雙方預期達到的經濟指標是:

第三條 託管期限

託管期限為5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託管內容

甲方全面擁有乙方醫院的經營管理權,包括:

1.乙方醫院的的全部資產(含土地房屋、設施裝置、藥品、低值易耗品、流動資金、債權債務等);

2.乙方醫院至本合同簽訂之日在冊的工作人員;

3.乙方醫院的綠化與院內道路設施建設;

第五條 醫院移交

1.乙方的全部財產移交給甲方經營管理。移交前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處理。乙方應積極收回債權並償還債務,對確屬無法收回的債權,乙方同意核減移交的資產。

2.在移交時,乙方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事業法人登記證、預防保健許可證、藥品調劑許可證、衛生技術人員的各種資質證明等也相應移交給甲方。

第六條 補償

為體現非營利性醫院的性質以及維護乙方現有職工的合法權益,甲方同意對下述專案按現行標準給予補償:

1.屬於公共衛生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和活動經費;

2.醫院建設中應由主管部門扶持的專項建設資金(如重點學科建設、科研補助等)。

第七條 甲方權利

1.及時接受乙方託管的各項財產。

2.對乙方醫院享有經營管理權。

3.對新投資形成的資產享有所有權。

4.積極開展經經營活動,促進衛生事業的發展。

5.有權對醫院人事制度、分配製度、內部執行機制等進行利於醫院發展的改革。有權對醫院人事制度、分配製度、內部執行機制等進行利於醫院發展的改革。

6.有權引進資金、技術、人才,擴大醫院規模,快速發展專科特色。

7.有權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乙方名稱前加掛或徵得乙方同意後變更。

8.有權確定引進人才或調入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嚴格按照規定開展各項醫療活動。

2.把醫療服務質量放在首位,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杜絕醫療事故發生。

3.應當引進資金、技術、人才,擴大醫院規模,快速發展專科特色。

4.接受乙方監督,確保乙方資產保值增值。

5.負責安置乙方在編職工,承擔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辦理職工晉職晉級等檔案管理手續,但停薪留職人員自理,退休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

6.有義務搞 好所在地社群衛生服務。

7.承擔醫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8.需要使用乙方移交時的資產做資本動作時,應徵得乙方及資產管理部門書面同意。

9.保證醫院非盈利性質十五年不變(20xx年後是否改變,另行書面商定),各項稅收仍按現行政策辦理。

10.接受相關部門檢查監督,及時為乙方各種證件辦理年檢、換證手續。

11.承擔託管期間經營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

第九條 乙方權利

1.有權對移交給甲方的資產保值進行監督,每年聽取一次甲方對清產核資的報告,確保資產不受損失。

2.有權維護在編職工的利益,督促甲方按照法律政策落實各項待遇,搞好安定團結。

3.有權對甲方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定期不定期地對甲方應做好的公共衛生、防疫保健、社群服務、基本醫療服務等各項工作予以考核評估,並與將獎懲掛鉤。

4.有權督促甲方引進資金、技術、人才、專案,快速發展醫療衛生事業。

5.有權對醫院的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等予以領導、指導、檢查。

6.有權加強黨、團、工會、婦委會等群團組織建設,並隨時督促、檢查、指導和規範。

第十條 乙方義務

1.及時與甲方辦理資產、證件、檔案、印章等移交手續。

2.在甲方沒有違反託管協議的前提下,不得干涉甲方的經營管理。

3.支援甲方開展醫療活動、公共衛生、防疫保健、社群服務、基本醫療服務等各項工作。

4.積極協調各部門的關係,協助甲方辦理各種手續。

5.甲方需要引進人才時,乙方應積極協助辦理各種手續。

6.不干涉甲方開展符合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 託管目標考核辦法

任何一方違

第十二條 贏利分配

任何一方

第十三條 甲方投資返還

甲方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法律規定的折舊方法折舊後由乙方按 方法返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因違約造成損失,違約金不能彌補損失的,應對不足部分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重大違約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合同期間造成新的債務或虧損(低於移交時資產價值)時,由甲方負責承擔虧損或償還債務。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發生了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應在30日內提供由公證機關公證證明的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情況,按照不可抗力對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十六條 合同解除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改變或國家建設影響本合同時,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期滿

本合同期滿後,移交財產、證件等按本合同附件——雙方簽署的移交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財產價值減少的,由甲方補足達到保值。 房地產E網財產增值的,不計算增值。 前款中財產價值減少幅度發生爭議的,由具有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九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 文字份數

本合同一式七份,雙方各執三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