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永良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不能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若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簽字:
簽約地點:
甲方:
乙方:
為了做好某公司在 某校區的銷售以及宣傳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決定簽定以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從乙方一次性得到贊助費用人民幣 元。
甲方須給乙方提供場地和桌椅(場地在明秀校區主幹道上,面積為幾平方米)。
甲方供給乙方的具體擺攤時間為哪天 共幾天時間。
二、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區域內宣傳其產品。
乙方必須在簽定日期起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幾元,由甲方代表簽收。
乙方必須遵守 校內的校規校紀。
三、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定後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協調。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份合同到幾年幾月幾日自動廢除。
如果出現某方違約,按相關法律追究責任。
甲方:
甲方代表: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人:甲( ),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 ),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市蕉____區蕉南長和茶坊,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經營,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證號碼:
丁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證號碼:
卯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證號碼: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資成立農業生產專業合作社專案事宜,並由____(理事長姓名)方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專業合作社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產發展計劃,並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資金共同創業。
各方同意,以各方註冊成立的______專業合作社為專案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 ;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 ;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 ; 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 ;
各方一致同意,參與合作社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____專業合作社股份股本總額比例為:____方___ ,____方___ ,____方___,____方___ ,____方___ 。______方(理事姓名長)作為共同投資人發起人應於____年____ 月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
公司賬號:
開戶行: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專業合作社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合作社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專業合作社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合作社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合作社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_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______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______方(理事長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_________專業合作社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合作社成立後,_______各方需根據運營情況繼續合作經營投入, 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_____方(理事長姓名)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______方(理事長姓名)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乙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丙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丁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卯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市___街道___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市___街道___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總投資為___萬元,甲出資___萬元,乙出資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
乙: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遞專案,總投資為壹萬元(10000元)整,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壹萬元(10000元),乙方以人力資源和團隊資源方式投入。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私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
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夥組織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
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五條組織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單:如有違反,追究相關職責。
第六條組織任何一方對組織債務後,另一方無需清償債務負擔。
第七條每年專案產品總銷售利潤的,按月結算。乙方應按口頭協議遵守上班時間,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____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__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專案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杭州XX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__
甲方____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甲方:__身份證號:
乙方:__身份證號:
丙方:__身份證號:
丁方:__身份證號:
戊方:__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夥)開辦一家調味品廠,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5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5人的出資比例)、出資的形式(出資的是現金還是場地、裝置等)、出資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如:5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後再將其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四、在調味廠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誰)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5個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生意做大開分廠),調味廠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不得與總廠或其他分廠或經濟實體混合使用,完全獨立核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稽核廠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廠的運作狀況。調味廠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為5個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總廠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優先的權利。為了消除各股東的後顧之憂,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後__月內,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並在__天之內退還股本金,並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在__至__時間內___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__時間後,如有哪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七、作為調味廠股東,同時作為經營運作人,作為調味廠的返聘人員,廠裡每月應付工資為元,並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為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後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時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公司性質變更為獨立公司,為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為。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6份,5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5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名):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丁方(簽名):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戊方(簽名):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________________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訂立如下協議,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章:_________________總則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組織形式: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出資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公司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_____),其中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_____),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甲方應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裝置轉讓給公司。
乙方應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足額存入公司的現有賬戶。
公司的現有賬戶資訊如下: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公司成立後,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簽發出資證明書並加蓋公司公章。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的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和股權,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出資額或股權,必須取得另一方出資人書面同意(經股東會決議)。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三章:_________________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實繳出資額比例分配利潤。
第九條、公司以每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經營週期。每一個經營週期屆滿後,公司財務人員應在二個月內進行週期結算,結算完畢後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准,根據批准的財務報表及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製定利潤分配方案,經股東會同意後實行分配。
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_________________
(一)分紅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二)股東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每年_______________月份上年度稅後利潤按照股東的佔股比例分配,預留35%作為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並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獎勵方法: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期間年純利潤為___________萬元,超出__________萬元,超出___________萬元部分按10%提留給管理者予以獎勵,剩餘利潤再按甲、乙雙方所佔比例分配。
(三)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_________________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執行董事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決策人,施行執行董事負責制。
第十一條、乙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三)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按表決權計算多數,即按照出資比例或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於每年______月召開。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公司的第一任監事為甲方兼公司總經理。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
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_________________
(一)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二)檢查公司財務;
(三)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四)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_________________重大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_________________
(一)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三)《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章:_________________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解除後: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二)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三)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七章:_________________轉股、退股、禁止行為的約定
第十七條、轉股: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_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第十八條、退股:_________________
(一)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二)甲乙雙方不得在公司經營不利時退股,如出現此款事宜,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退出,扣除該退出股東在公司所佔股份的10%後在予以結算退出,(例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或乙方退出則扣除10%的股東後按70%的股份結算)。繼續經營本公司的股東必須在六個月內予以結清,負責按銀行利息計算滯納金;
(三)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股東有特殊原因須退出時,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原股東優先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須從退出之日起3個月內結清,否則按銀行利息計算),如原股東不願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則退出股東須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則不予退出;
(四)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五)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第十九條、禁止行為:_________________
(一)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任何名義進行同類產品的商業活動;
(二)禁止股東私自開設和本公司同類產品的公司;
(三)如股東違反上述兩條,一經發現,則按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章: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條、協議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協議約定,如期足額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_________________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調、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惠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合作內容
1:玻璃鋼管材及公司代理的其它材料類銷售。
2:施工工程及甲、乙雙方共同進行的投資專案。
二、雙方責任與權利
甲方責任與權利
甲方負責向乙方的相關人員提供相關產品的培訓工作,併為乙方提供產品介紹資料及市場營銷資料以利於產品的市場銷售。
乙方責任與權利
1、乙方負責甲方當批供貨款的資金回籠。
2、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不能同時代理其它廠商的同類產品,否則,視為違約。
三、利益分配、費用支付
1:及公司代理的其它材料部分;
A、甲方同意:合作專案的合同價格扣除“出廠價或底價”(出廠價是指公司生產的,底價是指公司代理的或是找到合作單位貼牌產品的進貨價格)後的款項(淨利潤)按比例分配,合作專案全部費用扣除後的淨利潤按甲、乙雙方各50%分配。
B、合作專案每批供貨完畢,每批結算一次。甲方在每批貨款資金回籠後5個工作日內須按合同總貨款的比例支付乙方專案合作利益。
C、甲、乙雙方市場拓展的交通費,食宿費等各種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D、如有特別情況,則雙方可另行對每個合作專案都簽訂一份具體操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
2:為施工工程及甲、乙雙方共同進行的投資專案部分;
A、前期費用:專案開發階級產生的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工程實施過程中及甲、乙雙方共同進行的投資專案的前期墊付資金全部由甲方承擔。
B、利潤分配:合作專案全部費用除掉後的淨利潤按甲、乙雙方各50%分配。分配利潤必須待甲方前期的墊付資金回籠後才開始進行分配。
C、對外承攬施工工程和甲乙雙方共同投資專案,均應當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並收取款項或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設立的主體簽訂合同並收取款項。如有特別情況,則雙方可另行對每個合作專案都簽訂一份具體操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
四、保密條款
A、本協議作為機密檔案,甲、乙雙方在此協議生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甲、乙雙方不應將此協議透露或出示任何公司或個人,也不得洩漏對方的商業祕密。
B、雙方承諾對對方和客戶的市場策略、客戶資訊、技術資料、其它知識產品以及雙方的合作不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將承擔所有相關的損失。
C、涉密人員範圍:雙方領導、專案組成員及有關人員。
D、洩密責任: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損失。
五、協議的終止
甲乙雙方同意合作期限暫定年,如果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另一方應書面通知對方改正,如違約方未能在30天內改正,則守約方有權終止合作協議。
六、協議的仲裁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給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協議的生效與補充
A、本協議與附件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長期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合作協議(個人合作)
甲方:杭州永良企*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永良企*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永良企*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 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協議書正文
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 _
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 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互相尊重的原則,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 ________ 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 元,大寫 _____ ,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
乙方出資人民幣 _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
(二)甲方以 方式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 _元,大寫 __ 。
合作期間甲方已有貨品以當時進價計入甲方出資之中。甲方已有固定資產(資產清單另附),合作人僅有使用權,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故不計入甲方出資。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年度盈餘分配,以當年度具體營業狀況,甲乙雙方協商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和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經營管理,店面銷售及售後服務。甲方負責財務會計及渠道商務,乙方負責財務出納及庫房管理。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白銀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六)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或女士,下同)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______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或女士)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
姓 名:;性 別:男,年齡:35,住址:
上述合夥人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公擔;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餐飲小吃店,主要經營寧波特色小吃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1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產品技術方式出資,按計人民幣一萬元。
(二)合夥人的出資,於20xx年xx月xx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摺合比例為:1:1 ,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按約定比例1:1為依據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約定比例1:1為依據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其他 。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的合夥負責人 ,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超出許可權進行業務活動;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第十一條 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依照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6.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 鄞州人民法院 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需要制定有關財務管理、營銷或其他具體制度的,在本協議的約束下,另行協商制定。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