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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攬合同(通用15篇)

欄目: 加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94W

加工承攬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加工承攬合同(通用15篇)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儲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專案,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如: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攬合同 篇2

承 攬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專案,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3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上海序倫律師事務所接受南通某某貿易有限公司(“某某公司”)的委託,指派趙永恆律師擔任南通某某貿易有限公司應訴浙江某某木業有限公司(“某某公司”)承攬合同及南通某某貿易有限公司反訴浙江某某木業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案件被告及反訴人的訴訟代理人。現根據事實和法律,發表代理意見如下:

本案的主要問題是:(1)本案是適用承攬合同法律規範還是適用買賣合同法律規範?即,本案係爭合同是承攬合同還是買賣合同?(2)反訴中,係爭合同是否已經由反訴原告合法解除?(3)本訴中,被告是否享有先履行抗辯權?

一、本案應當適用承攬合同法律規範

本案係爭FBFP6B-1和FBFP6B-2合同名為購銷合同,實為承攬合同中的定作合同。

本案中,某某公司按照某某公司要求的材質、規格型號加工三聚氰胺平板門,並且,作為加工物的三聚氰胺平板門所需要的鎖具也由某某公司提供。

某某公司交付標的物實質上是在履行交付工作成果的義務。但是,某某不僅要交付工作成果,而且,還要按照某某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此兩項內容共同構成其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某某公司完成工作,體現了某某公司對某某公司的特殊信任。

定作合同中交付工作成果部分的內容,具有買賣性質。但是,這部分具有買賣性質的交付內容,只是定作合同權利義務的一部分,並不能全部涵蓋定作合同的權利義務。相反,定作合同則涵蓋了全部權利義務,既包括了具有買賣性質的交付工作成果部分,也包括了加工該工作成果的過程部分。

綜上,在適用法律時,應當考察案件事實與法律構成要件的吻合關係,考察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不為表象所迷惑。本案中,案件事實符合承攬合同中定作合同的法律構成要件,係爭合同應當定性為承攬合同,適用承攬合同法律規範。

二、反訴中,係爭合同已經由反訴原告合法解除

反訴中,解除係爭合同的法定條件已經具備,反訴原告某某公司合法行使瞭解除權,係爭合同已經在20xx年9月初合法解除。

(一)某某公司遲延履行係爭合同,致使某某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按照約定,FBFP6B-1和FBFP6B-2合同的交貨期分別是20xx年3月23日前和20xx年3月30日前。其後,雙方變更交貨日期,分別為20xx年5月底和6月初。對此變更,原被告雙方均當庭確認。

按照變更後的合同,係爭合同訂金均在變更後的交貨期前支付,所需配件也在20xx年2月初全部交付。某某公司在20xx年6月、7月、8月均無法交貨,致使某某公司的合同目的完全落空,某某公司行使法定解除權,於法有據。

(二)解除合同通知某某公司已經收到

某某公司解除係爭合同的通知,某某公司已經收到。

綜上,係爭合同已經在20xx年9月初合法解除,雙方應當恢復原狀,某某公司應當返還訂金及配件,並支付違約金。

三、本訴中,被告享有先履行抗辯權

本訴中,某某公司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要求某某公司支付貨款並提貨。

但是,某某公司既沒有通知某某公司驗貨,也沒有通知某某公司提貨。在某某公司行使驗貨權利和接到提貨通知之前,某某公司無權主張貨款。某某公司毫無疑問地享有先履行抗辯權。

某某公司派出質檢人員到某某公司,此為行使定做人權利的行為。某某公司作為承攬人,理應接受定做人某某公司的監督檢驗。此等檢驗監督,不免除某某公司通知某某公司進行驗貨的義務,不免除某某公司對加工物的質量瑕疵擔保義務,也不免除某某公司通知提貨的義務。況且,某某公司派出的質檢人員在20xx年4月4日之前就離開了某某公司,直到20xx年6月26日才返回,質檢人員根本沒有機會對係爭合同加工物進行監督檢驗。

至於某某公司提供的兩個證人,其既不能證明為或曾為某某公司員工瞭解案件事實,其證詞之間也互相矛盾,毫無可信可言。某某公司相信,某某公司可以提供一卡車的類似證人。

綜上,可以看出,在某某公司行使驗貨權利和接到提貨通知之前,某某公司無權主張貨款。況且,某某公司在其訴狀中明確陳述,係爭合同加工物尚未完全加工完畢,客觀上也不具備交付工作成果的條件。假設如原告所說,缺乏配件,原告也應履行通知義務,告知被告,原告未能履行此通知義務。

綜上所述,本案係爭合同為承攬合同中的定作合同。定作人某某公司依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權,係爭合同已經解除,雙方應恢復原狀,某某公司返還訂金及配件,支付違約金。在本訴中,某某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辯權,某某公司無權主張貨款。

以上代理意見,請法庭考慮採納。

此致

慶元縣人民法院

上海序倫律師事務所

趙永恆律師

20xx年12月12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4

承攬方:

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定作方:

地 址: 電話: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 ,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攬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2.專案地點:

3.專案內容:

4.建築面積:

5.承攬方式:承攬方包工包料

6.工期: 本專案工期天,按甲方指定進場日期計算。

7.,共計:元

第二條 圖紙或技術資料

雙方商定圖紙或技術資料採取下列方式提供:

(1) 定作方自行設計並提供圖紙或技術資料,圖紙或技術資料一式二份,定作方、承攬方各執一份。

第三條 定作方義務 (1)負責向承攬方提供水、電。

(2)參與專案質量和專案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承攬方義務

(1) 按照圖紙或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加工,按期保質完成承攬專案;

(2) 參加專案的竣工驗收。

第五條 專案變更

(1) 承攬方在依照圖紙或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壹天內回覆,並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上述時間內未得到答覆的,應繼續按圖紙或技術要求進行工作,由此而產

(2) 承攬方在依照圖紙或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定作方需對原圖紙或技術要求進行變更,定作方應提前壹天以書面形式向承攬方發出變更通知。承攬方應按定作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工作。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攬人損失,由定作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1) 發生變更後,承攬方應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定作方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2) 變更影響到工期的,由承攬方提出變更工期,送定作方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1) 由定作方提供材料的,定作方應在材料運到專案地點前通知承攬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 由承攬方提供材料的,承攬方應在材料運到專案地點前通知定作方,並接受定作方檢驗;

第八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專案質量標準 :

(1) 專案質量達到圖紙或技術資料的要求。

(2)所有圖紙設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

第九條 專案驗收和保修

(1) 專案竣工後,承攬方應通知定作方驗收,定作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出具驗收意見。如定作方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的,視為定作方承認專案質量合格,已通過驗收。

(2) 第十條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1. 承攬方包工包料的,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1) 雙方簽訂合同,定作方向承攬支付訂金30%即 元。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合同價款;不同意利用的,重新制作。

(2)無正當理由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按延期天數每日向製作方償還合同價款 3‰ 違約金。

2.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包工包料的,應當向承攬方償付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3)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五條 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4)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定作方: 承攬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加工物、數量、報酬、交貨期限

加工物|規格|計量||報酬|交貨期限及數量

數量

名稱|型號|單位||單價|金額|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規格|計量

數量|質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額

名稱|型號|單位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三條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第四條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

第五條承攬人對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

第六條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七條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條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的____日內答覆。

第九條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條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點:

第十一條加工物的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二條報酬的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條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定作人|承攬人|鑑(公)證意見:

定作人(章):承攬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賬號:經辦人: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6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儲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 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專案,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 勵志天下 )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加工承攬合同 篇7

承攬方: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法定代表人:

定作方: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法定代表人: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專案,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9、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5、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6、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8

審判長:

針對本案雙方的爭議焦點“結算條款期限”,我作為原告的代理人補充如下代理意見:

一、被告已超過“質量與數量”的異議期限,視為符合約定。

《合同法》第158條規定: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將標的物的質量或數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質量符合約定。

本案的質量異議期限是“入庫後兩個月”,即截至期限是 20xx年11月2日,被告已超出期限,同時庭審也不再堅持有質量問題,我在此不再錣述。關於數量異議期限,被告同樣也已經超過。因為通常來看,數量異議期限短質量異議期限長,這是常識。質量異議截至日期是 20xx年11月2日,那麼數量異議截至期只能在此之內。但遺憾的是被告直到第一次開庭,在長達6個月的時間裡(20xx.9.3入庫—— 20xx.3.1開庭)對數量異議隻字未提,因此依據《合同法》第158條之規定,應視為數量符合約定。其實被告的行為是有原因的,在整個加工過程中,被告的工作人員於成寶、劉鴻志、陳三寶等一直住在被告處,負責技術指導和監督,原告加工的每個關鍵環節必須經他們的同意方能過關;交貨時間的推遲和數量的變更這麼重要的事項被告能不知道嗎?所以被告在半年多的時間裡對兩項內容的異議隻字未提也就不足為奇了。

二、原告對結算條款的理解,符合承攬合同的規定。

《合同法》第263條規定:“……定作人應當在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工作成果分批交付的,應相應支付”。依此規定,被告應在 20xx年9月3日支付已驗收合格的166件商品的貨款。

三、被告對結算條款的解釋於情不符,於法相悖。

按照被告對合同第九條的解釋,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合同約定數量是222件,若221件驗收合格,僅有一件不合格,那麼被告就可以拒付221件的貨款,這一件商品永遠不合格,被告就永遠不付貨款了。這顯然是歪理,有失公平,並非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也與合同法相關規定相違背的。

四、原告申請價格鑑定有法可依。

被告收到傢俱166件,其中包括9件沒有約定價格,所以這9件傢俱屬於本合同的一部分,原告追要貨款於法有據。依據《合同法》第62條第(二)款之規定: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原告可以要求按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被告既不同意原告提出的價格又不同意價格鑑定,於法無據。

綜上所述,被告第一次開庭咬住質量問題不放,看到希望渺茫,又以數量為藉口拒付貨款,恰恰說明質量也好數量也罷都是藉口,其根本目的是不想支付貨款。所以被告的行為於情、於理、於法都是站不住腳的。

以上補充意見請法庭予以考慮。

代理人:宋義凱

20xx年3 月 24 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供方(全稱):______

需方(全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價格、交提供日期:

┌─┬─┬──┬──┬──┬─┬──────────────┬────┐

│品│規│  │  │  │金│   分期交(收)貨數量   │超欠幅度│

│名│格│單位│數量│單價│額├──┬──┬──┬──┬──┤  %  │

│ │ │  │  │  │ │ 月│ 月│ 月│ 月│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金額(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___    │

└──────────────────────────────────┘

二、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來源及互利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收)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裝要求及包裝物回收辦法、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

七、經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需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由合同鑑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 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並報雙方業務主 管部門備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 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 銀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二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供方:法人委託書號碼___    │需方:法人委託書號碼___

營業執照號碼        │   營業執照號碼

─────────────────┼──────────────────

供 方:(蓋章)         │需 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代 表:(簽字)         │代 表:(簽字)

開戶銀行:    帳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號碼:    電掛:     │電話號碼:    電掛:

住 址:             │住 址:

─────────────────┴──────────────────

(注:因欄目所限,內容較多的可加附頁於後)

加工承攬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公司產品設計加工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 製作內容與要求:

訂購 項

具體內容:上海漢沃展示設計有限公司為 的設計與製作,詳見報價單及圖紙。

二、甲方在圖紙與報價單上簽字後,乙方按照圖紙與報價單上所列內容生產的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視為合格品。若驗收不合格,則甲方有權不予接受或退貨並要求全數退款,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要求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但徵得乙方同意除外。

四、主材材料由乙方負責解決,輔材、工藝細則、電路方案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五、乙方在合約簽字生效後,負責在 月 日前完成產品設計與製作。交貨地點,收貨人由甲方指定。

六、製作費結算方法:

1、雙方協定的價格為 人民幣,甲方在設計製作開始前,須支付預付款計 50% 人民幣_ __。甲方在安裝結束後的七日以內應安排專門人員驗收,甲方在驗收合格並收到正規增值稅發票後向乙方結清製作餘款合計 _ 整人民幣。因甲方原因在驗收合格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逾期未結清費用的,甲方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設計製作費以(現金,支票、匯款)形式匯入乙方帳戶。

2、甲方如不履行合同,預付款即抵作違約金,無故拖欠餘款,我司有權安排專人要回。

3、乙方如不履行合同,則須雙倍返還甲方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如乙方逾期交貨的,甲方有權拒付相應貨款,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合同價格包含乙方將產品運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並交付給甲方指定收貨人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成本及利潤、稅金、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及後續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修、技術服務)。

七、糾紛的處理:

甲方和乙方因合同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雙方同意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有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參照經濟合同法及設計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等法律執行。雙方也可就未盡事宜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質量的保證:

乙方對已製作的產品實行質量跟蹤保證。具體為——電器保質半年,其他保質一年。(注:除人為以外) 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加工承攬合同 篇11

定作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yifang))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公平、公開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名: 貨號:

顏色: 尺碼:

第二條 服裝數量

1、計量單位:2、數量: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體見下:

材料名稱數量質量:

提供日期:第四條 服裝質量

加工成品質量按甲方提供的樣衣或工藝單執行,樣衣由甲方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樣衣、工藝單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樣衣或圖片)、標誌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yifang)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 2 天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答覆,乙方有權停止工作,並在 2 內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洩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六條 報酬

1、加工單價:

2、總金額(元):

第七條 包裝方式

內用 ,外用 包裝,包裝費由__方承擔。

第八條 服裝交付

1、交貨地:

2、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九條 服裝驗收

1.驗收期間:

2、認真核對貨物的品名、款號、數量、嘜頭,準確無誤後方可抽樣。

3.驗收方式:產品按30%抽檢,抽樣標準為:隨機。

4、驗收標準:與樣衣款式、做工一致

驗收包括:商品的外觀質量、規格、數量、包裝、內在質量、標識等專案進行檢驗和檢測。根據貨物實際情況,以驗收標準為依據判定合格與否。

6、經首次檢驗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內通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返修。

7、對於乙方返修後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驗收標準再次檢驗,對於再次檢驗,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處理,並從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加工費用中扣除不合格產品的成本價格。

第十條 定金/預付貨款

(1)甲方應於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應於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預付款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可以請求

返還;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

第十一條 報酬結算

1、付款期限:甲方應於驗收無誤收貨之日起_日內,一次性付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款項;

第十二條 留置權

如甲方未支付價款,在雙方沒有例外約定時,乙方對完成的服裝享有留置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製作中途未經過雙發同意,私自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償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50%的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甲方超過領取期限15日不領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

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甲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乙甲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為外發加工總費用的10%/天。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10%。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7)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由乙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9)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於_ 年 _ 月_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12

地址:

電話: 傳真:

容器類委託加工承攬合同 NO:

委託方: _____X公司 簽訂地點:

受託方: 簽訂時間:

標的、數量、價款:

1. 驗收標準:按雙方確定的樣品驗收。受託方須將送貨單隨貨同行,並將送貨單及物流單一起交給委託方收貨人員,內容包括商品名稱、單品規格、單品件數及單品數量,按委託方提供原樣驗收,如果由於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由受託方負責賠償,並執行相關行業標準。

2.質量要求:應提供蓋有鮮章的出廠檢驗報告單(包括質材、檢驗依據、執行標準等),特殊產品須有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隨貨同行或提前送達)。

3.結算方式:委託方支付30%預付款,收到貨驗收合格入庫後再支付60%,餘10%作為質量保 證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時支付,但時間不超過45天下單,如未下單即付清上筆合同10%尾款。

4.包裝標準:貨物外包裝必須在外包裝的醒目位置整齊標註,內容包括商品名稱、單品規格、 單品數量(每層數量_數/每排數量_數)。

5.(交)提貨方式及地點:委託方廠房內。

6.運輸方式及到站(港)和費用承擔:受託方承擔。

7.交貨地點、日期及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發貨,逾期按合同總額1%支付違約金。

8.保密條款:雙方應當對本協議內容、因履行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期間獲得的或收到的對方的商務、財務、技術、產品的資訊、使用者資料或其他標明保密的檔案或資訊的內容(簡稱“保密資料”)保守祕密,未經資訊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期滿、解除或終止後仍然有效。因商業祕密洩露給委託方造成的損失由受託 方承擔,同時委託方有終止一切合作的權力。

9.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後製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傳真或掃描件有效)

委 託 方: ___X公司 受 託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傳 真: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加工承攬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一、標的、數量、價款

二、乙方負責設計、加工、代運輸、安裝、鐵塔防腐、熱鍍鋅、17%增值稅等

三、甲方須積極協助乙方施工:因甲方不讓施工或變更施工地點而誤工期,甲方承擔由此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乙方施工人員到場後,甲方免費提供一切食宿事宜。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交貨地點為 。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承擔: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預付合同總額的30%,貨到5天內付合同總額的60%,餘款完工10日內付清,付款按合同賬號,傳真合同有效,如延誤付款時間,甲方承擔3‰滯納金。

七、電力塔製作安裝工期為20 天。

八、本塔可抗颱風、防潮、三年內不出現質量問題,如出質量問題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除外。

九、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須修改或終止合同時,須事前通知對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協議時,原合同不得變更。

十、如甲方不經乙方同意,中途修改或終止合同規定的由甲方承擔的內容,乙方產成品或半成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承擔產成品或半成品的生產費用。

十一、雙方嚴守合同,如有違約時,違約方承擔10%-30%違約金,雙方發生合同爭議,由產品加工所在地法院裁判。

十二、乙方施工,安裝人員需在甲方支取費用時,心須持廠內財務科證明信,否則甲方承擔責任。

十三、其它未盡事宜。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14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的協作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一、訂立合同單位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二、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承包範圍:鋼構件、屋面與牆面圍護的製作安裝

三、工程工期:20xx年 月 日開工至20xx年 月 日竣工,總工期 50天。

1、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進度、質量的檢查監督。

2、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開工竣工。

3、 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以下情況則工期延誤:

四、合同檔案

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組成合同的檔案及優先順序如下:

1、 本合同協議書

2、 施工圖紙(包括土建施工圖)

3、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談、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等 業主認可的工期延誤。 收到預付款之日起20天內施工現場達不到鋼結構安裝條件。 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雨雪天等)

五、承包方式

1、 本單位工程採用綜合單價包乾,平米造價220元/平米,平米造價:330元/米,建築面積:共計 平米。

2、 工程總造價: 萬元( 元 )以上全部為含稅價格。

3、 本工程所有吊車等機械裝置、施工腳手架搭設、其它輔助設施及製作、轉運所需機械裝置、施工工器具均由乙方負責。

4、 承包工作內容如下(不限於以下內容)鋼構件、屋面與牆面圍護的製作安裝。(包人工,包機械)

5、安全文明施工:甲方確定區域內要全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包括成品、半成品、保護各類安全防護設施搭設等)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私自轉包本工程。若發生,甲方將追究違約責任或有權終止合同,由此所引起的各種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 工程造價的確定及工程款支付

此工程總造價為 元,在乙方各種材料、工具進入工地開始施工時甲方付乙方總款的百分之三十,合計 元,工程竣工後交付甲方使用再付百分之六十,合計 元, 留取百分之十的質保金, 元,一年後此工程無任何質量問題全額付清。

七、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在施工中甲方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的代用,須提前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並延長延誤的工期。

八、材料、機械

8. 1、由於本工程為總價包乾。所以乙方供應的所有材料必須是符合設計方案和國家規範的標準產品,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拒絕收用。

本工程主要材料如下:

8.1.1、圍護部分:牆體標高1.200以是採用900型0.5mm厚灰白單彩塗板屋面採用840型0.5mm厚上藍下白單彩塗板+玻璃絲棉氈+錫箔紙+鍍鋅鐵網,彩塗板負差不小於0.03mm

8.1.2、鋼架部分:鋼樑為焊接H型鋼(480~285)X200X6X10,節點板為22mm厚鋼柱為焊接H型鋼470X280X6X10風柱為熱軋H型鋼346X174X6X9鋼板負差應符合國家標準《鋼板、鋼帶厚度允許偏差表》GB-709-88

8.1.3、牆檀為卷邊槽形冷彎薄壁C型鋼C160×20×2.5屋檀為卷邊槽形冷彎薄壁C型鋼C160×20×2.5鋼板負差不大於0.3mm

8.1.4、樑與柱連線、樑與樑連線均採用10.9級大六角高強螺栓

8. 2、乙方自購材料的裝、卸、運輸等費用均乙方承擔。

8. 3、勞動用品和隨身手動、電動工具由乙方自備。

九、工程施工

1、乙方施工人員、技術人員應與甲方工程部、技術部密切配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2、施工過程中甲方應保證施工場地不受外界部門或人員的干擾。

十、安全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建設安全要求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隨時接受甲方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

2、甲方指派專職安全員負責指導,監督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接受並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

3、乙方應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4、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乙方必須做好自我安全防措施。凡甲方指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及時整改,杜絕重大傷亡事故。

5、現場人員發生傷亡事故後,雙方應盡力施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進行堪察。

6、現場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承擔事故中家屬所提費用。甲方不承擔乙方發生事故的任何責任。

十一、質量安全及驗收

1、本工程質量目標:乙方必須確保承包範圍內單項工程質量達到甲方質量目標。

2、乙方應認真按照甲方安排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檢驗。

3、乙方對自己施工中的工程半成品、成品質量負責,必須符合質量驗收標準。

4、施工中經檢查檢驗工程不合格或未達到國家驗收規範質量要求,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返工、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保質期內及使用過程中此施工鋼架發生傾斜、倒蹋、開裂,乙方應無條件給予修復。因倒蹋發生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二、文明施工目標

1、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建築行業中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要求對工人實行標準化管理。

2、 乙方必須派專人清理施工現場及生活區,保持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整潔,做到無垃圾和汙水。

3、 搞好施工現場保衛和防火、防盜、防爆、防哄搶工作。

4、 乙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做到施工材料及工具堆放整齊。

十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好施工現場及有關各方的關係。

2、提供施工電源到施工區域,提供施工水源到施工區域。

3、如有變更甲方應提前2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承擔。

4、乙方在工程驗收合格並交付甲方後,甲方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5、及時進行中間驗收。

6、組織乙方學習現場的進度、質量、安全管理規定。

乙方的責任

1、按合同檔案的規定,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作。

2、乙方的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符合而且滿足現場施工的需要。

3、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4、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5、愛護公共設施及裝置,若損壞則照價賠償。

6、執行甲方的安全計劃安排,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例會,施工中堅決杜絕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發生,若發生質量及安全事故,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協助甲方進行調查處理。

7、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督、檢查。

十四、竣工驗收

1、 工程具備驗收條件,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竣工驗收申請。

2、 甲方收到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後應儘快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的修改意見(否則視為合格)。乙方按照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十五、違約金

1、 如乙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不能滿足甲方總體要求,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實際履約能力總體平衡後認定乙方實質上無能力確保工期,質量要求 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另行委託別的有能力施工隊伍完成本工程施工, 以確保本工程工期、質量目標。但乙方必須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 經濟損失。

2、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或乙方不願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應承擔未完工程造成的甲方的所有違約損失,此違約金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 因甲方不能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或甲方不願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甲方應承擔未完工程造成的乙方的所有違約損失,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六、仲裁和訴訟

1、 甲乙雙方如果就合同或工程施工發生爭端,雙方應友好協商。但甲乙雙方的義務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因正在進行的協商而改變。

2、 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並本著友好合作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問題,儘量避免爭議或糾紛。如果發生爭議,按下列原則處理:

(1)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在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後的5天內,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

(2)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作出後2天內執行。對調解的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作出7天后提請本工程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關進行仲裁。

(3)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決。

十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帳戶名: 帳戶名:

帳 號: 帳 號:

開戶行: 開戶行: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15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鋼結構加工製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鋼結構工程施工圖紙,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內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內容為甲方提供的 錦繡物流倉儲樓 工程的施工圖紙中的鋼結構的加工製作(含拋丸除鏽,刷 紅丹 防鏽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從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筆預付款(或定金)之日起開始計算工期。

四、加工量、單價及總金額

1、以上價格均為稅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並簽字蓋章,乙方須嚴格按圖紙要求加工製作。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為暫定加工量,結算時按加工廠分解圖、下料單、理論重量加量0%損耗計算。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合同單價不因市場價格變化而變更。

3、上表所列之“金額”的“合計”項為暫定總價。

4、本合同採用的定價方式結算。

五、運輸方式:需方自提,運費自負。

六、結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萬元為定金, / 萬元為預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定金和預付款後開始組織生產。如本合同簽訂後3天內,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定金和預付款,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還。

2、乙方生產、製作鋼結構過程中,甲方付款提貨,且甲方累計所提貨物的價款不得超過甲方實際已支付的貨款數額(定金除外)。甲方最後一次提貨前,雙方辦理結算,貨款應全額付清,乙方財務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額貨款並確認後,安排發貨。

3、如甲方在現場安裝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12小時內到現場處理問題。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應於合同簽訂時提供給乙方完整、詳細的工程施工圖紙壹套。 2、甲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提貨、驗貨,支付貨款、辦理結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設計變更,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在變更實施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因變更導致的材料增減按實結算。甲方書面通知前產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擔,按照合同約定價格支付乙方價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需交乙方稽核,對乙方提出的圖紙錯誤,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後12小時內解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5月日為甲方最後提貨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內未提完所訂的全部貨物,甲方應在最後提貨期限屆滿後7天內付清全部貨款。否則甲方提貨時,市場價格上漲的,按照漲價後價格結算;市場價格下跌的,按照下

乙方責任

1、乙方承擔本合同範圍內鋼結構構件的材料採購和加工製作。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提出的技術要求、質量、數量、包裝等具體要求進行生產加工,並做好自檢工作,確保質量、進度。加工完後,儲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

2、乙方負責成品構件的捆紮、裝車等工作。

3、乙方在鋼構件出廠時,需提供所採購鋼材的材質證明,產品的檢驗報告,合格證明等技術資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帶MA章的探傷報告及第三方材料複檢費)。

4、日開始供應第一批構件,供貨要求詳見甲方書面需貨計劃, 20xx 年 9 月 15 日前將全部鋼構件供完。

八、質量驗收

1、甲方在鋼構件出廠前進行質量複檢。複檢合格後,由於運輸的原因產生的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加工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並在48小時內解決。

2、質量異議期限:甲方收到產品後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在48小時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派員到現場查驗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或甲方收到貨物後1個月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貨物質量問題為由要求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3、甲乙雙方約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存在缺陷,乙方僅對質量缺陷產品本身的價款損失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由於產品質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提貨的,乙方自最後提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提供10天的免費保管期限。免費保管期滿後甲方仍未提貨的,甲方按每噸每天10元的標準支付給乙方保管費用。乙方計收保管費用的保管期限為60天,超過60天時,乙方有權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返工及原材料、構件報廢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直接損失。

3、乙方無故延遲交貨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4、本合同生效後履行完畢前,任何一方不得毀約,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在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知悉對方的商業祕密,必須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給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該商業祕密之日起,至對方將該商業祕密公開之日止。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經辦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後生效,至構件交付完畢貨款付清後自然終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