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____]35號)和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幼兒園教師臨時聘用合同書
甲方(聘用單位):路廟國小 法人代表(負責人):路飛
乙方(受聘教師):王 身份證號:
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明確義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20__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__年 7 月 1 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否則,
合同終止。
二、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範乙方;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5.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素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熱愛教育事業,刻苦鑽研教育教學業務,積極投入教育改革,參與教育實驗工作;
5.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聘用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式變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6、乙方如有上述其任意一條,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工資押金。
四、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於從20__ 年 9月 1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盡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單位:
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類別(合同續簽口, 新聘合同口)
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 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薪酬待遇按調整後崗位工資標準發放。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新聘人員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二)對幼兒園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工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幼兒園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資訊;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其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在聘用期內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或在幼兒園周邊的家教服務點任課或者協助其招生。
(九)認真做好教學工作。面向全體、全面提高學科的教學質量,續簽合同時同時考慮末位淘汰制。
(十)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全額工資的80%,但不得低於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後乙方填寫轉正申請表待甲方審批通過正式聘用後發放全額工資。每月15日前為上月工資的發放日,除遇節假日外。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課時工資+職務補貼+考核工資+校齡工資及其他,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條 在合同期間內經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績效,可以調整乙方的考核量化工資及其他補貼。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
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及因公負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假期工資為基本工資+校齡工資。乙方在甲方處
正常課堂工作滿一學期並在合同期內或續聘者可享受假期工資,不滿一學期的或雙方解處聘用關係的不享受假期工資。
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再簽訂合同書者,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和執行,合同期屆滿後甲乙雙方續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假期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處理辦法:
(一)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幼兒園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及不真實證件或在原單位存有編制人員等對幼兒園造成重大損失或傷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款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滿因各種原因不再續聘乙方的;
(二)甲方無法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合同期滿不再與甲方續簽合同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為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不可享受經濟補償,為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從乙方勞動報酬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過當月工資的50%。離職日期以甲方聘用新人員續接工作為準但不得超過三十天,強行離職者視自願放棄各項報酬。
第二十三條 乙方離職應填寫離職申請表,結算工資後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得追究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符合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解除合同情形的相關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符合第十七條解除合同的情況甲方有權視事件或影響的大小追究乙方刑事或經濟責任,甲方無需給予乙方任何經濟方面的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八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