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以下兩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墨西________法律組成的公司,主要經營__年__月__日場所為___(以下簡稱________),代表人為____:YYY是一家依___法律組成的公司,主要經營場所為____(以下簡稱Y),代表人為____。 茲證明 鑑於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以下兩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墨西________法律組成的公司,主要經營__年__月__日場所為___(以下簡稱________),代表人為____:YYY是一家依___法律組成的公司,主要經營場所為____(以下簡稱Y),代表人為____。茲證明鑑於________為在___方面投資以___為目的而設立,並有意從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業務;鑑於Y多年從事研究、開發和製造____以及在世界不同地區銷售____;鑑於Y具有在外國生產合同產品的經驗並有能力提供生產這類產品的技術服務;鑑於________和Y有意互相合作共同的墨西________設立一家新公司,生產以下具體描述的產品;並且 鑑於________和Y有意使新公司從Y獲得製造這類產品的技術服務並且Y願意向新公司提供這種技術服務;為此,以本協議所述的相互義務及房地產對價,雙方共同達如下條款:
第一條 設立新公司
1.2 本協議各方在____________資本中所佔股份比例為:________和其三名指定人共佔百分之五十一(51%),Y和其三名指定人共佔百分之四十九(49%);除非雙方書面同意,該股份比例在本協議期間將保持不變。墨西________法律規定股份公司至少要有五
(5)名股東。為了與該規定一致,________和Y每一方可委派指定人三名,每人持一股並不多於一股每方所持的股份。________和Y將始終對他們各自指定人遵守本協議和________公司章程條款負責,並對持____________股份的指定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負責。任命指定人之前,________和Y需與對方協商。
1.3 本協議期間,無論自願或法律要求或其他另有規定,除非符合本協議和____________章程,任何一方都不能出售、分配、轉讓、抵押、擔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每一方所持的____________的股份(或由此產生的權利和利益)。
1.4 ________將根據其獲得____和墨西________政府有關當局的許可的需要,投資建立____________最初資本及隨後增加的資本金,該投資額以滿足實施法律對需獲許可的要求為限。________將盡其努力獲得_____政府的批准。
1.5 ____________一旦組成,雙方將根據墨西________外國投資法立刻著手使____________申請並獲得其註冊以及申請________和Y在____________的股份在墨西________外資國家註冊局註冊。
第二條 產品和技術服務
2.2 ____________生產和銷售的產品是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如經雙方同意,其它型別產品也可補充定義為合同產品。
2.2 協議雙方同意Y將向____________提供有關生產產品的許可證和技術服務,____________和Y將訂立技術服務協議並作為本協議附件二(以下稱作技術服務協議)
第三條 產品銷售
3.1 因為這對____________來說是經濟效益最大,符合其最大利益,所以 ____________生產的合同產品將由其本身直接銷售給在墨西________的
第三方。
3.2 當____________董事會建議____________生產的產品出口的話,協議雙方同意將使____________通過Y來出口其產品,因為____________利用國際銷售設施來出口其產品對____________有利;這同樣是因為Y擁有包括合同產品在內的銷售這類產品的獨家銷售權。因此,如果____________試圖通過____以外的渠道出口的話,將造成____一方嚴重違反____與
第三方的法律責任。____________和Y將決定其幫助FACM料品出口應得的佣金和報酬。
第四條 商標
4.1 協議雙方同意,除非另有約定,____________生產的全部產品使用____商標。該商標歸Y所有。____________使用該商標的條件是符合由____________和Y達成的本協議附件三商標許可協議的條款(以下稱作商標許可協議)。
4.2 ________同意其本身以及____________只選擇____商標,而不使用與墨西________其他商標有關聯的商標,除非墨西________法律規定使用該關聯商標。不過,如果使用這種關聯商標是法律上要求的,但是法律又允許可設法免於這種要求的話,________將盡其努力使____________獲得這種豁免。如果使用墨西________關聯商標是不可避免的話,那麼最終使用的墨西________商標需得到________和Y的一致同意,並且該商標應作為____________的財產。
第五條 ____________的管理
5.1 雙方同意____________的董事會將根據公司章程和本協議有關條款管理____________。
5.2 協議雙方同意授權管理____________的董事會對公司整體經營計劃的報批和監督執行負責。該經營計劃需提交協議雙方審閱和批准。
5.3 儘管本協議作了上
5.1條款,協議雙方應在____________股東大會的決議前,本著友好和相互信任的精神,就____________管理和業務有關的需討論的所有問題,經常互相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只要任何一方希望與對方協商的話。所有這些問題用以下例子舉例,但例舉不意味著對描述的限制:
(1)____________應遵循的業務和管理政策;
(2)短、中、長期經營計劃及其調整;
(3)資本金的增加與減少;
(4)董事會成員的增加或減少,或董事會的重新選舉;
(5)審閱和批准財務報表,分配____________財政年度的利潤利潤。對於____________股利的公佈及利潤分配,協議雙方願意遵循留足內部儲備用於業務有效發展的政策。另外,雙方願意在儲備留足後通過取得相互一致意見,釋出勝制分配方案;
(6)為____________的經營和發展籌措資金;
(7)重要的人事問題;
(8)擴大生產能力;
(9)負責審定執行期超過________年的____________所訂立的協議或安排;
(10)新產品的引進;(1
1)____________檢查、審計及法律諮詢人員的聘用。
5.4 對於任何法律規定需有董事會或和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協議雙方應使其在董事會的代表或在一般或特別股東大會上的代表根據雙方以
5.3條款為原則業已達成的意見投票。
5.5 協議雙方同意保證____________將盡實際可能最大限度地使用Y所要求的表格式樣,用於____________向協議雙方提供管理和財務資訊材料;並且____________應建好會計和財務賬目以備協議雙方的檢查或審計。
5.6 雙方理解並同意____________董事會應建立經常性限制代表____________的總經理及____________其它高階管理人員的權力以及其它管理的制度。代表____________和用於支付款項的所有支票本票及其他任何可議付憑證任何時候應由董事會任命的實際任職的兩名授權代表共同簽字,才能生效並對____________構成約束。他們兩人中的一位應是總經理、行政財務經理、商務經理或生產經理,而另一位應是會計經理、總會計師、審計師或直接對財會經理負責的管理人員
第六條 人員調換
6.1 除了由任命為____________董事會成員的人員外,協議雙方同意,經雙方認為需要或必要,將他們各自的僱員調任____________管理部門的主要崗位。協議雙方考慮將由____________擔任會計經理、生產經理以及任命銷售經理助理,將由____擔任會計經理、生產經理以及任命銷售經理助理,將由____派員擔任總經理、商務經理、行政和財務經理等職務。總經理屆時空缺期間,____________全面管理將由____________選派的會計經理和生產經理負責。
6.2 來自 ________或 Y的調換人員的工資,包括津貼,應由 ____________根據其在 ____________工作時間支付。調換人員來往____和墨西________發生的費用,根據具體情況,由____________支付或襝給________或Y,需要的話由協議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支付或補給____的款項應是美元。
6.3 本協議有關論述不能被理解為不允許____________根據自身的需要僱傭其自己的經理或其他僱員。
6.4 協議雙方同意為了使____________的管理協調有效,____________董事會應要求____________總經理定期召集____________主要管理經理共同討論研究他們各自部門重要事項,並且總經理應就涉及公司中方針政策的事項以及主要經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事項向董事會彙報或徵求董事會的建議。
第七條 機器裝置的銷售協議雙方同意並將使 ____________同意 Y將向 ____________出售,____________通過 Y購買經過Y和____________協商決定的特定機器裝置,以保證根據技術服務協議由Y向____________提供的技術決巧得到有效使用,並以協議雙方同意的價格和條件成交。雙方理解並同意在本協議提及的技術服務協議生效之後,Y才根據該協議向____________進供技術資料。
第八條 雙方合作
8.1 一旦____________提出合理要求,Y作為合資公司的一方同意向墨西________經理和其他人員或____________主要僱員提供由Y組織進行的現行培訓計劃的合作。
8.2一旦____________提出合理要求,並符合相互同意的書面條件,視具體情況,由Y或________向____________提供合作。儘可能地提供諮詢、資料和指導或提供其僱員的服務,或有關方認為以下事項中適宜提供的合作。雙方同意,或Y作為在墨西________東道國的合資方,將主要向____________提供A組的合作,或 ________將主要向FACM提供B組事項的合作:A.
(1)獲得進口裝置、零件和材料所需的許可證;
(2)招僱工作;
(3)解決勞資糾紛。
(4)註冊或任何其它法律和現行規定要求____________進行的法律程式;獲得墨西________當局授權給予的許可證、優惠政策、認可及其它權利;
(5)就墨西________稅法和財會慣例給予諮詢;
(6)與墨西________當局和____進行談判;
(7)處理____________與
第三方的法律訴訟及其它法樣行為;
(8)對____________為達到不斷提出的經營目標而需增加的銷售量,當____________需要時,給予商務上的幫助;B.
(1)產品營銷、市場調研和產品計劃,從而達到____________不斷提出的經營目標;
(2)作好與產品有關的廣告和助銷的準備工作;
(3)零件和材料的購買;
(4)獲取
第三方所有的專利或其他工業產權的許可和認可;
(5)會計和財務分析,成本計算;特定事項的進行或實施負責(____________應獨自對上述事項的進行或實施負責),也不能要求向____________提供合作的任何一方承擔因處理上述事項發生的費用(這些費用應由____________獨自承擔)。另外,雙方同意,當________或Y提出要求時,____________應向________或Y支付或補償其向____________提供的服務發生的費用。支付或補償的種是美元
第九條 期限和終止
9.1 在本協議1.5條款所述的註冊繼續有效以及或 ________和或Y繼續是 ____________的股東的條件下本協議以1.4條款所述的最後一項政府批准獲得之日作為本協議的生效日。
9.2 當下述任何一項事項發生時,本協議終止:
(1)________作為一方或Y作為另一方根據________公司章檢條款許可的方式處理他們在____________的全部股份,結果________作為一方或Y作為另一方不再擁有____________的股份;
(2)提交____________破產申請三十天後,並且在這三十天內該破產申請未被取消;或將全部或實質上全部____________資產分配給債權人之時;或當任命____________全部或實際全部財產接受人或託管人之時;或在____________自動或被動解散之時;
(3)所有以
(2)中描述事件的發生與________相關,而非____________;
(4)Y,而非____________發生了與上述
(2)所描述的相關事件;
(5)________根據9.4條款終止本協議,或(6)Y根據9.4條款終止本協議,或(7)如果商標許可協議和技術服務協議兩者或其一在本協議生效日後一百八十(180)天仍未生效。
9.3 如果當墨西________法律不再允許Y擁有____________發行並認購股份的百分之四十九(49%);或因商標許可協議條款或任何原因終止或不再延長商標許可協議或附加商標許可協議,如果____________和Y之間簽署了這種協議的話;和或提前終止技術服務協議和或____________和Y訂立的附加技術服務協議,________將有權選擇問Y至少提前(90)天之時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9.4 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應有權以向另一方發出書面的協議終止通知方式終止本協議,條件是另一方實質性地違反了本協議和或________公司章程的任何條款,並且在書面通知書交於違約方九十(90)天內違約未得糾正。在違約方努力改正其違約行為的前提下,如果因下面違約方自身不能控制的事件造成糾正時間延長(最長不能超過三百六十(____________)天,在計算時間時應扣除因這些事件造成的延誤。這些事件例如不可抗力、政府或其有關部們的疏忽、遵從政府當局的要求規定、命令、火災、風暴、洪水、地震、公共敵對行為、戰爭、反叛、起義、暴亂、破壞、入侵、檢疫限制、罷工、停工、運輸障礙和延誤及禁運等。一方行使終止權利不能影響該方根據本協議因享受的任何權利,除非另有原委。任何一方沒有或推遲行使本協議賦於其的終止權利並不構成對其就其它或引發的違約行使終止權產生影響。
9.5 一旦依據協議9.2的(3)或(5)或者9.3條款終止本協議,________將被認為 將Y擁有的____________所有股份根據________公司章程的相應條款的出售給________。
9.6 當出現9.2(2)的情況(除非____________主動解散或被動的解散),雙方都將作為____________的股東行使各自的股票權使得儘可能的迅速主動解散____________。
9.7 當出現本協議一方根據 ________公司章程將其擁有的 ____________股份全部出售給另一方的情況時,任何____________欠出售股份方的欠款或出售方欠____________的欠款均將與支付所出售的股份價款同時到期並得以償付。另外,在出售方對____________負債給予擔保的情況下,仍舊是____________股東的一方要麼使得出售方免除對該債務的擔保,要麼對售方的債務給予補償。
第十條 技術資料的使用及保密為了協議雙方和____________的最大利益,互相達成如下規定;
(1)協議雙方應保證向PCAM提供的技術決竅和知識或由Y向____________提供的機器裝置只能為了生產產品由____________獨家使用;____________提供的機器裝置只能為了生產產品由____________獨家使用;____________不能將該技術決竅或知識或裝置供
第三方使用,另外____________不能複製任何這類裝置。
(2)________將儲存並對Y提供給____________用於建立____________的任何和全部資料和知識給予保密。
(3)除非墨西________法律另有規定,協議任何一方不能將本協議或____________與Y訂立的任何協議透露給任何
第三方,同樣也不允許____________作任何透露。
(4)在非本協議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的知識公開之前,上述各方對本協議和____________與Y訂立的任何協議及任何一項具體的技術資料、決竅或知識的儲存、保密或禁止非授權使用或洩露應盡責任均使這些協議得以存在,避免終止。
第十一條 競爭和分銷為了避免降低____________的價值,協議雙方將在本協議期間不直接或間接待有除____________外其它個人或公司的股票或在其享有利益,如果這些個人或公司在墨西________現在或將來生產和或銷售與____________相同型別或相同規格的合同產品和或者這些個人或公司根據與本協議不同的方式從事生產或或銷售該產品的話。Y通過其自己貿易渠道根據____和 ____________ 之間的協議選擇進口在墨西________使用和銷售的該型別合同產品例外。Y和FACM將在相互認為方便的時候訂立一個進口____或其它型別或規格的與____________能向其客戶提供____全套產品,但這種銷售要符合上一段落所述的例外情況。
第十二條 總條1
2.1 通知為達到本協議目的,任何本協議涉及的通知應使用被認為有效的英文和____作出。
A.如果派人遞送,送達之時應視作收到;B.根據以下提供的地址用航空郵件寄出,或本協議之後一方書面提供給另一方的其它地址;用掛號或登________:________並要求返回收條,預付郵資。以這種方式寄送應理解為收件人在郵件寄出之日後其十個工作日內收到的郵件。
12.2 仲裁協議雙方同意對於解釋和執行本協議中雙方間產生的分歧,差異或爭議將盡其努力友好解決。但是,萬____這些分歧、差異或爭議不能得到解決,它們將提交併最終通過___依國際商會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由任何一方提出。仲裁員根據該商會規則任命一名或多名。仲裁程式用英文進行。視具體情況,根據仲裁員意見作出的判決可要求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向該法院申請接受裁定並給予執行。
12.3 繼任者和委派人本協議所有條款對本協議各方和他們各自的繼任者和委派人構成利益和約束。在本事先取得本協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能自主或採取法律行動委託或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任何未經同意的委派或轉讓無效。
12.4 協議整體性和修改本協議雙方訂立的本協議對本協議所涉及的事宜具體整體性。當本協議生效之時,本協議將替代並廢除其它所有與本協議涉及事宜有關的協議、談判、承諾和文字。本協議可修改、修訂、替代或取消。本協議和有關的條款、條件上有根據本協議設各方的書面檔案才能放棄。任何一方一次或多次放棄本協議任何一個條件並不構成以後進一步放棄任何條件。
12.5 適用法律本協議的有效性、建立和執行將適用墨西________法律。
12.6 條款標題本協議中所用條款標題只為了查閱便利,並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不能影響對本協議的有效解釋。
12.7 協議語言本協議和任何本協議的附加合同或協議都將用英文書就並寄送。該英語文字,儘管會被譯成英文以外的其它語言,在出現與其它語方文字與英文字與英文不一致情況時,起決定和控制作用。
12.8 去除公司標誌A.本協議各方同意,當Y以任何理由不再參加FCAM時,立即把Y名字從________公司名稱中去除,並停止使用Y或類似有關名字。B.當________在____________發行並認購的股票中持有量不足百分之四十九(49%)減三(3)時,只要出具書面要求,上述A中提到的義務即靠成立。
12.9 去除公司標誌A.本協議各方同意,當以任何理由不再參加____________時,立即把外字從________公司名稱中去除,並停止使用類似名字。B.當在____________發行並認購的股票中持有量不足百分之五十一(51%)減了(三)時,只要有書面要求,本條款上述A中提到的義務即該成立。
12.11 生產計劃如果經本協議雙方批准的生產計劃需提交墨西________政府批准,墨西________政府將在一定的條件和條款下批准該計劃,然而在任何一方看來這樣的計劃難以實施,協議雙方將就如何處理這種情況進行友好洽商。協議各方在以上文首所寫日期正式訂立本協議,此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職務:
國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職務:國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國籍:
第二條 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採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地區的計算機使用者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資訊和提供諮詢服務,並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合營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准,合營公司 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於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美元。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比例出資
出資方式:
現金美元,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裝置等。
第十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美元,雙方各繳付萬美元。並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 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後,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並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 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地區的計算機使用者和未來的使用者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體的安裝/拆除和軟體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體和軟體的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體和軟體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處部裝置的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裝置的技術性能鑑定
(6)計算機硬體和軟體的技術的技術諮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體和軟體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諮詢服務
(11)代理××公司在中國和××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階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體和應用軟體
第十六條 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使用者和未來使用者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國階段:為中國境外××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 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 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絡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施、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資訊,並協助合營公司開闢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稅、退稅和免稅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 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託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使用者。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佣金。乙方在中國和××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範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裝置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體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地區參加計算機硬體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體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並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乙方的裝置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後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資訊,並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階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體及軟體的服務,並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佣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 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範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採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儲存。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非經合營公司批准,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並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 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 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 由合營公司的僱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體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 合營公司的採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裝置、計算機及外部裝置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採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並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採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價格、數量、質量、效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採購。但若乙方價格高於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採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採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 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裝置、軟體、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國家進行,也可以委託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體、軟體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戶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體代理銷售佣金。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使用者付款之後,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佣金,佣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 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登記註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 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託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於):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餘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範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准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美元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准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願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 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錄用。在合同的頭×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推薦的高階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帳以人民幣為統一記帳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後,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後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合營公司將在×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 合營公司有關的稅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稅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年免繳所得稅,並且在此後×年減免所得稅×%。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時,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 保險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範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 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 如果由於中國或×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至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並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檔案。
第五十一條 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 由於受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應於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檔案。該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 由於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可以提前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 合營任一方不是由於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 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帳面餘額進行清算。現舍應以現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兌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後,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
第五十六條 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 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的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後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後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檔案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並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 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和字詞不經×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 甲、乙雙方向對方傳送通知,可以採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檔案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第二章營業範圍與服務內容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利潤分配及虧損負擔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第六章合營各方責任
第七章董事會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第十二章納稅
第十三章保險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國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公司.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註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省市街號;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國地;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如合營為多方者,可稱丙,丁······
方).
1·2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外文名稱為: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准後,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範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範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專案的工程承包或諮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專案的附屬專案等.
2·2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範圍內,將為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專案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專案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准的其它服務專案(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2·3合營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範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 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專案.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方出資元.佔註冊資本%
乙方出資元.佔註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共元.
乙方:現金元.機械裝置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其他元.共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後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4·3條辦理.
3·4·1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並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後,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後,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註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年為限.
5·3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並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後.所餘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註冊資本中所佔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義務
6·1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註冊並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專案.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階管理人員.
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階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專案.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3免責範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於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後,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名.由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前 言
(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並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 。
(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 。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各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XX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 公司。
1. 專有技術(Know-How)是指 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製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的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製造工藝、裝置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式與應用、安裝與除錯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 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 專利(P___tent)是指 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的,以 方在 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依據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 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製造、安裝和除錯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 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於 公斤/平方釐米,容量小於 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 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小或等於 MW,用於發電的鍋爐。
1.7 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准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准後,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 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後,不超過 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 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 主管部門是指 。
第二條 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1 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 ,英文名稱為 ,法定地址是 。
. 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註冊。
.3 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 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 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 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後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後,更改公司的名稱,並使更改後的公司名稱不再有" "或類似字樣。 XX公司將盡最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 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後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5 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 宗旨、經營範圍
3.1 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製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並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並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公司可以從事其他適當的經營活動。
公司的經營範圍如下:
設計、生產、製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他有關產品;
裝配、維修、保養和除錯上述產品;
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 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初期目標:
___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 千瓦電站鍋爐和 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 ___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 千瓦電站鍋爐和 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並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 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發展目標:
________年以後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 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引數 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 註冊資本和投資
.1 公司 ________年投資總額為 美元,註冊資本為 美元,甲方繳百分之 ,為 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 ,為 美元。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 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①從公司成立日期起的 個月內,甲方應以價值 美元的廠房、建築物、機器裝置和庫存物資做為其投資;乙方應以 美元現金和價值 美元的技術做為其投資。
② ________年,甲乙雙方各繳 美元,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 美元。
③ ________年,甲乙雙方各繳 美元並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 美元做投資(資本化的利潤):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 美元。
④ ___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 美元作為投資;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 美元。
⑤ ___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 美元做為投資;甲乙雙方累計認繳股本 美元。
對於上述.1①、②、③等項中提到的 現金投資,董事會有權決定接受 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進機器裝置來代替 方的現金投資。
. 甲乙雙方出資方式分別為:______ 方以廠房、建築物、機器、裝置、庫存物資和人民幣現金作為出資。 方以先進的機器、裝置、許可證技術和外匯現金作為出資。
.3 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損失。
. 雙方向公司繳清每期應繳的股金後,由公司聘請的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的稽核由一個和一箇中國註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承擔的上述稽核費用由 方負擔。中國註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的稽核費用由 方負擔。根據驗資結果,公司將分別向雙方頒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包括下列各項:
公司名稱;
公司成立年、月、日;
出資者的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包括投資內容附件中雙方同意的對實物出資的作價;
出資年、月、日
出資證明書籤發年、月、日。
.5 出資證明書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聯名簽發。
.6 由於特殊情況, 方需要把其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轉讓給 方的一家關聯公司時,如果符合下列條款, 方將給出示書面的認可,①該關聯公司必須能象 方一樣,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②該關聯公司同 方一樣從 獲得同樣條件的擔保,擔保該關聯公司履行本合同的義務;③這種出售或轉讓要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查和批准。
除上述情況外合營的任何一方欲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須事先徵得合營他方的同意,合營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後需按下列規定進行其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轉讓、出售或處置;
當任何一方(以下簡稱"處置方")希望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時,該處置方應書面通知合營他方,並給以合營他方 個月的優先購買權,該優先購買權的期限從合營他方收到該通知之日起算。處置方向合營他方提出的條件應與向任何第三方受讓者或購買者提出的條件相同。
如果合營他方在 個月以內未行使其優先購買權,處置方可按向合營他方提出的相同條件,將其在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出讓給第三方。
如果選擇購買處置方在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不止一家,這些購置方將按其購買份額的比例分享利潤和虧損。
處置方應向其他方提供處置方和第三方簽訂的股份轉讓或出售協議。
公司的經營和本合同的履行將不受公司註冊資本的轉讓、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的影響。
第三方受讓人和購買人應向合營其他方擔保他將完整、踏實地履行處置方根據本合同應履行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合營任何一方根據本條款的規定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應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得到必要的批准以後,公司將到當地工商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
.7 雙方出資比例需要變更,應經董事會討論一致作出決定,並徵得合營雙方書面同意後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生效。
.8 雙方在收到董事會增資決議和經雙方書面認可後,必須在董事會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提供再投資。
.9 公司註冊資本在公司合營期內不得減少。
. 公司開業日期起的第 ________年至第 ________年,公司應對其使用的場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支付使用費。公司使用面積,經雙方同意可進行調整,以反映實際使用土地的情況。在 ________年之後,場地使用費的增或減,或按中國有關法令和規定執行,公司應簽訂一項包含本條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11 雙方在投資按出資日期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按買價和賣價的平均值)換算為人民幣。出資日期是指建築物、裝置、庫存物資和儀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這次資產的日期,第一次技術出資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張收據日期。雙方股本不應因匯率浮動而變化。由匯率浮動而造成的損失和收益,其損益部分應記入公司帳簿內,因而不影響.1條所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股權百分比。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 公司年淨利潤為公司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
5. 合資經營期間,公司每年營業的淨利潤,扣除董事會決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後的餘額作為可分配利潤,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超過淨利潤的 %。
5.3 當董事會決定分配利潤時,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的頭 個月內,分配上一會計年度的利潤(如果有的話)。
5. 任一會計年度如有虧損,可將此虧損併入下一會計年度,並由下一會計年度利潤彌補,在虧損未完全得到彌補前,雙方均不得分配利潤。
5.5 如果任何時候的累計虧損超過或等於公司註冊資本的 分之 ,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決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條 權利、債務和責任
6.1 雙方有權按其在公司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
6. 任何一方對公司的責任均以其對公司註冊資本出資額為限。
6.3 在公司開業日期以前,為使公司充分地並適當地進行經營活動,在必要時 方將隨時在財政計劃、外籍人員僱傭、專有技術、專長、管理、專案管理、監督和控制等方面對公司給予支援; 方將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向公司轉讓適用的先進技術,以使公司生產的鍋爐能達到 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間 方將協助公司派遣的培訓人員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員在 國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續;協助公司按照 國出口管理法律和條例在 國為公司購買裝置和外購件辦理所需手續。除非有其他特別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規定,這些支援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 在本合同期間, 方的支援將包括:辦理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公司成立的申請(包括合資企業合同和章程的批准);向有關的政府機構辦理公司的登記手續和領取營業執照;按照中國法律協助申請對公司或雙方所有可能的減徵或免徵稅款(包括進出口關稅,工商統一稅的減徵或免徵);協助向有關的政府機構申請外匯以支付11.款所列專案,協助申請得到土地使用權,進口裝置的報關,招聘中國當地經營和管理人員、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員,協助外籍職員得到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安排,協助尋找合適的國內材料和國內使用者。除非有特別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規定或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規定,這些支援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5 在從事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時,雙方都不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佈的任何法律和法規,也不能違反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所在地的法律。在執行本合同時,合營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證不違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關聯公司所在地公佈的法律和法規。
第七條 董事會
7.1 董事會由 人組成,甲方 人,乙方 人,董事長由 方指定,副董事長由 方指定。各方應以書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董事任期為 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7. 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將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討論、處理和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
7.3 董事會職權如下:
修訂公司章程;
延長公司期限,終止或解散公司;
決定年度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發展計劃;
批准年度財務預算、決算,以及年度會計財務報表;
決定流動資金的最高限額和在此限額以上的借貸;
決定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7)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並決定其職權和待遇等;
(8)設立或撤銷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包括註冊辦事處)和代理機構,並決定其設立地點;
(9)批准總經理的年度報告;
()通過公司的勞動合同及各項重要規章制度;
(11)討論本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出資比例的調整和註冊資本轉讓等問題,並向甲乙雙方提出適當的建議;
(1)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公司職工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和津貼等制度;
(13)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批准經營計劃;
(1)決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中所規定的公司的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討論有關提前終止合同的提議。終止或期滿時。負責清理結算工作;
(16)聘請中國註冊的審計師;
(17)更改公司名稱;
(18)建議增、減董事人數;
(19)建議增加、變更或取消公司內一方當事人在權益轉讓上的限制;
(XX0)審批以購買、租賃或其他形式獲取董事會認為的對公司營業活動有必要或合適的不動產和私人財產;
(XX1)審批銷售、出租、交換或轉讓全部或部分公司財產或其他資產;
()審批和其他公司或法律實體的合併或解散;
(XX3)制定公司有關投標、準備投標和提交投標的政策,採購、服務、保險以及其他必要的政策;
()有權對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擔保;
(XX5)有權取得對公司財產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權、留置權或任何性質的對抵押財產地索賠權;
(XX6)審批開立帳戶,撤銷帳戶;
(XX7)審批借貸資金。
7. 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如果董事長不能參加,由副董事長負責召集,如果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參加會議,將由董事長授權一名董事召開並主持會議。
董事會會議應有全體董事的法定多數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出席和表決。
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公司所在地召開,董事會也可以決定在其他地點召開。
董事會會議包括臨時會議,至少在會議 天前以書信、電報或電傳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會議前指定,作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會議。
董事會的決定應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只有一票表決權。除7.3、(11)、(15)、(19)和(XX0)等項需出席或委託的全體董事一致同意才能決定的事宜外,董事會會議的任何決議須經法定人數的至少百分之 同意。
董事會會議應用中文兩種文字作記錄,會後將記錄整理成書面檔案分發各董事。各董事應在收到書面檔案30天內提出修改或補充意見,否則此書面檔案將被視為董事會會議的正式檔案。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文字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會的一切會議檔案將儲存在公司總部。
(8)公司須償付或者承擔董事參加董事會議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費以及生活費用,居住在會址的董事除外。
(9)會議通知須附有一份董事長提出的議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專案應在會議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如果全體董事在會議前或會議後簽署"免予通知書"則召開董事會會議,可以免予通知。該"免予通知書"應歸入會議記錄檔案內。
第八條 經營管理機構
XX1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由董事會任命。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權為:
總經理按照董事會的各項決定,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公司。在總經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和權力,公司的重要決定(如7.3所列)要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
總經理、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並與董事一樣有權收到會議通知和有關資料(有關他們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現的材料除外)。除同時兼任公司董事外,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總經理應在每年十月底前將下一年度的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財務預算提交董事會審議批准;
總經理應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會提交上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決策,併為董事會檢查、稽核公司的會計帳目提供方便。
XX公司初期的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詳見附件(略)。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的改變應作為公司的重大問題,由總經理提出,報董事會核准。
總經理、副總經理任期 ________年。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也不得同與本公司競爭的其他經濟組織有任何關係。
XX5 總經理、副總經理如發現有營私舞弊、貪汙等行為或嚴重失職時,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九條 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9.1 方作為出資的技術和裝置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
9. 方從公司成立起開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技術規範、圖紙,設計及其他詳細資料,詳見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附件。
9.3 方將根據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及培訓計劃提供人員培訓。
9. 方將擔保它所提供的技術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規定應是商業上應用的,適合公司生產和經營需要的技術。
公司將就 方作為出資的技術簽訂一項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見附件(略)。
9.6 雙方同意公司建立計算機終端站,並和 方的關聯公司 公司的計算機聯機。
第十條 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 公司應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制訂的工廠改造方案實施工廠的技術改造(工廠指 方作為出資的合營部分)並從成立日期起的第 ________年生產 鍋爐,而後生產 鍋爐。
公司的生產計劃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
.3 公司的生產計劃由董事會批准執行,報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 如果中國國內有符合技術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簡稱材料),公司將優先在中國國內按市場價格用人民幣購買這些材料,購買價格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應相當於中國國營公司,購買同樣材料的價格。需要進口的材料,在保證質量、效能和交貨期的前提下,從價格最優惠的國家進口。公司按 給其他類似合營企業的內部優惠價格向 方和 購買材料和配套件。公司從 方或其關聯公司購買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務,應向 方(或其關聯公司)提供中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美元信用證,或為 方所接受的其他外匯信用證。
公司將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其產品。 方或其關聯公司應按銷售代表協議作為公司的銷售代表在國外銷售公司產品,為此公司將盡一切努力使產品儘早達到國際標準,從 ________年起,公司產品的出口目標是百分之 ,並在開業後第 ________年達到外匯平衡,公司在中國境內如有外匯收入專案(包括以產頂進專案)也可以作為實現外匯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匯不平衡,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協助。
公司將與 簽訂銷售代表協議。
第十一條 銀行帳戶和外匯安排
1XX公司在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局發給的營業執照後,憑該營業執照在中國以" "的名義開立人民幣帳戶和外幣帳戶。
11. 本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辦理。
XX公司的長期目標是保持自身外匯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匯平衡,董事會將討論這個問題並按.5提出相應解決辦法。
11. 公司支付外匯的順序為:
外匯貸款;
公司臨時和長期僱員的工資及費用;
進口物資的價款及費用;
工程設計及其他技術服務費用;
方應得的技術轉讓提成費;
方應分得的紅利;
(7) 方應分得的紅利;
(8)其他各項的支付。
第十二條 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1 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公司接受稅務機關對公司財務和會計工作的檢查。
XX公司採用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會計程式由董事會審批。
1.3 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對公司的年度報表和全年帳目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合營雙方都有權對公司的帳目進行審計,所需費用由查帳方自行負擔。公司應對查帳人員提供所需要的憑證、帳簿和有關資料。
1. 公司的財產、運輸和其他各項保險應向中國XX公司投保。
第十三條 稅務
13.1 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
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3.3 公司將依法向中國政府有關機構申請各種可能的減稅或免稅。特別是公司可按照財政關於對專有技術使用費減徵、免徵所得稅的暫行規定申請提成費的減稅。公司有權優先享有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減免的那一部分稅或包含在任何稅收協定中影響 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稅。
第十四條 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及工資、福利
1.1 根據勞務合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辭職、升級、降級的調動,由總經理同副總經理協商,總經理做決定。公司僱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上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進行審批。
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數由董事會決定。所需中方職工由 方或中國有關勞動管理部門推薦,經公司考試擇優錄用,勞務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公司簽訂。
1.3 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由甲、乙各方推薦,由董事會直接任命。
1. 公司職工工資報酬標準、外籍僱員薪金和津貼等見附件(略)。
第十五條 籌備期
15.1 公司成立日期起 個月的這段時間為公司的籌備期。
公司籌備期內,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備組。籌備組由甲乙雙方指定專人組成。籌備組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由董事會決定並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條 工會
16.1 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公司的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權代表職工同公司簽訂勞務合同,並監督合同的執行。
公司董事會討論有關生產計劃、發展規劃等重大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勵、工資制度、生活福利等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董事會應聽取工會的意見,並取得工會的合作。
XX公司每月按職工實際工資(實際工資是指當地職工實際獲得的基本工資總數,不是指公司支付給工廠勞動部門的工資總數,也不包括外籍人員的報酬。)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由本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等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七條 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 公司的合營期限為 ________年。合營期限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
17. 如經雙方書面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公司將在合營期滿前 個月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報送由合營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書。獲准後,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延期手續。
17.3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公司在下列情況下解散:
公司期限屆滿,而雙方沒有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
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雙方中任何一方無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雙方一致認為有必要解散;
雙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參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資產或財產被沒收,強行被徵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況下的解散,都必須事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
17. 公司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根據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釋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第十六章的規定,提出清算的程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稽核並監督清算。
公司解散後,各種帳簿及檔案由 方儲存,如 方需要,可以查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XX1 由於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延遲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任何一方,不承擔延遲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
1 不可抗力在本條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轄公司或和雙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經營活動的任何 的,無論是以 的形式,還是以其他方式頒佈的任何命令、 和書面指示;或是指 、 、戰爭、 或其他 、火災、水災;或指公司或受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及其影響,及時通知對方,同時採取合理的行動減輕其後果,並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檔案寄給對方。
1XX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應把該事件提交董事會以確定應採取的適當的措施。
第十九條 保密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僱員由於參與合營公司有關的活動,從他方或他方的關聯公司所得到的一切資料和任何其他資料都要嚴格保密,只有對方書面授權或法律要求時才能公開上述資料和資料。保密義務的解除應不早於下列期限:(___)公司終止有效日期起 ________年之後;(b)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終止有效期日起 ________年之後。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XX0.1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不少於 天的合理期限內採取補救措施。
XX0. 如果違反合同的一方不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受到的損失,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XX0.3 因一方違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另一方有權依據條在違約事件發生後 天內書面通知違反合同的一方終止合同,此項終止不影響要求賠償的權利。
XX0. 上述XX0.1、XX0.和XX0.3條款中所產生的損失金額雙方同意根據國際慣例確定。
XX0.5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利潤損失和間接損失不負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XX1.1 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執行或解釋所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友好協商解決。
XX1. 如果雙方在 天內通過在友好協商不能就本款上項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將此爭議提請 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裁決,該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中文和英文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語言。
XX1.3 在仲裁過程中,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執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所有條款。
XX1. 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雙方將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按本條的規定提交仲裁的權利。
XX1.5 仲裁費用將由仲裁院在裁決書中確定並由敗訴方負擔。
XX1.6 本合同的適用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二條 合同檔案和文字
.1 本合同用中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後,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均自動失效。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的雙方簽字的書面協議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條款、責任、章節、宣告和說明,對本合同的修改將是無效。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與合同修改
XX3.1 本合同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之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繳銷營業執照之日止。
XX3. 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
XX3.3 如果在本合同簽字 天以內,公司尚未獲有關的批准、註冊及必要的營業執照,合營任何一方有權在通知對方十五天後撤銷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通知
有關本合同的給甲、乙雙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應用 文書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掛號、電報、電傳或其他常用通訊方法發出。通知生效日期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件傳送通知,郵戳日期後第十四天為收件日期;以電報或電傳發送通知,電報或電傳發出後第三天為收件日期。
本合同簽約雙方的傳送通知地址: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附件
會計程式
第一條 會計總則
1.1 此會計程式是 (以下簡稱乙方)和 (以下簡稱甲方)合資經營的 (以下簡稱"公司")的合營合同的附件,此會計程式規定條款的有效期限與合營合同一致。
公司的會計制度和會計程式是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同時使製造加工、利潤管理和工程體系的採用更加合理。公司將採用 方及其分支機構的會計制度和程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 方及分支機構的管理經驗、管理方法及現代化整體業務體系。
1.3 公司會計的記錄、報告等將完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一九八五年三月四日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中有關規則執行。
1. 會計記帳應以中文和英文同時記帳,公司的月報、季報和年報以及所有記帳憑證、帳簿、報表表頭和這些檔案報表的標題均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
公司將採用人民幣為簿記記帳的基本貨幣。
公司經營所需的經營資本和消耗資金應反映在董事會批准的預算中來。總經理將有權根據批准的預算安排使用中國貸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繳公司的註冊資本。
1.7 經費超出或經營預算以外的資金支出將由董事會批准採取有關策略和會計程式加以處理。
第二條 資本支付的計算
甲方轉入合營企業公司的製造裝置的價值將按合營公司收到財產日登記入冊的單價值再加 %來計算。
第三條 現金和往來帳戶的計算
3.1 在記帳過程中,外匯轉換成人民幣時,應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月第一天的報價為準。
3. 帳面匯率將按先進先出法計算。
第四條 財產盤存的計算
.1 財產盤存科目的計算將採用後進先出法。
公司各種材料、裝置和其他物資的收、發和退還應按手續辦理。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計算
5.1 公司的固定資產應是指裝置器材、機床工具、廠房及各種建築物等,其使用期限為一年以上,按中國財政部門的規定計算。
折舊期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所允許的最小期限為準。
5. 合營企業制定適當的程式以批准公司擁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資產的增加及轉讓,這一程式需經董事會批准。
第六條 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計算
6.1 技術轉讓許可證費應於轉讓許可證協議初期較短的時間內或 ________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6. 籌建費用應在 ________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第七條 成本和費用的計算
公司將以契約的形式以確定成本分類核算制,這一制度應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寫明。銷售費、一般管理費和非經營費或非經營收入將被視為日常費用或日常收入並將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
第八條 銷售和利潤的核算
XX1 合同規定銷售記錄和銷售成本的計算應採用全部完工法。
X公司將根據稅後淨收入提取儲備基金、發展基金、職員和工人的獎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種基金的總數一般應當超過稅後淨收入的 %。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應由董事長決定。
XX3 總經理在財政年度結算後的XX個月內準備出利潤分配方案並將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批准並貫徹執行。
第九條 帳戶分類和會計報表
9.1 未經審查的合營企業的會計報表,應於次月XX日前傳送管理者和股東手中。
9. 送交乙方的會計報表和會計報告應採用美元和人民幣同時表示。公司將按 標準報告提供給乙方。
9.3 送交股東和管理者手中的會計報表應包括預算和實際變化的比較。重大的變化應由總經理在呈送的補充報告中加以說明。
目錄
1)總則
2)合營各方
3)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4)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5)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6)合營各方責任
7)技術合作
8)場地使用
9)產品銷售
10)裝置、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11)原料藥的供應
12)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築
13)董事會
14)管理機構
15)勞動管理
16)工會
17)稅收
18)財務會計制度
19)外匯
20)利潤分配
21)保險
22)保密
23)期限、解散、清算
24)違約和不可抗力
25)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26)合同文字與文字
27)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附件:技術轉讓協議
第一章總則_____,_____和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簡稱“合資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_____共同舉辦合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2.01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_(上述兩個實體合稱甲方,兩個實體可共同和各自享受與承擔在本合同下的有關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職務:_____
國籍: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職務:_____
國籍:_____
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職務:_____
國籍: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3.01條甲、乙雙方根據“合資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和規定,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的製藥有限公司。
第3.02條1.合營公司名稱是: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其英文名稱:_____
為此,合營公司與乙方將簽訂一個許可使用“_____”名稱的合同。
無論什麼原因,如果乙方在合營公司中不再有_____%的股份,甲方同意改變合營公司的名稱,以使合營公司的中英文名稱中不再出現“_____”的字樣。
2.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
第3.03條合營公司在中國具有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
第3.04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除各自認繳的註冊資本的出資額外,各方均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負有更多的責任,合營公司的債權人只能向合營公司的財產求償。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4.01條1.合營公司的目的是: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和長期真誠合作的願望,努力吸取合營雙方各自的專長採用適宜的先進技術以及科學的管理方法,將合營公司建成一個現代化的製藥企業,使其在產品的品種、質量及價格方面在國內外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並使甲方和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合營公司應依照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藥品生產管理規範(“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內部的質量規格條例,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國衛生部的有關規定的條件下從事生產和推銷醫藥產品。
2.為了達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營公司可以單獨或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與各種形式和性質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經濟實體、機構及個人合作,根據“合資法”與本合同在國內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是製造和銷售各種劑型的藥品。藥品的包裝包括大包裝(例如粉、顆粒、片劑、膠囊劑等)和適合消費者的需要的小包裝。
為了達到它的主要目的,合營公司有權開展自己的經營活動。
第4.03條合營公司將生產如在不斷調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產品。
a類:用中國國內生產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b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c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利用甲方的銷售機構,根據合營公司和甲方簽訂的代銷合同在國內市場銷售。
d類:董事會可於將來決定d類產品。包括下述產品:
(1)用乙方或中國國內原料藥生產乙方開發的產品,使用乙方的商標,由合營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出口產品應由乙方包銷。
(2)用中國國內的原料,生產合營公司開發的產品,包括先進的中草藥製劑產品,使用合營公司的商標,由合營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按董事會的決定出口產品可由合營公司直接或通過乙方銷售。
生產b類、c類及部分d類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料藥,合營公司按不高於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團體公司之間購買同類原料藥時的平均價格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
第4.04條按合營公司工廠的設計能力,合營公司初期的生產規模為年產量_____至_____片/粒。根據市場情況,今後再增加約_____美元的投資。合營公司的年產量可增至_____片/粒。
第4.05條合營公司生產經營所需外匯主要由出口a、b類以及部分d類產品來解決。如外匯仍有不足,特別是當合營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條款和條件出口產品時,合營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第4.06條合營公司今後將努力進行研究和開發工作。其研究和開發的成果和產品均屬合營公司所有。這些成果和產品,可按照董事會決定的條款和條件,分配給或轉讓給甲方或乙方,或雙方。
第五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5.01條合營公司投資總額為相當於_____美元的人民幣或_____幣。
第5.02條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美元。
甲方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_____%。
其中: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作價為_____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於_____美元的人民幣。
乙方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_____%。
其中:以工廠設施的設計及服務出資,作代價為_____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於_____美元的_____幣。
第5.03條合營公司總投資額與註冊資本之間差額將由合營公司向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他經合營公司選擇並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機構貸款解決。從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對合營公司的貸款的擔保或擔保物應由雙方按各自在註冊資本的出資額的比例給予提供。
第5.04條1.甲方除以現金對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外,還以_____平方米場地(以下稱“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額出資。場地使用年限為_____年。場地使用權的出資作價為_____美元。
2.乙方除以現金對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外,還以如本合同第12.01條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設計的設計工作和服務,並以此作為出資額出資,作價為_____美元。
第5.05條雙方應制定對註冊資本分階段的、同等出資的初步計劃。一旦董事會正式成立,董事會應根據合營公司的實際要求調整該出資計劃,但最後的出資應在合營公司廠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現金出資時,甲、乙雙方應按出資計劃規定的出資日期和出資以現金存入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所立的人民幣帳戶和外幣帳戶。
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是按美元折算的。運用的外匯兌換率為實際出資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對美元、瑞士法郎對美元的兌換率。出資後外匯兌換率的變化不影響雙方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所佔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遲了應交納的資金時,應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資日中國銀行公佈的年度貸款的利率高_____%,直到交足資金並全部付清拖欠應付利息為止。
第5.06條甲方和乙方應在出資計劃規定特定事項完成後分別向註冊資本出資。
第5.07條合營公司的雙方投資額需經中國的註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證明。合營公司據此給出資者出具有董事長、副董事長共同簽署的出資證明。
第5.08條合營期內,合營公司不得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批准。
第5.09條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事先都需取得對方書面同意。一方轉讓時,對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5.10條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後,報審批機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5.11條當雙方的出資額達到註冊資本後,合營公司一旦取得了為使合營公司能有效地經營所需要的各種許可,合營公司將請求甲、乙雙方協助合營公司安排所需的長期貸款。
第六章合營各方責任
第6.01條甲方責任如下:
1.向有關中國機關申請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營公司進行登記和取得營業執照以及辦理有關合營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項。
2.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出資。
3.協助合營公司辦理有關場地的開發事宜。
4.協助合營公司對場地獲得的接通水、電和燃料,接通通訊、交通及其他有關的基礎設施。
5.根據本合同第9.01條的規定,向甲方已有客戶代銷合營公司的內銷產品。
6.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合格僱員,及時任命合營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長,推薦第14.01條的副總經理和第14.03條規定的其他高階職員。
7.協助合營公司申請並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所必須的批准。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從中國境外購置的所有機器裝置的進口及海關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申請確認附於本合同後的“合營公司和合營各方的稅務待遇的申請書”中提出的稅務待遇。
10.協助合營公司與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11.協助合營公司和乙方的外國僱員和職工獲得他們進入中國從事有關合營公司業務所要求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2.嚴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3.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甲方的其他事項。
第6.02條乙方的責任如下:
1.根據本合同第十二章負責工廠設施設計,並就該設計工作與中國設計院密切合作。
2.為合營公司推薦在海外購置所需機器裝置。
3.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技術轉讓和提供技術服務。
4.協助合營公司申請並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所有必須的批准。
5.直接或通過其子公司向合營公司出售合營公司根據本合同第11.03條為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藥。
6.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合格僱員和及時任命合營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長,推薦14.01條的總經理和14.03條規定的高階職員。
7.協助合營公司同在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8.協助合營公司和甲方的中國僱員、職工取得他們在中國境外從事有關合營公司事務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國境外的國家或地區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9.根據第9.02條規定的合營公司和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通過合營公司產品的出口以及通過第19.01條(b)(iii)、(iv)、(v)(vi)條規定的其他方法協助合營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
10.嚴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1.辦理合營公司委託乙方的其他事項。
第七章技術合作
第7.01條在合營期內,根據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乙方應向合營公司轉讓其產品的先進技術,以及乙方今後對這些產品的改進。該技術轉讓的詳細內容和條件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中。
(1)乙方應以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的形式向合營公司轉讓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配方、工藝技術、質量控制等專有技術的資料、資料和知識,包括今後的改進和進一步的發展,以使合營公司可能根據“gmp”和乙方質量規格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進行生產、包裝和銷售該產品。
(2)乙方准予合營公司使用屬於乙方的商標的使用許可,其條件和條款規定在本合營附件“技術轉讓協議”中。
(3)作為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如上述(1)項和(2)項的報酬,合營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_____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技術提成費。_____年的提成期過後,不再支付提成費。合營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4)對用於乙方轉讓給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但未在中國專利局登記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乙方應向合營公司提交有關專利證書。經乙方與合營公司董事會同意,根據不同情況,合營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 ̄_____%給乙方支付附加技術提成費。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應在專利有產期內支付,但支付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_____年期間,_____年期間過後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費,合營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5)對用於乙方轉讓給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並在中國專利局登記批准的具有專利的技術,合營公司將根據(4)的原則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6)乙方與合營公司的簽訂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與合營合同期限相同,原則上董事會認為必要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對技術轉讓合同進行修改。
(7)合營公司在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時,對於第三者提出的權益要求,不負任何責任。
第7.02條合營公司開發的產品作如下規定:
1.合營公司將來按董事會批准所開發的d類產品應具有療效、穩定性、有效期內的安全性。合營公司應嚴格地依據“gmp”和乙方的標準操作程式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製造和包裝產品。
2.在合營公司對該d類產品或該d類產品的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製造或包裝前,合營公司應交給甲方和乙方完整的產品檔案,包括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醫學/科學資料,讓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見和批准,即確認所有檔案是否完整。
3.在合營期限內,如合營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合營公司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該d產品的產品規格來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合營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並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據乙方規定由合營公司製造和/或包裝的產品,合營公司應儲存參考樣品,所用原料、包裝材料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也根據乙方規定由合營公司進行隨後的穩定性的檢驗。
5.合營公司自己開發的產品屬於合營公司所有,並使用合營公司自己的商標。
6.除上述1、2、3、4、5規定外,如果合營公司要求從甲方或乙方給予附加的技術幫助或先進技術。對此,合營公司應就適應的報酬與甲方或乙方達成協議。
第7.03條經董事會同意並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可從第三者引進甲方和乙方所沒有的先進技術。合營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轉讓合營公司自己開發的技術。
第八章場地使用
第8.01條甲方保證合營公司在第23.01條所規定的合營期間中享有對場地的使用權。
第8.02條合營公司承擔場地的開發費,即取得場地的佔地所發生的費用(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新菜田開發費、拆遷費等)以及接通公用設施的費用。甲方和乙方估計總的開發費為人民幣_____元左右。
第8.03條合營公司應委託一個合適的機構負責安排和辦好所有有關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青苗補償、新菜田開發及拆遷等事宜。委託該機構在六個月內完成這些事宜。
第九章產品銷售
第9.01條合營公司應負責在國內銷售其產品,並委託甲方作為甲方已有的客戶的銷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證的銷售代理合同中給予規定,或應包括下列原則:
1.甲方應是合營公司產品在國內銷售給甲方已有客戶的銷售代理人。
2.產品的宣傳和廣告工作應由合營公司進行。
3.產品的銷售價格應由合營公司決定並且能夠使產品在國內市場具有競爭力。
4.甲方應享有銷售佣金,該佣金佔淨銷售額的比例由合營公司和甲方協議決定。
第9.02條計劃由合營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類、b類和部分d類產品以及合營公司開發並由董事會決定由乙方在國外銷售的d類產品,由乙方在中國境外包銷。由乙方包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中給予規定,並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應為獨家的出口產品包銷商。
2.乙方應以出廠價fob北京的條件,從合營公司購買出口產品,該價格應能使乙方按照國際市場有競爭力的價格轉售出口產品。乙方應定期地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在中國境外銷售的市場資料。
3.合營公司應負責為該出口產品取得出口許可證,乙方應負責在出口產品銷售的國家和地區取得銷售許可。
第9.03條由合營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亦可由合營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條合營公司應進行市場調查,以使決定當地市場條件和了解為國內市場服務的最佳途徑和方法,據此,合營公司應在晚些時候運用該市場調查資料建立其自己的銷售組織。
第十章裝置、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第10.01條董事會已經做出有關合營公司生產產品的最終決策之後,應根據乙方推薦購置機器裝置。乙方應提供機器裝置的型號、規格和供應者。為了確保工廠設施的經營根據“gmp”和乙方的規格,合營公司應從乙方推薦的可靠性、信譽好的供應者購置機器裝置。乙方應協助合營公司從海外定購機器裝置。
第10.02條關於購買零件、分析測定儀器、機械裝置、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規格、保證要求、與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並在其他方面如服務、維修、維護及改進的服務和質量符合要求,可以對在中國購買給予優先考慮。
第10.03條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合營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十一章原料藥的供應
第11.01條為a類產品的生產和合營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所要求的原料藥和物質應在中國購買。
第11.02條為獲得技術轉讓合同的技術目標以及維持最高的生產標準。合營公司應從乙方購買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藥,以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
第11.03條乙方應向合營公司按乙方同合營公司簽訂的供應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供應第11.02條提到的原料藥,該供應合同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對原料藥的報價不應高於乙方向其子公司的並不時修改的報價的平均價格,其價格條件應是cif。
2.向合營公司供應的原料藥應符合乙方的標準規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預測、訂貨和支援應根據供應合同的規定。
4.合營公司同意它應僅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藥。
5.合營公司應用雙方同意的自由兌換的貨幣為該原料藥支付。
6.合營公司應負責為該原料藥獲得必要的進口許可和政府批准,並應負責為該進口支付的任何關稅和稅款。
第十二章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築
第12.01條1.為確保合營公司將擁有和經營一個有先進的設計特點的現代化的藥品(生產)工廠設施以便遵循“gmp”和_____方規格,並符合中國政府有關設計的規範要求,_____方應為該工廠設施準備設計。
合營公司與_____方應根據本合同附件“設計協議”的形式及條款和條件簽訂設計合同。_____方與一個_____設計院合作來完成該項設計工作。合營公司將與_____設計院簽訂一個設計合同,明確規定設計分工、協作、責任和報酬。_____方積極地參加該設計合同的談判。
2._____方應通過準備工廠的初步設計和實施設計(護大初步設計),指導並監督_____設計院的設計是否符合_____方的設計規格。_____方對該項設計工作負有全面的責任。需要_____方確認的設計和圖紙,應由合營公司負責安排譯成_____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_____方的設計工作和服務,連同_____方由於設計工作需要派專家/技師來往_____的飛機票費(飛機票最多應不超過_____人次),應根據第5.04條作為_____方對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其作價為_____美元。合營公司應支付該專家/技師的食宿費(每次不超過兩週,最多_____人次)。合營公司應負責支付_____設計院的設計費。
第12.02條本合同批准日後的一個月內,合營公司應建立一個建設和籌備辦公室(籌備辦公室)。董事會應委託該籌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籌備辦公室應在合營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
第12.03條籌備辦公室的一般責任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後三個月內,準備總設計費的預算。為了便於主管部門對設計的審批協助_____方工作。
2.根據設計與工廠建築的總承包商就建築合同(“建築合同”)進行談判。
3.組織購置和檢驗工廠的建築所要求的裝置和材料,並在_____碼頭辦理所有進口手續和海關申報。
4.組織所有設定及設施的安裝並在_____方指導監督下進行技術投試。
5.決定專案建設的總進度。
6.編制開支計劃,並進行專案的財務管理。
7.編制有關管理程式。
8.儲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築階段期間的檔案、圖紙、檔案和資料。
9.定期準備由董事會審查的建築報告。
第12.04條該工廠設施設計批准後,合營公司應與籌備辦公室選中的總承包商簽訂建築合同。該建築合同應根據批准的設計和董事會滿意的條款和條件來進行。
第12.05條籌備辦公室應監督工程的實施以確保其符合設計和建築合同的規定。
第12.06條籌備辦公室的費用和其工作人員的報酬應包括在合營公司建設預算中。
第12.07條工廠建築完工後,籌備辦公室應安排董事會進行工程的驗收。
在工廠設施根據批准的設計的完工以及對交接程式的完成表示滿意後,董事會應解散籌備辦公室。
第12.08條除上述工作外,合營公司在其建設期間的其他生產準備工作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十三章董事會
第13.01條1.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權力和職責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
2.合營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由董事會全體一致決定。該重大事項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條予以規定。
3.除上述條款外的其他事項應由多數票通過決議決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贊成票。該事項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條予以規定。
第13.02條董事會應由_____名董事組成,各方應各委派_____名董事。甲方應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長,乙方應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長。
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職期限應為四年,經委派方決定可以連任。
第13.03條合營公司的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其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13.04條董事會的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副董事長就被暫時授權來履行董事長的職責。
第13.05條董事會會議應每年舉行_____次,並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會議程式、法定人數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規定。
第十四章管理機構
第14.01條合營公司應設一名總經理和一名副總經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由董事會任命。總經理應由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應由_____方推薦。他們的任期為四年,同樣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第14.02條總經理應對董事會負直接責任。他應執行董事會的各種決定並應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總經理應協助總經理進行工作,當總經理缺席時,副總經理就代表總經理履行其職責。關於主要事項的決定需要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條中予以規定。
第14.03條1.合營公司應建立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由生產經營部經理、質量控制總經理、車間工程師、人事部經理、財務管理經理(即:總會計師)以及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組成的管理機構,上述人員均應由董事會任命,各高階職員的任期應為四年,亦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2.甲方應推薦質量控制部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會計師。乙方應推薦生產經營部經理、車間工程師、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在晚些時候董事會可對甲乙雙方推薦的職位作調整。
第14.04條高階職員有營私舞弊和嚴重瀆職的情況,可由董事會的決議隨時解聘,觸犯刑法者應對其犯罪行為根據中國刑法承擔責任。
第14.05條合營公司高階職員工資和報酬應由董事會根據下述原則決定:
(a)合營公司高階職員中的外國僱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合營公司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並應以雙方同意的可自由兌換的貨幣支付。如果法律允許,在中國境內一般日常開銷所需那一部分工資和報酬,經董事會決定應以人民幣支付。
(b)合營公司高階職員中的中國當地僱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合營公司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該工資和報酬應以人民幣支付。
第14.06條如董事會決定,合營公司應自費或支付住房補貼為合營公司的外國高階職員提供住房。該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補貼應有一個合理的標準,該標準與中國其他醫藥合營公司為外國管理人員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補貼標準相似。
第14.07條所有其他事項,如合營公司的中外高階職員的津貼、福利、旅行費用標準等等應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勞動管理
第15.01條
1.合營公司的職員、工人的僱用、招聘、解僱和辭職,以及他們的工資、福利待遇、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及其他事宜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條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2.合營公司職員、工人的工資和報酬應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製定,其個人實得工資水平是_____地區國營醫藥企業職員、工人實得工資收入的_____,該工資應全部付給每一個職員、工人。
3.在合營公司職員工人不能適合合營公司的要求條件下,合營公司將盡力保持將其職員、工人的長期僱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訓職員、工人的僱用期不得少於_____年。
4.如果職員、工人過剩或經過培訓後仍不斷適合合營公司的要求,合營公司可解僱他們,但將依法給予補償。
5.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會的決定將在合營公司與職員、個人集體或個人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作出具體規定。勞動合同應向市勞動部門備案。
第15.02條合營公司的獎勵、福利基金只能用於支付合營公司職員和工人的獎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工會
第16.01條合營公司的職員、工人有權按《合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合營公司對工會的工作將給予支援,給予其房屋、裝置的使用權,以便工會的辦公,開會及開展其他活動。
第16.02條合營公司的工會在本合營公司內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規定的權利及義務。
第16.03條合營公司將撥出合營公司職員、工人工資總額的2%作為工會活動經費。工會將按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使用這筆經費。
第十七章稅收
第17.01條合營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及中國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稅款。
第17.02條合營公司的高階職員、職員、工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法律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17.03條本合同簽字之後,甲方和乙方將立即將本合同、附件和“合營公司合營方關於稅務待遇的申請書”提交給中國稅務部門以爭取早日取得有關稅務通知。
第十八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18.01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將按照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參照有關國際會計標準的慣例制定。
第18.02條合營公司將採用國*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18.03條
1.合營公司的全部帳簿和財務記錄應合理、詳細、完整和準確並公平地反映財務結果以及其製作之日的合營公司財務現狀。
2.合營公司的全部憑證、帳簿,報表將用中文製作,主要財務、會計檔案,報表(包括月季和年度報表)將譯成英文並其內容上與中文檔案、報表相符。
第18.04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將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但合營公司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從合營公司成立之日,即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最後一個會計年度截止於合營公司解散或合營期滿。
第18.05條合營公司將採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同時並用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外匯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當日公佈的外匯比價值折算成人民幣。
第18.06條合營公司將在中國銀行_____分行分別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並可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銀行開立外匯帳戶。
第18.07條
1.合營公司的總會計師負責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2.總會計師將按期向董事會提供合營公司的財務報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條
1.合營公司將聘請一名獨立的來自於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中國註冊的審計師負責年度驗證合營公司的報表及財務報告。
該審計師的報告將提交給董事會的總經理。
2.各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聘請會計師審查合營公司的報表和財務報告,費用處理,合營公司將為此種審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外匯
第19.01條合營公司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採用各種適當的辦法努力保護外匯收支平衡。
(1)通過出口合營公司的產品取得外匯,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第9.02條規定由乙方與合營公司簽定包銷合同,乙方負責出口合營公司的產品。在開始商業性生產起_____年內該出口作為外匯的主要來源,該_____年後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出口將繼續增加以創所需的外匯。
(2)在合營期間內,如上述a)的辦法尚不足時則合營公司或乙方將使用下列辦法創外匯。
(a)根據《國務院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收支平衡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外匯平衡規定”)的第六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合營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銷售渠道推銷國內產品出口。“國內產品”包括甲方所生產並同意出口的任何產品和乙方認為可以成功地銷往國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產的任何產品。
(b)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的第八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合營公司可以向有外匯支付能力的企業銷售產品,並以外幣計價結算。
(c)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的第九條,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門)已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他合營企業的合法收入的外匯有餘額時,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可調劑解決合營公司與乙方所設立的其他合營企業的外匯問題。
①在特殊情況下,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可以用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的第十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可用人民幣再投資於國內能夠新創外匯或新增加外匯收入的企業並享受外匯平衡規定第十條所給予的優惠。
②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第五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合營公司可向中國國內使用者銷售其產品,替代進口,收取外匯。
③在其他現行或將來的規定允許範圍內,合營公司或乙方可採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匯收支平衡。
第19.02條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19.03條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將存入在中國銀行開戶或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銀行的外匯存款帳戶。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支出從該外匯存款帳戶中支出。
第19.04條根據合營公司債務和需要,董事會應決定合營公司外匯支付順序。
第二十章利潤分配
第20.01條合營公司將從其稅後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福利基金(三項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決定,但提取職工獎勵福利基金的比例為稅後利潤的_____%。
第20.02條
1.每個會計年度的前三個月,總經理負責準備上一年度的收支平衡表,損益報告書及利潤分配方案並提交董事會審查批准。
2.董事會將決定是否將提取三項基金後的稅後利潤分配給各方。任何利潤的分配將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合營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第20.03條原則上,合營公司將用外匯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潤,在特殊情況下,合營公司的外匯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潤,合營公司應選擇下列之一:
1.乙方同意後,以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或:
2.直至合營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合營公司將:
3.提取應付乙方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並將該筆人民幣在中國存入有利息帳戶,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後,合營公司將以外匯支付應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4.提取應付乙方的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作為合營公司的流動資金。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合營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利息。利率將按合營公司決定使用這項資金之日中國銀行貸給其他中國國營企業的類似貸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保險
第20.01條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事宜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司或中國有關部門批准的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董事會將決定保險的種類,範圍,價值以及保險期限。
第二十二章保密
第22.01條
1.合營公司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合營公司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營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合營公司的全部高階職員,職工將與合營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予以保密,這種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
3.甲方應對合營公司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應對合營公司或甲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祕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條合營公司,其任何僱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
1.保密資料的洩漏非合營公司,其任何僱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為公眾所知。
2.保密資料為有洩漏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營公司,其僱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資料洩漏之前,已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條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年,從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開始。
第23.02條在合營期滿前兩年,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可以延長合營期限,延長期限批准之後,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
第23.03條合營公司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將解散,其中(b) ̄(①)各項可能發生在合營期滿之前。
1.合營期滿,不再延長。
2.合營雙方一致認為提前解散合營公司於雙方有利。
3.第17.03條中所述的稅務待遇申請書未獲稅務機關批准。
4.在申請建設施工許可證時,第8.03條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營公司無法在場地上開始進行建築時。
5.工廠建設的總投資額(包括場地開發費,裝置費等)超過雙方估計數額的_____%或_____%以上。
6.合營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7.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8.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薦的高階職員被有效地排除參與董事會或對合營公司的管理。
j)合營的任何一方或合營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財產被國家沒收或徵用。
k)合營各方通過其在董事會的代表未能就有關合營公司的全面政策,經營中的重大問題達成協議,這種情況對於合營公司繼續有盈利地經營造成實質性和不利的影響。
①合營的一方嚴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本條或①項中有一項發生後,任何一方建議提前解散合營公司,董事會應在三十天內召開會議討論此建議,為避免終止合同及提前解散合營公司,雙方應盡最大努力排除障礙,如會後三十天內仍無法解決,應由董事會作出解散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中國審批機構批准後,合營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條①情況下,違約方應對合營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23.04條經審批機構批准後,董事會宣告合營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式,原則,清算委員會人選。清算將按中國法律和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進行。
第二十四章違約和不可抗力
第24.01條除本章第24.02條規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實質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六十天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時,該方便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責任,負責賠償履約方或合營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損失。
第24.02條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風、雷電、戰爭、洪水、水災、地震、颱風或其他不可預見的事件,其發生和後果是不可預見,不可避免,致使該方無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並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宣告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應盡全力減少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對另一方或合營公司所造成的損失。
2.如受害方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並滿足了本條第一款的要求,該方不履行合同將不視為違約。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_____天以上,合營雙方將召開會議,商討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是否應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第25.01條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已公佈的中國法律未涉及事宜,採用國際慣例。
第25.02條
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式進行仲裁。如果雙方不能就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達成一致意見,則爭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商會仲裁院並按該院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語言採用_____語。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合同文字與文字
第26.01條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字三份,英文字三份。中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權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實中、英文兩種文字並承認兩種文字的內容在實質上相同。甲乙雙方將各自儲存中、英文字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27.01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27.02條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審批機構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條本合同及附件應以雙方書面協議的形式進行修改,經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27.04條
1.在生效後若_____政府頒佈較本合同條款更為有利並適用於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關稅務、關稅或外匯方面規定的優惠條件或其他新法律、條例和規定,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將及時根據這些新規定申請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後,若_____政府頒發有關稅務、關稅、外匯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條例或規定以及現有的或新的法律、條例或規定的修改補充或廢除,嚴重影響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應及時對本合同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調整,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27.05條
1.一切通知都必須以書面文字形式送至對方。_____方給_____方的通知用中文書寫附英文譯本;_____方給_____方的通知用英文書寫附中文譯本。
2.通知採用電傳、電報或航空郵寄方式傳遞。電傳、電報傳送之日視為生效。航空郵寄以郵戳日期或其類似檔案為準生效。
3.通知應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_____乙方:_____
電傳:_____電傳:_____
電報:_____電報:_____
收信人:_____收信人:_____
附件
技術轉讓協議
前言
本技術轉讓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_____(簡稱“乙方”)和_____、_____(簡稱“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_____簽訂。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僅為保證在合營公司--_____(簡稱“公司”)正式成立後,促使公司正式授權代表與乙方簽訂技術轉讓合同。
總則
本協議是乙方將其擁有的專用技術轉讓給公司,商標專用權許可給公司。乙方的這些技術應是先進的、適用、連續的和動態的技術,以及將使公司的技術能力和產品質量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上在技術質量和經濟方面具有競爭力。為此目的,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_____”意指世界衛生組織制定和隨時修改的“_____”指標,以及由乙方制定和隨時修改的關於質量標準的內部規定。
“製造”意指從活性物質開始,並把它們做成適當劑型的製造過程。如藥片、糖衣藥丸、膠囊、藥膏、栓劑、溶液和其他製劑。
“包裝”意指成品用出售的包裝材料包裝並貼標籤。
“產品”意指在合營公司所述的a、b、d和d類產品中,所提到的和隨時補充的乙方的藥物產品。指著該a、b、c、或d類產品時,各自以下稱為“a類產品”、“b類產品”、“c類產品”或“部分d類產品”(來自乙方的d類產品)。“技術資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製造或包裝產品所要求的資料、資料和知識(包括但不限於製造說明、分配方、質量控制和有關安全、衛生、生態學方面的資料)。
“醫學/科學資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有關產品的資料、資料和知識。包括特別是包含在對產品基本登記檔案材料中的科學、醫學、臨床、藥理學和病理學等的研究資料。“淨銷售額”意指帳單的發票價格減去任何折扣、回扣和工商統一稅。所有這些應根據適用於公司年度總帳目的公司標準會計原則進行計算。
第二條協議的範圍和內容
1.為達到本協議上述的總則中所提到的目的,乙方同意提供給公司必要的產品的技術資料、醫學/科學資料和技術協助,如在本協議隨時修改的附件中,更具體列出的內容。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轉讓。
(1)乙方將用檔案、圖紙和說明的方式提供給公司技術資料,所有這些資料都用英文寫成;
(2)乙方將用它的產品基本登記檔案材料的方式提供給公司醫學/科學資料,這些資料都用英文寫成;
(3)乙方將授與公司如在第三條所規定的使用由乙方擁有使用權的某些商標的使用許可;
(4)乙方將協助公司取得如第四條規定所需的一定資料、材料和裝置,以使公司進行產品的臨床試驗和產品報批;
(5)如第五條規定的,乙方將定期檢驗公司製造和包裝的產品樣品,以決定它們是否符合“_____”和乙方的規格;
(6)如第六條規定的。乙方將為公司和乙方所挑選的合格的人員提供培訓。乙方將派他自己的技術人員到公司,以便在公司的工廠內提供現場培訓。
2.本協議不包括公司自己開發的d類產品。公司應按照合營合同第7.02條來處理這些產品。
第三條商標使用許可
1.乙方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到中國有關部門進行商標註冊。
2.在本協議規定的條件下(特別是分配在第五條和第十一條中所規定的質量控制和保密要求的條件下),乙方特此授與公司為銷售在本協議期內,由公司製造和/或包裝的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而使用在本協議“附表”中列舉的商標(以下稱“商標”)的使用許可。根據這些條件,(a)公司應僅使用該商標來銷售它製造和包裝的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b)每當使用該商標時(例如在容器上、包裝上、說明上和廣告上)應附上r標誌(中英譯文)和參考符合“合營公司_____的註冊商標”(中英譯文)和(c)包裝材料(包括包裝插頁)上的第一產品的標籤和說明應用清楚的字跡標明的特許下製造和/或包裝(中英譯文)。關於產品的、包裝形式、包裝插頁、標籤和宣傳材料應由公司和乙方一致同意。
3.乙在中國註冊的商標受中國法律保護。對該商標,乙方享有獨家所有權,在所授與的使用許可期限屆滿或提前終止後,公司不得使用該商標或給出使用許可。公司沒有就對乙方對商標的任何權利的任何要求權。
第四條產品登記、臨床試驗/驗證以及試製
在本協議期間。為了登記產品。根據《新藥審批辦法》所需的程式,乙方應協助公司進行臨床試驗/驗證。乙方應協助公司進行產品試製,為了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規定,並得到所有銷售所必需的特許和許可。臨床試驗/驗證只能通過公司與乙方共同商定的試驗/驗證程式進行。公司將負擔有關此事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製造、包裝、質量控制和安全
為保證公司能夠達到根據“_____”和乙方的規格製造和銷售它的產品的目的,如在本條所規定的乙方應提供給公司它的質量控制程式,公司應在這些程式的履行方面與乙方合作。為此,乙方和公司承擔以下責任:
1.公司應嚴格地依據“_____”和乙方的規格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製造和包裝產品。公司應實施乙方提供的特定的安全措施。
2.公司應始終依照乙方提供的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安全程式進行工作。
3.在公司對產品、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製造或包裝時,公司應免費交付給乙方試製產品的若干代表性樣品。在乙方還沒有對該批產品簽署書面意見並交給公司以前,不得開始進行批量生產。但乙方應在交付給乙方有關樣品後60天內把它的決定通知公司(或用書面通知公司任何延遲的原因)。
4.按乙方的要求,公司應在任何產品製造後和包裝前,立即免費提供給乙方足夠數量的由公司製造的某一批產品的樣品。乙方應對該樣品進行分析。以決定公司製造的該產品是否嚴格地符合“_____”和乙方的規格。
5.乙方應定期檢驗產品的生產、包裝、質量控制和/或貯藏和收到有關這些材料,並決定是否符合“_____”和乙方的規格。乙方作出的任何不合格的決定應通知公司,由此:(a)公司應立即暫停這些產品的銷售,和(b)公司應盡最大努力來補救任何已經由公司賣出和推銷了的產品。公司同意在公司未收到乙方事先的書面批准(此批准將是根據以後的檢驗結果認為對乙方來說是合理地符合要求的)前,不能在任何條件下直接或間接地銷售任何有關產品(此產品是乙方根據本款已經作出質量不合格決定並已通知公司的產品)。
6.在本協助期間內,如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乙方為了“_____”、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規模和指導來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公司應儘量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並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乙方。
7.根據乙方規定由公司製造和/或包裝的產品,公司應儲存參考樣品以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
第六條培訓
乙方應盡最大努力來保持公司的工作人員能夠掌握和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和專有技術,以便公司可以達到本協議的目的。為此,乙方應提供以下培訓服務:
1.在本協議期間內,按董事會的要求,乙方應為公司和乙方所同意挑選的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培訓,培訓地在乙方在_____的工廠或乙方選擇的其他乙方的一個或多個聯合機構的工廠。技術專家應是在藥品製造方面有資格的,公司應盡最大努力來保證他們在完成了本條規定的培訓後至少五年內繼續被公司僱用。公司應支付培訓期間的和與培訓有關的公司的技術專家的旅行、食宿、醫藥費和其他費用。乙方應支付它本身的費用。包括乙方的技術人員的工資。
2.在本協議期內,按董事會的要求,乙方應派遣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到公司的工廠,對公司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公司應付乙方的技術專家的商人等級來回飛機票,以及其在中國境內的食宿和交通費用,其標準應對乙方來說是合理的滿意的。乙方應付其技術專家在他們逗留中國期間的工資和醫藥費。
3.培訓的範圍、內容、要求、方法和具體的培訓計劃等由乙方和公司協商制訂和同意,經董事會批准執行。
4.公司和乙方將互為對方的派遣人員辦理簽證,居留和其他准許的手續。
第七條改進和交換資料及新技術
1.乙方應將所有的改進和產品的新技術通知公司。這些改進是乙方已經發展和/或得到的在技術資料中所包括的所有的內容如在本協議附件中更具體列出的內容以及它經常提供給它的聯合公司的那些改進。
2.乙方還應在醫學/科學資料的範圍內把它的所有經常地提供給它的聯合公司的新認識通知公司。
3.公司及時將所有得到和收到的對產品和原料的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產生有利或不利影響的有關技術和醫學的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安全、健康和生態學)報告乙方
第八條活性物質/輔料和包裝材料
為了達到本協議的技術目標和保持最高的生產標準,如在合營合同和將由乙方和公司制訂的供應合同中的規定,公司就從乙方購買活性物質以進行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九條提成費
1.作為本協議規定的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的報酬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_____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淨銷售率額的_____%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提成費。_____年的提成期間過後,不再對該產品支付提成費。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所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2.對用於乙方轉讓給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不論在中國登記與否)具有專利權的技術,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淨銷售額的_____%給乙方支付附加技術提成費,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應由公司和乙方通過考慮評價該具有專利技術的價值的一切有關事宜達成協議。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應在該專利有效期內支付。但支付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_____年期限。_____年提成期過後,不再對該產品支付任何提成費,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產品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3.該提成費應每_____年向乙方支付一次,並應在每_____年期後的_____天內交付。該提成費應附上一份由公司的審計員開出的證明,該提成費應基於的產品的名稱和淨銷售額以及應支付提成費的金額的財務報表。
第七章 利潤分配
第五十二條 合營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五十三條 合營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後的利潤,按照甲、乙方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四條 合營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後三個月內頒佈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五十五條 合營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八章 職工
第五十六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公司所需要的職工,可以由當地勞動部門推薦,或者經勞動部門同意後,由合營公司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試,擇優錄用。
第五十八條 合營公司有權對違犯合營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可予以開除。開除職工須報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五十九條 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中國有關規定,根據合營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並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合營公司隨著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六十條 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營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九章 工會組織
第六十一條 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二條 合營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力和物質利益;協助合營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技術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合營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六十三條 合營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和合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四條 合營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合營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六十五條 合營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合營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六十六條 合營公司每月按合營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合營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目 錄
1)總則
2)資本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4)董事會
5)經營管理機構
6)業務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8)技術訓練
9)確立銀行設施
10)利潤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12)稅務
13)保險
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註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迅地址
23)附加條款
____ (以下簡稱甲方)、____ (以下簡稱乙方)、____ (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
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資訊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和經濟建設服務。
第三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
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 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 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佔____%,出資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____%,出資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____%,出資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____%,出資________元。
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
(3)____和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 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退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和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賬、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
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和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後利潤至少提取____%,經董事會決定後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有進一步規定),並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30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標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後30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
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日期,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日期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日期。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
出資額後,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核准。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
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10人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3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報、稽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於銀行,銀行擬投資於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併。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階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於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託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牴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行副總載
銀行設總裁1人,執行副總裁1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資訊,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3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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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並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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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檔案。
3.委任及解僱非董事會委任的職員,並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後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金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准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務
第十九條 業務範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二)本、外幣投資業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五)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
(六)信託、保管箱業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託收;
(十)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准的業務。
第七章 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有關審批機構批准,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和____成為銀行在____的子公司,____改名為___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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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係,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後,所餘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範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和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併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階職員將安排在____和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於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及____和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 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 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制訂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諮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裝置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繳納稅款後,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後利潤至少提取____%撥作準備金,並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餘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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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紅利用____ 幣在交稅款後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幣,除編制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摺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賬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稽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稽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稽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
表。
第三十條 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稽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年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裝置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裝置、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三十四條 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稅或減稅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並經董事會批准的保險公司投保。至於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准。
付給保險公司或由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 銀行職員僱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註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檔案由訂約四方簽署後,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有關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發出批准證書後方能生效,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後,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註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本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於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並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
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餘資產。清算委的報告經董事會批准,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並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登出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儘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洩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政府法律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著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和仲裁,按該會的程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後30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仲裁按照聯合國1976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後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後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
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後60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後60天內聯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
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護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最後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檔案,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應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後,呈交審批機關批准,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准正式生效後,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合同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第一條 總則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茲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合資雙方
甲 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___國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資公司名稱和地址
1.甲、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律,同意在中國境內成立合資經營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2.合資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4.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繫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按註冊資本的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 合資公司宗旨
合資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採用先進而適用的科學的管理方法管理企業。在國際及國內市場中顯示其競爭能力,為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 合資公司經營範圍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________產品,對銷售產品予以維修服務並研究開發新產品。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為____________。隨著生產經營的擴大,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產品品種發展到________種。
第六條 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1.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美元。實際投資為____________美元。甲方投資額為____________美元,佔總額____________%;乙方投資額為____________美元,佔總額____________%。
2.甲、乙方按雙方商定的現金及實物投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____美元;
機械裝置購入價格________美元(附件略)。
廠房建造估算價格________美元(廠房設計、進度、質量控制附件略)。
乙方:現金________________美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___美元;
轉讓產品的製造工藝、專利費____________美元(附件略)
3.上述的實際投資金額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需在合資公司獲得營業執照的________個月內完成。除註冊資本外若需合資公司增補資金,經董事會決定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國外銀行貸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國境內以人民幣支付的費用需摺合為美元,匯率應以支付日的前一日17時,中國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乙方年終所獲淨利潤的人民幣部分金額應按年終審計師核准後7個工作日17時中國銀行公佈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呈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手續,組織合資公司所需廠房和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及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3.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員;
4.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手續;
5.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義務
1.為合資公司在國際市場中選購先進適用的機械裝置並提供有關資訊,以質擇優,保質保量地引進所需裝置;
2.引進機械的合同條款待董事會審閱後由主管部門予以辦理;
3.指派驗收引進裝置、安裝、除錯的技術人員,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4.監督技術轉讓方按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能持久地穩定地生產合格的產品;
5.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 技術轉讓
1.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達到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宗旨。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檢驗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商標及包裝等。
2.按合同規定乙方和技術轉讓方應保證產品質量和數量。為此,引進先進適合的生產技術應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亦是同類技術中屬先進的,裝置的選型及效能應是優良的,以滿足技術轉讓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工藝流程和裝置進廠時間及技術服務,應開列清單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技術資料是技術轉讓的組成部分,應保證如期提供。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期內,乙方及轉讓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技術情報和資料應及時提供予合資公司,不另收費。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協助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掌握其轉讓的技術。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裝置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行為,甲方可提出索賠以彌補損失。
8.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提成費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第9款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技術轉讓提成費的有效期。
目錄
前言
(1)合營雙方
(2)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3)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4)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5)合資各方的責任
(6)技術轉讓
(7)產品銷售
(8)董事會
(9)管理機構
(10)原材料及裝置的採購
(11)公司的籌建
(12)勞動管理
(13)稅務、財務、審計
(14)合營期限
(15)解散與清算
(16)保險
(17)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18)違約責任
(19)不可抗力
(20)適用法律
(21)爭議的解決
(22)合同文字和文字
(23)合同生效及其他
附件一 技術轉讓協議
附件二 產品銷售協議
附件三 會計程式
前言
____與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共同投資舉辦生產及銷售鑽頭的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營雙方
本合同的當事人為: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 郵政信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郵政信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決定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______鑽頭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2.1 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
英文名稱為:________
2.2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
2.3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2.4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3.1 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採用________先進製造技術,技術訣竅,以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製造與銷售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____鑽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使合營公司產品的質量和價格在國際市場上均具有競爭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3.2 生產經營範圍:合營公司生產和銷售各種型別和尺寸的____鑽頭及乙方在合營期間所發展並已投產的所有其他型號的____鑽頭。
合營公司還從事以下與生產及銷售業務有關的活動:
(1)對銷售的產品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
(2)研究與發展____鑽頭新產品,以便更好地為使用者服務。
3.3 生產規模:合營公司投產後第____年,全面生產時,應具有年產____只各種規模型號____鑽頭的生產能力。
第四條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4.1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均為____美元,甲乙雙方各投資____美元,均為總註冊資本的____%。
4.2 合營公司正式投產後,甲乙雙方以頭____年的部分利潤作為再投資,用於發展新工藝,提高產量或增加流動資金。
4.3 甲乙雙方將按本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1.1及1.2條所列內容作為出資。出資的實物部分,按作價協議規定進行作價。出資的實物所有權歸合營公司所有,免於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權等。
4.4 合營公司每年應按中國地方政府規定繳付土地使用費。
4.5 甲乙雙方的現金出資分兩期支付。在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各自認繳現金的出資額的__________%,其餘____ %在六個月內交齊。出資的現金應存人中國銀行________分行合營公司的賬戶內,並取得憑證。實物出資部分按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的規定交付合營公司,合營雙方繳付出資額後,經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由合營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4.6 合營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回抽其註冊資本。
4.7 合營一方需轉讓為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合營一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時,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五條 合營各方的責任
5.1 甲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宜:
5.1.1 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5.1.2 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各項可能的減免稅申請手續。
5.1.3 協助合營公司向有關銀行辦理開戶及獲取貸款的手續。
5.1.4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5.1.5 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及工程設施的土建設計、施工。
5.1.6 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1.1條所列專案在規定期間內提供現金、機械裝置等。
5.1.7 協助辦理乙方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裝置、器具的進口報關手續。
5.1.8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裝置、材料、原料及通訊設施。
5.1.9 協助合營公司聯絡落實水、電、氣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
5.1.10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中國國內的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5.1.11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人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5.1.12 協助解決合營公司職工的食宿、醫療、交通等。
5.1.13 協助乙方辦理乙方所得外匯匯出手續。
5.1.14 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項。
5.2 乙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項:
5.2.1 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1.2條所列提供現金、機械裝置、工具、原材料等。
5.2.2 協助合營公司向國外銀行獲取貸款。
5.2.3 提供必要的裝置安裝、除錯及試生產技術人員。
5.2.4 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工人和管理人員。
5.2.5 保證按合同規定返銷合營公司產品,並採用多種方式與甲方密切配合,使合營公司達到外匯收支平衡。
5.2.6 協助合營公司在國際市場上購置裝置、原材料。
5.2.7 協助中方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和必要的手續。
5.2.8 協助解決中方人員在國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5.2.9 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六條 技術轉讓
6.1 甲乙雙方同意,將由甲方代表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合營公司經營所需的先進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及生產管理技術和各種測試方法、材料配方、產品的質量標準、質量保證等。
6.2 乙方對轉讓技術提供如下保證:
6.2.1 向合營公司轉讓的全部技術是實用的、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符合合營公司要求的,按照轉讓技術生產的產品質量能達到乙方同類產品的質量標準,產量能達到規定的生產能力。
6.2.2 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均應按時提供給合營公司。
6.2.3 在合營公司整個合同的有效期間,乙方保證將其改進和發展的並已用於生產的所有新技術及時地、完整地提供給合營公司。
6.2.4 按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對合營公司技術人員、工人進行技術培訓,使他們能及時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6.2.5 提供合營公司認為必要的技術支援。
6.2.6 乙方將幫助中方試驗、評價熱穩定性____產品。
第七條 產品銷售
7.1 乙方負責包銷合營公司年產量____產品,但最多為____只,其餘產品將由合營公司銷售到國內市場及按本合同附件五“產品銷售協議”原則所確定的國際市場。
7.2 如果乙方未能按7.1條的規定完成包銷數量,則應按未完成包銷產品的只數佔應完成包銷產品的總只數的比例,將分得的利潤或等值的進口原材料,補償給合營公司,超過____年銷售數量時,可將超額完成的只數作為下年度包銷數不足的補償。
7.3 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報中國審批機構批准,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7.4 合營公司產品使用乙方的產品商標,並註明中國製造。
第八條 董事會
8.1 合營公司的註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8.2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長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甲乙方在任何時候均可經書面通知撤換由其委派的董事會成員。
8.3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8.3.1 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8.3.2 合營公司的解散;或合營公司合營期的延長;
8.3.3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8.3.4 合營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8.3.5 合營任一方出資額的轉讓;
8.3.6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任免;
8.3.7 聘請在中國註冊的審計師;
8.3.8 決定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事宜,
8.3.9 其他合營雙方均認為屬重大事宜,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
其他事宜可由多數通過作出決議。
8.4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經書面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職權。
8.5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會議按如下規定進行:
8.5.1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或由其書面授權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
8.5.2 會議一般應在合營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召開,特別情況由董事會決定會議召開地點;
8.5.3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8.5.4 董事會會議應在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時方可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出具書面委託,授權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及表決,全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合法成員構成會議的法定人數,每人持一票表決權;
8.5.5 董事會會議應作好書面記錄,決議部分應使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會議記錄經與會成員簽字後,連同會議期間收到的委託書,一併歸檔;
8.5.6 會議休會期間,根據董事書面表決所作出的決議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8.6 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職外,合營公司不支付董事會成員薪金。
董事或董事書面委託的代表在董事會會議期間發生的與董事會議有關旅行、交通、住宿補貼及會議本身費用,按董事會核准的數額,由合營公司支付。
第九條 管理機構
9.1 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首屆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首屆副總經理____方推薦,經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年。下屆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確定任命。
9.2 總經理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主持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9.3 合營公司可設立若干部門,各部門經理負責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
9.4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條 原材料及裝置的採購
10.1 合營公司所需的生產用裝置、原材料、運輸工具等,在質量、價格及交貨期等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
10.2 在合營公司需要時可委託乙方在國外或委託甲方在國內購買裝置,受委託方可提取____的手續費。在選購過程中,受委託方的對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派人蔘與選購工作。
10.3 合營公司委託乙方代購的國外原材料、價格應與乙方賣給其子公司的優惠價相同。
第十一條 公司的籌建
11.1 合營公司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人,乙方____人,並由甲方推薦組長一人,乙方推薦副組長一人,組長、副組長均由董事會任命。
11.2 籌建組在籌建期間負責處理以下事項:
11.2.1 經甲、乙方代表批准後,簽訂購置裝置、材料、器具等的合同,並履行之(包括交貨的驗收、安裝除錯等)。
11.2.2 甲乙雙方各項實物出資的驗收及引進技術資料的檢驗、驗收。
11.2.3 組織裝置、附屬工程的安裝除錯。
11.2.4 編制籌建期間的建設及用款計劃,負責籌建期間的財務支付。
11.2.5 負責技術資料的整理、轉譯。
11.2.6 負責合營公司的一切檔案、資料等的接收、整理、歸檔等。
11.3 籌建期間一切重要檔案往來,須經正副組長雙方簽署後生效和執行。
11.4 籌建組在裝置除錯試車工作完成並辦理完畢手續後,報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二條 勞動管理
12.1 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生活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的規定,經董事會研究確定,並在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工會組織集體簽訂或職工個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加以具體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2.2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聘請及其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三條 稅務、財務、審計
13.1 合營公司按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包括地方稅收,但只與乙方有關的利潤的匯出稅、技術轉讓的提成費及入門費的預提所得稅由乙方支付。
13.2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的所得稅。
13.3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的有關規定和董事會的討論決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
13.4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報當地財政部門及稅務機關備案。
13.5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採用公曆年度,即從公曆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營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均用中文書寫,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合營公司採用借貸複式記賬法,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記賬,月終、季終及年終分別採用中英文編制報表。同時,合營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給乙方一份所需的會計資料,此資料不作為合營公司結算依據。
13.6 合營公司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和全年賬目,出具查賬報告。如果任何一方認為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費用由該聘請方負擔。
合營公司一切會計檔案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儲存。合營公司解散後,所有賬本、檔案由原中方合營者儲存。
13.7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內,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財務決算包括負債表、損益計算表、納稅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四條 合營期限
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年。
在合營期滿前一年,如合營一方書面要求延長合營期限,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於期滿前六個月,將申請報告報原審批機構批准,辦理變更登記註冊手續,可以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五條 解散與清算
15.1 合營公司在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宣佈解散時,應進行清算。清算時,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清算程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人選,報公司主管部門稽核。
清算委員會委員甲乙方各佔____,清算委員會委員應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請董事會通過執行。
15.2 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實物、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財產以賬面值為依據,編制清算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15.3 合營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甲乙方的出資在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15.4 整個清算過程應在公司主管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六條 保險
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七條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17.1 本合同生效後,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
17.2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17.3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應視為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取賠償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8.1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的有關規定按期如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一的罰款給對方。逾期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違約方除應繳付投資額的百分之三的罰款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17.3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18.2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分別承擔自己應負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費用。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無法預見並且對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在十五天內,用航空掛號函件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並由有關政府部門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發生的證明,按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21.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仲裁院,根據該會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1.2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21.3 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以外,由敗訴方負責。
21.4 仲裁決議將採用中、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文字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字為準。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簽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儲存兩份。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章 職工錄用和辭退
42.合營企業所需職工,由甲方或中國勞動管理部門採用公開招聘方式,經考試擇優錄取後,簽訂勞動合同。
43.如因生產技術等變化,職工確有多餘,或經培訓後仍不能適應要求,也無法改調其他工種時,合營企業可按勞動合同解僱並給補償。
44.合營企業應制訂規章制度和職工守則,對違反者分別予以警告、記過、扣薪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五章 工資標準和獎勵
45.合營企業職工工資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元人民幣計算,其中包括合營企業向中國政府指定的部門繳納國家對職工的各種保險費、補貼費和福利措施費等。隨著合營企業生產發展,職工工資應逐步增加。今後中國政府對工資、福利、補貼等有新的規定時,合營企業應據此相應調整。
46._____方高階職員工資、社會保險、旅差費標準參照_____方國家或地方標準,由董事會核定。_____方高階職員原則上與_____方高階職員同工同酬。
47.按照合營企業的經營結果,年終從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數目的基金,獎給工作好的職工,對於在技術上、生產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貢獻者,由董事會決定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六章 合營期限
48.合營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期限為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期滿前一年經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長,延長期 限由雙方協商決定,並在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辦理延長報批手續。
49.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在一個適當的開始期後,合營企業因嚴重虧損而不能繼續營業;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3)由於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4)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並看不到發展的前景。
提前終止合同必須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
50.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董事會應組成清算小組負責清理。董事會在清算完畢後才能解散。清算辦法按照《合資法》的《實施條例》第103—105條所規定的清算程式和手續辦理。同時董事會應向原審批機構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出手續,繳回營業執照。清算後應還給各方的財產,必須按照各方在合營企業的投資比例計算。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中國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 ___ 國(地區)註冊的 ___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 ___年___ 月 ___日在中國 ___ 簽訂的建立合資企業 ___ 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合資公司
名 稱: 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_ 國籍: 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資各方
甲方名稱:中國 ______________ 公司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_ 國籍: 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 國 公司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_ 國籍: 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資各方按其合資條件對合資公司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企業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部門的規定。
第二章 經營目的、經營範圍和經營規模
第六條 合資各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的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經濟效益,使合資各方獲得滿意的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八條 合資公司經營規模: (視具體情況寫)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___ 。
第十條 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為 ___ 。
其中:甲方出資 ___ ,佔註冊資本的 ___ %,乙方出資___ ,佔註冊資本的 ___ %。
第十一條 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11.1.甲方:現金 ___ ;機械裝置 ___ ;廠房 ___ ;工地使用費 ___ ;工業產權 ___ ;其它 ___ ,共 ___ 元
11.2.乙方:現金 ___ ;機械裝置 ___ ;工業產權 ___ ;其它 ___ ,共 ___ 元
(或者合營各方均以 ___ 出資。外匯與人民幣的折算按投入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折算。)
第十二條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合營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月內投入20%,其餘在兩年內分期繳付完畢)或(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六個月內一次性繳清)。
第十三條 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經合資公司聘請的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合資各方均不得將出資證明書,向外抵押擔保或作其他有損合資公司利益的用途。
第十四條 合資期內,合資公司不得減少註冊資本數額。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另一方同意。一方轉讓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六條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應由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後,並報審批機關批准,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七條 合資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八條 董事會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借款等);
2、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公司章程;
6、決定合資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
7、決定聘用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階職員;
8、決定合資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事項;
9、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其中第5、6、8款應由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方能生效,其它事宜,可由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決定。
第十九條 董事會由 ___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 名,乙方委派 ___ 名。董事任期為三年,經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條 董事會董事長由 ___ 方委派,副董事長___ 名,由 ___方委派。
第二十一條 合資各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委派或更換董事,每次應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___ 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六條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董事會。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託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七條 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夠三分之二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每次會議,必須做詳細的書面記錄,並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該記錄由公司存檔。
第五章 監事會
第二十九條 合資公司設監事會,成員 ___ 人。監事會應當包括投資者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選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撤換監事,每次應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6、 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 監事會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十二條 監事會每年度召開 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三條 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 ___ 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五條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合資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合資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合資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訂合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合資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資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董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 ___ 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階職務。
第三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合資公司的商業競爭行為。
第三十八條 合資公司如生產經營需要,可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總經理領導。
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合資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資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核算,實施經濟責任制。
審計師負責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工作,審查稽核合資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向總經理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九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階職員請求辭職時,應提前三十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財務會計
第四十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賬簿、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三條 合資公司採用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計算。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國家外匯管理機關確認的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幣帳戶。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六條 合資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1、合資公司所得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2、合資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3、合資公司註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4、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七條 合資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頭四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審查出具查賬報告後,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四十八條 合資各方有權自費聘請會計師查閱合資公司賬簿。查閱時,合資公司應提供方便。
第四十九條 合資公司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如需加速折舊,報稅務機關批准。
第五十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以及合資公司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八章 利潤分配
第五十條 合資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五十一條 合資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後的利潤,按照甲、乙方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二條 每個會計年度後四個月內公佈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五十三條 合資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九章 勞動管理
第五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起實施辦法辦理。
第五十五條 合資公司所需要的職工,可以由當地勞動部門推薦,或由合資公司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試,擇優錄用。
第五十六條 合資公司有權對違反合資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可予以開除。開除職工須報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五十七條 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中國有關規定,根據合資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並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合資公司隨著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五十八條 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險等事宜,合資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十章 工會組織
第五十九條 合資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條 合資公司工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合資公司安排合理使用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技術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合資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六十一條 合資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和合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二條 合資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合資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六十三條 合資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合資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六十四條 合資公司每月按合資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費。合資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十一章 期限、終止、清算
第六十五條 合資期限為 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 合資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資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應在合資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能延長,並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第六十七條 合資各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資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資。
合資公司提前終止合資,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做出決定,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第六十八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有權依法終止合資。
1、合營期限屆滿;
2、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3、合營一方不履行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5、合資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6、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
第六十九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時,董事會應提出清算程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七十條 清算委員會任務是對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根據合資公司提出財產作價和計算的依據,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後執行。
第七十一條 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七十二條 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資公司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債務和損失全部清償後(其剩餘財產如超過註冊資本的部分還應依法交納所得稅)的剩餘財產,按合資各方的利潤分配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結束後,合資公司應向審批機構提出報告,並向原登記機構辦理登出登記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七十五條 合資公司結業後,其各種賬冊,由甲方儲存。
第十二章 規章制度
第七十六條 合資公司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所屬各個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程式;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式;
8、其他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七十七條 本章程的訂立、效力、解散、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七十八條 本章程有關規定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以中國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七十九條 本章程須經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修改時同。
第八十條 本章程用中文書寫。
第八十一條 本章程於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 ___ 市簽字。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簽名: ______________ 簽名: ______________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建立合營企業。從事生產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它塑料製品,供出口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經多次商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1.本合同的各方為:
××××、××××為一方(以下簡稱甲方),由××××代表甲方對本合同負責。
××××、××××、××××為一方(以下簡稱乙方),由××××代表乙方對本合同負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訂。
2.雙方同意成立的合營企業定名為:××××(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中文:××××
英文:××××
地址:××××
3.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有利發展中國國民經濟,而從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它塑料製品的設計、生產和內外銷售。
合營企業將盡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採購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如遇無貨供應或質量、價格不符合要求時,也可由合營企業進口解決。
4.雙方本著長期真誠合作的願望,在產品質量、規格品種、包裝裝璜及經濟效益等方面力求達到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
合營企業的初期生產規模為:年產××套符合×國××標準的×××反射器,接受訂單生產年產值為×××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負責×××反射器的返銷,保證投產後的前×年使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達到自身平衡。且×年後返銷比例不低於××%,乙方負責為合營企業每年從中國境外承接不少於××元產值的注塑模具訂單。合營企業產品的內銷由甲方負責。
5.合營企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則,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註冊資本
6.合營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各方的經濟責任以註冊資本為限,並按資本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7.合營企業總投資為××美元。註冊資本總額為××美元,其中甲方佔資本額的××%,乙方佔資本額的××%。
8.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方:××美元,其中:
1.機器裝置,價值約××美元;
2.廠房,價值約××美元;
3.現金,相當於××美元的人民幣現金。
乙方:××美元外匯現金。
第三章 批准及註冊
9.本合同應由××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
10.合營企業接到上述批准證書後,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在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後,甲、乙雙方將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繳付資金,每期各方須繳付數額由董事會決定。
各方繳資後,由合營企業發給投資證明書。
第四章 資本轉讓
11.註冊資本轉讓時合營者擁有先買權,未經合營者同意,不得轉讓或抵押給地方。但當一方提出轉讓時,合營者應在×個月內給予答覆,否則作為放棄先買權論。
12.轉讓註冊資本的價格,應根據合營企業中該方投資的帳面價值,由合營雙方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13.註冊資本轉讓時,應在×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批准後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註冊手續。
第五章 董事會
14.合營企業領到營業執照之日,即為合營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人數為×人,其中甲方×人,乙方×人,董事人選由雙方各自委派和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長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擔任。
15.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在合營企業章程內規定,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企業。
16.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應由×分之×以上董事出席才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的決議應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過。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也可以在董事會同意的其他地點舉行,合營企業不負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旅費。董事會會議期間的膳宿由合營企業安排並支付費用。
17.董事不從合營企業支付薪金,他們的酬勞將在合營企業的全年淨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會議定)作為董事會的分紅。並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長 ×%
副董事長各 ×%
董事各 ×%
第六章 總經理 副總經理
18.合營企業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會聘任,負責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並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9.合營企業的重要檔案由總經理簽署後生效。
20.若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未能適當履行其職務時,董事會有權解聘或降職。
第七章 場地使用費
21.合營企業使用的土地是中國政府的資產,合營企業須向政府交付適當的土地使用費,合營企業與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門簽訂的租用土地使用權協議,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年內的土地使用費,定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其後,土地使用費可按市政建設發展的情況而調整。
第八章 技術合作
23.合營企業與××××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4.合營企業根據技術轉讓協議。向××××支付技術轉讓費××美元。技術轉讓內容及技術轉費的支付辦法,在技術轉讓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九章 採購及銷售
25.合營企業與乙簽訂的採購與銷售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6.合營企業所需的原材料應儘先在國內購買。對無法供應的品種或質量、價格不符合合營企業要求時,可由合營企業向國外進口。
27.根據雙方簽訂的採購與銷售協議,合營企業在中國國內銷售的產品,由甲方負責通過其銷售部門銷售。合營企業的出口產品,由乙方負責在中國國外銷售,具體辦法在採購與銷售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十章 利潤
28.合營企業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繳稅與提取上述三項基金後的淨利潤,每年根據合營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9.對於乙方分得的利潤,應根據合營企業的外匯結餘情況,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原則下,此利潤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分一次或幾次支付,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30.合營企業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規定,必須建立完整、嚴格的財會制度。 ( 勵志天下 )
31.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均使用中文記載,同時應用英文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的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有權查閱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並直接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32.合營企業以人民為記帳單位,人民幣與其它貨幣間的換算,按同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分局匯率牌價結算。
33.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折舊年限。
34.合營企業應在中國銀行××分行分別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並接受開戶銀行對外匯支出的監督。
35.合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流動資金不足時,總經理可根據董事會規定的許可權,向中國銀行或國外銀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彌補虧損。
36.合營企業的財政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 外匯收支
37.合營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38.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必須做到:
(1)保證合營企業的每年外匯收入大於支出。
(2)外匯結算人民幣時,應按照當時規定的牌價辦理。
(3)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內支付費用、貨款、勞動報酬等,除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外匯者外,一律以人民幣結算。
39.根據《合資法》的規定,下列外匯可以匯出:
(1)乙方分得的利潤及技術轉讓費。
(2)乙方資本轉讓後所得的資金。
(3)合同期滿或合同期滿前應清償給乙方的資金。
(4)用於進口原料、裝置、備件所需的外匯,以及派往國外人員的旅差費。
(5)其它按有關規定可以匯出的開支。
第十三章 稅務
40.合營企業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的各項稅金。
41.合營企業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章 職工錄用和辭退
42.合營企業所需職工,由甲方或中國勞動管理部門採用公開招聘方式,經考試擇優錄取後,簽訂勞動合同。
43.如因生產技術等變化,職工確有多餘,或經培訓後仍不能適應要求,也無法改調其他工種時,合營企業可按勞動合同解僱並給予補償。
44.合營企業應制訂規章制度和職工守則,對違反者分別予以警告、記過、扣薪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五章 工資標準和獎勵
45.合營企業職工工資目前按平均月薪××元人民幣計算,其中包括合營企業向中國政府指定的部門繳納國家對職工的各種保險費、補貼費和福利措施費等。隨著合營企業生產發展,職工工資應逐步增加。今後中國政府對工資、福利、補貼等有新的規定時,合營企業應據此作相應調整。
46.×方高階職員工資、社會保險、旅差費標準參照×方國家或地方標準,由董事會核定。×方高階職員原則上與×方高階職員同工同酬。
47.按照合營企業的經營結果,年終從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數目的基金,獎給工作好的職工,對於在技術上,生產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貢獻者,由董事會決定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六章 合營期限
48.合營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 期滿前一年經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長,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決定,並在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辦理延長報批手續。
49.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在一個適當的開始期後,合營企業因嚴重虧損引而不能繼續營業;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3)由於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4)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並看不到發展的前景。
提前終止合同必須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
50.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董事會應組成清算小組負責清理。董事會在清算完畢後才能解散。清算辦法按照《合資法》的《實施條例》第103-105條所規定的清算程式和手續辦理,同時董事會應向原審批機構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出手續,繳回營業執照。清算後應還給各方的財產,必須按照各方在合營企業的投資比例計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項
51.合營雙方履行下列事項:
×方:
(1)負責向政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
(2)負責將廠房及租用的場地等,交給合營企業使用。
(3)負責招聘職員職工。
(4)負責合資企業的產品及原材料國內運輸。
(5)負責辦理保證提供水、電、煤氣、燃料、電話、電報掛號及電傳的工作。
(6)負責辦理乙方人員的簽證及其辦公、交通、生活等安排。
(7)負責向所在地的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請許可證。
×方:
(1)負責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機器裝置。儀器、原材料、技術資料和檔案及原材料、產品的國外運輸。
(2)負責提供建廠規劃,並負責裝置安裝、試車、試生產的全面技術指導。
(3)負責按照生產的需,對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4)負責提供有關合營企業產品的國外市場上銷售趨勢的報告和技術資料。
(5)按照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提供技術和設計,如有任何關於侵犯第三者權益的爭議時,由簽訂該協議的轉讓方負責,×方將不分擔任何法律責任。
(6)負責×方人員到×方國內學習、培訓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營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發生爭議時,應首先在董事會內本著互相信賴、平等互利的精神進行協商,求得解決。若不能解決時,可以邀請雙方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調解。
53.調解不成時,則申請仲裁解決。仲裁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按該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辦理。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54.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繼續履行合營企業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字
55.本合同和附屬協議的修改。須經董事會協商同意,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均為正式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檔案通知
57.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方:××××
乙方:××××
58.合營各方傳送通知的辦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於××××年×月×日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在中國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