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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合作經營企業合同(精選3篇)

欄目: 合作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07W

入股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篇1

第一章、總則

入股合作經營企業合同(精選3篇)

________與內蒙古煤炭工業局勞動服務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發揮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保合少鎮腦包村,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內蒙古__勞動服務公司,地址:————————

第三章、入股合作經營企業

合作企業名稱:

合夥公司地址:

第二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三條、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的願望,採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增強市場競爭力,提高業務量,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四條、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

第五條、生產經營的規模如下: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六條、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120萬元。甲方為人民幣出資120萬元。乙方為經營資質出資,價值100萬元。

第六章、股份佔有比例及利潤分配

第七條、雙方商定不計算雙方的投入比例,按照雙方商定的比例佔有合營公司股份和進行利潤分配。

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佔有49%股份,乙方佔有51%股份。此比例是以乙方一年完成業務十萬元產值為基準,乙方隨著業務量的上漲,有權提出股份的增加。

第八條利潤分配:按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並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後利潤後,盈餘部份由甲、乙雙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九條、甲、乙方應各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甲方責任: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乙方責任:;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⑤積極發展業務,以發展業務為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經營。乙方一年須提供業務至少10萬元產值。

第八章、稅務、財務、審計

第十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次年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合營企業會計應做好每月甲乙雙方各自的業務記錄,以備查詢,核對。

合營企業會計應在每個月月初將上個月的公司盈利狀況提供給甲乙雙方過目。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十一條、對本合同及期附屬檔案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第十二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企業的經濟損失。

合同解除後,除甲方現有的固定資產,在加合營後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資購買的工具或裝置外,如是在合營後用公款購買的固定資產應把固定資產合出價格按比例分給乙方。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國際慣例賠償守約方總投資1%的違約金。守約一方有權終止合司,並要求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法律責任和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檔案,包括:工程協議、銷售協議、利潤分配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一併執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國簽字。此合同的年限為年,在合同到期後,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延續此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股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適應市場及企業發展的需要,本著雙贏觀念,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就河南省___至__高速公路瀝青路面工程專案投標及相關事宜達成合作協議。

二、甲、乙雙方職責、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1) 負責按業主及招標要求購買該工程專案的資格預審檔案。

(2) 按資格預審檔案要求編制資格預審檔案並負責資格預審檔案的遞交。

(3) 資格預審檔案通過後,根據業主要求購買招標檔案、組織人員踏勘工地,負責投標書編制工作

提交投標保證金。

(4) 若該專案中標,負責與業主簽定施工合同。

(5) 負責中標後的施工管理,安排施工隊伍,組織施工生產,履行合同承諾。

(6) 中標後與乙方簽定施工合同,明確雙方的責、權、利。

乙方職責:

(1) 負責協調與業主各方的關係。

(2) 資格預審過程中,負責提供與資審有關的資訊,確保資審通過。

(3) 編制投標檔案期間,負責提供編制投標檔案及定標所需的有關資料和資訊(含報價分析報告

和評標關鍵性資料),確保所提供資料及資訊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4) 若工程中標,乙方作為甲方內部的一個施工隊伍承擔總工程量50%的工程,服從甲方對本工程

專案的統一管理和指揮,負責所承擔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隊伍安排,組織施工生產,履行合同承諾。

三、成本費用

一、 編標成本費用包括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檔案成本費用和編制投標檔案成本費用。

(1) 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檔案成本費用包含購買資格預審檔案、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檔案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檔案所發生的費用。

(2) 編制投標檔案成本費包含購買招標檔案、工地調查、編制投標檔案及遞交檔案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二、 本專案編標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承包工程量的比例及費用支付方式

一、若該專案中標,甲方利用乙方資源,採取承包合作的方式,根據該中標工程專案實際承攬任務額,安排給乙方50%的工作量。為確保施工現場有序、規範,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乙方自行交納乙方施工總金額的稅金(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和教育附加稅)和法定法規(若有要求則有業主或甲方代扣代繳)。

二、該項工程若需銀行履約保函,甲方負責提供;若需提供現金履約保證金,則需甲乙雙方根據所承擔的工程量分別承擔。

三、用的支付辦法:在甲方與業主簽定施工合同後,甲方應與乙方及時簽定承包股東合作合同範本。乙方按承擔的工程量享受業主的預付款;每次業主對甲方實施計量支付後7天內,甲方對乙方實施計量支付;工程竣工後,業主對甲方進行竣工決算並支付全部工程款後10天內,甲方對乙方進行竣工決算並支付完乙方應得承包價款。

四、乙方全部承擔投標期間的協作服務費,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施工管理費。

五、其他事項

一、 中標後,甲乙雙方訂立書面的工程承包合同,進一步明確職責、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對所承包的工程應嚴格按照業主和甲方的要求施工,包括管理、測量、試驗、物資採購儲存、機械裝置調遣、勞力安排、質量檢驗、資料報籤整理、計量支付基礎檔案、環境保護、徵地拆遷、與地方有關部門的協調等,施工中,甲方發現乙方生產要素配置、工期進度、質量安全達不到業主要求時,甲方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限時整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三、 甲方對乙方承包工程的基本要求:安全、質量、工期、環保符合國家的現行標準和與業主簽定合同的具體要求;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信譽。

六、本著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需積極維護對方在社會中的良好形象和信譽,不得以任何方式損害對方的形象和信譽。

七、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互相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八、協議自正式簽署之日起。若該專案未中標,本協議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入股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共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4)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合作人的義務:

1、按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_____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