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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總承包合同書(通用3篇)

欄目: 建築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7W

建築總承包合同書 篇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建築總承包合同書(通用3篇)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_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______天內支付________%的價款,留___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發包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總承包合同書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充分協商,於 年 月 日簽訂了位於 的集體所有石山荒地《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生效後,由於在乙方剛開始實施經營時即受到甲方部分群眾(以該承包土地其有使用權為由)的阻止,致使乙方被迫停止承包經營活動,嚴重影響和削弱了原承包合同乙方的有效使用期限,給乙方的經營帶來了較大的的困難。為了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和充實原合同內容的完整性,確保乙方的權利和經濟不受損失,經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特簽訂以下補充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義務儘快解決群眾阻撓乙方經營活動的行為,以便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能順利進行,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

二、乙方交納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工作並經雙方書面確認後十天內交清,後各交納期期限均按阻撓擔誤的時間順延,總承包截止期同時相應順延。

三、今後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和本補充協議的義務,防止阻撓、刁難乙方經營活動或侵佔乙方利益等行為的發生。如再發生類似上述等影響乙方經營使用和使乙方受經濟損失的行為,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擔全部責任,並以乙方經濟損失總額的伍拾倍賠償給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終止合同,否則,交納承包金期限及總承包截止期按本協議辦法順延,延長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補充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與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村委):(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年2 日 月

建築總承包合同書 篇3

日期:   年   月   日

地點:      市  本合同經下述雙方簽署:

1.        市衛生局局長        先生(以下簡稱甲方)

2.       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經理      先生  年  月  日由      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授權(以下簡稱乙方)  出生地:        (國家)  國 籍:        (國家)  總 部:        (國)       市  在a 國的通訊地址:        信箱

鑑於甲方要興建       學校  平方米的教學樓(該工程為樓房,包括全套傢俱、裝置、空調)進行施工。

乙方承認自己對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確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同意締約,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檔案、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金額為      第納爾(兌換美元的比例為70%)。

這個金額是用單位乘實際工程量的方法計算出來的,這僅是對“概算工程”而言。至於“分段工程”則根據臨時報表進行支付。臨時報表的書寫方法應是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對乙方的支付要根據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

合同價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為施工所承擔的所有費用、開支、義務、各種稅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期內規定的保修、保養費。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價格。

三、合同工期

乙方必須根據本合同第     號附件的說明,在自移交場地之日起的380天內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節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內。如果甲方由於某些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認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話,可從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說明原因,並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證實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四、移交場地

根據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通知,進行工地交接,交接時須簽訂紀要,雙方各執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場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規定期限內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紀要,並將機要的影印件寄給乙方。起草紀要之日為乙方接收場地之日。

五、檢視工地

乙方承認在簽訂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圍的環境,掌握了的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的提供範圍等。由這些因素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六、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自被通知中標的第二天起的三十天內,向甲方寄存履約保證金,金額為該合同在總額的20%,或在指定的期限內將以前寄存的投標保證金補充到上述比例。該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證金之後才對甲方產生義務。

用現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條規定,保函須在合同整個執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後交付工程為止。

該保證金始終由甲方儲存,用於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權利的保證。乙方應在甲方發出掛號函件後,最多一個月內,按可能業經被扣除的金額的相同額度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的餘額,或者從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有權索賠,只要用掛號函件通知乙方即可,無須訴諸法院或採取其他措施。

甲方有權從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劃撥其拖欠的債務。

七、圖紙和規範完整無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術說明、設計、繪圖中的所有錯誤或疏忽可以隨時更正。乙方應親自審查規範、設計、圖紙的有效程度,並在適當的時候把自己的意見告訴甲方。在甲方接受這些意見的情況下,甲方要對這些意見負責,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來的一樣。

八、施工進度計劃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十五天內向甲方遞交一份施工計劃,闡明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採用的辦法、施工進度、施工安排、運進施工現場的裝置,以及建立臨時設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意見和施工進展情況,對自己的施工計劃進行調整。

九、合同內容的變更

甲方有權調整合同內容,但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15%。實際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在合同金額的15%之內時,乙方無權要求任何補償。

上述調整金額,要用業已議定的單價計算。如果沒有這種單價,則在責成乙方進行調整時的當地市場價格或世界市場價格的基礎上計算。

根據本條款的規定,如果乙方認為提出的調整會導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進行調整之日起最多兩個星期內向甲方提出延長工程的要求。否則,等於放棄權利。這樣,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內完成包括調整部分在內的工程,並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時,可將工期延長到其認為適當的時候。

十、支付條件

1. 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約保函並辦完合同註冊登記付稅手續之後,甲方必須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    %的預付款。支付預付款應在乙方提交與預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後,該保函在施工期間始終有效,且應開自a國的一家銀行,或是經過這家銀行認證,同時不許附加任何條件,也不得被作廢。上述銀行須承認有一筆與保函等值的款項由甲方支配,並承認可全部支付甲方,無須提醒,無須訴諸司法部門,也無須辦理其他手續,同時也不管乙方或第三者提出的異議。預付款應從支付給乙方的月工程進度款中按預付款在合同總價中所佔的比例扣除,直到扣完為止。保函額度也可以按預付款收回的金額遞減。

2. 乙方運到工地而又是工程實際需要並被甲方接受的材料,其費用中的     %應付給乙方。條件是乙方提供的材料應優質、適用、符合規定,為甲方工程師所接受,並 須妥善儲存在倉庫裡。上述規定同樣適用於乙方運到工地的機器裝置。這些機器裝置是工程的組成部分,在安裝時應是完好無損的。但屬乙方所有的機械則不包括在內,因為這些機械並非是工程的組成部分,只不過是為了施工而引進到現場。

上述預付款要首先從乙方用庫存材料所完成的工程的進度款中扣除,直到全部收回為止。

3. 對符合條件與規範而且實際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雙方確定的單價基礎上,向乙方支付其造價的     %。這些支付款的金額應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的規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報表而定。這些款項要在扣除本條第一款所述的預付款比例和先前業已支付的入庫材料費後才能支付,每月支付金額不少於     第納爾。甲方支付本規定的月工程進度款,要在工程報表得到甲方認可的四十五日之內進行。條件是完成的工程應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

支付要在審查報表、支付申請單、並證實無誤後進行。支付遲於四十五天時,乙方可按   銀行規定的利息索取利息。由於乙方對工程量的統計欠及時,或者在製作工程量表時乙方(或其代表)外出,或甲方認定工程的進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其分包人)的表現差,甲方對其逾期支付不負支付利息的責任。同樣,如果報表出現缺陷、疏忽和錯誤不管是被甲方發現的還是在支付前被a國任何稽核、監督單位發現的甲方對其逾期支付也不承擔支付利息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可將支付(月進度)款的時限適當推遲,以便對報表進行校正。本文規定的因遲付而享受利息的規定不適用於付款、合同決算款、過期退回保證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這個規定只適用於月工程進度款。

4. 乙方應向a國有關方面繳的款項,可從其於甲方簽訂的合同的收益中扣除。

5. 甲方從每月的月工程進度款中扣除5%的金額,作為保證施工完好的保留金。在工程竣工和按第五十四條規定進行初步驗收後,逐將這個比例金額付還乙方。也可以依據一份符合本條規定且與上述比例等值的保函,把這個比例的金額付給乙方,該保函自初步驗收之日起三十日內開出有效。

6. 在遵守貨幣管理法及有關規定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把用於工程而從國外購來的進口材料款、機械裝置款匯往國外。也可根據現行規定和狀況,把本合同的盈餘款額匯往國外。

十一、信用證  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從國外進口的材料費、裝置費,乙方可以用a國的一家銀行所開的信用證兌換外匯。

這個金額的確定要根據乙方開信用證前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單子總價而定。

信用證可以分著開。根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須進口的每一批施工材料、裝置的時間表而確定支付金額和日期。同時根據該表確定信用證的有效期。

在確定受益人之後,開給乙方的信用證,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給任何其他受益人。上述信用證的每次支付須通過下列方式進行:

1. 每次裝運支付75%以上金額時,要提供下列憑證:

(1)五份認證的原始賬單。

(2)一套貨運單據,證實已按正常的海運價付過運費。

(3)由a國的一家保險公司為甲方開的為之承擔的一切風險的保險檔案,要求從製造廠到a國專案現場均在保險範圍。

(4)裝運氫彈。

(5)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由甲方承認和批准的檢查證明。

(6)製造廠家的證明和a國駐國外使館或領事館在原件上認證。

2. 當這些材料和裝置根據工藝要求和技術規範安裝完畢後,甲方通知銀行並支付15%比例的信用證金額。

3. 信用證金額的10%儲存到全部合同工程初步驗收結束時為止。上述支付比例,由甲方通知銀行支付。

十二、甲方有權檢查材料及其種類,只有甲方開了證明以後才允許啟運。

海關稅收以及所有儲存費、運往現場的開支、裝卸費,只要沒有得到有關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據法律交付。

為辦理信用證及付款手續上的需要,乙方負責向其在a國國內外的開戶銀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十三、完美施工

乙方應根據工程圖紙、技術規範和施工計劃及專業技術規定的要求認真地進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優質材料、裝置、機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給甲方工程師提供所有樣品,並給予充分時間進行認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製造粗糙,或施工錯誤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何工程部分,需對其進行修理或拆除時,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十四、第三方保險

乙方應在一家保險公司對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財產蒙受損失的責任進行保險。不論什麼情況,保險金額均為     第納爾。為避免可能發生的工人和其他人員傷亡,避免給社會和個人造成損失,乙方須採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規則設定白天與夜晚的路標(用標記和[1] [2] [3]指示燈)。由於施工,由於乙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職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事故、損傷,乙方要負直接責任,並獨自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索賠和補償。

十五、工程保險

乙方應在一家保險公司繳納保險金,對現場已完成的工程、材料和器具遭到破壞、失火或被竊進行保險。保險檔案要為承包商承擔一切風險。根據本合同第五十四條規定到工程初步接收時此項保險才可結束。

十六、乙方未盡保險義務

乙方在開工時,要為其前兩條所規定的保險義務提出已履行的證據。如對保險未盡義務,或沒有支付這筆款項,甲方可以代為保險,承擔這筆費用,可將這些費用從乙方應得的款項中扣除。在所有情況下,甲方都應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直至乙方確實已經承擔此項保險義務,並支付這筆款項。

十七、分包合同

不允許乙方將合同中規定的工程分包出去,但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允許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經驗的專業施工公司,就合同中部分工程的施工簽訂分包合同。在所有情況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終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對本合同的執行負責。

十八、轉讓

不允許乙方向他人轉讓整個或部分合同,如乙方違反這一條規定,合同就被廢除,履約保險金就被沒收。這無須經過任何法律手續,也不影響甲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如有必要,甲方還有權向乙方索取因物價上漲所增加的費用。但允許簽約人將其應得款的全部或區域性轉讓給a國的一家銀行,條件如下:

(1)針對乙方的轉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能成立。

(2)這種轉讓不影響甲方對乙方的權利。

(3)一旦乙方向某銀行轉讓,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銀行的同意。

十九、施工監督

對簽約工程的施工監督和對乙方施工的檢查,由甲方工程師或管理機構授權的職員承擔。如甲方工程師或認為工程進展緩慢,可以向乙方提出書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機械裝置,加班以及採取其他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按時竣工的措施。所有這些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甲方工程師和他的職員有權在任何時候進入現場,對施工的工程進行檢查、管理,乃至釋出旨在使施工順利進行的命令和指示,這些指令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記入現場記錄;乙方和他的工人、分包者應執行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或附件條件的材料。為了保證按技術規範和合同條件進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時,他們有權書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議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時允許在不影響工程造價、不違反合同宗旨的情況下,根據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細小的調整和修改。對於那些需要增加費用的工程應經甲方批准。甲方工程師有權要求乙方做材料試驗、材料分析、檢查材料強度和提交各工期的照片,這些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對這些材料進行檢查和試驗,而且兩次試驗結果都符合技術規範要求時,甲方才承擔這筆費用。

為繼續施工起見,乙方也可以要求 甲方工程師進行任何一項必要的檢查。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交一份書面報告,由後者在報告的影印件上做收訖簽字,在這種情況下,甲方工程師應做必要的檢查,並儘快提出意見,把檢查結果記入工地記錄。

二十、甲方工程師辦公室

乙方應在現場為甲方工程師提供辦公室。該辦公室應完全符合條件,包括全套裝置。建立辦公室、供電、安裝裝置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十一、乙方的現場代表

乙方應指定現場代表,負責接收並執行甲方工程師的指令,同時應為他設立一個具有同等施工經驗、有高度技術水平的技術機構,給機構成員在整個工程期間均應在現場。

對於現場代表和技術機構成員的選配和更換,應事先經甲方同意,必要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選,這不影響乙方完美施工的責任。

二十二、為管理工作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乙方和他所屬的工地負責人、代表、職工,要為甲方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包括到現場進行檢查、測量、試驗及其他工作,同時還應照顧到其他承包人在現場及其附近地方的施工,併為他們的施工創造有利條件。

二十三、維護工地秩序

乙方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對那些玩忽職守、拒絕執行工程師指示,或者技術能力差,或有關當局要求解僱的職工,乙方應在街道甲方書面命令後的二十四小時內把他們送出現場,在任何擾亂工地治安的行為出現時應馬上報警。

二十四、合同檔案應儲存在工地

乙方現場至少應儲存兩套合同文字、技術規範、工程圖紙及其他與本工程有關的檔案,以便在甲方工程師或去的代表需要時參閱。

二十五、已完工程的計算

每月底在甲方代表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出資對完工部分進行計算,同時應由甲方代表參加。工程計算必須由雙方代表簽字才有效。如果乙方拖延工程計算,他就要服從甲方的演算法並承擔計算費用。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一種估算,用上述計算方式計算出來的實際完成的工程,才是實際工程量。

乙方應儲存專門的記錄,把由雙方簽字的月統計表中反映出來的工程量記錄在案。

二十六、裝置處理

未經甲方同意不允許乙方將他運入現場的材料、工具、機械、裝置、臨時設施運走和處理,直到工程初步交工時為止。上述材料裝置的丟失、損壞、被竊等,甲方概不負責。

二十七、保護公共設施

如果在現場挖掘土方的過程中,發現電線、水管管道,或者其他東西,乙方應立即停止挖掘工作,並及時報告甲方或專門機構。乙方根據有關指示,負責修理那些被破壞的公共設施,並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八、文物和有價值的物品

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和有價值的物品時,乙方在採取防止損壞、打碎的措施的同時,應立即告訴甲方、文物局和警察局,如果這些文物不易搬動,應就地停工,並通知甲方代表、專門機構和警察局。

二十九、停工

只有接到甲方的書面命令,才允許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間,乙方負責保護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屬於乙方,那麼甲方應向乙方不足相當於停工時間的工期,如果停工時間超過六個月而原因又歸結於甲方,那麼乙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索取他已經施工的工程費用和停工時間的實際損失,但不許要求其他方面的賠償。

三十、誤期罰款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期限,或在其他業已議定的期限內完成施工,他應承擔誤期罰款。比例如下:

如果甲方認為可以從已經完成的工程中獲益的話,每誤期一天的罰款佔延期總價的1%,如果甲方認為不能從已經完成的工程中獲得收益的話,每誤期一天的罰款佔工程總價的0.1%。 在所有的情況下,罰款均不應超過合同總價的5%,即使未因延誤工期而造成損害,誤期也要罰款,無須提醒,不用警告,不用提交仲裁或採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響甲方因誤期使自己蒙受的損失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如果甲方證實乙方誤期是由於意外原因所致,那麼誤期罰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罰款可以從保證金或者乙方在甲方處的應得款項或者從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機構的應得款項中扣除。任何罰款的扣除並不意味著免除乙方承擔施工以及完成議定工程的責任。

在乙方於甲方處還有足夠款項償還延期罰款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