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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通用22篇)

欄目: 合同書 / 釋出於: / 人氣:1.18W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通用22篇)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民族: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務工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____為臨時工。

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鑑證手續。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崗位,承擔__臨時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日,每日__小時工作制。

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應從流水作業和臺機人員的操作等問題考慮,提前通知乙方並徵得同意,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2)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每日____元×25.5天=每月____元。

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3)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情況,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基本生活費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1)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元。

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3)在合同期內,臨時工或農民工發生工傷、致殘、工亡或非因工傷、殘、亡以及疾病的,其待遇應分別按國務院第41號令、第87號令及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第29號令的有關規定執行。

(4)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元。

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4)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5)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6)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本合同經勞動仲裁部門鑑證即生效。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

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經鑑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

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自治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注:①本合同書適用於機關、事業單位及群眾團體招用的臨時工。

②試用期一般為一個月。

③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續訂合同必須重新鑑證。

④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經辦人(簽字或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臨時崗位工作。試用期為3個月,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據甲方生產需要招用季節性臨時工,乙方符合招工條件者自願報名,經考核合格者予以錄用(試用期為_______天)

二、錄用後,生產期間,按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費用。

三、生產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當年用工結束時統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產以外勞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須遵守以下的廠紀廠規。

1.按照規定上下班,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況不能上班者,必須事先請假)

3.愛護公司財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注意環境衛生,進餐統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許在車間內進食。

5.未經甲方准許,不得攜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

6.嚴格按甲方各管理規定(另文)做好本職工作,保證產品質量。

7.滿_______天以上才能計發工資,在公司規定日發放工資,其它時間不予發放。

五、如違反上述廠規廠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乙方對工廠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離廠。

六、本合同於每年用工時開始簽訂,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當年用工結束時即終止。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乙方應負責主要責任;乙方確因無法避免的工傷事故,甲方承擔醫療期間醫療費用及工資。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4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同意招用乙方為短期合同工(合同期限為1年及1年以下),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元,公休假和平日為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班費 元;獎金根據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確定。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 。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一)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 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實行。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 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1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每滿1年假期為 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一)甲方因轉產等原因需要變更勞動合同的,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五)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存在傷殘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六)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三)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七)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 元,賠償金 元。

第十條 爭議處理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一)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5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1 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2 本協議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 元(  人民幣)/月(大寫: ),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 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於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並應提前 1 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15 日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6

甲方(單位)名稱乙方(工人)姓名:

所有制性質:性別:年齡:民族:

地址:文化程度:

法人代表:現居住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健康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公司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月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二、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臨時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日,每日__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_____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____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為每日_____元,每月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一)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五)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及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_元。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六)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三)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五)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專案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和第六條第六項規定的;

(3)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意供職的;

(4)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5)經國家批准應徵入伍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2)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癒,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八)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第(四)款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甲方(單位)名稱乙方(工人)姓名:

所有制性質:性別:年齡:民族:

法人代表:

居民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乙方被甲方聘請為廚房工友,即自20__年2月20日到20__年8月31日止。

一、工資待遇:按900元/月×5.5月計發

二、甲方應乙方遵守如下勞動紀律:

1. 服從領導,服從分配,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廚房各項安全、衛生等工作。不得侵佔學校財物。

2. 與同事團結協調,秉公辦事,具有集體觀念,愛校如家。

3. 認真學習,端正服務態度,改正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4. 參加學校安排的節、假日輪流值班,做好後勤工作,凡節假日因誤工加班,經甲方認定,可享受與教師同等的誤工補助費。

5.因事離校離崗必須先向甲方請假,事假請人代班,由乙方自行解決工資,代班應及時完成甲方協議規定的本職工作,否則扣除乙方的缺班工資,如屬曠工,則加倍扣發乙方的工資。

三、凡學校所發福利和補貼,均與教師同等享受。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一間,乙方若需在學校用膳,需要按要求交納伙食費用。且只能帶一名家屬在校膳宿。

四、如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終止合同,辭退乙方。

(1)不服從領導,不服從分工,工作嚴重失職者。

(2)嚴重違法違紀者。

(3)屬上級有關部門政策規定解聘者。

五、乙方工作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任勞任怨,甲方可以繼續聘任。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相互信守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食堂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 1 )年,自 20xx 年 6 月 1 日至 20xx 年6月 1 日。

二、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崗位是,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更換乙方的崗位,乙方應服從。

2、乙方的工作要求:

(1)工作期間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規定。

(2)工作期間一律穿戴整潔衛生,做好食堂各方面(食品衛生等)衛生工作。

三、乙方的報酬及相關待遇:

1、乙方的報酬採用月薪制,月薪為人民幣含養老保險等各項費用)。

2、xx局對機關內工作人員實行補助政策,每人每月99元。

3、xx局對伙食實行補助政策,每日50元。

4、xx局對食堂工作人員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為績效工資的發放標準。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三)、食堂員工實行合同制,合同每1年簽訂一次;

(四)、其他:乙方因病或因違反操作規程致傷所產生費用乙方自己承擔。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食堂員工對醫院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應在前一月內提出辭職申請,如無故自行終止合同,結算時扣除一個月工資。如工作不負責任,完成不了合同書所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2、乙方因疾病不能按時上崗。

3、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曠工時間超過一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5、偽造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如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發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單位用人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自20xx年 2月24日至 20xx 年 2月24日。

第二條 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為我校炊事員工作,在聘用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二)、熱受本職工作,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三)、努力鑽研業務,提高烹調技術,做到色香味俱全,米飯軟硬適當,促進學生的食慾,保證營養的質量。

(四)、嚴格執行營養衛生要求,把好食物的驗收關,蔬菜先洗後切,做到無沙、無塵、無雜質,食具餐具消毒,熟食加蓋,生熟分開,嚴防食物中毒。

(五)、注意個人衛生,上班要穿著乾淨、整齊,上廁所或幹髒活後要用肥皂把手洗淨,定期進行體檢。打掃好食堂的衛生。

(六)、對學生態度和藹可親,不得訓斥體罰學生。

(七)、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將飯菜備好。

(八)、虛心聽取意見,服從學校安排和管理。

(九)、積極參加校方安排的其它力所能及的公益勞動。

(十)、乙方必須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病。

(十一)、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保護自己,責任自負。

(十二)、食堂材料如有欠缺乙方必須提前1天提醒採購人員以便備足材料。

第三條 工作報酬

(一)、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月工資600元,個人保險300元,合計每月900元(大寫玖佰元整)。(其中個人保險金:學校已每月發300元,其餘部分由乙方本人承擔,學校不在承擔乙方任何費用,並由乙方自己辦理保險業務,如需甲方幫助辦理的也可以由甲方代幫辦理。)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工資,假期沒有工資。

(二)、若出現生飯、嚴重延誤開飯時間(半個小時)每次扣幣20元,在上級檢查中若因乙方工作原因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幣50元。

(三)、甲方在每月1日支付上月工資,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預支當月工資。

(四)、工作業績表現佳,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和表揚,在期末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四條 聘用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一)、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法規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二)、聘用期間,如乙方違反校務制度,或嚴重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解除合同,並提前一個星期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時,甲方解除本合同。

(四)、因行業及特殊性,乙方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違反賠甲方違約金500元。(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1周通知甲方,當月工資按天計算)

(五)、因本崗位的特殊性,年齡不能太大,如年齡太大,甲方解除本合同。

(六)、在合同期間,乙方的養老保險由乙方自己解決。(學校已為乙方每月支付300元的保險)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沒有任何勞務關係。

第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有效期為半年,合同期滿如甲方崗位不需要再繼續聘用臨時炊事員,合同即行終止。合同期滿如甲方崗位需要,願意繼續聘用乙方,乙方也願意續聘,可以續聘,續聘必需重新簽定合同。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有規定按規定辦,沒規定的按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二)、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1

甲方(招用單位)名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招用人員)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時畢業於何校何專業:__________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

何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永嘉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印製 說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需用A3紙張雙面列印使用,裝訂使用需加蓋騎縫章;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從 ______年 ______年______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_______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_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____________元。

2、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二十個工作日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

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2

臨時工僱傭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時間),自 年 月 日

二、 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福建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和南平市《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使用臨時用工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暫行)》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甲方招用乙方為臨時用工人員,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有限期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聘用崗位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從事 崗位的工種。(具體事項另行約定)

第三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工作需要,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工作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第三章 工作條件和紀律

第四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

第五條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

第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服從甲方的管理,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章 工作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第八條 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具體辦法和標準如下:

第五章 勞動保障

第九條 甲方付給乙方工資中含單位和個人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

第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公(工)傷、疾病、因公(工)死亡等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六章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進行變更。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聘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合同即行終止。

第七章 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在第八章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實行一年一聘制,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4

學校食堂根據工作需要聘用 ,性別: ,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為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從事學校 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具體如下:

(一)聘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期為 。合同期滿,合同即行終止。

(二)勞動報酬:由學校按月發給被聘用工人工資,聘用工人月工資為人民幣1200.00元整(大寫:壹仟貳佰元整)。(備註:工資按月記發,每月扣除200.00元,待期未核算後統一發放。)

(三)工作職責和紀律:

1、被聘用人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由於違規操作而導致後果的,視實際情況追究相關責任。

2、被聘用人員必須堅持優質服務,做到熱情、周到、文明。按時上班,不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被聘用人在聘用期限內不得擅離職守。

3、被聘用人員執行《食品衛生法》和《衛生制度》,認真做好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杜絕食物中毒和疾病傳播。

4、被聘用人員必須按時參加體檢,持健康證上崗。做到五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髮、勤換衣、勤剪指甲。上班時間應統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服裝整潔。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操作間。

6、被聘用人員要愛護公物,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操作、使用食堂的設施、裝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領導儘快加以解決。

7、被聘用人員配合學校做好飲食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宣傳教育,並協助值日教師維持好學生用餐的秩序。

8、被聘用人員服從學校管理,嚴格執行食堂管理員的分工。完成本職工作和食堂管理員安排的其他臨時任務。

9、被聘用人員必須遵守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學校的考核。

10、被聘用人在工作期間因事、因病需提前請假。

11、被聘用人工作不到一個月的,概不發放工資。

12、被聘用人要有高度的安全責任感,無論出現什麼安全事故概由本人負責。

13、學校小賣部工作人員,若出現短款、缺款、丟物現象,概由本人負責(損失部分從月工資中扣除)。

(四)被聘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學校利益造成損害的;

3、嚴重違反食堂人員工作職責,造成惡劣影響的或嚴重後果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6、不能勝任工作的。

7、不注意自身衛生工作,不按學校相關食堂衛生工作程式工作的。

(五)學校未按合同協定支付勞動報酬,被聘用人可以通知學校解除合同。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共2頁,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解釋權隸屬校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乙方被甲方聘請為廚房工友,即自20xx年2月20日到20xx年8月31日止。

一、工資待遇:按900元/月×5.5月計發

二、甲方應乙方遵守如下勞動紀律:

1. 服從領導,服從分配,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廚房各項安全、衛生等工作。不得侵佔學校財物。

2. 與同事團結協調,秉公辦事,具有集體觀念,愛校如家。

3. 認真學習,端正服務態度,改正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4. 參加學校安排的節、假日輪流值班,做好後勤工作,凡節假日因誤工加班,經甲方認定,可享受與教師同等的誤工補助費。

5. 因事離校離崗必須先向甲方請假,事假請人代班,由乙方自行解決工資,代班應及時完成甲方協議規定的本職工作,否則扣除乙方的缺班工資,如屬曠工,則加倍扣發乙方的工資。

三、凡學校所發福利和補貼,均與教師同等享受。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一間,乙方若需在學校用膳,需要按要求交納伙食費用。且只能帶一名家屬在校膳宿。

四、如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終止合同,辭退乙方。

(1)不服從領導,不服從分工,工作嚴重失職者。

(2)嚴重違法違紀者。

(3)屬上級有關部門政策規定解聘者。

五、乙方工作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任勞任怨,甲方可以繼續聘任。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相互信守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6

茲由(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臨時職工 (簡稱乙方),所聘職務: 技術料員 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聘用時間:

從20xx 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試工期∕),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二、工資待遇

試工期間乙方工資按 ∕ 元/月發給,試工合格後,由甲方正式核定乙方月工資為 元/月。同職工發放辦法。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都要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未提前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違約方應賠償違約金500元。

四、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合法權益,給予乙方與本企業職工同等的政治待遇。

五、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分配,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企業的全面管理,保證完成任務,積極參加企業的各項公益活動。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條款,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人事、財務、乙方各一份。

八、本合同由公司人事負責解釋。

九、其他雙方協商事宜。

乙方為下崗職工或協保職工,甲方不再為其交納四金和承擔各種費用。

甲方領導簽字: 乙方本人簽字:

甲方(公章): 直系親屬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一、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甲方不為乙方交納保險。

3、乙方在工作期間自身發生意外(包括死亡、突發病等)甲方不擔負任何責任,工傷除外。

四、工作報酬

1、按雙方商定的計時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2、合同終止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廠證、工作服、等等全部歸還後方可結算工資,若有遺失或不歸還將照價賠償,在工資中扣除。

五、工作紀律。

1.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按排。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6天以書面形式通知:_________________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

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二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八、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集團人力資源部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時間),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 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19

企 業: (以下簡稱甲方)

臨時工: (以下簡稱乙方)

為滿足甲方的用工需求,同時也為乙方提供實習和勤工儉學機會,乙方期間赴甲方企業工作。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溝通與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達到的要求:

1、年滿16週歲,持真實有效身份證或家庭戶口本及學歷證明。

2、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心臟病、乙肝、肺結核等傳染性疾病及如耳朵聾、夕塵肺等各種職業病。無染髮,紋身。

3、不抽菸

4、其他要求:

二、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供的用工招聘資訊詳細、準確,各項資訊包括企業簡介、工作崗位、工作時間、薪資福利等。

2、甲方提供工作場所在營業區。提供食宿環境,電費自理。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及資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嚴格服從甲方合理的安排和調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否則甲方有權依據其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此協議約定的工作週期完成工作期間的工作。若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辭職,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申請,說明事由,經甲方同意後,辦理離職手續。

4、工作期間乙方在甲方企業以外的區域引發的糾紛、衝突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四、薪資福利相關費用

1、乙方工作期間的工資由甲方按月支付,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當月工資發放日為次月15—20日準時發放,甲方承諾不拖欠乙方工資。

2、乙方臨時工結束時,甲方應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資。

五、工作週期:自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六、如本協議與政策、法規有牴觸時,應無條件以有關政策、法規作調整。出現爭議的應秉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經乙方代表與甲方簽定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工作期滿離職、中途離職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代理人簽字:身份證 :

電 話: 電 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20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為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 年。

本協議於年 月 日生效,至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要求和安排,擔任 職務,並保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具體勞務內容和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參加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務安排的培訓、學習,並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提供勞務。

乙方提供勞務期間,應當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乙方出現任何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均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按每筆業務給乙方結算勞務報酬佣金,標準為:

1、網站建設專案:1000元以下的合同訂單,每筆按合同金額40%的標準計提報酬佣金;1000元以上的合同,每筆按合同金額50%的標準計提報酬佣金;

2、網站優化專案:乙方簽單時應和甲方進行事先溝通每個關鍵詞的價格。乙方簽單後,甲方按照合同金額的20%給予結算報酬佣金;

第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自行終止:

一、 本協議期滿的;

二、 乙方服務的專案合同終止或提前終止的;

三、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四、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五、因本協議簽署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的,需提前 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前,乙方應在 日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均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 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提前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在當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尾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籤 章)

法人代表: 當事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21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___

乙方現有男女臨時工數名,甲方因生產需要而與乙方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協議書,以計時而計算工資(元/小時),乙方要求甲方每個月保底工時為(小時)。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輸送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任務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一)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條件組織招錄,甲方具有獨立的用工錄選權。但甲方在錄用勞務人員後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錄用人員花名冊,便於乙方掌握招聘情況。

(二)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勞務人員進行變動時,乙方應填寫《勞務人員增(減)清單》,並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甲方應及時與被錄用人員依法簽訂半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並配合乙方收集乙方輸送的勞務人員的勞動合同、身份證,以及《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高校畢業證》或《退伍證》等相關證件的影印件,便於辦理用工備案。

(四)乙方所組織之勞務人員應具有個人行為承擔之能力,且備有本人合法真實有效之身份證件。

二、勞務人員的數量及合作協議期

乙方按照招聘男女比例向甲方輸送勞務人員,具體人數根據甲方通知為準。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協議期限二年。

三、勞務合作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

四、費用的支付標準

(一)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

(二)勞務服務費標準:每人每月元整,(勞務人員倘若在合同期間內自離或未工作滿一個月,或因個人行為被甲方廠家解僱,乙方則不的得向甲方申請該離職人員勞務費用)

(三)勞務服務費按各工廠發放員工工資當日同時支付

五、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乙方其就簽署本協議時已依法取得足夠的批准、授權或者相關部門的同意。

(二)乙方只負責招聘人員,不負責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法律風險等。

(三)乙方按協議條款規定輸送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因勞務人員自動辭職或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而造成勞務人員數量不足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足量地輸送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補充到甲方工作。

(四)乙方在每次組織勞務人員到甲方報到前,通過電郵或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勞務人員基本資料,甲方在稽核後通知確定擬用人員,對乙方按甲方反饋的人員組織到甲方報到後,甲方保證安排崗位。

(五)乙方必須將甲方提供的招聘資訊如實告知應聘人員。如有疑問,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詢問。乙方必須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開展招聘工作,不得采取任何違法行為。乙方必須確保應聘人員的資料真實、可靠,不得提供虛假資訊。

(六)乙方應保證所送人員身體符合甲方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或其它重大疾病。甲方有權組織乙方所送人員進行體檢,體檢費用、交通費由務工人員承擔。

六、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提供的招聘資訊必需真實、可靠。

(二)負責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和日常管理。

(三)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依法辦理社會保險。

(四)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亡、傷殘或患職業病的,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有關費用除社會保險負責部份外,其餘按國家規定應由用工單位負責的,由甲方負責。

(五)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安全操作、崗位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五)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六)乙方所送人員在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與員工協商解決。

七、保密約定

雙方合作之具體內容,以及合作過程中涉及對方的應當保密的資訊皆為保密的範圍,雙方共同保守祕密。若因此而給對方造成負面影響或損失的,雙方約定按本協議年標的額的15%,由洩密方給蒙受損失的一方賠償。

八、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協議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協議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九、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內蒙古自治區臨時工合同書 篇2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二、乙方工作內容: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2)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