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據《____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訂立合同如下:
2、甲方所負責具體義務,以國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關規定為依據;
3、甲方應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關服務工作,並儘可能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委託合同規定專案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有關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交付甲方相關管理費用,並在有關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單位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變動材料。
五、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六、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修訂,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要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XX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推動“_________________”在全國市場的銷售,並建立良好規範的市場秩序,甲方將在全國範圍內建立“__________”合作體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__________軟體”代理商及其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商資格
1.經國家工商機關、稅務機關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認可的、代理軟體或計算機及相關產品。
2.具備一定的與軟體相關的技術背景和固定經營場所的單位。
3.具備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資金能力。
4.乙方註冊經營的專案範圍必須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產品。
5.有銷售代理軟體產品的專職人員並具備甲方產品的培訓服務能力。
6.嚴格遵守甲方的價格政策及本協議有關規定。
7.具備上述條件,符合甲方進貨要求,並簽訂本協議,即可獲得相應的分銷資格。
二、代理事項
1.代理商級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級總代理、地區代理)。
2.代理範圍: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_________縣,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____區域進行銷售活動。因乙方違反此條款而產生的經濟和法律上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3.代理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可於協議期滿前____日內續簽,否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4.首期進貨款: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進貨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並承諾遵守所代理產品的市場規則,代理關係才算正式確立。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發出價值_________的貨(按提貨價計),此貨可以同產品線升級換貨。地區總代首期進貨款______元以上。
5.客戶申報制度:為避免代理商之間撞單搶單情況的發生,乙方銷售經理應及時把有意向的潛在客戶報告給甲方區域經理,經甲方區域經理確認後,甲方大區經理有義務協調其他代理商積極協助乙方代理完成跟單過程。沒有申報的客戶,甲方沒有義務進行保護。乙方銷售經理如發現兄弟代理向乙方所屬客戶低價搶單,可據實向甲方區域經理投訴,甲方區域經理必須受理並查處。如發生實質性損害,乙方有權向搶單代理提出賠償請求,由甲方區域經理仲裁。
6.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的甲方產品為“_________________軟體”產品。具體產品目錄詳見附件三。
7.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商業行為和法律行為及經營損失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技術資料及宣傳資料樣品。
2.指導、幫助、協調乙方銷售行為,最大限度佔領市場。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協議執行情況。
4.當乙方的市場行為違反甲方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勸說、警告、處罰或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
5.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進行與乙方所代理的甲方軟體產品有關的市場宣傳推廣活動,共同創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與乙方共同全力拓展乙方代____區域內的使用者市場。
6.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通報新產品的開發思路、開發進展情況、產品特性等新產品有關資訊,以便乙方能夠更好地為終端使用者提供最佳的方案。
7.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通報新產品的開發思路、開發進展情況、產品特性等新產品有關資訊,以便乙方能夠更好地為終端使用者提供最佳的方案。
8.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策劃和開展多種型別的營銷活動。
9.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通報產品的市場動態,指導乙方在市場拓展和產品銷售方面的有關活動。
10.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通報產品價格的調整情況。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認真填寫《“_________________”軟體代理商申請登記表》(詳見附件
一),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並註冊登記。已註冊登記的內容如果發生變更,需及時填寫《“__________”軟體代理商註冊內容變更說明單》(詳見附件
二),且書面通知甲方。
2.在得到甲方授權後,乙方有權以“XX公司進銷存軟體代理商”的名義從事代理協議規定的與代理產品相關的甲方產品有關的合法商業活動。
3.乙方為其所出售產品的
第一售後責任人,並獨立承擔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售後責任。
4.乙方有資格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進銷存軟體產品的市場促銷活動。
5.乙方有資格被邀請參加甲方定期舉辦的技術及銷售培訓。
6.乙方可定期收到甲方產品相關資料及典型應用案例。
7.乙方必須明確設立專職人員經營所代理的甲方產品。
8.乙方有義務收集當地有關資訊, 並及時反饋給甲方。
9.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工作(銷售、市場宣傳、商務、售後服務質量等)做出評價及投訴,投訴時應填寫《“__________”軟體代理商投訴書》(詳見附件
三)甲方設有代理諮詢、代理支援和投訴熱線,電話:____________。
10.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商,在重大專案上具有備案註冊權,並可獲得甲方在技術、市場、價格上的特別支援。 1
1.在實現實際銷售行為後,乙方有責任將使用者資訊及時反饋給甲方,以便甲方對使用者的售後服務情況進行記錄。 1
2.乙方不得銷售甲方產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否則一經發現將按違約處理。 1
3.乙方在媒體上刊登的甲方產品價格不得低於甲方規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不得違反甲方產品的體系;乙方在市場促銷活動中,不得釋出低於統一零售價7折的價格資訊;若有違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獎勵及相關市場支援,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代理授權。
五、銷售獎勵指標、價格政策
1.銷售獎勵指標:
a.省級總代理:每季度回款額達到1萬以上,以5%返現金。
b.地區代理:每季度回款額達到3千以上,以5%返現金。
2.乙方在授權期內,需完成向甲方承諾的簽約產品進貨量,同時享受甲方給代理商制定的產品折扣價。
3.乙方在遇到特殊專案時(同類產品競爭激烈,且該專案對當地市場推廣具有重要意義)可申請特殊價格,申請時需認真填寫《__________XX公司進銷存軟體特價申請表》(詳見附件
四),在甲方同意後方可訂貨。
六、商務體系
1.訂貨:
(1)乙方訂購甲方產品前,應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與甲方聯絡,確認現貨情況。
(2)乙方需按要求逐項填寫《__________XX公司進銷存軟體產品訂購合同及訂購單》,(詳見附件
五)加蓋單位公章後,傳真給甲方營銷中心。
(3)甲方收到乙方《__________XX公司進銷存軟體訂貨單(代合同)》後,在一個工作日內,將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向乙方答覆訂購單是否有效。若有效,應向乙方通報預計發貨日期(答覆時,若遇乙方無人或通訊線路故障時,時間可順延)。
2.付款 乙方在定貨時一次性付清訂貨預付款。
3.發貨 甲方實行款到發貨制度。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的貨款後,在兩個工作日內安排發貨。
4.退貨
(1)乙方向甲方所購買的“__________軟體”產品,如果自購買後____日內未售出,可以無償退貨。起始計算日期以《_______XX公司進銷存軟體產品訂貨單(代合同)》(詳見附件
五)的日期為準。待甲方收到乙方的退貨後,經檢查如無缺損,可以辦理退貨,相應貨款將在收到乙方退貨後一個月內匯給乙方。
(2)如果產品已經售出,可以及時向甲方宣告,甲方將及時將此產品的發票開出並寄給乙方。
(3)如果已經向甲方宣告不退貨的產品,甲方在向乙方發貨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開具發票並寄出。這部分產品甲方不予退貨。
(4)如果產品訂貨後____日內未見乙方的退貨申請,則甲方認為乙方這部分產品已售出,甲方對這部分產品不予退貨,並按規定開具發票。
七、售後服務
1.乙方權益
(1)甲方將設立技術諮詢電話,解答乙方銷售中遇到的疑難問題,並定期將典型問題及其解答進行彙總,發給乙方。
(2)甲方將通過郵寄、e-a或公開網站的方式,向乙方提供產品的資訊、典型疑難解答、故障解決方案。
(3)甲方為乙方提供產品諮詢及技術培訓。
2.乙方職責
(1)對於所代理的甲方產品,乙方必須設有專門的技術支援人員。
(2)乙方為其售出產品的
第一售後責任人,甲方為其所提供產品的
第二售後責任人。
(3)因電腦硬體質量、相容性等原因所造成的使用問題,甲方不向使用者承擔任何直接責任。
(4)乙方有義務在與使用者簽訂銷售合同前,向用戶講解清楚甲方的售後服務政策。如果因為沒有講解或講解不清所造成的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5)如果乙方對使用者的承諾超過了甲方的承諾範圍,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如果接到使用者對產品的售後服務請求,乙方有義務首先進行故障診斷並給予解決,如確認是產品本身問題而無法獨立解決時,可向甲方提出售後服務支援請求。
3.非售後服務範圍
(1)由於其他軟體或病毒造成的故障。
(2)由於人為原因或外界條件發生變化(如電壓突然升高)造成的損壞。
(3)產品問題是由於不正確的使用、不正確的安裝等問題造成的。
4.售後服務年限
(1)甲方產品在甲方承諾的有效期內維護、升級,逾期酌情收成本費用。
(2)按照國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使用者購買商品的保修期應以使用者購買商品的時間開始計算。
5.市場公關及廣告宣傳
(1)乙方有義務進 行當地市場的市場開拓和廣告宣傳工作。
(2)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__________XX公司__________總(獨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其他商業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舉辦大型公關活動,需要甲方對其提供技術和談判支援時,應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4)乙方需把廣告合同傳至甲方處,待甲方確認後,按一定比例進行支援。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對業務往來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務對
第三方嚴格保密。
2.甲乙雙方因任意一方的行為對另一方造成名譽、經濟等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九、法律效力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連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2.變更本協議條款中的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件。
3.發生以下任意情況時,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協議:
(1)雙方協議同意時;
(2)協議的一方破產被解散或被撤消時;
(3)協議的一方有損害對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為時;
(4)協議的一方違反協議時;
(5)發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
(6)《民法典》規定的其他情況時。
4.本協議期滿後自行終止,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5.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有修改、更正、補充的,應另行簽訂補充規定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協議及其附件解釋權在甲方。 甲方:__________XX公司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後,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為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為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
A一般代理;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為調解、參與和解;
3、代為提起反訴;
4、代為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 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託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於《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專案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為: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 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於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履行合同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一、受託事項
委託受託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
二、委託方責任
1.提供受託方完成專案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專案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資訊。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受託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不得委託受託方從事違法的委託事項。
6.其他受託方應履行的義務。
三、受託方責任
1.在委託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託專案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做好該專案的保密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專案實驗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專案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
5.承擔合同價款取得的相關稅費。
6.承擔本專案合同履行期間的裝置材料及相關人員的人身傷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責任。
7.其他應由受託方承擔的義務。
四、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1、雙方約定本專案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元,專案完成經委託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委託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專案所需資料、資訊,由於委託方原因不能完成,委託方負責其後果。
2.如因受託方疏忽出現商業機密洩露問題,受託方應承擔其後果,並賠償委託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受託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專案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後果,並賠償委託方經濟損失。
4.如果委託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對專案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託運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散裝液態石油產品損耗標準》(GB11085-89)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的運輸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和互利互惠、保質保量、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承運範圍
1、起運地點:甲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指定的提貨地點。
2、送達地點: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庫或終端使用者。
第三條 承運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潤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條 承運車輛
乙方履行本協議的油罐車數量為__車輛,其中汽油車__輛,柴油車__輛(見附件_乙方運輸車輛明細表),乙方所提供的承運車輛為甲方專用車輛,不得另行承運他方業務。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運力。乙方有責任根據甲方業務發展需要積極增加運輸車輛以滿足甲方業務需要的,在協議期滿後的招標中可作為優先考慮的條件之一。
第五條 承運資質
乙方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參運車輛危險化學品許可證,各地安監部門每年核發的《罐體檢測證明》、交通部門每年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等相關營運資質,並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證照及油罐車的行駛證影印件。
第六條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運輸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__省(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和《__省(市)交通安全法規》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駕駛員、押運員應當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禁止無證或不按準駕車型資質駕駛油罐車。
2、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參與甲方的油品運輸,車輛實際載重量與行駛證標明的核載量必須相一致(參運車輛清冊見附件_),並將車輛情況報甲方備案;嚴禁超載,超速行車和車輛帶病上路營運等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規的行為,甲方物流中心應對乙方參運車輛核發安全準運證。
3、乙方必須保證參運車輛處於適合油品運輸的良好狀態,油罐車內無積水、雜質、清洗乾淨、無滴漏、如遇突發事故、車輛維修、保養等特殊原因造成運力不定,應盡力內部協調解決、確實不能內部協調解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為甲方運輸油品的車輛必須符合甲方規定的形象標準,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門簽發的安全準運證;保持外觀整潔,並在車輛顯著位置作出危險品標誌和標籤。
5、乙方承運人員必須持有_省(市)消防安全部門頒發的上崗資格證書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門簽發的服務證,做到持證上崗。
6、油罐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專車專用”制度,根據相容性分類,按類轉運油品,若因運力需要調換裝載油品種類的,乙方必須按程式申報,經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後進行清罐,並由甲方中心化驗室檢驗合格後,方能執行配送任務。
7、乙方所有油罐車的容積表必須經國家法定的計量檢測部門或甲方中心計量室測定且在有效的檢定期限內,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投入營運。
8、乙方在油品接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石化__石油分公司油庫油罐車裝、卸油HSE作業指導書》(見附件_)相關規定進行操作。若發現乙方作業人員在卸油時有先接皮籠,後接導靜電接地線的違章現象,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承運業務。乙方承運車輛應配置2個手提式乾粉滅火器和設定專用的靜電接地端子,並在罐車尾安裝安裝2根導電橡膠拖地帶,保持有效觸地。
9、乙方在運輸過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涉。乙方車輛在行駛途中,若發生交通事故,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協調運力。
第七條 數量質量
1、乙方承運油品的所有車輛應當配備專用的計量器具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甲方中心計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車容積表。油庫與乙方以油庫計量儀表發貨數作為計量交接依據,乙方與加油站的數量交接實行罐車交接。乙方與客戶的數量交接執行甲方與客戶簽訂的協議。
2、油庫交接:承運車輛在油庫裝油結束後,平臺髮油員與承運車的押運員共同測量油高、水高,對裝油口和卸油口進行鉛封,在出庫單上加蓋“油庫發貨專用章”。對屬加劑加價範圍的油品,須在裝油前加入清淨劑,並加蓋“已新增清淨劑”圖章。
3、加油站、客戶交接:接收方核對油品品種、數量,並與押運員共同檢查鉛封數量和完好情況。乙方須在接收方確認油品數量符合條件後卸油。油品卸淨後,接收方在出庫單上簽字確認。
4、電子籤封投入使用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關於“GPS-電子籤封系統”使用、保養、管理的有關規定,若違反規定,造成配送任務無法執行的,甲方將視情況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以減少運輸量、直至解除協議,並追究相關賠償責任。
5、超耗:在出現超額損耗時,收油工和駕駛員(押運員)要在《數質量交接證》和《出庫單》上寫明情況,共同簽字確認,再上報甲方排程中心。查明責任後,按使用者負擔定損、承運車隊負擔超耗的原則處理。應由乙方負擔的,由甲方統一在運費結算中抵扣。乙方承運人員不得擅自用現金向加油站賠償超耗油品。
第八條 承運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應嚴格執行甲方的“專車專用”制度,不得混裝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務。在油庫裝油、在加油站或客戶處卸油前應當檢查油品品種與罐車和接收油罐所裝油品是否一致,確保不發生混油事故。若承運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全額賠償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且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被發現或有人舉報經證實有偷盜油品行為,乙方須全額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決定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減少運輸量直至終止本協議。若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根據配送量的情況,負責配送計劃的排程,乙方負責配送車輛的安排。
4、乙方指派與甲方進行業務聯絡的日常管理人員,必須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委託(派)書。乙方車隊根據排程中心每天制訂的派車計劃到指定的油庫提油,不得擅自變更甲方要求的送貨時間、送貨地點和提貨數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數質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戶投訴,拒收等影響配送業務開展的,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車輛嚴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時間進行配送,確保加油站不脫銷。如遇突發事故、車輛維修、保養等特殊原因造成運力不足,應盡力內部協調解決,確實不能內部協調解決時,應及時向甲方申報。乙方對於甲方臨時增加或減少的配送計劃,應當執行,不得拒絕。因乙方原因不執行運輸任務而造成加油站脫銷的,甲方有權決定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或終止協議,並對甲方損失予以賠償。
7、乙方應當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配備2輛應急車,以備緊急情況下由甲方調運。
第九條 單據流轉
本協議將執行甲方《銷售票據管理辦法》中有關單據流轉的管理規定。
第十條 運費結算
1、結算時間;每月_日為運費結算斷帳日,結算上月_日至當月_日實際發生運費,乙方必須在當月_日之前將與甲方核准後的運費結算清單(包含零售片區和專業中心加油站彙總結算清單)和稅務部門認可的可抵扣運輸發票送達甲方物流管理部門、甲方物流管理部門在每月末最後一天前將乙方運費支付到位。
2、結算依據:經過甲方物流管理部門排程中心負責人核定的當月運雜費結算清單和甲方各零售片區、專業中心彙總結算清單為當月運費結算的唯一依據。
即乙方每天將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務的“簽收聯”、“運輸聯”進行整理登記,並把簽收聯上交到甲方排程中心相關的零售片區和專業中心(獨立核算加油站和自付運費客戶的“運輸聯”上交到甲方排程中心),甲方按照《運雜費管理實施細則》進行核對,結算。
第十一條 運費定價
短途運價___元/噸;
計算公式:應結運費=短途運價×成運油品數量;
長途運價___元/噸·公里;
計算公式:應結運費=長途運價×運距×承運油品數量;
第十二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義
1、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趟次順序、路線、地點、把油品運送到目的地。運輸里程以過載運距為準。即以發貨點到收貨點正常情況下的過載執行距離為準,一經核定,雙方不得隨意修改。若遇道路維修、橋樑毀損等原因需要長期繞道行駛的,經甲、乙雙方確認新的運輸里程並報甲方物流管理部門批准後,按新確定的運輸里程計算運費,繞道行駛原因消失後,立即恢復原里程計算運費。
2、在乙方將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貨地點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油品或變更送達地,但應按甲、乙雙方認可的實際里程支付運費。
3、若乙方將油品錯運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應及時返運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錯運而增加的費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則扣除此次運送的全部運費;若甲方損失大於此次運費,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利單方面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乙方_次使用不符合安全規範標準的超載、證照不齊、資質不全的車輛的;
(2)乙方不能為甲方提供正常的運輸服務的;
(3)乙方承運油品不能保質保量,一年內經_次書面警告仍不能糾正的;
(4)乙方車輛不服從甲方排程指揮,一年內經_次處罰仍不改正,造成加油站油品脫銷的;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跟蹤調查、提出要求、督促乙方改進服務質量。
(6)甲方應按約定的結算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二、乙方權義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油庫,加油站關於裝、卸油的規章、制度、流程;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根據約定的結算時間支付運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但乙方不得對相應的運輸油品進行留置。
3、油品運輸送達加油站等目的地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驗收卸油;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接卸油品,乙方無權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油品,應當及時與甲方聯絡,按甲方指示辦理。
4、完全符合卸油條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後不能及時進行卸油,而影響乙方的車輛不能執行下一趟運輸計劃造成的後果由責任方負責。
5、乙方可根據甲方的運送計劃,合理排程運輸車輛。
6、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危險品運輸的法律法規及中國石化系統制定的有關成品油運輸規章制度,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油品運到指定的地點。對託運的油品安全負責,保證不發生安全事故,油品損耗(正常損耗除外)、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承擔賠償義務。
7、在油品到達後,收貨人接卸油品前,承擔保管義務。
8、乙方承運油品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的路、橋費由乙方承擔,並妥善保管好運輸過程中產生的各項單據、憑證。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託甲方的成品油運輸業務。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一)配送車輛發生以下現象的,對該車停運7天並賠償相關損失。
1、違反甲方所屬物流中心頒佈的《油罐車入庫裝油安全管理禁令》規定的。
2、不按照油庫的裝油流程進行規範操作,發生如冒油、損壞平臺髮油設施等事故的。
3、卸油過程中,無故與加油站(客戶)發生爭執,損壞對方卸油設施的。
4、卸油過程中,採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如車輛前後輪胎不平,影響數質量正常交接的。
(二)配送車輛發生以下現象的,對該車停運14天並賠償相關損失。
1、司押人員在配送車輛駕駛室內吸菸,危害二次物流配送安全的。
2、不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配送,造成加油站脫銷,且沒有正當理由的。
3、不與排程中心和加油站(客戶)及時聯絡,擅自取消配送計劃,造成一定後果的。
4、故意損壞車載GPS-電子籤封系統,導致無法實時監控車輛執行的。
(三)配送車輛發生以下現象的,對該車停運30天並賠償相關損失。
1、不遵照“專車專用”的原則,進行汽柴油混裝的。
2、司押人員私自塗改《出庫單》上標註的裝油高度的。
3、無故不卸淨油品,或與加油站(客戶)發生數、質量糾紛,造成一定影響的。
(四)乙方所屬配送車輛若發生偷盜油的情況,並被核實無誤的,甲方將取消乙方部分或全部車輛的配送資格。
(五)停運核減下來的配送量和業務發展增加的配送量,將優先分配給操作規範、服務質量優、客戶投訴少的其他承運單位。
(六)甲方可以根據乙方違規程度的輕重決定處罰,其他未列的違規現象,將根據情節的輕重程度進行處罰。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當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由於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五條 通知條款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絡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檔案,屬於合同的補充檔案。雙方聯絡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簽約地法院裁決。
第十八條 其他規定
1、運輸價格和乙方油罐車數量的調整及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達成一致,根據需要和可能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由甲方全權委託其下屬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__公司物流中心履行和管理。
3、本協議簽約地為甲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訂立合同範本
__________市__________所(20*)民/經/行/非字第*號
(甲方)因__________一案,現委託__________市第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是: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法律事務委託代理協議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委託與代理甲方辦理房屋該(物業)個人住房貸款之法律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事務所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作為甲方辦理上述有關手續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之事項為:
1.就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事宜解答申請人之法律諮詢;
2.指導申請人正確填寫《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個人購房借款申請書》,並準備相關申請檔案;
3.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檔案進行審查;
4.為申請人之借款資格出具法律意見書;
5.申請人借款申請被銀行接受後,安排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抵押協議及相關協議檔案;
6.在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時,安排申請人簽署與該合同相關的承諾書、授權委託書及其他法律檔案;
7.代表申請人在房地產抵押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期得權益抵押登記、正式房地產抵押登記以及質物需辦理登記的出質登記手續;
8.在辦理上述手續時,代收並代為繳付政府部門收取的登記規費。
三、乙方應保證其指定之律師及有關工作人員認真、負責、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託之事項。
四、甲方在此保證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種證件、檔案(包括影印件)均為合法、有效,並保證其支付該物業之房款來源合法。
五、甲方應於簽署本協議之同時按甲方申請借款額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計元人民幣。
六、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第四、五條規定之義務,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手續之事項,且所收代理費概不退還。
七、乙方指定之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之義務或無故終止代理甲方委託之事項,甲方有權要求返還全部或部分代理費。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請仍未獲銀行批准之前終止與發展商簽訂的購房契約,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與銀行之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被終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十、本協議自甲方有權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師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互相信賴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財務代理服務之相關事宜,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 服務內容
甲方將依據國家制定的稅務法規和會計制度,利用各類有效的會計方法,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
l、建立完整的帳簿、賬冊。
2、指匯出納整理在經營活動中取得的合法原始憑據,並將其編製成正確的記帳憑證。
3、指匯出納及時登記銀行、現金日記帳,準確反映現金、銀行的結餘數。
4、及時登記應收、應付等往來明細帳。
5、稽核出納編制的記帳憑證並進行彙總。
6、將稽核出納記帳憑證登記入帳。
7、稽核應收、應付明細帳,並與總帳核對。
8、月底進行真實、準確的財務核算(包括收入的核算,成本的核算、往來的核算、費用的 核算、存貨的核算。
9、及時為乙方出具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應交稅金明細表)、納稅申報報表。
10、按時為乙方申報當月稅收。
11、指派專業財務人員在稅務等相關部門查帳或調查時,到達現場予以協助。
二、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甲方保證:甲方將根據本協議第一條所規定的服務內容,及時並準確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服務;
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收到乙方數字證書(稅務專用)一個,該證書條碼編號為:______。甲方承諾在使用期內妥善保管該證書,如丟失或損壞,願承擔相關費用。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上
海股票帳號:_______?深圳帳號:___________
乙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_____》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宣告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宣告: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宣告: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賬戶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賬戶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賬戶。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時,應同時自行設定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賬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委託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檯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櫃檯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_____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賬戶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並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檯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檔案。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檔案。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賬戶。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許可權,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許可權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託。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洩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因他人偽造,變造資金賬戶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一條?當甲方遺失證券賬戶卡,身份證,資金賬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裝置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五條?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資訊,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資訊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七條?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賬戶,按如下程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檔案副本及其影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影印件,證券賬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八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賬戶不能與任何自然人賬戶相互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檯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四十條?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檯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檯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儲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協議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資格
1、具有法人資格,固定的營業場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嚴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銷售策略及本協議有關規定。
3、具備以上條件,第一次定貨數量不少於_______套,以後每次定貨數量不少於_______套。簽定本協議,填寫_______________,即可取得相應代理資格。
二、代理產品、地區、期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地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日止。
2、乙方為甲方_________及_________系列產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價格。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乙方提交訂貨計劃的前提下,甲方負責保證足夠的貨源。
2、甲方在一定範圍內為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宣傳材料。
3、在協議期間,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數量和實際情況,有權終止乙方代理資格。
4、乙方的合法銷售使用者遞交的使用者登記表經甲方確認後,即成為甲方的註冊使用者,註冊使用者可享受相應的網上服務和軟體升級服務
5、甲方對乙方的商業行為和法律行為及經營不善所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按實際情況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以合法方式銷售產品。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其他企業簽定經銷同類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須尊重甲方的智慧財產權。
4、乙方銷售的產品均須由甲方合法獲得,保證決不對甲方產品複製,拷貝。
5、乙方在代理銷售甲方產品時,應主動要求使用者認真填寫使用者登記表,並及時反饋給甲方。
6、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區域範圍內設立代理。
7、協議到期或其他原因終止協議,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還甲方,甲方按本協議所定代理價格全額退還。但需扣除郵遞等中間費用
五、代理價格,銷售指標
1、甲方對乙方的供貨價格,乙方對客戶的價格,均由另外的銷售價格表確定。甲方因各種原因需變更價格,應於調整前一月通知乙方。
2、簽定本協議的代理商無銷售任務,可隨時按代理商價格到甲方訂貨。
六、訂貨、付款及貨運
1、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提前_____周填寫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後,加蓋單位公章,郵寄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貨單和貨款後,於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發貨。
2、結算方式:按定貨單結算,款到發貨。
3、甲方承擔乙方所進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鐵路費用。
4、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個工作日之內驗貨,如有商品破壞,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同一次驗收合格。
七、售後服務
商品的售後技術服務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確有困難,可請求甲方幫助,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2、甲乙雙方如發生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和法律或損害對方利益,均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協議內容的最終解釋權在於甲方。
2、變更本協議的條款中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檔案。
3、甲方對乙方的授權期滿後,本協議自行終止。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到期終止後可以續簽
十、本協議_____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許可權: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許可權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許可權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一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三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四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檔案,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一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影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二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一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二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三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四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許可權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四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五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甲方:
乙方: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財務代理業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業務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具體業務範圍如下:(請在下列方框內打√或×)
1. 代理記帳
2. 代理報稅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甲方的義務是: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配備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額相核對;
(3)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負責向乙方提供原始憑證授權簽字人名單;
(5)及時向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經手人及授權簽字人籤批的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並對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6)對於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7)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財務代理費用;
(8)為乙方提供記賬、理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要求為甲方完成財務代理業務,保證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財務代理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設計相應的會計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照有關規定稽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
(6)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為甲方提供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的建議。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如需續訂再行協商。
五、收費標準
經協商,乙方財務代理業務收費標準:
(1).憑證及帳冊費用,每年 元;
(2).200 年 月至200 年 月,財務代理費每月 元。
合同生效後,甲方預付3個月的財務代理費用及憑證帳冊費共計: 元;以後按季支付財務代理費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責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稅收方面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真實,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4.關於會計賬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以後的由乙方負責。
七、爭論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爭論,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決。
八、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未盡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確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址) :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廣東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主任
地址: 市 區 路 號 樓 室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案件對方當事人名稱) (案
由) 案件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案件對方當事人:
案由及訴訟標的:
審理機關:
審 級:
第二條:委託代理許可權為以下第 項,
1、一般代理( )
2、全權代理包括: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 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乙方律師聯絡方式為: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並儲存完整的工作紀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但乙方律師因為開庭衝突、疾病等原因,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乙方應配合辦理授權委託書等手續,否則視為無故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甲方指定人員的聯絡方式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為:
乙方戶名:
開戶行:
帳 號: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約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中山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後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費用;
(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第2項工作費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範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保險機構理賠範圍或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解除、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及合同內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手機、電子郵件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等聯絡方式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次日視為送達,以手機簡訊方式通知,傳送時視為送達。通過電子郵件送達的,傳送時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風險提示
甲方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關證據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性,否則可能會因資料不實承擔不利後果;此外,擬委託案件的處理結果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受託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會對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諾,隨著案件進展,受託律師還會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各種法律風險。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民法典》、《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許可權: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許可權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許可權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檔案,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影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託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
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
㈡或和第
㈢或和
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許可權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有委託乙方辦理法律事務之需要;鑑於乙方具有處理甲方委託事務的資格和能力,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如下法律事務
1、選擇併購模式
1)股權併購,包括受讓股權、增資併購和合並併購。
2)資產併購,包括直接併購和間接併購。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公司部可以依據目標企業的行業、住所地、適用法律等情況為客戶設計專業化、低成本、高效益的併購模式,從根本上保障甲方併購的成功。
2、協助併購談判
由於併購涉及公司、股東、高管、職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關係錯綜複雜,因此一般的併購都會經歷一段時間的艱苦談判,而談判經驗、技巧的高低甚至會直接影響到併購專案的成功與否。
律師作中國天津河西區圍堤道103號峰匯廣場A座20層郵編:300201為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員,可以憑自身掌握的專業知識幫助甲方和目標公司在談判時進行取捨,權衡利弊。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公司部擁有專業的律師團隊,有著高超的談判技巧。
可以協助客戶高質量的完成併購談判,為專案成功的做好準備。
3、律師盡職調查
任何一項併購都存在風險,關鍵在於風險的防範。
而由律師出具專業的盡職調查報告,則可以發現風險,並提出防範措施。
不同的併購模式存在風險不盡相同,股權併購的風險主要有:股權瑕疵;股東權益瑕疵;固定交易風險;合同風險;目標公司員工風險;稅務風險;目標公司對外投資風險;目標公司重大訴訟風險;投資公司控股風險等。
資產併購的風險主要有:資產瑕疵(存在抵押、質押、擔保等);目標公司員工風險;併購程式風險等。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公司部可以為客戶出具詳盡的盡職調查報告包括但不限於:
1)關於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併購的授權與批准情況;
2)關於目標公司股權結構和出資情況;
3)關於目標公司對外投資情況;
4)目標公司股本變動及相應合同、章程、決議情況;
5)關於目標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兼併、分立、合併、破產、清算等情況;
6)關於目標公司財產權利情況;
7)目標公司重大合同及債權債務情況;
8)目標公司組織機構及治理結構;
9)目標公司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情況;
10)目標公司人力資源狀況;
4、起草、審查併購法律檔案
盡職調查可以在前期發現風險並提出修改方案,而併購協議是併購專案最後的保障,因此完善、豐富的併購協議是併購成功及以後可能訴訟的關鍵。
併購協議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協議、備忘錄、單項合同、以及最終的併購合同及各種附件。
數量較多且內容龐雜,需要專業律師來涉及並完成。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公司部可以為客戶提供專業、完善、低風險的併購協議,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前言
2)術語定義
3)正文(包括:交易雙方;承諾保證;披露責任;或然負債;基準日及價格;價款支付;交割、變更登記、職工安置等)
4)特殊條款(包括:限制競爭條款;保密條款;終止交易條款;違約責任;通知條款)
5)適用法律
6)爭議解決
7)簽署
5、併購稅務籌劃
由於一般併購規模都較大,涉及資產及現金流動較多,因此一項併購交易雙方的應繳稅額也是相當巨大的。
併購雙方錯誤的模式選擇及交易方式等行為往往會增加稅務成本,給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公司部可以為客戶設計專業的稅務方案,幫助客戶節約併購成本,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正確選擇併購模式及交易結構。
資產併購和股權併購的稅收成本是不同的。
2)為企業集團內部整合提供節稅策劃。
3)合理設計支付方式。
不同的支付方式如現金、股權、債權、資產的稅收成本等各不相同。
6、併購整合法律服務
只有併購無整合就會大而不強,要通過併購做大做強,就非常需要併購後的整合。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公司部可以根據不同的客戶提供專業的併購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於:
1)管理整合(發展目標一致;發展戰略一致;管理流程一致;企業文化一致)
2)銷售整合(銷售區域統一分配;產品細分統一分工;品牌建設統一規劃)
3)資源整合(整合採購資源;整合人力和培訓資源;整合研發資源;整合資金資源;整合裝置工藝資源)
7、企業風險防範專項法律服務
當前,我國眾多經濟實體中,特別是中小企業由於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設立、運營、合同簽訂、人力資源等方面存在問題甚至違法行為。
這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利潤的持續增長都帶來很大的隱患,因此需要專業的律師團隊來診斷風險並消除風險。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公司部擁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可以為客戶提供完善的風險防範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1)審查並防範企業設立風險;
2)完善企業治理結構;
3)審查並完善企業合同管理;
4)審查並防範人力資源風險。
二、乙方委派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等律師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指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託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繼續履行受託之職責。
三、甲方的義務
1、支援、協助乙方律師開展工作,併為其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方便;
2、按照乙方律師的要求及時提供委託事務的背景材料及有關資料、資料等,並對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中國天津河西區圍堤道103號峰匯廣場A座20層郵編:300201
3、對乙方出具的策劃、設計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洩露;
4、按約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並支付相應的酬金。
四、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案件的委託代理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對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五、律師代理費
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及甲方委託事務的複雜程度、所涉標的及工作用時,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酬金元,付費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託之日,付代理費用的30%;
2、併購雙方簽訂意向協議之日,付代理費用的30%;
3、收購完成之日,付代理費用的40%。
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支付代理費,如逾期支付,則按應付款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六、律師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譯費、影印費、資料費;
3、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等;
4、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七、代理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範圍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八、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協議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中國天津河西區圍堤道103號峰匯廣場A座20層郵編:300201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協議的。
2、甲方無故終止本協議的,乙方已收律師代理費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
3、乙方律師確因嚴重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協議簽署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任何一方如遇變更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十、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雙方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為促進經濟發展,甲、乙雙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本著公平、互利、誠實、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代理甲方的工商執照的業務簽訂協議如下:
一、委託目的和要求
二、雙方的責任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登記管理條例》等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代理程式,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代理業務。
2.乙方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實、合法的資料基礎上,乙方業務代理工作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對乙方開展代理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理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按照本協議書約定金額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用。
2.甲方按規定就所提供資料承擔全部責任,乙方的代理責任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甲方的責任。但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三、特別約定事項
四、業務收費:經甲乙雙方商定,本項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應認真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履行本協議相關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另一方有權拒絕或終止履行本協議,並追究違約責任;違約一方應當承擔他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相關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2.協議雙方應嚴格履行對本協議具體內容的保密責任,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隨意向兩方以外透露本協議有關條款。
3.本協議合作期屆滿,合作關係終止,但不影響本協議中約定的有關責任以及雙方未盡的權利與義務的效力和相應的追償權。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如在代理過程中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代理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過雙方協商變更約定事項。
六、本約定書經雙方加蓋公章後生效,約定事項全部完成後失效。
甲方: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聯絡電話:
受託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作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託標的。
1、標的物:位於x的x廣場(以下簡稱“x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為_____層____號,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2、標的用途:x廣場為商業用房,經營範圍以x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專案為準。
二、委託方式。
甲方就其擁有的x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託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x廣場委託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託的商業專案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三、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x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託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x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它與經營相關事宜。
四、委託期限。
1、委託期限:委託期限起始於《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於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五、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x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稅前x元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
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日至____日,乙方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____銀行以劃撥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七、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六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佣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等經營開支的剩餘部分全部上繳給x廣場有限公司作為儲備金。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並保證房屋轉讓後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6、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x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租金收入或其他經營收入標準,收取各項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x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乙方須按期足額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經營期間,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11、其它與經營相關的事宜。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房產轉讓、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投資經營建築面積房價款的____%作為違約金。
2、甲方
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依《擔保合同》規定,從x廣場有限公司的經營收入和儲備金獲得保證。
4、甲乙雙方必須遵守《x廣場物業管理公約》,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按該公約承擔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十二、爭議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出賣人2份,買受人1份,備案機關1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自願,有償服務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企業招聘員等事宜,在遵照國家有關法律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格守。甲方委託乙方招聘企業員工,甲方對招聘崗位的職位描述,任職條件,及薪資福利等承諾見甲方《招聘簡章》
一、招聘委託: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招聘一線操作工及生產線儲備管理人員;
2、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複習件,公司簡介並填寫《企業委託書》;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詳細瞭解委託招聘職位的要求,分析背景資料,並在此基礎上,對人選進行綜合考評和查證,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招聘簡章負責對應聘人員的初試,;力求客觀全面的向甲方介紹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在徵得甲方同意後,組織雙方面試的協調工作有乙方負責;
3、甲方應按照其規定的條件面試考核乙方提供的人才,並應於考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是否聘用的意見通知乙方;
4、為了生產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如出現某一批次的人員在甲方基地工作時間未滿15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辭工辭職人數超過5人名的,由乙方負責在7天內將人員補充到位;
5、為了人員穩定,乙方安排一名聯絡人員在公司基地長期留守,甲方負責該名人員的住宿和工作時間的就餐,其餘費用有乙方負責解決;
三、人員的聘用:
1、首批人員的提供時間,乙方在20__年8月27日前向甲方提供人員供甲方錄用,甲方視人員的工作情況來決定雙方以後的具體合作名額;
2、第一批次人員的供應不得少於30名;
3、若甲方經過面試及評審等工作後,錄用乙方所提供的人選,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開具相關材料便於以後計算具體人數;
四、企業聘用長期工的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協議簽訂之日起,第一批次人員甲方按每人300元人民幣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第二批及人員甲方按每人450元人民幣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
2、第一批次人員費用支付方式: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100元,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100元招聘費用;滿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共計300元/人。
3、第二批次及以後合作人員招聘費用的支付方式:在第一次合作成功的基礎上,以後所有批次人員的費用支付方式按照以下辦法執行,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150元,不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給乙方任何費用;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150招聘費用;滿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共計450元/人;
4、如遇到甲方安排的長假及其他不可抗因素費用的支付方式按照事先約定的時間節點順延,但甲方需要在費用支付前5日內通知乙方;
5、如有超過5名以上的員工出現無故停工,造成產線不能正常運轉的,甲方有權終止合作,並只支付該時間段內招聘費用的50%;
6、如乙方招聘人員出現群體性的鬧事罷工,參與人員超過10名的,並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不需支付任何招聘費用;
7、對於乙方招聘人員出現無故停工和集體鬧事罷工的,甲方有權拒付無故停工人員和鬧事人員的工資;
五、實習生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在20__年9月27日前安排不少於30名實習學生到甲方南京基地實習;
2、實習生的工資標準為50元/天;
3、甲方按照每人150元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具體付費的方式按照以下辦法執行,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50元,不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給乙方任何費用;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50招聘費用;滿9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共計150元/人;
4、實習生的'實習時間不得低於3個月,為了實現生產的連續性,下一批次實習生的到位時間定為上一批實習生實習結束的前10天;
5、實習生到我公司的路費由乙方負責安排解決,實習結束回校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安排一名帶隊老師專門負責實習學生的管理工作;
7、工資的發放:由乙方指定的人員進行實習生工資的領取和發放;
8、甲方負責安排帶隊老師的住宿和工作時間用餐;
9、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產生期間產生的工作糾紛及其他問題由乙方安排的帶隊老師負責解決;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所籤合同的內容嚴格保密。甲方在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乙方提供的人員作任何資料的審查或單獨聯絡,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和用人資訊洩露出去。
2、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若隱瞞乙方推薦的實際用工人數,視為違約,若違約需向乙方支付雙倍的委託費用。
2、乙方若將推薦給甲方的已任職的在職人員推薦他工作,視為違約,乙方違約需向甲方支付雙倍的委託費用。
3、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甲方無故未能按時支付費用,則視為違約,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總金額的3%/天。
八、協議的效期合同有效期為壹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協議簽訂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年月日
委託人(下稱甲方):
代理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委託代理案件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以資共同遵守,特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委託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擔任勞動爭議仲裁活動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參與仲裁活動、陳述事實、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仲裁請求和調解、和解,以及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甲方委託的勞動爭議糾紛得以和解、調解解決,和解協議、調解協議由乙方代甲方簽收,本勞動爭議糾紛對方支付的賠償款、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轉交的賠償款由乙方代為接收。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代理人相關費用及交納辦法如下: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費用;
2、乙方代理甲方進行勞動爭議仲裁活動,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動產生的檔案、資料影印費、列印費、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查詢費、諮詢費等費用(以下簡稱雜費)_____元(大寫:______元),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在收取此費用無需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據,乙方也不再向甲方主張報銷任何費用。
第四條 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加仲裁活動,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所收雜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雜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事項或者撤回仲裁申請的,雜費不予退還。
第八條 甲方如未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支付雜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雜費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雜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雜費,並按雜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終結包括:仲裁裁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撤銷仲裁申請)。勞動爭議糾紛的一審、二審、再審、執行程式中繼續委託乙方代理的,另行簽訂代理合同和協商相關費用。
第十條 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由於辦理勞動爭議仲裁活動需要,本合同由乙方保管,乙方可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影印件。
第十二條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處理的複雜性和風險,乙方只須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委託代理職責,不承擔額外的責任和事實風險、法律風險。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地址:
地址;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甲方)因一案,現委託××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廣東明典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訴訟活動。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絕對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代理的,所收費用退回給甲方。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許可權:□一般代理;□代為起訴及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簽收法律文書;□其它 。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費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代理合同,有權拒絕參與開庭等訴訟活動,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簽訂協議。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終結形式可以是判決、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釋上述條款的含義,乙方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援、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域性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專案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資訊。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檔案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專案的下列工作:
1.專案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裝置採購的招標;
2.專案概算調整的審查;
3.專案工程造價的編審;
4.專案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專案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專案建議書、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案初步設計檔案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專案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裝置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專案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專案,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專案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專案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專案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稽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專案檔案,設立專案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專案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專案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專案的後評價工作。
(八)專案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並於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託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專案管理臺賬的相關資料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資訊,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資訊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資訊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資訊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專案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專案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專案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專案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範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專案委託代理協議書,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的專案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專案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專案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專案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中國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東莞市寮步來運傢俱配件廠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進行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指派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參加訴訟活動,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和資料。如甲方故意向承辦律師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不予退還。
四、參照國家《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繳納律師費(選其一):
1、按本案標的額之比例收取律師費:甲方在扣除26154美金後,甲方按剩餘的總款項的30%支付給乙方作為律師費。
2、按收取辦案費後再採取風險收費方式收取律師費:
3、按雙方約定之其他方式(按時、按件等)收取律師費:
五、乙方律師為甲方辦案所需之證據收集、調查、交通、食宿及津貼等費用,由甲方負擔。該費用之承付,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深圳範圍內辦案費(包乾)無元。市外另行商定。
六、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依授權委託書確定之。
七、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後,非因乙方過錯而提出撤訴和庭外和解,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未收部分應補交乙方。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委託階段終止(判決、裁定、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本案終結後,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代理上訴、申訴、或執行,雙方應另行訂立委託合同,費用另計。
九、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如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經雙方協商確定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承辦律師。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師事務所、法律
服務所) 負責人:
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重慶市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甲方因 向 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要求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現經 法律援助中心審查,認為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規定的條件,現指派乙方為甲方提供委託代理協議法律援助,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安排 為甲方因與就 一案在 程式中提供法律援助,擔任代理人。甲方應向乙方辦案人員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許可權和委託期限。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積極配合辦案人員辦案,必須真實地向辦案人員敘述案情事實,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不得隱瞞虛構。
2. 甲方對辦案人員就案件提出的分析意見有不同看法時,可以向乙方反映,乙方經調查,辦案人員提出的意見合理、合法的,甲方應當接受。
3. 甲方認為乙方安排的辦案人員依法應當迴避或在法律援助過程中不依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辦案人員的具體理由。
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進行違法活動。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及乙方辦案人員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2. 乙方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安排的辦案人員具有合法正當理由不能繼續提供法律援助時,乙方另行安排辦案人員。
3. 乙方辦案人員應當保守在法律援助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不得洩露當事人的隱私。
4. 乙方及乙方辦案人員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利用法律援助從事違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的,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偽造的證據材料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終止本次法律援助活動。
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協議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終止時止。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協議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
乙方已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援助,應向法律援助機構另行申請。
第八條 本協議壹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承辦人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 方(簽名): 乙 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甲方:
乙方:
根據《___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定力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託,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至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之日至。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依據,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務:
1、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後轉正定級;
2、人事檔案、專業技術檔案的管理;
3、流動人員人事關係接轉;
4、各類專業技術職稱等考試報名、評審材料申報;
5、代辦社會保險;
6、黨員組織關係接轉掛靠;
7、集體戶口落戶;
8、出國(出境)政審;
9、出具檔案材料證明;
10、有關人事政策諮詢。
(二)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務費(與檔案管理費語義完全相同元/年,乙方應在每年合同屆滿前一月付清當年費用,因乙方拖欠代理費,甲方有權暫停服務至乙方付清代理服務費及滯納金之日。
(三)合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乙方辦理轉檔,未經個人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許任何單位(司法機關依法執行公務除外)或個人借閱或查閱乙方人員檔案。
(四)合同期間,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檔案資料缺損或遺失,由甲方按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在辦理委託人事代理時應按甲方要求補全檔案資料,因乙方原因導致檔案材料不全,由此引起的有關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二)合同期間,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繳納代理服務費,每遲延一日,甲方有權按照遲延支付的代理服務費的萬分之五/日收取滯納金;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餘下的檔費作為甲方的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委託甲方的各類單項人事代理服務,甲方應按有關政策規定及與乙方簽訂的單項人事代理服務合同要求代理;乙方委託辦理代理專案時必須攜帶合同書與本人身份證,委託他人辦理必須出具由乙方簽字蓋章的委託書與乙方的身份證原件。
(四)合同期間,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為乙方提供服務,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補償和賠償要求。
(五)乙方工作單位或聯絡電話變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如因未告知變更情況而導致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不負責乙方人事代理合同規定專案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區域銷售總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區域銷售代理合同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經雙方確認:甲方的______(此類產品皆適用)具有廣闊的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區域的銷售代理權,由乙方全權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售後服務。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包裝完好無損,並經乙方認可的樣品品質的產品。
(2)甲方發貨到_________市,此範圍外的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按乙方訂貨量的比例免費提供公司統一的宣傳資料。
(4)甲方推出新產品、調整市場價格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
(1)乙方需在銷售區域內盡力拓展客戶,並嚴格執行甲方的產品政策和價格政策。
(2)乙方盡力維護甲方在當地的公司形象及產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應至少每一個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類產品的情況(包括一些廣告資料、價格、銷售情況和樣品等),同時應向甲方彙報當地的市場情況和使用者意見的詳細報告。
三、代理保證
1.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權收取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同時不予退還市場保證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在代理期間若自動放棄代理權,或無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關要求,甲方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在該地區另尋代理商,退還乙方保證金。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經營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衝擊的同類產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如無需續約,在無違反本合同條款情況下,可終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內代理或經營與甲方有同類或對甲方有衝擊的產品。
四、退換貨
1.為服務廣大消費者,乙方在代理區域內經營,若消費者不滿意或證實屬產品質量問題, 甲方需無條件提供退換貨。
2.代理期間如因產品滯銷,乙方要求退換貨,在提貨日起三個月內,外包裝完好情況下,甲方酌予協助辦理,來往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銷售定額
1.____供貨價為_________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訂貨量最低為_________公斤,甲方給予乙方______個月的試銷期,試銷期內至少應達到_________元的銷售額。
2.試銷期滿,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銷售額,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則終止。
六、簽定本合同後如果______天內沒有開始執行購貨和銷售,則本合同自動作廢,如果連續______個月內未繼續購貨者,可考慮取消其代理資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