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合 同 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______國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合同內容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見本合同附件三。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2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除了合同附件三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價格與支付
3.1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_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 );
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 );
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 );
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 )。
3.2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3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
3.3.1合同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天內交付。
3.3.2分項一合同價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分項三合同價_____ %,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5分項四合同價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
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6分項四合同價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
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
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5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交付
4.1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CIF _____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月內;
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月內;
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月內;
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月內。
4.2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章保密
5.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章稅費
6.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承擔。
第七章保證
7.1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月到期。
第八章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字,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九章轉讓
9.1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章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加付利息。
10.4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天。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2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章語言和標準
13.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章適用的法律
14.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__年。
15.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傳 真: 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電 話: 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______國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誠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見本合同附件三。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非凡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附件三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__________)。各分項的價格如下: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假如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3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
3.3.1 合同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 ______ 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實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 天內交付。
3.3.2 分項一合同價 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 %,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 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 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假如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5 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交 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CIF _____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編號:______
________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______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______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___.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______
電傳:______
國 公司
地址:______
電傳: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 公司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與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簽訂的總金額為 美元的第 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 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 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
二、技術諮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專案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專案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專案此欄劃(/)表示。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洩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雙方可以約定,本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五、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六、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七、本合同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 專案的技術諮詢,(該專案屬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三、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時間)內,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其他: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驗收、評價方法:
諮詢報告達到本合同第一項所列的要求,採用方驗收,由 方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評價方法: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專案報酬(諮詢經費):____________ 元。
顧問方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的經費為____ 元,由____方負擔。(此項經費如包含在諮詢經費中則不再單列)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 種方式):
①一次支付:________ 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 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③其他方式: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演算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 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 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違約金額如下:
甲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乙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服務的各項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工作內容乙方按本協議為甲方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在甲方的配合下,指導甲方完成相關檔案的編寫,人員的培訓。
二、服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技術諮詢服務。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服務費用: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四、雙方的責任和權利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乙方承擔的諮詢服務包括與上述服務相關的所有工作。
2、乙方負責指導甲方服務過程所需資料收集以及提供適當的培訓。
3、乙方派出的技術服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工作紀律,甲方若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對其工作不滿意,可向乙方提出投訴或異議,乙方將酌情調整。
4、乙方技術服務人員負責擬訂諮詢工作計劃,並須告之甲方,服務工作計劃執行過程中的任何調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收到通知的一方如在____日內無書面異議,視為認可。
5、乙方對甲方工作而涉及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
6、甲方提供乙方技術服務人員在服務期間的交通、食宿條件及相關資源。
7、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聯絡員配合乙方技術服務人員的工作。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方除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諮詢服務費外,還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按合同金額的_____%)以彌補給其造成的損失。
3、違約方必須明確責任後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違約費用,否則,每月按總金額的_____%交付滯納金。
六、爭議解決法律適用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有關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糾紛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請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審理。
2、雙方所達成的任何其它一致均構成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中若有衝突之處,以最後達成的為準。
七、合同文字、文字及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甲方:(簽章)地址:聯絡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章)地址:聯絡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方)
委託方與諮詢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 稅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字,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諮詢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甲方:
地址:
電傳:
乙方: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受託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進行技術諮詢,並支付諮詢報酬。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乙方進行技術諮詢內內容、要求和方式:
1。諮詢內容:
2。諮詢要求:
3。諮詢方式:
第二條乙方應當按照下列進度要求進行本合同專案的技術諮詢工作:
第三條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2。提供工作條件:
3。其他:甲方提供上述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諮詢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諮詢報酬(包含評審費用)總額為:
2。技術諮詢報酬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賬號:
第五條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給乙方技術諮詢費用或者部分支付和逾期支付的,每超過一天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利息和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相關技術資料造成技術諮詢工作停滯、延誤或終止的,其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合同期相應順延;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編制方案不能按時完成、返工或評審未通過,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合同期不得順延。
3、甲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丟失,應當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問題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 技術諮詢服務事項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茲遵守。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 技術諮詢的服務。
二、協議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一 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絡;
2、提供服務所需的資料給乙方,並保證資料的合法性和正確性;
3、按照合同要求及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專人與甲方聯絡;
2、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內,完成甲方所要求的技術諮詢服務;
3、對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進行保密。
五、費用的支付
1、費用以乙方每次提供諮詢服務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於服務工作結束後以服務確認單的形式進行確認;
2、甲方於雙方共同簽署服務確認單7日內以現金、轉賬支票或者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3、乙方戶名:山西萬卡德商務有限公司
收款戶行:興業銀行學府支行
收款賬號:485060100100036936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3天內,及時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七、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2、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案名稱: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甲方)
顧問方:________(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省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諮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專案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專案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專案此欄劃(/)表示。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洩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雙方可以約定,本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五、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六、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七、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專案的技術諮詢(該專案屬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三、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_(時間)內,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其它: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驗收、評價方法:
諮詢報告達到了本合同第一項所列要求,採用方式驗收,由方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評價方法: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專案報酬(諮詢經費):________元。
顧問方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的經費為元,由方負擔。(此項經費如包含在諮詢經費中則不再單列)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含中介方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______。
委託方(甲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聯絡人(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聯絡人(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中介方
單位名稱(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聯絡人(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印花稅票貼上處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簽章)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_______公司和_______國_______公司
編號:
日期:年月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國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2)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
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公司
地址:
電傳:
中國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公司和國×公司
關於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
日期:年月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2).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公司
地址:
電傳:
×國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公司 ×國公司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
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
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
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
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
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
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
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
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
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中國
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
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
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
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
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
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編號: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合同號:
本協議由
地址:
電話:
和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郵編:
共同簽訂。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服務的各項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工作內容
乙方按本協議為甲方提供技術服務,在甲方的配合下,指導甲方完成相關檔案的編寫,人員的培訓,指導甲方…………………
二、服務範圍
1服務費用:萬仟佰拾元(¥00元)
2付款方式:甲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四、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承擔的諮詢服務包括與上述服務相關的所有工作;
2、乙方負責指導甲方服務過程所需資料收集以及提供適當的培訓;
3、乙方派出的技術服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工作紀律,甲方若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對
其工作不滿意,可向乙方提出投訴或異議,乙方將酌情調整;
4、乙方技術服務人員負責擬訂諮詢工作計劃,並須告之甲方,服務工作計劃執行過程中的任何
調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收到通知的一方如在三日內無書面異議,視為認可;
5、乙方對甲方工作而涉及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
6、甲方提供乙方技術服務人員在服務期間的交通、食宿條件及相關資源;
第1頁甲方:傳真:郵編:三、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7、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聯絡員配合乙方技術服務人員的工作。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方除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諮詢服務費外,還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按合同金額的25%)
以彌補給其造成的損失;
3、違約方必須明確責任後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違約費用,否則,每月按總金額的15%交付滯納金。
六、爭議解決法律適用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有關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均由甲
方所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處理;
2、雙方所達成的任何其它一致均構成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其中若有衝突之處,以最後達成的為準。
七、合同文字、文字及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各方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中國×公司和國×公司關於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 公司
年 月 日
資訊科技服務合同書
甲方:摩恩(上海)廚衛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尚雅鑫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01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承諾共同遵守:
一、內容
(1)乙方向甲方以有償收費方式提供網路技術開發服務,為甲方傳送宣傳資訊。
(2)協議簽訂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款約定向乙方支付資訊傳送費用,乙方為甲方提供資訊傳送服務。
二、資訊內容與資訊資費
(1) 資訊內容:網路技術開
(2) 資訊資費,見下表:
(3) 資訊在4 月30日之前傳送完畢。三、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選擇以下第 1 種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一次性以現金或者銀行轉帳方式全額支付資訊傳送費用給乙方,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把甲方資訊傳送完畢。
(2)合同簽訂後,甲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支付資訊發
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方)
委託方與諮詢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
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
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
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
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
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
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
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 稅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
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字,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
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
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
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
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諮詢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國×公司和國×公司
關於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
日期:年月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
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
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
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
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公司
地址:
電傳:
×國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公司×國公司
本合同由委託諮詢者(委託諮詢方名稱,以下簡稱為委託方)為一方,_________國際諮詢公司(以下簡稱諮詢者)為另一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簽訂。
鑑於委託方意圖從諮詢者處得到完成_________專案的諮詢服務,且諮詢者已向僱主表明其擁有進行這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雙方特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1.定義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1)“委託方”指_________(委託方名稱);
(2)“諮詢者”指_________(諮詢者名稱);
(3)“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檔案;
(4)“合同”指委託方和諮詢者之間簽訂的合同;
(5)“外國貨幣”指任何非人民幣的貨幣;
(6)“服務”指諮詢者根據合同條款為完成本專案而進行的工作;
(7)“分包諮詢者”指按合同條款規定分包部分服務的實體。
2.合同的適用法律及使用語言本合同及其條款的含義和解釋以及合同雙方的關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制約。
本合同以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寫,但有關本合同的含義及解釋以英語合同為準。
3.執行合同的地址諮詢服務將在中國_________進行。
4.通知的發出任何通知都應以英語書寫。
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應按對方隨時用書面提供的地址寄出。
如果沒有收到另一方的地址改變通知,則按以下地址寄出:_________(委託人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_________(諮詢者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任何由專人送去或已按以上地址郵寄、電傳、傳真、電報的通知都視為寄到。
5.稅收諮詢者及其人員應自己交納公司及個人所得稅,交納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律下所徵收的其它有關賦稅。
6.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本合同在簽署後30天生效。
如果本合同在簽署後60天內不能生效,簽約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權宣佈合同無效。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任何一方都無權向雙方就此提出索賠。
(1)諮詢者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兩週後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_________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除非雙方協定在上述同樣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完成服務並支付了最後一筆服務後終止。
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但是合同的終止不能絲毫解除雙方之間未了決的權利和義務。
(2)本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合同簽署之日算起,在合同期滿時自動失效。
(3)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7.諮詢者的義務諮詢者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國際專職諮詢機構承認的技術和慣例,以及諮詢標準履行諮詢服務和義務。
諮詢者在與分包諮詢者及第三方的交往中應始終維護和支援委託方的合法利益。
(1)諮詢者履行諮詢服務時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適用法律並尊重當地的有關風俗。
(2)諮詢者在履行與本合同或服務有關的服務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貿易佣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3)諮詢者在每月月底將向“委託方”提交一份服務進度報告。
(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諮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託方”檢查,並得到它的認可。
諮詢者要對諮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5)沒有委託方的授權,諮詢者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自己的債務。
8.參加諮詢的人員諮詢者應僱用並提供資深的、經驗豐富的符合進行此項諮詢服務的人員。
(1)履行本合同諮詢服務的人員、分包諮詢者都必須得到委託方的批准。
諮詢者應向委託方提供一份他們的簡歷和合格的健康證明供審查和批准。
(2)未經僱主另外同意,不得對諮詢服務人員作任何變動。
如有必要替換諮詢人員,其諮詢和經驗應都必須被委託方接受。
諮詢者應承擔因撤換人員所發生的額外的一切旅費和其它費用。
9.委託方的責任和義務委託方應盡力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諮詢者、分包諮詢者頒發在中國_________進行諮詢服務所必需的工作許可證和其它有關證件,及時作好安排使諮詢者的人員得到必需的進出口簽證、居住許可、外幣兌換和其它在中國停留所需要的檔案。
委託方還應確保諮詢者與分包諮詢者由於諮詢工作的需要而攜帶合理數量的外匯進入中國的權利,以及確保將他們依法履行合同所得收入提走的權利。
(1)對於本合同項下諮詢者所履行的服務,委託方將以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諮詢者支付。
(2)委託方應充分保證諮詢者在合同期內或合同期後都不承擔委託方及其僱員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諮詢者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損害或傷亡的責任。
10.對諮詢者的支付
(1)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費用,採用_________方式,通過中國銀行和諮詢方的_________銀行,用美元支付。
所有在中國國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諮詢者承擔。
(2)委託方不應支付任何其它開支,諮詢方也不應要求改變總報酬,除非雙方另有商定。
(3)委託方將按以下的方式和比例付給諮詢者所有的諮詢費用:
(1)在合同實施及諮詢人員到達諮詢服務地後_________天內,委託方應將第一次付款總諮詢費的_________付給諮詢方。
(2)第二次付款額應為總諮費的_________,委託方應在諮詢方已經準備好,並遞交了諮詢報告及其它相關檔案,而這些報告和檔案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並被委託方驗收後付給諮詢方。
(3)最後一次付款額應為總諮詢費的_________,委託方應在諮詢方遞交了諮詢總結報告和說明並被其認為令人滿意後付給諮詢方。
(4)所有這些合同下的支付都應付給諮詢方在_________銀行的帳戶上。
11.公正和信用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
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12.爭議的解決
(1)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2)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仲裁員所作的仲裁裁決應為雙方當事人作為終局裁決接受,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 諮詢者(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中國 公司和 國 公司關於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應於 ______年 ______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國 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中國 公司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簽訂的總金額為 美元的第 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 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 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____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____
電傳:____
國 公司
地址:____
電傳: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合 同 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______國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見本合同附件三。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附件三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__________)。各分項的價格如下: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
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3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
3.3.1 合同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 ______ 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 天內交付。
3.3.2 分項一合同價 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 %,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 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 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5 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 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CIF _____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 _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 _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 _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 _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 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 稅 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承擔。
第七條 保 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 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 _______月到期。
第八章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字,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九章 轉 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章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
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
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天。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章 仲 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章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章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
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__ 年。
15.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
傳 真: 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
傳 真: 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戶):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對有償資訊釋出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在_________所屬的網站或刊物上釋出有償資訊服務。本合同所指的有償資訊服務包括:文字、圖片及其他多媒體形式。
二、樣稿來源:□甲方提供;□乙方設計後經甲方確認(需要額外收費)。
三、乙方有權審查資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四、甲方對委託乙方釋出的經濟資訊的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並承諾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有償資訊服務單價及報價
1.首頁通欄圖文資訊: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2.標準橫幅圖文資訊: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3.首頁圖示圖文資訊: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4.文字連線_________個字以內文字□_________元/月;
5._________招聘頻道廣告_________字以內文字□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篇,送招聘欄目圖示廣告_______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受權人(簽字): 代表受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 稅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字,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諮詢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技術諮詢合同範本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專案向乙方(顧問方)諮詢;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諮詢專案名稱
1.1本合同的技術諮詢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諮詢專案的名稱)
1.2技術諮詢合同的專案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____技術的技術諮詢合同。
1.3甲乙雙方可以就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專案;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專案;其他專業技術專案訂立技術諮詢合同。
第二條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標的不是技術成果,而是供委託方決策和選擇的諮詢報告,即顧問方為委託方就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成果推廣、工程設計、科技管理等科技專案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方案。
2.2本合同顧問方就委託方的某項特定技術專案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其工作內容如下:
(1)可行性論證:即對某項特定的經濟技術專案實施的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綜合分析、計算和評價,從而確定該專案是否成功和發展的可能。
(2)技術預測:即對諮詢技術專案的發展趨勢進行展望與預測,主要是對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發展動態,以及這些技術的發展對某些產品需求的影響的預。
(3)專題技術調查:即針對諮詢技術專案的技術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對專題資料、資料的考查與收集工作。
(4)分析評價報告:即對某項技術的發展給社會帶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評價工作。
2.3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專案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委託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2.4委託方和顧問方約定顧問方提交的諮詢報告應達到以下要求:(雙方對諮詢報告所應達到的要求的約定)
2.5本合同所稱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僅指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形式內容和通過約定的驗收方法,不能擴大理解為保證委託方按諮詢報告實施達到理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交有關諮詢資料和資料;顧問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完成諮詢報告並提交給委託方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顧問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顧問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採用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研及分析評價報告等方式。
第四條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4.1委託方的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顧問方順利開展諮詢工作,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技術背景資料等。
4.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顧問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
(2)根據顧問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回有關資料、資料;
(3)提供給顧問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顧問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諮詢資料和資料:(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資料)
4.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
4.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和方式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的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顧問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評價方法
6.1鑑於技術諮詢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諮詢報告和意見的驗收或者評價方法,可以約定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法驗收,也可以約定以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在技術諮詢合同中,技術諮詢的經費統稱為報酬,雙方應明確約定報酬的金額。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支付報酬________元人民幣。
7.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顧問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資料,影響顧問方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
8.2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報酬的,應當補交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資料,或者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資料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資料、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如數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或者不補充有關技術資料、資料和工作條件,導致顧問方無法開展工作的,顧問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6顧問方遲延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諮詢報告和意見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7顧問方不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諮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顧問方在接到委託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資料之日起兩個月內,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返還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9.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
技術諮詢合同範本閱讀
甲方(顧問方):_______乙方(委託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
(公章或當事人簽字)(公章或當事人簽字)
青科第_______號----
專案名稱:_________
丙方(主管單位):_____(公章)
合同鑑證單位:_______(公章)
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消防技術諮詢服務合同範本【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簽署,甲方同意接受。 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條款規定的服務:
一、 服務內容: 消防裝置維護保養:
1.1檢查消防管道的保壓情況,每____月一次。
1.2檢查消防噴淋泵、消火栓泵自動,手動及控制箱的工作情況,每____月一次。
1.3每月對煙感、溫感報警器,氣感及手報抽查13。 每____月全部檢測一次。
1.4檢查聲光報警器、防排煙機、消防廣播工作情況,每____月一次。
1.5噴淋系統末端排水閥排水,每月一次。 消火栓檢查____月一次。
1.6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主、備電轉換情況及控制的工作情況,每____月一次。
1.7室內消火栓壓力檢測,消火栓箱內的報警器,水帶及其它附件檢查。 每____月一次。
1.8消防主管部門進行年檢時,乙方人員到場,並保證系統工作正常。
1.9遇到突發火災報警系統故障,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需緊急派員排除和維修。 對於一般故障,乙方在24小時內到達進行維修。
1.10整個消防系統維保一次結束後,需在一週內遞交維護保養記錄。
二、 服務要求:
2.1乙方每月到甲方現場作維護保養工作。 特別情況甲方發現裝置有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人員接通知後3小時內到進行維護。
2.2平時一切消防裝置保證正常工作。
三、 合同總價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全年總價為
3.1每次乙方須先進行一次服務,然後甲方按________年技術服務費用的四分之一付款,即 元。
3.2購買備件、備品及更換另部件的費用,另行按實計算收費。
四、 技術服務質量: 乙方保證所有經驗檢測和保養的裝置在合同期內都能正常發揮功能。 如在感應元件的檢測範圍內發生消防事故時,感應元件沒有動作,如:不報警,不噴水等,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 合同終止: 任何一方如需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六、 違約責任: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所在地,每次應向甲方支付100元人民幣以作為乙方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導致的相關責任和損失。
七、 仲裁: 由本合同引起或執行本合同時所引起的所有爭議應由雙方採取友好協商後解決。 如協商無法解決,應提交當地法院進行裁決。
八、 其他事項:
8.1乙方在維護保養時應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維持工作環境整潔。 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經濟罰款。
8.2在維護保養時間,甲方應提供乙方工作方便。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3緊急聯絡: 消防技術諮詢服務合同範本【2】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按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二、工程概況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天
三、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四、 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
五、 組成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附件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7、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談、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除質量保證書外,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並驗收達到約定標準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七、圖紙 提供方及份數:
八、甲方工作:
1、提供經當地消防部門審批的設計資料,如在施工中發生變化應及時協調乙方及設計單位予以解決。
2、對乙方施工現場的裝置、配線、管路等予以保護。
3、如工程需基建方預留、預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應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單位協商解決。
4、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5、提供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並接至施工場地
6、雙方約定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必須按消防部門審批合格的設計圖紙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2、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技術要求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合《國家消防驗收規範》時應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設計單位與消防部門協商解決。
3、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和提供服務。
十、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開工及延期開工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後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施工。 甲方應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時間,工期順延。
2、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b) 工程量改變和設計變更;
c) 因停水、停電、停氣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無法達成約定義務造成的工期延遲;
f)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3工程竣工
a)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竣工日期或順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另議。
b)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甲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價款等內容。 十
一、工程質量
a) 工程質量應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b)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c)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d) 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 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除此之外嚴重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e)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f)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進行過驗驗、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修復。 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相應順延工期。
g) 本工程約定的質量保脩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質量保脩金為(大寫)質量保脩金應在保修期過後一週內由甲方一次性返還。 本工程約定的質量保修期為________年。 ________年後如出現故障,乙方只收更換裝置款和施工成本費用。 補充: 十
二、 合同價款與支付
1) 合同價款的確定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方式確定。
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3) 甲方應按約定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由於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如影響工程進度的相應順延工期。
4) 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十
三、 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 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甲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主管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因工程設計變更所產生的工程費用應作為工程款的一部分與工程款同期調整支付。 十
四、 竣工驗收與竣工結算
1) 工程竣工驗收標準為國家和行業現行各項驗收標準及甲乙雙方的有關約定
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 之後雙方參照本合同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補充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等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 甲、乙雙方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合同中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十
五、 索賠和爭議
1) 違約的處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違約行為,由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總造價的0.5%每天計收,但誤期賠償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2) 索賠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 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補充: 十
六、 合同解除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 一方根據上述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 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轉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應支付的工程價款.已經定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貸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貸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
七、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
八、 補充條款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編碼: 編碼:________年____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就專案的湖泊水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諮詢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根據《建設專案湖泊水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受甲方委託,乙方負責完成 專案湖泊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2、乙方按國家有關法規和技術規範,在甲方提供的資料基礎上,通過現場勘查、現狀評價、專案工程分析和預測計算等,評價專案對湖泊水環境的影響,明確專案佔用湖泊的位置、面積、方式以及佔用的工藝、時間等,提出對湖泊形態、生態等影響的補償措施。
3、諮詢最終成果以《 專案湖泊水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形式交付甲方,並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
4、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且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資料之日起,乙方應在 日之內編制完成本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表),並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5、通過審查後,乙方應在 日之內提供給甲方湖泊水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或表)報批稿壹式 份。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在武漢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湖泊水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開展湖泊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按時向甲方提交湖泊水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
三、甲方的協作事項:
在本合同生效後五個工作日 (時間)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1、完成本專案湖泊水環境影響評價所需資料,現場踏勘和監測所需工作條件。
2、資料包括:工程項建書批覆或其他立項材料、選址意見書及紅線附圖、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批覆、工程設計圖紙、工程建設方案(含佔用湖泊水域情況、臨時佔湖恢復方案、佔補平衡方案)等。經稽核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的材料清單上蓋章確認。
3、現場踏勘:甲方須在合同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為乙方踏勘現場和監測提供條件,瞭解專案有關情況。
其它: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本專案的資料及成果歸甲方所有,乙方對資料及成果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其用於其它場合,在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供湖泊水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或表)報批稿時應將資料歸還甲方。
五、審查方式:
湖泊水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或表)按照本合同第一項相關要求編制完成後,由水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採用專家評審方式進行審查,由評審專家組出具專案評審意見作為審查證明。
六、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專案總費用: 元(人民幣)。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 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 元,時間:合同簽訂後 日內;
元,時間:報批稿提交後 日內。
③其它方式:
(三)在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應開具相應金額的正規發票。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及其相應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具體如下:
(一)乙方違約責任:①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交環評報告,甲方有權力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天賠償總費用的0.5‰,逾期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向甲方支付總費用%的違約金;②若乙方造成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專案基礎資料外洩,則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約責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則每逾期一天按總費用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選擇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雙方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2.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一 專案委託任務書
附件二 專案組人員表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委 託 方(甲 方)名稱(或姓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聯 系 人(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受託 方(乙 方)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聯 系 人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合同編號: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非專利技術的效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第四條 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範圍。
第五條 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_____ 。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______________ 。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受讓方的義務
1. 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 。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元;b.自合同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
2.按本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 。
本合同期滿後___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 。
第八條 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 。
第九條 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作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作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2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 _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受讓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除應實效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2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條 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公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戶):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對有償資訊釋出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在_________所屬的網站或刊物上釋出有償資訊服務。本合同所指的有償資訊服務包括:文字、圖片及其他多媒體形式。
二、樣稿來源:□甲方提供;□乙方設計後經甲方確認(需要額外收費)。
三、乙方有權審查資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四、甲方對委託乙方釋出的經濟資訊的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並承諾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有償資訊服務單價及報價
1.首頁通欄圖文資訊: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2.標準橫幅圖文資訊: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3.首頁圖示圖文資訊: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4.文字連線_________個字以內文字□_________元/月;
5._________招聘頻道廣告_________字以內文字□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篇,送招聘欄目圖示廣告_______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受權人(簽字):代表受權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