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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諮詢服務協議(精選24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7.39K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1

-——————(以下簡稱“客戶”)與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精選24篇)

一、客戶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列明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檔案。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①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③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④附件,即

附件A 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件B 客戶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件C 報酬和支付;

⑤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四、鑑於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件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客戶:(簽章) 工程諮詢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地址: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2

某某(以下簡稱“客戶”)與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客戶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列明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檔案。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①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③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④附件,即

附件A 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件B 客戶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件C 報酬和支付;

⑤在實施過程中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四、鑑於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件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客 戶:(簽章) 工程諮詢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 址: 地 址: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中國公司為一方,____國____公司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_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4

客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客戶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 (列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檔案。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1、委託函或中標函;

2、工程諮詢服務協議通用條件;

3、工程諮詢服務協議專用條件;

4、附則,即

附則A-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則B-客戶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

附則C-報酬和支付;

5、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四、鑑於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附則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本協議約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客戶(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5

合同編號:

技術服務合同

項 目 名 稱: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籤 訂 日 期:20__年 月 日

籤 訂 地 點:南寧市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行業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 (以下簡稱本專案)

環評報告型別:環境影響報告書

專案開採礦種:

專案礦區面積:

專案開採規模:

專案開採工藝:

專案開採深度:

專案地點:

專案性質: 新建/改建/擴建/續採

專案總投資:

專案投資體制:備案制/核准制

專案立項部門: 發改局

專案評價範圍:無重大生態環境敏感目標或限制因素,不在公路、鐵路規定的保護範圍內。

第二條 執行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2.1-20__)及其他相關導則、規範和標準。

第三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

1.及時向乙方提供本專案編制必備的資料、圖件等基礎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本專案所需主要資料清單如下。

(1)專案立項檔案(如有);採礦證;

(2)專案開採設計方案;礦區範圍圖(含批覆)及設計紅線圖及方案文字;總平面佈置圖;

(3)專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土地復墾方案;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

(4)專案水文地質勘查報告(必須滿足地下水 級評價要求);

(5)專案水保方案報告;

(6)專案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如有);

(7)專案安全預評價報告;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如有);

(8)專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如有);

(9)礦山專案整合/續採之前的設計、水保、安評、環評及竣工驗收等報告(如有);

(10)專案所在地城鄉總體規劃;

(11)專案區域土地利用規劃;

(12)專案所在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及其規劃環評(含審查意見);礦山治理及恢復規劃;

(13)專案區域水土保持防治規劃/小流域治理規劃(如有);

(14)專案所在地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含公益林分佈圖);

(15)專案涉及環境敏感區規劃報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如有);

(16)國土、環保、安監、水利、林業等各相關部門出具的意見或批覆(如有)。

2.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查組織協調和準備工作,並協助乙方做好現場調查。負責完成公眾參與調查及公眾參與說明。

3.按時按量向乙方支付編制工作經費。

(二)乙方

1.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編制專案報告書,達不到國家和當地技術標準要求的,需重新編制,由此產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2.自合同生效起,同時甲方提供資料齊全以及首付款項到位起 40 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專案送審稿的編制工作。

3.收到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含評估中心)出具稽核意見(含評估意見)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送審稿修改工作。

第四條 經費及支付

(一)合同總額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專案編制總費用為人民幣: 萬元整(¥ 0,000.00)。

(二)付款方式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在叄(3)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50%,即人民幣: 萬元整(¥ ,000.00);

2.乙方提交報告送審稿後、評審前,甲方在叄(3)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30%,即人民幣: 萬元整(¥ 0,000.00);

3.報告通過環保主管部門批覆後叄(3)日內,付清剩餘費用,即人民幣: 萬元整(¥ 0,000.00元)。

第五條 保密義務

雙方均應保護雙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成果形式

專案完款後,乙方提交編製成果的形式為:

報批稿文字一式貳份及電子版一式壹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的,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編制工作拖延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額的 萬分之八 計付(最高違約金不超過10%)。

(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編制工作拖延,使乙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編制工作的,時間順延,並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完成時間。

(三)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編制工作不能在合同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工作時間順延,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相關政策、總量指標調整、公眾參與以及甲方未批先採、專案選址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本工作無法開展或通不過評審和審批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則根據已完成的工作量按比例收取費用。

(四)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能無故終止合同,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且乙方已開始編制工作的,不足一半的,甲方按合同總額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的,按合同總額的全部支付;若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將甲方已支付的編制費退還給甲方,按合同總額的 千分之一 支付違約金(最高違約金不超過10%)。

(五)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編制費、監測費、調查費、評審費等相關費用需增加,具體數額按國家有關收費標準另行協商:

1.甲方提交的資料錯誤,或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編制完成報告初稿後,如專案性質、開採方案(含建設內容、建設規模)、開採工藝、總平佈置、開採地點、環保措施或總投資等發生重大變化以及其他因素,需重新編制報告的。

2.專案所在地及周邊存在重大生態環境敏感目標或限制因素。

第八條 免責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9條規定:編制有關開發利用規劃,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專案,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利用規劃,不得組織實施;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專案,不得開工建設。

若違反該規定的,有關部門可依照本法第61條、63條進行處罰,處罰內容包括責令停止建設、罰款、責令恢復原狀、行政拘留責任人等。甲方因此遭受的處罰和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共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專案完款之日起自動失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頁後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公司網址: 網 址:

公司郵箱: 郵 箱:

開戶名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專案聯絡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財務聯絡人: 技術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年 月 日簽訂地點: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戶”)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客戶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檔案。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①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③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④附錄,即

附錄a--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⑤在實施過程中籤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四、鑑於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各執____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客  戶:(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諮詢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戶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諮詢單位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籤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7

合同型別:

合同編號: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

項 目 名 稱: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籤 訂 地 點:

中國工程諮詢協會制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

委託方(單位全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開 戶 名:

開戶銀行:

賬  號:

聯絡方式:

專案聯絡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受託方(單位全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盧世柱

工程諮詢單位資格證書級別及編號:

開 戶 名:

開戶銀行:

賬  號:

聯絡方式:

專案聯絡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A9號樓1單元7層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委託方受託方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諮詢行業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恪守。

根據委託方的委託要求,受託方應根據國家、地區及行業的有關政策、法規及規範要求,按時向委託方提交諮詢成果。

第一條 委託專案名稱及合同型別

(一)委託專案名稱:

(二)合同型別

編號型別選擇備註

1規劃諮詢□■

2編制專案建議書□

3-1編制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

3-2專案申請報告□

3-3資金申請報告□

4評估諮詢□

5工程專案管理□

6專案後評價報告□

7-1其他諮詢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

7-2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

7-3編制重大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

7-4實施方案□

7-5初步設計評估諮詢□

7-6工程專案概預決算審查□

7-7其他□

第二條 諮詢專案概況

(一)建設地點: ;

(二)建設內容: ;

(三)建設規模: ;

(四)專案建設/生產工藝: ;

(五)專案建設性質:新建/改建/擴建;

(六)專案總投資: ;

(七)專案立項部門: 發改委/工信委。

第三條 委託諮詢服務的期限、地點及進度要求

(一)諮詢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諮詢地點: 南寧市 ;

(三)進度要求:委託方提供資料齊全以及首付款項到位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專案送審稿的編制工作。

第四條 協作事項

為保證受託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委託方應當向受託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一)提供技術資料:■技術背景資料,□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規劃或可行性論證報告,□技術評價報告,□發改或工信立項批覆檔案,□規劃批覆檔案,□國土批覆檔案,□其他批覆檔案或政府有關會議紀要、意見。

(二)提供工作條件:安排專人(含車輛)負責現場調查組織協調和準備工作,並協助乙方做好現場調查。

(三)委託方提供上述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安排專人協助現場調查和資料收集;合同簽訂後5日內,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技術資料。

(四)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紙質版技術資料歸還委託方;電子版自行保管、保密處理。

(五)其它: 。

第五條 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編制本專案報告所需要的基礎資料和技術資料,並協助受託方收集其他有關資料。

(二)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專案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彙總後的所有資訊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受託方,必要時可吸收受託方編制人員參加。由此造成費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時間延誤的,按本條第五款約定執行。

(三)委託方按照約定及時向受託方支付本合同費用。

(四)委託方在合同期內專案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五)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另行商定,同時,提交成果的時間相應調整,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在合同期內專案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六)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委託方不得擅自修改、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委託方承擔。

第六條 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諮詢報告,使本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二)受託方提供的諮詢成果達不到合同約定要求的,受託方應無條件完善、修改。

(三)受託方應對委託方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四)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擅自將諮詢成果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受託方承擔。

(五)受託方應按合同約定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 貳 份。若委託方要求增加諮詢報告份數,受託方將按本單位規定收取諮詢報告的文印工本費。

第七條 合同金額與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額: ;

(二)付款方式

1、一次總付

在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全額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後 5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總價 50 %,即人民幣 元整(¥ )的定金;

(2)乙方提交送審稿後、評審前 5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總價 30 %,即人民幣 元整(¥ );

(3)委託方驗收合格/收到報批稿或批覆後 5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的剩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 )。

第八條 交付與驗收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

(一)交付內容

受託方提交諮詢成果的形式:■紙質版,□電子版。

(二)交付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

以書面諮詢報告作為諮詢成果,則書面諮詢成果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為:

書面諮詢報告(一式 貳 份),電子資料 PDF版 。

時間: 本專案完款後3日內

地點: 南寧市

(三)成果驗收

委託方按 評審/審查/獲得主管部門批覆/其他 方式對受託方完成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書面的諮詢成果完成證明。

(四)寬限期

在合同約定的驗收期內仍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或驗收不合格的,經委託方同意可以給予受託方 10 日的寬限期進行完善和修正。在寬限期內驗收合格的,不視為違約;寬限期滿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條“違約責任”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反約定,不能按時提供技術資料或工作條件或提供技術資料不準確,導致受託方無法按期完成並提交諮詢成果的,受託方有權按延誤的時間予以順延;造成諮詢成果返工或修改時,委託方應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委託方因故要求中途終止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受託方。受託方不退還委託方支付的定金。若受託方已開展工作,委託方應按受託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諮詢費。

3、委託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本合同諮詢費用的,從應付諮詢費用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受託方按應付合同金額的 千分之五 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0%)。

(二)受託方的違約責任

1、受託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交諮詢成果時,受託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委託方賠償應收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五 ,作為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0%)。

2、受託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提供錯誤或不合格資訊而導致委託方損失的,受託方有責任採取補救措施,並按實際情況賠償委託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損失。

3、受託方惡意違反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提交諮詢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返還已收取的諮詢費用。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所有通知和通訊都應是書面的(可用電子郵件送達),並親自送達或以傳真、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專案聯絡人。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特快專遞、電子郵件的通知送達時生效,傳真傳送後在收到對方確認函時生效。任何一方變更本合同所示的專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應提前 5 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雙方均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 15 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造成的影響。

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合理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南寧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方和受託方各執 貳 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後自動終止。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委託方和受託方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衝突時,以合同正文條款為準。

本合同附件:

附件1:

……

(本頁後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公司網址: 網 址:

公司郵箱: 郵 箱:

開戶名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專案聯絡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財務聯絡人: 技術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年 月 日簽訂地點: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8

_______(以下簡稱“客戶”)與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客戶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檔案。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①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③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④附錄,即

附錄a--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⑤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四、鑑於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各執____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客戶:(簽章)

客戶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電子信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工程諮詢單位:(簽章)

工程諮詢單位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電子信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括號內楷體字部分為說明性文字)

一、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義:

1.1“專案”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併為之提供諮詢服務的專案。

1.2“服務”是指工程諮詢單位根據本協議書所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正常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附加服務,以及經雙方書面協議,在正常服務之外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協議書第7.9條的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必須履行的服務。

1.3“工程”是指為完成專案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客戶的裝置、設施及其他物品。

1.4“客戶”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聘用工程諮詢單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5“工程諮詢單位”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受客戶聘用提供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6“第三方”是指客戶、工程諮詢單位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1.7“協議書”是指由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和專用條件,附錄a(服務範圍)、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附錄c(報酬和支付),委託函、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如果已簽訂),以及其他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等組成的檔案。

1.8“合同”是指與本協議書委託的工程諮詢服務有關的,客戶與任何第三方簽字的合同。

1.9“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10“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二、工程諮詢單位的義務

2.1服務範圍。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供的服務範圍見附錄a。

2.2工程諮詢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2.3認真地盡職盡責和行使職權。

(1)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國家的利益和客戶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2)根據客戶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的授權或要求,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時,工程諮詢單位應:

(a)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應在本協議書附錄a中加以說明,或以書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諮詢單位同意。

(b)在客戶和第三方之間提供證明、行使決定權或處理權時,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獨立的專業人員,依據自己的專業技能和判斷,公正地進行工作。

(c)在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時,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事先得到客戶的批准(發生緊急情況除外,但事後工程諮詢單位應儘快通知客戶)。

2.4客戶的財產

工程諮詢單位使用的由客戶提供或支付費用的物品,屬於客戶的財產。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工程諮詢單位應將尚未消費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客戶,並按客戶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項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三、客戶的義務

3.1客戶應在不耽誤服務的合理時間內,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他能獲取的、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3.2客戶應在雙方商定的合理的時間內,就工程諮詢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客戶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和答覆。

3.3客戶應負責諮詢服務所涉及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工程諮詢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外部條件。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絡的渠道,以便工程諮詢單位收集需要的資訊。

3.4(對於國外諮詢專案,增列本條款)客戶應盡其所能對工程諮詢單位的人員以及下屬提供如下協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檔案;

(2)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渠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人員為服務目的和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專案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專案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續。

(6)工程諮詢單位為客戶專案出境考察時,除制裝費外,其他一切費用應由客戶負擔。

3.5為了服務的需要,客戶應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附錄b所規定的裝置和設施。

3.6在與工程諮詢單位協商後,客戶應按照附錄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為工程諮詢單位挑選和提供職員,以及提供其他人員的服務。客戶提供的職員在涉及服務時,只應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的指示。工程諮詢單位應與客戶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務的人員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四、雙方代表和職員

4.1工程諮詢單位和客戶,根據協議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員,要能勝任本職工作,並互相取得對方認可。如果客戶未能按規定提供職員及其他人員的服務,工程諮詢單位可自行安排,並作為附加的服務。

4.2為了執行本協議書,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階職員作為本方代表。

4.3如果需要更換任何人員,雙方同意後,由任命一方負責安排同等能力人員代替,同時承擔更換費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換,應提出書面要求,並須闡述更換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則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擔更換費用。

五、責任與賠償

5.1如果確認工程諮詢單位違反了2.3(1)條款的規定,客戶提出索賠,則工程諮詢單位應對由於其違約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並向客戶賠償。

5.2如果確認客戶違反了對工程諮詢單位應盡義務,工程諮詢單位提出索賠,則客戶應負責向工程諮詢單位賠償。

5.3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賠償,僅限於因違約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數額,而不牽連其他方面。

5.4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賠償的最大數額,不能超過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最高賠償數額。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賠償總額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任何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超過部分的索賠。

5.5一方提出索賠要求不能成立時,要完全補償對方因該索賠要求所導致的各種費用支出。

5.6如果認為任何一方與第三方應共同對另一方負責賠償,負責賠償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賠償額,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一部分比例。

5.7雙方必須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法律規定的更早時間之前正式提出索賠,在規定時間之外提供索賠無效。

5.8除因工程諮詢單位故意違約或缺乏謹慎而瀆職引起的索賠外,客戶應保障工程諮詢單位免受因客戶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沒有保險的、或責任期終止後提出的索賠造成的影響。

5.9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任何職員,在根據協議履行義務中的行為或失職只向客戶負責,不應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負責。

六、工程諮詢單位的保險

6.1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範圍內,客戶可要求工程諮詢單位進行以下保險:

(1)在允許條件下,對5.1條工程諮詢單位的責任進行保險;

(2)對公共或第三方的責任進行保險;

(3)對客戶提供的財產進行保險。

上述各項保險的費用應由客戶負擔。

七、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7.1本協議書從雙方正式簽字之日起生效。

7.2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雙方協議延期的例外。

7.3當客戶或工程諮詢單位一方提出要求,對方書面同意時,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另籤補充協議書。如客戶書面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書,並視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7.4如果客戶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拖延,工程諮詢單位應將此情況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客戶,對導致增加的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完成服務時間應相應延長。

7.5如果出現非工程諮詢單位應負責的情況,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務不能按時履行時,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通知客戶。如由此使某些服務不得已減慢或暫停時,該部分服務完成期限應予延長。對於暫停服務的還應加42天以內的恢復服務期限。

7.6客戶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諮詢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將開支減至最小。

7.7如果客戶認為工程諮詢單位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其義務時,可通知工程諮詢單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務。如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客戶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35天內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書。

7.8工程諮詢單位在支付通知單應支付的日期後30天,仍未收到客戶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款項時,或根據7.5、7.6條已暫停服務超過182天時,可向客戶發出通知要求支付。14天后可發出進一步通知,再過42天后,可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情況下,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7.9當根據7.5條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非根據7.7條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以外,工程諮詢單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對此,工程諮詢單位有權得到所需的額外時間和費用。

7.10本協議書終止,不應損害和影響各方的權利、責任及索賠。

八、支付

8.1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的報酬,按照本協議書條件和附錄c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8.2如果客戶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服務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工程諮詢單位補償應支付的報酬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該利息補償不影響第7.8條工程諮詢單位的權利。

8.3支付報酬所採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本協議書專用條件約定。

8.4如果客戶對工程諮詢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單中的報酬或部分報酬專案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單24小時內向工程諮詢單位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客戶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專案的支付。第8.2條的規定適用於最終支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8.5除按協議書規定的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客戶可在發出通知後不少於7天請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工程諮詢單位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

九、爭端的解決

9.1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協議書引起的任何爭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一致,應將爭端事項提交調解人進行調解。調解人由雙方協商聘請,或向中國工程諮詢協會會長(涉外諮詢服務可規定:向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主席)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授權機構申請選派一名調解員。

雙方應在聘請調解員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聯合與調解員共同商定交流有關資料的計劃和將採取的協商步驟。

協商應在保密情況下進行。如雙方接受調解員的最終建議,就解決爭端達成一致意見,應寫成書面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約束雙方遵照執行。

如雙方在約定期間未達成一致協議,任一方可請調解員提供一份給雙方的無約束力的書面意見。除經雙方書面同意,調解員的上述意見不能作為隨後任何訴訟程式中的證據。

調解中,各方作證等支出自行承擔,其他費用雙方均攤,或按調解員決定分攤。

如雙方在聘請調解員28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協議,可按9.2條款規定,將爭端事項提交仲裁。

9.2如調解失敗,經雙方同意,調解員可將雙方已協商一致的事項寫出記錄。爭端的其餘事項可提交給仲裁員。除調解員將雙方一致事項的記錄可交給仲裁員外,在聘請仲裁員後,調解員的任務將終止,不再作為仲裁中的證人,也不再提供調解中得出的其他證據。仲裁按照專用條件中的規定進行。雙方同意仲裁為終局,同意裁決結果,放棄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權利。

十、其他

10.1本協議書的語言及遵循的法律見協議書專用條件的規定。

10.2因國家(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明的工程諮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規變化,引起服務費用和服務持續期的改變,要簽字補充協議,調解和修正協議文字,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10.3沒有對方的同意,客戶或工程諮詢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10.4工程諮詢單位對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客戶僅有權為本協議書中的工程和其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此時不需取得工程諮詢單位的許可。當事的雙方互相提供的檔案資料要嚴格保密,未經允許,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提供版權和所有權,如有違背,要追究法律責任。

10.5除非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另有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可單獨或與他人合作版有關工程和服務的書籍。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二年內出版,則須取得客戶批准。

10.6如發現工程諮詢單位有以下過失,儘管會按照有關國家或其他司法管轄範圍的法律進行處罰,工程諮詢單位還將被視為違反本協議2.3(1)條款的規定,客戶可根據7.6條的規定終止本協議:

(1)為直接或間接影響任何官員或其他人在選聘過程或履行協議過程中的行為或行動,而饋送、接受或索要財物;

(2)為影響選聘過程或協議的執行,而謊報事實,給客戶造成損失,包括採用合謀辦法,以抑制或減小自由、公開競爭的效果。

10.7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並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以書面回執或回函確認。

10.8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年月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備用和備選條款及應用說明)a.對應通用條件的有關條款:

一、定義

1.1專案是:

(根據fidic客戶/工程諮詢單位標準服務協議書應用指南第2章對白皮書第13、14條的說明中的建議,如果客戶提出要求,可增列以下備用條款:

4.1職員的提供:工程諮詢單位應對提供的工作人員中的主要負責人向客戶提出能夠勝任工作的必要證明。

4.2代表:如果客戶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有一名被授權的駐地代表時,工程諮詢單位可隨時將賦予他的任何義務和權利委託給獲得客戶批准的人員,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該類委託。委託和撤回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在其副本送達客戶之後方可生效。如果委託涉及合同管理義務時,應同時單獨通知承包商。

5.7責任和提出索賠的期限:本協議書生效日期為責任起始日期。責任終止日期根據適當法律或法規決定,本專案應不盡於服務完成或終止日期;(對工程設計和工程監理等諮詢服務,應增加一句:但對影響工程質量的服務內容的責任期限應延長至有關部門規定的工程壽命期。)每次提出索賠的一方應在對方違約事件發生後14日內向對方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再28日內提出詳細索賠依據和具體要求。

5.4賠償的限額:協議書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為完成正常的服務(或其中規定部分),客戶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最高費用,或不超過____萬元。對雙方履約延誤規定有按日賠償率,以及雙方支付或賠償延誤規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賠償總額均不得超過以上賠償限額。

工程諮詢單位履約延誤執行按日賠償率賠償的,不再因延誤而償付其他賠償或補償。

7.2服務開始日期:(可選用以下條款方案)

①在協議書生效後____天內,或

②在工程諮詢單位收到協議書規定的第一次付款後____天內;或

③在工程諮詢單位的銀行確認已根據協議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後____天內。

服務完成日期:(對於投資前或工程實施前的各類諮詢服務,或只提供諮詢報告、建議書等的服務,可規定:)自服務開始日期起____月(或日)內完成。(對於履行為完成某項工程(合同管理)或某一項預定任務所需的服務,可規定:)自服務開始日起至負責的工程或任務預定完成日期____為止。

8.2支付的時間:當地貨幣在客戶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28天內,外幣(如有時)在客戶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56天內。

8.3協議書規定的貨幣: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貨幣│││┃

┃對協議書│││┃

┃貨幣的匯率│││┃

9.2仲裁:

應向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省(市、自治區)仲裁委員會(涉外諮詢服務可規定向國際商會)申請仲裁。

仲裁機構地址________________

10.1協議書的語言和法律

語言________________

主導語言_______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______

(此處可增加稅賦條款)

10.2工程諮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10.6通知

客戶的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工程諮詢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b.附加條款:

11.(根據我國有關部門對工程諮詢質量提出的要求,和fidic應用指南第2章對白皮書第5.(1)條款的解釋,對各類諮詢服務提出的質量目標要求條款)根據第2.3(1)條款提出的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除了要達到本行業同等專家的技能水平和行業道德行為準則外,要求做到:

(對於為地區、或行業、或專項、或專案、或企業提供規劃諮詢等委託任務)認真調查分析委託規劃諮詢物件的現狀基礎和特點、優勢與劣勢、國家有關巨集觀調控政策、國內外發展水平和趨勢、外部影響因素變化、可持續發展要求等,做到諮詢成果具有巨集觀性、戰略性和綜合性,儘可能符合國家、社會和客戶的最佳利益。

(對於編制專案建議書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專案建議書編制內容和深度的規定,根據國家巨集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風險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專案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對於編制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根據國家巨集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等要求,進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專案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對於專案評估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專案評估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對委託評估的諮詢成果(專案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各項內容,從是否符合國家巨集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評估論證,儘可能提出優化方案;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專案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觀、公正、科學、可靠地提出評估意見。

(對於工程設計等委託任務)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勘察和設計,符合環保、節能、安全等要求,採用先進適用技術,達到工藝技術指標和預定的設計要求,以及分階段設計的深度要求。

(對於招標諮詢服務)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有關條例規定,招標檔案較好地反映專案特點、體現專案意圖,招標須知和技術規範全面明確,工程量和標底計算可靠,合同條件周全合理,客戶和投標人風險分配明確適當,招標程式合理,解答投標人質疑符合專案要求,較好地平衡招投標雙方關係,評標客觀、公正。

(對於合同管理、工程監理諮詢服務)對委託專案的工程設計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認真研究,提出問題和優化建議;根據委託,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裝置和部件進行檢驗,杜絕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產品;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和費用支付及時檢查,按時提出分析和改進對策的報告,實現進度、質量和費用三項控制。

(對於投產後諮詢服務)對專案的執行、維護需求和客戶的執行、維護資源分析全面,制定的執行、維護工作計劃有針對性;編寫執行操作規程、維護規程,以及人員培訓計劃等符合行業部門有關規定和專案實際需要,能抓住重要關鍵部位或工序;提供的執行、維護專業管理和培訓符合計劃和規程要求。

12.(根據《工程諮詢業質量管理導則》的要求,並參考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第49條關於對諮詢成果進行質量評價的規定,補充以下條款)服務完成30日內,工程諮詢單位負責質量管理的負責人要會同客戶,按照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發布的《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辦法》的規定和第11條規定的質量目標要求,聯合進行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履行服務的工程諮詢單位的代表負責做出必要說明,並有權對質量評價結論申述意見。質量評價合格作為對服務成果的驗收和客戶向工程諮詢單位最終結清服務報酬尾款(不超過服務報酬的10%)的依據。

13.(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45)工程諮詢單位不應被要求代表客戶向客戶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僱員支付款項。

14.(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46,如果是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專案,可能要求以下條款)客戶保證(填入借款人)已從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獲得了________(填入金額)的貸款,其中一定比例將用於本協議書規定的合理付款,將按照貸款協議條款規定,並經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批准時支付。

15.(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第48條,預計工程諮詢單位將在服務中應用具有專利性質的發明時,可增列本條款)工程諮詢單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務期間的發明獲得專利,並可將該發明出售、保留或從中獲益,客戶對此無任何權利。

16.(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50)如果本協議書中任何規定的任何部分被有關主管部門認為無效,則應認為該部分已被從協議書中刪去,此條規定的剩餘部分及協議書其他規定仍繼續有效。

附錄a:服務範圍經雙方同意,本協議書委託諮詢服務範圍如下:(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4章附錄a關於服務範圍的說明中按專案階段分類的原則,以及對投資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設計、採購〈招投標〉、實施和執行等6個階段的說明,下文按照我國工程諮詢劃分為8個服務範圍的要求,列舉了我國各類工程諮詢單位能夠提供的服務內容。簽定協議書服務範圍時,可根據委託任務實際情況,參考下列選列)

一、規劃諮詢

(一)規劃諮詢正常服務:

1.(列擬委託服務內容,如:編制國家、或部門、或地區、或專業、或企業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供諮詢建議報告或專題研究報告。)內容包括:根據實際要求調整選列或增列,以下提綱供參考)

(1)規劃研究物件的現狀、特點、比較優勢、外部環境變化和影響的調查分析;

(2)發展規劃思路,應採取的政策和措施建議;

(3)實現結構調查的方向和目標,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選擇,以及應採取的步驟建議;

(4)對生態環境的汙染、破壞和生產要素的消耗等影響的分析,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對策研究;

(5)投資籌措的方向和途徑,以及可行的融資方案的設想;

(6)發展目標的設想和發展速度預測;

(7)綜合諮詢建議。

2.(如擬委託專題研究諮詢,可選用)提出________(列出擬委託的專門問題)課題研究報告。

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

以上諮詢報告,除由工程諮詢單位派出專案組調查編寫以外,還要求經工程諮詢單位專家評審修改後提出。

(二)規劃諮詢附加服務(按需要雙方協商後填列)。

二、編制專案建議書

(一)編制專案建議書正常服務:

1.為____________專案編制專案建議書(或預可行性研究),內容包括:(宜根據有關部門規定和專案具體情況編制,下列提綱可供參考)

(1)擬建專案必要性的論證;

(2)市場(或社會需求)的現狀和前景的概括調查分析;

(3)產品方案、擬建專案規格的論證;

(4)廠址或建設地點的選擇;

(5)對選定的資源及可利用性的分析;

(6)對可能發展的技術以及技術引進的選擇分析;

(7)鑑別專案對當地環境及生態產生的影響;

(8)投資估算及投資資金構成、籌措的設想。投資估算採用根據歷史經驗統計方法;

(9)專案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

(10)專案的建設時間以及進度安排。

2.(如擬委託某單項調查諮詢,可選用)完成_______專案建議書中________(列出擬委託內容,如:選址調查、市場環境調查等)單項調查報告。

(二)編制專案建議書附加服務(按需要雙方協商後填列):

三、編制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

(一)編制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正常服務:

1.編制________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宜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關於該類專案可研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結合專案具體情況編列。下列提綱可供參考)

(1)依據國家巨集觀調控政策,在專案建議書基礎上進一步進行調研,提出專案的背景、專案建設的必要性和經濟意義,以及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所依據的政策原則和指導思想;

(2)產品市場(或社會需求)現狀調查和預測分析,競爭對手現狀和發展分析,產品的競爭能力分析和市場營銷戰略;

(3)產品(或建設)規模方案的選擇;

(4)工藝技術方案(或建設標準)選擇;

(5)資源、原材料、燃料來源和供應的可能性評價;

(6)公用設施建設方案;

(7)建廠條件和廠址方案。地理位置、氣象、水文、地質、地形條件、交通運輸,以及水、電、氣和社會經濟現狀及其發展趨勢;廠址比較和選擇意見;

(8)生態環境影響和對策;

(9)節約能源、水和土地資源論證和措施;

(10)職業安全、衛生和消防論證及措施;

(11)生產組織、管理體制、機構定員、人員培訓設想;

(12)編制投資估算,提出資金籌借辦法。投資估算按重要部位設計方案估算工程量進行計算;

(13)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

(14)綜合評價及結論。

2.(如擬委託某單項調查諮詢,可選用)編制________專案可行性研究中________(列出擬委託內容,如:市場調查、投資估算……等)單項專題調查諮詢報告。

(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附加服務(按需要雙方協商後填列):

四、評估諮詢

(一)評估諮詢正常服務:

1.對________專案的專案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估

,提出評估報告。內容包括:(可參考以下提綱,根據專案情況編列)

(1)對專案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專案必要性;

(2)市場調查和預測;

(3)建設規模;

(4)技術方案;

(5)廠址選擇;

(6)環境影響;

(7)節約能源、水資源、土地措施;

(8)職業安全、衛生和消防措施;

(9)投資估算;

(10)資金籌措方案;

(11)經濟和風險分析等作出全面分析評價,根據需要和可能提出優化建議,對專案的可行或不可行提出明確建議。

2.(如擬委託評估單項內容,可選用)對________專案的專案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中________(列出擬委託內容,如:選址方案、市場調查預測、投資估算……等),或對________專案設計概算、施工結算進行專項評估,提出專項評估報告。

3.(如擬委託專案後評估,可選用)對________專案進行後評估,提出後評估報告。內容包括:(可參考以下提綱,根據專案情況編列)與專案原預計的投資和進度發生的偏差及其原因;專案原預期市場(或社會需求)、生產(或運營)規模實現情況及分析;生產工藝(或建設方案)選擇符合要求情況及分析;專案經營效果(財務效果或社會效果)與原預計的出入及其分析;原專案評估中的預測與實際發生的出入及其分析;專案決策和實施中的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專案獲得良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果)需要採取的措施等。

4.(如擬委託後評估單項內容,可選用)對________專案竣工投產後,________(根據需要,從上述內容中選重點內容)進行單項後評估,(或對________專案竣工決算進行審查評估),提出單項後評估報告。

(二)評估諮詢附加服務(按需要雙方協商後填列):

五、工程勘察設計

(參照fidic應用指南第4章關於設計階段的說明,以及建設部《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文字編寫)

(一)工程勘察設計正常服務:

1.在客戶提供資料基礎上,為編制________專案的專案建議書或可研報告(或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的需要,進行工程勘察,提出勘察報告。內容包括:(可參考以下提綱,根據專案具體情況調整或增列)

(1)工程測量;

(2)工程地質與岩土勘察;

(3)水文地質勘察;

(4)繪製勘測圖紙和資料。

雙方經過協商,按下列格式提供檔案資料和成果。

2.在客戶提供資料的基礎上,完成________專案初步設計和(或)施工圖設計。內容包括:(可根據有關部門規定調整或增列)

(1)總圖運輸設計;

(2)建築物、構築物設計;

(3)工藝設計;

(4)非標準裝置設計、標準裝置清單及規格;

(5)輔助工程設計;

(6)公用工程設計;

(7)總體設計;

(8)編制設計概算;

(9)材料用量、土地利用、“三廢”治理方案。

在工程實施階段提供現場服務,包括向承包商進行設計交底、必要的設計修改或補充、監督貫徹設計意圖。當承擔設計服務的工程諮詢單位同時受聘承擔專案工程監理任務時,對此類設計修改和補充,可根據合同自行決定授權給其駐地代表。

如是涉外專案,現場服務另按工日收費。

雙方經過協商,按下列格式提供檔案資料和成果。

(二)工程勘察設計附加服務(按需要雙方協商後填列):

六、工程招標諮詢

(一)工程招標諮詢正常服務;

1.編制________工程(或裝置材料採購)專案招標資格預審檔案。內容包括:資格預審檔案。內容包括:資格預審邀請函、資格預審標準和程式、專案情況、資格預審申請格式。

2.對資格預審資料分析和投標人選擇提出諮詢建議。

3.編制________工程(或裝置材料採購)專案招標檔案。內容包括:

(1)投標邀請函;

(2)投標人須知;

(3)擬使用的合同條件;

(4)工程、裝置、材料綜合說明、技術規範;

(5)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6)工程量清單;

(7)要求投標人提供的附加資格清單。

4.參加投標人現場考察,解答投標人質疑,招標檔案補遺。

5.參與投標書評審,提出諮詢建議。

6.編制合同協議書。

客戶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檔案資料清單

┃││提供時間┃

┃專案名稱│檔案資料份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提供工程專案批准件(影印件)以及││┃

┃施工或勘察許可檔案││┃

┃2.提供工程專案的座標和標高資料││┃

┃3.提供技術委託書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

┃圖紙││┃

工程諮詢單位向客戶提供諮詢成果清單

┃│提交日期│┃

┃工程勘察成果名稱├──────────┤提交份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戶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交的檔案及資料清單

┃││││提交時間┃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內容要求├──────┨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諮詢單位向客戶提供的設計檔案清單

┃││││提交時間┃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內容要求├──────┨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招標諮詢附加服務(按需要雙方協商後填列):

七、合同管理或工程監理

(參照fidic應用指南第4章關於專案實施階段的說明,以及建設部《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文字編寫)

(一)合同管理或工程監理正常服務:

1.為實施客戶與第三方簽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諮詢服務。工作內容如下:

(1)審查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向承包商提出建議,並向客戶提出書面報告;

(2)配備合格監理人員,監督承包商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3)對工程設計中發現的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改進建議,並向客戶提供書面報告;

(4)監督工程質量,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對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質量標準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立即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或安裝。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工序、分項分部工程,以及不安全的施工企業,要通知承包商整改和返工;

(5)經客戶同意後,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和復工令;

(6)監督工程進度,按照工程計劃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對實際工程進度提前和施延進行確認,必要時提出改進度的措施建議;

(7)協助客戶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按照合同和實際工程進度對結算工程款進行審查和確認,作為客戶支付的依據;

(8)必要時主持召開建設有關方工作協調會議,重要協調事項應事先向客戶報告;

(9)監督裝置製造和供貨(客戶委託時)。按客戶與供貨商簽訂的合同,派人監督檢查裝置製造情況,必要時提出保證裝置製造質量和進度的建議;

(10)每月(次月10日前)向客戶和貸款機構(如有時)提交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和財務開支情況分析及對策建議報告;

(11)對客戶與第三方發生的爭端,獨立、公正地進行調解。

2.(當客戶委託二個以上工程諮詢單位共同承擔合同管理服務時,應明確其中一家為主包單位。其協議條款為:)

為實施客戶與第三方簽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主包服務,工作內容如下:

選列上述第1款各項工作內容擬委託主包工程諮詢單位承擔的,要負責對為同一合同提供其他合同管理服務的工程諮詢單位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對擬委託一部分合同管理服務的其他工程諮詢單位的協議條款為:)

為實施________專案承包合同提供________(列擬委託內容)服務,並接受該合同管理的主包工程諮詢單位的統一協調管理。

3.(當合同管理的承包工程諮詢單位要將其承擔的一部分服務內容分包給其他工程諮詢單位時,在上述第1款協議內容後增列以下內容:)

雙方同意,工程諮詢單位將以上服務內容中的________分包給________(分包工程諮詢單位名稱)負責實施。

(二)合同管理或工程監理附加服務(按需要雙方協商後填列):

八、投產後諮詢

(參照fidic應用指南第4章關於專案執行階段的說明,以及fidic(諮詢工程師在執行、維護和培訓中的作用)和《執行、維護和培訓服務的指南》編寫)。

雙方商定,由客戶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以下專案投產後的執行、維護和培訓服務(根據擬委託任務在下列幾種層次的服務內容中選列)。

(一)投產後諮詢正常服務:

1.(當客戶具有一定自行管理的人力和條件時,可選用)提供執行、維護和培訓(英文縮寫為omt)顧問服務,工作內容包括:

(1)編制專案執行、維護和培訓(omt)計劃,包括對專案omt需求和客戶omt資源的評估,以及專案omt計劃;

(2)參與工程裝置竣工驗收;

(3)編制專案執行程式和操作規範;

(4)編制專案維護程式和操作規範;

(5)制訂工作人員結構和配備標準,並協助招聘工作人員;

(6)制訂培訓計劃和培訓教員。

以上責任成果經客戶與工程諮詢單位評審合格後,服務結束。(根據需要可以增列:)以後一年內每季度派出專家來現場進行評審訪問一次。

2.(當客戶人力不充分時,可選用)提供執行管理承包服務,工作內容包括:

(1)編制專案執行、維護和培訓計劃;

(2)參與工程裝置竣工驗收;

(3)編制專案執行程式和操作規範;

(4)編制專案維護程式和操作規範;

(5)負責提供主要專業人員,並負責挑選客戶提供的其他執行、維護人員;承擔領導和管理執行、維護的專業性工作;

(6)協助客戶挑選和配備相對應的接受培訓人員;

(7)按照計劃,組織日常執行、維護、培訓工作;

(8)雙方商定________月(年)期間內服務結束。

3.(當客戶人力不足時,可將專案執行、維護工作包給單獨的承包公司,這時工程諮詢單位一般承擔合同管理服務,可選用)提供專案業主與執行承包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諮詢服務,工作內容包括:

(1)審查承包商制訂的專案執行、維護和培訓計劃,向承包商提出建議,並向客戶提出書面報告。

(2)編制專案執行、維護程式和操作規範,或審查承包商編制的專案執行、維護程式和操作規範,向承包商提出建議,並向客戶提供書面報告。

(3)配備合格監督人員,監督承包商按照執行、維護、培訓計劃及執行、維護程式和操作規範進行工作。對不符合程式和規範規定的問題,要及時通知承包商整改。

(4)監督工作進度,按照計劃進度進行檢查,對實際進度提前或拖延進行確認,必要時提出改進工作進度的措施建議。

(5)協助客戶控制承包款項的支付,按照合同和實際工作進度對承包商結算通知單進行稽核和確認,作為客戶支付的依據。

(6)每月(次月10日前)向客戶提交工作進度、工作質量和財務開支情況分析及對策建議報告。

4.(如擬委託單項執行服務時,可選用)提供________(如執行管理)服務。工作內容包括:

(1)編制專案執行工作計劃;

(2)編制專案執行程式和操作規範;

(3)提供主要執行專業人員,承擔執行管理專業性工作;

(4)在________月(年)期間內,按照計劃組織日常運作工作。

(二)投產後諮詢附加服務(按需要雙方協商後填列)

附錄b:客戶為工程諮詢單位提供的職員、

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一、客戶提供的裝置設施

(實際需要,雙方協商選填下表)

┃│││提供時間┃

┃名稱│數量│型號與規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交通工具│││┃

┃二、郵電通訊│││┃

┃裝置與設施│││┃

┃三、辦公裝置│││┃

┃四、機電裝置│││┃

┃五、│││┃

┃六、│││┃

二、客戶提供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公共設施

(按實際需要,雙方協商選填下表)

┃│││提供時間┃

┃名稱│數量│面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住宅│││┃

┃2.辦公室│││┃

┃3.交通道路│││┃

┃4.倉儲設施│││┃

┃5.公共設施│││┃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承辦單位(乙方):_________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基建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業務,經雙方協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條款。

一、委託服務、審計、驗證專案情況

1、工程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m2;

3、工程造價(暫估價):每平米_________元;

4、工程地址:賀蘭縣望都太陽城小區內;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委託乙方服務的內容或要求服務內容(需服務的內容在以下專案前劃勾):

1、編制工程預算、決算、招標標底;

2、稽核工程預算、決算;

3、工程量清單編制;

4、施工全過程造價控制;

5、工程竣工結算稽核;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專案施實過程中應提供的資料(需提供的資料在以下專案前劃勾):

1、施工合同、補充合同或施工協議書。

2、工程施工圖紙(全套:土建、安裝)。

3、圖紙會審資料、設計變更、簽證單。

4、施工組織設計、隱蔽工程記錄、吊裝工程記錄。

5、施工過程中雙方簽證資料。

6、工程(預)決算書(加蓋送審、編制單位公章、預算員專用章)。

7、工程量計算表、主要材料計算表。

8、鋼筋實際用量計算明細表。

9、按政策規定需據找補差價的'材料價格證明資料。

10、建設單位供料明細表。

11、招投標檔案及其他有關影響工程造價、工期等的簽證資料。

12、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取費等級證、預算員資料證。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明細表。

四、甲方在委託專案中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提供的計算資料要真實、齊全。

2、施工管理人員要密切配合。

3、由於甲方在工作執行中,提供的資料虛假不全或有關人員不配合,造成乙方結論不實際或拖延工作進度,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總造價的%)

五、乙方在承辦委託諮詢業務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編制和稽核,出具驗證報告,保證驗證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2、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編制、審計、核算業務,出具計算、稽核、核算報告。

六、收費標準:

1、經雙方議定,按結算金額的

2、雙方一次性協商收費

七、結算方式:

1、經雙方議定,協議簽證後,甲方預付乙方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的預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預算書時,甲方在簽收預算書時付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30%的款項。

3、進入工程決算時,甲方必須付至總費用的。

4、餘款在辦理完決算專案籤認時一次性付清。

5、補充內容:甲方要求報進度款時,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總費用中,在結算時預予抵扣。

八、賠償:

雙方任何一方若無故撤消或不履行協議時,該方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審計工程總造價的30%)。

九、合法規定:

本協議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

十、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附則: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生效。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承辦單位(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競標_____工程專案提供諮詢服務一事,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企業的資質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2.甲方編制全部的投標書,甲方與乙方協商後,確定投標書的投標額。

3.甲方競標成功,則表明乙方的諮詢服務工作已履行完畢,甲方即時向乙方出具書面檔案,以確認乙方諮詢工作有效,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

第二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須將收集到的競標專案資料及時告知甲方。

2.乙方對甲方報價等商業機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擴散。

第三條 諮詢服務費的確定及支付

1.本協議簽訂之後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諮詢費人民幣_____萬元。

2.競標成功後,甲方按中標合同總金額的_____%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但須扣除前期支付的_____萬元。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諮詢服務費,則以每日千分之_____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四條 協議的終止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對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均不得終止本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協議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六條 保密責任

一方對因本次諮詢服務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 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條款獨立性

如本協議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於任何原因被認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協議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協議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開發的專案工程造價諮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及說明

1、一審:對委託方委託的、未經其稽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稽核。

2、二審:對委託方委託的、且經其稽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稽核。

3、送審額:

①、委託方委託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②、委託方委託的、已經稽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4、核定額:經受託方完成編制或稽核完成,並經委託方確認合格的標底、預(結)算的總值。

5、審減額:上述的送審額與核定額之差。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開發的專案一(二)審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包括編制標底、抽取鋼筋、稽核預(結)算等相關事宜。

第二條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類別分為5類,成果名稱、相應的成果內容見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檔案均應加蓋單位公章、負責專案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註冊造價工程師的執業章及其簽名。

2、成果的詳細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檔案,均應詳實、細緻、完整。甲方將在乙方諮詢服務時,據專案的具體情況,向乙方提交具體要求。

3、提交成果的時限:在甲方考慮任務量大孝專案具體特徵等因素下,酌情確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檔案。有關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務通知單”內提出。

4、成果的質量要求:預算誤差率在 3 %內,鋼筋誤差率在 3 %內,一審結算誤差率在3 %內,二審結算誤差在1%以內。前述誤差率均為乙方提交的成果與甲方確認、驗收後的成果之間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數值的比率。

第三條 成果驗收

甲方將及時組織專業人員,對成果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全面確認、驗收。對於驗收中甲乙雙方的分歧,雙方將以北京市造價處的諮詢結果進行確定。

第四條 質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託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諮詢成果的準確。

2、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乙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第五條 計價與支付

1、計價

按成果類別計價,乙方諮詢的服務費計價原則見下表:

2、支付

原則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檔案經甲方驗收合格並書面確認後15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該次諮詢服務通知單涉及的諮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依據甲方專案進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價諮詢專案。

2、提供乙方稽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不含標準圖集、定額、各種手冊等通用檔案、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3、協調乙方獲取現場資料。在乙方要求下,經甲方確認確屬必要的情況下,組織乙方人員考察專案工地現場,並可負責召集、組織監理單位、甲方工程部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稽核協調會議。

4、負責協調諮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6、除非另有說明,甲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智慧財產權。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確有完成相應諮詢服務任務的資質、人員、辦工條件、辦公裝置等到必備條件,合同簽訂後5日內,乙方應提交服務於本專案的人員名單並作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託、要求,接受工作任務並按甲方的要求認真、負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造價諮詢任務。

3、按約定時間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並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4、在諮詢服務過程中,如專案實際需要或甲方認為確屬必要時,乙方應參加有關現場會議、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核量。

5、乙方在諮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1)未經甲方允許,不能與施工方單獨溝通。如工作需要,必須在甲方監控下進行溝通。

(2)遵守甲方發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過程中遵守造價人員職業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甲方利益。

第八條 延伸服務

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務。該等服務由甲方提出內容、時間、地點、人員資格等相關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費對甲方進行如下針對性的相關服務:

1、法律諮詢:在完成合同約定服務的同時,隨時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諮詢內容的法律、法規諮詢。

2、工程諮詢: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可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洽商管理、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索賠處理、工程結算等工作流程的諮詢及建議。

3、諮詢熱線:為保證乙方的延伸服務得到充分的落實,甲方除與乙方專案人員進行諮詢外,還可隨時撥打諮詢熱線進行相關諮詢。

4、工程總結:成果完成後向甲方提供專業工作總結

5、人員保證:專案直接負責人為總工程師,同時各專業負責人均配備具有豐富經驗的註冊造價工程師或具有中高階職稱的人,並確保人員到位。

6、對接保證:在專案進行過程中如出現需協調和解決的問題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時,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人直接與甲方見面和溝通並加以處理,保證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質量要求完成諮詢服務工作,提交成果誤差超出合同約定誤差率,每超出1個百分點(結算二審每超過0.5%),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在諮詢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更換主要業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後,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資料、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資訊及其他資訊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資訊,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當於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4、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為已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法定解除條件,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經甲方書面通知後在10天內乙方工作仍無實質性改進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違約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終止。

合同解除後,不妨礙甲方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暫定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簽訂地。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就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專案(以下簡稱"酒店專案")工程造價諮詢服務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20xx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等國家法律及工程造價政策法規,參照《建設專案全過程造價諮詢規程》(CECA/GC 4__20xx),本著公平、自願、互利原則,結合酒店專案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專案概述

1.1、工程名稱: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

1.2、工程地點:北京豐臺區王佐鎮

1.3、工程規模: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工程建築面積約85647㎡,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約59345㎡,地下建築面積約26302㎡。

第二條 酒店專案造價諮詢服務階段

本合同約定,酒店專案造價諮詢服務為:全過程造價服務。具體分如下階段:

2.1、投資估算階段;

2.2、施工圖預算階段;

2.3、招投標服務階段;

2.4、施工過程造價控制階段;

2.5、竣工驗收決算階段;

2.6、施工圖紙審查和設計方案造價控制階段;

2.7、其他服務: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備案招標檔案合同編制;

第三條 酒店專案造價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要求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造價諮詢服務階段約定,根據甲方提供的酒店專案用地紅線範圍內已完成及未來完成的施工設計圖紙內容,向甲方提供如下造價諮詢服務:

3.1、投資估算諮詢服務內容

參照《建設專案投資估算編審規程》(CECA/GC1__20xx)和施工圖設計圖紙,以及甲方具體要求編制酒店專案投資估算報告,包括主體結構、二次結構砌築抹灰、室內外精裝修、機電工程、特種裝置(電梯、智慧化控制裝置等)、特種工程部位(游泳池、廚房、洗衣房等)、室外配套工程、園林綠化景觀工程、裝置採購、酒店運營物品採購等酒店專案全部投資內容。上述投資估算報告在20xx年2月8日前完成。

3.2、施工圖預算諮詢服務內容

3.2.1、施工圖預算定額計價服務內容

甲方已與酒店專案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協議(詳見《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乙方根據上述施工協議約定和施工圖設計圖紙,編制施工圖預算。上述施工圖預算報告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並根據現場施工方案及價格確認及時完成施工圖預算的補充編制工作。酒店專案採用施工圖預算定額計價的,乙方應按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及時完成定額預算編制工作。

3.2.2、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計價服務內容

酒店專案採用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乙方應按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及時完成工程量清單預算編制工作。甲方在室內外精裝修、機電安裝、裝置採購、酒店運營物品採購等計價上將更多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具體以甲方要求為準。

3.3、招投標諮詢服務內容

根據附件《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專案綜合計劃》(下稱"綜合計劃")計劃內容和時間要求,以及甲方的其他要求,按時完成招投標諮詢服務。具體完成時間參照綜合計劃要求,乙方承諾在人力、物力上資源充足,合理安排造價諮詢服務人員,確保滿足甲方總體招標、施工進度要求。

3.3.1、招標檔案和合同編制

1、招標檔案編制:乙方提出完整的招標檔案和要求,乙方負責招標檔案中經濟檔案的編制,乙方負責彙總甲方或甲方委託的顧問公司編寫的技術管理檔案,並負責將上述檔案統一稽核編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術、經濟、管理內容的招標檔案報告,報甲方最終確認。

2、合同檔案編制:乙方提出完整的合同檔案和要求,乙方負責合同檔案中經濟條款的編制,乙方負責彙總甲方或甲方委託的顧問公司編寫的技術管理條款,並負責將上述條款統一稽核編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術、經濟、管理內容的合同檔案,報甲方最終確認。

3.3.2、工程量清單預算編制

根據招標檔案的具體要求、《建設專案施工圖預算編審規程》(CECA/GC 5__20xx)和甲方的要求,編制相應工程內容的工程量清單,該清單滿足招投標需要,在某些機電工程上因存在圖紙不夠完善或存在設計變更,故工程量計算儘量準確(結算時準確複核),某些專案在施工圖紙深度不夠的情況下應採用模擬清單。乙方在工程量清單編制後投標工作完成前,應向甲方密封提供該項工程的合理造價標底,在造價標底編制上要求材料裝置單價、人工費、措施費、管理費、規費、利潤、稅金等所有構成工程單價的'內容要符合工程實際情況和市場合理價格水平,儘量不出現遺漏內容從而導致計價結算沒有依據。

3.3.3、招標答疑及回覆

對招投標過程中各投標單位提出的問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書面回覆意見。協助甲方進行資格預審。

3.3.4、評標、清標工作

對投標單位的投標檔案進行合理性分析,特別是經濟檔案投標內容,對主要材料、輔助材料、裝置等用量較大的專案要嚴格審查,避免不平衡報價,確保總體價格合理,有效控制造價。乙方應向甲方及時提出評標、清標工作書面報告。

3.4、施工過程造價控制諮詢服務內容

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定、技術措施方案、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現場簽證等內容應及時審定(該類技術檔案需由甲方提供書面資料),必要時進行現場核實(協助監理、甲方、施工單位共同進行)。確保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可能影響造價的所有內容和因素均有記錄和確認,形成文字、影像等相關資料,在竣工決算時均有據可查,有效進行施工過程造價控制。施工過程造價控制要求每半個月與甲方進行小結匯報一次,每個月彙總一次,

形成月度造價控制報告,對此甲乙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

3.5、竣工決算諮詢服務內容

參照《建設專案工程結算編審規程》(CECA/GC 3__20xx)和3.1至3.4形成的報告檔案,進行分階段結算,要求乙方在該專案完成兩個月內完成分階段結算報告,專案竣工後三個月內完成竣工決算。在甲方與乙方完成階段性結算和竣工決算報告稽核後,及時與施工方、材料裝置供應方等進行核對、結算和決算工作。

3.6、施工圖紙審查和設計方案造價控制諮詢服務內容

3.6.1、施工圖紙審查

乙方根據造價經驗,在20xx年2月8日前配合監理、甲方完成施工圖紙審查,對不合理的設計和對造價影響較大的內容從造價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3.6.2、設計方案造價控制

對室內外精裝修、廚房、洗衣房、游泳池等尚未設計或需要深化設計的,乙方應在設計方案階段提出設計造價控制標準,在設計方案階段配合甲方與設計方進行研討以合理控制造價。

3.7、其他服務

為酒店專案在政府部門進行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招標備案,履行招投標手續,乙方根據招投標備案要求和甲方要求編制上述招標檔案。

第四條 造價諮詢服務成果質量標準要求

4.1、投資估算質量標準要求

參照《建設專案投資估算編審規程》(CECA/GC1__20xx)、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完成投資估算報告。要求土建、裝修、機電、配套等專案內容投資估算符合五星級酒店標準,材料、裝置、系統配置等建議明確。編制過程中與甲方、設計單位、甲方委託機電顧問公司進行定期研討,以確保投資估算的質量,並據此進行專案投資控制。

4.2、招標檔案質量標準要求

招標檔案中技術要求、施工管理要求、經濟要求、工期要求等編制內容,要求條理清晰、文字描述準確,符合招投標法律規定,避免出現法律糾紛。

4.3、合同檔案質量標準要求

合同檔案體系完整,技術條款、經濟條款、管理條款、工期要求、質量要求、成品保護、安全管理、付款方式、違約條款等內容描述準確,避免出現經濟糾紛,切實保護甲方合同權益。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中對分包單位施工管理、總包管理費等事項均進行了詳細約定,乙方應充分閱讀、瞭解、熟知上述協議內容,並將相關內容和約定與上述合同檔案體系相結合。

4.4、施工圖預算質量標準要求

參照《建設專案施工圖預算編審規程》(CECA/GC 5__20xx)和甲方的要求,編制施工圖預算,特別是材料、裝置單價、人工費單價等要求準確。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中各項計價費用的確定要嚴格進行現場確認、稽核和控制。

4.5、工程量清單質量標準要求

根據工程量編制規範、北京市建築工程預算定額和甲方要求,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模擬清單。工程量清單中內容齊全,工程量計算準確、工程專案特徵描述清晰。根據酒店專案建設特點,在專案實施過程中設計變更較多,對此乙方充分理解,在工程量計算過程中重複計量較多,乙方特此承諾設計變更引起的重複計量工作不再另行收取費用。

4.6、標底編制質量標準要求

在招投標檔案編制後,乙方在招投標回標前向甲方提供招標工程標底,作為甲方選擇施工單位和確定價格的依據。因此,要求乙方編制的標底符合市場價格水平,特別是主要材料裝置、人工費、措施費等。

4.7、造價過程控制質量標準要求

施工過程中影響價格的變化因素均要形成確認檔案,包括甲方、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均要聯合確認(轉籤手續由甲方負責),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資料提供自己的獨立意見供甲方參考以控制過程造價。

4.8、竣工結算質量標準要求

竣工結算應按專業分單位形成完整的竣工結算報告,乙方對報告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4.9、招標檔案和合同的確定

為規範招投標和合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甲乙雙方應對乙方提供的標準檔案進行充分討論,形成標準。該應根據工程特點如專業分包(土建、裝修、機電)、材料裝置採購、酒店物品採購等分別編制討論。

4.10、各主要材料裝置供應商的名錄

根據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乙方應編制各主要材料裝置供應商名錄,如電梯、空調、智慧化、精裝材料、管線等。要求該供應商儘量在北京周邊地區,每項材料裝置列出3至5家供應商,該供應商提供的材料裝置應近五年內在北京五星級酒店、高檔寫字樓、大型公共建築內均有使用,供應廠商產品質量優良、工藝有先進性、廠家具備一定規模,屬於同行業一流企業。上述工作應在20xx年2月8日前全部完成。

第五條 造價諮詢服務組織措施

酒店專案計劃於20xx年12月30日前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除甲方調整招投標進度外,乙方提供的全過程造價諮詢服務應滿足上述招標、施工、竣工計劃要求。

5.1、綜合計劃的實施

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內部編制的綜合計劃內容,對綜合計劃中涉及本合同約定中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乙方將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實現,確保綜合計劃的實施。在綜合計劃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要共同努力及時協商,計劃時間可能有區域性調整,但綜合計劃的總體目標必須確保實現。

5.2、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及保證措施

針對酒店專案招標內容繁多、工作量大、時間緊等特點,乙方有充分準備,將安排足夠的人力、物力予以支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期間將安排不少於15人的專業團隊專職從事本專案造價諮詢服務工作,公司領導親自掛帥,土建、機電專業負責人業務管理水平符合要求,專業技術人員精幹。乙方特此承諾從管理和人員組織上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

第六條 造價諮詢服務期限和服務費用

6.1、本合同服務期限: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6.2、本合同項下造價諮詢服務費用為:本合同全過程造價諮詢服務費用按建築面積85647平方米和每平米 元進行測算為 元,經甲乙雙方協商最終確定本專案諮詢服務費用固定總額(即本合同總價)為 整。

6.3、乙方諮詢服務費用組成明細如下:

專案名稱 投資估算編制 招標檔案及合同編制 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 定額預算編制 清單預算編制 鋼筋精確算量 工程實施階段造價控制 分階段結算及竣工結算 招標備案檔案編制 其他 合計

第七條 造價諮詢服務費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5%作為預付款;

7.2酒店專案完成總承包協議約定正負零,並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諮詢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10%;

7.3酒店專案主體結構施工圖預算完成,並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其他諮詢服務內容,甲取費專案基數(萬元) 建築安裝工程 建築安裝工程 建築安裝工程 主體結構工程 建築安裝工程 鋼筋總量 建築安裝工程(控制) 建築安裝工程 政府招標備案 建築安裝工程 費率 服務費(萬元) 按費率一欄計算的服務費用與服務費一欄約定的金額有衝突以服務費一欄金額為準。稅金等相關費用均已包含。 備註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20%;

7.4酒店專案完成總承包協議約定主體結構封頂,並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諮詢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25%;

7.5酒店專案竣工驗收,並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諮詢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15%;

7.6乙方完成酒店專案內部竣工結算報告,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10%;

7.7酒店專案竣工驗收後三個月,並乙方配合甲方與施工單位完成相應竣工結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8%;

7.8酒店專案竣工驗收後六個月,並乙方配合甲方與施工單位完成全部竣工結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7%;甲方在付款前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稅務發票。

第八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8.1甲方對本合同履行中的重大問題享有決定權。

8.2甲方提供造價諮詢服務所需的設計圖紙、總承包施工協議、綜合計劃等相關資料。

8.3監督乙方的工作進度和質量,審查乙方提供的諮詢成果。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執行,或諮詢成果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8.4甲方有權查閱、使用乙方的各階段的造價諮詢服務成果。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造價諮詢服務成果提出質疑,並要求其給予解答。

8.5乙方人員不能滿足諮詢服務的進度和質量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人員;有權要求乙方諮詢服務人員參與工程現場計量,乙方應積極配合。

8.6甲方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和具體要求移交和通知乙方。

8.8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8.9採取保密措施遵守保密約定。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9.1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完成諮詢服務工作所必須的各種資料、圖紙、紀要等檔案。

9.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約定協調乙方與施工承包商、設計方、監理方以及甲方內部各部門的工作關係。

9.3 乙方按合同約定完成甲方委託的造價諮詢服務工作,保證服務質量。

9.4 乙方在造價諮詢服務過程中遇有疑問,應及時以書面形式與甲方人員溝通,因擅自理解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9.5 乙方應為本合同的履行組織造價諮詢團隊,配備全職造價諮詢人員(造價諮詢團隊詳見附件)。

9.6 乙方授權本專案總負責人處理與本工程專案有關的業務,代表乙方簽署相關檔案。

9.7 乙方應認真清點並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造價資料。

9.8 乙方對提供的諮詢成果(包括書面及電子檔案)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字資料條理清晰。所有重要檔案,諸如成本預算、招標報告書、工程量清單、分期結算單和最終結算書均由乙方總負責人審閱確認。

9.9 對甲方提出有關造價諮詢服務成果疑問,有義務給予甲方及時、細緻、合理的解答。

9.10遵守協議之保密要求,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以防洩露造價諮詢服務成果。如標底洩露給第三方,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

10.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用,未按時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造價諮詢服務,造價諮詢服務完成時間和造價諮詢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50%。

10.4、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之保密要求,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以防洩露造價諮詢服務成果。乙方如未遵守保密義務,擅自向第三方透露與本委託業務有關的資訊,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於20xx年1月16日在北京市豐臺區簽署。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出現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除本合同約定外,《建設專案全過程造價諮詢規程》(CECA/GC 4__20xx)等國家及行業造價諮詢相關法規、規定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4、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施工設計圖紙和甲方造價諮詢服務要求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1.5、甲方制定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專案綜合計劃》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1.6、合同附件:

A. 《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專案招標計劃表》

B. 《20xx年春節前招標計劃表》

C. 《乙方諮詢服務團隊》

D. 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E. 乙方營業執照及造價諮詢資質檔案影印件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廣告畫面製作安裝的有關事宜,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平等、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合同內容及要求:

二、工程製作費用:

乙方將工程製作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完工一星期內驗收),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當月全部工程款,即人民幣¥:元整(大寫:壹萬柒仟伍佰肆拾叄元整)

三、付款方式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每壹個月與乙方結算一次廣告製作安裝費用,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應廣告發票至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製作或安裝過程中的問題提出意見,並要求乙方改進。

2按合同要求付款。

3應向乙方及時提供畫稿等相關物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付款。

2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製作安裝廣告畫面。

3接到甲方下單後,噴繪樣稿送達甲方,且優先製作安裝甲方畫面。

4樣稿確認後,必須規定時間內製作安裝完成上畫,如遇大風暴雨等惡劣天氣,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48小時內完成上畫。

5乙方確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出現的人身安全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6乙方製作安裝完成後兩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上畫驗收照片。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因素

1)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或延誤工期時,工期順延,不視為乙方違約。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氣原因致不能施工的超過8小時以上的)影響工期,工期順延,不視為乙方違約。

3)因9級以上臺風造成廣告畫布損壞無法使用時,根據不可抗力程度免除乙方責任,由甲方承擔畫布更換。

2合同一方有如下違約情形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支付應付款項,連續逾期達到30天;

2)乙方未按甲方約定完成廣告牌製作安裝工作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合同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14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戶”)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客戶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____(列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檔案。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1、委託函或中標函;

2、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3、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四、鑑於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各執____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客戶:(簽章)_____________

客戶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籤於工程諮詢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15

委託人(全稱):

諮詢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示範文字(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條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專案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一)專案名稱(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地址(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專案諮詢業務範圍:

(A類)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稽核及專案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稽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稽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第三條諮詢人、委託人的義務

(一)諮詢人的義務

1.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2.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諮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4項、第五條第(二)款第3項規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後,諮詢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主動徵詢委託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託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行,以保證諮詢工作順利進行。

4.諮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諮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洩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託人的義務

1.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諮詢人提供與本專案諮詢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絡。

第四條諮詢人、委託人的權利

(一)諮詢人的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諮詢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二)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以事實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諮詢成果檔案錯誤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諮詢人、委託人的責任

(一)諮詢人的責任

1.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稅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3.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4.諮詢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5.諮詢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諮詢成果檔案(含工程量計算書及底稿、編審的概(預)算書、結(決)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檔案)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字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託人的責任

1.委託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託人如果向諮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諮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3.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諮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託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並補償諮詢人額外的酬金。

4.委託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諮詢專案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諮詢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關於規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的有關問題的通知》(贛計收費字〔20xx〕1177號)的規定,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正常服務、附加業務和額外服務的酬金,委託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諮詢人的酬金。

1.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諮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2.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3.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二)諮詢人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當日)向委託人交付諮詢成果檔案。如果由於諮詢人自身原因延誤支付,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諮詢費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四)如果委託人對諮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專案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諮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專案的支付。

(五)雙方同意用________貨幣支付酬金,按________匯率計算。

(六)雙方同意:簽訂合同時預付總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當提交諮詢成果初稿時,預付總酬金的50%,剩餘部分酬金待諮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第九條其他約定

(一)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二)諮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三)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四)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專案有關的任何報酬。

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五)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六)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專案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七)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字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字為準。

第十條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諮詢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諮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16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 》 專案進行技術諮詢,並支付諮詢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意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一、諮詢的內容與要求:

(一)諮詢內容:受甲方委託,乙方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要求,負責完成 《 工程》 報告的 工作。

(二)諮詢要求:本專案報告的格式、內容和深度應能滿足國家以及地方政府的相關法規和技術規範要求。

二、諮詢專案概況

(一)建設地點: ;

(二)建設內容: ;

(三)建設規模: ;

(四)專案總投資: 。

三、履行期限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定生效之日起,

在 個工作日內(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除外)完成。

(二)履行方式:乙方按合同約定要求開展本工程專案的技術諮詢服務,最終諮詢成果以書面檔案形式一式 份交付甲方。

四、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委託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按乙方提出的所需資料清單向乙方提供專案諮詢所需的全部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時效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接受乙方交付的諮詢成果,支付報酬。

2.乙方人員如需調研或到現場勘察,甲方應給予協助和配合。

(二)乙方(受託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諮詢成果,並對專案諮詢成果的質量負責。

2.乙方交付的諮詢成果如出現錯誤或缺陷,乙方應及時修改和完善,直到合格為止。

五、保密事項: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一)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和諮詢成果。因履行本合同獲取的對方技術資訊、經營資訊以及工程諮詢服務成果,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面提供給第三方。

(二)保密人員範圍:所有參與本工程專案的工作人員。

(三)違反保密義務的責任: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六、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驗收標準和辦法:

(一)驗收標準: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政策法規、技術規範。

(二)驗收辦法:技術諮詢成果採取專家評審或審批通過方式驗收,由專家組或審批單位出具諮詢成果驗收證明(專家評審意見或審批部門的批覆檔案)。

八、報酬及支付方式:

1.諮詢服務報酬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 萬元整)。

2.諮詢服務報酬由甲方 次(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一次總付: 萬元,時間: 。

(2)分期支付:合同簽訂後7日內,甲方支付諮詢總費用的20%為定金,計 萬元;

乙方交付諮詢成果文字初稿時,甲方支付諮詢總費用的 %, 計 萬元。

乙方交付諮詢成果文字終稿時,甲方付清諮詢總費用的餘額,計

萬元。

3.其他方式:

九、違約責任:

雙方商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提供專案諮詢所需必要的資料、資料,乙方提供諮詢成果的時間順延。如甲方所提供資料不實,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逾期接受諮詢成果的,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報酬。。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途要求改變合同訂立時的研究方案、規模或內容,諮詢服務報酬應做相應調整,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已付定金則無需退還,並應視已完成工作量大小支付相應報酬。

甲方若逾期付款,應按合同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按期提出諮詢報告,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提交的諮詢成果質量不合格引起返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除因逾期按合同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退還甲方已付定金;如果甲方未支付定金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全部報酬,另應按合同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按 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一)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 書面 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五)本合同雙方履行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後,自行終止。

委託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住所(通訊地址):

專案聯絡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籤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受託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住所(通訊地址):

專案聯絡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籤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17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以下簡稱為服務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內容

1.1委託方希望獲得服務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服務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招標檔案、施工合同、工程監理合同、進度款支付、材料採購合同等稽核;設計變更、現場洽商記錄、材料採購等協助建設方提出主導意見;施工現場其它技術服務。

1.3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專案實施全過程。

1.4根據工程進度按委託方要求及時提供技術諮詢報告,向委託方及時通報工程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為委託方全面掌握工程情況和下一步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資訊並給予服務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並指定一名總代表隨時聯絡。

2.2服務方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3服務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資料資料。

2.4服務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服務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務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3.1本專案服務費以工程造價為計取基數,500萬元以內按8‰計取,500—3000萬元按按7‰計取,3000—5000萬元按6‰計取,5000—10000萬元按4.5‰計取,超過10000萬元按3‰計取。

3.2合同簽訂後預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付清10%餘款。

第四條保密

4.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服務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服務方。

4.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4.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五條保證

5.1服務方保證委派有施工經驗和協調能力的工程技術人員到現場開展技術諮詢服務工作,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任務。

5.2如果服務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委託方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服務方,服務方7天之內必須改正或彌補。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包頭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服務費支付完畢後自動失效。

7.2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委託方(蓋章):

服務方(蓋章):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18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託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戶)

受 託 方:_ ______

(乙方、工程諮詢單位)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委託方(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單位全稱):廣西眾聯工程專案管理有限公司___

住所地:_南寧市白沙大道53號鬆宇時代14層1405、1406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易翠蘭________________ ____

工程諮詢單位資格證書級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 ___

開 戶 名:廣西眾聯工程專案管理有限公司__ _

開戶銀行:_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民主支行__ ___

賬  號:_ 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南寧市白沙大道53號鬆宇時代14層1405、1406___郵政編碼:530031___

電話:__    傳真: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受託方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諮詢行業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根據委託方的委託要求,受託方應根據國家、地區及行業的有關政策、法規及規範要求,按時向委託方提交諮詢成果。

第一條 委託專案名稱及合同型別

(一)委託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型別

編號型別選擇備註

1規劃諮詢□

2編制專案建議書□

3-1編制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

3-2專案申請報告□

3-3資金申請報告□

4評估諮詢□

5工程專案管理□

6專案後評價報告□

7-1其他諮詢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

7-2編制重大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7-3實施方案□

7-4初步設計評估諮詢□

7-5工程專案概預決算審查□

7-6其他□具體是:

第二條 諮詢專案概況

(一)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專案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諮詢服務的期限、地點及進度要求

(一)諮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諮詢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進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協作事項

為保證受託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委託方應當向受託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如:□技術背景資料,□技術標準和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可行性論證報告,□技術評價報告等。(其他具體內容) 。

2、提供工作條件: 。

3、委託方提供上述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

5、其它: 。

第五條 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編制本專案報告所需要的基礎資料和技術資料,並協助受託方收集其他有關資料。

(二)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專案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彙總後的所有資訊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受託方,必要時可吸收受託方編制人員參加。造成費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時間延誤的,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執行。

(三)委託方按照約定及時向受託方支付本合同費用。

(四)委託方在合同期內專案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五)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另行商定,同時,提交成果的時間相應調整,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在合同期內專案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六)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委託方不得擅自修改、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委託方承擔。

第六條 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諮詢報告,使本報告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

(二)受託方提供的諮詢成果達不到合同規定要求的,受託方應無條件完善、修改。

(三)受託方應對委託方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四)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擅自將諮詢成果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受託方承擔。

(五)受託方應按合同約定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 份。若委託方要求增加諮詢報告份數,受託方將按本單位規定收取諮詢報告的文印工本費。

第七條 合同金額與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總付

在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全額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總價 %,即人民幣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進度支付);

(3)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的剩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交付與驗收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

(一)交付內容

受託方提交諮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

以書面諮詢報告作為諮詢成果,則書面諮詢成果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為:

書面諮詢報告(一式 份),電子資料 。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驗收

委託方按 方式(評審、審查或其他)對受託方完成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書面的諮詢成果完成證明。

(1)諮詢成果的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諮詢成果的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約定的驗收期內仍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或驗收不合格的,經委託方同意可以給予受託方 日的寬限期進行完善和修正。在寬限期內驗收合格的,不視為違約;寬限期滿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條“違約則責任”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反約定,不能按時提供技術資料或工作條件或提供技術資料不準確,導致受託方無法按期完成並提交諮詢成果的,受託方有權按延誤的時間予以順延;造成諮詢成果返工或修改時,委託方應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委託方因故要求中途終止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受託方。受託方不退還委託方支付的定金。若受託方已開展工作,委託方應按受託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諮詢費。

3、委託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本合同諮詢費用的,從應付諮詢費用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受託方按應付費用的____%(例如2%)支付違約金。

(二)受託方的違約責任

1、受託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交諮詢成果時,受託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委託方賠償應收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2%),作為違約金。

2、受託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提供錯誤或不合格資訊而導致委託方損失的,受託方有責任採取補救措施,並按實際情況賠償委託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向委託方賠償該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10%),作為違約金。

3、受託方惡意違反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提交諮詢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返還已收取的諮詢費用,並另行支付已收取諮詢費用的____%(例如100%)的違約金。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所有通知和通訊都應是書面的(可用電子郵件預送達),並親自送達或以傳真、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專案聯絡人。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的通知送達時生效,傳真傳送後在收到對方確認函時生效。任何一方變更本合同所示的專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雙方均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15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造成的影響。

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方和受託方各執 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後自動終止。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委託方和受託方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衝突時,以合同正文條款為準。本合同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委託方(蓋章): 受託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開 戶 名: 開 戶 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19

合同型別:

合同編號: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 試 行 )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託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戶)

受 託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諮詢單位)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工程諮詢協會制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委託方(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資格證書級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受託方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諮詢行業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根據委託方的委託要求,受託方應根據國家、地區及行業的有關政策、法規及規範要求,按時向委託方提交諮詢成果。

第一條 委託專案名稱及合同型別

(一)委託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型別

第二條 諮詢專案概況

(一)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專案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諮詢服務的期限、地點及進度要求

(一)諮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諮詢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進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協作事項

為保證受託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委託方應當向受託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可行性論證報告,□技術評價報告等。(其他具體內容) 。

2、提供工作條件:

3、委託方提供上述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

5、其它:。

第五條 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編制本專案報告所需要的基礎資料和技術資料,並協助受託方收集其他有關資料。

(二)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專案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彙總後的所有資訊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受託方,必要時可吸收受託方編制人員參加。造成費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時間延誤的,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執行。

(三)委託方按照約定及時向受託方支付本合同費用。

(四)委託方在合同期內專案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五)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另行商定,同時,提交成果的時間相應調整,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在合同期內專案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六)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委託方不得擅自修改、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委託方承擔。

第六條 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諮詢報告,使本報告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

(二)受託方提供的諮詢成果達不到合同規定要求的,受託方應無條件完善、修改。

(三)受託方應對委託方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四)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擅自將諮詢成果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受託方承擔。

(五)受託方應按合同約定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 份。若委託方要求增加諮詢報告份數,受託方將按本單位規定收取諮詢報告的文印工本費。

第七條 合同金額與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總付

在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全額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總價 %,即人民幣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進度支付);

(3)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的剩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交付與驗收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

(一)交付內容

受託方提交諮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

以書面諮詢報告作為諮詢成果,則書面諮詢成果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為:

書面諮詢報告(一式 份),電子資料 。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驗收

委託方按 方式(評審、審查或其他)對受託方完成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書面的諮詢成果完成證明。

(1)諮詢成果的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諮詢成果的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約定的驗收期內仍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或驗收不合格的,經委託方同意可以給予受託方 日的寬限期進行完善和修正。在寬限期內驗收合格的,不視為違約;寬限期滿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條“違約則責任”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反約定,不能按時提供技術資料或工作條件或提供技術資料不準確,導致受託方無法按期完成並提交諮詢成果的,受託方有權按延誤的時間予以順延;造成諮詢成果返工或修改時,委託方應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委託方因故要求中途終止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受託方。受託方不退還委託方支付的定金。若受託方已開展工作,委託方應按受託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諮詢費。

3、委託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本合同諮詢費用的,從應付諮詢費用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受託方按應付費用的____%(例如2%)支付違約金。

(二)受託方的違約責任

1、受託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交諮詢成果時,受託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委託方賠償應收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2%),作為違約金。

2、受託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提供錯誤或不合格資訊而導致委託方損失的,受託方有責任採取補救措施,並按實際情況賠償委託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向委託方賠償該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10%),作為違約金。

3、受託方惡意違反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提交諮詢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返還已收取的諮詢費用,並另行支付已收取諮詢費用的____%(例如100%)的違約金。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所有通知和通訊都應是書面的(可用電子郵件預送達),並親自送達或以傳真、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專案聯絡人。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的通知送達時生效,傳真傳送後在收到對方確認函時生效。任何一方變更本合同所示的專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雙方均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15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造成的影響。

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方和受託方各執 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後自動終止。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委託方和受託方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衝突時,以合同正文條款為準。本合同附件:

委託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地點:

經 辦 人:

開 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日 期:

受託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地點: 經 辦 人: 開 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日 期: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20

甲方:

乙方: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國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_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21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規定,合同雙方就專案的預諮詢服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預諮詢服務的內容、形式和要求:委託專案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表:(開始時間和完成時間,關鍵步驟和控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最終報告:(內容、提交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諮詢人員:(諮詢人員人數、職稱、學歷等)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地點)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派出預諮詢小組,到甲方企業實地調查,得出結論,並提交《預諮詢報告》。

三、委託方的協作事項: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時間)內,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1、進一步的資訊和文件;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評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專案報酬(諮詢經費):__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

1、一次總付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它: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稱(或姓名)(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稱(或姓名)(簽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22

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戶”)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戶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___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檔案。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3.1 委託函或中標函;

3.2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3.3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3.4 附錄:

附錄a: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3.5 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四、鑑於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第二章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一、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義:

1.1 “專案”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併為之提供諮詢服務的專案。 (1)“正常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正常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附加服務,以及經雙方書面協議,在正常服務之外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協議書第7.9條的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必須履行的服務。

1.3 “工程”是指為完成專案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客戶的裝置、設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戶”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聘用工程諮詢單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5 “工程諮詢單位”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受客戶聘用提供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戶、工程諮詢單位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1.7 “協議書”是指由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和專用條件,附錄a(服務範圍)、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附錄c(報酬和支付),委託函、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如果已簽訂),以及其他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等組成的檔案。

1.8 “合同”是指與本協議書委託的工程諮詢服務有關的,客戶與任何第三方簽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10 “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二、工程諮詢單位的義務

2.1 服務範圍: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供的服務範圍見附錄a。

2.2 工程諮詢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2.3 認真地盡職盡責和行使職權:

(1)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國家的利益和客戶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2)根據客戶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的授權或要求,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時,工程諮詢單位應:(a)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應在本協議書附錄a中加以說明,或以書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諮詢單位同意。(b)在客戶和第三方之間提供證明、行使決定權或處理權時,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獨立的專業人員,依據自己的專業技能和判斷,公正地進行工作。(c)在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時,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事先得到客戶的批准(發生緊急情況除外,但事後工程諮詢單位應儘快通知客戶)。

2.4 客戶的財產

工程諮詢單位使用的由客戶提供或支付費用的物品,屬於客戶的財產。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工程諮詢單位應將尚未消費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客戶,並按客戶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項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三、客戶的義務

3.1 客戶應在不耽誤服務的合理時間內,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他能獲取的、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3.2 客戶應在雙方商定的合理的時間內,就工程諮詢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客戶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和答覆。

3.3 客戶應負責諮詢服務所涉及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工程諮詢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外部條件。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絡的渠道,以便工程諮詢單位收集需要的資訊。

3.4 客戶應盡其所能對工程諮詢單位的人員以及下屬提供如下協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檔案;

(2)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渠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人員為服務目的和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專案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專案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續。

(6)工程諮詢單位為客戶專案出境考察時,除制裝費外,其他一切費用應由客戶負擔。

3.5 為了服務的需要,客戶應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附錄b所規定的裝置和設施。

3.6 在與工程諮詢單位協商後,客戶應按照附錄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為工程諮詢單位挑選和提供職員,以及提供其他人員的服務。客戶提供的職員在涉及服務時,只應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的指示。工程諮詢單位應與客戶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務的人員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四、雙方代表和職員

4.1 工程諮詢單位和客戶,根據協議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員,要能勝任本職工作,並互相取得對方認可。如果客戶未能按規定提供職員及其他人員的服務,工程諮詢單位可自行安排,並作為附加的服務。

4.2 為了執行本協議書,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階職員作為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換任何人員,雙方同意後,由任命一方負責安排同等能力人員代替,同時承擔更換費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換,應提出書面要求,並須闡述更換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則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擔更換費用。

五、責任與賠償 5.2 如果確認客戶違反了對工程諮詢單位應盡義務,工程諮詢單位提出索賠,則客戶應負責向工程諮詢單位賠償。

5.3 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賠償,僅限於因違約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數額,而不牽連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賠償的最大數額,不能超過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最高賠償數額。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賠償總額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任何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超過部分的索賠。

5.5 一方提出索賠要求不能成立時,要完全補償對方因該索賠要求所導致的各種費用支出。

5.6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與第三方應共同對另一方負責賠償,負責賠償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賠償額,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雙方必須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法律規定的更早時間之前正式提出索賠,在規定時間之外提供索賠無效。

5.8 除因工程諮詢單位故意違約或缺乏謹慎而瀆職引起的索賠外,客戶應保障工程諮詢單位免受因客戶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沒有保險的、或責任期終止後提出的索賠造成的影響。

5.9 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任何職員,在根據協議履行義務中的行為或失職只向客戶負責,不應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負責。

六、工程諮詢單位的保險

6.1 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範圍內,客戶可要求工程諮詢單位進行以下保險:

(1)在允許條件下,對5.1條工程諮詢單位的責任進行保險;

(2)對公共或第三方的責任進行保險;

(3)對客戶提供的財產進行保險。

6.2 上述各項保險的費用應由客戶負擔。

七、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7.1 本協議書從雙方正式簽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雙方協議延期的例外。

7.3 當客戶或工程諮詢單位一方提出要求,對方書面同意時,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另籤補充協議書。如客戶書面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書,並視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7.4 如果客戶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拖延,工程諮詢單位應將此情況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客戶,對導致增加的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完成服務時間應相應延長。

7.5 如果出現非工程諮詢單位應負責的情況,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務不能按時履行時,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通知客戶。如由此使某些服務不得已減慢或暫停時,該部分服務完成期限應予延長。對於暫停服務的還應加42天以內的恢復服務期限。

7.6 客戶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諮詢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將開支減至最少。

7.7 如果客戶認為工程諮詢單位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其義務時,可通知工程諮詢單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務。如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客戶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35天內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書。

7.8 工程諮詢單位在支付通知單應支付的日期後30天,仍未收到客戶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款項時,或根據7.5、7.6款已暫停服務超過_________天時,可向客戶發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發出進一步通知,再過_________天后,可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情況下,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7.9 當根據7.5條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非根據7.7款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以外,工程諮詢單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對此,工程諮詢單位有權得到所需的額外時間和費用。

7.10 本協議書終止,不應損害和影響各方的權利、責任及索賠。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的報酬,按照本協議書條件和附錄c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8.2 如果客戶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服務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工程諮詢單位補償應支付的報酬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該利息補償不影響第7.8款工程諮詢單位的權利。

8.3 支付報酬所採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本協議書專用條件約定。

8.4 如果客戶對工程諮詢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單中的報酬或部分報酬專案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單24小時內向工程諮詢單位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客戶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專案的支付。第8.2款的規定適用於最終支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8.5 除按協議書規定的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客戶可在發出通知後不少於7天請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工程諮詢單位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

九、爭端的解決

9.1 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協議書引起的任何爭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一致,應將爭端事項提交調解人進行調解。調解人由雙方協商聘請,或向中國工程諮詢協會會長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授權機構申請選派一名調解員。雙方應在聘請調解員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聯合與調解員共同商定交流有關資料的計劃和將採取的協商步驟。協商應在保密情況下進行。如雙方接受調解員的最終建議,就解決爭端達成一致意見,應寫成書面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約束雙方遵照執行。如雙方在約定期間未達成一致協議,任一方可請調解員提供一份給雙方的無約束力的書面意見。除經雙方書面同意,調解員的上述意見不能作為隨後任何訴訟程式中的證據。調解中,各方作證等支出自行承擔,其他費用雙方均攤,或按調解員決定分攤。

如雙方在聘請調解員28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協議,可按9.2條款規定,將爭端事項提交仲裁。

9.2 如調解失敗,經雙方同意,調解員可將雙方已協商一致的事項寫出記錄。爭端的其餘事項可提交給仲裁員。除調解員將雙方一致事項的記錄可交給仲裁員外,在聘請仲裁員後,調解員的任務將終止,不再作為仲裁中的證人,也不再提供調解中得出的其他證據。仲裁按照專用條件中的規定進行。雙方同意仲裁為終局,同意裁決結果,放棄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權利。

十、其他

10.1 本協議書的語言及遵循的法律見協議書專用條件的規定。 10.3 沒有對方的同意,客戶或工程諮詢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10.4 工程諮詢單位對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客戶僅有權為本協議書中的工程和其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此時不需取得工程諮詢單位的許可。當事的雙方互相提供的檔案資料要嚴格保密,未經允許,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提供版權和所有權,如有違背,要追究法律責任。

10.5 除非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另有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可單獨或與他人合作版有關工程和服務的書籍。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二年內出版,則須取得客戶批准。 (1)為直接或間接影響任何官員或其他人在選聘過程或履行協議過程中的行為或行動,而饋送、接受或索要財物;

(2)為影響選聘過程或協議的執行,而謊報事實,給客戶造成損失,包括採用合謀辦法,以抑制或減小自由、公開競爭的效果。

10.7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並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以書面回執或回函確認。

10.8 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年月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第三章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第一節 對應通用條件的有關條款:

一、定義

1.1 專案是:

_________。 1.3 代表:如果客戶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有一名被授權的駐地代表時,工程諮詢單位可隨時將賦予他的任何義務和權利委託給獲得客戶批准的人員,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該類委託。委託和撤回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在其副本送達客戶之後方可生效。如果委託涉及合同管理義務時,應同時單獨通知承包商。 1.5 賠償的限額:協議書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為完成正常的服務(或其中規定部分),客戶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最高費用,或不超過_________萬元。對雙方履約延誤規定有按日賠償率,以及雙方支付或賠償延誤規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賠償總額均不得超過以上賠償限額。工程諮詢單位履約延誤執行按日賠償率賠償的,不再因延誤而償付其他賠償或補償。

二、服務開始日期及服務完成日期:

2.1 服務開始日期,選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案:

(1)在協議書生效後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

(2)在工程諮詢單位收到協議書規定的第一次付款後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

(3)在工程諮詢單位的銀行確認已根據協議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後_________天內。

2.2 服務完成日期:自服務開始日期起_________內完成。

三、支付的時間:當地貨幣在客戶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28天內,外幣在客戶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56天內。

四、協議書規定的貨幣:_________

五、仲裁:

應向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協議書的語言和法律:

語言:_________

主導語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諮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戶的地址: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二節 附加條款

根據第2.3(1)條款提出的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除了要達到本行業同等專家的技能水平和行業道德行為準則外,要求做到:

一、對於為地區、或行業、或專項、或專案、或企業提供規劃諮詢等委託任務:認真調查分析委託規劃諮詢物件的現狀基礎和特點、優勢與劣勢、國家有關巨集觀調控政策、國內外發展水平和趨勢、外部影響因素變化、可持續發展要求等,做到諮詢成果具有巨集觀性、戰略性和綜合性,儘可能符合國家、社會和客戶的最佳利益。

二、對於編制專案建議書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專案建議書編制內容和深度的規定,根據國家巨集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風險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專案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三、對於編制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根據國家巨集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等要求,進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專案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四、對於專案評估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專案評估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對委託評估的諮詢成果(專案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各項內容,從是否符合國家巨集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評估論證,儘可能提出優化方案;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專案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觀、公正、科學、可靠地提出評估意見。

五、對於工程設計等委託任務: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勘察和設計,符合環保、節能、安全等要求,採用先進適用技術,達到工藝技術指標和預定的設計要求,以及分階段設計的深度要求。

六、對於招標諮詢服務: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有關條例規定,招標檔案較好地反映專案特點、體現專案意圖,招標須知和技術規範全面明確,工程量和標底計算可靠,合同條件周全合理,客戶和投標人風險分配明確適當,招標程式合理,解答投標人質疑符合專案要求,較好地平衡招投標雙方關係,評標客觀、公正。

七、對於合同管理、工程監理諮詢服務:對委託專案的工程設計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認真研究,提出問題和優化建議;根據委託,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裝置和部件進行檢驗,杜絕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產品;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和費用支付及時檢查,按時提出分析和改進對策的報告,實現進度、質量和費用三項控制。

八、對於投產後諮詢服務:對專案的執行、維護需求和客戶的執行、維護資源分析全面,制定的執行、維護工作計劃有針對性;編寫執行操作規程、維護規程,以及人員培訓計劃等符合行業部門有關規定和專案實際需要,能抓住重要關鍵部位或工序;提供的執行、維護專業管理和培訓符合計劃和規程要求。

九、根據《工程諮詢業質量管理導則》的要求,並參考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第49條關於對諮詢成果進行質量評價的規定,補充以下條款:服務完成30日內,工程諮詢單位負責質量管理的負責人要會同客戶,按照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發布的《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辦法》的規定和第11條規定的質量目標要求,聯合進行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履行服務的工程諮詢單位的代表負責做出必要說明,並有權對質量評價結論申述意見。質量評價合格作為對服務成果的驗收和客戶向工程諮詢單位最終結清服務報酬尾款(不超過服務報酬的_________%)的依據。

十、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45,工程諮詢單位不應被要求代表客戶向客戶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僱員支付款項。

十一、客戶保證(填入借款人)已從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獲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額)的貸款,其中一定比例將用於本協議書規定的合理付款,將按照貸款協議條款規定,並經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批准時支付。

十二、工程諮詢單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務期間的發明獲得專利,並可將該發明出售、保留或從中獲益,客戶對此無任何權利。

十三、如果本協議書中任何規定的任何部分被有關主管部門認為無效,則應認為該部分已被從協議書中刪去,此條規定的剩餘部分及協議書其他規定仍繼續有效。

客戶(蓋章):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蓋章):_________

客戶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23

委託人(全稱):

諮詢人(全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建設工程諮詢相關事宜,簽定本合作協議。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工程建設專案提供以下諮詢業務;

(一)工程建設專案日常管理諮詢:

1、工程建設專案前期市場調研、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審諮詢;土地徵用、招拍掛手續辦理諮詢;

2、勘察設計階段諮詢:勘察設計單位選定、勘察設計合同稽核、控規、修建性詳細規劃、建築方案選型及優化比選、施工圖設計階段造價控制諮詢;

3、招標階段諮詢:招標檔案稽核、招標過程控制諮詢;

4、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擬定、稽核諮詢;

5、專案實施階段管理諮詢;

6、專案後期評價諮詢;

7、建設專案其他相關諮詢;

(二)工程建設專案造價諮詢:

1、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稽核及專案經濟評價;

2、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稽核;

3、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稽核;

4、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簽定與索賠;

5、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訊資料等。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諮詢合同執行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諮詢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自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 篇24

編號:___________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___________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___________

甲方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的範圍及技術要求:

1、範圍:

(1)土、石方工程(2)打樁工程

(3)土建工程

(4)裝飾裝璜工程

(5)水、電安裝工程

(6)維修工程

(7)附屬零星工程

2、技術要求: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檔案;

(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鑑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和鋼筋下料表);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誌、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絡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諮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諮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諮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範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絡、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係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諮詢服務費。

四、合同實施期限:

甲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資料,/fan2計取,合同總價款:x元,大寫:整。

(三)諮詢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 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諮詢服務費的40% 。

2、合同範圍內配套工程完工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諮詢服務費的50% 。

3、合同範圍內配套工程竣工結算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餘10%諮詢服務費。

十一、其 他

1、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甲方同意,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甲方認可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專案有關的任何報酬。

5、乙方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與第三方(總包方)對本工程進行合同範圍內的溝通商議。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河西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 (蓋章) ___________乙方: (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