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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用合作社協議書(精選3篇)

欄目: 合作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76W

農村信用合作社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信用合作社協議書(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強化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提高貸款管理資訊化水平,節省貸款管理人財物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合作開發貸款管理軟體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合作開發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軟體,軟體定名為“xx縣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系統”。

二、甲方負責提出功能模組、軟體功能等設計框架,並提供開發必須的硬體裝置和必要的經費。

三、乙方負責軟體程式編寫、除錯等,乙方軟體編寫應符合網路版多使用者要求,能夠在unix操作平臺下正常執行。

四、乙方應按照軟體設計標準進行程式設計,保證軟體符合甲方貸款管理要求,不得在程式中加入限制軟體正常使用的程式碼。

五、合作開發最終形成的軟體著作權歸甲方享有,甲方因此給付乙方工作報酬元。乙方享有軟體的署名權,甲方在推介軟體時如對創作人員進行說明,應當標明乙方的姓名。

六、軟體除錯成功,乙方應根據軟體功能編制軟體說明書,詳細介紹各模組操作方法,讓使用人員儘快掌握。

七、軟體開發成功後,如需增加、變更或刪除部分功能,由甲方提出要求,乙方負責對軟體程式進行修訂,修訂時甲方提供必需的裝置和費用,但不向乙方支付報酬。

八、甲方可以自行將軟體許可其他單位使用,但所獲收益,由甲乙雙方分別按照的比例分配,軟體增加功能的,甲方可適當對乙方進行獎勵。

九、乙方不得自行許可其他單位使用開發的軟體,但可聯絡使用客戶,由甲方與客戶簽訂許可使用合同,所獲收益按照本協議書第八條約定的比例分配。

十、軟體開發完成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軟體許可他人使用,不得向他人轉讓或贈送軟體、原始碼和說明書,不得向他人傳授本軟體設計和反向工程技術。

十一、軟

件開發完成,乙方應將軟體安裝程式、軟體源程式程式碼和軟體說明書交付給甲方,並負責安裝除錯至正常執行。

十二、甲乙雙方初步約定軟體開發期限至年月日,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該期限內交付,如未能如期交付,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交付期限。

十三、違反本協議第十條約定的,乙方喪失依據本協議第八條和第九條所享有的軟體許可收益權。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農村信用合作社協議書 篇2

保證人(甲方):

委託保證人(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住址:

乙方聯絡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所附檔案資料,經過調查分析,同意為乙方向銅仁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貸款方)以保證方式提供貸款擔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和保證方式。

甲方願意就下述三點進行保證:

一、保證範圍:

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中約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二、保證期間:

主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三、保證方式:

甲方在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也就是甲方按主合同約定代償乙方在主合同中未履行完畢之所有債務。

第二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向貸款方清償了所有債務後,即取得了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為乙方代償的所有債務,自代償付款日起所有債務的利息(利率以人民銀行公佈的該項貸款基準利率計算)以及甲方為乙方代償而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第三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抗辯權。

第四條 乙方的優惠

因乙方是下崗失業人員,是國家政策扶持的物件,故甲方優惠在貸款期限內免收乙方擔保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歸還債務,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甚至代償的,從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甲方在銀行利率的基礎上加50%收取擔保費。

二、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歸還債務、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之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保證金額1%的違約金。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右手拇指)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農村信用合作社協議書 篇3

農村合作社轉讓協議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合作社,於年月日成立,由甲方與其它成員合資成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萬元,實際已投資人民幣萬元。甲方願將其佔合作社%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現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從年月日起,甲方將原出資萬元(佔合作社註冊資本的%)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款:乙方受讓甲方轉讓合作社的股權,乙方需支付轉讓金萬元給甲方。此款分兩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後5天內,乙方支付定金萬元。第二次:在乙方成為合作社正式成員,並辦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變更完畢後5日內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應將合作社變更股東的事宜,報合作社理事會備案,並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員資料,如需要召開成員大會,以成員大會決定為準。

四、在合作社理事會(或成員大會)通過修改合作社章程和會員資料後,由甲方協助乙方將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批准、變更登記手續。

五、甲方自轉讓合作社股權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員,不得以合作社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不再享有合作社權利或者義務,不享有合作社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六、甲方自轉讓股權後,同志不再擔任合作社的負責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擔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協助乙方召開成員大會,決定乙方擔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並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登記手續。

七、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乙方承擔

八、雙方特別約定:如本合同生效後,50個工作日內,乙方不能成為合作社成員,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退還乙方支付金額。

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價。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如本合同生效後,60個工作日內,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成為合作社成員或者不能成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定金。如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十、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門、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