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專案範圍內系貿易商,乙方系本合同約定的生產商。甲方自願介紹甲方的 固定客戶“ ”(以下簡稱“客戶”)至乙方購買貨物,乙方承諾在此過程中為保障甲方的商業利益,乙方將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佣金。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體資格
甲乙雙方分別系獨立主體,均具備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責任能力;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僱傭關係、承攬關係等法律上的任何具有隸屬性質的關係;甲乙雙方亦非存在關聯關係的總分公司、母子公司。
第二條 合作專案定義
本合同所述的合作專案是指:甲方將甲方的客戶介紹至乙方作為購貨方,乙方作為該客戶的供貨方。乙方根據該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佣金以保障甲方的商業利益。
第三條 專案合作運營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有權自主選擇將客戶介紹至乙方;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委託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代理其與本合同所涉客戶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乙方能且只能委託甲方代理其與該客戶簽訂相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該期限為5年。
2.乙方與甲方介紹的客戶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乙方作為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供貨方,該客戶作為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購貨方,甲方不是乙方與該客戶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主體。
3.在乙方同該客戶磋商、訂立合同前,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書面的貨物成本預算書,該預算書的結算按照人民幣結算。乙方製作預算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費用,
4.在同客戶磋商、訂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過程中,無論客戶與甲方或乙方簽訂合同,均由甲方定價。乙方與客戶之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由甲方根據乙方向其提供的書面的貨物成本預算書向該客戶報價。
5.乙方及其關聯企業在與該客戶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時,合同約定的貨物單價不得低於甲方向該客戶的報價。
6.在乙方與該客戶履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接收客戶支付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對應的貨物價款。無論乙方收到該款項的對手方是甲方還是該客戶,乙方均應當在收到貨物價款的70%之日起開始進行相關貨物生產,該價款剩餘的30%由甲方或該客戶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佣金
1.甲乙雙方就甲方或乙方每次與客戶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應當協商確定一個甲乙之間佣金結算的外幣與人民幣之間的匯率。具體結算匯率由甲乙雙方根據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簽訂、履行的具體時間等另行簽訂書面函件確定。
2. 本合同所涉客戶按照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向甲方或乙方支付的總價款中超過乙方向甲方出具的相應的預算書總金額的部分系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的佣金。
3.若客戶將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價款支付至甲方,甲方有權於自收到價款之日起 工作日內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對佣金予以扣除後按指定方式交付乙方;若甲方或客戶將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價款支付至乙方,乙方應當自收到價款之日起 工作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佣金按指定方式支付至甲方。
4.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賬戶資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賬戶資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專案運營監督
1.乙方在與該客戶磋商、簽訂貨物買賣合同時應當向甲方書面告知。
2.乙方在與該客戶簽訂合同後應當向甲方交付一份買賣合同原件。
3.乙方應當在每次向該客戶運送貨物之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4.乙方在履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過程中,應當向甲方提交所有的與貨物買賣相關的書面單據的副本。
5.以上義務並不具備強制性,乙方未及時履行,並不構成乙方違約,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賠償和增加相應的佣金。但在甲方宣告下,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
第六條 風險負擔
1.甲方承諾介紹其客戶與乙方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不保證乙方與該客戶一定能夠簽訂買賣合同,甲方不承擔乙方不能簽訂相應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風險。但甲方因對其推薦的客戶資信承擔相應的保證責任。
2.乙方在履行其與該客戶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過程中的生產風險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乙方貨物生產的風險。
3.乙方在與該客戶履行買賣合同過程中的風險由乙方承擔,該風險包括:貨物運輸風險、貨物滅失風險、該合作伙伴的違約風險等。
4.乙方在履行其與該客戶履行買賣合同過程中的風險不影響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佣金報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甲乙雙方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私自向該客戶報價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相當於乙方私自報價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標的額的 20 %的損害賠償金。
2.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佣金報酬 ,否則,乙方除應當向甲方支付該筆報酬,還應當按照該筆報酬的 50 %向甲方承擔違約金,該違約金兼具補償性和懲罰性。
3.乙方違反其與該客戶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由乙方向該客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甲方不向其承擔違約責任。針對該種情形,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相應的報酬。
4.甲乙雙方應當對本合同的相關資訊盡保密義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本合同所述客戶)透露本合同的相關資訊。即使甲乙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亦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透露本合同的相關資訊。否則,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的違約金,該違約金兼具賠償性和懲罰性。
乙方的關聯企業,董事及其他高管等人士有涉及上述行為的,認定為乙方所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5.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客戶向甲方反饋乙方產品質量或服務等問題的,甲方應立即書面告知乙方其所瞭解的相關情況,並協助乙方與客戶進行交流,乙方在自收到甲方告知書 工作日內未予以改善的,或者上述客戶反饋情形出 現次數超過 次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且無需向乙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6.因甲方未審慎選擇客戶,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 管轄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發生甲乙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糾紛,甲乙雙方均應當將其提交 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八條 其他
1.甲乙雙方承諾對該合同書的文字及表達意思表示已經清楚,並願意嚴格按照本合同的內容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在本合同的簽訂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顯示公平、重大誤解事宜。
2.本協議有效期5年,自雙方簽字捺印之日起計算,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之間未就合同履行發生重大爭議,本合同期滿後其有效期自動延長 年。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 本合同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衝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不鏽鋼貿易合作事宜,在雙方自願、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基礎上,達成一致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各出______萬元,共計______萬元作為貿易的啟動資金。此項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實行一方管卡,便於經營收入,支出。一方管卡的`資訊,便於掌握資金的進出。
二、經營方式:甲乙任一方操作經營,一方與客戶談好的價格,報給另一方,雙方共同確定。重量,以過磅單為準的淨重;發生的運費,卸車費等須雙方知曉而確定。
三、利潤的分成:按月或雙方確定日期為準,以淨收入的______%提出,供雙方平均分配。另______%的淨收入作為經營資金。
四、合作期限:雙方合作為______年。在此經營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退出合作,若退出合作,經另一方同意後,以出資額的______%作為支付給退出方。若無現金支付,只能按欠款處理給退出方。
五、經營過程中,首月一方操作經營,按____________元/月工資支付,以後月份按經營狀況而定;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全部承當。
六、本合作協議未盡事宜,待雙方協商,以書面的形式補充。補充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作協議書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絡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絡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期遵守。
第一條 技術名稱、資料
1.技術名稱、權屬:
2."技術檔案資料"的定義、範圍及交付:
(1)一般技術資料包括:
(2)產品設計圖紙:
(3)生產技術資料:
(4)資料的修改:
(5)資料的提供方式:
a.對一般技術檔案應提供三份藍圖或同等數量的清晰的複製圖;
b.對產品設計圖紙應提供一份生產底圖及兩份藍圖;
c.對生產技術資料應提供兩份藍圖;
d.對已提供過的完全相同的重複資料,可免於提供,但需在清單中予以註明。
(6)資料的交付進度:
a.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在簽訂合同後30天需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b.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在簽訂合同後於 年 月 日前需向 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以補償貿易進行使用生產期限為2年,2年後若合資經營條件不成熟,則可延長合作生產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第三條 轉讓技術祕密和技術檔案
1.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和試驗安裝、除錯、運載及維修等有關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必須和目前使用的資料內容相同。
2.合同產品資料的稽核和驗證:
乙方對提供甲方的產品設計圖紙、製造技術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清晰性負責。
3.在合作生產期間,甲方將以最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本專案市場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體內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條 價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費用期限如下:
年 U.S.D(大寫 美元整)
年 U.S.D(大寫 美元整)
年起以後的2年中按每年淨產值(即每年總產值扣除進口部分價值和稅收費用後的產值)其提成費為 %.
2.合同簽署生效後(30)天內,乙方按照由 銀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單據,予以第一次支付總金額的 %,即 U.S.D.(大寫: 美元整)。
(1)根據附件 要求,提供第一批資料的空運提單;
(2)經乙方確認的 銀行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條一份;
(3)甲方的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4)甲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於 年 月 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予以第二次支付 年總金額的 %現金,即 U.S.D.(大寫: 美元整)。
(1)按附件 要求於 年 月 日提供第二批資料空運提單;
(2)甲方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3)乙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4.雙方同意 年用現金支付, 年付 %現金,其餘 %金額用乙方返銷產品補償。
5. 年的費用本年 月 日支付,甲方交付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6.自____年起及其後各年份按3.1款規定的提成費用應在每年 月 日在收到甲方商業發票(一式兩分)後支付。
7.在合作生產期間鑑於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轉讓技術祕密的部分費用,若合資經營時機成熟,雙方同意成立合資經營企業時,則甲方將其剩餘部分的技術祕密費用可作為投資的一部分。一旦雙方不能進行合資經營,在5年之內合作生產被迫終止時,乙方確認向甲方支付技術祕密費用的剩餘部分。若出現上述情況,對支付技術祕密費用的進度和方式由雙方在適當時候予以協商。
第五條 合作生產和補償貿易
1.為有利乙方的外匯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產主機返銷。
2.上述訂單的總值必須保證不低於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購買零部件所需費用總額的 %.甲方同意在乙方補償能力擴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補償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將以優惠價格同甲方提供產品。其品種、數量、交貨期等將由雙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產品必須符合標準。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產品圖紙後立即試製主機。首批產品各一臺將分別在雙方進行試驗,在試驗合格的基礎上甲方要求乙方 年內提供主機 臺。其價格、交貨期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商定。
第六條 保證
1.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所供應的資料應是技術的成果,其內容與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證所供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
第七條 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稅收,發生在乙方國外的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稅費,發生在乙方國內的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商標
1.乙方有權使用甲方商標和合同產品的序號。乙方將下列商標標明在 生產的合同產品上:
2.乙方製造的銘牌,報價單、技術規格書、廣告、說明書、樣本等,凡是合同產品均以甲方名稱來表示。
第九條 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溼、防潮、防震、防鏽、耐粗暴搬運。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於採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失,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或損失。
2.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號、尺碼、毛重、淨重、"切勿受潮"等字樣,並刷有下列嘜頭:
3.裝箱單兩份,註明毛重、淨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數量。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事件而影響執行合同時,雙方同意延長合同期限,延長時間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況用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交給另一方確認。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一條 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已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餘部分在仲裁期間仍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雙方代表在 正式簽字。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寫成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3.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正文有同等效力。
4.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換的所有檔案、函電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自動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據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的書面檔案進行變更、追加或修改。
6.在執行合同期內雙方的通訊均以函電進行,一式兩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