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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承攬加工合同(通用12篇)

欄目: 加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98K

委託承攬加工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承攬加工合同(通用12篇)

承攬人: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加工物、數量、報酬、交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物規格計量 報酬 交貨期限及數量

數量

名稱 型號單位單價金額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規格計量

數量質量提供日期 消耗定額

名稱型號單位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三條 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承攬人對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的____日內答覆。

第九條 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條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加工物的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報酬的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定 作 人 承 攬 人 鑑(公)證意見:

定作人(章): 承攬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 賬號: 經辦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

------------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委託承攬加工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加工的專案、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交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質量標準:乙方根據甲方提供圖紙規定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加工。在加工工藝過程及運輸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許損壞千分之____________,但損壞件必須歸還甲方。

3、原料供應:加工用鋅塊由甲方供應。

4、交貨方式:由乙方負責往返運輸,運費由乙方自負。

5、質量驗收方法:完成加工後由甲方按質量標準驗收。

6、結算方式:通過銀行託收。

7、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加工,乙方應按規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負擔甲方的經濟損失,每天按加工產品總值千分之____________交納罰金。甲方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損失,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委託承攬加工合同 篇3

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託承攬加工事項,通過友好協商,於年月日雙方同意訂立合約條款如下,以為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組成及內容

1.1本合同規範由乙方供料並委託甲方承攬加工後,將全數加工製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關法律行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製成品之具體品種數量、交期、交貨地、加工費金額、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發票或其它書面約定所列,並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合同期限

2.1本合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合約到期前日甲乙雙方得就本合約之內容重新檢視,檢視無意見則本合約自動續約年,甲乙雙方並得協議無條件期前終止。

第三章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3.1委託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費用,由雙方協商決定並註明於發票/採購單。

3.2加工費、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應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付款採每月結算形式並在乙方採購單及甲方發票上註明,亦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四章質量要求及運輸方式

4.1各類物料及加工製成品質量標準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式樣書、圖紙、規格之約定,就有關標準之任何變更,應經雙方同意始生效力。

4.2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製成品之發貨(以下簡稱發貨方)應按約定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對於乙方供料,由甲方位於廠房,按經雙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所列核對數量、規格、型號,不符合約定的,應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七日內調換或補齊;屬於多發、錯運物料或加工製成品,收貨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日內通知發貨方;收貨方對發貨方加工製成品之質量或效能有異議的,應在收到加工製成品後日內提出異議,發貨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完成返修,收貨方逾期提出以上異議的,發貨方不承擔物料質量、數量、規格、型號不合格的責任。

4.3發貨方應確保其供料或加工製成品包裝牢固,並保障運輸過程安全。

4.4發貨方應按收貨方確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方式、送貨地點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4.5乙方對甲方供料及甲方對乙方運送加工製成品之運輸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第五章成品驗收標準和方法

5.1甲方將加工製成品送達雙方約定交付地後,乙方應於三日內驗收,倘甲方未於此約定期間內接乙方驗收結果之通知,即於送達後第四日起視為加工製成品已通過驗收。

第六章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6.1甲方未按約定質量交付加工製成品,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

6.2甲方交付加工製成品數量少於約定,應當照數補齊。

6.3加工製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備齊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時間而確定,加工期間甲方預期未能如期交貨時,應立即附具理由及計劃交貨日期提交乙方,雙方重新約定新交期。

6.4由於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毀損、滅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6.5乙方於發出採購單後變更供料或委託加工製成品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如因相關變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需作出賠償。

6.6乙方未按約定期間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術資料、式樣書、圖紙、規格、包材等,經甲方同意順延交期,並應當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6.7乙方超過約定日期支付加工費,應當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6.8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法和期限對甲方加工製成品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約定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甲方對其加工製成品質量、數量不負責任。

6.9對於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主動匯給守約方,違者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物料、加工製成品或扣付加工費充抵。

第七章合同解除

7.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於該原因發生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第八章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守祕義務

8.1雙方應信守職業道德,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任何於業務過程中知悉對方包括但不限於生產工藝、技術、商業祕密及其它各類資訊,洩露於包括對方員工在內之任何

第三人,違者守約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第九章紛爭解決

9.1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9.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承攬加工合同 篇4

法定代表人:

承攬方: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組成及內容

1.1 本合同規範由定做方委託承攬方承攬加工後,將全數加工製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關法律行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製成品之具體品種數量、交期、交貨地、加工費金額、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經承攬方確認之定做方採購單、發票或其它書面約定所列,並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攬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攬方委託加工承攬方目前和將來的可批量生產的產品,可批量生產之外的產品,雙方另行協商。

三、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3.1 按照雙方認定的樣品質量標準為檢驗合格的標準,經檢驗,定做方有權拒收任何低於該樣品質量標準的產品。

3.2 承攬方需為每單件產品提供產品合格證。如果國家或者行業標準有另行規定,以相應的標準為準,承攬方應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關的資料檔案。

四、訂單確認

4.1 定做方以訂貨單形式將訂貨資訊傳真或者快遞給承攬方。

4.2 承攬方收到定做方訂單在_____工作日內確認交貨期及交貨數量。在正常情況下_____天內交貨。大宗訂單,指單品訂購數量_____套以上,特殊產品,指非承攬方正常產品(正常產品指定做方對承攬方原有產品沒有改動的情況下)及新產品,雙方另行協商交貨期。

4.3 定做方指定訂貨負責人,訂單必須由該負責人簽字或蓋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則承攬方不認可該訂單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傳真給承攬方訂單經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訂單付款方式、交貨時間、包裝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託承攬方加工的產品訂單經雙方確認日起____天內,定做方首付該訂單總額的____%給承攬方作為預付款,餘下____%在定做方驗收貨物後____天內付清給承攬方。

5.2 產品包裝要求:採用承攬方的中性包裝,並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稱、產品名稱、型號、聯絡方式等,具體的包裝,以具體的訂單要求為準。

六、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做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做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6.2 (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做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做質量時,定做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七、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7.1 承攬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做方賠償。

7.2 定做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7.4 由承攬方提供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圖紙和技術資料發生變更的,承攬方應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認可後方可按照訂單生產。

八、價款

按照具體的訂貨單進行價款結算。

九、驗收標準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9.2 承攬方需提供每款新產品的檢測報告,以及國家和行業強制要求的報告。

9.3 每批產品,定做方按照雙方認定的樣品作為檢驗標準進行驗收,如不符合樣品的產品,定做方通知承攬方,承攬方應在雙方約定時間內退換符合樣品標準的產品。

9.4 定做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做物或專案,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9.5 當事人雙方對委託的定做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十、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做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十一、包裝、運輸及費用

11.1 發貨方應確保其供料或加工製成品包裝牢固,並保障運輸過程安全。

11.2 發貨方應按收貨方確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方式、送貨地點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11.3 承攬方對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對承攬方運送加工製成品之運輸及保險費,由承攬方負擔。

十二、加工貿易手冊、原物料進口及成品出口報關(若有)

加工貿易手冊由定做方按海關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填報,但因承攬方向定做方提供資料性檔案與實際進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於重量、品名規格、數量、原產地等),導致定做方在料件進口報關或加工製成品出口報關時產生一切支出費用損失,由承攬方全數承擔。

十三、保密條款

13.1 承攬方不得將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置於承攬方工廠展示給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攬方未經定做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定做方產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印刷於承攬方自身或與承攬方有關的樣本、介紹、圖冊等宣傳品上。

13.3 未經定做方事先書面同意,承攬方不得將定做方產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在展銷會、展覽會上展覽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將承攬方所報產品價格洩漏給任何第三方。

13.5 承攬方同意對所有定做方口頭或書面的披露或提交給承攬方的保密資訊嚴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製圖、原料、規格、手冊、檔案、樣品、模具、產品、價格和其他資訊。即使定做方對承攬方有責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輕易地得到上述資訊。

13.6 承攬方同意根據國家規定的技術採用技術措施保護存在計算機中的資料,以避免任何第三方從外部輕易地得到上述資料。

13.7 雙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檔案均在上述義務的範圍內。

13.8 承攬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還上述的樣品和檔案時,承攬方立即返還。即使定做方在這期間與承攬方有關係,但承攬方也無權保留。當根據承攬方的檔案澆鑄、再製造、抽選等樣品或其複製品時承攬方同意將上述物品與原始檔案一起返還給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製圖、原料、規格、手冊、檔案、樣品、模具、產品和其他資訊,承攬方未經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給第三方使用,或者再為第三方加工產品時使用。

13.10 應非常小心地對待專門為生產所傳送的樣品,同時不能夠讓任何第三方輕易地得到。只有當執行定單所需時才能使用照片、掃描或者其他光學記錄等。無論如何,將上述物品轉給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執行完訂單後,上述樣品應無需要求立即返還給定做方。

13.11 承攬方和其合法繼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樣品和檔案或以摘錄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給他或他們時,不將此用於給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場生產製造。

13.12 在生產訂單的過程中定做方和承攬方共同研發的結果和其技術祕密應為定做方的無限制的財產,未經允許,承攬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書面宣告來約束與訂單生產有關的所有和其任何員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條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時間檢查承攬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違約責任

14.1 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做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4.3 未按合同規包裝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做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做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14.5 未經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權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14.7 異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做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做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14.8 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做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責任。

14.9 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4.10 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4.11 擅自調換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做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14.12 承攬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當賠償定做方的所有損失,並加付合同標的額的20%的違約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於該原因發生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16.2 如承攬方在規定交貨期遲延的_____日內仍然無法交付貨物,定做方有權解除合同,承攬方所收定做方款項應如數退還,如_____日內不能退還,承攬方還應在確定還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遲延付款違約金。

十七、糾紛的處理

對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帳號:

法定地址:

電話: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攬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帳號:

法定地址:

電話: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承攬加工合同 篇5

—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託承攬加工事項,通過友好協商,於年月日雙方同意訂立合約條款如下,以為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組成及內容

1.1本合同規範由乙方供料並委託甲方承攬加工後,將全數加工製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關法律行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製成品之具體品種數量、交期、交貨地、加工費金額、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發票或其它書面約定所列,並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合同期限

2.1本合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合約到期前日甲乙雙方得就本合約之內容重新檢視,檢視無意見則本合約自動續約年,甲乙雙方並得協議無條件期前終止。

第三章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3.1委託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費用,由雙方協商決定並註明於發票/採購單。

3.2加工費、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應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付款採每月結算形式並在乙方採購單及甲方發票上註明,亦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四章質量要求及運輸方式

4.1各類物料及加工製成品質量標準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式樣書、圖紙、規格之約定,就有關標準之任何變更,應經雙方同意始生效力。

4.2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製成品之發貨(以下簡稱發貨方)應按約定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對於乙方供料,由甲方位於廠房,按經雙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所列核對數量、規格、型號,不符合約定的,應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七日內調換或補齊;屬於多發、錯運物料或加工製成品,收貨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日內通知發貨方;收貨方對發貨方加工製成品之質量或效能有異議的,應在收到加工製成品後日內提出異議,發貨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完成返修,收貨方逾期提出以上異議的,發貨方不承擔物料質量、數量、規格、型號不合格的責任。

4.3發貨方應確保其供料或加工製成品包裝牢固,並保障運輸過程安全。

4.4發貨方應按收貨方確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方式、送貨地點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4.5乙方對甲方供料及甲方對乙方運送加工製成品之運輸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第五章成品驗收標準和方法

5.1甲方將加工製成品送達雙方約定交付地後,乙方應於三日內驗收,倘甲方未於此約定期間內接乙方驗收結果之通知,即於送達後第四日起視為加工製成品已通過驗收。

第六章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6.1甲方未按約定質量交付加工製成品,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

6.2甲方交付加工製成品數量少於約定,應當照數補齊。

6.3加工製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備齊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時間而確定,加工期間甲方預期未能如期交貨時,應立即附具理由及計劃交貨日期提交乙方,雙方重新約定新交期。

6.4由於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毀損、滅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6.5乙方於發出採購單後變更供料或委託加工製成品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如因相關變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需作出賠償。

6.6乙方未按約定期間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術資料、式樣書、圖紙、規格、包材等,經甲方同意順延交期,並應當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6.7乙方超過約定日期支付加工費,應當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6.8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法和期限對甲方加工製成品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約定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甲方對其加工製成品質量、數量不負責任。

6.9對於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主動匯給守約方,違者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物料、加工製成品或扣付加工費充抵。

第七章合同解除

7.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於該原因發生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第八章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守祕義務

8.1雙方應信守職業道德,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任何於業務過程中知悉對方包括但不限於生產工藝、技術、商業祕密及其它各類資訊,洩露於包括對方員工在內之任何

第三人,違者守約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第九章紛爭解決

9.1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9.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託承攬加工事項,通過友好協商,於年月日雙方同意訂立合約條款如下,以為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組成及內容

1.1本合同規範由乙方供料並委託甲方承攬加工後,將全數加工製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關法律行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製成品之具體品種數量、交期、交貨地、加工費金額、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發票或其它書面約定所列,並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合同期限

2.1本合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合約到期前日甲乙雙方得就本合約之內容重新檢視,檢視無意見則本合約自動續約年,甲乙雙方並得協議無條件期前終止。

第三章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3.1委託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費用,由雙方協商決定並註明於發票/採購單。

3.2加工費、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應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付款採每月結算形式並在乙方採購單及甲方發票上註明,亦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四章質量要求及運輸方式

4.1各類物料及加工製成品質量標準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式樣書、圖紙、規格之約定,就有關標準之任何變更,應經雙方同意始生效力。

4.2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製成品之發貨(以下簡稱發貨方)應按約定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對於乙方供料,由甲方位於廠房,按經雙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所列核對數量、規格、型號,不符合約定的,應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七日內調換或補齊;屬於多發、錯運物料或加工製成品,收貨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日內通知發貨方;收貨方對發貨方加工製成品之質量或效能有異議的,應在收到加工製成品後日內提出異議,發貨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完成返修,收貨方逾期提出以上異議的,發貨方不承擔物料質量、數量、規格、型號不合格的責任。

4.3發貨方應確保其供料或加工製成品包裝牢固,並保障運輸過程安全。

4.4發貨方應按收貨方確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方式、送貨地點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4.5乙方對甲方供料及甲方對乙方運送加工製成品之運輸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第五章成品驗收標準和方法

5.1甲方將加工製成品送達雙方約定交付地後,乙方應於三日內驗收,倘甲方未於此約定期間內接乙方驗收結果之通知,即於送達後第四日起視為加工製成品已通過驗收。

第六章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6.1甲方未按約定質量交付加工製成品,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

6.2甲方交付加工製成品數量少於約定,應當照數補齊。

6.3加工製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備齊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時間而確定,加工期間甲方預期未能如期交貨時,應立即附具理由及計劃交貨日期提交乙方,雙方重新約定新交期。

6.4由於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毀損、滅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6.5乙方於發出採購單後變更供料或委託加工製成品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如因相關變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需作出賠償。

6.6乙方未按約定期間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術資料、式樣書、圖紙、規格、包材等,經甲方同意順延交期,並應當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6.7乙方超過約定日期支付加工費,應當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6.8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法和期限對甲方加工製成品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約定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甲方對其加工製成品質量、數量不負責任。

6.9對於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主動匯給守約方,違者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物料、加工製成品或扣付加工費充抵。

第七章合同解除

7.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於該原因發生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第八章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守祕義務

8.1雙方應信守職業道德,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任何於業務過程中知悉對方包括但不限於生產工藝、技術、商業祕密及其它各類資訊,洩露於包括對方員工在內之任何

第三人,違者守約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第九章紛爭解決

9.1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9.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承攬加工合同 篇6

定做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承攬方:

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組成及內容

1.1 本合同規範由定做方委託承攬方承攬加工後,將全數加工製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關法律行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製成品之具體品種數量、交期、交貨地、加工費金額、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經承攬方確認之定做方採購單、發票或其它書面約定所列,並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攬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攬方委託加工承攬方目前和將來的可批量生產的產品,可批量生產之外的產品,雙方另行協商。

三、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3.1 按照雙方認定的樣品質量標準為檢驗合格的標準,經檢驗,定做方有權拒收任何低於該樣品質量標準的產品。

3.2 承攬方需為每單件產品提供產品合格證。如果國家或者行業標準有另行規定,以相應的標準為準,承攬方應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關的資料檔案。

四、訂單確認

4.1 定做方以訂貨單形式將訂貨資訊傳真或者快遞給承攬方。

4.2 承攬方收到定做方訂單在_____工作日內確認交貨期及交貨數量。在正常情況下_____天內交貨。大宗訂單,指單品訂購數量_____套以上,特殊產品,指非承攬方正常產品(正常產品指定做方對承攬方原有產品沒有改動的情況下)及新產品,雙方另行協商交貨期。

4.3 定做方指定訂貨負責人,訂單必須由該負責人簽字或蓋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則承攬方不認可該訂單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傳真給承攬方訂單經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訂單付款方式、交貨時間、包裝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託承攬方加工的產品訂單經雙方確認日起____天內,定做方首付該訂單總額的____%給承攬方作為預付款,餘下____%在定做方驗收貨物後____天內付清給承攬方。

5.2 產品包裝要求:採用承攬方的中性包裝,並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稱、產品名稱、型號、聯絡方式等,具體的包裝,以具體的訂單要求為準。

六、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做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做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6.2 (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做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做質量時,定做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七、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7.1 承攬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做方賠償。

7.2 定做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7.4 由承攬方提供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圖紙和技術資料發生變更的,承攬方應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認可後方可按照訂單生產。

八、價款

按照具體的訂貨單進行價款結算。

九、驗收標準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9.2 承攬方需提供每款新產品的檢測報告,以及國家和行業強制要求的報告。

9.3 每批產品,定做方按照雙方認定的樣品作為檢驗標準進行驗收,如不符合樣品的產品,定做方通知承攬方,承攬方應在雙方約定時間內退換符合樣品標準的產品。

9.4 定做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做物或專案,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9.5 當事人雙方對委託的定做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十、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做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十一、包裝、運輸及費用

11.1 發貨方應確保其供料或加工製成品包裝牢固,並保障運輸過程安全。

11.2 發貨方應按收貨方確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方式、送貨地點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11.3 承攬方對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對承攬方運送加工製成品之運輸及保險費,由承攬方負擔。

十二、加工貿易手冊、原物料進口及成品出口報關(若有)

加工貿易手冊由定做方按海關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填報,但因承攬方向定做方提供資料性檔案與實際進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於重量、品名規格、數量、原產地等),導致定做方在料件進口報關或加工製成品出口報關時產生一切支出費用損失,由承攬方全數承擔。

十三、保密條款

13.1 承攬方不得將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置於承攬方工廠展示給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攬方未經定做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定做方產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印刷於承攬方自身或與承攬方有關的樣本、介紹、圖冊等宣傳品上。

13.3 未經定做方事先書面同意,承攬方不得將定做方產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在展銷會、展覽會上展覽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將承攬方所報產品價格洩漏給任何第三方。

13.5 承攬方同意對所有定做方口頭或書面的披露或提交給承攬方的保密資訊嚴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製圖、原料、規格、手冊、檔案、樣品、模具、產品、價格和其他資訊。即使定做方對承攬方有責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輕易地得到上述資訊。

13.6 承攬方同意根據國家規定的技術採用技術措施保護存在計算機中的資料,以避免任何第三方從外部輕易地得到上述資料。

13.7 雙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檔案均在上述義務的範圍內。

13.8 承攬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還上述的樣品和檔案時,承攬方立即返還。即使定做方在這期間與承攬方有關係,但承攬方也無權保留。當根據承攬方的檔案澆鑄、再製造、抽選等樣品或其複製品時承攬方同意將上述物品與原始檔案一起返還給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製圖、原料、規格、手冊、檔案、樣品、模具、產品和其他資訊,承攬方未經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給第三方使用,或者再為第三方加工產品時使用。

13.10 應非常小心地對待專門為生產所傳送的樣品,同時不能夠讓任何第三方輕易地得到。只有當執行定單所需時才能使用照片、掃描或者其他光學記錄等。無論如何,將上述物品轉給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執行完訂單後,上述樣品應無需要求立即返還給定做方。

13.11 承攬方和其合法繼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樣品和檔案或以摘錄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給他或他們時,不將此用於給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場生產製造。

13.12 在生產訂單的過程中定做方和承攬方共同研發的結果和其技術祕密應為定做方的無限制的財產,未經允許,承攬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書面宣告來約束與訂單生產有關的所有和其任何員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條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時間檢查承攬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違約責任

14.1 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做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4.3 未按合同規包裝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做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做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14.5 未經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權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14.7 異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做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做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14.8 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做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責任。

14.9 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4.10 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4.11 擅自調換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做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14.12 承攬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當賠償定做方的所有損失,並加付合同標的額的20%的違約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於該原因發生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16.2 如承攬方在規定交貨期遲延的_____日內仍然無法交付貨物,定做方有權解除合同,承攬方所收定做方款項應如數退還,如_____日內不能退還,承攬方還應在確定還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遲延付款違約金。

十七、糾紛的處理

對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帳號:

法定地址:

電話: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攬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帳號:

法定地址:

電話: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承攬加工合同 篇7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 名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注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交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

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

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

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

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

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

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或酬金總額的_____%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的違約金;

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

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

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

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

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

_____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委託承攬加工合同 篇8

訂做方(以下簡稱需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以下簡稱供方):_________________

訂做方委託承攬方加工25米箱梁芯模模板,根據《_____________》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標的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此合同單價為稅前價)

二、技術資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標的物所需施工圖,按需方確認的標的物圖紙加工;

三、質量要求:供方嚴格按圖紙加工,產品質量符合行業相關規範要求,並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四、交貨地點:供方廠內驗收交貨;

五、交貨時間:合同簽訂生效後,第一套芯模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貨,第二套芯模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貨。

六、計量方式:需方以標的物加工過磅重量進行結算;

七、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後需方預付材料款________元,需方在提取標的物時結清所提取標的物的剩餘款項(以實際加工產品數量、品種為準)。

八、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全部貨款時起轉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價款全部貨款義務的,標的物仍屬於供方所有。

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汽運,施工現場,供方幫助配貨,供方承擔運輸費用.工地卸車及其它費用由需方承擔。

十、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合同執行完畢或未付材料預付款。

十一、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負責;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方式,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委員會解決,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預付材料款到帳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傳真件同樣有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如有未盡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訂做方:________________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卡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委託承攬加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1、前言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前提,就鑄件合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信守執行。乙方將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鑄造清單進行鑄造並供貨。  

2、供貨範圍和雙方職責  

(1)供貨範圍  按甲方提供的鑄件清單供貨。  

鑄件上要帶檢驗試棒2根(¢30﹡300);球鐵件的附鑄試塊採用型試塊並附質保書。  

(2)乙方職責  

完成上述規定供貨範圍的供貨。  

返回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併為甲方保密。  向甲方提供鑄件的材料說明(A、機械效能;B、材質化驗)  

(3)甲方職責  每套鑄件(每件)向乙方提供鑄件圖紙一套。  負責解決乙方在泡沫模型製作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向乙方提供鑄造清單(明細)並說明材料,件數,交貨期。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要求。  

技術要求  

(A)鑄件材料:250、300、C鑄鐵、600-3  

(B)鑄件化學成份:根據提供給貴公司的化學成份標準。  

(C)鑄件應清理乾淨,去除冒口殘餘,粘砂以及內腔殘餘物等。鑄件表面進行噴丸處理,要求鑄件表面光潔。  

(D)鑄件不允許有影響使用效能的裂紋、氣孔冷隔、縮鬆、鐵包砂和起皮等缺陷存在。  

(E)鑄件加工面上不允許存在加工餘量範圍內的表面缺陷。  

(F)鑄件交貨時應附有合格證、質保書,其中包括:供方名稱、鑄件名稱、鑄年材料牌號、圖號及必要的檢驗結果、製造日期(或編號)或生產批號、機械效能。  

3、價格  

(1)鑄件價格

4、結算方式:  

(1)鑄件以甲方驗收過磅,並通知乙方認可。  

(2)鑄件在甲方現場驗收合格後,開具發票,甲方收到發票30天內全額付款。  

(3)鑄件經甲方使用,確認滿足第六條定義的質量保證。  

5、交貨期  

(1)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清單、週期進行鑄件並及時交貨。  

(2)具本交貨日期:(泡沫模型與鑄件製造,週期,不含路途) 

(3)特殊規格雙方協商定。  

6、驗收  甲方應根據有關資料和技術協議、國家標準對鑄件進行驗收。  

7、質量保證:  甲方在加工過程中發現鑄造原因造成的廢品,應立即通知乙方,如確係乙方鑄造原因造成的廢品,由乙方補廢包換,並以急件的形式補廢,模型費由乙方負擔。  

8、合同修改:  只有在合同雙方的合法代表書面簽字同意後,才能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和更改。這些修改、補充和更改的檔案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效力。  

9、不可抗力:  

(1)當不可抗力發生時,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義務做出努力,將不可抗力帶來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商定解決。  

10、權力和義務的轉讓:  乙方不得將本承包合同所產生的權力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1、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期製造投入時。  實際製造進度比進度表上的日程大大延遲,按期交付無可能時。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執行合同有關規定,經甲方書面催促仍無解決誠意時。  

(2)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而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  甲方沒有支付合同金額的能力時。  

12、爭議解決:  當甲、乙雙方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而通過協商已無法解決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甲方乙方同意雙方的爭議由合同履行地(煙臺)人民法院管轄。  

13、合同附件  下述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進簽署,一併有效。  附件一、每次提供鑄造清單、進度表。  

14、通知  所有通知和通訊均需採用書面形式,如為傳真或電傳,則發生當日視為送達。  

1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____

日期:____               日期

委託承攬加工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是在____市合法註冊的,生產和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並需要加工部件;  

鑑於乙方是在合法註冊的,經營範圍為的公司,具備承攬加工的資質和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如下產品:  

品名______規格______單位______數量______備註______

二、原材料提供: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為:______規格為:______數量為:______提供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將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應當進行檢驗,並將確認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確實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予以更換、補齊。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為:______規格為:______數量為:______提供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乙方應當將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檢驗。甲方應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進行進行檢驗,並將確認情況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日內予以補正。

三、技術資料及圖紙

1、甲方提供技術資料及圖紙的,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技術資料及圖紙交付乙方。

2、甲方將技術資料及圖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應當進行檢驗。乙方發現圖紙不符合約定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即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兩日內書面回覆,提出修改意見。

3、乙方提供技術資料及圖紙的,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技術資料及圖紙交付甲方。

4、乙方將技術資料及圖紙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應當進行檢驗。甲方發現圖紙不符合約定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於當日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於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兩日內做出修改。

四、質量要求:

1、乙方加工產品應當符合標準。

2、乙方按甲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也可不約定此專案)

五、加工成品驗收: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當於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進行驗收。

2、驗收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封存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

3、乙方加工成品經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後,甲方在時間內發現加工成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仍有權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產品全部送至甲方倉庫,地址為。甲方如指定____市以外的交付地點,應承擔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事先與對方達成書面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3、實際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達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貨單上或承運單位貨運單據上簽收的日期為準。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過約定數量的,甲方認可的,就超過的部分按照超過的比例支付報酬。

七、報酬及支付:

1、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加工報酬為:每件______元(或總報酬______元)

2、報酬的支付採取以下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乙方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乙方______元,餘款於乙方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乙方應於每次收款同時將發票給付甲方。發票作為雙方結算依據。  

甲方於乙方每交付件時給付甲方元,乙方於收款時向甲方出具收據。收據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收據載明款額累計達到元,由乙方向甲方開具發票,同時收回相應款額的收據。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委託承攬加工合同 篇11

承攬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傢俱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傢俱有限公司(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傢俱一批,現經雙方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公正、互利共贏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產品及工價(見產品清單)

第二條:加工產品質量要求(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質部要求)

第三條: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公司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定作方公司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完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公司品質部人員,定作方品質部應即時回覆並提出修改意見。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公司生產部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四條:工資:依照定作方公司生產排單上標明的的工價結賬(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驗收標準和方法: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質部要求驗收。

第六條:交貨時間和地點:依照定作方公司的排產日期交貨。交貨地點為定作方公司倉庫,嚴格依照定作方交貨流程入庫,即承攬方所製作的成品均需定作方公司品質部檢查驗收並簽名確認方可生效。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期限:按定作方品質部驗收合格的產品資料結賬(平時借支除外)。

第八條:其他約定

1、合同期間,承攬方必須嚴格遵守定作方公司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違反,否則定作方公司有權依照公司規定實施管理和處理。

2、承攬方要嚴格按照行業操作規定和定作方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操作,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合同期內,承攬方承諾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攬方自行負責,與定作方公司無關。

第九條: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承攬方未按合同規定(生產排產單)的時間和質量標準交付產品的,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產品質量不達標的要進行返工處理(返工費用由承攬方自行負責),經過返工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品質要求的,定作方公司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承攬方交付產品或完成產品的數量少於合同(訂單)規定,應當向定作方提出報損及申請補料。定作方公司有權要求承攬方承擔補料責任;

3、承攬方無論何種因素不得延期交付產品(定作方公司欠料所致除外),不得延期.否則定作方公司有權追究因延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4、合同期間,若承攬方單方中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定作方公司書面申請並得到定作方公司同意並完成加工中的全部工作後方可生效。若承攬方單方中途廢止合同的,視為承攬方單方違約,為此,承攬方承諾並兌現全額賠償定作方公司一切損失。

第十條:定作方公司的責任

1、提供承攬方的訂單、工作場所,機器裝置和材料、部份工具等;

第十一條:糾紛的處理

合同期間,若加工承攬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或工程)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

定作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攬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託承攬加工合同 篇12

承攬方: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了保證全面地履行各自的義務,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加工費

定作物名稱: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質量要求: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加工費:_________

單位總價:_________

第二條 加工成品的完工時間、檢驗標準與方法、包裝標準與費用承擔定作物名稱完工時間檢驗時間地點檢驗標準與方法包裝標準包裝費承擔。

第三條 加工成品的交付時間、地點、運輸方法與運費承擔定作物名稱交付時間交付地點運輸方法運輸價款承擔。

第四條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款等及圖紙、技術資料。

材料名稱: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質量要求: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圖紙、技:_________

術資料及:_________

交付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 原材料交付時間、地點、包裝、檢驗方法、運輸

材料名稱:_________

交付時間:_________

交付地點:_________

交付數量:_________

包裝要求:_________

檢驗方法:_________

運輸方法:_________

運費承擔:

第六條 加工費結算辦法與時間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預付款_________元。

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

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

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可以請求返還。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

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經過修整或調整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

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6.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它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4.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5.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

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承攬方:_________定作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