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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通用15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8.18K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1

第一章 本合同當事人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通用15篇)

第一條 :

甲方(業主):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對其_市_路_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 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 公共綠地、綠化、建築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牆、大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 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戶檔案。

第十二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並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影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後方可施工;完工時,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 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

(2)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暢自行車房(棚)等共用場所(地);

(3)佔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汙、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裝置;

(4)違章搭建;

(5)踐踏、佔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塗畫公共標誌和建築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塗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定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並由甲方委託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專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裝置維護良好、正常執行,水電工每週巡查4次以上、 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淨: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閒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佈的衛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汙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誌、工作規範,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後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1)接住戶投訴有記錄、有跟蹤、有處理結果反饋;

(2)管理員每日巡視兩次以上,接電話投訴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7.維修:

(1)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____),維修及時率100%以上;

(2)維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和維修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委託管理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服務成本、法定稅費、經理人酬金構成。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標準為__元/月,管理費每半年結算一次,1月份繳交上半年、7月份繳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的10%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理人酬金和稅金。

第十七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費的l%。交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 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本物業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將管理用房轉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 乙方對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應當事先公佈收費標準,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條 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場地的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及預算,經確認後乙方組織實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四條義務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限期內解決;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開發的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服務事項,甲乙雙方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住宅面積:

商業面積: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甲方、本小區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以下簡稱“住戶”),本合同所有受益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 本合同所稱物業管理前期介入指從小區規劃設計至小區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物業管理(乙方)需參與和準備的工作。

本合同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指小區房屋出售後至小區業主委員會依法成立前的物業管理。

本合同所稱入住期物業管理指小區業主辦理入住手續、裝修、搬家至小區期間的物業管理,以大部分業主已遷居小區正常生活為界定。

本合同所稱物業管理啟動資金指新建小區在實施物業管理時,須增添辦公設

施、裝置、服務工具等所需的資金。

第二章 物業管理前期介入

第五條 在規劃設計階段,乙方應參加圖紙會審和重要施工會議,並就完善物業的使用功能提出建議,包括:(1)商業網點設定、文體娛樂設施(場所)的設定以及管理用房的配置;(2)家用電器的預留安裝位置;(3)綠化、環衛設施的設定;(4)給排水和電氣管線佈置及預留;(5)安防系統和智慧管理系統的配置等;(6)電梯安裝;(7)消防系統的安裝。

第六條 在施工階段,乙方應參與給排水、電氣等暗埋管線的施工管理和驗收。

第七條 在售樓階段,乙方應參與和準備:(1)參與售樓合同中有關物業管理條款的擬訂;(2)編制前期物業服務守則;(3)提供物業管理諮詢。

第八條 在竣工驗收階段,乙方應參與竣工綜合驗收工作。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乙方應負責就房屋使用效能進行驗收,並提出整改意見,以便甲方及時整改,確保業主順利入住。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九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基礎、樑、柱、內外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物業公共部位。

第十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囪、共用照明、消防設施裝置等。

第十一條 公用設施、裝置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庭院、圍牆、道路、室外給排水管道、溝渠、池、井、非營業性公共廁所、智慧化管理系統、二次加壓裝置及水泵房、 汙水處理裝置、垃圾中轉站等。

第十二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十三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娛樂中心、幼兒園等。

第十四條 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四害消殺等。

第十五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六條 維護公共秩序,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第十七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第十八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等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 與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二十條 負責向住戶收取和代收下列費用:

1、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2、收取裝修管理費和裝修垃圾清運費;

3、代收水費、電費;

4、代收水電的週轉金;

5、代收生活垃圾處理費;

6、其它與物業管理有關的應繳費用。

第二十一條 住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儘可能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二十二條 對住戶違反《__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停止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直至採取法律手段。

第二十三條 其它管理事項:

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二、物業資料的管理

1、物業竣工總平面圖

2、單體建築、結構、裝置安裝竣工圖

3、給水、排水、供電、通訊、電梯、消防等管網竣工圖

4、有關設施、裝置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和合同影印件

5、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三、有義務接受和幫助物業管理範圍內的緊急求援。

四、其他特約服務

特約服務專案不屬於物業服務範圍,乙方可提供服務,並另行收費,明碼標價。凡屬物價主管部門已有明文規定的,按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物價主管部門無規定的,乙方按市場價收取。

第四章 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四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期限

__XX專案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專案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決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5、向乙方支付雙方約定的管理費用;

6、在售樓合同等檔案中與買受人(業主)約定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服務的權利和義務;

7、向乙方通報施工進度,通知乙方參加會議、驗收等需乙方參與的事項;

8、向乙方提供有關的物業管理資料;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其他法律法規規定開發商應履行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參與小區的規劃、設計、施工和驗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方案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各項管理服務活動;

3、對住戶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的約定,對住戶違反《__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必要時訴諸法律程式;

5、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7、向住戶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住戶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對違反裝修規定的住戶,依照法律、合同和規約的規定處理;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9、每六個月向甲方及全體住戶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10、在不影響小區正常秩序的情況下,對小區內的公共場地、公共場所和公共配套設施(含電梯內張貼公益廣告及營業廣告等)使用、經營、出租的所得收入用於補貼物業管理費用的不足和公共設施維修費等。

11、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2、除單獨收取保管費用的專案外,不承擔對業主和使用人財產的保管、保險以及損壞賠償責任;不承擔因治安刑事案件、第三人故意或疏忽所為、意外事故、不可抗力等對業主和使用人造成意外傷害的賠償責任。

13、除甲方規劃設計的停車場外,小區內公共場地因客觀因素必需增加的停車位,由乙方在正常秩序管理下統一規劃,所得費用扣除成本後,餘下部分用於補貼物業管理費用的不足和公共設施維修費等。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目標

第二十七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參照《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中一級服務標準進行管理;

2、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實施ISO9001:20__質量管理體系,確保服務質量;

3、小區房屋分期交付時,由乙方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分別制定《前期物業服務方案》,並明確有關管理服務內容和具體標準,報甲方審定簽字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雙方共同監督執行。

第七章 物業交付管理條件

第二十八條 甲方交付管理的物業,應配備正常開展物業管理所必須的辦公場所和辦公裝置設施,具體清單附後。

甲方應配備的辦公裝置設施,可以委託乙方代為採購配置。

第八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九條 小區交付使用後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定為:

多層住宅: 元/月. m2(含電梯)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多層住宅(別墅): 元/月. m2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高層住宅: 元/月.m2(含電梯)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商業物業: 元/月.m2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車位物業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 元/月.m2、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多層住宅(A、B、C型)車位物業費 元/月/位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根據市場變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可根據物業管理成本的增加及政府批文進行調整。

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裝置(如: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用車庫、樓道燈等)執行能耗費用,按物價部門規定,另行按實際支出向業主按產權面積分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雜物房、獨立車庫等非住宅房屋,以及空置房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所在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的 ﹪向業主收取。車位服務費按照車位銷售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3、裝修垃圾費的收費標準以 元/m2 向業主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用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管理費的千分之三交納滯納金;

(2)對欠費逾期1個月的,乙方有權停止向該業主(或使用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3)對欠費逾期3個月的,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手段進行追繳。

(4)業主選擇按半年/年交納物業管理費,一年後可按月/季度/半年/年繳納物業管理費。

(5)合同有效期內,物業服務費可根據《物業管理等級服務標準》一級標準及市場波動進行調整。

第三十條 公共場地車位使用費、公共場地佔用費及其它在條款中未列明的與物業管理相關的費用由乙方參照市場價格,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收取,上述費用均用於補貼物業管理。

1、乙方對使用小區室外公共場地停放車輛的業主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批文收取,收費標準分月票、次票,次票又分為臨時停放(1個小時以上收費)及過夜停放。

2、摩托車電單車:摩托車及電單車收費由承包方根據市場價及物價部門相關規定收費;

3、不進入私家車庫(位)的汽車按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收取車位使用費;

4、若乙方對車位使用費、車輛停放服務費的收費標準作調整,必須提前30天在小區內公告,並報請物價主管部門(備案)後執行。

5、以上費用標準屬公共停車位收取標準。屬於開發商產權的車位或車庫,由開發商根據市場行情自主定價出租或出售。

6、公共停車位由開發商根據開發進度而建設。

第三十一條 乙方對住戶的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進行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保修期內由甲方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超過保修期限則由受益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三十二條 乙方向住戶提供的特約服務專案及收費標準採用明碼標價、公平合理、雙方自願的原則,在服務時向住戶(受益人)收取。

第九章 物業管理代收費用

第三十三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的水、電費用專案及分攤辦法如下:

1、住宅住戶水、電的週轉金 元/戶,在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一次性收取。

2、經營性房屋(商鋪)水、電週轉金 元/戶,在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一次性收取。

3、公用水、電週轉金由乙方在設立的水電費帳戶中獨立核算,按月向供水、供電部門繳納。具體分攤辦法按以下處理:

以當月實際發生數額,核算出建築面積本月每平方米應繳數額,按住戶建築面積進行分攤,按月收取。

4、住戶自用的水費按住戶實際使用數按月收取,收費單價標準為:[住戶用水量×(供水部門收費單價+單位二次加壓用電費用)]

第三十四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共場地、公共設施等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費用的籌集和分攤辦法如下:

1、在保修期內,由甲方承擔維修費用;

2、超過保修期後,已有維修基金的,由物業公司向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申請,同意後從維修基金中支出;維修基金未建立或維修基金不足時,按每月實際發生額核算出建築面積(含歸業主、使用人使用的非住宅面積)本月每平方米應繳數額,據實分攤,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數額較大時可按預算預收)。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甲方須在售樓時向買受人(業主)明示本合同,並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將本合同作為附件。

第三十六條 小區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過程中,甲方須按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方案》的要求向乙方無償提供臨時的物業管理用房;在小區竣工驗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須向乙方無償提供約 平方米的正式的物業管理用房:

第三十七條 在小區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時,甲方須在每期(或每次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該批房屋的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在小區竣工驗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須向乙方移交一套小區竣工檔案副本。

第三十八條 為明確房屋保修責任,便於具體操作,甲乙雙方同意將《南寧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範圍之外,甲方如需乙方另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雙方另訂立補充協議。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未能達到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四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以書面形式通報三次還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四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伍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四十九條 《____X業主前期物業服務投標檔案》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五十條 本合同雙方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署代表: 簽署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為了擴大市場,提高經濟效益,塑造物業品牌,實現共同發展之目標。甲乙雙方經坦誠、友好協商,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承接__物業管理服務業務。業務範圍包括物業專案全委管理服務、單項物業服務及基於物業專案管理開展的多種活動;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於業務開展而進行的參觀調研、投標活動、發票開具、勞動合同辦理等企業業務;

三、甲方同意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設立分公司,自主經營管理乙方開展的物業相關業務。

四、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為乙方開展物業業務總協調人,授權其決策和處理乙方物業業務有關的全部事務。雙方同意根據業務需要由甲方派駐專案經理及財務人員,所派駐人員由甲方指派總負責人協調安排。

五、甲方負責“分公司”工商註冊、協助收費審批及行政部門手續辦理,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

1、負責所開展物業服務(分公司業務)的收支經營並自負盈虧;

2、負責支付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向稅務、工商等各類部門繳納的稅費和其他各類費用;

3、負責處理並承擔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物業服務有關的全部經濟糾紛、員工勞動糾紛和其他所有糾紛導致的經濟責任;

4、甲方指派總負責人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派駐參與乙方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的工資等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業專案;乙方就具體物業專案服務內容及標的額自行決策,前期運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投標後簽署《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期限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管理服務費__,支付方式:《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甲方開具內部收據。

九、甲方為乙方服務專案獨立設立財務賬目,物業服務方將物業服務費支付甲方賬戶後,乙方需持與物業服務相關的正式發票向甲方支取其賬戶費用。

十、本合同雙方嚴格按合同內容承擔相應權利義務,不得擅自違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雙方業務存續期間除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簽署的合同廢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總額__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__年_月_日,雙方業務存續期間有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5

甲方:

乙方(業主)委託代理人姓名:

根據《xx大廈住宅用房物業管理和費用收取辦法》,甲乙雙方就乙方使用的房屋物業管理服務及費用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地址:

二、 管理建築面積: M2

三、 管理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在管理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專案有:公共場所和公共設施的清潔、水池清潔、水電設施的維護、化糞池清理、代收水電費;

五、物業管理費標準為 元/M2月,月總額為 元。乙方每月x日前按 現金付款方式繳付物業管理費給甲方。乙方簽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後,應向甲方預繳兩個月物業管理費作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預繳水電週轉金 元,合同期滿後無息退還。

六、乙方須遵守如下規定:

1、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或增加裝置,乙方須以書面檔案(附施工圖)向物業公司申報,根據乙方的申報材料,甲方負責向業主申報審批。我司接到業主審批通知後,通知乙方施工。

2、非住宅用房的原有公共設施及其裝置的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須無條件服從維修工程的需要。如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須負全部責任。乙方使用房屋不當或人為造成房屋或公共設施損毀的,須負責修復或賠償。

3、乙方在承租屋內需增設、使用超過原核定標準規定的水、電裝置,須經業主和物業公司同意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4、注意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不得在房屋內非法存放除生活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5、乙方須遵照政府有關法律、遵守大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合法合理使用房屋,不製造環境汙染、噪聲汙染、空氣汙染、不發生影響大廈正常生活秩序的行為。

6、乙方須按時如數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交的費用,無正當理由拒交、延交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甲方責任、義務

1、認真貫徹、嚴格執行政府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省、市物業管理規定。

2、為乙方提供報批裝修所需的圖紙及技術資料。

3、對承諾的服務專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租戶滿意度的調查及徵詢,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4、努力為乙方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八、法律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違反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批評、教育、勸阻,或接受業聯會委託採取其他有效措施。

2、乙方未能按照協議之約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甲方有權按日加收應交費用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於簽定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物業服務作顧問(以下簡稱該專案)一事,達成本合同。

1、雙方共識: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作為該專案的諮詢顧問。乙方是有資格接受甲方委託諮詢顧問該專案業務的機構,其資格真實可信(執照編號為: )。

(2)、乙方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潔等顧問服務。

2、委託期限: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該專案終止。

3、委託內容:指甲方委託乙方:

4、委託費用:

5、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認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對方書面許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實施使對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為,並經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仍無法糾正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委託服務費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6、爭議的解決: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雙方已透徹瞭解上述條文。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可形成書面意見,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為了擴大市場,提高經濟效益,塑造物業品牌,實現共同發展之目標。甲乙雙方經坦誠、友好協商,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承接物業管理服務業務。業務範圍包括物業專案全委管理服務、單項物業服務及基於物業專案管理開展的多種活動;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於業務開展而進行的參觀調研、投標活動、發票開具、勞動合同辦理等企業業務;

三、甲方同意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設立分公司,自主經營管理乙方開展的物業相關業務。

四、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派為乙方開展物業業務總協調人,授權其決策和處理乙方物業業務有關的全部事務。雙方同意根據業務需要由甲方派駐專案經理及財務人員,所派駐人員由甲方指派總負責人協調安排。

五、甲方負責“分公司”工商註冊、協助收費審批及行政部門手續辦理,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

1、負責所開展物業服務(分公司業務)的收支經營並自負盈虧;

2、負責支付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向稅務、工商等各類部門繳納的稅費和其他各類費用;

3、負責處理並承擔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物業服務有關的全部經濟糾紛、員工勞動糾紛和其他所有糾紛導致的經濟責任;

4、甲方指派總負責人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派駐參與乙方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的工資等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業專案;乙方就具體物業專案服務內容及標的額自行決策,前期運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投標後簽署《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期限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管理服務費,支付方式:《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甲方開具內部收據。

九、甲方為乙方服務專案獨立設立財務賬目,物業服務方將物業服務費支付甲方賬戶後,乙方需持與物業服務相關的正式發票向甲方支取其賬戶費用。

十、本合同雙方嚴格按合同內容承擔相應權利義務,不得擅自違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雙方業務存續期間除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簽署的合同廢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總額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X年XX月XX日,雙方業務存續期間有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8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一、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住宅專案的物業服務及其相關活動。

二、訂立本合同前,當事人雙方須認真協商各項條款,合同一經簽字或者蓋章即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三、合同應當用鋼筆、毛筆、簽字筆或列印填寫,空格部分若不填寫內容,應當用“/”劃掉。塗改之處,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四、合同發生重大變更、解除及合同文字遺失的,應當及時 到原備案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五、本合同不得翻印。

甲方:_______業主委員會主任 聯絡電話:_______住 所: 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

乙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住 所: 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企業資質證號: _______資質等級:_______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型別: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甲方應於(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執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裝置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元/月·平方米。

3、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二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定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元/月;

2、按費用收入%/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元/月;

2、按費用收入%/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五):

(六):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第十八條、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一次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資訊、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資訊、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專案和標準”等資訊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專案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專案,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專案退出手續;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專案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專案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資訊、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____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築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於30天。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_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型別: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汙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裝置設施進行經營(如:設定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專案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汙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專案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裝置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收費;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後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11

高檔小區物業服務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

第六條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_______。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水泵的執行和日常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_________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其中,電梯、水泵執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釋出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 (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其中,電梯、水泵執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_________%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租用):_________;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_____________;車庫車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12

甲方:

乙方(業主):

單元房號:

身份證號碼:

商鋪編號:

建築面積:

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位 置: 南寧市五象新區東風南路西側 ;

建築面積: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範、交通、消防等專案進行維護、服務和管理。

2、根據相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5、甲方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甲方可聘請專業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公司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7、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8、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行為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9、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使用功能。

10、向乙方提供房屋專有部位、專有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1、負責共用物業設施、裝置的管理和消防安全責任。

1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車輛實行交通管理。

13、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商業網點提供服務和管理。

14、本協議終止時,與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建議和意見。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

4、依據本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收費標準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和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造成損壞、損失,負責賠償。

7、乙方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8、轉讓房屋時,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9、乙方如將其房屋以某種方式給他人使用,則應約定物業使用人須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乙方對其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責任;乙方在出租物業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登記備案,向甲方遞交產權證和租賃合同影印件備案,告知承租方遵守本協議,並對承租方違反本協議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消防、環保、裝修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11、承擔使用或租用物業的設施、裝置的消防安全責任。

12、如因業主或使用人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致他人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業主或使用人所受傷害為他人所致,則應直接向致害人要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3、委託並協助甲方按政府部門公佈的有償收費標準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道路或其他非規劃停車場地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三條 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

戶外牆面、樓梯間、公共走廊通道、園建、園林、水景池、共用設施裝置房等。

第四條 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及其執行的養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裝置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電梯、公共供電線路、照明、

消防設施、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綠地、道路、溝渠、池、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裝置設施使用

的房屋等。

第五條 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

1、 每日對公共區域進行環境衛生的保潔;

2、 每日收集、清運公共區域的垃圾;

3、 共用水景池定期清洗;

4、 定期進行除四害工作。

第六條 公共區域的安全防範:

1、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的公共秩序;

2、 實行24小時值班、巡查。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

1、 保持共用道路暢通;

2、 制止小區內違章停車。

第八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詳見收樓時的《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九條 物業環境和共用房屋外觀:

1、 保持整潔、定期清洗外牆;

2、 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

3、 主要路口設路標,各項物業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誌;

4、 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並報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第十條 裝置執行:

1、 定期保養各類共用裝置,確保正常執行;

2、 水電裝置每日巡查,保障裝置正常執行;

第十一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護:

1、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裝置檔案(裝置臺帳),設施裝置的執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設施裝置標誌齊全、規範,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裝置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設施裝置執行正常。

第十二條 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1、物業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定期清洗;

2、每日收集、清運垃圾(不包括處理);

3、共用雨、汙水管道每半年疏通1次;雨、汙水井每月檢查1次;

4、共用生活水池每季度清洗1次,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5、每月進行三次滅蟲除四害。

第十三條 公共區域綠化養護:

1、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定期施肥、修剪、澆灌和鬆土,做好防澇、防凍;

3、保持綠化植物生長良好;

4、定期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第十四條 公共區域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主要道路、街道交通標誌齊全、規範,有明顯的車輛行走、停放標誌;

2、對進出物業區域的車輛實施證、卡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維護區內道路暢通;

3、勸喻違章違規停車。

第十五條 公共區域安全防範:

1、物業區域主出入口實行24小時站崗值勤;

2、重點部位和區域定時巡查,監控中心實施24小時監控;

3、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和演練,維護保障消防設施正常使用,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活動;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擬定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助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六條 房屋裝飾裝修:

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臨時管理規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稽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每日不定時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制止並報告有關主管部門。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屆滿之日或發展商《收樓通知書》通知的收樓之日(二者以日期較前者為準)起計收,收樓當天預收六個月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 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時間:物業服務費按月結算,交費時間為每月的5日前繳交當月物業服務費。

第十九條 本物業服務費計算面積按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由甲方按雙方約定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或乙方委託的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專有部分所有設施裝置的維護,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修、更新、改造、有線電視等費用及樓宇內公共水電分攤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按建築面積計算):

1、 聯排別墅、高層住宅與商鋪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建設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簽字:

業主(物業買受人)簽字: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13

第一條 當事人

委託方

名稱: 業主大會

服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服務內容

3.1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3.3 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3,5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3.6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3.7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3.8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

3.10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3.11其他委託事項 。

第四條 服務質量

服務質量按以下執行:

第五條 服務費用

5.1 物業服務費由服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5.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服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服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六條 服務支出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七條 停車費用

停車費用由服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 ;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

車庫車位(已出售):

3.

4.

第八條 其他費用

服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服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九條 委託方權利義務

9.1審定服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9.2 檢查監督服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9.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託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第九條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務方無償使用;

(2) 。

第十條 業主委員會

委託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 監督和協助服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 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 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 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 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第十一條 服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委託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委託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服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 等措施;

5]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 每年度向委託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委託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委託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滿,委託方決定不委託服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服務方;服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委託方。

本合同期滿,委託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服務方的意見通知服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專案之前,服務方應當應委託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委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委託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因委託方違約導致服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服務方有權要求委託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服務方經濟損失的,委託方應給予服務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委託方有權要求服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委託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委託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託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委託方有權要求服務方清退;造成委託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託方經濟賠償。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服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 加收違約金。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服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委託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服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十六條 其他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委託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託方簽章 服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14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組織名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企業名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型別: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汙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

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d、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e、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f、辦公費用;

g、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h、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裝置設施進行經營(如:設定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專案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汙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_________區、_________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專案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裝置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收費;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 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 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

第七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後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物業服務協議書(前期)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與售房單位簽訂的《_____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_)內的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本物業名稱: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區_______區

座落位置:_______區_______樓_______單元_______室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甲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協議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交通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二、在本物業設立服務機構,對本物業進行專業化物業管理;

三、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五、制止違反《物業管理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和本物業的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七、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編制物業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九、每六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費用收支賬目;

十、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和限期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享有並履行《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及義務;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四、遵守《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本協議以及本物業的管理規定;

五、依據政府有關規定和購房合同規定,辦理入住手續時,乙方應交納公共維修基金;

六、裝飾裝修時,必須辦理裝修手續,並遵守物業在房屋裝飾裝修方面的管理規定;

七、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九、支援並協助甲方依法所進行的物業管理和經營活動;

十、轉讓物業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和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的內容,交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十一、在使用獨立採暖爐時必須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統(採暖爐)執行《承諾書》的內容,以免發生人身危害;

十二、頂層平臺不得搭建陽光屋、遮陽蓬、鐵架、藤架等任何封閉或半封閉式建築;平臺內種植灌木、花卉不得超過女兒牆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臺的環境衛生;

十三、在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時禁止破壞在地面敷設的採暖管線;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護、養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穿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公共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第六條 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及其執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裝置是指不為單個產權人所有而為產權人所共有並共同使用的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來水分戶水錶以外計費水錶以內的上水管道、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汙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樓道、郵政信箱、避雷裝置、電子對講防盜門、紅外線周界報警系統、空調冷凝水管、化糞池、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圍牆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等。

第七條 園藝及環境衛生

一、區內共用綠化、園藝小品等的管理和養護;

二、公共環境的衛生清潔、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不含垃圾消納場的管理及建築裝飾垃圾收集和清運)。

第八條 安全及消防

一、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公共區域內的(即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戶門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傳工作,加強消防培訓及演練,積極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的防範工作。

風險告知:明確各委託專案所包含的具體內容,應表述清楚,越詳細越好。如房屋建築公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專案內容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環境衛生包括哪些部分,樓梯、樓道、場地、庭院哪些委託,哪些不委託。

第九條 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進行預測和安排,確保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第十條 檔案資料

一、對本物業的房屋竣工、設施裝置及接管驗收檔案、圖紙、資料進行管理;

二、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部門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對本物業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執行。

三、收費標準:

裝修押金:_______元(業主交納_______元,裝修企業交納_______元)

裝修管理費:_______元/套(由裝修企業交納)

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自然間(由業主交納)

第十二條 其他管理服務事項

一、向業主提供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有償維修、養護;

二、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各類特約有償服務;

三、根據本物業內的情況和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有償社群服務及商務服務;

四、法律政策及協議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本小區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物業服務標準會執行《_______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20__] 950號檔案規定的經濟適用房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以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築平方米(包括:物業公共區域保潔、公共秩序的維護、小區綠地養護、化糞池清掏、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的小修、小區日常綜合管理);

二、躍層(六躍七)住宅需加壓供水,加收加壓水泵執行費_______元/月建築平方米;

三、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將按_______市法規、政策調整;

四、交納費用時間: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六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此項費用不屬於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並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按市物價部門批准的《停車場(庫)車輛收費標準》收取;

1、 大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2、 小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3、 露天停車場臨時停放機動車收費標準:(第一小時不收費)

小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大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

二、為滿足住戶需要提供的各項有償服務價格另議,見《住戶手冊》附件《有償服務價目表》;

三、符合相關法規、政策的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 代收代繳費用(此項費用不屬於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並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如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氣費等費用的代收代繳服務。

1、公共樓道燈電費(含樓宇對講):_______元/度,由本單元全體業主均攤;

2、生活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戶年;

3、有線電視收視費:_______元/戶月;

4、自來水:_______元/噸;

5燃氣: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費時間:按月/年交納。

第十八條 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一、按照《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號)的規定,各產權人在其購買房屋時,須按購房款_______%的比例繳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檔案執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委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

四、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抵押或饋贈其單元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十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致使甲方未能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超標部分費用,退還利息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千分之三的的滯納金。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現的所有違約情形,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應當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二十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洩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若協商無效,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住戶手冊》、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頂層平臺使用《承諾書》和供暖系統(採暖爐)執行《承諾書》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中未規定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業主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