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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作經營合同(精選17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6.31K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精選17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經營管理承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就共同經營一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經營專案名稱: 所在地: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雙方合作期限為月日。 本協議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如有變更,甲方應提前60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場地,甲方保證房屋及配套設施處於良好、安全的適用狀態,採購及時,外圍關係的協調與處理;乙方全面負責洗浴中心的日常相關管理和經營所需人員的招聘、培訓、管理,人員編制、工資標準、技師提成比例和日期雙方協商認可財務執行,其他方面甲方不干涉乙方日常管理;

3、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食宿。

三、管理和利潤分配

1、該合作專案的經營管理和人員的工資分配技師提成由乙方根據甲方的現行模式制定,甲乙雙方協商認可後執行,財務部門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2、與經營有關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和費用由甲方解決。

3、利潤分配每月結算一次,結算時間為當月月底(30日),次月5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賬戶:

4、利潤分成按每月營業額,營業額的%提成,每10萬元為一個百分點。

5、技師分成,技師按,五天結算一次工資,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資。

四、本協議項下的場地在本協議簽訂前所涉及的一切債款、債務、人事糾紛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五、本協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簽署之日內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中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

國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 (簡稱合作企業)。雙方經充分協商約定如下條款,以便信守: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1、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中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2、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外方)在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企業名稱和地址

1、合作企業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為有限責任公司。

2、合作企業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

3、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4、合作企業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企業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1、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作企業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

第五條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1、合作企業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中方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2、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

3、合作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4、合作企業註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或者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

6、中方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屬於國有資產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7、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方的投資一般不低於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對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具體要求,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規定。

8、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或者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定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9、合作各方沒有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限期履行;限期屆滿仍未履行的,審查批准機關應當撤銷合作企業的批准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吊銷合作企業的營業執照,並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一方,應當向已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11、合作各方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後,應當由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作企業據以發給合作各方出資證明書。

12、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於其在合作企業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並報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甲方:乙方:日期: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決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裝置,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專案投入。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所使用的技術,以確保合營公司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以_________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定義

2.1產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係指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方公開的技術資料、配方、生產程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資訊等。

2.4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_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具體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合營公司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_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應對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點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合營公司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資訊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協定時間提供的技術資訊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或國內)的先進水平。第三條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技術和商標。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地區)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_________(地區)銷售。第四條

第三方偽造及侵權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擁有對第三方偽造的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的行為採取追究甚至是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而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充分考慮。為此,乙方可以合營公司名義作原告或雙方聯合作原告,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五條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後_________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銷售額_____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_________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___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的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項數額。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財務主管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應付款項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專案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人員進行無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合營公司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_________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裝置、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_________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_________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九條合營期限

9.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_______年。

9.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為期_________年的延長,但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技術和商標。

第十條仲裁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為準。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3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按本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所列的上述地址寄出後_________天,視為有效送達。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稱總公司)

乙方: (以下稱分公司)

甲方為了提高公司的市場競爭力度、擴大影響、提升品牌的戰略目標,決定拓展天津地區的工程施工業務,在天津市成立 ,並與乙方合作經營天津市場,與乙方資源共享、互利雙贏。雙方經過友好協調,就天津分公司的經營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模式: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開展天津地區的市場經營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總公司依法設立的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但可以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分支機構。乙方提供組建分公司領導層人員名單,報甲方批准備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設立辦公地點、辦公設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負責辦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註冊、城建委備案、稅務登記及銀行開戶事宜。並負責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監督、指導之下全權管理分公司的生產、經營、技術、人事等各項職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須遵紀守法經營,並遵循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4、甲方授權分公司在天津地區內全權代表總公司開展資質範圍內的業務。其他地區內的業務應事先徵得總公司的同意並無條件服從總公司的統一安排與協調管理。

5、分公司和總會計由總公司指派,派駐分公司的負責協調分公司與總公司的一切事務,並對分公司日常工作進行監督;總會計監督管理分公司財務。

二、專案動作與管理:

1、分公司獨立開展專案跟蹤、洽談、投資及專案管理工作(個別大型專案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經營)。在工作過程中應愛惜、維護總公司的聲譽和品牌。分公司在總公司允許的範圍內獨立開展專案管理,自覺接受總公司的監督和檢查。

2、分公司每季初應向總公司申報計劃跟蹤專案的名稱、規模、投資主體等詳細情況。

3、考慮到總公司在某些專案上的與合作伙伴的協作關係,總公司有權決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專案上的動作模式,分公司應服從大局,無條件接受總公司的要求,並積極配合。

4、分公司獨立參加專案投標時的標書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編制,若有必要由總公司編制時,編製成本費由分公司承擔。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原則上由乙方自理,個別專案視情況協商解決。

5、總公司應對分公司使用證書、印章及投標所需的人員證件、資質證書、工程業績、財務(審計)等投標所需的資料給予支援(但使用建造師證書所產生的費用由分公司承擔)。分公司除獨立使用分公司證書、印章之外,不得持有總公司證書及印章(嚴禁分公司私刻總公司公章、製作公司證件,一經發現公司有權視具體情況對分公司進行制裁或解除合作關係),每次需要使用時必須由總公司批准。所有加蓋分公司、總公司印章的檔案都必須報公司批准並留存影印件備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總公司負責刻制。

6、一般專案由分公司獨立組織實施與管理。重要專案由總公司與分公司合作實施與管理,如需由總公司派駐專案經理及其他人員時,其各種費用支出由專案部支付。

7、乙方負責實施的專案在實施過程中必須按總公司的生產管理要求執行,統一公司企業標識,要做到人員資質合格、數量達標、工資資料齊全、歸檔及時。特別強調關注工程質量與生產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資,一切施工安全責任及勞務糾紛均由乙方承擔,以免造成對總公司的不利影響。

三、財務管理:

1、管理費用是關係到合作雙方的積極性、關係到雙方利益的重要指標。20xx-20xx年度分公司交總公司的經營及專案管理費為:為 萬/年人民幣; 20xx年度交公司的經營及專案管理費為:按所有施工專案結算金額的 %向總公司交納。天津地區以外的工程專案20xx-20xx年度交公司的經營及專案管理費為:按所有施工專案結算金額的 %向總公司交納。

2、重要專案如需總公司實施的工程專案,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實施的專案所需的前期啟動資金由分公司籌措,總公司不提供支援;應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費用均可按程式及合同辦理,總公司給予協助不得設定障礙。

四、目標考核及風險措施:

總公司年初應為分公司制定年度經營產值目標、工程安全目標及工程質量目標。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暫定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計。三年後經營模式和管理費視經營情況重新商討。

2、如出現合作關係應終止的情況時可以及時終止。

六、合作關係的終止:

1、出現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級以上單位書面通報批評時,不及時上交管理費超過一個月時,國家或地方政策規定必須取消時,甲方可以提出與乙方終止合作關係,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2、合作期內,乙方不得中途終止合作關係。

3、如連續兩年不達標,公司有權終止合作關係。

4、出現終止合作關係時,合作雙方應公平合理結算與支付。合作關係的終止並不意味著本協議的終止,甲方、乙方的責任、義務、權利繼續有效,直到本協議規定的雙方責任、義務、權利執行完畢。合作終止時,未完工程繼續按本協議書實施,只是不在開張新專案合作;出現本條款第1條的情況中途終止時,甲方應對已完工程進行公正結算,並應保證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間發生的而在合作關係終止後兌現的合法利益。剩餘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權並繼續執行。

七、債權與債務:

1、分公司如產生債權與債務嚴格由分公司自行解決,與總公司無關。總公司在自身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債權、債務與天津市分公司無關,自行解決。

2、乙方個人的債權債務與分公司無關。

八、違約處理:

1、違約方應賠償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合作期間出現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交由江蘇省如皋市仲裁部門仲裁。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2、本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分公司負責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合夥企業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夥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夥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

第三條 企業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夥期為_________年。

第四條 企業名稱為:_________

企業住所:_________

第五條 本企業由各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二章 合夥目的及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夥的目的、宗旨: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第七條 經營範圍:_________

第三章 出資方式、數額、期限和盈虧分擔方法

第八條 各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和數額為:

(一)以_________(此處填出資方式,如常貨幣或實物)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佔_________%。

(二)以_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佔_________%。

第九條 各合夥人應當在本協議簽字、申請註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

第十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第四章 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 合夥人共同委託一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委託為本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十二條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由出資大的為事務執行人,其他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 不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第十四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爭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八)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九)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五章 入夥與退夥

第十五條 入夥

(一)新合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三)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退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的經營期限屆滿;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九條 合夥企業因退夥、入夥、合夥協議修改而發生登記事項需變更或重新登記的,應於作出變更決定或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六章 合夥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夥協議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三)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四)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人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 合夥企業解散決定後十九日內由全體合夥人或者指定一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第二十二條 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合夥人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三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擅自退夥,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個別夥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第二十五條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對本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經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在企業註冊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6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專案: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機械裝置: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年 月

公證或簽證機關 (公章)

年 月 日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作 各 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

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築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裝置、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並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

(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_____。

(二)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築物不計入註冊資本)

第十一條 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徵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元;

機器裝置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內辦完徵撥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公司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確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乙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裝置,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裝置、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裝置、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裝置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裝置、工業產權……並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裝置等運至中國港口;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裝置、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裝置安裝、除錯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 合作經營期限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提出申請批准。

第八章 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十七條 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__%作為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__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__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餘部分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分配。

第九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______%;

(二)經向主管部門申請批准內銷________%。

(注:銷售辦法可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代銷;對內銷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章 董 事 會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訂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併、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階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董事_____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四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儲存。

第二十三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人。總經理由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方推薦__人,另一方推薦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年。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勞 動 管 理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 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個,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甲、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設審計師一人,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四章 納稅與保險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繳納各種稅款。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

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違 約 責 任

第三十八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仍應賠償履約一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合作條件時,以逾期的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____元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注:或按出資額的百分比計算)如逾期__個月仍未提供,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後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七章 不 可 抗 力

第四十二條 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九章 文 字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字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字為準。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檔案。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關)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 合作公司對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採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方各__份,合作公司一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五十條 本合同於一九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省__市簽字。

甲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__(簽字) 法定代表__(簽字)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過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經營儲煤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位臵、大小、性質:現甲方有場地一塊,場地性質為煤炭儲存、集站所用,位於五寨縣孫家坪鄉陽坡村西南角(陽坡村加油站西側),長約 米,寬 米,佔地面積約60畝,用於煤炭堆存、集站,自願乙方合作經營。

二、場地使用期及許可權: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五年時間。場地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場地管理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在未經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均無權擅自改變場地性質。

三、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場地的整修、碾壓、鋪墊及場地所需設施裝置的配臵、購買和安裝。

2、甲方雙方共同負責場內設施裝置的維修、維護和保養,確保正常使用。

3、所有場地鋪墊、人員工資、裝置維修產生的費用均由甲乙雙方認可後方可支出,費用共同承擔(各50%)。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場地,確保場地性質。

2、甲方負責縣政府、環保、煤管站、經貿委、鄉政府和村委會等有關部門及相關管理人員的關係,確保場地的正常使用,出現一切干擾煤場正常使用的情況,均由甲方負責,因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派遣四名場地管理人員,協助乙方做好煤場巡查工作。主要任務:一是負責場內煤炭安全,確保客戶無煤炭丟失、被盜情況。二是負責保障場地內供電、供水正常。三是負責協調當地村民關係,杜絕一切不利於場地的行為。四是自覺服從乙方管理和任務分配。

4、甲方負責協調進站煤的短倒,確保場記憶體放煤炭的短倒費用與萬通內部一致

5、自覺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場地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煤場全部管理、人員安排。確保場地秩序正規和人員安排合理。

2、乙方負責協調客戶、各種收費及帳物管理。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帳目由乙方管理,雙方共同監督,定時公開。

3、乙方負責場內煤炭的堆存安排及客戶使用場地的劃分。

五、利潤分配:甲乙雙方本著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原則,在排除場地所需費用開支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共同分享利潤,各按50%的利潤分成。

六、甲乙雙方均不得在場地內進行任何非法活動,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當事方自行承擔。

七、甲乙雙方只涉及場地使用事宜,其它場地所有權問題及有關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問題與乙方無關。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協議。協議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開發的原則,經協商共同經營張掖路步街53號商鋪,建築面積67.53平方米,在經營期間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合作期間,即自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止,每年提前一個月交納房租。

2、合作期間,乙方享有經營權,甲方無權干涉。

3、每年租金56萬元,押金壹萬元整,第二年租金不變,二年合同不變,合同期滿後,租金隨行就市。乙方享有鋪面的優先權,租賃期間,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各方面工作,支付租金應在甲方通知十天後付清。

4、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把所有的費用交清以後,把所有水、電、暖所有費用等等交清以後,甲方應退還乙方押金。

5、辦理一切經營證件由乙方出面辦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一切證件,辦理證件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經營期內,必須負擔工商管理費、稅費(國稅、地稅)、電費、水費,暖氣費、中央空調費,房產稅及物業管理費等等一切費用。

7、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張訴訟路步行街管理制度,要遵紀守法、照章納稅,合法經營。

8、乙方在經營期間內,如經營不善或改變經營專案,可與其親戚或者朋友合作,甲方應當給予支援。

9、乙方如裝修、而向物業報交裝修方案,經物業部門同意後,併發放裝修許可證後,方可裝修,乙方不能私自拆毀店內原有的建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10、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與乙方合作經營,就乙方經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合同。

一、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在本市包河區美菱大道160號(現徽州大道)三層樓房交與乙方使用。

二、該房屋合作期共二十四個月,自20xx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二OO九四月十五日止。.合作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繼續合作,則必須在合作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合作權,同意後,雙方協商重新簽定合作合同。

三、乙方每月交付甲方工作人員工資人民幣柒千元整,付款方式為現金.乙方須提前一個月付給甲方.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壹萬元整,待合同期滿後,房屋無損,且結清合作期內所有費用後甲方退還乙方剩餘押金。

四、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相應後果由乙方承擔,不得私自將房屋結構破壞(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如要改變裝修,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五、乙方有責任愛護甲方房屋及設施,不得損壞,否則按價賠償,甲方應保證房屋及設施完好,如有損壞事先應向乙方說明。

六、乙方在合同期間,如遇政府政策行為影響合作,乙方應無償讓出,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甲方工作人員工資,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七、乙方在合作期間,如將房屋轉由他人合作使用,須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否則應視為違約。

八、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隨意增加工作人員工資,不得隨意終止或變動本協議,否則應視為違約,如政策性拆遷,裝修補償歸乙方所有(20xx年4月15日止)。

九、合作前甲方必須將水費、電費、電話費等相關費用結清,合同期內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每月交清費用時將所有單據影印件交由甲方核對。

十、合同期內如任何一方違約,需賠償對方違約金人民幣為伍萬元整。

十一、甲、乙雙方改變聯絡方式須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甲、乙雙方補充條例: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11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昆明市,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在中國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市區街號。

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

_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依據法律成立的企業,在國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合作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作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省市路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為限對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條件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作公司經營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的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產品品種將發展。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元(折萬美元)。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元人民幣(折萬美元),其中:甲方美元佔%,乙方美元佔%。

第十一條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條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資比例分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第十三條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須經合作他方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

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規定外,合作各方應履行下列責任: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協助辦理合作公司建設期所需的機械裝置的進口有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事宜;

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裝置、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作公司聯絡落實水、電、交通基礎設施;

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當地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負責(協助)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裝置等物資運至中國港口(交付合作企業);

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裝置、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裝置安裝、除錯以及試生產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各工人;

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合同產品;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與乙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合同,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質量控制、培訓人員等。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

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技術是合法的擁有者,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保證為合作公司提供的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經營目的的要求。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將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作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裝置的選型及效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合同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合同的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作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合同試產期內使合作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合同的規定提供裝置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作公司的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為年。技術轉讓合同期滿後,合作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銷售

第二十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內銷部分佔%。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佔%。

由合作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佔。由合作公司委託外方合作者銷售,外方合作者銷售佔%。

第二十二條 合作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合作公司可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合作商標為。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董事會於合作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人組成,甲方委派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長由方委派。副董事長由方委派。董事任期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或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或者簡單半數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務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案儲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合作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方推薦,副總經理人。由甲方推薦人,乙方推薦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裝置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委託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裝置的,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合作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人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裝置、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檔案、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裝置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效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程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作、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各方推薦的高階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 合作公司按中國的法律和有關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合作公司外籍員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國員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繳納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四十四條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加以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第四十五條合作公司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但應不少於%

第四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從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對合作公司財務審查,並將結果報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一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會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四十八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四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會計年度的年度自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外匯管理

第四十九條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條 本合作公司應分別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戶。

第五十一條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存入中國銀行或經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國外銀行,一切外匯支出由合作企業外匯存款帳戶中支付。外匯平衡由本合作企業自行負責。

第五十二條本合作企業的外籍和港澳員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外匯部分在依法納稅後,有權匯出國外。乙方分得的外匯紅利,依法繳納稅收後,可以匯國外。

第十六章 利潤分成

第五十三條 自獲利年度起,合作各的利潤分配如下:第年至第年,甲方佔%,乙方佔%,第__年至第年;甲方佔%,乙方佔%。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期限為年。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作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五條 合作期滿合作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剩餘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險

第五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的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決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七條 對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同意通過,並報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條由於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要求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向合同審批機關申請批准終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作企業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條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資的各項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及提供合作條件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一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六十二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應相互提供履行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條由於地震、颱風、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知合作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

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後,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採取措施,繼續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適用法律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四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根據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合作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六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協議檔案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條合作各方傳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設計各方權力、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於一九年月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昆明市簽字。

甲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__(簽字) 法定代表__(簽字)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為搞活**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將甲方原有的**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75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 新合作經營的**大酒店共計資金100萬元,甲方佔總股份49%,乙方佔總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 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日內將**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並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 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係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 在合同同意簽訂後,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 新合作企業經營後,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合同簽訂後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51萬元注入**大酒店賬務(其中26萬元歸甲方獨有,25萬元為**大酒店按股共有)。

2、 乙方在合同生效後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 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核算、移交工作,並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 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後,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 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13

出資方: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合作投資經營 專案,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專案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為於並共同經營,該專案為獨立改建獨立運營獨立核算實體。實體管理人員由雙方確認。

2、本合作專案期限為

第二章 股權及盈虧分擔

1、雙方股權比例:甲方以;乙方以經營管理模式 佔 % 。

2、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方佔專案內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乙方經營管理中,經營管理產生借款,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 個月分配一次。

3、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方按乙方按分擔合作經營實

第三章 其他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 萬元。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丁方: 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定代表人: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 ,範圍包括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 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

大寫:伍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

大寫:伍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

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整)。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 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餐飲合夥經營協議閱讀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了規範合作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作企業及其合作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事務。

第二條:合作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四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作企業存續期間,合作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作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作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出資期限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合作企業登記

全體合作人同意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盈餘分配

1、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作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____%。

(2)提取法定公益金____%。

(3)剩餘利潤(虧損)按合作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作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作人協商決定。

第九條:債務承擔

1、合作企業債務由合作企業財產償還。

2、合作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作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作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執行合作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作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作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作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作人承擔。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十條: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作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作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作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作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

5、制定合作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作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作人報告合作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作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作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作人有裁決權。

第十一條: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作人、檢查其執行合作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作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作企業事務的合作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作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作人分別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作人有權對合作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處分合作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作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作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作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作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作人入夥及合作人的退夥。

8、合作人與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9、合作人增加對合作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作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三條:禁止行為

合作人在合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作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作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作人同意外,禁止合作人與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作人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作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入夥

新合作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原合作人向新合作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合作協議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作人難於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作人嚴重違反合作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第十六條: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七條: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八條:退夥程式

合作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經全體人合作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作人退夥,其它合作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作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作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作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作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九條:出資的轉讓

合作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作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合作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作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作人,依照修改後的合作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作人必須符合《合作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作期屆滿,合作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作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作人決定解散。

4、合作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作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作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作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作企業登出登記。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二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三條: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作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作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作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作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專案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專案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專案權益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進行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份,_____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16

訂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其它合作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合作人各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內容

各方自願合作經營 ,該合作事業所有資產按投資份額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 ,經營地點為 。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

第四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可續訂合作合同。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出資額的 %。

合作人 以 方式出

合作人 以 方式出

(其它合作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作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二、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三、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加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加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作人加入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承認並簽訂合作協議;

3、除加入協議另有約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事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願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出: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出;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事業的事由。

2、當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出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出人按退出時的合作事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加入對待,否則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事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事業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加入、退出、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合作事業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7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合作事業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 銀行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合作事業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作人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九條 合作人分工

一、 為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管理財務開支;

二、其它合作人的權利:

1、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4、監督財務開支;

第十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和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合作事業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六、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作事業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合作負責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合作經營的繼續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作經營:

1、合作事業有贏餘;

2、合作事業有轉機;

3、合作人要求延續;

4、合作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作事業名稱繼續經營原合作事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經營。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作期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事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1、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 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出程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對全體合作人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 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作經營合同 篇17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擬結成共同的商業夥伴關係,現達成協議事項如下:

一,合夥飯店的宗旨:

整合並管理合夥人共有資源,合法經營,使合夥飯店通過市場運作,創造財富和社會價值,各合夥人依法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飯店名稱及合作計劃:

1,合夥飯店名稱:三亞_______________飯店,先期以三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為經營主體。

2,合作計劃:註冊並經營三亞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個體戶(以工商核名為準),並以其為發展載體,主營牛羊肉、野味小炒、菸酒等。

三,合夥期限:

自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飯店各合夥人財產投入數額及所佔資產股份:

甲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佔資產股份__________。

乙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佔資產股份__________。

丙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佔資產股份__________。

五,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工資及獎金分配:

合夥經營期間,每個合夥人工資為:

甲方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元。

2、盈餘分配:毛利潤除去運作成本、稅金、費用、工資及其它合理開支後剩餘部分,各合夥人按各自所佔飯店資產股份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在飯店運作過程中如有債務償還,先由合夥飯店財產清償,不足以支付時,由全體合夥人安所佔有財產份額的比例承擔。

六,轉讓、出資

(1)在合夥飯店中的財產份額轉移:

甲乙丙各方不得在無其餘兩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轉讓部分或全部所持飯店股份給第三方。即引進新股東需全體現有股東同意,退夥需除自己以外全部股東同意。

七,合夥人會議和合夥事務的執行:

1、會議:合夥人會議由執行合夥飯店事務執行人________召集和主持,其許可權為:

(1)組織和執行合夥人會議。

(2)合作飯店的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飯店內部管理制度。

2、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有表決的權利,且有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表決重要事項。一般事件可以通過合夥飯店的合夥人所持股份份額決定通過,即至少一半的持股比例夥伴同意即可。

3、重大事項:需經合夥人會議在合夥飯店中的財產份額超過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的事項。重要的事項是指:

(1)提名合夥飯店事務執行人;

(2)增加,降低飯店經營目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大業務型別、;

(3)調整合夥人合夥利潤分配比例和所佔財產份額。;

(4)決定合夥飯店的內部機構設定和支出計劃

(5)決定合夥飯店的物價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八, 禁止行為:

(1)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飯店利益的活動。

(2)合夥協議或者合夥人會議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禁止任何未經授權的合夥人進行經營活動,負責其商業利潤歸全體合夥人,如給本飯店造成損失則由其個人全額賠償。;

九、爭端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協商儘量達成共識,如協商不成時,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未盡事宜,經協商同意,合夥人可以修改此協議條款或補充約定,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牴觸的,以補充,變更的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全體合夥人本人簽名及蓋章。甲乙丙各一份。具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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