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方)
委託方與諮詢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 稅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字,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諮詢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公司
編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月份內派遣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為乙方_____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_______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_____天通過中國_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
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國___________公司___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中國公司地址:電傳:×國公司地址: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公司
編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月份內派遣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為乙方_____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_______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_____天通過中國_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
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國___________公司___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貴公司與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總金額為__________美元的第_____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__________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__________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 _____ 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關於 ________________
編號: 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 _____ 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__________ 年 _____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________________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 ________________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_______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_____ 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
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電傳: 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中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_____ 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附件
________________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技術諮詢(該專案屬___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諮詢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 履行。
三、甲方的協作事項
在合同生效後 :________ (時間)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驗收、評價方法
諮詢報告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要求,採用:___________ 方式驗收,由 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評價方法: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專案報酬(大寫) 元。
(二)支付方式
①一次總付 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 元,時間:元,時間:
③其它方式: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可採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式解決。
(一)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雙方約定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技術諮詢服務事項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茲遵守。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諮詢的服務。
二、協議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絡;
2、提供服務所需的資料給乙方,並保證資料的合法性和正確性;
3、按照合同要求及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專人與甲方聯絡;
2、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內,完成甲方所要求的技術諮詢服務;
3、對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進行保密。
五、費用的支付
1、費用以乙方每次提供諮詢服務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於服務工作結束後以服務確認單的形式進行確認;
2、甲方於雙方共同簽署服務確認單7日內以現金、轉賬支票或者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3、乙方戶名:
收款戶行:
收款賬號: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3天內,及時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七、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2、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合同編號:
乙 方:
合同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的規定,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__(“專案名稱”)的技術服務等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內容
1、服務內容:研發專案服務/實施專案服務/駐場運維服務/系統售後服務/技術諮詢服務/培訓會議服務/其他:(或見本合同附件二的約定)。
2、服務地點:專案現場/甲方駐地/乙方駐地/其他:遠端服務。
3、服務時間:以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其他: (或見本合同附件二約定)。
第二條 服務費用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服務費用總額度為:__元,大寫(人民幣):__元整)。服務費用標準及相關說明見本合同附件一的約定。
第三條 付款方式:
按專案實施進度支付款進度款項,專案驗收並通過第三方檢測部門的驗收,且乙方已提供6個點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甲方後付清合同款。
第四條 開票資訊
發票型別?增值稅專用發票 普通發票
發票稅率13% 9% ?6% 5% 3%
第五條 智慧財產權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有關版權、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有關法律規定,相互尊重對方的智慧財產權,對知悉的對方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如有違反,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保證提供產品擁有智慧財產權或授權,因乙方權利瑕疵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從對方獲得的技術資訊和商業資訊(統稱“商業祕密”)具有保密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三年內,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不當地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出售、出租、轉讓、許可使用或共享。
3、違法本條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如戰爭、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使合同中的一方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討論解決如何進一步執行合同的問題,並應儘快達成書面協議。
2、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應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用電話、傳真、電報或E-mail等方式,將不可抗力的發生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按期交付本合同服務工作的(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金,但是,滯納金不得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視專案延誤情況嚴重性,甲方有權解除採購合同,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如果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按期付款(不可抗力除外),乙方有權收取滯納金。核定滯納金比率為每遲交5個工作日,按應付款項的2.5‰,不滿5個工作日按5個工作日計算,但是,滯納金不得超過應付款項的5%。
第九條 仲裁索賠
1、凡由於本合同或合同的執行所產生的一切爭端,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在仲裁過程中,仲裁部分以外的合同各方面應繼續執行。
2、甲乙雙方應根據仲裁結果向敗訴方進行索賠。
第十條 合同變更
1、本合同如需變更,甲乙雙方應簽訂本合同的補充合同,並作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修改、補充、改動條款和執行合同的條件均應以書面形式列明,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宣告及保證
1、甲乙雙方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乙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乙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第十二條 合同執行
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委託方:________
諮詢方:____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為______(幣種)______(大寫: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幣種)______(大寫: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幣種)______(大寫: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幣種)______(大寫: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幣種)______(大寫: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即______(大寫: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元(大寫:________),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即______(大寫: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即______(大寫: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即______(大寫: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即______(大寫: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即______(大寫: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 稅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字,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
諮詢方(蓋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甲方:
地址:
電傳:
乙方: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____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____
電傳:____
國 公司
地址:____
電傳: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中國__公司和_國__公司
關於__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國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附件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委託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受託方(乙方): 深圳市龍誠安全技術諮詢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深圳市龍崗區橫崗街道保安社群保安街4號 法定代表人: 曾慶廉
專案聯絡人: 葉新靈
聯絡方式: 28627499 28627466 電 話: 28627466 傳真: 28627118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諮詢服務工作,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服務的要求如下:
1.服務的內容:為甲方提供現場安全隱患排查一次,書面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現場指導甲方隱患整改一次;員工安全教育一場次,人數不限;複查一次,並出具書面檢查報告書。
2.服務的方式:上門服務。
3.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資料。
第二條 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務工作:
1.服務地點:甲方所在地。
2.服務進度: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三條 雙方確定對乙方的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 按照雙方約定的服務事項經甲方書面確認完成。
第四條 服務期限、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服務費用總額(人民幣): ,不含稅;
3.支付方式和時間:
(1)簽訂合同以現金一次性支付。
第五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責任及違約賠償
1.甲方權利和責任
1.1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服務期間甲方仍應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1.2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常規接待;
1.3及時提供準確、全面的與企業安全生產有關的企業檔案和資料;
1.4及時閱批乙方提出的有關檔案;及時答覆乙方提出的有關書面建議和整改意見,並認真整改;
1.5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提交給甲方資料與檔案;
1.6按協議約定及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權利和責任
2.1乙方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開展技術諮詢服務工作,對其服務內容的科學性、準確性負責,乙方因人員失職而造成的後果應承擔相關責任;
2.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的生產工藝、過程等予以保密;
2.3參與甲方安全生產事故調查,並對甲方事故調查報告提出意見。
2.4指導甲方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2.5指導甲方開展安全文化活動。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的,每天按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2. 付給乙方;乙方未按約定提供服務的應退回相應的服務費用。
第七條 技術成果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
第八條 在服務期間,甲方指定 為甲方專案聯絡人,聯 ;乙方指定葉新靈為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1.及時溝通有關資訊;
2.為雙方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變更和終止: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雙方約定服務專案完成或者服務期限到期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 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合 同 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______國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見本合同附件三。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附件三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__________)。各分項的價格如下: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
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3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
3.3.1 合同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 ______ 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 天內交付。
3.3.2 分項一合同價 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 %,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 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 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5 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 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CIF _____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 _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 _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 _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 _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 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 稅 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承擔。
第七條 保 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 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 _______月到期。
第八章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字,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九章 轉 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章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
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
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天。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章 仲 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章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章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
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__ 年。
15.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
傳 真: 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
傳 真: 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公司和_______國_______公司
編號:
日期:年月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國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2)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
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公司
地址:
電傳:
_國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公司 _國公司
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編號: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內派遣____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_______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_______個日曆日(包括_______個旅途日和_______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_____________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__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__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______天通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附件:不可撤銷的保證函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公司
關於貴公司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總金額為_________美元的第_________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技術諮詢服務合同範本【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簽署,甲方同意接受。 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條款規定的服務:
一、 服務內容: 消防裝置維護保養:
1.1檢查消防管道的保壓情況,每____月一次。
1.2檢查消防噴淋泵、消火栓泵自動,手動及控制箱的工作情況,每____月一次。
1.3每月對煙感、溫感報警器,氣感及手報抽查13。 每____月全部檢測一次。
1.4檢查聲光報警器、防排煙機、消防廣播工作情況,每____月一次。
1.5噴淋系統末端排水閥排水,每月一次。 消火栓檢查____月一次。
1.6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主、備電轉換情況及控制的工作情況,每____月一次。
1.7室內消火栓壓力檢測,消火栓箱內的報警器,水帶及其它附件檢查。 每____月一次。
1.8消防主管部門進行年檢時,乙方人員到場,並保證系統工作正常。
1.9遇到突發火災報警系統故障,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需緊急派員排除和維修。 對於一般故障,乙方在24小時內到達進行維修。
1.10整個消防系統維保一次結束後,需在一週內遞交維護保養記錄。
二、 服務要求:
2.1乙方每月到甲方現場作維護保養工作。 特別情況甲方發現裝置有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人員接通知後3小時內到進行維護。
2.2平時一切消防裝置保證正常工作。
三、 合同總價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全年總價為
3.1每次乙方須先進行一次服務,然後甲方按________年技術服務費用的四分之一付款,即 元。
3.2購買備件、備品及更換另部件的費用,另行按實計算收費。
四、 技術服務質量: 乙方保證所有經驗檢測和保養的裝置在合同期內都能正常發揮功能。 如在感應元件的檢測範圍內發生消防事故時,感應元件沒有動作,如:不報警,不噴水等,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 合同終止: 任何一方如需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六、 違約責任: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所在地,每次應向甲方支付100元人民幣以作為乙方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導致的相關責任和損失。
七、 仲裁: 由本合同引起或執行本合同時所引起的所有爭議應由雙方採取友好協商後解決。 如協商無法解決,應提交當地法院進行裁決。
八、 其他事項:
8.1乙方在維護保養時應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維持工作環境整潔。 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經濟罰款。
8.2在維護保養時間,甲方應提供乙方工作方便。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3緊急聯絡: 消防技術諮詢服務合同範本【2】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按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二、工程概況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天
三、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四、 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
五、 組成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附件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7、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談、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除質量保證書外,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並驗收達到約定標準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七、圖紙 提供方及份數:
八、甲方工作:
1、提供經當地消防部門審批的設計資料,如在施工中發生變化應及時協調乙方及設計單位予以解決。
2、對乙方施工現場的裝置、配線、管路等予以保護。
3、如工程需基建方預留、預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應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單位協商解決。
4、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5、提供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並接至施工場地
6、雙方約定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必須按消防部門審批合格的設計圖紙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2、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技術要求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合《國家消防驗收規範》時應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設計單位與消防部門協商解決。
3、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和提供服務。
十、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開工及延期開工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後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施工。 甲方應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時間,工期順延。
2、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b) 工程量改變和設計變更;
c) 因停水、停電、停氣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無法達成約定義務造成的工期延遲;
f)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3工程竣工
a)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竣工日期或順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另議。
b)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甲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價款等內容。 十
一、工程質量
a) 工程質量應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b)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c)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d) 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 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除此之外嚴重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e)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f)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進行過驗驗、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修復。 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相應順延工期。
g) 本工程約定的質量保脩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質量保脩金為(大寫)質量保脩金應在保修期過後一週內由甲方一次性返還。 本工程約定的質量保修期為________年。 ________年後如出現故障,乙方只收更換裝置款和施工成本費用。 補充: 十
二、 合同價款與支付
1) 合同價款的確定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方式確定。
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3) 甲方應按約定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由於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如影響工程進度的相應順延工期。
4) 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十
三、 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 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甲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主管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因工程設計變更所產生的工程費用應作為工程款的一部分與工程款同期調整支付。 十
四、 竣工驗收與竣工結算
1) 工程竣工驗收標準為國家和行業現行各項驗收標準及甲乙雙方的有關約定
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 之後雙方參照本合同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補充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等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 甲、乙雙方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合同中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十
五、 索賠和爭議
1) 違約的處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違約行為,由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總造價的0.5%每天計收,但誤期賠償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2) 索賠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 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補充: 十
六、 合同解除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 一方根據上述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 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轉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應支付的工程價款.已經定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貸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貸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
七、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
八、 補充條款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編碼: 編碼:________年____月
甲方(客戶):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對有償資訊釋出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在_________所屬的網站或刊物上釋出有償資訊服務。本合同所指的有償資訊服務包括:文字、圖片及其他多媒體形式。
二、樣稿來源:□甲方提供;□乙方設計後經甲方確認(需要額外收費)。
三、乙方有權審查資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四、甲方對委託乙方釋出的經濟資訊的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並承諾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有償資訊服務單價及報價
1、首頁通欄圖文資訊: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2、標準橫幅圖文資訊: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3、首頁圖示圖文資訊: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4、文字連線_________個字以內文字□_________元/月;
5、_________招聘頻道廣告_________字以內文字□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篇,送招聘欄目圖示廣告_______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受權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受權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達成以下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 日派遣 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設計師到甲方指定現場工作。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繪製所需圖紙。
3.乙方的設計師在工地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包括,每週工作六天。
4.乙方的設計師在工地工作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和甲方提出的合理規定。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元(大寫)。
2.為乙方設計師提供在工地的食、宿和報銷工作需要的交通費。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五、費用的支付
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乙方費用總額的50%,裝修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後一週內結清剩餘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訊科技服務合同書
甲方:摩恩(上海)廚衛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尚雅鑫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01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承諾共同遵守:
一、內容
(1)乙方向甲方以有償收費方式提供網路技術開發服務,為甲方傳送宣傳資訊。
(2)協議簽訂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款約定向乙方支付資訊傳送費用,乙方為甲方提供資訊傳送服務。
二、資訊內容與資訊資費
(1) 資訊內容:網路技術開
(2) 資訊資費,見下表:
(3) 資訊在4 月30日之前傳送完畢。三、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選擇以下第 1 種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一次性以現金或者銀行轉帳方式全額支付資訊傳送費用給乙方,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把甲方資訊傳送完畢。
(2)合同簽訂後,甲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支付資訊發
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內容
1.1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
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2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
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
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價格與支付
3.1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
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
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
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交付
4.1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
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保密
5.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稅費
6.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
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保證
7.1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字,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九條轉讓
9.1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
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
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仲裁
12.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語言和標準
13.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適用的法律
14.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
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
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諮詢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國 _______公司和 國 _______公司關於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中國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_國 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_________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_______年______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_________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________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________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________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國 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中國 _______公司 ________國 _______公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內容
1.1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
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2.2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檔案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
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
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價格與支付
3.1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各分項的價格如下: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
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
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
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交付4.1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
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保密
5.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稅費
6.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
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保證7.1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字,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九條轉讓
9.1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
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
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仲裁
12.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語言和標準
13.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適用的法律
14.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
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諮詢方(蓋章)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國 公司和 國 公司關於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應於 ______年 ______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國 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中國 公司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簽訂的總金額為 美元的第 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 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 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教育資訊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專案
甲方為乙方提供就下列專案的教育資訊諮詢服務:對公司的員工進行教育分析、學習規劃、擇校問題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診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為其提供相關的教育資訊諮詢服務。
二、專案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為人民幣31800元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資訊諮詢服務,並在________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乙方的基本義務
1、與甲方誠信合作,為甲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甲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乙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專案報告。
4、對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