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式:採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3、工期:________天(日曆________天)。在甲乙雙方認同可以開工、材料進場的第二天計算工期,開工日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條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出設計思路、專案功能及使用要求。
2、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電等工作,使之達到乙方裝飾施工要求。
3、做好乙方開工現場準備工作,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電,並承擔相關費用。
4、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做好工程驗收工作。
第三條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指派專案責任人,按合同及規範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甲方認定的圖紙或按照圖紙變更通知和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第四條工程專案
1、振昇平開窗,雙層鋼化中空玻璃,單價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2、玻璃幕牆,________玻璃,單層貼膜,________的鋁材做骨架,單價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銅門廠,單價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4、隱形防盜網,單價________元
5、推拉門:單價________元
6、陽光房,________方管做骨架,8mm厚鋼化玻璃,單價________元
7、衛浴門,________________元
8、室內門,________________元
9、美步樓梯,甲方指定樣式,單價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2、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須通知乙方,另約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約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則視為驗收認可。
3、在成品或半成品未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視同該部分驗收認可合格。
4、如因驗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須返工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付款方式
合同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小寫)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完成1.2.3項的工程時,由甲方支付80%的工程款。
2、乙方完成所有的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95%,餘下5%作為保證金6個月後再支付。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發包方(全稱):
承包方(合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蔬菜種植、光伏發電
工程地點:嘉祥縣樑寶寺鎮燕尾河村
工程內容:本園區內的所有道路硬化、綠化、給排水、電線電纜、路燈等附屬工程的施工及設計。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20__年底前齊備
資金來源:開工前已備齊該工程款。
二、 工程承包範圍:大包,包工包料,保質量安全,綠化保設計。
三、 合同工期:道路、給排水在20__年底前完工(即20__年12月30日前)電線電纜、路燈、綠化等具體開工日期依工地現場實際施工情況定。
四、 質量標準:合格工程
五、 取費標準:道路硬化、綠化、給排水、路燈照明等均按山東省最新定額取費。
六、 合同價款: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為準(見預算報表)。道路硬化、綠化、給排水、電線電纜、路燈等附屬工程的預算報表,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補充條款,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 付款方式:乙方的機械人員進場撥付總工程款35%的預付款,本工程施工一半撥到70%,完工撥至97%,剩餘3%完工驗收合格後一年內支付。
八、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20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上述甲、乙雙方就建住宅樓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願意發包,乙方願意承建該工程,該工程位於 ,該工程的工期為年月日至 年 月日完工。雨天或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工期相應順延。該工程全部竣工後,須經甲、乙雙方檢查合格認可,如檢驗不合格,需返工,其返工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根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全部土建專案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一至二樓包工包料。該項工程涉及國家稅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乙方不承擔。
三、工程量與工程造價:根據設計圖紙以實際建築面積計算,按 元/㎡結算(水電、塑鋼、門窗不在該承包價格範圍之內)。
四、付款方式:一樓蓋板後甲方付給乙方萬元,二樓蓋板後甲方付給乙方 萬元,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 萬元。
五、工程質量:施工中甲方派 為工作代表,乙方派為工地代表,全面負責該工程在進行中的質量等事宜。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自覺接受甲方檢查、檢驗,不符合要求的必須返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施工中如需變更,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字認可,確保工程質量。
六、安全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所有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七、乙方進場前,甲方應做到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地基施工工地平。並負責協調好周邊關係,保證施工順利進行,如因此而給乙方造失,甲方負責並承擔,工期因此相應順延。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