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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系統購銷及服務協議書(精選3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92W

軟體系統購銷及服務協議書 篇1

軟體系統購銷及服務協議書

軟體系統購銷及服務協議書(精選3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 軟體名稱、配置及價格

單位:人民幣元

第二條 服務支援期限

2.1 本軟體的服務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 服務支援期滿,可選擇是否續期,續期費用人民幣 元/年。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方在收到軟體產品後,應及時對該產品進行驗收。

3.2 甲方要遵守有關軟體版權的法律法規,不得對其解密擴散或複製轉讓。

3.3 甲方在協議規定的免費服務期內享受乙方的技術支援、現場維護及故障排除等服務。

3.4 甲方有義務將軟體使用中出現的問題反饋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及時解決甲方反饋的問題。

3.5 上述軟體版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複製,解密以及從事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其他活動,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 乙方應保證向甲方提供正版的軟體系統,其中包括軟體應用程式、軟體加密卡、使用者手冊及其他配套附件,並確保軟體能正常使用。

4.2 乙方應確保實施後的軟體能夠正常使用,保障轉化後的資料準確無誤,並提供相應的後續服務。

4.3 乙方對所提供軟體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條件提供實施和服務;對軟體出現的故障或其他異常情況及時提供故障排除服務。

4.4 超過服務維護期後,甲方可有償享受乙方的技術支援、現場維護及版本更新等服務,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4.5 乙方對售出的軟體實行長期跟蹤服務。

第五條 產品交付

5.1 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負責交貨並上門安裝除錯。

5.2 交付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5.3 乙方在交付時,應一併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產品合格證、質保卡;產品檢驗報告;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保修單;使用者操作手冊;系統安裝手冊等資料。

第六條 驗收

6.1 驗收標準:所購軟體產品達到產品說明書和產品生產廠家網站上所描述和承諾的質量要求。

6.2 甲方驗收代表: 。

6.3 軟體的驗收內容包括:對軟體所要求的各項條款、軟體的安裝除錯及其系統執行、以及軟體的合法性證明。

6.4 軟體全部安裝除錯完畢後,甲乙雙方對軟體的安裝除錯及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甲方驗收代表簽字確認後作為付款之依據。

6.5 甲方收貨後,保留對貨物進一步檢驗的權利。

第七條 付款

7.1 付款時間和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額(元)付款條件

第一次 合同簽訂後 日內

第二次 系統安裝、除錯完畢驗收合格後 日內

第三次 系統穩定執行3個月後 日內

備註:乙方提供正規稅務發票作為甲方付款的前提條件

7.2 付款方式: 。

第八條 維護服務

8.1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提供甲方的相關人員進行軟體操作和維護方面的標準培訓工作

8.2 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的軟體系統技術資料更新之後,要及時通知甲方,並免費向甲方提供最新相關資料。

8.3 在質量保修期內要向用戶方提供免費的維修與升級服務。在質量保修期外乙方要保證服務質量不減,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

8.4 乙方應保證實現(每週)7×24服務。系統發生故障並且遠端無法修復時,乙方應在故障產生後的 48小時內到現場進行服務,期間需要給甲方現場工程師提出應急解決方案,乙方到達現場後需 8小時內修復完畢。

8.5 乙方售後服務中心聯絡方式: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支付貨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貨款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9.2 乙方所提供軟體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更換,乙方更換後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合同價款的 20 %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9.3 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價款的 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 5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合同價款 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9.4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保修服務的,甲方有權另行維修,維修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由合同各方按照時間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A. 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 提交 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2.2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3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2.4 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 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軟體系統購銷及服務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共同推廣_________軟體系統,達到良好的合作效果,實現開發商與代理商的雙贏目標,就乙方為甲方銷售《_________軟體》使用許可協議有關事宜協商一致,現簽定代理經銷合同,以保證雙方的利益。

第一條 甲方給予乙方合法代理銷售甲方產品資格,在本協議簽定生效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_________軟體》_________省唯一的銷售代理經銷商。

第二條 乙方需交納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後,方可正式成為甲方的代理經銷商。如當年銷售額達到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以上,加盟費返還乙方。

第三條 自協議簽定之日起至合同結束時,甲方將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

1.給予乙方在_________省範圍內合法銷售甲方產品資格。

2.在收到乙方貨款後,及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軟體產品。

3.作為軟體開發商,甲方為乙方提供全方位服務。包括:技術支援、人員培訓、軟體演示、安裝除錯、版本升級。

4.為乙方提供優惠的甲方產品代理價格,甲方給予乙方所銷售軟體的銷售折扣,具體數額如下:年銷售額_________以上,軟體折扣為五折。年銷售額_________以下,軟體折扣為七折。

5.為乙方提供全面的資料,有《_________軟體》銷售授權書一份,《_________軟體》為期一年的試用版一套、全套擁護手冊,《_________軟體》演示版光碟及宣傳彩頁若干,_________一冊。在收到乙方的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後發出。

6.對於甲方軟體本身質量問題所引起的故障,甲方將進行終身維護。

7.乙方若需對甲方軟體進行改動並進行二次開發,需另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由甲方另收開發費用。

第四條 自協議簽定之日起,乙方應遵守如下條款:

1.乙方為甲方銷售的計算機軟體系統的著作權、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等始終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獨自或與任何第三方對軟體系統(包括正式版和試用版)進行翻制、複製、解密、反編譯、反彙編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損失賠償(賠償金不少於人民幣五十萬)。

2.乙方所有銷售的甲方產品均須從甲方合法獲得,絕不採用預裝的方法將一份甲方產品提供給多個使用者,即乙方在向用戶提供甲方產品的時候,必須保證一份甲方產品只能提供給一個使用者。

3.乙方只能將甲方產品提供給終端使用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甲方產品提供給任何想利用甲方產品牟利或進行分發的單位或個人

4.乙方不得做任何影響甲方名譽或產品信譽的事情。

5.乙方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法違法銷售或分發甲方產品,給甲方造成損失。

6.乙方在軟體銷售及其它任何行為中所引起的糾紛或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乙方為甲方銷售計算機軟體系統使用許可協議而發生的乙方的銷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若違反協議中規定,進行銷售或分發,願按違約銷售或分發的份數,以二十倍於所銷售或分發的甲方軟體的市場零售價的金額賠償給甲方。

乙方若違反協議中規定,侵犯甲方的智慧財產權,願接受甲方不低於_________元的經濟索賠。

若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另須承擔違約責任。若發生爭議,本著協商的原則

友好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共識,可依法解決。

若雙方發生爭議,須依法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糾紛交由本地的有權部門解決。

第六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協議到期後,若乙方願繼續代理甲方產品,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並重新簽定協議。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若須更改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再簽定補充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樣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執行。

第九條 本協議的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軟體系統購銷及服務協議書 篇3

甲 方: 乙 方:

軟體系統服務合同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針對MAS系統服務、維護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及其附件中下列詞語的含意為:

1.1 “服務”或“維護”:指乙方根據甲方需求針對系統服務、維護。

1.2 “技術檔案”:指合同中規定的與系統的服務、維護維護以及其他技術支援相關的技術性檔案,包括圖紙、設計、手冊、標準、引數及其它文字與圖表說明。

1.3 “現場”:指服務和維護合同系統的場所。

1.4 “安裝”:指在甲方的協助下由乙方實施的合同系統的安裝工作。

1.5 “開通”:指現場實施與單點測試完成,系統功能具備,準備進行驗收的工程階段。

1.6 “驗收”:指試執行結束後,在乙方的協助下甲方按照雙方確認的驗收標準對合同系統技術指標進行最終測試,測試合格後雙方簽署驗收合格證書。

第二條 合同標的

2.1 甲方委託乙方針對系統服務、維護。具體功能詳見技術規範書。

2.2 乙方負責對現有系統進行服務、維護,並提供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的基本維護,由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第三條 合同金額

3.1 合同總價款為大寫: 元(小寫: 元)。該總價款已包括系統及驗收合格後1年的基本維護費用。

第四條 支付

4.1 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4.1.1 付款

系統安裝調測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收到發票後向乙方支付合同的總金額,計¥ 元人民幣(大寫: ): (A)、合同總價 100 %的正式、足額、有效稅務發票; (B)、雙方簽署的驗收報告。

4.2 乙方賬戶資訊: 乙方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名稱: 帳號:

4.3 雙方開戶行或帳號等如有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提前 10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因此導致對方逾期付款,對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變更方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買方將款付至以上帳號視為已履行了向賣方付款的義務。

4.4 雙方同意以人民幣為支付貨幣,付款方式為電匯或銀行匯票。

4.5 若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乙方有賠償和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則甲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相應金額款項。

4.6 雙方應各自承擔有關機構根據中國稅務法律向其徵收的所有合同執行有關的稅款。

第五條 職責及合作介面說明

5.1 甲方職責:

5.1.1 甲方應按工程進度的規定及時提供合同相關的裝置環境。

5.1.2 甲方應按照工程進度,提供系統的安裝、除錯、驗收及維護服務所需的條件。甲方應承擔專案實施期間供電電源、配套裝置、各類中繼、使用者線路、安裝場地、相應域名及IP地址申請工作。甲方應在工程進度表所規定的各專案階段起始日七個工作日前做好前述條件的準備並給予乙方書面確認。 5.1.3 甲方應按照工程進度規定的日期進行驗收。 5.1.4 甲方應按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 5.2 乙方職責:

5.2.1 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完成系統的服務、維護工作,並負責系統的安裝、除錯、開通、驗收、維護工作。

5.2.2 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履行合同義務。 5.2.3 乙方應提供及時有力的技術支援。

5.2.4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與合同及其技術服務有關的技術檔案。 5.3 本合同中所定義的相關職責如有所變動,在雙方協商同意後做增加或刪減的變動,並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第六條 專案的協調

6.1 專案協調會制度:專案協調會解決專案建設中出現的相關問題。由雙方專案負責人具體組織與協調。

6.2 專案協調會參加人員:各方應派有關的專案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到場。 6.3 雙方可通過專案協調會就合同履行中有關問題的解決或變更形成書面檔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確認後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安裝、開通和驗收

7.1 乙方負責合同系統的安裝、調測工作,甲方應提供必要支援與配合。安裝、調測完畢後,乙方將按工程進度開始系統的開通。

7.2 乙方負責系統的開通,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甲方應委派合格的及經過培訓的人員對系統進行操作、維護和測試。系統連線正常執行十個工作日內,雙方進行驗收。

7.3 驗收標準,甲方可根據合同及技術規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和補充,經雙方確認後形成驗收檔案作為驗收依據。

第八條 保證和違約責任

8.1 乙方保證系統能達到所說明的功能,且保證按要求及時提供技術支援服務。如因乙方系統故障或未能提供及時有力的技術支援造成甲方系統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2 系統正常執行免費保修期為12個月,保修期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保證範圍為:當系統因乙方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不能正常執行時,乙方應儘快、免費為甲方排除故障。乙方對系統執行的保證僅限於技術服務範圍,系統的硬體故障由甲方自行解決。

8.3 保證期滿後,如果出現特殊和緊急情況且在甲方要求下,乙方承諾將派遣其工程師以優惠的價格到現場對故障進行檢查和維護。如果出現特殊不可預料的系統癱瘓,乙方將盡力幫助甲方在最短時間內對系統進行維護或恢復,甲方承擔一切費用(含乙方的合理報酬)。雙方也可就保修期滿後的系統維護和其他技術支援的提供另行簽訂技術服務合同,乙方同意就後續技術服務給予甲方優惠價格。

第九條 保密

9.1 每一方理解並確認,在本合同訂立前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每一方(“接收方”)會自對方(“披露方”)處獲得或因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而知悉對方的技術檔案、業務、計劃、客戶、技術、產品、操作方法或和商業資訊等特定資訊和資料(以下簡稱“祕密資訊”)。這些祕密資訊對披露方來說是保密和具實質價值的,一旦這些祕密資訊被擅自披露,將嚴重損害披露方的利益。

9.2“祕密資訊”指任何形式的,與本合同的簽署、本合同條款與條件、各方之間有關的討論、協商與檔案、各方公司業務資訊、以及本合同目的和履行相關的所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與產品、服務、供應商、客戶、商業計劃、市場區域、調查、研發、系統、發明、商業祕密、專有技術、流程、設計、方案、圖表、資料、人員、工程、市場與財務等有關的任何資訊;接收方知道或應當知道系披露方祕密資訊或所有權資訊的任何資訊;根據資訊的性質或披露時的情況被書面標明為祕密資訊或所有權資訊的任何資訊;以口頭或其他方式披露且能夠在披露時被合理地識別為祕密資訊或所有權資訊的任何資訊。

9.3各方保證,每一方都會採取各種合理的防範措施來保護該等資訊的祕密性;在任何時候,不論是合同訂立前,合同有效期內還是合同終止以後,對另一方不論以何種形式提供的祕密資訊實行嚴格保密。洩露方應就一切有意、無意洩露對方祕密資訊的行為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包括一切直接、間接損失及由此而支出的費用(包括律師費)。

9.4 各方保證,其依據本合同所知悉的對方的祕密資訊只用於本合同的目的和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不用於其他任何目的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單位、個人,也包括各方的關聯企業如子公司、參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祕密資訊不得被複制、全部或部分與其他資訊相編纂、透露給第三方或公開、用於對外宣傳等。無論如何,祕密資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於對對方不利、有損或相競爭的目的。

9.5 各方除按本合同規定的許可外,不得傳播、透露祕密資訊的全部或部分。但為執行本合同,祕密資訊可向本方的代表、顧問及其確需獲悉祕密資訊以輔助本方履行其義務的員工披露。一方保證,在上述本方代表、顧問和員工知悉祕密資訊之前,向其提示祕密資訊的機密性與專有性,並保證上述代表、顧問與員工同意接受本合同條款的約束。根據此項保證,一方將向對方賠償因上述代表、顧問、員工違約披露、使用祕密資訊造成的一切直接、間接損失、費用(包括律師費)與其他支出。

9.6 所有祕密資訊的所有權應由披露方保有。各方承認並同意,披露方是祕密資訊的獨家擁有者,將不直接、間接侵犯或損害對方對祕密資訊的所有權。本合同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構成給予接收方除本合同明確約定外的任何其他許可或權利。

9.7 如無披露方預先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其承繼方或關聯方轉讓披露方提供的技術檔案、祕密資訊的使用權。

9.8 保密條款構成獨立於本合同其他條款的保密約定,本條款約定的對各方的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本條款的效力於全部祕密資訊的祕密性全部喪失時終止。

第十條 智慧財產權

10.1本系統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沒有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出賣或許可第三方使用,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地震、洪水、雷擊、火災、戰爭或準戰爭狀態、恐怖活動、戒嚴等公認的不可抗力事件。

11.2 合同生效後,合同各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這一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一方延誤履約後發生不可抗拒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11.3 受事件影響方應在24小時內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況以電報或傳真形式通知其他兩方,在事件發生之日起十天內以特快專遞或掛號信件將不可抗拒力發生地公證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交對方確認。

11.4 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或傳真形式通知其他兩方,並在3天內以掛號信證實。

11.5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達三十(30)日或以上時,雙方應根據該事件對本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對本合同的修改或終止。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2.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如果任何爭議或權利要求起因於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或與本合同的解釋、違約、終止或效力有關,都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送達關於協商的書面要求後立即開始。

12.3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具體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12.4 訴訟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 整體合同。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各方就本合同標的達成的完整協議,取代以前各方就本合同標的所達成的所有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協商、意向書以及其他協議和檔案。

13.2 可分割性。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規定,如被有權機構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不應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規定的效力或可執行性,也不應影響該條款或規定在其他情形下的效力或可執行性。

13.3 合同修改和補充。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以書面做出方為有效。修改或補充檔案與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補充檔案為準。

13.4 簽署授權。本合同簽署前,雙方將分別向對方提供其授權本合同簽署人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的授權檔案。

13.5 合同效力。合同將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並且各方之間的所有付款和索賠已結清。

13.6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衝突,以合同正文為準。

13.7 語言和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一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13.8 本合同已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自較遲的簽署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